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汇总18篇)

时间:2023-11-01 14:16:56 作者:LZ文人 热门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汇总18篇)

在制定和执行工作方案时,我们需要密切关注工作的进展和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方案。工作方案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一环,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城区环保容貌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展示我县良好形象,以更加整洁优美、清新靓丽的城市环境迎接正博会的召开,结合我县实际,从即日起至正博会前,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容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开‘总阀门’、融入主城区、三年大变样”发展思路,以全面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107国道、华安路、常山路等城区主要街道和各旅游景点周边为重点,按照“打造样板、以点带面,标准高档、管理精细”的要求,全民参与,大力度整治,深入推进城市美化、亮化、绿化、净化等各项工作,以崭新的城市容貌迎接’中国·(正定)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的召开,提高正定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主要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1.抓好拆违及沿街建筑美化包装。

参照省市“穿衣戴帽”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因楼制宜、彰显特色、提升品味”的要求,对城区107国道、华安路、常山路等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整修装饰,对电力、网通设施、交通设施、阅报栏、宣传栏等进行美化包装,保证其造型、色调、风格等与周边环境协调配套,整洁完好,焕然一新。同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查处各街道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

此项工作拆违由规划局负责;美化包装工作由规划局统一设计,涉及单位的由相关单位负责,涉及居民户的由街道办负责,涉及农业户的由正定镇负责。

2.抓好亮化整治。

本着“节能环保、亮美和谐、凸现特色”的思路,全面实施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亮化“扩面提升”工程。对新建建筑物按照规划与建筑主体同步实施亮化工程,确保一次到位,体现建筑风貌特色。城区各主要街道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商店、文化娱乐场所要及时维修、清洗和更换夜景亮化设施,保证设施安全、功能良好,灯光、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外观干净整洁,按规定时间开启亮灯,美化城市景观。

此项工作由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3.抓好绿化整治。

一方面,高标准完成107国道北段、小商品三期对面、正中南侧、华安路东段、旺泉街等区域的绿化任务,增加绿化面积,培育新的绿化亮点;另一方面,按照“既注重生态效应,更注重观赏效应”的要求,根据道路等级和性质,对主要街道树木进行整形、修剪或更换;实行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减少黄土裸露现象;加强园林绿地管理,对花草树木定期整形,死株断垄及时补植,垃圾杂物及时清理,枯枝败叶及时修剪,花草树木定期冲洗,打造绿化精品。正博会前,在常山路、恒山路、中山路、华安路、府西街、恒州街、燕赵大街等道路两侧摆放花卉。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

4.抓好市政设施整治。

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对城区内各街道现有灯杆进行油漆、维修;对府西街路灯进行更新;对损坏的路灯、彩灯、路沿砖、便道、井篦、侧篦等公用设施及时检修或更换;对各街道坑洼不平和破损的便道及路面进行整修改造,对不按要求设置的`路沿斜坡进行清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擅自挖掘、翻新城市道路和便道,保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整洁完好和美观。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

5.抓好占道经营治理。

整治沿街固定门店。以建筑主墙体为界,店外严禁摆放任何商品及杂物;经营加工制作、维修、洗车、烧烤、小吃等,一律进入院(店)内经营,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严禁随意占道搭设舞台、使用高功率音响设备进行商业宣传促销活动。

规范各类占道市场。城区梅山路、恒州街等固定市场内的摊点不得出市场经营;历史文化街区经营摊点要退出大十字街路口50米,并且不准占用机动车道经营;恒山市场沿街商户不许占用便道经营,市场周边不得乱摆摊点、乱停车辆。

整治临时摊点。所有冷饮、修鞋、修自行车、早夜市摊点一律实行分级、划线、定点管理,按规定要求规范经营。取缔未经批准影响交通的早市、夜市和各种临时性占道市场。

清理各街道流动摊贩,拆除有碍观瞻、乱搭乱建的违章棚亭和占道饮食炉灶,保持道路的顺畅美观。

此项工作中,店外经营由工商局负责;市场周边摊点由市场办负责;临时摊点由城管局负责;露天烧烤由环保局负责;占道汽修由交通局负责;公安局配合。

6.抓好户外广告治理。

按照“视觉通畅、昼夜兼顾、疏密有序、规范美观”的要求,继续推进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拆除不规范户外广告,更新、清洗、维护现有广告牌匾。加强新设广告的审批、监控、验收“一条龙”全过程监管,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处理,实现户外广告的规范、安全、整洁、美观。

严格查处违章散发、张贴、涂写小广告行为;对各街道小广告要做到夜涂晨清,粉刷涂料的配色接近墙体颜色,确保清理效果良好;清理不文明的车体广告;清理沿街门店门窗贴字、贴画和乱挂条幅,保持门窗干净通透。

此项工作中,户外广告整治由城管局负责;小广告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城管局及各责任单位负责。

7.抓好环境卫生整治。

全面加大国、省道及城区各街道、出入市口等处环境卫生管理,高标准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清理便道上堆放的煤堆、沙石及各种杂物;及时查处垃圾乱倒、污水乱泼、运输车辆抛撒遗漏等违章现象,做到目之所及,全部干净整洁。

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在城内主要街道合理设置封闭垃圾箱、果皮箱,并及时清掏,定期擦拭;垃圾转运站、公厕每日保洁,及时维修、维护,确保运转正常,整洁美观。

加强“门前三包”管理,落实保洁制度;积极开展小街巷、农业村街、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清理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参与环境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街巷有人扫、垃圾有人运、违章有人管。

此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街道办、市场办分别负责。

8.抓好施工工地管理。

加强城区沿街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门店装修等施工场地管理。主要街道临街建筑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围档作业;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高标准硬化,并指派专人洒水降尘、清扫保洁;施工或装修现场的装修物料、机具等应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工棚、设施和其他应该拆除的建筑物,清理平整场地;道路施工完毕要原样恢复损坏的路面、便道及各类设施。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城管局负责。

9.抓好交通秩序整治。

规范道路标志标线,检修交通信号指挥灯等交通设施;清理整顿城区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市口和各停车场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其他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清理随意停靠招揽乘客的公交车。划有停车泊位线的街道,各种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泊位线内;对自行车存放处进行规范管理,达到车辆停放有序、街道畅通无阻的目标。规范设置临时停车场、停车位,满足正博会需要。

此项工作由公安局、交通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负责。

10.开展集中清理日活动。

4月20日,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迎正博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日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按照“门前三包”和职责分工,彻底清理城区各街道、小区、广场、绿地、国道、省道、县道、村道、单位院落等各处的积存垃圾、杂草、杂物、建筑堆料、小广告、门店贴字,清洗擦拭果皮箱、广场栏杆、标志牌、座椅、灯杆等公共设施,营造全民动手,当好东道主、办好正博会的浓厚氛围。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扎实开展,我县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威同志为组长,县政协副主席蒲月英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迎正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单位都要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分工,狠抓落实。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强化督导检查。

此次整治活动作为迎接正博会总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纳入全县考核范畴,实行定量考评、统一考核。领导小组将通过日常督导、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两办督查室要对各单位整治活动情况及时进行督查通报,推动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3.实施精细管理。

甘泉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完整

“立足当前、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科学治污”的基本原则,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保证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为目的,以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全面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为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甘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尚文隆。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黎高林。

县环保局局长。

马润喜。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员:王乾方。

县住建局局长。

张京华。

县工商局局长。

韩树雄。

县商务局局长。

拓小宁。

县食药局局长。

樊福旺。

县农业局局长。

王永刚。

县城管局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湛武。

县电视台台长。

杨海军。

美水街道办主任。

李先锋。

劳山乡乡长。

道镇镇长。

赵延锋。

石门乡乡长。

下寺湾镇镇长。

桥镇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黎高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及时总结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

以燃煤污染控制为重点,大力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的燃煤窑炉、燃煤锅炉和洗浴业的燃煤洗浴炉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重解决污染设备闲置、使用硫份、灰分超标的劣质煤和不按规定操作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大气污染环境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指定煤种,统一价格,定点销售。

2.

要在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堆煤场和堆渣场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要求建筑单位和使用堆煤和堆渣的单位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煤场、料场、渣场、灰堆进行遮盖,封闭运输、半封闭堆放和喷洒覆盖剂等方法,有效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3.

区域面源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大沿街焚烧监管。由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在大街小巷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废轮胎等杂物的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加强居民小火炉和市场取暖小火炉的监管,劝导居民和经营户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确保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餐饮业污染防治。要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器经营户,督促整改。

4.

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防治。

要坚决杜绝机动车尾气造成大气污染。淘汰黄标车。

1.

:

看煤质化验单硫份、灰分是否超标;看堆煤、渣场是否有防尘措施。

看锅炉内是否添加有色添加剂。

看污染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的有效工作方法,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冬季限产停产工业窑炉和洗浴业的污染设施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汽车维修厂产生的废渣、废油交由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焚烧。发现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环保法》相关规定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并追究相关人领导责任,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按照环评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新建项目一律不批建燃煤锅炉,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2.

县城管局负责取缔燃煤、无证的露天烧烤、餐饮等。

3.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所有工地,拆迁和县政施工企业的扬尘污染,要来各类工程施工企业周围要设置围挡,建筑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对施工场所要进行密闭管理或绿网覆盖,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造成污染,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单位将依法查处。

4.

县商务局负责对煤炭点的销售相关手续进行检查,禁止城区销售非指点煤种。严格控制各种高污染燃料进入市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5.

县工商局负责对市场餐饮业和经营户的烟尘污染,油烟污染和小煤炉点火造成的低空污染进行长效监督性检查,要求个体经营户采取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方法进行经营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凡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环境保护审批文件。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6.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强化医疗垃圾集中焚烧管理,禁止自行焚烧和随意倾倒。要求全县医疗单位严格严格按《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办法》予以监管。

7.

2001。

年前的黄标车坚决绘以取缔。

8.

县农业局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检查,加大排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在各乡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9.

各乡镇负责查处焚烧秸秆、麦草、枯枝落叶和农作废弃物产生面源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大力宣传使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循环经济发展的秸秆气化炉,使农作物秸秆得到合理利用,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的居民小火炉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大家使用洁净煤种防止低空污染,严禁使用有烟煤。同时禁止在人口稠密公路沿线焚烧垃圾及其无污染物。

成立甘泉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分解落实各部门职责,通过制作宣传展版、宣传标语、冬防知识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开展冬防宣传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四进”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按照《甘泉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连续夜查和为期

100。

天的专项整治活动。始终保持对乱排乱放、随意焚烧垃圾等污染大气等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从严从重查处,对造成大气污染的单位,责令停产、停建、关闭并限期整改。

县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并于召开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座谈会,对冬防工作抓的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认真总结本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研究提出我县大气污染治理新方法和新的管理模式,并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本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城管、住建、交警、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餐饮业、建筑工地、煤炭销售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环保局要加强对新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印发传单、街道设立宣传点、电视媒体和活动宣传车等方式,深入建筑工地、餐馆,深入乡镇、村组,加强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县环保局要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社会监督等方式

对本次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从严从重处罚。

锦州市治理雾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013。

37。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辽政发〔。

2014。

8

)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

2016。

2

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治理颗粒物(。

pm10。

pm2.5。

)为重点,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多种大气污染物减排,不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7。

年,全市颗粒物。

(pm10)。

浓度、细颗粒物。

(pm2.5)。

2015。

年基础上下降。

6%。

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即:到。

2017。

年,全市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不高于。

84。

微克。

/

立方米,细颗粒物。

(pm2.5)。

年均浓度不高于。

54。

微克。

/

立方米。

1.

拆除改造原煤散烧小锅炉。

2016。

7

31。

日前,完成。

383。

(

凌河区。

78。

台、古塔区。

139。

台、太和区。

122。

台、松山新区。

31。

台、滨海新区。

13。

)

浴池等原煤散烧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实施。

)

2.

加快建成区供暖锅炉并网工作。

依据供热能力制定拆除并网方案,对大唐供热区域内

9

台共计。

119。

吨供暖锅炉。

(

供暖面积。

113。

万平方米。

)

节能热电铁北供热区域内。

21。

台共计。

391。

(

供暖面积。

396.2。

万平方米。

)

供暖锅炉,节能热电铁南供热区域内。

16。

台共计。

330。

(

供暖面积。

308.5。

万平方米。

)

77。

台,

1230。

(

供暖面积。

866.7。

万平方米。

)

供暖锅炉拆除并网准备工作。

(

市住建委、市发改委。

)

3.

拆除、改造建成区生产燃煤锅炉。

制定生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完成

10。

吨及以下生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经信委牵头,各区政府实施。

)

4.

加快集中供热设施达标排放工作。

推动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和滨海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供热设施在

2016。

年内实现达标排放,逐步实现一县。

(

)

区一热源。

(

各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

5.

加快重点项目提标改造。

“十二五”未完成重点项目: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

2#。

3#。

机组完成脱硫、除尘改造。

(

市环保局。

)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1#。

2#。

机组完成脱硝改造,锦州三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完成脱硝改造。

(

凌海市政府。

)

;“十三五”重点项目: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

(

市环保局。

)

;锦州锦兴钢厂。

50。

吨炼钢转炉完成除尘改造。

(

太和区政府。

)

;其他提标改造项目,根据省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

市环保局。

)

6.

加强燃煤锅炉监督管理。

65。

吨以上燃煤锅炉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环保局。

)

7.

所有燃煤锅炉按时限要求,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

各县(市)区政府。

)

8.

完成应注销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注销任务。

(

市公安局。

)

9.

按照上级规定注销营运黄标车的营运资质。

(

市交通局。

)

10.

购置新能源公交车。

110。

辆。

(

市交通局。

)

11.

严禁黄标车在绿标区范围(百股桥以西、南广路以北,凌西大街以东、松坡路以南)内行驶,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对违规黄标车实施处罚。

(

市公安局。

)

12.

按照国家要求,推进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供应。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

(三)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13.

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管理。

2016。

100%。

”要求,推进湿法作业和车辆冲洗工作。

(

市住建委。

)

14.

加强道路清扫扬尘管理。

建成区主要道路

(

除两侧步行道。

)

实现低尘机械化清扫,清扫率达到。

85%。

以上。

(

市住建委。

)

15.

严格监督管理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

(

市综合执法局。

)

16.

加强港口扬尘监督管理。

(

滨海新区管委会。

)

17.

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解决农村秸秆在集中时间段露天焚烧和烧荒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

市农委。

)

18.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

各县(市)区政府。

)

19.

取缔露天烧烤。

(

市城监局。

)

20.

督促锦州石化公司完成年度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推进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污染治理。

(

市环保局。

)

21.2016。

12。

月,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

各县(市)区政府。

)

22.

加强空气监测子站半径。

1

公里范围内的污染源监督管理。

重点是百股子站、南山子站周边环境治理及滨海新区子站迁址。

(

市环保局牵头,凌河区政府、太和区政府、松山新区管委会、滨海新区管委会配合。

)

23.2016。

12。

月,依托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的全省预报预警体系,完成我市预警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会商机制,做好预警工作。

(

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

成立锦州市治理雾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政绩考评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城监局。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将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政绩考评指标体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大雾霾治理工作督查力度,市政绩考评办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按时限和标准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完成任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在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还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融资渠道,采取多种合作运营模式,推进治理项目建设。企业要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大治理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治理改造任务。

城区环保容貌治理的工作方案

按照市综治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市工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市工商局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加速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领导小组。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坚持综治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凡涉及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商议,形成意见,然后进行落实。同时,狠抓督办落实,对局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基层单位,做到防微杜渐,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消灭在蒙芽状态之中。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_至_月份,全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进行总动员,大力宣传上级有关综治指示精神,拟定召开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在城区、各乡镇场显眼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全面掀起争创高潮。同时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综治责任状。

2、布置实施阶段。_至_月份,制定方案,确定人员,明确任务,对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建章建制,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3、检查落实阶段。_至__月份,针对前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措施,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领导检查。

四、工作标准。

1、综治组织落实好。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并落实专管人员。保卫、调解、帮教、门栋关照等各种群防组织健全,并做到工作落实。

2、治安责任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基层分局、所一把手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承担起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

3、防范措施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封闭式管理措施落实,有门卫人员,有名符其实的门栋关照人员。院落、办公楼建有总栅门,按时开关重要科室、基层单位财务室、库房和住户装防盗门、铁窗、安全网、防护栏。建有封闭式自行车棚,消防设施齐全。

4、管理教育落实好。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普法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___%,党员、团员达___%,重点人员达___%,家属子女达__%以上,本单位遵纪守法户达__%以上,法制意识增强,治安秩序良好,真正达到无刑事经济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无群体闹事事件、无xx组织活动、无“赌、毒、黄”等社会丑恶现象的目标。

5、民调工作落实好。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___%,调处成功率达到__%以上,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案、自杀、群众性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6、建章建制落实好。认真开展依法治理,依.法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家属子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等。全面达到“五有”、“五无”的工作目标。

五、具体要求。

1、对本责任内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性闹事_事件。

2、治保、民调组织人员,对纠纷调解及时,调处率__%以上,成功率__%以上,力争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杀、自杀、群体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3、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受教育的干部职工___%,家属子女__%,重点人口___%,党团员___%。

4、机关人员的亲朋好友、来城区暂住的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确保安全。

5、综治工作档案资料健全,有治安责任书、有执行情况登记、有调处纠纷的记载、有普法教育活动室,有完备的综治档案材料。

治理工作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充分发动各村社、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开展巡逻检查,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

成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xx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xx、xx派出所xx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由xx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

(一)加强频次,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各村为此次巡查检查工作的落实主体。各村社要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出租房房东、居民小区业主、物业及主管单位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村社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自查和夜间巡查,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镇安委会将不定期检查抽查,并通报反馈检查整改情况。

(二)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以派出所为检查主体,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时间为20xx年x月上旬至xx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x日前):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

(二)重点治理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重点要发动本辖区对住宅小区、单体居民楼、农村私人住宅楼等开展排查和宣传;xx派出所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排查和宣传。工作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并组织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相关工作数据必须归档保存并按要求上报。

(三)全面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底):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安委会将组织对各村(社)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电动车引起的火灾多发、频发,引起了雷州市领导的高度关注。xx市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加强对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督促各辖区的自查自纠,提高行业自律、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要结合示范点的创建,及时组织召开现场会,规范和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宣传单、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要按要求,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要带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实职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镇安委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并通报各村(社)、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城区环保容貌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全区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中心的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按照自治区加强督查工作的要求,拟组织开展全区环保督查行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20xx年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2、全区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研。

4、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初,大约一周时间。

三、人员安排。

督查工作分成4个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

第一组:自治区环保局局长苏青带队。成员:李剑、郝庆文、王树晓、董英华、张卫东、韦和章、记者1人。督查范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李剑、韦和章负责材料汇总。

第二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高震风带队。成员:赵福全、哈伦、顾永瑞、赵巍峰,记者1人。督查范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赵福全、赵巍峰负责材料汇总。

第三组:自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吕慧卿带队。成员:王龙、赵军、韩西钢、曹江营、武勤,记者1人。督查范围:兴安盟、通辽市、呼伦贝尔市督查工作。王龙、武勤负责材料汇总。

第四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巡视员杜俊峰带队。成员:莫晓莲、白志峰、张山狮、石俊业,记者1人。督查范围: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督查工作。莫晓莲、石俊业负责材料汇总。

每组返回后,尽快形成督查报告,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形成我局督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四、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五、其他事项。

1、办公室负责确定参加人员,拟制方案、通知,协调各盟市做好迎检准备。

2、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资料及项目建设情况。

3、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各盟市20xx年减排项目清单,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情况。

4、宣教中心负责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车辆保障。

6、督查过程要轻车简从,各盟市应简化迎送方式,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和随行车辆,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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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作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昆明市创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设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参照考评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打造35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创建时间和任务将根据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为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宣传启动(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全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相关工作,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2.试点创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3.评估验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区自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履行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责任主体,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试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社区基础条件、居民状况,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导向,按照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社区治理的短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强调经验可复制、成果能推广,不搞资金和项目的简单堆积,不搞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争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先进典型。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创建的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对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决群众现实问题民生工程项目,形成社区治理常态化的工作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创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点,可以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完善的社区治理运行模式及制度机制。

旅游区环保问题治理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中、省、市各级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决定于4月至12月在全县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保障群众健康为中心,以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切实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保专项检查,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取缔一级保护区的所有污水排放口。重点查清对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构成威胁的污染源,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周边存在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企业及个人,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

(二)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加强污染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力度,重点对缫丝加工、水泥建材、矿山开采等行业展开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执行环评、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从源头控制环境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锅炉烟尘污染问题。加强锅炉使用企业及单位的管理,通过治理一批烟尘污染企业,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粉尘污染问题,促进锅炉使用企业及单位的烟尘排放达标,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四)集中整治公路沿线环境污染的问题。对本辖区内主要公路沿线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国道、旅游道路沿线影响景观和有碍观瞻的污染企业的排污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有对公路沿线产生污染的违法排污企业,要责令其整改,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从重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对公路沿线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

(五)组织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继续加强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管理,重点对各类在建施工工地进行排查、监控,杜绝中高考期间夜间和午休进行建筑施工的问题发生,为中、高考提供一个绿色环保的良好环境。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组织编制印发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环保专项行动做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10月30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整治,重点对建设项目违法、饮用水源污染、环境安全隐患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汉江流域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汲取经验,明确不足。由环保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建立完善环保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梁胜新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监察、经贸、城建、司法、公安、交警、工商、电力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县环保局对企业的环境行为实行统一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县计划局、经贸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县安监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积极协调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止或减少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县工商局负责及时注销或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取缔;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进行监察,对不履行职责或监管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电力局负责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停电、限电等措施;县司法局负责组织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要积极为群众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三)强化督办检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列入重要日程,明确时限要求,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的方式尽快予以解决。县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的解决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由县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以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将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乡镇、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公开处理责任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县广电局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对违法排污企业要进行公开曝光。县环保局要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环保信息报送,及时上报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旅游区环保问题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暑期旅游市场的平稳运行,为游客营造一个和谐、优美、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将对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改善我县旅游环境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动员”的原则,集中力量,全力开展旅游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旅游整体形象,推动全县旅游业再上新台阶。

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及具体分工。

(一)杜绝露天烧烤、招手拉客、浴场跑马、烟花炮竹违规经营燃放等现象。

1、杜绝露天烧烤:采取发布公告及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明确告知经营户取缔露天烧烤。对打游击式的露天烧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没收经营用具,对符合规定的室内烧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

2、杜绝招手拉客:宾馆排档拦车拉客,不但阻碍车辆通行,而且影响旅游市场秩序,要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严厉打击公路招手拉客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

3、杜绝浴场内私搭帐篷露营及跑马:加强浴场日常巡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严管重罚,杜绝浴场内私搭帐篷露营及跑马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4、杜绝孔明灯和私自出售燃放烟花炮竹:严厉打击私自出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行为。烟花爆竹的储存经营由县安监局负责,孔明灯的违规经营处罚由县工商局负责,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燃放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

(二)实现流动商贩经营归行纳市、大排档规范经营、车辆有序停放。

1、取缔流动出售水产品:按照归行纳市的要求,将水产品经营者全部归入市场内经营。同时,严厉打击尾随兜售、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流动销售水产品、欺客宰客以及贩卖不新鲜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工商分局负责,县市场局、县交警大队配合。

2、取缔公路项链摊位:按照归行纳市的要求,在二、三、四纬路与一经路的交叉口设立固定的摊位经营,将流动商贩全部归入固定场所经营,坚决取缔公路市场。此项工作由县市场建设分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3、取缔无照经营:坚决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特别是个体户,为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及海浴安全,严厉打击私售三无泳衣、私租泳圈等违法违规行为,在验照过程中明令禁止泳圈的租售,加强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工商分局负责。

4、规范大排档经营:规定大排档经营时间及经营范围,严禁违反规定超时、超范围经营,在给游客提供便捷就餐环境的同时,注重食品卫生的监管。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大排档的食品卫生由县卫生防疫站负责,无照经营问题由黄金海岸工商分局负责。

5、车辆有序停放:出租车及旅游车辆按位停车,严格治理各种车辆的无序停放,特别是当地违规停放车辆,要严管重罚。同时,加强沿海快速路在暑期的交通疏导,制定应急保障措施,防止交通堵塞现象发生。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6、加强对旅游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建立旅游区周边污染源排查监管机制,打击违法违规排污、制造污染的行为,防止海水污染,加强对噪声、气味等污染源的治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三)取缔观光电瓶车、观光双人骑及四轮车,禁止经营性三轮车进入黄金海岸。

1、取缔经营性的两轮电动车、双人骑、四轮车。坚决取缔黄金海岸旅游区观光电瓶车、双人骑、四轮车,保障旅游区交通安全畅通。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县交警大队配合。

2、经营性三轮车:坚决取缔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性三轮车,对于进入黄金海岸旅游区的三轮车依法处罚。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

3、无牌无照车辆的查处:依法查处无牌无照车辆进入黄金海岸旅游区,特别是各施工工地在旅游区道路两侧随意停放的各种无牌无照车辆。同时重点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

1、严厉打击黑导:查处社会闲散人员带团游览、欺骗游客等不法行为,整治尾随游客及公路拦车行为,特别是对黑导游车辆和非法载客车辆,加大惩罚力度。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边防大队配合。

3、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查处虚假旅游广告、合同欺诈、非法组织“一日游”活动,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活动。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负责,县旅游局配合。

4、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查处景区周边非法倒票、收取回扣牟取暴利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欺诈行为。此项工作由县物价局负责,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边防大队配合。

1、加强消防设施检查。整治宾馆、饭店消防硬件设施不达标、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防火安全门是否堵塞,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此项工作由县消防大队负责,县旅游局、县边防大队配合。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抓好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和工业旅游示范点等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加强农家院自酿葡萄酒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休疗单位等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暑期食品安全。此项工作有县卫生防疫站负责,黄金海岸管委、县工商局配合。

3、加强旅游设施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和重要危险地段的安全标识,检查旅游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旅游道路安全。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负责,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配合。

(六)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及安保工作。

严肃处理打架斗殴、砸车窃物、骗财骗钱等违法行为,查禁从事封建迷信或有损旅游区形象的违法活动。抓好暑期接待高峰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解决危害旅游安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发生意外情况。此项工作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

(七)严格落实旅游设施规划设计要求。

严禁改变各种设施的规划设计功能,特别是一经路沿海一线的市场、停车场、浴场内的各种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功能进行运营,禁止超出规划设计的建筑施工和超范围经营。此项工作由县规划局负责,县土地局、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县文化局、县市场局、县旅游局配合。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2日至6月26日)。召开旅游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促进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专整治旅游环境的重要性,把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整治阶段(206月27日至10月31日)。采取集中整治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做到责任到单位,监查到现场,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检查阶段(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由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进度、质量,随时进行督导检查。

方法策略。

(一)宣传发动,教育疏导。以社会公德教育和经营理念为主要内容,对宾馆个体商户进行教育培训,使各经营单位、业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摒弃只顾眼前、不求长远、损人利己的经营陋习,引导经营者采取一些有利于经营的服务方式,合法经营。

(二)重点整治,打防并举。针对屡次违法违规经营的单位和经营者,要采取得力措施,多部门联动,实行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处理一批经常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顽固分子,教育震慑一批轻微违规经营者,对屡教不改分子,列入重点管控黑名单,以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三)巩固提高,保持常态。通过教育疏导及重点整治,使全县旅游区成为文明整洁、和谐平安、宜居、宜游的旅游目的地。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副组长的旅游环境专项整治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旅游局局长、黄金海岸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为各单位驻黄金海岸部门一把手组成,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方案内容,结合各自的本职业务开展工作,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黄金海岸旅游区专项整治小组对专项整治任务指标进行量化,落实到具体部门。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暑办负责督导检查,定期召开协调会,调度整治效果。对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日报、周报、月总结等制度的实施,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部门力量的整合,对重点突出问题逐一制定解决办法,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

环保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对镇域范围内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能力,落实好企业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镇五个工业园区,分别是:市新材料工业园(市级)、市长物流园(乡镇级)、镇工业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

20xx年8月16日—10月30日,检查组对各园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巡查检查,9月15日前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升,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检查整治工作,完善台账资料。同时,请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难点问题给予帮扶指导。

组长:

成员:

(一)园区目前基本情况。包括园区规划、规划环评、企业类型和分布情况、园区水处理和集中供热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等。

(二)所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状况。对企业废水、废气、废渣、扬尘、噪音开展排查;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规范处理并达标排放;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突出抓好“散乱污”“小字头”企业检查整治。

(三)企业的`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情况。检查企业的污水、废水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明确厂区雨水、污水管网及走向;是否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道是否畅通。

(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检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环保验收情况等。重点检查新进驻企业履行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做好检查相关工作,按照“全面排查、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要求,对确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彻底检查,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留痕,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监管责任。

(二)迅速行动,排查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任到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无法消除隐患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

(三)建章立制,完善资料。督促企业建立环保基础档案和台账,把各项环保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全面筑牢环保管理基础。

(四)严格督导,依法查处。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处理。对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不到位的企业,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上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请求市局依法查处。

环保工作方案

我局信访工作在市环保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建设生态xx、xx镇平、xx镇平为目标,紧紧围绕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贯彻落实镇平县委《信访稳定工作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收到了较好的群众效益和社会效果。下面将我局信访工作给大家做一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环保信访无小事,它不仅反映了群众的呼声,更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美好形象。因此,我局一直把环保信访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1)成立了环保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任组长,分管局长xx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任成员,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环保信访工作,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

(2)把环保信访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做到任务到股室,责任到股长,行动到个人,形成了环保信访人人抓,人人都来抓信访的良好局面。

(3)修订完善了信访处理制度,规范了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等环节,使环保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心倾听,耐心解答,诚心帮助,尽心尽力。近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和环评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实行一站式审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班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了信访预防工作。

(2)对老污染源加大管理力度,做到能取消的取消,不能立即制止的逐步减少污染,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保信访的事由。

(3)及时办理各种案件。在解决信访过程中,局领导及时召开办公会议安排部署,局领导带领有关股室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及时作出处理。处理时严格按照信访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要求,更加重视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电话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这样既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了以理服人,所处理案件无一例上访,结案率百分之百。

1、根据上级的布署及安排,我局开展局领导“基层大接访”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环境信访案件,我局逐一登记建档、汇集案卷,并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落实牵头承办和参与科室及人员,落实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现在这些案件均得到很好解决。

2、再次对本辖区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矛盾和隐患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局长xx亲自挂帅,所有副局长及各股室股长参与,分成五个小组,深入到各个乡镇,对排查处的问题,明确了责任,明确到股室,分包到包案领导,所有排查出的问题,现在全部予以解决。

农村环保治理方案【】

按照政协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化保护和建设的专题调研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涉及我单位的耕地、农业发展等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耕地情况。

今年全县完成播种面积451.5万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420.4万亩,占播种面积的93.2%。粮食作物中玉米、高粱、谷子、绿豆等作物播种面积较大,分别为:163万亩、78万亩、48.7万亩和76.74万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7.56万亩,占播种面积的6.1%,饲料作物面积3万亩,占播种面积的0.7%。今年我县将继续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确定发展优质高蛋白大豆1000公顷、辣椒800公顷、棉花150公顷、甜玉米2000公顷、藜麦200公顷、脱毒马铃薯150、蒲公英60公顷。目前,各相关企业已与农户完成订单签订工作。

(二)化肥、农药、地膜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近几年,我县一直积极采取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多种措施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保证农药、化肥施用量的负增长。20xx年,全县农药施用量600吨、化肥施用量12万标吨,20xx年,全县农药施用量500吨、化肥施用量10万标吨,20xx年,全县农药施用量450吨、化肥施用量9.5万标吨。从总体来看,我县农药、化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微乎其微,虽地膜使用时会对环境造成些许影响,但我们已经采取建立废弃农膜回收综合利用体制,成立了专门的公司将农膜回收综合利用,极大的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三)有机农业发展情况。

目前,我县已完成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面积为15079.7公顷,获证产品数量139个,其中:有机食品获证数量52个,面积3573.7公顷;绿色食品获证数量7个,面积467公顷;无公害食品获证数量80个,面积11039公顷。获认证的农产品主要有绿豆、谷子、高粱、葵花、蔬菜、杂粮杂豆等,主要品牌有鹤香、嘉粒仓、希地、鹤裕天香等知名品牌。今年,我们继续整理上报蛤蟆泡渔业有限公司认证的白鲢鱼等5个绿色食品材料,认证面积3.3万亩。新认证县绿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小米、县科文生态养猪场绿色食品猪肉、县邓春林家庭农场白玉米糁、单氏米业有限公司绿豆、德源鑫米业制品有限公司玉米粉等19个绿色食品。新申报的是单氏米业有限公司的“弱碱小米”。

(四)有关法规执行情况。

紧紧围绕“放心农资进乡村,质量兴农保平安”这一主题,联合市种子管理站,从4月27日开始至5月4日利用一周时间开展放心农资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共深入苏公坨乡、八面乡、边昭镇、乌兰花镇等乡镇。入户10户,张贴条幅3条,发放《省种子管理总站致全省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庭院经济种植技术》《县农业综合执法队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资料30000份。宣传周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农业技术人员105人次,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取票证,提高广大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以及科学种田水平。期间累计接待咨询服务400多人次。支持鼓励诚信农资企业下乡进村设立经营网点,展销优质农资产品。展销种子等农资产品3500公斤,价值13万多元。组织举办全县农药经营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56学时,培训人员100人次。

一是废旧塑料回收难。农民不愿意将其收集,多数搂后放在田头路边,容易造成二次污染,有的就地焚烧造成大气污染。二是生产有机肥缺乏应有的奖励政策,替代化肥的产品少,减少化肥使用量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三是除草剂应用较为普遍。农民已经习惯于化学除草,减少农药还需出台奖励政策。四是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产量低,优质不优价,比较效益差,而且面积小,形成不了规模。五是农药瓶回收较困难,而且销毁更困难。六是执法人员不足,执法难度大,执法成本高。

一是加大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开发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对获得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获得名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力争使我县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30万吨。二是积极探索农膜回收方式。通过采取在地膜覆盖面积较大的乡镇设立废旧地膜回收站就近回收、大力推广机械回收残膜技术等多项措施,加大地膜回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减少废旧地膜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大力积造有机肥,鼓励农户多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四是宣传教育群众尽量少用化学农药,选用生物农药和人工除草,减少对土壤和水的污染。五是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依法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环保工作方案

为提高同学们的环保意识,锻炼同学们的动手制作能力,本着“节约资源,美化环境,宣传环保低碳,变废为宝”的原则,汽车学院特此举办低碳环保小制作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各团队于5月18日前作品提交到组织宣传部,每班作品至少两件

1、小制作、小发明要源于生活实践,种类不限。可以是学生结合生活以及科技知识等方面进行的小发明、小创作。本次活动手工作品主要突出科技含量。

2、本次活动提倡低碳小制作、小发明可以利用废旧物品做材料。小发明可以是改进原有的`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也可以自己发明。

3、参赛作品可以多人协作完成,体现团队意识,可以征求老师意见。

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另设最佳创意奖一名。

环保治理方案

为全面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xx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镇实际,为切实改善我镇城乡环境面貌,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特制定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整治农村卫生,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全面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建立农村环境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全镇xx个行政村,重点为县城城中村、公路沿线、工业园区附近及重点景区等。

(一)清理生活垃圾。

1、全面清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要加大对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等“五无”卫生标准。

2、各村要建设固定垃圾点,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有垃圾清运车辆,做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暂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村要进行简易填埋处理,并及时覆土进行绿化。

3、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圈舍,保持卫生清洁。

(二)整治交通沿线和镇村街道环境。

1、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

2、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多、路边乱堆乱放等问题,村组街道要经常保持路面整洁、坚实,边沟畅通,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同时公路沿线各村要搞好公路两侧建筑物修缮、装饰和环境卫生清理。

3、加强镇村街道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强化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保持路面洁净。

(三)村庄绿化美化。

1、在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内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每村新栽果树和绿化树不少于1000株。

2、各村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和行道树,有条件的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可供农民休闲、健身、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在村庄主街道两侧安装照明设施。

3、粉刷美化墙体,维护广场健身器材。

4、结合新民居建设和村庄景观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真正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治理村容村貌。

1、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对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进行修复并及时更新内容。

2、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市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设置、悬挂牌匾、横幅、广告,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整治力度。

3、清理河沟、水沟内的污水、淤泥、生活垃圾,并修建排水、排污管道和渗水井,保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

4、加大对农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车辆乱停、墙面乱贴等“六乱”现象的整治力度,在村内适宜位置确定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村内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五)创建庭院环境。

1、结合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大力推行改厕、改圈、改厨、改院等“四改”工程,有条件的.农户要改建水冲厕所。

2、要推广使用沼气、秸秆气化等技术,加强大阳能技术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技术设备,厨房合理设置通、排风口。

3、对庭院内有污染的圈舍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规范化、集约化养殖,营造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3日—9月8日)。

召开全镇包村干部及各村村主任动员大会,发放xxx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10月31日)。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分步实施。

确保新产垃圾及时清运,特别是基层建设年帮扶村、新民居示范村、省级幸福乡村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方位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力争最短时间内达到村落庄整治的目标,同时按照“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标准,取缔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实现无乱泼污水、无乱堆杂草、无粪土乱占街道、无禽畜散养现象,进一步规范村庄环境卫生,使公共场所更加干净、整洁,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

2、窗口地段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20日):加强各村卫生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通干线两侧的环境卫生治理,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特别是省级幸福乡村、基层建设年帮建村、城中村、重点景区周边要以“四化一处理”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3、集贸市场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重点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对占道、占路的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突出集贸市场、早晚市场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

4、环境保洁整治(9月9日—10月31日):建立街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清倒池以及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守则等管理规章,完善村庄设施维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

5、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目标任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工作开展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镇真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事宜。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挂帅,小组长或代表参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组织村民积极参与,确保环境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各包村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到所联系的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村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镇对各村的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落实。镇党委、政府将组织镇内联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活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对先进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环保治理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确保我镇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工作。

1、各片、各村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包括:拆除、治理、关闭)情况;

2、继续拆除禁养区内及禁养区外无条件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养猪场;

3、各个养殖场干清粪工作开展的情况;

4、坚决拆除抢(扩)建、复养、复建的养猪场;

5、查询养猪场是否存在偷排、直排、漏排、渗排等情况;

6、对可养区的养猪场迅速下达限期治理通知,指导有条件治理的养猪场因地制宜迅速开展治理,采取生物治理、生态治理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措施,确保养殖废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深入各养殖场现场督查,及时做好现场巡查笔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巡查人员组成及分工。

以包场干部查询为主,治污办、环保站负责监督落实,每周至少查询两次以上。每日巡查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并由治污办对每周巡查情况进行汇总。

农村环保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化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改善村容村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员会部署精神,实行“政府统筹、村组落实、全村参与”三级联动,坚持因村制宜,发挥优势,一村一品,长效管理,采取集中整治、重点打造和争创亮点相结合,彻底解决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局面,推动农村环境治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整治目标:达到“五无”,即无柴草堆、无土堆粪堆、无积水污水、无乱倒垃圾、无乱贴乱挂。

长效管理目标:有物、有人、有制度。有物,即有环卫设施,各村有垃圾填埋场、垃圾桶、垃圾池、清运车;有人,即有专职保洁员;有制度,即建立乡村环境卫生考评制度。

整治时间目标:x月底,在全乡开展以xx路、xx路沿线各村为重点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所有主次干道两侧进行大清扫、大清运、大清理,面貌基本改善;x月底,x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具备全县示范村标准,面貌根本改观;x月底,x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到市级示范村标准,实现常态规范运行;利用3年时间争取全乡5个以上行政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升级达标。

1、综合整治道路环境。全乡检查线主次干道路面要干净;路肩及路边沟无杂草、无杂物;清除沿线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杂物。

2、综合整治村容村貌。围绕小店、余庄打造村容村貌整治示范点,基本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村庄环境无“六乱”现象,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墙体乱画、电线乱拉。二是房前屋后要美化,清除房屋周边杂物,拆除废弃建筑物,粉刷修饰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三是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绿地游园。

3、健全管理制度。结合全乡、各行政村实际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一是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机构,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健全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实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各村要有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明确保洁人员责任,做到人员、设施、经费、制度四落实,确保机制正常运转。

1、广泛宣传,迅速行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作为为民服务的一件实事抓紧抓好,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级联动,迅速掀起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高潮。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发动作用和广大群众的主力作用,既要通过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搞好环境的重要性和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提高环境意识,营造人人讲卫生、人人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2、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和全乡经济观摩的一项主要内容。在整治过程中,采取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评比,对于整治不力的后进村,负责人无条件接受“乡领导班子集体约谈”或“诫勉谈话”,对整治较好的村,乡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村给予表彰奖励。

环保工作方案

赤湖镇现有石材企业55家,其中漳东线白赤线“二线”沿途28家,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石材企业分布不合理,企业环保设施不完善,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特别是“二线”沿途部分企业石材原料、半成品、废弃物乱堆乱放,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诚信与责任,而且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影响我镇整体形象,开展石材企业环境整治已成为群众迫切要求。为增强企业环保意识,改变道路交通状况,提升我镇形象,创造一个和谐发展的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石材企业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石材企业,重点漳东线、白赤线、海滨路沿途企业。

整治目标与要求。

全镇石材生产企业落实环保设施,达到环保要求。“二线”及海滨路沿途企业实现“门前三包”,杜绝乱堆乱放,道路两侧堆放物距离水泥路路边4米以上,依照路政管理规定,签订护路责任状、护绿责任状、保洁协议书等。两侧完善排水沟,挡土墙,种植绿化苗木,企业周边设置防护栏,种植爬藤植物,实现绿色长廊。

实施阶段。

(一)宣传发动(xx年4月13日前),召开石材企业会议,分发整改通知书。

(二)组织实施。

1、自行整改阶段(4月14日至22日);根据责任区划分,班子成员、镇村干部挂钩企业(具体附表)。

2、综合执法阶段(4月22日至30日)各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以后),划分责任区管理,公路部门完善设施,绿化。

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镇干部挂钩企业,以村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各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座谈会、广播录像、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大力宣传公路、环保等法律法规和环境整治的意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部门配合,联合整治。整治期间,公路、交通、工商、边防、公安、供电、环保、税务、土地、村建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对自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给予打击和处罚。环保部门要落实因废申报处理制度,工商部门对环保未验收的企业不发放营业执照和年检。电力部门对于无营业执照和未年检的企业不予供电。路政部门、公安、边防、村建部门对道路两侧乱堆放要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环保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务院八部委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20xx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20xx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20xx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20xx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起。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五)严格报告制度。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周要向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要每周刊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县有关领导。

违规排污企业环保整顿工作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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