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服务合同范文(17篇)

时间:2023-11-18 23:25:52 作者:ZS文王 担保服务合同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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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服务合同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

一、房屋概况:

租赁房屋位于_______(门市)。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的,须与甲方协商再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于合同期限届满(解除)后三日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约定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首次租金及抵押金合计人民币(小写:_______)。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无欠费,甲方应返还抵押金。该抵押金不计息。

四、承租房屋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依本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承租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第八项约定的违约事由出现导致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交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逾期未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承租房屋。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在无违约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权限内,独立使用该租赁房屋中所(约定)承租部分的权力。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承租房屋水、电、气、采暖费等费用。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现有经营项目出兑,但新的承租人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乙方不得利用该承租房屋从事约定以外的经营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活动,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有义务安全使用水、电、煤气、暖气等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邻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现有结构,事先将装修方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后,附属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装修进行毁损。

七、丙方的`义务:

丙方自愿作为承租人(乙方)之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确、清楚,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理解完全一致,自愿以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出现本合同中之任一违约情况时,丙方对乙方造成的违约后果完全承担保证责任,其地位等同于乙方,对此丙方无任何疑异。

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八、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如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无过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事由时,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且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所租房间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兑或变相由第三方使用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在承租房屋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的。

乙方拖欠租金及水费、电费、卫生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的。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堆放杂物或放置其他物品在公用通道或不属于自己承租范围内,影响他人通行或使用的。

违约金。

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按月租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房屋及配套设施非自然折旧因素所致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违约事由时或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向甲方追回预交租金,预交租金金额自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计算,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九、房屋出现需修缮事由,甲方接到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或未完全修复,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完善,所需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可做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按手印)时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担保服务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向____________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汽车从事工作、生活需要,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如甲方违约造成不能按时还款,乙方将车辆抵押给银行)。

第一条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汽车大市场处购买汽车一辆。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甲方不向乙方提供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可以请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再签订一份交通事故责任分划协议,附后。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

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

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合法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负责告知乙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七条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惠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服务合同

乙方:________。

现就出借人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签订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的借款合同,应出借人与借款人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现就甲方为乙方向出借人________借款宜事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担保服务,担保金额为人民帀________元,担保服务期限为________日,依照担保期限、担保服务费率为________,担保服务费为________元,手续费_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签订本协议时即向甲方逐月缴纳上述费用,如因借款人未能按期限归还借款,致使担保人未能解除担保,则担保费按担保金额每日2‰收取。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销此协议,甲方对上述收费不予退还: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销此协议,甲方退还上述收费。

二、担保范围:

三、乙方授权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查档、赎楼、注销抵押登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等一切相关事宜。受权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相关事项。

四、甲方因乙方提供担保服务期间为出借人发放借款之日至借款人收到本金及利息之时期满两年,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保证人未能解除担保责任及甲方未能解除反担保责任,则乙方以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交纳超期担保费和违约金。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房产原因,不能解除保证人担保责任及甲方反担保责任,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则甲方享有该房产的处置权,并替乙方代偿借款本息后,即取代出借人成为乙方债权人,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施,向乙方进行追偿,并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无限还款责任。

六、保证人的'代位求偿权。

保证人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即取得债权人地位,享有向借款人的追偿权,借款人应偿还保证人垫付的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保证人向出借人支付的一切费用。

七、补充事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服务合同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守。

第一条甲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第四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大写)元;利率为%;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七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乙方要对所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八条。

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物投保,乙方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投保手续,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未能投保或续保的,甲方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十二条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第十三条。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已出租但已书面告知甲方;如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设定抵押后再出租的,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设立过抵押,或虽已抵押但已书面告知甲方;该抵押财产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

第十五条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十六条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的款项在清偿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甲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十七条乙方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要求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甲方应将保管的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退还乙方。

第十九条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如甲方要求)。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应在事项发生之日或知道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抵押物在抵押。

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当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乙方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时(或乙方为自然人时的工作、收入发生等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十二条在借款人向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乙方不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四条。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随时行使抵押权。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对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六条。

当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时,借款人自己也为主合同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有权直接行使本合同抵押权而无需先以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主合同同时存在其他担保合同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甲方有权直接行使抵押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第二十七条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

第二十八条。

乙方基于本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担保服务合同

甲方(担保人):

乙方(被担保人):

担保服务事项:

1、乙方与(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了编号为(以下简称主合同)

2、乙方申请甲方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担保。

担保服务标的: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范围为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其他费用。

担保服务收费: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追偿:

1、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不论是否代为履行还款义务都有权向乙方追偿逾期借款本息。

2、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将先采用电话催收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催收工作,若乙方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将安排专人上门催收,乙方除了承担甲方上门催收产生的相关费用外,还需向甲方支付200元/人/次的催收费用。

3、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时,导致甲方发生代偿事实后,甲方若采取法律手段向乙方追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包括律师费在内的一切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主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正,并有权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保护自身利益。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反约定用款数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不论是否代为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支付给甲方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发生代偿事实的,应向甲方支付代偿金额20%的违约金。

4、如发生上述2、3两项所述事实的,甲方有权采取诸如在有关媒体上或向有关机构通报信息等不利于乙方资信的行动。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担保服务合同

乙方:_______。

为有利于双方的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的经济合作,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融资担保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开展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承担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

三、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_______万元,无论是乙方一家公司还是两家公司;当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选择乙方的一家公司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相互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贷款应专款专用。担保人有权对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贷款本息清偿时,被保证方应主动向保证人提供贷款偿还证明,以便对方及时知晓。

五、一方为另一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自己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复印件及相关企业简介。

六、不及物动词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重组、合并而产生的'继承人)将受本协议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人在代表担保权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担保权人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经另一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十、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并赔偿违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1.解决纠纷的方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服务合同

地址(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债权人):_______。

地址(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作为担保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大本金余额为(币种)_______(小写)(大写)_______。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各种费用。

1.3本合同的保修期:。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自独立合同项下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乙方作为抵押权人的该房屋抵押登记完毕,相关权属证书移交乙方持有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独立担保。无论有无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的担保或保证,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先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乙方放弃对抵押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或其他担保人行使担保权,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担保责任。

1.5本合同不可撤销。

1.6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2.1当债务人未能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到期债务时,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的书面索款通知后,无条件代表乙方付款。乙方出具的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的任何文件均可作为甲方的书面付款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除乙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本息和费用。乙方扣款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回不足部分。当扣除的收入不足以清偿所有到期债务时,支付顺序为费用、利息和本金。

3.1甲方已仔细阅读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承诺,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约定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或允许主合同债务人转移债务外,其他不加重债务人债务的情形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按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3.3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的协议或承诺。

3.4甲方不存在任何诉讼、仲裁、执行、上诉、复议等可能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但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书面通知乙方的除外。

3.5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监督检查甲方的经营和担保能力,并允许乙方进入甲方的经营场所,检查甲方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确保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完整、客观,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甲方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上市公司要求公开信息披露为由拒绝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的信息。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同意或甲方提供的信息不构成保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乙方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可能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认为可能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甲方应在进行以下工作前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分红超过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或超过_______年全部未分配利润。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双方同意变更主合同除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事先征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数量、价格、币种等内容。未经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债务减少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的债务加重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了主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变更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或者该财产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或者担保物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赔偿或者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其份额。

10.同一债权同时具有担保和实质担保的,实质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抵押物灭失且无代位求偿权的,保证人仍应当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11.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少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保证期间,如果保证人发生变更、撤销或其他可能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更,保证人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作为债权人接受的新保证人在天内履行。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主合同同时有保证和物质保证的,保证人对物质保证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债权人放弃对财产的担保的,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主张赔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提前行使追索权。

7.本合同保证期间,保证人再次向他人提供担保的,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当如实提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规定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二)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不能实现,或者债务人已经违约等。

3.债权人在订立担保合同前,有权以债务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但是,担保合同一旦订立,担保人是否具有偿付能力并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主合同项下金额的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当赔偿债权人实际经济损失。债权人有权用担保人存款账户内的资金直接冲抵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担保人未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利息等费用。

2.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担保人为___________。

2.担保人拥有签署本保函和履行其在本保函项下责任的全部法定权利、权力和权限;

4.担保人将不签署和/或履行本保函。

(1)违反或违背任何法律法规或担保人的章程或设立文件,或。

(四)以自有资产抵押的。

(5)担保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所有应付款项均无任何扣税或预扣。

1.担保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免除担保责任的;

3.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不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同一债权同时具有担保和实质担保的,债权人放弃实质担保的,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保证人免除责任。

1.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双方之间的文件交换、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可通过___________(信函、传真、电报、亲自等)方式交付。)。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可以公告送达。

2.各方的通讯地址如下:_____。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进行解释。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期间,应暂停履行该义务。

3.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响不能终止或消除,导致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方无法合理控制的、不可预测的或不可避免的、即使可以预测也无法克服的、发生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使受影响方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干旱、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无论是否宣战)、骚乱、罢工、政府行动或法律规定等社会事件。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如果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本合同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原则、本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相关条款的内容做出合理的解释。除非与法律或本合同相冲突,否则本解释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主合同,主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担保人分支机构(企业法人)未经担保人书面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无效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没有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4.本合同以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

担保服务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被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确保乙丙双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返还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则乙方可以将甲方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记

3、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抵押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抵押解除

2、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4、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支付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3、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甲方的财产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甲方声明及保证

1、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6、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8、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3、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违约责任

1、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出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款项,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款项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担保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三方:

地址:

电话: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第三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各方为明确责任,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担保的服务范围

1、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1.1合理配制人力资源

本项目将由项目总经理亲自负责,由经验丰富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全面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严格校审制度,严把图纸质量,保证图纸可以指导工程施工。

1.2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本公司为本工程项目组成工程组,并严格校审制度,严把图纸质量,保证图纸可以指导工程施工,具体措施如下:会同方案设计方、我司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的工程师进行方案设计的定案工作,为进入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做好技术准备工作。

(2)在项目实施的各个设计阶段,明确各阶段的设计质量和设计周期,控制各阶段的设计造价,阐述项目概况、建设要求,明确设计依据,提供各专业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控制进度,报总工程师审批。

(3)根据所编制的设计进度,明确质量策划的内容,若有特殊的质量要求,制定专项质量控制计划。

(5)各级设计岗位人员具备资质和技能,明确各自的职责,采用各专业间相互会签制度,保证设计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计文件提交后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修改或返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各项措施进行实施效果验证。

(7)各专业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最优方案,最佳设备,总结以往同类工程中成熟的经验,做到精心设计,质量第一。

(8)尊重业主,充分与业主交换意见,根据业主要求和项目建设具体条件提出多方案比较供业主选择和决策。

2、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2.1高水平的项目设计队伍,项目总设计师、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同时,确保业主要求的项目设计工期。

2.2丰富的工程设计经验,规范的管理制度先进的绘图手段是工程设计工期保证的基本要素。我司广泛应用cad计算机绘图,建立了司内计算机网络系统。各专业均使用了大量的专业基础图库及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广泛应用于工程设计中,大幅提高工作效率,为确保设计工期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2.3提供图纸日期的要求,制定各个设计专业的进度计划,编制项目网络进度图。

2.4.项目对各专业设计的进度安排,由项目负责人监控相关专业设计组严格执行,并按时互相提供经审核后的有关资料。负责人定期为设计进度监控,分析产生的偏差原因,提出进度修订计划,使进度始终在计划的控制之内。出意见。

第二条、保证形式及期限

1、第三方对上述合同的债务人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由此而造成的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2、主债权转让的,第三方担保责任自动随之转让。

3、第三方的担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权益最终实现为止。

第三条、保证效力

担保责任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债务的效力、内容或变更、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债务或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变化也无须通知第三方。

第四条、放弃抗辩

第三方承诺不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任何抗辩或异议,不因存在实物担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减免自身责任的抗辩权,甲方有权直接要求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无须先行对实物行使权利。

第五条、保证责任承担

甲方的权利部分或者全部受到了损害,或者未得到及时的实现,或者乙方没有及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时,甲方即有权要求第三方立即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务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债务人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保证人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代为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第三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担保服务合同

出质人:_______

根据借款人与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质权人债权的实现,本合同出质人自愿向主合同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人陈述与保证

1.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大写),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质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质押权利处理费、过户费等)。

第四条质权的设定

4.1质物详见《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2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产生的孳息。

第五条质物移交

5.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和其它相关资料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保管,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5.2以汇票、本票、支票以及其他需背书出质的权利凭证设定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5.3股东以其股份出质时,应将质权人的姓名、住所、质权额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出质人应将出资证明书交与质权人占有。

5.4借款人归还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或是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质权人应当及时将该权利凭证和其它相关资料返还出质人。

第六条质押登记

6.1依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到有关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6.2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到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登记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

质权人依本合同行使权利时,出质人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八条提前清偿或提存

8.1本合同项下有价证券、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合同到期日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

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

8.3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项下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但所得转让费、许可费应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九条出质人权利和义务

9.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赠与、转让给第三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质物。

9.2质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出质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9.3质权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从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出质人同意,出质人仍在本合同确定的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9.4借款人偿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9.5质押权利的签定、评估、保管、登记、公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0.6质物非因甲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0.1有权收取质权所生的孳息。

10.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权利凭证的义务,因质权人保管不善造成权利凭证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负有赔偿责任。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出质人。

10.4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质权人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出质人。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担保范围总金额的万分之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1.2出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质押权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等情况的;

(2)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质押权利的;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2.1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质物清单》

出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服务合同

鉴于:

1、甲方向____________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汽车从事工作、生活需要,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如甲方违约造成不能按时还款,乙方将车辆抵押给银行)。

第一条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汽车大市场处购买汽车一辆。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甲方不向乙方提供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可以请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再签订一份交通事故责任分划协议,附后。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

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

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合法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负责告知乙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七条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惠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担保服务合同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债权人):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身份证号:地址/住所:电话:

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个。

人借款]字第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期限为_____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地:

担保服务合同

甲方(财产保全申请人):

乙方(财产保全担保人):

甲方与纠纷一案,为防止将来胜诉后难以执行或无财产可执行,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并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申请人民法院对标的额人民币xx元范围内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甲方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需赔偿的,由乙方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期间是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之日起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担保财产之日为止(包括以撤诉、调解、判决终结的案件)。

1、甲方应就上述担保服务事项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人民币xx元。

2、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上述财产保全费。

3、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法院未能查封、冻结到被申请人任何财产的或法院裁定驳回甲方的财产保全申请,乙方在解除担保责任后退回担保费。

1、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担保服务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力签订和执行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

5、甲方应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送复印件壹份供乙方备案。

1、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诉讼保全担保资格。

2、乙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3、乙方在上述担保标的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1、财产保全担保措施造成被申请人损失,被申请人向乙方索赔,在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甲方无条件全部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乙方代甲方付款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还款之日止,甲方应按乙方垫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六向乙方支付利息。

2、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再退回已经收取的担保费,未支付的部分有权要求支付。

3、在案件审理结案之日起,甲方应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在收到法院解除保全裁定书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章或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担保服务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被担保方(客户)(以下简称丙方)。

为确保乙丙双方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的(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记。

3、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抵押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抵押解除。

2、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4、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2、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甲方声明及保证。

1、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6、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8、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3、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甲方:

乙方:

担保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就甲方借款,借款合同编号,借款金额(大写),借款期限(天/月),乙方为甲方的借款向出借人提供保证担保一事,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保证担保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个人借款。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务数额:借款本金(大写)。

第三条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及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

第六条保证的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担保费用:乙方为甲方向出借人提供保证实行有偿性,由甲方向乙方缴纳人民币(大写):的担保费和人民币(大写)的评审费。

第八条担保费用的收取:甲方在双方签订本担保服务合同时一次性足额交纳担保费和评审费。

第九条出借人与甲方变更借款合同的内容经乙方同意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补交担保费或评审费。

保证责任的免除: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出借人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出借人允许甲方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增加借款金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5、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用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甲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甲方有如下权利:

1、行使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

2、要求乙方遵守本合同约定内容的权利;

3、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4、在本合同签订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权利;

5、对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非法行为提出检举、诉讼的权利;

6、对自己的合同权益进行保护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甲方需承担如下义务:

1、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实地提供各种证件、文件、资料等;

3、接受乙方派遣人员的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5、甲方承诺当发生如下时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

a、在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b、甲方经验出现困难或财政状况发生恶化;

c、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d、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e、甲方在向其他个人或银行申请借款或增加其他债务前,应书面通知乙方;

f、甲方的经营地址、住所地址、通信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所涉及的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登记、工本费、质押登记、公证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代收。

甲方的声明:。

第十三条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充分授权;

3、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报表和凭证等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有可能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a、与甲方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c、甲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权利质押、担保;

d、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e、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物状况和偿款能力的情况。

5、乙方代偿后即取得对甲方的追偿权、乙方享有对《借款合同》项下、本合同。

项下抵押物、质押物、权利质押物的处分权。

6、甲方同意乙方通过下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媒介)之一通知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a、网站;b、报纸;c、广播电视d、家庭电话、手机;f、工作单位、家庭住址;f、所在社区公告栏;g、特快专递;h、传真;i、挂号乙方信;j、电报。

乙方的权利:

第十四条乙方有如下权利:

1、行使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

2、要求甲方遵守本合同约定内容的权利;

3、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出请求权的权利;

4、在本合同签订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权利;

5、适当收取甲方的代理报酬;

8、乙方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的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有如下义务:

1、在甲方不违反本合同约定是,及时为甲方向出借人提供保证;

3、代理甲方办理抵押物登记事宜;

4、代理甲方办理押物转移事宜;

5、代理甲方办理权利质押登记事宜;

6、代理甲方与出借人协调尽快放款;

7、本合同终止后,在甲方无违反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时,尽快返回还甲方的保证金。

特别约定:

第十六条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元的保证金,此保证金用于担保甲方遵守《借款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

4、甲方为违反《借款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借款本息全部归还后,乙方将该保证金无息退给甲方。

第十七条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乙方处理甲方或其他第三者抵押物的,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抵押物价值10%的处理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质押给借款人或乙方的质押物为机动车辆的,必须不间断地按时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第十九条乙方咱找本合同履行了担保责任(全部或部分)后,即取得向甲方追偿的权利,甲方承认乙方的此项追偿权。

第二十条甲方应在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2日内偿还乙方代为履行的各项费用。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机房为在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2日内偿还乙方代为履行的各项费用及违约金,每迟一天承担履行担保责任数额1%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机房违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借款总额10%的违约定金,该违约金数额不是哦啊与保证金的总额。

第二十三条甲方在借款期限内欠缺保证金为按时予以补齐的,没迟延一天,须承担欠缺保证金数额1%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甲方未按时偿还出借人的借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除按合同约定赔偿乙方的损失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偿但保证责任数额10%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如因甲方违约引起诉讼,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费、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邮寄费、送达费、公告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担保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除。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补正。新补正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甲方字啊本合同中的住所即为机房的通讯地址,乙方的通知等文件向该地址一经发出就视为甲方收到。

第二十九条其他与诶的那个的条款。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的特别声明:

1、如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垫付相应款项的,甲方资源委托乙方(无需通知甲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对抵押房屋(位置:,产权证号建筑面积:)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出借人全部借款本息(包括未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按本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支付)。

乙方受托拍卖或变卖抵押房屋时,有权将抵押房屋入户门打开,并将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搬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由此产生的开门费用及仓储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有权从拍卖抵押房屋的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支付)。

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发出的抵押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存放通知(或公告)后一个月内,支付欠付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按本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抵押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仓储费用后,将该物品、设备、设施取回。否则,乙方有权对抵押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再次委托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如上各种费用。

甲方在乙方受托拍卖或变卖抵押房屋时,同时授权乙方可代为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并签署后附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尽在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出借人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垫付相应款项时才具有法律效力。

2、如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垫付相应款项的,甲方自愿同意乙方直接(无需通知甲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将质押车辆(车牌号:)开至、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保存(仓储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也须将质押车辆的钥匙、行驶证、保险卡凭证等交付乙方。甲方在乙方发出质押车辆存放通知(或公告)后10日内,将欠付出借人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偿还未到期借款本息),车辆仓储费用及其它按本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予以偿还完毕。

甲方在乙方发出质押车辆存放通知(或公告)后10日内未能将欠付出借人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偿还未到期借款本息),车辆仓储费用及其他按本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予以偿还完毕的,乙方有权直接(无需通知甲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将质押车辆委托拍卖或直接变卖。

同意该条款的内容。

3、如甲方为按时足额偿还借款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垫付相应款项的,甲方自愿同意乙方直接(无需通知甲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对(抵/押)押物()委托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出借人全部借款本息(包括未到期借款本息)及其它按本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支付)。

同意该条款的内容。

法人代表(签字):

1

1

担保服务合同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情况。

主债权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主债权种类包括保管之债、运输之债、加工承揽之债)。

主债权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

主债权质量规格:_______________。

主合同有变化的,以变化后的数额为准。

第二条行使留置权的情形。

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债务人同等价值的货物,直至出现合同约定的留置权消灭的情形为止。

标的物不可分的,债权人有权就全部标的物行使留置权。

第三条留置通知。

债权人留置标的物的,应当在________日内通知债务人,并要求债务人在_____日内,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债务。

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中对债权人享有留置权及留置权期限作出约定的,留置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直接处置留置物,无需再行通知债务人留置期限。

第四条留置物的处置。

债务人应当积极履行债务。若在规定期限内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留置物。

第五条留置担保的范围。

留置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主债务及利息;。

(2)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而造成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

(3)留置物的保管费用;。

(4)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第六条留置物处置价款。

处置留置物所得价款超过留置担保责任范围的,债权人应在扣除全部债务后,将剩余费用于_______日内退还债务人;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应于______日内偿还剩余债务。

第七条债权人的权利义务。

1、主合同期限届满债务人尚未完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因主合同已合法占有的标的物。

2、留置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选择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方式处置留置物,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债权人留置标的物的,对标的物负有保管义务,因债权人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而致使留置物毁损灭失的,由债权人赔偿因此而给债务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债务人的权利义务。

1、债务人应当认真、全面地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

2、债权人处置留置物时,债务人应积极配合,不得故意设置障碍。

3、留置物处置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对超出部分仍负有清偿责任。

4、因债权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致使留置物毁损灭失的,债务人享有请求债权人就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

第九条留置权的消灭。

1、债务人于留置期限内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

2、债务人就主合同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

3、债权人已将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全部债务。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做规定的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担保服务合同

债务人(甲方):

住所:手机:

电话:身份证号:

保证人(乙方):

地址: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甲乙双方就甲方借款,借款合同编号,借款金额(大写),借款期限(天/月),乙方为甲方的借款向出借人提供保证担保一事,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个人借款。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务数额:借款本金(大写)。

第三条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及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

第六条保证的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担保费用:乙方为甲方向出借人提供保证实行有偿性,由甲方向乙方缴纳人民币(大写):的担保费和人民币(大写)的评审费。

第八条担保费用的收取:甲方在双方签订本担保服务合同时一次性足额交纳担保费和评审费。

第九条出借人与甲方变更借款合同的内容经乙方同意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补交担保费或评审费。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出借人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出借人允许甲方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增加借款金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5、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用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6、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导致增加乙方的保证责任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第十一条甲方有如下权利:

1、行使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

2、要求乙方遵守本合同约定内容的权利;

3、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4、在本合同签订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权利;

5、对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非法行为提出检举、诉讼的权利;

6、对自己的合同权益进行保护的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需承担如下义务:

1、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实地提供各种证件、文件、资料等;

2、担保期间允许乙方对甲方的资金状况、财产状况、经营状况(收入状况)等进行监督;

3、接受乙方派遣人员的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5、甲方承诺当发生如下时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

a、在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b、甲方经验出现困难或财政状况发生恶化;

c、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d、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e、甲方在向其他个人或银行申请借款或增加其他债务前,应书面通知乙方;

f、甲方的经营地址、住所地址、通信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所涉及的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登记、工本费、质押登记、公证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代收。

第十三条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充分授权;

3、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报表和凭证等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有可能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a、与甲方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c、甲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权利质押、担保;

d、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e、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物状况和偿款能力的情况。

5、乙方代偿后即取得对甲方的追偿权、乙方享有对《借款合同》项下、本合同。

项下抵押物、质押物、权利质押物的处分权。

6、甲方同意乙方通过下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媒介)之一通知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a、网站;b、报纸;c、广播电视d、家庭电话、手机;f、工作单位、家庭住址;f、所在社区公告栏;g、特快专递;h、传真;i、挂号乙方信;j、电报。

第十四条乙方有如下权利:

1、行使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

2、要求甲方遵守本合同约定内容的权利;

3、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出请求权的权利;

4、在本合同签订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权利;

5、适当收取甲方的代理报酬;

8、乙方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乙方有如下义务:

1、在甲方不违反本合同约定是,及时为甲方向出借人提供保证;

3、代理甲方办理抵押物登记事宜;

4、代理甲方办理押物转移事宜;

5、代理甲方办理权利质押登记事宜;

6、代理甲方与出借人协调尽快放款;

7、本合同终止后,在甲方无违反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时,尽快返回还甲方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元的保证金,此保证金用于担保甲方遵守《借款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

4、甲方为违反《借款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借款本息全部归还后,乙方将该保证金无息退给甲方。

第十七条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乙方处理甲方或其他第三者抵押物的,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抵押物价值10%的处理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质押给借款人或乙方的质押物为机动车辆的,必须不间断地按时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第十九条乙方咱找本合同履行了担保责任(全部或部分)后,即取得向甲方追偿的权利,甲方承认乙方的此项追偿权。

第二十条甲方应在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2日内偿还乙方代为履行的各项费用。

第二十一条机房为在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2日内偿还乙方代为履行的各项费用及违约金,每迟一天承担履行担保责任数额1%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机房违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借款总额10%的违约定金,该违约金数额不是哦啊与保证金的总额。

第二十三条甲方在借款期限内欠缺保证金为按时予以补齐的,没迟延一天,须承担欠缺保证金数额1%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甲方未按时偿还出借人的借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除按合同约定赔偿乙方的损失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偿但保证责任数额10%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如因甲方违约引起诉讼,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费、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邮寄费、送达费、公告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担保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除。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补正。新补正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甲方字啊本合同中的住所即为机房的通讯地址,乙方的通知等文件向该地址一经发出就视为甲方收到。

第二十九条其他与诶的那个的条款。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

1、如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垫付相应款项的,甲方资源委托乙方(无需通知甲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对抵押房屋(位置:,产权证号建筑面积:)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出借人全部借款本息(包括未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按本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支付)。

乙方受托拍卖或变卖抵押房屋时,有权将抵押房屋入户门打开,并将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搬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由此产生的开门费用及仓储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有权从拍卖抵押房屋的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支付)。

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发出的抵押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存放通知(或公告)后一个月内,支付欠付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按本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抵押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仓储费用后,将该物品、设备、设施取回。否则,乙方有权对抵押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再次委托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如上各种费用。

甲方在乙方受托拍卖或变卖抵押房屋时,同时授权乙方可代为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并签署后附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尽在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出借人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垫付相应款项时才具有法律效力。

2、如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垫付相应款项的,甲方自愿同意乙方直接(无需通知甲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将质押车辆(车牌号:)开至、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保存(仓储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也须将质押车辆的钥匙、行驶证、保险卡凭证等交付乙方。甲方在乙方发出质押车辆存放通知(或公告)后10日内,将欠付出借人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偿还未到期借款本息),车辆仓储费用及其它按本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予以偿还完毕。

甲方在乙方发出质押车辆存放通知(或公告)后10日内未能将欠付出借人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偿还未到期借款本息),车辆仓储费用及其他按本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予以偿还完毕的,乙方有权直接(无需通知甲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将质押车辆委托拍卖或直接变卖。

同意该条款的内容。

3、如甲方为按时足额偿还借款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垫付相应款项的,甲方自愿同意乙方直接(无需通知甲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对(抵/押)押物()委托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出借人全部借款本息(包括未到期借款本息)及其它按本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支付)。

同意该条款的内容。

甲方(手印):乙方(手印):

住所:资产管理部(签字):

债务人:大厅主管(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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