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探矿转让申请书(汇总20篇)

时间:2023-11-02 17:25:16 作者:文轩 2023年探矿转让申请书(汇总20篇)

在商业领域,转让可以是企业之间的合作方式,通过转让股权或专利来实现利益分享。转让行为的成功与否,取决于自身的实力和合作方的配合,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

转让申请书

________人民政府:

本人,女,35岁,丈夫,34岁,老母亲73岁,孩子张一帆三岁,全家四口人,现无住房,借住于_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伯伯)的房子,我全家都是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曾多次申请社区纳入低保户对象,但未解决,现一家人的生活仅靠我和丈夫向银行代款来做点小生意维持生活,购买商品房便是很遥远的事,所以生活、住房等处于十分困难的状态。

现在党和国家为关注民生,惠及贫困的百姓,相继有了许多惠民政策,结合自家住房困难及条件实际,特呈申请政府解决房屋补贴,解决我家四口人燃眉之急的困难。

望请批准。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

股份转让申请书

一、公司投资方之一的: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_________________将所持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此次新增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公司在股权转让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出资方和出资方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经营范围、经营年限、经营地址等都不变。

四、其他变更,现附上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书)等材料,望批准。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申请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转让申请书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我国《证券法》第83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采矿权转让申请书

××市国土资源局: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采矿许可证号××,根据采矿权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目前已完成采矿证转让的各项前期审批备案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1、申请转让理由。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各项证照齐全,生产系统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定,矿山生产期间严格履行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山初步设计要求,经××公司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的勘查范围进行勘查,矿山矿石保有资源储量稳定,下一步勘探开采前景看好,目前矿山正在进行技改工程施工,因公司需要对该采矿权转让。

2、矿权范围内储量情况:

1)资源探明情况。

目前矿山核实保有资源储量为××吨,矿石品位?,××矿物量?吨,按回采率?贫化率?计算,按生产规模?万吨/年计算,矿山服务年限为?年左右。

2)下一步地质工作。

矿权范围面积近?平方公里,断裂带发育,为××矿成矿远景区,矿权范围内储量有待进一步做地质工作进行探明,矿山远景储量可观,矿山具有发展潜力。

3、矿井核批的生产能力。

××矿技改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于?年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贵局于?日通过了恢复××矿技改工程施工的申请,核准生产能力?万吨/年。

4、申请转让采矿权,望贵局批准。

现将相关材料呈报贵局,请贵局审核。

特此报告。

二〇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股权转让申请书

我公司是年月由(审批机关)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其中(股东)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已经全部缴清。由于(原因)申请将(股东)持有的x%股权以(价格)转让给(新股东)。股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改变,股权结构变更为(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现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请予审核批准。

申请企业(盖章)。

土地证转让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案由:申请人因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你机关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请予核准。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___份。

原处理决定书__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___件。

宅基地转让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是父母建的简陋瓦房,已有60年历史。期间多次整修却依然破旧,风雨天气则苦不堪言,不仅房屋外观不佳,更影响生活,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90多平方米,却分成五间,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农民的收入也越来越多。通过多年的辛勤守法的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矿权转让申请书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依据《矿产资源法》、《采矿权探矿权转让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将的采矿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总计人民币,同时转给乙方的房屋及设备,巷道斜井等工程。

二、,采矿许可证号:发证机关:核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年月至年月。

开采深度: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期限:年月至年月。地点:

5、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五、受让人对继续审批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生产的承诺:

2、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转让金,甲方有权不提供转让手续及合同证件。

七、必要的说明。

1、转让合同方签订后,甲乙双方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办理采矿权转让审批手续,转让手续依法审批后,的一切所有权、采矿权、经营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2、采矿权转让后,该矿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再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股份转让申请书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公司投资方之一的: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_________________将所持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此次新增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公司在股权转让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出资方和出资方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经营范围、经营年限、经营地址等都不变。

四、其他变更,现附上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书)等材料,望批准。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申请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转让申请书

我公司是年月由(审批机关)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其中(股东)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已经全部缴清。由于(原因)申请将(股东)持有的x%股权以(价格)转让给(新股东)。股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改变,股权结构变更为(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现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请予审核批准。

申请企业(盖章)。

探矿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探矿权。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

第五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第六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第七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第八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

第九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十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十一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

为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为。

第十五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探矿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第。

1.2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1.3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1.4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第。

1.5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

1.6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1.7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第。

2.1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2.2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

该探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第。

2.3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三条不可抗力。

3.1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3.2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4.2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第。

编码编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第。

6.1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

6.2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7.2条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7.3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中国(自治区、____市)市(县)签订。

7.4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探矿权转让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探矿权进行转让的必须要经过相关的批准,否则的话转让行为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么要是未经批准将探矿权进行了转让,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呢?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转让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转让或者不准转让的决定,并通知转让人和受让人。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转让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不准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说明理由。”

合同未生效不是终局的状态,而是中间的、过渡的形式,会继续发展变化。在探矿权转让合同中,主要存在三种可能的情形,即探矿权转让合同经过批准,而发生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对探矿权转让合同不予批准,探矿权转让合同成为确定无效的合同;探矿权转让合同没有向行政机关申请批准的状态一直持续。就第一种情形,可通过合同履行和违约制度解决。就第二种情形,可通过合同无效和缔约过失制度解决。需进一步探讨的是,第三种情形下的法律效力。

根据上述《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在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办理使合同生效的手续义务而对方拒不办理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探矿权转让合同未生效(没有确定有效或确定无效)情形下,权利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由自己办理相关手续,并要求对方赔偿有关费用和未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因此,我们认为,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向国家机关申请报批的义务,属于促使合同生效的权利义务,该类权利义务不属于国家管理矿业权的范畴,无需批准,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应具有约束力。这和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合同法律原则相一致,即:“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外商投资司法解释(一)》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即使合同未生效,也不影响报批义务条款的效力,以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可见,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采取了类似的观点。

因此,探矿权转让合同未经审批依法属于未生效合同,尽管如此,合同未生效,也不影响合同中报批义务条款及与报批义务相关的条款的效力,并且,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中约定的未报批的违约责任。

探矿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

第1.2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第1.3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

第1.6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2.1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第2.2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

该探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

第2.3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2.4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为。

第2.5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3.1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4.1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违约金。

第5.1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地地址应为:

甲方。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传。

传真。

乙方。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6.1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7.1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第7.3条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7.4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探矿权转让合同

转让探矿权的,称为探矿权转让人;获得转让探矿权的,称为探矿权受让人,那么探矿权转让。

合同。

第一章总则。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探矿权。

第二章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

第五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第六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第七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第八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

第九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十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三章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十一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该探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为。

第十五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通知。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电传电传。

传真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甲方(转让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受让人):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矿产资源法》、《合同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权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1目标探矿权。

1.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本合同项下的探矿权(以下简称“目标探矿权”),其勘查许可证编号为:机关为:

1.2目标探矿权系发证机关以方授予的。

1.3目标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1.4目标探矿权的地理位置:

1.6目标探矿权的勘查区块面积为:

1.7目标探矿权的勘查矿种为:

1.8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目标探矿权勘查程度为:

2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款。

2.1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目标探矿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2.2合同项下的探矿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

1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271号中环大厦8f。

2.4.2依法设立的矿业权交易机构出具了探矿权交易鉴证文件;。

2.4.3甲方履行了本本合同3.5条约定的全部义务,取得了探矿权转让批准。

通知书。

2.5乙方在获得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勘查许可证之日,立即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的价款(即人民币元)。

2.6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每笔转让款项前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3转让审批及登记。

3.1甲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应立即向矿业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目标探矿权转让审批手续,并取得矿业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探矿权转让核查意见书》。

3.2在办理本合同3.1条所列的向矿业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审批过程中,甲方应自行备足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全部文件。

3.3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探矿权的,核发《探矿权转让核查意见书》之日,甲方应立即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公示事宜,并取得国土资源交易部门鉴证的探矿权交易文件。

3.4在办理本合同3.3条约定的公示及取得国土资源交易部门鉴证的探矿权交易文件的过程中,如果须依法按评估备案的结果补交探矿权价款的,甲方应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补交探矿权价款。同时向矿业权交易机构缴纳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将缴费发票复印件交付给乙方。

3.5在取得国土资源交易部门鉴证的探矿权交易文件后,甲方应到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要照要求递交转让资料,申请并取得批准目标矿权的转让通知书。

3.6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5条约定的义务时,需要乙方提供配合的,甲方应一次性告知乙方,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3.7甲方还应在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目标矿权的转让通知书之日起向乙方移交该目标矿权勘查区块范围内的全部地质技术资料。

3.8在甲方履行了第3.5条约定的义务,取得探矿权转让批准通知后日日内,内,乙方应向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探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新的探矿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271号中环大厦8f邮编:310005传真0571-88389181权证。

3.9在乙方申请办理目标探矿权变更登记的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逾期未办理的,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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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转让合同

传真                                传真。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

合同。

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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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

第1.2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第1.3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第1.6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第2.2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

该探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

第2.3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2.4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为。

第2.5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不可抗力。

第3.1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违约责任。

第4.1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

第4.3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地地址应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电传电传。

传真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6.1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第7.1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第7.3条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7.4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探矿权。

第二章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

第五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第六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第七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第八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

第九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十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三章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十一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

为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为。

第十五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违约金。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合同。

第六章通知。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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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转让合同

范本乙方(受让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经依法取得、拟转让给乙方的勘查区块的探矿权。

第六条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或勘查许可证拐点坐标)。

第七条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第八条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九条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的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第三章转让方式、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转让方式甲方转让探矿权的方式为(全部或部分权益及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政府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转让价格该探矿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订立后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计人民币万元,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如转让成功,定金抵作转让金。

(二)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即启动该探矿权转让程序。乙方在探矿权转让程序启动后个工作日内,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计人民币万元。

(三)乙方在取得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探矿权转让批准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全部余款,计人民币万元()。

第十三条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开户:。账号:。

第四章双方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责任:负责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责任:

(一)协助甲方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提供转让所需的各项资料,支付所需转让费用。

(二)按时支付甲方探矿权受让款。

第五章双方陈述和保证。

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

第三方追索,甲方保证对其转让提交给乙方的矿业权及其工作成果不存在虚假成分。

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

第三方追索。在未付清甲方受让款之前,乙方对该探矿权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情形。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视为不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由于甲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须以乙方已付出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作为违约金。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由于乙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已付定金及已支付其他费用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探矿权转让,乙方应付款项全部付清。

(二)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不予批准转让的项目。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

第二十五条合同终止后,双方按。

第七章、

第十章等条款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章通知。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章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依法取得、拟用以和乙方合作勘查的勘查区块探矿权。

第六条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和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第七条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第八条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九条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现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第三章合作方式。

第十条甲方以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探矿权及前期勘查成果作为投入,乙方以货币投入,双方合作开展后续地质勘查工作。

第十一条甲方拥有的____区的探矿权称为“原探矿权”,本合同生效后,原探矿权变称为“合作探矿权”,探矿权持有人名称不变。

第十二条甲方将原探矿权及前期工作成果作价人民币万元。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万元后,乙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权益,甲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权益。甲乙双方权益比例在双方约定的勘查阶段保持固定不变。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后续地质勘查的工作量及预期成果:。

第十四条乙方出资名目、时限及支付方式:

(一)获取合作探矿权部分权益需支付甲方的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二)按双方权益比例投入后续地质勘查的地质勘查资金,按照勘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

(三)按比例承担该探矿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年检、延续及其他收费项目),及时支付。

第十五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金额和时间,将款项汇入甲方的账户内。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开户:。账号:。

第四章双方权益。

第十三条所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束后,合作勘查终止,并实施清算。

第十七条本合同授予甲方拥有对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的处臵权,包括:转让、继续勘查或作价投资。

第十八条双方约定按以下规定之一处臵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及分配收益。

(一)通过市场方式向。

第三方转让。转让所得按双方权益比例分配;由于市场和技术原因暂不能及时转让,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待条件成熟时再按照有关规定转让。

(二)继续勘查。如果乙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则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三)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进行开采。不论甲方单独投资或引入。

第三方投资人,由乙方决定对自身所拥有合作探矿权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第十九条甲方可以在该项目中进行地质调查、地质勘查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有权将在该项目中取得的研究成果申报奖项(费用自理)。

第五章双方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责任。

(一)选择勘查单位,代表甲乙双方与勘查单位签订勘查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审查勘查单位编制的勘查设计方案和勘查费用预算(由选定的勘查单位编制)。

(三)勘查过程中,有权要求对勘查设计进行变更、修改。

(四)监督勘查单位按照勘查设计要求施工,并保证勘查资料和成果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以及地质矿产资料转让给任何。

第三方。

第二十一条乙方责任。

(一)参与审核地质勘查设计及费用预算,监督勘查单位在勘查期间的各项地质勘查活动,参与地质成果报告的验收。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限,支付甲方款项。

(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转让给。

第三方。

(四)不得以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质押。

第六章双方的声明、陈述和保证。

第二十二条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双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一)双方依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或代理人已获授权签署本合同,并使本方受本合同约束。

(三)双方签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都不会与其章程或内部的任何规定有抵触或违背,构成对本合同中的义务不能履行。

(四)双方没有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以致任何一方面会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

(五)双方已将其所持有的,与合作投资勘查有关的所有资料,都已向另一方披露,而且在本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上述资料中均无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不实或误导性陈述。

(六)双方已做出一切必要的年审、报告、付款及勘查投入,并满足了其他保持____区勘查许可证合法有效的要求。

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

第三方追索。原探矿权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已投入的勘查工作和已取得的成果真实有效。

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

第三方追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几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即视为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若双方均有违约,则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对本合同构成实质违约,使得双方合作无法继续进行,造成合同终止,则违约方按以下规定赔偿非违约方损失:

(一)由于甲方违约,合同终止。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违约,合同终止。乙方已支付甲方款项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因素。

第二十八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九章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依据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合作勘查工作完成。

(二)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合同。

第三十一条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照本合同。

第四章、

第七章、

第十章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十章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三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如有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生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

探矿权转让合同

合同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对商定事件的文字形式的纪录,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文书帮合同频道为各位朋友编辑了探矿权转让合同,供大家阅读参考。

第一章总则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探矿权。

第二章 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

第五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第六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第七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八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

第九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十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三章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十一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

该探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额

为 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号为 。

第十五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第六章通知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宅基地转让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农民,云南省大理市人,住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2、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3、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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