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实用14篇)

时间:2023-12-03 23:43:43 作者:影墨

公司的管理层需要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以解决问题、激发员工的潜力,并有效地管理公司的资源。这些公司通过创新和不断突破,成功地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和壮大。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部门管理,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及工作氛围,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对员工应遵守的纪律和必须具备的精神风貌,部门特做如下规定:

1、上班时间须着公司规定的工作服,佩戴工牌。

2、工作服应整齐、干净,无污渍、破损;着装符合规范。

3、精神饱满,仪表整洁,不蓄须蓄发,不蓬头垢面。

4、员工在办公区须保持良好的坐姿、站姿、走姿。不在办公区大声喧哗,用语谦逊文雅,温和有礼。

1、无论公司办公区,或施工现场均须使用规范文明的礼貌用语,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文明施工与用户服务。

2、来电、来访需部门协助工作的,应及时应对,给与协助。来电、来访内及时记录,反馈给部门主管。

3、若上级领导进入办公场所,应起身站立,以示尊重。

1、上班时间内,不得引领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2、上班时间,每日卫生值日人员须提前到达,对部门卫生进行打扫,不得迟到、推诿。

3、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上网聊天、嬉笑打骂、争吵等,保持办公区安静。

4、严禁使用办公电话闲聊,严禁拨打收费服务电话。

5、进入办公区域时,不得与其他人员扎堆聊天。

6、办公桌桌面除电话、文具、必要的工作资料外,不允许放置其它私人物品。

7、卫生清理工具、文件资料、档案等应定置定位摆放,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办公桌不得杂乱无章,而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8、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9、下班时须将各自办公桌上的用具收拾整齐,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电脑照明等设备,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应留心关闭门窗等。

10、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现场主要负责人的统一调配与安排,所有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串岗、闲聊。

11、施工现场工具摆放必须安全合理,不得随意借与他人。

12、部门库房必须按时清理打扫,所有材料、工具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13、每周对施工所用机具设备进行全面保养,检修。如果发生故障,及时向部门经理上报,尽快维修。

1、主动专研业务,提高专业技能,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2、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谋私利。不许吃拿卡要,索取其他报酬。不利用公共财物包揽私活谋取一己私利。

3、上班期间不得饮酒,办公区域严禁抽烟。

4、不得随意外借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设备。

5、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及部门文件、档案等资料转借他人。严格保守公司及部门机密。

6、团结同事,不挑拨是非,不造谣生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严禁拉帮结派、排斥异己。

7、员工进入办公区时,不得成群结队、勾肩搭背。

8、尽量避免营业时间使用大型电动工具、进行大型检修,所有大型设备维修应安排在晚间非营业时间进行。严禁营业时间进行拆除、噪声及污染严重的作业。

10、严格遵守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11、现场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具和剩余材料,对废旧物资进行回收,确保施作现场整洁、完好后方可离开。

1、工程部全体员工上班期间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

2、部门主管为工程维护部日常管理规范的督导人,负责监督部门全体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部门内部全体员工均有义务维护公司,部门整体工作形象,建立工程部良好工作氛围。

3、部门经理及主管将定期不定期对部门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检查,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表现记入个人考核。

4、对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或本部门各项管理规定的员工,部门经理有权依据公司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住所:x县x镇河南沿江路旁。邮政编码:5264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公司股东共2个,分别是:。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xxx,以货币出资1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0%,5月23日前缴足;。

2、xxx,以货币出资1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0%,205月23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股份转让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必须经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林孟宇担任,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会选举林孟宇担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林雁衡,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五条法定代表人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提名经理人选,交股东会任免。

第十一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七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二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续存,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二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于年5月23日订立,自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工程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加强防火安全防范意识,并协同安全部认真做好大厦各系统的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2、各个岗位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时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外来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水泵房、弱点机房等区域;参观、学习、施工如需进入必须经物业公司经理及工程部主任批准并在客服部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值班人员带领(或陪同)方可,严禁拍照、摄像。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还必须对所属机房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整改。

5、任何人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时必须锁好机房门窗;供水系统值班人员负责检查锁好各水箱盖,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除供水值班人员外,必须经值班主任批准才能打开水池盖。

6、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办妥动火证后,方能进行施工,施工前要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及配备灭火筒。施工后应认真检查,确保没有火种后方能离开。

7、任何人不能随意挪动消防器材,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

8、任何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尽力配合消防队员一起扑灭火灾。一旦大厦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疏散工作。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设置原则。

该方案基于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和合法的原则。

2.2竞争:公司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地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制定动态的升降管理,对同级工资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4经济性: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设定工资,使员工和公司的利益能够共享。

2.5法律性:本方案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为基础。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

3.2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审查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

3.2.2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

5、岗位职级划分。

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经理级;二层级(b):副总级;三层级(c):各部门部长级;四层级(d):主管级、专员级;五层级(e):基层管理级;六层级(f):普工级。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规定休息日、假期、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公司d职级(包含d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各类补贴:

6.5.1特殊津贴:是指公司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6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6.8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7、试用期薪酬。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8、见习期薪酬。

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公司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9、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9.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9.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9.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20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或推后休息日的一个工作日发放。

10.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10.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实际工作日数/月应出勤天数。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月应出勤天数。

10.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d、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病假、事假:员工病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1、薪酬保密。

办公室、公司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负责公司工程的施工及一切相关事务。

二、负责公司工程施工组织工作,图纸审核,资料归档,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及其质量。

三、编制工程材料用料计划:审批工程各项费用开支(不包括原材料的采购);检查工程后勤工作。

四、负责公司工程施工所用队伍,材料、设备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图纸准备齐全;

(2)、编制好施工材料及机具使用计划表;

(3)、安排好施工队伍,签定班组施工及安全协议;

(4)、配合财务部门检查施工现场,仓库的设置情况;

(5)、检查现场施工条件(有无施工安全,有无防火,防盗设施);

(7)、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

五、审批工程承包(计件)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审批程序:

(1)、计件(承包)进度款;(首先是班组申报)

施工管理填报——部门主管审批——财务部经理复核——出纳付款——会计作帐。 注:若部门经理兼管工可直接签送财务部。

施工上报结算书(计划工程结算书必须附该工程质检员的质量合格记录及安全生产记录)——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复核——财务部经理审批——出纳付款——会计作帐。 注:计件工程余款拨付时间,除按合同规定执行以外,应在该工程已向建设单位结算并收齐尾款或该工程交付使用三个月后进行(但若工程质量好,施工班组信誉佳,部门经理可提前给予批复),以确保工程保修期。

六、组织部署人员学习涂料装饰、防水及其它相关工程的有关规范。

七、严格监督施工质量与进度,确保公司信誉。

八、严格监督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有及施工员遵守施工守则,确保安全施工(即按照操作规范施工,防止漏电、漏水、火灾等事故发生)。

九、统筹协调本部与设计部、工程核算部、采购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十、工程竣工验收时,认真总结工程优缺点和不利因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新工程质量。

十一、工程部主管应对整个施工实行全面负责。若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材料消耗量过大、被盗问题等,公司首先追究工程部主管责任,再由主管追究下属责任。但工程部主管应对督导不周负责。

项目经理的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逐级建立健全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基层领导者和施工生产指挥者,对工程的全面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条 项目经理应对项目工程进行组织管理、计划管理、施工及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外联协调管理、竣工交验管理。

第四条 组织做好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对工程现场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施工生产任务及各项主要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第五条 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并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第七条 抓好工程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树公司形象,对用户负责。

第八条 对施工安全生产负责,重视安全施工,抓好安全施工教育、加强现场管理,保证现场施工安全。

第九条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第十条 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并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十二条 重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工作开展,积极创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模范工地。

第十三条 勤俭办事,反对浪费,力行节约,加强对原材料机具、劳动力的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第十六条 组织做好工程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建档、交验规范化管理。

第十八条 协助配合公司其他部门进行相关业务工作。

第十九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施工员的职责:

第一条 负责公司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工程质量满足顾客要求。

第二条 负责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其施工技术水平,严格按施工方法施工,定期监督检查质量,确保施工质量,。

第三条 负责对施工所用材料、设备的管理,做好防护,保证质量。

第四条 根据相关规范和施工现场要求及时准确的做好完整的内业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归档。

第五条 施工期间根据合同规定及时的申报工程进度款项同时审核班组的进度款、督促款项的拨付和到帐情况,并做好相关工程的变更签证联系单,工程完工后,应马上申报竣工验收和相关结算、资料的归档。

第六条 负责对涂料装饰工程施工所用材料、设备和施工现场标识及其状态标识,防止错用及混用,确保施工质量。

第七条 施工前应彻底弄清楚图纸的各项要求,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根据工程需要组织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施工班组,按拟定的涂料装饰工程方案指挥现场施工。

第八条 协调好各班组的工作,积极主动的配合各相关班组做好、安全、质量、进度等相关工作,对各班的工人严格要求,确保施工质量,一旦出现差错立即予纠正,做好工序交接手续,避免因此影响下道工序的进行。

第九条 施工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商讨以取得妥善处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伤,同时也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等。

第十条 施工中严格依照公司与施工班组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编制施工进度及工程决算款。并上报项目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施工中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鼓励节约,反对浪费,避免不必要损失。

第十二条 遇到项目变更,配合设计人员与建设单位洽谈变更设计,同时要做好变更签证手续,临时变更项目的要办理追补用材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采购员采购。

第十三条 施工中严格按照工地施工守则,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对工地安全常抓不懈,将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 认真指挥,做好工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工作,做好施工工程日记及相应内业资料。 第十五条 在施工中若发现施工班组质量差或拖延工期,有权责令返工或更换施工班组,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 及时处理好在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让顾客满意。

第十七条 施工员若因指挥不当或渎职行为,造成人、财、物浪费,导致工期延误,出现安全事故,轻则处以相应的罚款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施工人员若给工人多量多算数量,一经查出,情节轻者按多算款的50%赔款,情节严重者除100%赔款外,公司并给予开除处分,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仓管员的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经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任何人不能以权谋

私,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条 物资要合理放置,要给物资进仓具备场所。库存物资要规格化排列,做到标识明显,品种、规格清楚,一目了然,随要随到,保持库容整洁美观。

第三条 物资入出库手续要完整,做到

(1)、根据货单和发票、品种规格逐件清点,登记入库,办妥手续。

(2)、若出现货帐不符,应先暂收,并立即通知供方会同落实,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3)、健全领料制度,严格领料手续,实行专人领料,审批领料和以旧换新(工具)等制度。

第四条 严格控制物资的库存量,既要保证施工需要,又要防止物资积压,出现物资积压及

时反映,避免物资拥塞,循环不良而造成损耗。

第五条 仓库物资储存,要坚持先进先用后进后用的原则。做到:

(1)、每季度重点盘点一次,年终全面盘点对帐,防止物资变质、变形,立求降低损耗。 (2)、出现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上报公司处理。

有物必有帐,账物相符,按规定及时编制物资报表。 第七条 机械工具的领用:

(1)、旧的工具尚可修复,有权拒发。

(2)、工具损坏,确须领新,应写明原因,报主管审批,方可补发,但必须实行以旧(坏)

换新制度。

(3)、工具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丢失工具照价赔偿。 (4)、工具如数记入工具卡,作为保管使用凭证。

第八条 严格遵守材料物资管理制度,库存物资未经主管签字不得借出,不得任意动用。 第九条 负责废旧材料及包装品回收及管理费用。

第十条 提高警惕,增加安全意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

盗、防水、防腐),建立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仓库物资不受损失。

第十一条 若因仓管负责人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仓库材料物资损失,必须追查仓管负责人

的`责任,轻则处以相应的罚款或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员职责:

第一条 熟练掌握工地所需各种材料的规格,色泽、质量、等级要求多方探讨,尽量做到货

比三家,价廉物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合理的价格进行采购。

一经发现将追求一切责任。

第三条 对工地所需材料,应督促工地班组提前柒天开具材料单,经项目经理认可后,有计

划地安排采购,保证所需材料及时准确地送抵工地。

第四条 凡采购的材料入库,均须办理入库手续,由仓管员验收,以免因责任心不强面造成

不必要的损失。

第五条 对所采购的材料,应要求供货商随货配送产品合格证及质保书,为甲方和工程验收

再由主管报告总经理决定。

第七条 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财务支票、现金的领取和核算工作。

第八条 若因采购材料不及时或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或安全问题,轻则处以罚款通

报全公司,重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对于施工现场临时急需采购的材料应及时给予配合,若特殊情况需现场人员直接采

购的小量物品,应给予指导和监督并审核确认。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常维护,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和仪器的完好。

第三条 电气设备应有安全保护装置,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

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

第四条 电源、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设备动力部须建立健

全线路地上、地下走向图及技术数据档案。

第五条 车间主管为本车间设备负责人,负责本车间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负责与维修

部门联系维修、保养、维护设备。

第六条 实行工地设备用前检查制度,实行工地主管巡查制度,对设备故障做到早发现早解

决。

第七条 工地主管、组长、操作工操作之机电设备,应做到熟悉其原理、性能。

私拆。

第十条 修好的设备验收须车间主管或其指定人员签名,其他人员不得代签,维修设备须待

双 方在场操作无误后方可签字。

材料领用表

工具领用表

1、工具管理

1.1目的

规范工程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成,以后的工具小仓库的钥匙只有助理,主管和督导有,工具领用必须登记才可以开锁领用。

1.2职责

1、工程部主管和督导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

2、助理具体负责部门工具的借出与归还登记。

1.3工具分类

工程部工具分成四类:人员工具、公用工具、备用工具、消耗品。

1.3.1人员工具

人员工具:每个人随身携带的工程常用工具,明细见《工程部工具明细表》。 a)新人入职可像主管和督导提出申请,经过主管同意,并到助理那边登记《工具领用登记表》,存档。

b)如果工具在车站被收,要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主管确认,否则回来的工具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不予报销。

c)工程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主管批准后进行有损工具登记,并以旧换新。

d)员工辞工、被解雇或换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工程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工程部主管对员工退还的工具进行保管。

e)主管或则督导定期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工程部主管批准后上报公司审批。审批后由工程部主管负责报废处理。

1.3.2公用工具

公用工具:电转,电锤,激光水平仪,角磨机,照相机。

那么工具缺失由个人承担。

1.3.3备用工具

备用工具:部门内部工具,主要用于展会,公司展厅的工程安装,特殊项目的工具领用,员工的临时借用等。备用工具的借用和注销同公用工具。

1.3.4消耗品

消耗品:主要是部门人员工具坏了,以旧换新的有问题的工具,还有现场的一些消耗品,透明胶带,标签纸等。

消耗品的领用需填写《工具领用登记表》,但是不需要销账,但是主管和督导有权查看个人的领用状况,督查领用是否合理。

1.4买工具与采购

买工具,买个人工具,必须写邮件给对应组长和主管督导和助理说明原因,如果上不了网,采取短信的方式,如果理由不合理,或则不写邮件或者未发短信,回来不予报销。

大件工具如:电转,电锤,激光水平仪,角磨机,除了写邮件外,必须打电话给主管确认,否则回来不予报销。

1.5《工程部工具采购计划》

由工程部主管制定《工程部工具采购计划》并上报审购。

工程部主管和督导有权对有《有损工具登记表》进行定期查看,需要及时补充的工具应向公司审批后,由采购确定购买。

工程部管理制度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执行情况。

(3)监督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管理。

(5)做好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跟踪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

(8)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9)对材料、设备进行检查,记录材料设备的供货情况及质量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出禁止使用的意见。

工程部管理制度

1、在工程交接时,认真进行钥匙的交接工作,双方应认真清点钥匙,无误后共同在交接书上签字。

2、机械锁钥匙坯,由招标采购部采购,由保安部保管。需要增配、补配钥匙应填写申请表,按程序审批后,由保安部负责。

3、工程部机房每次换锁时应向保安部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做好移交及变更登记。

4、如果需增配、补配钥匙,要由部门经理填写配钥匙申请表,说明原因、数量,经物业中心主任同意,并报保安部备案后方可配制。

5、如果钥匙丢失,要由当事人写出情况报告,并由部门做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并送保安部(丢失钥匙应将锁具全部更换,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备案。

6、如果是钥匙损坏,要写出损坏报告,连同被损坏钥匙一并送保安部处理。

7、楼层配电间门、竖井门、地下水箱间门、楼顶水箱间门、各风机房门、楼层新风机房门应配制统一锁芯的钥匙,由工程部经理、有关专业值班人员使用。

8、工程部各个部位房间门钥匙均应备份一套,交保安部封存。更换门锁及锁芯要及时交保安部更新封存。

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确保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为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行和项目管理技术、质量目标的实现。

1、凡工程技术部组织机构所辖范围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定期参与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活动。

2、工程技术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业务技能力求精益创新。

3、本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友爱互助,同时应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同事之间相互尊重,以公司整体为大,杜绝工作中的个人利益行为。

4、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敷衍塞责。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加设个人密码。电脑需要维护维修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文件丢失。

7、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8、接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收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及工程回访和保修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公司实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统计原则,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统计工作。

4、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动工作时,事前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财务科主任签字,必须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1、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公司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由财务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2、公司对外统计报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作为正式报表。

3、报表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制表部门做修改后备案,不必再办理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报表由各填制部门分别保管。

5、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部门经理应对报表进行认真审核。

1、各部门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公司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以变克服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现象。

2、各部门应将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账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方便使用。

3、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账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公司领导审核,并经财务部及各部门统计人员会签后,方可销毁。

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

2、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订正,并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附后)。

3、统计数字订正单。

工程部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权范围内的流动式起重机(包含带式)、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机动三轮车、自卸车、吸污车、垃圾车、叉车、电瓶车、油罐车和高空作业车及其它工程车辆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3.2生产车辆。

是我公司现有车辆划分为辅助生产必须用车辆。具体明细见附录a。

3.3检修车辆。

是我公司现有车辆划分为现场检修、抢修用车辆。具体明细见附录a。

3.4生活服务车辆。

是我公司现有车辆划分为辅助服务单体建筑物维护使用车辆。具体明细见附录a。

4管理职责。

4.1安全部。

负责特种车辆的首次使用注册登记和使用许可取证等工作。

4.2总经理工作部。

a)负责车辆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b)负责工程车辆的交通行驶管理工作。

4.3设备部。

行情况进行定期、定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b)负责组织工程车量报废、大修审核及车辆维修费用的审核;

c)负责组织按相关规定完成特种车量定期检验工作;

d)组织协调调用检修车辆完成检修或抢修工作;

e)负责对各管辖范围内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进行监督。

4.4综合计划部。

a)负责工程车辆检修、维护的招标工作;

b)负责工程车辆检修、维护单位的资质审核。

4.5物资供应部。

a)负责按需求计划采购工程车辆及配件;

b)对于甲方委托维护单位采购的备件进行询价、确认工作。

4.6使用单位。

a)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车辆的燃油、驾驶员及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c)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车量的安全作业管理;

d)按时向设备部上报所管辖范围内车辆的综合报表;

e)负责监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车辆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1.1设备部是工程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

5.1.2设备部负责全厂工程车辆的使用、保养、加油、司机、以及备品备件的监督管理。

5.1.3设备部对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进行监督检查。

5.1.4公司现有车辆只用于生产、检修工作,参建单位没有权利使用公司现有车辆的权利。

5.1.5工程车辆分为三类车辆,包括生产车辆、检修车辆、生活服务车辆,具体划分明细见附件。

5.1.6除专职司机外,任何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公司现有车辆。

5.1.7燃油的存放地点安全部、电仪部、设备部共同确认。

5.1.8设备部对相关维护、保养、车辆的运行记录等情况及技术状况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未按相关要求、规定执行将按制度进行考核。

5.1.9工程车辆由于人为因素损坏或驾驶员技术水平不熟练造成车辆损坏由驾驶人员进行赔偿。

5.1.11在应急情况下,设备部有权支配和调动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车辆。

5.1.12车辆的所属单位应具有以下资料:

a)车辆的详细台账;

事故记录;

d)车辆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e)车辆使用说明书。

5.1.13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即出车前检查、出车作业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

5.1.14为了保证“车辆三检”得到认真落实,车辆归属单位应制定检查和考核措施,并对“三检”情况进行抽查,监督检查次数根据车辆实际工作情况而定,每周不少于1次。

5.1.15正常使用的车辆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a)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检验部门核发的牌照;

b)制动器等安全装置、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齐全有效;

c)液压系统、起升机构灵活好用;

d)发动机、变速器性能可靠,工作正常。

5.2生产车辆使用管理。

5.2.1生产单位负责生产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是生产车辆的直接管理单位,生产车辆的划分明细见附件1。

5.2.2设备部对生产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车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3生产车辆由使用分厂的设备员负责通知并督促维护单位完成日常保养和维护、维修工作,并做好备品备件、保养用油等使用记录。(详见附表)。

5.2.4生产车辆由使用分厂依据车辆的运行、保养记录及相关技术档案要求编制中修、大修计划并报设备部进行审核。

5.2.5生产车辆使用单位负责做好行车的使用记录(详见附表)。

5.2.6生产车辆归属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车辆驾驶员持证驾驶监督检查。

5.2.7生产车辆归属单位发现隐患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消除,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5.2.8生产车辆归属单位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车辆燃油管理,加油时需司机、设备员共同见证,并签字确认,加完油后将油箱锁好。

5.2.9生产车辆归属单位负责编写用油需求计划,报设备部审批,由物资部进行采购。

5.2.10生产车辆归属单位需用燃油,报设备部审批通过后,方可领用燃油,并将领用燃油记录长期保存。

5.2.11生产车辆需更换备件时,需车辆归属管理单位设备员签字确认。备品备件由生产车辆归属单位从物资库领出后,由设备员进行保管,不允许维护单位进行保管。

5.2.12车辆归属单位要每月对所管辖车辆的外观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并留有影像资料,报设备部留存。

5.2.13生产车辆加油记录及用油情况每周报设备部各留一份存档。

5.3检修车辆使用管理。

5.3.1设备部负责检修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是检修车辆的直接管理部门。

5.3.2设备部下设一个车队,负责全厂工程车辆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5.3.3设备部督促维护单位完成检修车辆日常保养和维护、维修工作,并做好备品备件、保养用油等使用记录,格式详见附表。

5.3.4设备部下设车队负责做好检修车辆的行车记录(详见附表)。

5.3.5设备部负责检修车辆的驾驶员持证驾驶监督检查。

5.3.6设备部下设车队发现隐患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消除。

5.3.7检修车辆加油时需司机及设备部下设车队燃油管理人员到场见证,并签字确认,加完油后将油箱锁好。

5.3.8检修车辆需要燃油时,设备部编写用油需求计划,由物资部进行采购。

5.3.9检修车辆更换备件时,设备部下设车队队长进行确认,备品备件由生产车辆归属单位从物资库领出后由车队进行保管,不允许维护单位进行保管。

5.3.10使用单位使用检修车辆车前,需填写厂内工程车辆使用工作票(详见附表),写清用车申请单位,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用车地点等详细信息,经申请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设备部审批。

5.3.11驾驶员接到厂内车辆使用工作票才能进行工作。

5.3.12使用单位对使用检修车辆的时间进行确认,并对司机的服务态度做出评价。

5.3.13设备部对检修车辆的加油记录及燃油情况进行汇总长期留存。

5.4生活服务车辆使用管理。

5.4.1生活服务单位对生活服务车辆及司机直接管理,设备部对生活服务车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4.2设备部下设车队负责生活服务车辆的.燃油、备品备件的管理,做好使用记录。

5.4.3生活服务车辆加油、需更换备品备件时,需生活服务车辆司机、设备部下设车队负责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5.4.4生活服务车辆加油记录及用油情况每周报设备部各留一份存档。

5.5车辆驾驶员管理。

5.5.1身体健康,严重近视、耳聋、精神病、高血压及心脏病者等禁忌。

5.5.2必须经过地方监督部门或车管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符合驾驶证,实际驾龄3年以上。

5.5.3车辆归属单位责所管辖范围内工程车辆的驾驶员日常管理工作。

5.5.4驾驶员接到厂内车辆使用工作票后,必须按工作票要求完成工作,并签字确认。

5.6驾驶安全管理。

5.6.1驾驶车辆时,必须戴驾驶证,归属管理单位要进行不定期检查。

5.6.2驾驶室内除驾驶员外,一般不需他人乘坐,因工作需要仅限一人,车辆外面和电瓶车车板禁止坐人。

5.6.3归属管理单位不许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人员驾驶。

5.6.4不允许酒后驾车,不允许驾驶安全装置不全的车辆。

5.6.5行驶或作业的车辆,驾驶室门必须关闭。

5.6.6驾驶员必须掌握如下知识:

a)交通法规、交通标志、车辆使用说明书、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b)该车辆的构造、技术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

c)车辆的一般维护保养知识,车辆一般故障的判断和排除方法。

5.6.7在操作过程中严禁超速、越档、拖档等现象,认真做到分离器、油门、档位有机配合、严防缺水、缺油、缺气、缺电等现象发生。

5.6.8驾驶员应加强对车辆的爱护,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5.6.9驾驶员应保持驾驶室内外干净整洁,前挡风玻璃处不得摆放任何与车辆无关等杂物。

5.6.10车辆需停运时,驾驶员必须按公司指定要求停放,对停放的车辆锁好门窗,切断电源,搞好安全防范,不得擅自停放在外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5.6.11如因驾驶员检查不到位或有故障没上报造成车辆损坏更加严重,驾驶员按车辆维修费用的30%赔偿。

5.6.13车辆在厂内出现交通事故时,及时通知和上报相关管理部室。

5.6.14驾驶员完成工作后将厂内车辆使用工作票第一时间交到设备部。

5.7检修与维护。

5.7.1车辆需要大修,由车辆归属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设备部组织鉴定、审批,由综合计划部外委具有承修能力的厂家修理。

5.7.2大修基本条件:各种机动车辆除整车恢复性的修理外,以发动机总成为主,结合电气设备总成、底盘总成和车身(含驾驶室)其中之一者视为大修。

5.7.3车辆大修费用由设备部统一控制平衡。

5.7.4车辆归属管理单位依据国家《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及车辆使用说明书,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车辆维修、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5.7.5部分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发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8定期检验。

5.8.1新购或大修后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发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中所包括的需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车辆投入使用前由安全部联系地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并办理注册登记,同时将相关文件移交设备部保存。

5.8.2需要定检的工程车辆定期检验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

5.8.3需驶出厂区的特种车辆还应该按照车管部门要求由安全部组织进行检验。

5.8.4车辆所属单位在特种车辆定期检验前,应按照有关车辆管理标准组织自检,消除缺陷并达到合格,方可参加地方监督部门的检验。

5.8.5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缺陷或被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出具不合格结论的车辆,由车辆所属单位把问题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设备部并通知维保单位限期整改。对被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出具检验不合格结论的特种车辆,在缺陷未消除前,禁止使用。

5.9安全管理职责。

5.9.1生产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生产车辆安全行驶负全部责任。

5.9.2检修车辆经设备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监督管理,检修过程中由使用单位负全部责任。

5.9.3生活服务车辆由生活服务单位直接管理,负责整个驾驶过程中的全部责任。

5.10检查与考核。

5.10.1设备部按照设备检查的总体安排对各使用单位车辆的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使用单位没有按要求整改,将根据情况,考核200元至500元。

5.10.2紧急情况下,公司现有车辆必须服从设备部调用,除特种情况,不服从调用将考核200元/次。

5.10.3车辆归属单位要每月对所管辖车辆的外观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未做检查考核500元/次。

5.10.4车辆归属单位没有建立技术档案或数据不准确考核200元/月。

5.10.5对于工程车辆使用不当,管理不到位,根据损坏情节严重考核车辆归属单位200元至5000元。

6相关文件。

7记录及报告。

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四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违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箭、记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四)发生重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八)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违财经纪律,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违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违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箭、记过处分;

(五)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对于违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受警告、箭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一)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工程部管理制度

1、百货内所有设备房以及与设备有关的走廊门钥匙由工程部专人登记、编号及造册。

(1)、一套交给工程部维修领班负责保管,作为平时巡检、检修、开关灯等工作用。

(2)、一套交给主管(工程师)负责保管,作为处理日常工作及检查时使用。

(3)、一套由工程部经理专箱封存保管,作为紧急情况下应急使用。

3、如有单位施工或整改,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工作单,同时注明用途、使用时间并签名,经当值主管核准后,由工程部人员陪同到工作地点。

4、如有单位来检查或参观,必须持有关证明或批条,由当值主管拿钥匙陪同才能去机房。

5、工程部所有钥匙均应严格管理妥善保管,严禁任何人随意带出百货商场。

6、钥匙领用必须如实填写《钥匙领用登记表》,所有借出钥匙当天必须全部交回工程部。

7、所有钥匙在交接班时均须清点,做好移交、交接手续。

8、各类钥匙的补配、门锁的'更换,必须填写申请表,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凡在公司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项目部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项目部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凡各施工单位及公司各部门自备车辆,必须持有公司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现场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安全科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非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离开现场时换回原证件。

二、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三、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临时施工作业区,按现场规定定点存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四、工作时间内各车辆交由部门主管保管,车辆使用人在填完登记部门主管签字后到保安处领取车钥匙,用完车辆后及时将车钥匙交给保安进行核销;员工自觉执行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公司将按车辆登记记录划定违章责任人,员工在使用车辆时所发生的违章处罚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公司员工在未经批准使用或未登记,未签署协议,未按程序,非备案人员使用公司工作车辆发生交通意外的,所以损失由责任人个人全额承担,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公司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公司内部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工程部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仓库存放物品进出有帐可查,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2、范围:适用于工程部仓库。

3、职责:仓库管理员应做好存放物品明细帐,做到入库、领料有据可查。

4、程序:。

4.1清理仓库,做好明细帐单。

4.2物品入库必须填写相应入库单,由主办人同仓库管理员共同监督,并在入库单上签字认可(入库单附后)。

4.3领用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领用人同仓库管理员共同监督,并在领料单上签字认可(领料单附后)。

4.4入库单、领料单由仓库管理员保存,以备查阅。

4.5物品入库领用后,即时做好增减明细台帐,以备查阅。

4.6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由工程部保安人员监管。

5、相关表单:。

5.1入库单。

5.2领料单。

6、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工程部全体人员。

注:1、本人保证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本人有责任在发现问题时,第一时间向本文件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

入库单。

入库物品名称供货商数量入库日期物品原用途

主办人签字仓库管理员签字。

备注。

领料单。

领用物品名称供货商数量领用日期领用物品作何用途

领用人签字仓库管理员签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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