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选19篇)

时间:2023-12-26 05:36:08 作者:JQ文豪

生产需要依靠劳动者的辛勤努力和技能,同时也需要合理的管理和科技支持。通过学习这些生产创新和效益提升的例子,我们可以加快推动企业和产业发展。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为确保“五一”期间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创造一个良好的节日环境,我镇安全生产检查组于4月20日至4月30日对全镇范围内各重点企业、矿山、烟花爆竹制作销售、公共聚集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我镇于5月18日召开“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确定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人员名单,提出检查重点。

二、检查内容。

1、针对铸造企业是我镇支柱产业的实际情况,在检查中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工人是否按章操作、行车是否检测、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危房及线路安全等情况。

2、针对矿山企业使用雷管、炸药,我们会同公安部门检查各个矿山企业的雷管、炸药的保管使用情况、浮石清理及工人安全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齐全、责任是否明确、爆破人员作业安全情况、有无爆破证等。

3、检查各加油站、液化气站的安全消防器材准备情况、油罐气罐使用状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及相关证照是否齐全。

4、对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协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对上路的客、货车辆司乘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查处交通工具带“病”运行、超载、违章行驶。

5、对镇内在建的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施工工人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标记是否到位,安全措施及责任是否落实。

6、由于棉花收购工作已开始,我镇对境内的棉纺企业进行了棉花存放情况及消防措施进行了检查,督促各棉纺企业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安全隐患的产生。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整改措施。

1、清溪第一石料矿对雷管、炸药行装危险品保管措施不力,无人看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勒令其停业整顿,强行扣留库存的雷管、炸药二箱,并对矿山责任人处以罚款。

2、德胜铸造厂因基建工程的地基坑洞周围没有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已责令该厂在地基坑洞周围拉起围栏,并做明显标记。

3、合力机械公司排放废渣的地坑没有防雨、防水措施,极易造成高温废渣遇水发生飞溅,对人身安全有潜在威胁。已责令该厂立即进行整改,在地坑上方搭建防雨棚,做好防水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和。

4、在水上交通检查中发现二个违章索拉渡。已强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1、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以“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主题的“安全生产周”活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

2、不断加大督查、监管力度,查找隐患,强化防范,以“查”促“补”。

3、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章程,并通过组织学习、考试、竞赛等方式,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质、内容,开展反对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

4、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努力增强全镇公民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价值观念,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文化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切实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认真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镇安委会利用二天的时间对全镇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有较高认识。二是活动有序开展。镇安监办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国土所、交警中队、中心学校、卫生院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全程参与,统一行动,严格督查,强化整改,效果明显。三是治理有成效。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安全隐患重排查严治理,对各项安全隐患都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部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下达整改通知书,重点安全隐患采取先关停再整顿的措施强化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存在问题。

本次督查坚持“查漏补缺,严格整治,重在治理”的原则,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落实为主,通过督查,主要发现以下几方面问题:

全监管措施,安全隐患严重。2、渡口安全防范警惕性不高。五一期间,渡口渡运超员现象,渡工不坚守岗位随意换人渡船,签单员不按要求签单,签单员不在场渡船发航,各村安全监管缺位;3、卫生院配电设施设备老化,线网杂乱,药房楼人货混居,私接电线生火做饭;卢家口中学配电室放满生活用品4、食品安全需进一步加强。各农村。

教学。

点、镇福利院、各私立幼儿园食品安全需进一步督查整改。5、公共卫生安全需进一步加强。学校、社区公共卫生急服务需强化指导,春秋季卫生防疫急需加强。6、道路交通各村都存在农用车微型车非法违法载客现象,现象比较严重,各村安全监管缺位。

二是专项行动有待深入,事故隐患急需根治。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浮于表面,安全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后续的跟踪落实力度不够,相应的配套措施跟进不力,大部分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急需彻底根治。

三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基础薄弱。安全生产靠运气的侥幸心理存在,对镇安全生产文件执行不够,安全生产只停在口头上,取缔力度不大,处罚力度过轻,整治效果不明,安全装备和人员配备亟待加强,工作机制有待理顺。

理记录不全,安全应急方案不明,安全报告制度不清。

三、工作要求。

一是继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把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作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点环节来抓,以危险化学品、渡口、校车、建筑等高危行业、消防重点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状,构建激励惩戒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尽快理顺安监工作机制,抓好安监机构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监管向村居、企业延伸。确保监管机构、人员、装备落实到位。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建立考核奖罚机制等,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镇安委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各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确保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整治各类隐患,防范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跟踪督办力度,建立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台帐,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动态,督促协调其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严格按照整治期限完成整改任务。

为切实加强社区“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居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五一”节,根据区、街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精神,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塔社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社区全体人员联合警务室共同在辖区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部署。

为做好这次“五一”安全检查工作,乌塔社区高度重视,提前进行部署和安排。社区书记、主任郑玉云同志召集辖区各单位代表、小区物业、班组楼长、协管员、社区保安等共计30余人召开“五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共同讨论制定了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将社区全体人员分为3组,深入各住宅小区、小街巷、宗教场所、电影院超市网吧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沿街店面分别展开消防安全检查。郑玉云主任要求社区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二、加大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

安全检查由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分别带队深入辖区进行走访、检查、登记,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街道的统一部署,乌塔社区对辖区内所有的宗教场所、文保单位、和沿街店面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幼儿园等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摸排,在检查中对各单位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出口的畅通、指示标识、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进行逐一检查,并做好记录。

在检查的过程中,乌塔社区对各场所、小区的消防设施都进行了细致检查,并对各场所的安全工作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自我预防意识、安全管理的情况详细询问,要求大家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三、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

为了使居民能全面、快捷地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安全常识,乌塔社区在近期采取入户宣传的形式,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家庭防火知识及一些生活中的安全常识。

希望通过宣传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整个社区的安全生产环境打好基础。

四、抓好维稳工作,促进安定和谐。

“五一”期间加强对社区重点人员的排查、监控力度。节假日期间安排社区保安人员每天坚持巡逻,加强治安防范;社区值班人员坚持每日零报告制度,做好每天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居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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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旅游旺季逐渐到来,人员出行将大量增加,同时多数地区进入生产旺季,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林业行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

工作方案。

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营林造林、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沙漠公园、湿地公园等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职责,组织指导好主管业务工作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重点关注林区交通、森林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严格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着力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高度关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问题,强化对林区矿山、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和风险隐患。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应急预案。

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并启动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稳妥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降低负面影响。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xx年4月20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20xx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20xx〕2号)精神,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外省市部分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或重大涉险事故时刻敲响警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把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整改计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

二、加强监管执法,确保节日安全。小长假人员出行大量增加,旅游进入旺季,各县区和旅游、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游船、缆车等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射击和大型娱乐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旅游景点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时,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责任和预防措施;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四非”问题、变型拖拉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防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罐区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根据气温上升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重点安全检查,排除设备隐患,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以及各类次生事故。住建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深基坑、脚手架等施工坍塌事故。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加大巡查密度,有效预防各类森林火灾事故。海洋渔业、农机、粮食、服务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强化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五一”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我公司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依据上级会议精神,对“五一”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安排,制订了《五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在五一前对公司营运车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安排人员做好五一期间值班工作,及时通知督促车主处理车辆违章,确保了“五一”期间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提高了思想认识。

“五一”期间,我公司和xx、xx、xx邀请市交警队xxx副队长、xxx主任在城乡站院内组织召开了司乘人员安全例会,交警队领导提出如下要求:一是驾驶员同志一定按照交通规则行车、不超员、不超速、不酒后驾驶;二是要求营运车辆驾驶员做好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一日三检工作,并按时准确填写行车日志;三是要求乘务员同志一定做好行包检查,杜绝“三品”上车;四是要求司乘人员做好反恐防暴工作,发现新疆维族人员及有恐怖嫌疑人员乘车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通过召开安全例会,公司司乘人员对安全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

1、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安排,五一前公司车管科。

同志对各线路车辆进行安全事故隐患综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是车辆营运手续及人员证件:行驶证、营运证、资格证、驾驶证等;二是车辆安全装置技术状况:制动、转向、轮胎、灯光等;三是安全设施设备:顶窗、灭火器、安全带、安全锤、警示牌等;四是车辆动态监控装置工作情况。我公司共检查车辆xx台,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安全隐患,为公司“五一”期间车辆营运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五一前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公司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了用电线路、灭火器等,共检查出租屋xx户,没有发现安全隐患。

三、做好应急值班工作。

我公司完善了“五一”期间值班制度,落实应急值班责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了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2018年5月3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20xx年清明、“三月三”、“五一”假期文化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文化旅游安全事故,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气氛,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做好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督查督导,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管控工作责任规范有效,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

(一)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

加强网络文化市场和经营单位的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强化网络文化舆情监控;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非法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落实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制度,加大文化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文化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无证经营、超时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整治。

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检查业主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业主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业主对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游戏游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彻底整治,及时处置文化市场突发性事件。

(三)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

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园周边的文化经营场所,防止违法违规及低俗文化产品进入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

(四)加强农村地区文化市场监管。

加强对城乡接合地及乡镇农村地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

(五)高度重视,始终坚守旅游安全生产底线。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外出旅游人数较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县旅游行业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措施。积极推动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将旅游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严防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力保障旅游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六)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旅游安全问题隐患。

加强旅行社安全监管,全面检查旅行社租使用车辆情况,严禁租用无合法资质的旅游客车、私家车等从事旅游客运,规范旅行社租车行为;加强行车期间的安全提示,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旅行社合理制定旅游行程计划,严防发生旅游车辆驾驶人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旅行社开展旅游产品检测评估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旅游产品存在安全风险或隐患的,要督促旅行社立即停止产品的经营;全面检查旅行社投保责任险和引导游客投保意外伤害险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确保足额投保安全保险。

加强星级饭店安全管理,全面检查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排查电源、火源、油源、气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设施设备的规范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全面检查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检查星级饭店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对各场所、各环节认真排查整改,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

加强a级景区安全管理,重点对a级景区内宾馆酒店设施、餐饮服务设施、景区交通运输设施、游乐设施、购物设施等进行隐患排查,对景区内大型户外设施进行加固并设置围栏,防止游客靠近。对旅游景区内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加强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提示引导的检查,制定完善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应急预案,细化安全管理措施;强化a级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的检查,督促a级景区制定流量管控方案,在人流集中时段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加强值守,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旅游值班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强化岗位责任制,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检查、实地督查、情况反馈等方式,对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展督查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结合本地区文化旅游市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

(二)督查督导阶段(节假期间前两周)。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迅速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并组织力量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督查督导,摸清隐患情况,做到不漏掉一家、不放过一处疑点。认真填写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登记表(附件1),确保各种防控措施、制度和应急值守的有效落实。对督查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治,并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整治,切实做到整治措施、整治期限、资金、责任人的落实。

(三)督促整改阶段(节假期间前一周)。

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治、整改,对督查出问题的场所进行抽查回访,同时填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督查督导清单(附件2),对不及时整治或限期整治不到位的,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关停的立即关停,确保督查整治到位,取得督导整改实效。

(一)加强组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充分认清通过大督查预防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意义,将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纳入同级党组织议事日程,履行“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严格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

在安全隐患督查督导期间,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规定要求,按质按时完成隐患督查和整改工作。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镇各族人民群众过详和、快乐的节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于“五.一”(4月27日-5月2日)期间,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我镇根据县政府《关于扎实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镇党委、政府专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并成立以政法书记亚生.达吾提同志为组长,武装部部长张建明同志为副组长,各站(所)和相关领导干部以及各行政村和学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上传下达、收集、通报工作情况。同时结合我镇具体情况,领导小组通过认真讨论、分析制定了具体方案,全力做好我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明确分工、部门联动。

主检查的方式进行,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道路交通领域。

1.领导小组组织派出所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道路巡逻强度和密度,重点加强对县道、镇巴扎街道、各村道路以及依玛帕夏卡子等的检查力度,严管重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以及各类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乘坐交通工具;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无营运资质的客车和个人从事营运工作,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坚决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2.农机站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黑车非驾”、拖拉机载人、酒后驾驶、一车多挂、未贴反光膜、未成年人驾驶等违法行为。对安全运行系数低、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机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就地劝返,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

3.各站(所)要积极配合派出所、农机站,开展辖区道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政法办将积极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等站所,对我镇15个主要站所,19个大清真寺,6所学校(包括幼儿园),2个加油站,4个棉花加工厂,1个榨油厂,6个面粉加工厂,1家网吧,5家台球厅等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装修设计和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标准;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安全出口是否能有效发挥作用。其中对4家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提出了书面整改措施,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加强监督,确保责任落实。

题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同时针对检查暴露出来安全检查、监管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工作实效。

四、今后工作方向。

在为期六天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各站(所)配合领导小组做了大量工作,通力合作,统一思想、按照监管职责,“一把手”亲自带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实处,大大改善了我镇的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做好以下几点:

1.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3.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我镇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拜什艾日克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

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斗门、马山镇党委、政府,区机关各局(办)、单位,区内各市垂直管理部门:

今年以来,开发区接***生安全生产事故,形势非常严峻。目前,“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排查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高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亲自研究部署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即日起到4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分线分块分行业组织开展一次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工作要深入到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抓细节,扫盲区,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社会稳定。区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各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具体见附表),并有牵头局(办)做好相关检查记录。两镇和区机关各局(办)、单位、区内各市垂直管理部门由一把手负责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三、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发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安全发展,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四、加强值守,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附:区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广大群众出行、旅游等活动大增,来我市参观旅游的人数将会明显增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压力也进一步加大,为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省总队《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x公交管93号)文件精神,经大队研究决定,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

三、

工作措施。

1、加强公路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五一”节前,各(科)室中队要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突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车驾驶人这三个重点,加强对公路营运客运安全管理。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对9座以上大中型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特别是对车辆的制动、方向、轮胎等部位要严格检查,检查结果要由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业主签字,做到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排除,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允许从事客运。(责任单位:

各(科)室中队)。

2、严格大、中型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车驾驶人,在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前,一律不得驾驶车辆,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责任单位:

车管科)。

3、认真排查整治危险路段。各(科)室中队要切实吸取“4。11”交通事故深刻教训,对辖区道路临崖、傍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路面损坏以及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不全危及交通安全的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情况要在29日前书面报送秩序科,秩序科要立即书面报告市政府,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尽快整改到位。确实一时难以整改的,应提请政府采取临时应急措施,设立明显的提示或警告标牌,增加人力维护和监管,责任单位安排警力,严加防范,确保安全。(责任单位:

各(科)室中队)。

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要设置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的标志,并加强检查。“五一”期间,各(科)室中队要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的警力上路执勤,大队将组织人员督导检查。(责任单位:

各(科)室中队)。

4、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各(科)室中队在执勤执法中要积极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责任单位:

各(科)室中队)。

5、加强宣传,营造“五一”期间良好交通氛围。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宣教科要以“五进”为载体,充分利用“五一”黄金周期间人员流动大、宣传面广的特点,突出一个宣传主题和三个宣传重点,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各客运企业,组织客车驾驶人及家属观看一次公安部《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和省公安厅《流泪的花季》宣传片,上一次交通安全宣传课,集中对客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在人员较密集的广场、车站等地,要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展板进行宣传;在主要国省道及重要旅游区道路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进行宣传,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受到教育和警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营造一种良好交通氛围,各(科)室中队要密切配合。(责任单位:

宣教科)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科(室)中队负责人是辖区的。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以便汇总上报。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6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县领导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要求,扎实抓好全县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从2013年6月10日-6月12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一般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本次大检查的范围为行业内各类涉水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重点是江河渔船、水库船只、城镇内涝、小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水库、河道采砂及“禁采期”安全管理、饮用水生产企业、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以及其它极易出现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地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各类水利工程、小水电站和供排水设施防汛抢险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的清理整顿情况;“禁采期”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各水利站(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机关成立三个检查组,对全县水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消除隐患,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落实整改责任。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彻底消除。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具体情况报局安平办。

(三)完善资料收集。各单位对于所开展的工作,要有详细的软件资料予以证明,并认真整理归档,检查组将进行检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企业:

“五一”将至,随着天气转暖,旅游开始进入旺季,城乡居民出行人数增多、交通流量增大,容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世博会、敏感时期和亚运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检查和督促,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现象,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旅游、质监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区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和大型游艺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安全情况,强化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不准投入运营使用。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营业状态的检查和监管,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辆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机械和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农牧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查农用车载客和“黑车非驾”等违章行为,主动做好防范事故工作。

各级煤炭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督促各类生产的煤矿必须落实干部带班制度,保证每个生产班次都有干部带班,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使用、销售企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质、危化品准运资格等进行认真检查,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管理,严审运输资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和触电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尤其要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

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供气、供电、供水、食品、药品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

针对去冬今春,北疆地区遭受的60年一遇的严寒暴雪灾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范融雪型洪水引发安全事故作为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等防范工作。要全力做好气温上升较快,可能造成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以及市政设施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于20xx年5月4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人员车辆出行大量增加、各种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等特点,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科室)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五一”之前,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突出以下重点环节:

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情况。

2、重点部位、关键岗位、重点设施和特种设备(危化物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3、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情况。

4、安全教育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5、食堂、商店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禁止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6、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7、加强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8、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疏散措施落实情况。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于4月27日至29日,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自身安全职责,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确保人人关心安全,时时关注安全。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严防死守,保证安全稳定。

2、落实措施,消除隐患。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自查,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重大事故隐患。要按《启东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文件汇编》的要求,切实做好对各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老年公寓、中心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及殡仪馆食堂要加强卫生管理,严格食品采购、储存、清洗、烹饪各个环节,确保饮食安全,杜绝群体事故发生。各单位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明确专人负责,确定整改时间,加强督查,及时整改,对一些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万无一失,并及时上报民政局分管科室和分管领导。

3、加强监管,确保长效。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在自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填写安全自查表,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确保五一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启东市民政局。

20xx年4月19日。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当前,xx市正值森林防火戒严期和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清明将至,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防火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破坏性大、处置救护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已成为影响生态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的主要灾害之一。森林防火的核心人,人性化宣传教育可以促使人的防火意识的提高和传统生产、生活观念的转变。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提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频率和广度,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生态意识、安全意识、居安思危。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要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各级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突出重点,死看硬守。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围绕重点时期、重点地段和重点人员三个关键环节,深入查隐患,全面堵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做到‘防住人、管住火、看住山、护住林、盯住点“,努力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

清明节期间,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县区长、林业局局长和分管局长、防火办主任通信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没有重要公务,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级防火办人员务必高度警惕,尽责尽职,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做好上情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热点信息。

各地要把人为引发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因野外吸烟、弄火、违规用火等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坚决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和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认真落实好特殊条件下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及时检查和补充扑火的`物资装备。当前,森林防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亲临火场第一线,精心组织,科学扑救,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节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巡逻看护、值班调度、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及重点地段死看硬守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编号:

合同段名称共和至玉树a3合同段。

受检部门检查时,参加检查人员。

1、现场标示标牌检查。

2、临时用电内。

3、现场安全管理容。

4、安全教育。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示标牌存。

6、电线接头裸露并无架空埋地处理在。

7、帐篷内使用电炉子,闸刀不符合用电要求问。

8、油库离生活区近并无埋地围栏题。

10、油库必须远离生活区,埋地围住意。

11、增加安全标示标牌(安全操作规程、请戴好安全帽、配电室见闲人免进、严禁烟火等)。

改前全面整改后将整改结果以回复单的形式报共玉a3标路面项目部。

期其中增加安全标示标牌、油库围挡的整改,缺少材料,延长整改期限。

检查组签发人签发时。

受检部门收件人收件时。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祭祖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春防后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山火及其它火警发生。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使森林防火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消防、公安、民政、工商、安全、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明节期间我镇禁售烟花炮竹,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上山,严禁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及各类祭品。加强检查监督,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扑,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加强防火、扑火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和治安队、民兵骨干的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出动,实施打早、打小、打了。注意做好扑火安全工作,不要动员学生、老人上山扑火。

五、山火发生后,一定要查清起火原因,严肃处理肇事者。

六、从4月5日起一个月内,各村及镇直属部门、有执勤任务的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逢周六、周日不放假。有山头的村要组织队伍上山巡逻,各村义务消防队和没有山头的村要组织好预备队伍待命。

七、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原省、区属单位、双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守好本单位所管辖山头和附近的山头,一旦发生山火,随时进行扑救。

八、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在本辖区内因山火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九、对私自在平坟的地点设置标识或重建坟墓的,要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责成当事人立即清除,并恢复原来地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不顾劝阻,私自到已清、平坟的山头拜祭并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灵园的内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疏导拜祭人潮,坚决清除拜祭高峰期的安全隐患,确保灵园拜祭秩序的畅顺。

十二、一旦发现山火,要立即报镇防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xxxx。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根据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确定对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所作工作安排和“八项断然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各市对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具体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化工产业大快严紧急行动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情况,专门机构成立情况、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是否按照鲁化安转发〔2017〕1号文件要求在主流媒体公示化工企业名单(请备好公示网站和媒体刊登原件或加盖市安委会公章的证明件等)。

(二)关停整改隐患企业情况。安全、环保评级为“差”的企业,或者未参加“三评级一评价”的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是否立即依法采取停产整改措施;是否存在安全有重大隐患的企业带病运营情况。安全、环保评级为“优”和“中”的企业基本情况,对评级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三)暂停审批新上危化品项目情况。化工园区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审批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情况;已批未建项目处置情况等。

(四)在建装置试车管理情况。已建成待试车项目情况;是否存在未重新进行安全、环保等评估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未报经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同意而进行试生产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试车规范、不具备试生产条件、未进行试车前的安全条件确认、未执行化工装置试生产报告制度的企业违规试生产情况;对违规情况处理结果等。

(五)取缔非法违规企业和项目情况。前期“打非治违”行动摸底情况;是否对非法违规企业和项目进行了依法取缔关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化工生产、危化品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全面排查情况、排查结果、处理情况。

(六)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19时至次日凌晨6时、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时禁行等措施,是否开展相关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对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的有效监管及严厉打击情况等。

(七)有奖举报情况。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企业员工的监督举报、处置情况及效果等。

(八)周调度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周调度制度,并落实责任到人,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上报工作动态;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调度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和任务。

一是听取各市政府工作汇报,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二是现场查看有关文件、制度、处罚决定、执法记录等文件资料;三是每个市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2-3家重点园区和企业。

三、检查组和时间安排。

全省成立9个检查组,检查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7月16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牵头单位与各市衔接确定(各组联系人附后)。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由省发改委带队,负责检查济南市、莱芜市。

第二组由省经信委带队,负责检查淄博市、潍坊市。

第三组由省公安厅带队,负责检查青岛市、日照市。

第四组由省交通运输厅带队,负责检查东营市、滨州市。

第五组由省商务厅带队,负责检查泰安市、菏泽市。

第六组由省环保厅带队,负责检查德州市、聊城市。

第七组由省工商局带队,负责检查临沂市。

第八组由省质监局带队,负责检查济宁市、枣庄市。

第九组由省安监局带队,负责检查烟台市、威海市。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讲大局、勇担当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和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好检查工作。

(二)开展执法检查。抽查企业和园区要按照执法检查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当地政府负责安排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随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下达文书督促企业整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当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责成市级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带队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廉政纪律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安排食宿行。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抓紧形成检查报告,于7月18日前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局办、中心、村(责任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的实际成效迎接“五一”节日,各单位应及早部署落实相应的事故防范工作,不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佳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20xx年4月30日—20xx年5月6日。

以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各村(居)、各行业、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兴化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切实围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力度,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和目标要求,认真梳理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一)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村(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重点。

1、道路交通。

结合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措施,严厉打击客车超员、电动车、货车及农用车违法载客、行车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县乡道在完善护栏的基础上,进一步按规定完善交通标志。继续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轻重缓急优先实施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等重点路段。

2、建筑施工。

检查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排查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施工用电、高处作业、临边防护等重点高危环节的安全隐患,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加强对路桥、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和地下等重点隐蔽部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审查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作业人员的相关资质,从严查处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盲目赶工期赶进度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农村建筑施工、农民个人建房和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城镇燃气。

要突出抓好加气站、储气库、液化气灌装站隐患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充装燃气行为;认真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燃气储备、钢瓶市场秩序;加强对居民小区车库违规用气的监管,及时消除隐藏在居民区内的安全隐患。

4、危废固废。

对辖区内危废固废全面检查,重点排查闲置厂房、农用房,加强节日期间巡逻检查,发现危废固废第一时间制止上报,责任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废固废等等违法行为。

5、消防安全。

结合市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自防自救情况。强化小区的检查巡查,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对未经消防验收、消防设施不完备、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排查“九小”场所,坚决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

5、使用危险化学品。

检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和管道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雷电等各项措施。各村要严格监督、检查小化工等违法违规企业进入辖区,发现一起、上报一起。

6、工贸企业。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两节期间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隐患自查自改,第一时间发现隐患,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监督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不放松警惕、不麻痹大意、不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加快企业标准化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按照镇安委办要求做好年度安全台账。

同时,持续宗教场所、社会服务机构、电力安全、森林防火、渔业、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各村(居)和其他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第一层面。

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按要求,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经营单位场所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二)第二层面。

各村(居)要抽调专人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方案由各单位制定实施。要求做到检查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检查要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跟踪整改到位,要建立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全过程。

(三)第三层面。

各单位要按照各行业领域职责分工,对所在领域内的行业企业进行检查督查,对发现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建立检查台账。及时将五一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报送镇安委办。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繁忙,建设项目赶进度、赶工期现象普遍,道路交通安全压力明显增大,用电、用火、用油、用气量骤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加强监管,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各村(居)、单位要加强对各类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继续狠抓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推动关品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拒不整改隐患的要移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宣传,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村(居)、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与监督作用。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值守,提升应急处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各单位、各村(责任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健全应急指挥和联运处置机制,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继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镇安委会,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05月10日前将五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镇安委办。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x。

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查找隐患,狠抓落实,确保节假日期间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街道各办公室、相关站所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检查时间:20xx年1月18日—25日,具体由各组自行安排。

(2)检查方式及内容:采取分组检查的形式,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重点对出租厂房、建设工程、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食品药品、旅游景点、商贸服务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方案详见附件1),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切实巩固今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消防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平安过节。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由此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严处。

(3)有关要求:街道各片区、办公室在参加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的同时,要组织开展网格监管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居)和工业小区也要对辖区内和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地毯式大检查。各组于1月27日前将“xx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2)及时上交街道安监站(街道103办公室)。

三、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教育广大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安全发展,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四、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应急救援工作措施。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在节日期间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排足够人员值班备勤,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广泛采集研判各类涉稳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预知、预警、预防工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在初步查明事故类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主体等情况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街道值班电话:xxx0传真:8xx8。

街道安监站联系人:xx联系电话:1xxx2。

xx办事处。

20xx年1月16日。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大市民:

为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节期间,祭祀、扫墓活动频繁,也是道路交通和各类火灾等事故频发的时期。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要充分准备,在举措上要及早部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

要严格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安非法行为,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化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勐养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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