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大全(16篇)

时间:2023-12-02 16:30:18 作者:MJ笔神

在撰写更多申请书时,我们需要充分了解申请机构的要求和期望,以便能够全面展示我们的优势。我们整理了一些经典更多申请书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指导。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x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xxx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x月x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x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x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x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xxx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xxx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xxx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xxx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xxx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xxx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x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xx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x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x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四、适用法律错误。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告知事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x_年第x_期和x_年第x_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和《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以及相关高级、中级法院的判例很明确的说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告知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申请人未告知起诉权利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相应地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应该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请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无证驾驶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xx,男,xx年x月x日出生,住xx,身份证号: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第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请求事项: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xx]第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汝公交认字[xx]第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xx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xx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x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xx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刘某军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某军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xx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xx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xx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xx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某军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xx年x月x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第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致!

xx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xx。

x年x月x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书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6月9日作出的第____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市公安支队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书

复核请求:

撤销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叙公交认字【__】第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书》,责令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重新作出认定。

理由:

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叙公交认字【__】第__号《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书》认定该次事故中申请人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其理由为申请人所驾驶的机动车超过了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申请人认为,该认定结论不正确。理由如下:

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申请人所驾驶____号超速行驶系依据《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报告》作出的结论,但该作出鉴定报告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并不是符合全国人大常委和法律规定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其作出的鉴定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且该鉴定报告并没有科学依据,仅能作为交通警察部门认定案件事实的参考材料,但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却只依据该鉴定报告的结论,在没有其它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就认定申请人所驾驶的___号车超速行驶,明显缺乏客观的、科学的证据。

根据《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的规定: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应当全面分析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道路通行权利和义务等因素,权衡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综合评判。本案中,即使申请人驾驶___号超速,但根据《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方当事人___转弯未让行直行车辆就已经侵犯了申请人通行权利,且转弯时的速度超过了30km/h,其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故___至少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在无充分证据证实申请人超速的情况下,____更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重新认定结论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撤销,重新作出认定。

此致

_______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___。

__年__月__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闫某宾,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汝州市王寨乡史庄6号院,身份证号:410482x1553x。

被申请人: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请求事项: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汝公交认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某宾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x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闫某宾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闫某宾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闫某宾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某军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致

平顶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

李律师。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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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____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____]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_____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____]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汝公交认字[____]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_____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_____所驾驶的豫dke8____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__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_____所驾驶的豫dke8____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_____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_____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_____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_____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_____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_____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_____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某军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____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____]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_____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致

___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__。

____年_月__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性别:

年龄:xx岁。

民族:

籍贯:xx镇人。

地址:现住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6月9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请人某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xxx。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人杨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xx为xx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xx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xx责任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责任承担之间的矛盾。既然xxx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xxx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责任。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市公安支队。

申请人:xxx。

日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_____市交警_____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字第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_____市交警_____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字第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被申请人魏_____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郑公交认字第_____号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责任认定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郑州市交警_____大队未查清事故车辆豫_____重型自卸货车事发时的驾驶人,在未查清其车辆事发时的驾驶人就作出事故认定责任书,严重影响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许,_____驾驶的豫_____号车与豫_____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当时_____所驾驶的车上就只有_____一人,而豫_____重型自卸货车上却有两人,至于该两人哪一人是事发时的驾驶人,郑州市交警_____大队未查清。而查清豫_____号车事发时的车辆驾驶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因为该车上驾驶人存在酒驾、疲劳驾驶及无证驾驶等诸多违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顶替当时车辆的驾驶人。所以,郑州市交警_____大队在未查清事发时豫_____的驾驶人,而作出事故认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车辆豫_____号重型自卸货车未年审,也未购买交强险就违法上路行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交通法规的规定,车辆都必须按时参加年检,在上路行驶之前也必须购买交强险,这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事故车辆豫_____号车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够买交强险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驶,这种无视法律的规定、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当对发生严重损失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综上,事故车辆豫_____号重型自卸货车有诸多违法违规情形,对造成死亡一人的严重交通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事故双方的实际情况,事故车辆豫_____号车最低也应当负事故的次要责任。_____市交警_____大队在没有查清事实的前提下,认定申请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是错误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起复核申请,望支持申请人的复核请求。

此致

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复核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合公交(包)字(20xx)第33009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6日5时40分左右,被申请人驾驶皖xxx号轻型货车,沿望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创智广场门口时,遇申请人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由于车速过快,雨天路滑,被申请人车辆前部碰撞申请人,致使申请人许俊文受伤。

申请人认为:20xx年2月26日5时40分左右,被申请人雨天驾车、车速过快,并且没有尽到最起码的安全注意义务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被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此特申请复核,事实及理由如下:

1、xxx驾驶车辆对行人根本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

此次事故发生时现场有路灯照明,而且距离不远有道路指示牌,驾驶员应该有相当的条件和义务注意到道路上的行人,但驾驶车辆的xxx可能因为以为清晨路上没人加上可能一晚的疲劳驾驶、精神恍惚而没有对道路上的行人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而且在路灯照明良好的情况下,使用强光灯,根本没有考虑到要使远、近光灯以提示他人。

2、xxx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根据受害人被撞击所受到的伤害程度;交通事故车辆痕迹检验记录表记载的肇事车辆的受损程度并结合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以及车辆的相关照片,可以看出车辆前端的翼子板前端变形凹陷,可足以推测事故发生时的车速很快,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的规定。对此,申请人要求委托交通事故鉴定机构对事发时的车速进行鉴定,以明确xxx对引发事故过错的严重程度。

3、xxx驾驶小型货车经技术检验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不合格,致使雨天未能有很好的观察距离,存在安全隐患,是引发事故的技术因素。

申请人认为影响该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因素还有以下几点:首先,事故发生地点正对着创智广场工地门口,且附近是居民密集区,路两边均是公交站牌,平时人流量较大;其次,道路基本情况并非事故认定书描述:中心绿化隔离,机动车道单向三车道,实为:机动车道单向两车道,马路两边为绿化带,中间绿化带对着路旁公交站牌铺设有较大面积的方砖,平时行人均从此处过马路。考虑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便群众”的立法原则,受害人在此次事故中根本未有责任,请求交警支队综合考虑。

在公交站牌附近不仅没有减速,而且车速很快,超出了受害人的安全预测,导致悲剧发生。

在本案中,xxx存有重大过失,受害人即使存有过失也非常微小,所以受害人不应当承担此次事故中的任何责任,而且申请人认为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应当充分考虑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受害人在全然不知情况下被撞致如此惨重,让其家人感到万分悲痛,交通主管部门应该全面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不能因为受害人微末的过失,就片面的认定受害人承担部分责任,这是不利于规范行车秩序,稳定社会的。

综上所述,合肥市交通警察支队包河大队作出的合公交(包)字(20xx)第33009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于认定事实不清,没有充分调查,最终导致对当事人责任认定缺乏客观和公正,恳请交警部门对事故重新复核,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江伟,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魏xx,男,x岁,住河南省xx市xx镇xx村x组。

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郑州市交警x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字第410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1、请求依法撤销郑州市交警x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字第410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郑公交认字第410xxxx号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责任认定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警x大队未查清。而查清豫axxx号车事发时的车辆驾驶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因为该车上驾驶人存在酒驾、疲劳驾驶及无证驾驶等诸多违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顶替当时车辆的驾驶人。所以,郑州市交警x大队在未查清事发时豫axxx的驾驶人,而作出事故认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车辆豫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未年审,也未购买交强险就违法上路行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交通法规的规定,车辆都必须按时参加年检,在上路行驶之前也必须购买交强险,这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事故车辆豫axxxx号车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够买交强险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驶,这种无视法律的规定、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当对发生严重损失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综上,事故车辆豫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有诸多违法违规情形,对造成死亡一人的严重交通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事故双方的实际情况,事故车辆豫axxxx号车最低也应当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郑州市交警x大队在没有查清事实的前提下,认定申请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是错误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起复核申请,望支持申请人的复核请求。

此致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

被申请人:xx。

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x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

中华人民。

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刘某军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某军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闫某宾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闫某宾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闫某宾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某军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xxx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xx年x月xx日。

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居民,住该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号。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之母(如果申请人系未成年人,必须列明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定代表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居民,住该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则只需列明属于哪个律师事务所即可,否则应当列明代理人的户籍所在地。并应当提供委托代理数。委托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_____之父_______的死因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时,申请人_____之父_______步行于__________路上,__________公司雇佣的司机周__驾驶牌照为_____________的大货车失控冲向人行道,将正在行走的_______撞伤。后_______被送往__________医院急救。在急救的中,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时在__________医院死亡。经__________公安管理机关委托,__________鉴定机构进行了尸检,结论为_______的直接死因是心脏病突发,与交通事故缺乏直接的关系。申请人认为,_______在事故发生之前从没有心脏病的`历史,其不存在因心脏病突发死亡的可能性,再者,即使确系心脏病死亡,其心脏病的突发与交通事故存在这直接的关系。因此,申请人对__________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有异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对_______的死因重新进行鉴定,希望予以准许。

此致

__________公安交通管理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闫____,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____市____乡____院,身份证号:410482__1553__。

被申请人: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____]第________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请求事项:

2、依法认定____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____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20____]第________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汝公交认字[20____]第________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____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闫____所驾驶的豫dke8____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____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__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____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闫____所驾驶的豫dke8____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____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____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____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闫____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闫____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闫____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____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____]第________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____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闫____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申请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

被申请人: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xx公交重认字〔xx〕第xx号)《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发生本次事故的路段是xx线xx县xx乡xx路段,是原xx矿务局xx矿铁道叉路口,也是乡村道路边马路市场,是农村货物集散地,道路现场十分拥挤。而xx驾驶的农用运输车严重超载超速,从xx往xx方向行驶又是下坡路段,车的驾驶室内还挤坐着五六个小孩,在通过该马路市场路段时,不顾道路拥挤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

2、xx驾驶的肇事农用车并未跟申请人的车相接触,尚有3米多的距离。

3、本次事故第一次的(xx公交认字〔xx〕第xx号)《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xx在本次事故中无责。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

1、申请人驾车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与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责任。

2、申请人在通过该路段时,由于该路段是马路市场,道路中间及前面行人和车辆较多,为避让行人和车辆而采取即停即走的驾驶措施是正当的,合法的,并不适用《事故认定书》所引用的申请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按顺序方向停靠,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三十厘米”的规定,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款“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之规定。申请人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只是采取即停即走的驾驶方式,不构成违法,所以申请人不应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3、申请人xx当时是以即停即走的驾驶方式慢速通过马路自由市场,车上也没有包括驾驶员xx在内的任何人上下车或者装卸货物。这一点现有多名现场群众的证人证言能够充分证明。

三、被申请人两次作出本次事故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和划分责任错误,随意变更认定结果,极不严肃,属于程序违法。

2、在重新认定书中仅凭“群众举报”的依据重新认定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随意性强,程序不到位,违反了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证。而第二份认定书制作,公安交警部门并未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调查取证,申请人认定被申请人所取证据不真实,不合法,应与排除。

综上,(xx公交重认字〔xx〕第xx号)《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真实不确凿不充分,程序严重违法。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依法查明事实,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湖南省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闫xx,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xx市xx乡xx院,身份证号:410482x1553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xx月xx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xx]第xxxx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请求事项:

2、依法认定刘x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20xx]第xxxx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x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xx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

中华人民。

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闫xx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刘xx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xx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xx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闫xx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闫xx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闫xx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xx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xx月xx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xx]第xxxx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x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闫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x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xxx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x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x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xxx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xxx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xxx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xxx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xxx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xxx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x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xx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x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x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xx年第xx期和xx年第xx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和《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以及相关高级、中级法院的判例很明确的说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告知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申请人未告知起诉权利的行为是错误的。

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应该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请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无证驾驶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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