社居委工作考核通知(实用17篇)

时间:2023-12-11 15:38:35 作者:LZ文人

通知通常包括标题、正文、签名、发布日期和联系方式等要素。借鉴以下通知范文的经验和写作技巧,可以提升通知的质量。

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重要功能作用,引导企业准确把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提质增效升级,努力做强做优做大,现就做好20xx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央企业要按照新修订业绩考核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和发展实际,抓紧修订完善本企业内部考核制度,更加精准、科学、有效地发挥业绩考核的功能作用。一要科学界定企业功能定位,积极推进分类考核,合理设置差异化的考核指标,认真梳理业绩考核特殊事项清单,进一步增强业绩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企业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二要准确把握业绩考核的主攻方向,着力引导企业加快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速处置“僵尸企业”,不断提质增效升级。三要坚持增活力与强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考核激励约束。建立健全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切实发挥工资总额“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完善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机制,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增长应当与本企业经营业绩提升和经济效益提高相匹配。四要抓好董事会职责的落实。董事会既要充分体现出资人意志,认真行权履责;又要加强对经理层的考核,与经理层签订业绩合同,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到实处。

中央企业要牢固树立稳增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和骨干作用,紧紧围绕“力争中央企业20xx年经济效益实现恢复性增长、第五任期实现平稳增长”总体目标,加强形势研判,坚持稳中求进、自我加压,按照考核目标分档管理要求,积极合理地确定本企业20xx年度和20xx-20xx年任期(第五任期)业绩考核目标,努力追求“步步高”。有条件、有余力的企业,要聚焦优势、抢抓机遇,力争加快发展、多作贡献;有困难的企业,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全力遏制下滑势头;政策性减利因素较多的企业,要立足自身、深入挖潜,多向管理要效益。

国资委将业绩考核目标值先进程度与考核计分、结果评级、工资总额预算紧密挂钩,中央企业利润总额目标值原则上应与财务预算、工资总额预算效益目标同口径保持一致。

中央企业要切实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细化分解业绩考核目标,强化执行过程监控。要深入开展价值诊断,探索经济增加值监测直观化、跟踪常态化,努力实现与会计报表体系相衔接、与管理流程相对应、与过程管控相连接。要及时掌握关键业绩指标的序时进度,认真做好20xx年度业绩考核完成情况预评估,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考核目标任务。

中央企业要严格对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30号)、《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20xx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xx〕88号)和业绩责任书,认真核实20xx年度和20xx-20xx年任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细致梳理影响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相关因素和特殊事项,及时报送总结分析报告。认真分析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摆不足,明确经营业绩提升路径和业绩考核工作整改措施。

中央企业要按照时间节点向国资委(综合局)报送以下材料:20xx年2月20日前报送20xx年度、20xx-20xx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报告;4月20日前报送20xx年度、20xx-20xx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测试评价)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7月15日前报送20xx年度上半年业绩考核指标执行情况报告;11月15日前报送20xx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预评估报告和业绩考核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社居委工作考核通知

按照农村局党委《关于开展社区服务中心20xx年度目标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四个社居委20xx年度全年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目的。

全面了解各社居委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年工作目标制定和完成提供保障。

三、具体安排。

考核时间:20xx年1月21日(周二)14:30。

考核地点:中心小会议室。

考核方式: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自评、考核组点评打分的`方式。

参加人员:考核领导组全体成员、各社居委负责人。

考核议程:

1.工作汇报(14:30——16:00)。按照社居委的顺序依次进行,各社居委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

2.点评(16:00——16:30)。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对各社居委目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点评。

3.考评打分(16:30——16:40)。考核领导组对各社居委的年度目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其中自评、科室负责人考评、中心领导考评所占权重分别为30%、40%、30%。

4.总结讲话(16:40——17:00)。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总结讲话。

希望各社居委度重视,认真对照考评表进行总结汇报,重点突出特色亮点工作。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心对社居委本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社居委工作考核通知

各镇(社区)党委、政府,普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级各人民团体:

为了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各镇办(社区)和县级部门20xx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武功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武办发〔20xx〕7号)和《武功县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武办发〔20xx〕6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xx年目标责任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级领导带队,县考核办牵头,抽调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进行。

二、时间安排。

年终考核从20xx年12月7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

三、考核内容。

(一)年度(下半年)目标责任工作(含特色指标)。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1.经济类考核项目:

(2)工业发展(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单位:中小企业局。

(3)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发改局。

(4)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单位:招商局。

(5)市考指标完成和县域经济监测考核,牵头单位:考核办、统计局。

2.社会管理及控制类考核项目:

(1)平安建设,牵头单位:政法委。

(2)信访稳定,牵头单位:信访局。

(3)环境保护,牵头单位:环保局。

(4)城乡环境卫生和城镇容貌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创建办、新农办。

(5)安全生产,牵头单位:安监局。

(6)食品药品安全,牵头单位:食药局。

(7)土地管理,牵头单位:国土局。

(8)计划生育,牵头单位:计生局。

3.党的建设及深化改革类考核项目:

(1)宣传思想工作(舆情引导、创建学习型城市),牵头单位:宣传部。

(2)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3)基层党组织建设,牵头单位:组织部。

(4)全面深化改革,牵头单位:县委办。

4.中心工作及临时交办工作:

临时交办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各相关牵头部门。

县委、县政府需要进行考核的项目(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及“四城联创”工作、“法制建设”、智慧武功及信息化工作、档案工作等)。

(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1.领导班子考核。领导班子本年度发挥职能情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等方面取得的实效。

2.领导干部考核。班子成员本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四、考核形式。

(一)经济类考核项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随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县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考核(经济类考核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考指标和县域经济监测考核单列进行)。

(二)社会管理及控制类、党的建设及深化改革类、中心工作及临时交办工作、其它类考核项目由各职能部门依据考核细则自行考核,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

(三)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纪委监察局的目标责任考核由本单位参照《武功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武办发〔20xx〕7号)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并将下半年考核结果上报县考核办。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总结(12月7日—12月13日)。

各镇办(社区)和县级部门结合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报告。

1.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

2.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廉洁自律,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二)检查考核(12月14日—12月20日)。

年终考核工作按照目标任务考核、民主测评、社会评价、数据汇总和结果审定等程序进行。

1.目标任务考核。由县考核办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对各镇办(社区)和县级部门进行全面考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召开工作报告大会听取被考核20xx年工作总结报告(进行书面报告),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进行民主测评。

参会人员:各镇办(社区)所有领导班子成员,所属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干部,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办(社区)机关干部参会人数不少于60%。县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退休干部代表。2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单位人数的80%,2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机关干部参加。

(2)现场查看:

各考核牵头部门按照各自重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现场检查考核(考核办、联合督查室重点查看镇、办、社区特色指标完成情况)。

(3)考核打分:

1.各镇办(社区)年终(下半年)目标责任工作由县考核办根据县统计局、发改局、招商局、中小企业局、农林局、信访局、民政局、人社局、文体旅游局、环保局、政法委、安监局、食药局、档案局、城乡一体办、计生局、文明办、国土局、县委办(深改办)、法制办、新农办、信息办、创建办、气象局、合疗办、广电网络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指标完成数据实行“硬打硬算”计分。其它重点工作由主管部门按各自考核标准考核打分。

2.县级部门年终(下半年)目标责任工作由考核组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实行现场实名测评打分。其它重点工作由主管部门按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打分。

3.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工作由县考核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工作和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汇总。

4.社会评价。

(1)县考核办组织县级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对各镇办(社区)和县级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2)县考核办组织各镇办(社区)党政主要领导对县级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3)县考核办组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各镇办(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5.数据汇总。各镇办(社区)年度(下半年)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由县考核办根据县统计局、发改局、招商局、中小企业局、农林局、信访局、民政局、人社局、计生局、文体旅游局、环保局、政法委、安监局、食药局、档案局、城乡一体办、计生局、文明办、国土局、县委办(深改办)、法制办、新农办、信息办、创建办、气象局、合疗办、广电网络中心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指标数据“硬打硬算”计算出下半年考核得分。县考核办依据半年考核、季度督查结果以及工作绩效加减分情况,计算汇总年度考核结果。县委组织部汇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县纪委汇总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县级部门下半年及年终目标责任工作由考核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打分并进行汇总,经考核组组长、副组长审签后,报送县考核办;其它重点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考核打分并汇总,并结合平时督查情况提出奖罚意见,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送县考核办。

6.结果审定。县考核办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评定条件、比例,结合征求“一票否决”主管部门的意见,提出考核等次评定意见,报县考核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办(社区)、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终考核工作,严格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认真总结20xx年的各项工作,提前准备好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总结材料,并装订成册,便于考核组检查。

(二)县统计局、发改局、招商局、中小企业局、农林局、信访局、民政局、人社局、计生局、文体旅游局、环保局、政法委、安监局、食药局、档案局、城乡一体办、计生局、文明办、国土局、县委办(深改办)、法制办、新农办、信息办、创建办、气象局、合疗办、广电网络中心等职能部门要积极提供相关考核数据,便于县考核办及时汇总;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局、安监局、环保局、计生局要及时提供年度内“一票否决”情况,确保年度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各责任单位务必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各类数据和考核结果上报县考核办,以便县考核办及时核定汇总,逾期不报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各考核组要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打分,客观公正地反馈各镇办(社区)、县级部门的成绩和存在不足,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全面、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

(五)被考核单位按照考核有关程序和要求,召集参加考核人员,按时参加工作报告大会。

(六)在考核工作中,所有参与考核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耍特权”、“耍人情”、“搞交换”,不得向被考核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的馈赠和礼品。

(七)考核组在县级部门考核时一律不准参加吃请,在镇办(社区)考核时一律在机关灶用工作餐,不准喝酒。

(八)严格保密纪律。考核结果公示以前,任何人不得随意表态、泄漏考核秘密。

(九)各考核组所有抽调人员和新闻报道单位必须按要求到位。各考核组工作人员于每日上午8:30在带队领导指定场所集中,按时出发,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考核任务。

(十)出车单位要排除干扰,按时出车,确保年终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十一)获奖情况和创新工作统计时限为20xx年2月至20xx年1月。

附件:1.武功县20xx年度镇办(社区)年终目标责任工作和重点工作考核时间安排表。

2.武功县20xx年县级部门年终目标责任工作和重点工作考核时间安排表。

3.武功县20xx年度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

4.武功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

5.20xx年度获奖情况登记表。

6.20xx年度创新工作登记表。

中共武功县委办公室。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终考核工作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医〔2011〕226号)以及《广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医定考办〔2016〕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考核的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执业注册满2年及以上或通过前一周期考核满2年的医师。执业注册接近2年的医师也可参加本次考核。主要是对相关医师近2年的执业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17点(全国医师定考工作网2.0版要求必须设置报名截止时间,过期无法报名、无法参加当年的考核,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加考核人员自负)。

三、简易程序考核的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各考核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准确地掌握简易程序的执行标准。

(二)申请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须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认真逐项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写好本人的述职报告,于2月6日前提交至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三)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及时对申请简易程序考核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评定,并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签署单位意见,于2月26日前提交至考核机构。

(四)考核机构必须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提交的'简易程序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于3月25日前在《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上签署意见。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且评定为合格的,点击“人文医学考核”;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但评定为不合格的,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操作后,书面报告注册机关办理注销其执业注册手续。

(五)经审核不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的医师,走一般程序考核。

四、一般程序考核的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应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认真逐项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填写后一定要上传本人的照片(jpg格式)。考生必须认真检查自己所填写的执业类别、执业证书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正确(由于考生填写错误又不及时更正的,后果自负)。要求考生必须将本人信息于2月29日前提交至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二)已经调动工作单位的医师,请尽快办理工作网上的调任操作(需要进行调出、调入审核、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原工作单位原则上不再为已经调离的医师报名。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对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上签署工作单位的评定意见,于3月18日前提交至考核机构。

(四)考核机构应当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提交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认真复核,签署意见,然后点击相关按钮,指派其参加业务水平测试,完成信息提交,使其进入“业务水平测试待定”状态。此项工作要求于4月5日前完成。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规定,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考生,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可免业务水平测评。在本周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对此类执行一般程序免业务水平测评的考生,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凡在本周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执业助理医师通过考试已经取得了执业医师证书的,按取得晋升上一级技术职称处理,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评。

2.参加2014、2015年职称考试并收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的考生,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评。

3.取得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当能够出示证书),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试。

4.凡是符合一般程序但可免于理论考试的医师,先由考核机构对该医师指派完成业务水平测试项目,然后该医师才可申请免考。考生必须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凡是无法提供或不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必须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然后由卫生机构审核,再提交考核机构审核、判定(免考审核通过的,需等待至6月份考试结束后再统一点击合格)。

(六)全国定考办将根据截止于4月12日定考工作网上统计出来的广西一般程序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考生信息,列出清单,编制广西考生的准考证号码和准考证。我委收到后会及时发送到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核对,再由各考核机构公布并通知应考人员。

(七)要求考核机构在考试前一个月左右打印出准考证,分别发放给每个应考人员,准确通知其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场次)和地点。凡是由于考核机构没有及时通知到考生而导致该考生缺考的,该考生仍然判定为无故缺考(考核不合格)。由此引发的纠纷、问题及后果,由相关考核机构承担一切责任。

(八)全区纸质试卷笔试(填答题卡)的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下午15:00-16:00(60分钟)进行。试卷由全国定考办从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国家级题库中选题(100条单选题,其中20%的分数为人文医学和法律法规内容)。请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考生要严格按照全国定考办的规定(印在准考证上),认真填写答题卡,不得乱涂乱划,以便全国定考办的电脑系统快速自动阅卷。凡是由于乱涂乱划答题卡导致自动阅卷机无法阅读的,一律按不合格试卷处理,考生后果自负。

(九)试点机考的时间安排。

1.根据全国定考办要逐步扩大机考范围的精神,今年将南宁市作为机考试点,即要求凡是在南宁市区内参加一般程序理论考试的医师必须参加机考。试卷由全国定考办从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国家级题库中选题(100条单选题,其中20%的分数为人文医学和法律法规内容)。考试时间为每场60分钟,间隔换场时间15分钟。

2.南宁市内的机考时间: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8:00-18:00全天进行。机考地点: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8号。

(十)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必须在考试前一个月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交考核机构。经考核机构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将申请延期考核医师的相关证明文件在5月15日之前,以pdf文件形式发送到我委医政医管科,我委再转发全国定考办备案。考试结束后才提出延期考试申请的(极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予受理(仍按“无故缺考”处理,判定为本次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医院意见。

(二)考核机构要严格良好行为记录的认定。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应当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三)根据有关规定,凡医师无故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考核合格结果的,判定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四)参加考核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三项考核中其中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考核不合格,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接受培训3至6个月,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考生必须到南宁市参加60分钟的机考,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对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网上各考核机构点击合格的信息,自治区定考办于于2016年12月底(或2017年1月初)向本周期考核合格(含复考合格)的医师发放全国统一的激光防伪标识,由各考核机构统一负责粘贴在各位医师的执业证书上(遗失不补)。

(六)考核结果与医师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管理措施挂钩,因此希望各单位和考核医师高度重视考核工作。

(七)自治区定考办将不定期到各地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知考生报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加强对本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各考核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

为做好20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根据《20xx年度企业经营业绩综合考核办法》、《企业年度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及相关专项考核办法规定,现就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查阶段(12月9日—12月20日)。

由各单位对照相关办法和规定,对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于12月20日前将专项考核自查报告提交集团对口部(室),将考核指标快报、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提交集团企管部(报送格式详见附表)。

2、专项考核与重点工作认定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由集团各分管领导牵头,各部(室)组织实施专项考核及对口重点工作的认定,于12月31日前将考核、认定情况反馈集团企管部。

3、预兑现核定阶段(20xx年1月20日前)。

4、业绩考核指标提交阶段(20xx年4月底前)。

各单位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汇算清缴结果等,将业绩考核指标送审表及书面支撑材料提交集团企管部。

5、结果评定阶段(20xx年5月底前)。

考核工作小组汇总考核结果,参考内审评价意见,提请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兑现。

1、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要针对考核要求和评价标准,围绕考核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各单位要对重点工作完成结果逐项自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对口部(室)要结合日常督查跟踪情况逐项认定完成结果。

2、考核指标快报和审计后考核指标送审表应按考核办法要求进行计算,提供详细计算过程,并分别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形式提交。涉及指标调增调减的,须详细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认定时可不予采纳。

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通知

各监管企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济南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加强企业业绩考核管理工作,避免和防止企业虚报、瞒报有关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保证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济南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规划》(济国资考评[20xx]80号)有关规定,由市国资委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家工作组。专家组人员构成共7人,选出组长、副组长两人,负责召集组织专家组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审核认定工作。

2、专家考核工作组,参与考核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考评、论证、复核并提出有关考核意见。

3、专家考核工作组成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济南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根据考核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听取企业有关人员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的介绍,对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咨询。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年度结束后,由市国资委统一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按规定时间向市国资委和企业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市国资委依据专项审计结论提交专家组论证、审定,最后由市国资委综合评定打分,确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参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于每年3月1日前,须将有关经营业绩考核的材料(见附件)报送市国资委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精选

各部门:

根据学校《20xx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月2日起开始总公司20xx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商贸部、物业服务中心、维修维保中心、公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分公司、餐饮服务分公司(含采购)。

组长:祝兴成。

组员:国资委相关人员。

三、

(一)考核流程。

1、工作汇报。各部门工作总结,汇报全年主要工作、业绩、经验等;

2、集中评议。测评、评选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部门”、“先进基层团队”、“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和“特别贡献奖”等先进单位和个人(具体评比办法详见附件一)。

(二)具体要求。

1、部门年终总结ppt形式进行汇报。

2、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过不计入考核成绩。

3、汇报要求务实、精炼、简明扼要。部门汇报内容包括:

(1)今年各部门经营业绩和今年已取得的成绩,获得的奖项;

(2)管理与创新改革措施;

(3)明年工作计划,包括经营业绩、组织的活动,要有创意以及管理措施等;

(4)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明年的打算。

5、各部门请于20xx年1月8日前完成本部门评优工作。

1、坚持民主集中制。

2、被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

2、召开总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通知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干部储备,充实工作力量,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培养年轻团干部,校团委决定开展xx-20xx学年全校学生挂职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要求。

选拔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优良;。

4.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团学工作经历;。

5.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二、选拔任用。

1.各院级团委(含直属团总支,下同)根据选拔要求,组织公开报名、笔试和面试,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经批准后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各院级团委将拟任用名单和浙江大学挂职团干部信息登记表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经校团委考察并培训结业后统一发文任命。

3.选拔的挂职团干部一般担任院级团委副书记(挂职)职务,任期一年。

4.校团委选拔校级学生挂职团干部时,院级学生挂职团干部予以优先考虑。

三、培养工作。

1.各院级团委要高度重视对挂职团干部的培养与锻炼工作,定期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他们的相关情况。挂职团干部挂职期满后,要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并将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2.浙江大学团校统一组织对各院级团委挂职团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我系学生挂职团干部选拔工作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请要报名的同学在10月10日前,将挂职团干部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1)和浙江大学挂职团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心理系楼210李老师处,邮箱为。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66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医〔〕226号)以及《广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全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医定考办〔〕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考核的对象为12月31日前执业注册满2年及以上或通过前一周期考核满2年的医师。执业注册接近2年的医师也可参加本次考核。主要是对相关医师近2年的执业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17点(全国医师定考工作网2.0版要求必须设置报名截止时间,过期无法报名、无法参加当年的考核,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加考核人员自负)。

三、简易程序考核的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各考核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准确地掌握简易程序的执行标准。

(二)申请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须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认真逐项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写好本人的述职报告,于2月6日前提交至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三)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及时对申请简易程序考核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评定,并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签署单位意见,于2月26日前提交至考核机构。

(四)考核机构必须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提交的'简易程序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于3月25日前在《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上签署意见。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且评定为合格的,点击“人文医学考核”;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但评定为不合格的,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操作后,书面报告注册机关办理注销其执业注册手续。

(五)经审核不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的医师,走一般程序考核。

四、一般程序考核的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应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认真逐项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填写后一定要上传本人的照片(jpg格式)。考生必须认真检查自己所填写的执业类别、执业证书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正确(由于考生填写错误又不及时更正的,后果自负)。要求考生必须将本人信息于2月29日前提交至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二)已经调动工作单位的医师,请尽快办理工作网上的调任操作(需要进行调出、调入审核、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原工作单位原则上不再为已经调离的医师报名。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对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上签署工作单位的评定意见,于3月18日前提交至考核机构。

(四)考核机构应当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提交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认真复核,签署意见,然后点击相关按钮,指派其参加业务水平测试,完成信息提交,使其进入“业务水平测试待定”状态。此项工作要求于4月5日前完成。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规定,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考生,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可免业务水平测评。在本周期内(1月1日至月31日期间),对此类执行一般程序免业务水平测评的考生,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凡在本周期内(20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执业助理医师通过考试已经取得了执业医师证书的,按取得晋升上一级技术职称处理,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评。

2.参加、2015年职称考试并收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的考生,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评。

3.取得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当能够出示证书),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试。

4.凡是符合一般程序但可免于理论考试的医师,先由考核机构对该医师指派完成业务水平测试项目,然后该医师才可申请免考。考生必须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凡是无法提供或不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必须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然后由卫生机构审核,再提交考核机构审核、判定(免考审核通过的,需等待至6月份考试结束后再统一点击合格)。

(六)全国定考办将根据截止于4月12日定考工作网上统计出来的广西一般程序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考生信息,列出清单,编制广西考生的准考证号码和准考证。我委收到后会及时发送到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核对,再由各考核机构公布并通知应考人员。

(七)要求考核机构在考试前一个月左右打印出准考证,分别发放给每个应考人员,准确通知其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场次)和地点。凡是由于考核机构没有及时通知到考生而导致该考生缺考的,该考生仍然判定为无故缺考(考核不合格)。由此引发的纠纷、问题及后果,由相关考核机构承担一切责任。

(八)全区纸质试卷笔试(填答题卡)的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下午15:00-16:00(60分钟)进行。试卷由全国定考办从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国家级题库中选题(100条单选题,其中20%的分数为人文医学和法律法规内容)。请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考生要严格按照全国定考办的规定(印在准考证上),认真填写答题卡,不得乱涂乱划,以便全国定考办的电脑系统快速自动阅卷。凡是由于乱涂乱划答题卡导致自动阅卷机无法阅读的,一律按不合格试卷处理,考生后果自负。

(九)试点机考的时间安排。

1.根据全国定考办要逐步扩大机考范围的精神,今年将南宁市作为机考试点,即要求凡是在南宁市区内参加一般程序理论考试的医师必须参加机考。试卷由全国定考办从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国家级题库中选题(100条单选题,其中20%的分数为人文医学和法律法规内容)。考试时间为每场60分钟,间隔换场时间15分钟。

2.南宁市内的机考时间: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8:00-18:00全天进行。机考地点: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8号。

(十)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必须在考试前一个月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交考核机构。经考核机构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将申请延期考核医师的相关证明文件在5月15日之前,以pdf文件形式发送到我委医政医管科,我委再转发全国定考办备案。考试结束后才提出延期考试申请的(极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予受理(仍按“无故缺考”处理,判定为本次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医院意见。

(二)考核机构要严格良好行为记录的认定。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应当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三)根据有关规定,凡医师无故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考核合格结果的,判定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四)参加考核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三项考核中其中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考核不合格,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接受培训3至6个月,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考生必须到南宁市参加60分钟的机考,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对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网上各考核机构点击合格的信息,自治区定考办于于2016年12月底(或1月初)向本周期考核合格(含复考合格)的医师发放全国统一的激光防伪标识,由各考核机构统一负责粘贴在各位医师的执业证书上(遗失不补)。

(六)考核结果与医师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管理措施挂钩,因此希望各单位和考核医师高度重视考核工作。

(七)自治区定考办将不定期到各地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知考生报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加强对本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供大家参考!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处(室)、竞校、直属单位:

为完善各类岗位考核与评价体系,全面、科学评价我校教职工年度工作表现、实绩和质量,依据《20xx年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工作实施办法》、《上海体育学院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上海体育学院教师。

岗位职责。

(试行)》、《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就20xx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强化质量意识,推进学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处级以上干部的绩效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并负责实施。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上海体育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名单见附件)。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组领导下,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并负责具体落实。

四、考核内容。

教职工的考核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实际表现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按照《上海体育学院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岗位职责(试行)》、《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制订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考核等次。

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优秀的名额按照15%的比例分配(见附件5),酌情考虑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六、考核时间安排与办法。

1.20xx年12月6日前,召开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处室负责人会议,布置20xx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2、教务处、研究生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20xx年12月12日之前将教师个人的本科工作量、研究生工作量和培训学分,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汇总至中乒院、各二级学院。

3、12月12日前,中乒院、各二级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操作细则,并将方案上报人事处。

4、20xx年12月21日前,被考核者完成本年度。

个人工作总结。

填写《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和附件3)。并在所在部门进行述职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考核等次。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所有教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并填写《20xx年度上海体育学院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与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一并报送院人事处。

4.20xx年1月5日前,人事处汇总全校绩效考核情况,报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审定。

5.20xx年1月10日前,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教职工校园网上公示,有不同意见者可向所在部门或人事处反映。

七、工作要求。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和程序进行。

特此通知。

20xx年12月7日。

各有关单位:

4、各单位到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组织所有在岗职工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组织评优(评优人数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的15%),并填写《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请排列在表格前面),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及《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联系人:黎仁惠,2292296。

5、其他工作及要求见《20xx年年终绩效考核有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科研、论文等工作量登记分别按照科技处或教务处要求办理。

联系人:袁、方,2291258,2322871。

人事处。

20xx年12月2。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xx年度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我校《20xx年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郑州铁院党〔20xx〕4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根据20xx年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安排按时上报考核材料;。

2.民主评议拟于20xx年1月6日前举行,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工作;。

3.各绩效考核专项工作组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20xx年12月23日。

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通知

各市县团委,各高校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xx年全国高校赴县级团委挂职干部考核鉴定的通知》(团组字)[xx]13号)文件要求,xx年高校团干部挂职工作定于20xx年1月13日结束。现就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挂职之日起至20xx年1月。

由各市县团委协调同级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包括挂职干部在挂职地了解情况、介绍经验、推动工作、探索创新、锻炼提高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内容。

四、考核程序。

由挂职干部认真填写团中央组织部统一制发的《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详见附件),县级团委召开会议评议,并提出鉴定意见,再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鉴署意见。

五、其他事项。

1.《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交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2.海口团市委统筹xx市四个区高校派驻县级团委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联系人:陈仕英、王铮;电话:65337205、65369133(传)。

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处(室)、竞校、直属单位:

为完善各类岗位考核与评价体系,全面、科学评价我校教职工年度工作表现、实绩和质量,依据《2015年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工作实施办法》、《上海体育学院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岗位职责(试行)》、《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就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强化质量意识,推进学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处级以上干部的绩效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并负责实施。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上海体育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名单见附件)。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组领导下,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并负责具体落实。

四、考核内容。

教职工的考核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实际表现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按照《上海体育学院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岗位职责(试行)》、《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制订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考核等次。

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优秀的名额按照15%的比例分配(见附件5),酌情考虑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六、考核时间安排与办法。

1.2012月6日前,召开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处室负责人会议,布置20绩效考核工作。

2、教务处、研究生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2016年12月12日之前将教师个人的本科工作量、研究生工作量和培训学分,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汇总至中乒院、各二级学院。

3、12月12日前,中乒院、各二级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操作细则,并将方案上报人事处。

4、2016年12月21日前,被考核者完成本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和附件3)。并在所在部门进行述职,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考核等次。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所有教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并填写《2016年度上海体育学院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与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一并报送院人事处。

5.201月10日前,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教职工校园网上公示,有不同意见者可向所在部门或人事处反映。

七、工作要求。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和程序进行。

特此通知。

2016年12月7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精选

各有关单位:

4、各单位到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组织所有在岗职工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组织评优(评优人数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的15%),并填写《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请排列在表格前面),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及《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联系人:黎仁惠,xxx。

5、其他工作及要求见《20xx年年终绩效考核有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科研、论文等工作量登记分别按照科技处或教务处要求办理。

联系人:袁仲慧、方进一,xxxxx。

人事处。

20xx年12月22。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精选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药科大学绩效津贴实施办法(修订)》(药大人〔20xx〕263号)、《中国药科大学二级单位绩效评价办法》(药大人〔20xx〕3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着实事求是、严格认真的态度,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学校考核二级单位,二级单位考核个人。

(一)二级单位:院部、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

(二)个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一)二级单位考核。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对院部分别设立绩效指标,主要考核增量。

学校对院部的发展战略、制度建设、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对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的工作理念、管理水平、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

学校党委对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二)校级领导干部考核。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校党政正职代表党政领导班子述职,并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三)处级干部考核。

每位处级干部对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个人总结的内容:一是述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等情况。二是述职:重点回顾总结一年来履行岗位管理职责情况,不能简单地以本单位部门的工作业绩来反映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要着重总结个人在有关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做的工作(成绩与不足),包括:管理精力投入、完成日常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等情况及实际成效;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思政教育、履行意识形态职责、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践行“一线规则”、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等情况。三是述廉:检查一年来个人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四)其他人员考核。

1、院部:按照本单位的绩效考核方案考核。

2、机关:考核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3、教育教学辅助部门:考核服务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采取分类考核,分级负责,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一)工作总结。

1、二级单位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服务中心部门测评模块填报总结材料。院部填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填报部门工作总结。以上填报须于20xx年1月8日前完成。

2、校级领导干部根据教育部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3、处级干部填写《中国药科大学处级干部考核登记表》(组织部网页下载,a4纸正反打印,个人总结篇幅在1500字左右)。

4、其他人员须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服务中心年度考核模块,在线提交《中国药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二)民主测评。

1、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

由院部教职员工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可与院部职工大会结合进行。各院部党委(党总支)负责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统计结果经院部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名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2、校级领导干部。

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参加述职测评大会的人员范围:校领导、两委委员、副处级以上干部、专任教师代表、党外人士代表、教代会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会人员听取述职并当场进行测评,填写民主测评机读卡投入票箱。

3、处级干部。

正处级干部代表单位和个人述职,将述职报告电子版于20xx年1月8日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述职报告要以本部门、单位20xx年工作计划为依据,注重体现领导科学发展、完成重点工作及作用发挥、抓班子带队伍、疫情防控、落实教育部巡视整改任务、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建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等情况。组织部将统一格式,在校领导述职测评大会前3天挂到校园网主页,参加测评大会的全体人员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查阅。

处级干部在本部门、单位进行述职,由本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将派人参加述职测评会。校领导对部门、单位和处级干部的测评在校领导述职测评大会上进行。部门、单位之间的互评由参加校领导述职测评大会的全体人员进行测评。

正处级干部测评得分计算方法:全体校领导评价得分×45%+民主测评得分×35%+所在部门(单位)考核得分×20%。

副处级干部测评得分计算方法:全体校领导评价得分×40%+所在部门(单位)正职评价得分×20%+民主测评得分×30%+所在部门(单位)考核得分×10%。

4、其他人员。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汇报,组织群众测评。

(三)考核结果评定。

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对二级单位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表现,对被考核人提出评鉴意见。

(四)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五)考核结果通知二级单位及个人。

(一)二级单位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院部、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分别排名前20%且考核得分高于80分(含80分)的部门为a级,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单位为c级,其他单位为b级。

(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按照测评体系及权重计算出处级干部综合测评得分。根据测评情况,分四类分别评定优秀:院部正副处级干部各5名优秀;机关(除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外)正副处级干部各5名优秀;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处级干部2名优秀;教育教学辅助部门处级干部2名优秀。

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等级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

新提任不满半年的处级干部,只做工作总结,进行述职,不参加测评,年度考核一般按称职等级计。

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评定考核结果等级意见,经学校研究确定。完成重要工作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确定可评为优秀。

(三)个人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为15%。

1、本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其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等级:

(1)连续旷工5至7天或者一年内累计10至15天者;

(2)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15次以上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及以上并造成较严重后果者;

(5)经认定属较大教学事故责任人者;

(6)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由组织安排的培训;

(7)其他应认定为基本称职的情况。

2、本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其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不称职等级:

(1)连续旷工超过7至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者;

(3)经认定属重大教学事故责任人者;

(4)私下转让学校科技成果者;

(5)私下在外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者;

(8)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者;

(9)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10)其他应认定为不称职的情况。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考核,但不定等级,其考核评语可作为其今后晋职定级的依据:

(1)新进校未满半年人员,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2)因病假、事假等原因离岗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目前在岗的教职工。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年度不参加考核:

(1)因病、事假超过半年以上目前仍不在岗的人员;

(2)待聘人员。

5、其他: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

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绩效津贴实施办法(修订)》(药大人〔20xx〕263号)和《中国药科大学院部取得标志性成果奖励方案(试行)》(药大人〔20xx〕108号)文件精神,依据二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结果核拨和发放绩效津贴。

学校成立20xx年绩效评价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委员为全体校领导。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监察处、审计处、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院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

在绩效评价期末,各二级单位根据定量评价指标先进行自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二级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核实,并结合定性评价结果确定各二级单位的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经绩效评价工作委员会确认。

12月31日前布置考核工作。

1月6日前个人考核表数据审核完毕。

1月8日前院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完成。

1月13日前职能部门完成个人考核表数据修改。

1月15日前职能部门完成院部绩效指标审核打分。

1月15日前述职、民主测评。

1月25日前评定考核结果、核拨奖励性绩效津贴。

(一)全校各部门、单位对绩效评价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凡参加考核的教职工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评价自己和他人的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切忌空话和弄虚作假。

特殊原因暂无法参加考核的,经所在二级单位考核小组批准,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暂缓考核,适当时候及时补考。

中国药科大学。

20xx年1月8日。

考核工作汇报会通知精选_

2005年11月25日)。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朋友:

大家好!在全国上下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际,我们迎来了省环境优美乡镇考核专家组到我镇检查、指导工作。首先,我代表东港镇党委、政府对各位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是促进小城镇环境建设,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措施和载体,也是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我镇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牢固确立了“生态立镇”的理念,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党政领导、部门分工、环保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机制,扎实推进了生态环境和经济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建立了多元投入机制,加大集镇改造力度,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优美居民小区、休闲广场和农民公园。全面实施了“绿色通道”、“绿色村庄”、“绿色家园”工程,并采取拆房补绿、治脏变绿、见缝插绿、破墙透绿、租地种绿等多种措施,使镇区呈现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的景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浓厚的环保意识。加强执法,关停了一批污染企业,严格控制了污染源的产生。大力实施工业集中区建设,改善产业布局,启动了“三集中”工作,对镇区多家企业实行了整体搬迁计划、进园改造。我们还精心培育清洁生产、绿色产业、生态农业、绿色教育等一批示范工程,实现了烟尘和噪声达标、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标、集镇环境卫生达标,减轻了农药、化肥对水环境的污染。

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不仅美化了我镇的村容镇貌,改善了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了生态文明水平,也有力地促进了我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经济发展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预计今年,全镇可实现工业销售收入超80亿元,财政收入3.6亿元,成为无锡市的经济强镇、工业重镇。

参加今天考核活动的各位领导、专家,都是环境建设方面的专家、领导。特别是谢主任等多次来我镇检查、指导,对我们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要求,因此,希望今天大家能将畅所欲言,充分交流,指正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我相信,通过今天的检查验收,必将对我镇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借此机会,我诚挚邀请各位领导今后多到东港作客,多给东港的发展予以指导,多对东港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给予关心和帮组。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光临东港,感谢大家对东港的关心和支持。

谢谢!

做好公司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维护陆地生态安全方面起着支柱作用。封山育林工作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尤其重要。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将年有关封山育林事项通知如下:

一、封山育林范围。

1、国家公益林,坚决依法封育保护。

2、历年原封区各林场一定要按照原来封山育林作业设计的地方依法封育,严禁砍伐。

3、今年的封山育林任务,要在国家公益林和原封区以外区域进行封育。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依法封育。

为切实抓好封山育林工作,明确落实责任分工,镇政府特成立封山育林领导小组。望各村、场高度重视封山育林工作、把它作为重要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将任务落到实处,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做好今年的封山育林工作(具体任务见附表),提高森林覆盖率。

三、封山育林的措施。

1、有文明警示。封育单位应明文规定封育制度,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公示。同时,在封育区周围明显处,如主要山口、沟口、主要交通路口等树立坚固的标牌,标明封区四至范围、面积、年限、方式、措施。

2、设置围栏。在牲畜活动频繁地区,可设置机械围栏或生物围栏,进行围封。

3、人工巡护,辅助育林。封育区域有专人巡护,对封区内乔、灌木有较强的天然下种能力,但因灌草覆盖度较大而影响种子融土的地块,可进行带状或块状除草、破土整地,实行人工促进更新。对有萌芽能力的乔、灌、幼树、母树进行平茬或断根复壮,以增强萌芽能力。对自然繁育能力不足或幼苗、幼树分布不均的间隙地块,可按封育类型进行补植或补播。

文档为doc格式。

考核工作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社区、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党委,县级各人民团体:

为了确保201x年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旬邑县重点工作季考核半年讲评办法》的规定,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目标责任考核总体要求,对重点工作做到超前谋划布局,统筹安排部署,要抓早动快、夯实任务、整体推进,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就2014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x年4月13日--201x年4月18日。

二、考核范围:

各镇、社区、园区,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级各人民团体。

三、考核内容:

1、新农村及统筹城乡建设2、苹果产业。

3、畜牧产业4、重点项目建设。

5、特色产业(含林下经济)6、招商引资。

7、争资引项8、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9、信访稳定10、安全生产。

11、平安建设。

12、创建工作(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暨省级生态园林县城)。

四、组织形式:

201x年度重点工作季考核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由各项重点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核方法:

各重点工作考核小组要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数据核查、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

六、具体要求:

1、各项重点工作考核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操作简便、科学有效的'考核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考核,确保考核过程客观、公正、公开,考核结果公正、公平,真实反映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同时于4月13日前将考核实施细则报送县考核办备案。

2、各镇、社区、园区和各部门要针对第一季度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自查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15日前分别报县考核办和各重点工作主管部门,并将各项重点工作相关资料报送纳入年度本项工作考核之中。

3、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考核的监督,各项重点工作考核结果经主管县级领导审核签字后,与相关考核资料一并于4月18前报县考核办。

附:旬邑县考核办干部联系重点工作考核名单。

旬邑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x年4月11日。

旬邑县考核办干部联系重点工作考核名单。

重点考核指标。

主管部门。

联络员。

电话。

备注。

新农村及统筹城乡建设。

县委农工部。

杨涛。

13402931215。

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县城。

县环保局。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

非公经济(半年考核)。

县工发局。

重点项目建设。

县发改局。

周钰。

18966541577。

争资引项。

项目策划包装(半年考核)。

重大决策督查(半年考核)。

县纪委。

强钊。

18182507899。

林下经济。

县林业局。

畜牧产业。

县农业局。

特色产业。

信访稳定。

县信访局。

张俊。

13309109611。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暨省级生态园林县城。

县住建局。

平安建设。

县委政法委。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县市容管理局。

郭佳。

13092999367。

国家卫生县城复审。

县卫生局。

计划生育(半年考核)。

县计生局。

招商引资。

县招商局。

张敏捷。

18909100296。

苹果产业。

县果业局。

安全生产。

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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