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物工作计划(优质18篇)

时间:2023-11-29 20:18:38 作者:琉璃

一个好的工作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完成工作任务,提前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工作计划书分享,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有用的经验和方法。

文物公司工作计划书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保护,重在传承”的工作要求,围绕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人才队伍建设、文化旅游发展三大主题,着力推动文博工作,全县文博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11年工作汇总如下:

1、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完成野外普查任务293个,普查率为100%。全县共普查不可移动文物45处,其中复查11处,新发现34处。年初,我县文物普查通过了省级验收,新发现文物数量在全市名列前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第三阶段工作,建立普查档案数据库,通过了全省普查电子数据审核,编制完成普查报告、文物名录,并上报省普查办汇总出版。

2、文物保护单位总量位居全市前列。加大保护力度,精心整理材料,将老城遗址、漳南镇遗址、达官营清真寺、四女寺水利枢纽等四处县级文保单位成功申报为第二批德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截止目前我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文保单位总量位居全市前列,为我县文化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加强文物行执执法监察。文物执法队按要求开展执法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受理群众举报,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对大屯水库水利工程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通过巡查,发现个别村民盗掘古墓的违法行为,及时配合县^v^门,严格执法,对盗掘古墓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分,同时通过张贴海报、村委会座谈等形式,重点对大屯水库周边的村庄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文保意识,有效遏制了盗掘文物的违法行为。

3、宣传日活动特色鲜明。6月11日是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宣传日,我们以此为契机,以“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为主题,通过广播电视播放专题片、振华街、学校门口等繁华地段悬挂条幅、升平广场设立宣传台等多种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我县的文化资源,使文物保护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在全县营造出重视文物、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4、扎实做好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安全联合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知识,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编制完成文物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文物保护“五纳入”制度。对文物库房严格管理,定期检查监控设施,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对库房文物定期清查,配备专用电脑维护文物数据库,实现与国家数据库链接。

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县文物保护良好氛围正在形成,但是历年积累的认识差距、保护难题、协调机制、人才建设等问题仍然突出。现在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县域内缺少公共文博馆,大量文物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其价值,阻碍了我县文博事业的发展。

2012年计划。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我县文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v^精神,创新工作机制,加大队伍建设,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县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贡献力量。制定2012年计划如下:

1、对省博物馆及周边县市进行考察研究,拟出《筹备建设武城县博物馆》的调查报告,上报领导,争取年底进入博物馆建设实施阶段。

2、积极促进申报第三批德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新增一批国保、省保单位。

3、推进达官营清真寺等文保单位抢救性修缮。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进行监管。

寺庙文物安全工作计划

20____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在省、市文物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工作方针为指导,以创新争优、重点突破为抓手,以强化服务、文化惠民为要求,努力推进我县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科学发展。

一、一着不让,扎实推进文物普查工作。

按照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方案要求,20____年,在省市文物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创先争优,赶超发展”这一中心,我们按照省市部署,在巩固第二阶段普查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普查的第三阶段工作。一是继续把提高普查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在普查第三阶段工作之初,我们认真抓好文物点调查资料的完善补充,包括各种数据的核查和数据误差率的检测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文物普查的准确率和公信力。上半年,我们在市局有关专家的帮助与支持下,结合宝应作为全国文物普查的抽样检测点,组织力量对全县175处实际有文物点所形成的调查资料进行逐一地、反复地检测,发现问题现场复核,及时修正,基本上做到了资料收集齐全,内容描述贴切,数据采集标准、时代和分类准确。二是着力推动普查成果的利用与转化。下半年,我们按照普查第三阶段的任务要求编制了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文物普查档案,建立了不可移动文物编码系统、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电子地图系统,已完成在省_成功登录。为了巩固普查成果并推动其利用与转化,我们将普查中复查和新发现的有重要价值的7处文物点,形成材料申报了国家级(2处)和省级(5处)文物保护单位,为体现宝应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增加了一份重要筹码。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普查成果保护的宣传力度。在这次普查中,我县新发现的文物点达124处,占整个文物普查点70%,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特别是古建筑、古遗址和20世纪遗产等所占比重较大,均具重要的历史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为了增强全体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对具有重要价值,品种稀缺的特别是新发现的历史文化遗产,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制成了24块流动展牌在城乡巡展,让公众更加关注和爱护文化遗产,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优质服务,使博物馆免费开放效益显著。

宝应博物馆、_少年读书处自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去年,为进一步做好免费开放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切实加强管理。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调整了作息时间,中午不闭馆,严格工作人员的考勤考绩,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注意了解观众对免费开放的满意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改造设施、设备。今年我们利用有限资金,改造了博物馆的厕所和阳台,对读书处的全面改造工程也已上马,为观众创造了良好的参观条件。三是丰富展览内容。去年,博物馆在原有文物陈展的基础上,利用临时展厅举办了古生物标本展,海洋生物展,国家书法家协会会员专题书法展等多种展览,平安宝应,警民同心——县公安局警营文化书画展,吸引了广大群众。四是加强了对外联系。年初,我们主动与有关工厂、学校、旅行社联系,签订合约,安排参观,争取了观众来源。通过采取以上一系列有效措施,20____年博物馆、读书处观众人数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分别为6万人次和3万人次,比20____年增加1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合理定位,做好_少年读书处提升工作。

文物钻探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_《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陕政发〔20xx〕54号),确保《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宝政发〔20xx〕15号)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依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陕政发〔20xx〕11号),制定本方案。

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质量严考、后果严惩”为手段,不断深化细化“6511”治霾模式,增强治霾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围绕“六类”工作任务(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增绿),全面实施18个专项行动,破解环境空气质量不优的难题,助力宝鸡追赶超越,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完成中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市区优良天数达到省上考核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xx年下降15%以上,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明显下降。(各县区、高新区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一)以散煤整治为核心,全面削减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市发改委负责)。

2.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到20xx年,全市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市发改委负责)。

3.削减燃煤总量。出台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20xx年削减燃煤183万吨。(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4.治理散煤污染。将散煤治理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攻方向,以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为重点,摸清散煤使用状况,重点整治原煤散烧,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沿街商户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和规模以下工业窑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散煤污染,以及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文物钻探工作计划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佛荫镇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佛荫镇人民政府。

20__年7月5日。

佛荫镇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县防办关于隐患排查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防汛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全镇13个村(社区)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学校医院场镇集市旅游景点群众安置点等重要场所,重点排查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重要城镇在建涉水工程等部位。

(一)山洪灾害易发区。

监测预警转移避险责任人是否上岗到位,履职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防御预案;是否配置预警设施设备;转移路线安置点选择是否合理,以及安置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开展宣传演练;是否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是否设置危险区警示标识标牌;危险区群众是否掌握避险常识,是否了解预警信号转移路线等。

(二)江河防洪工程。

是否设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抢险应急预案;是否设置监测设施设备;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并据此开展工作;是否对险工险段进行处置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工程安全。

(三)水库水电站。

是否设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建立巡查监测相关制度并据此开展相关工作;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抢险方案;是否在汛限以下运行;是否对大坝溢洪设施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监测;是否属于病险水库,是否开展整治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大坝下游泄洪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库区或大坝溢洪设施等主要部位安全。

(四)重要城镇。

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防洪应急预案;排涝设施设备设置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全面掌握沿江(河)低洼地带下穿隧道地下空间等易涝区部位情况,是否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标牌,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在建涉水工程。

是否落实专门的防汛机构及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相关责任人;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抢险预案;营地选址是否科学合理;应急转移路线及安置区域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工程营地等区域及施工人员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此次排查工作,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要逐一梳理区域内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象,明确内容和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隐患排查有遗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执纪问责。

(二)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盲区。

我镇要对镇内所有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重要城镇在建涉水工程等部位,按照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的原则,逐一开展防洪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造册,务必确保全面覆盖一个不漏。要建立确认机制,排查结果要经被排查对象有关防汛责任人签字认可,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

(三)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

对发现的每一处隐患,均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处逐项明确整改时限并销号。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查清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预案,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四)加强警示,增强避险意识。

文物维修维护工作计划

201*年1月开始至12月三、检查范围。

合勒克庄园、县级保护单位依玛木艾甫台尔麻扎、依玛木。

《^v^文物保护法》;

《^v^消防法》;

《国家^v^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文物保护点、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要进行防火巡查,检查;

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努力搞好消防档案完整,规范。

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每月进行检查要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要齐全各种灭火设备。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文物管理所下半年工作计划》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文物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二、业务提高:

充分利用时间学习有关资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对图书馆的管理能力。

三、主要工作:

(一)常规工作:

1、及时做好图书登记、上架、期刊记录,做好出借手续。

2、做好图书总括帐、分类帐及注销帐,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3、随时做好破损书刊的修补工作。

4、做好图书的推荐工作。

5、期刊、报纸及时上架,报纸、杂志做好装订。

6、做好各年级学生中午阅览的辅导工作,逐步培养良好的看书习惯。

7、做好每星期(二、四)的借阅笔记。

(二)主要工作:

2、做好杂志、报纸装订。

3、做好图书馆的清洁工作。

1、收集部分期刊的目录索引。

如《上海教育》(20__/1—12)。

2、正式开放图书馆。

3、补办部分学生借阅卡。

1、为学校收集有关资料汇编成册。

2、小管理员会议:根据情况提出建议。

3、根据情况选购新书。(希望老师们提出所需书籍)。

1、小管理员会议: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差错。

2、收集有关教育、教学的资料,为教学服务。

1、做好工作总结。

2、评选优秀管理员。

3、做好总括帐、注销帐,向分管领导汇报。

4、清理书刊、杂志。

其它:

1、配合学校活动,推荐各种书籍。

2.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各种活动。

文物鉴定工作计划优选

为了落实县领导建设元中都博物馆的任务,我局在主管领导们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一是完成了陈展大纲的初稿,并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邀请全国元史权威专家学者就博物馆陈展内容进行座谈讨论,集思广益,初步定出陈展大纲(初稿),以发现“元中都、走进元中都、元朝的心脏、统一与文明”等四个内容,十二个单元为陈展内容;二是邀请国内知名展览设计公司和建筑设计公司围绕陈展内容,从建筑规模、体量、格局色彩等方面的进行外形设计,经过多次的协商、修改,目前评审草案已完成,正在启动对博物馆的外形评审的程序工作。

五、精心组织文化遗产日,下乡宣传。

今年是我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是今年的宣传,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将今年的工作和宣传重点放在农村。一是精心组织,下乡宣传,发放宣传品1000余份,制做流动展板宣传文物法,印制元中都折页发放宣传,并在元中都遗址实行“遗产日”一周免费参观;二是宣传元中都的历史文化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制定了长期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工作制度,使青少年从小就树立了文物保护意识。

六、建筑工地抓文物征集,严格执法。

我县基本建设面大点多,我局在人员少,各项工作量大的情况下,组织骨干经常深入各施工工地,一是宣传落实《文物法》,施工负责人和工人在发现文物后及时报告我局,使出土文物不被人为损坏和流失;二是聘用了一部分思想觉悟高的业余文保员在乡村和工地上进行工作,使我们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情况,对一些出土文物及时进行了收回,近期我们收回出土文物三件。

七、全力做好动迁户工作,以诚相待。

我局三月二十四日分配到“九鼎房开”动迁工作组,从三月二十四日开始,通过深入细致的入户进行摸底,经过十三天的集中动迁工作,工作中得到组内领导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到四月五日圆满完成了动迁工作。

这次拆迁工作中,有个别被拆迁户因家庭困难和历史遗留问题,开始思想略有偏激。还有些是因相互之间合同问题相持不下,工作难度大。动迁人员深入住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地向他们讲政策、摆道理、及时引导。通过真诚地工作以及向领导反映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现实情况,进行了协调,每日工作到晚上十一、二点。使他们深受感动,提前进行了搬迁。实际完成动迁22户,比分配的动迁入户数多出14户。

八、全面协调三普工作队,认真配合。

今年是我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进入我县的工作年,为了协助来我县实地调查的三个工作队,工作上相互支持,生活上给予照顾,出现问题协商解决。对于工作队在实地调查时采集标本量大时,我们及时与省局督查队进行沟通,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受到省专家组的高度重视。目前全县已调查了15个乡镇。

九、深入调研帮扶工作点,落到实处。

小二台乡西壕坎村是我局今年帮扶的工作点。为了做帮扶工作,抽时间进行了多次进村调研,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对有菜卖不出去,没有一条能进村的路,影响了村民的经济收入。为此,我局多方协调联系,找上级落实水泥8吨,现已拉回2吨。

此外,还完成了市博举办陈列展,提供展品的任务。积极参与县“作风转变在身边,我为发展做贡献”主题演讲、诗歌比赛等其它活动和《话说张北》有关元中都方面的文字资料。为县政协、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设计封面,为武装部系统参加上级书画展征集作品等工作。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系统干部职工以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的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抢抓机遇,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县上建设“旅游大县、科教名县、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己任,不断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加强文物保护,净化文化市场。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艰苦创业,求真务实,系统呈现出队伍稳定,舆论导向正确,文物安全无恙,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艺创作硕果累累,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的新气象。

文物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2.宋集一中安全管理精细化推行方案。

3.宋集一中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5.宋集一中安全工作总结。

6.宋集一中安全教育月活动计划。

7.宋集一中安全教育月活动记录。

8.宋集一中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

9.宋集一中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10.宋集一中校园突发事件紧急疏散演练方案。

11.宋集一中校园紧急疏散逃生演练计划。

12.宋集一中校园紧急疏散逃生演练计划。

文物工作计划

1.做好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完成各申遗点的各项准备工作,7至8月份迎接申遗专家的验收;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实施各项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做好申遗点周边环境整治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申遗档案的制作、监测机制的建设工作。

2.积极推进大遗址保护及遗址公园建设。

在市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汉长安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配合沣东新城,做好阿房宫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和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启动工作;做好遗址本体保护研究,实施部分遗址抢救性保护项目;配合昆明池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勘探、试掘工作,为方案编制提供依据。认真做好半坡遗址公园、丰镐、杨官寨、栎阳城遗址、秦东陵、汉杜陵、霸陵的保护利用工作。

3.积极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按照文物的隶属以及管理使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每一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安排。推进《**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和《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阿房宫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推动《丰镐遗址保护规划》、《**遗址保护规划》、《霸陵》、《栎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半坡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启动《秦庄襄王墓保护利用规划》、《明秦王家族墓保护规划》、《通远坊天主教堂保护规划》、《华严寺塔保护利用规划》等的规划编制工作。在文物维修方案的编制、保护规划的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的立项和实施上,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4.继续做好大遗址考古工作。

配合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工作;结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的建设,推进丰镐遗址和阿房宫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继续做好霸陵的考古调查工作,启动栎阳城遗址考古勘探工作,为保护规划编制打好基础。

5.实施大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工程。

结合《申遗保护管理规划》及《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的要求,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城墙重要段落保护展示项目、西安门遗址、直城门遗址与未央宫前殿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6.加强文物考古和勘探管理工作。

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中文物勘探管理工作的通告》,研究制定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配合城市基本建设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加强对勘探质量的检查认定工作,配合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继续抓好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强化发掘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专题考古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西安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的制定、申报,颁布以及实施工作。

7.加强博物馆数量建设。

根据“博物馆之城”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完成20xx年博物馆的报审工作,完成“百座博物馆”建设任务,推进我市博物馆事业迈上新台阶。

8.提升博物馆质量建设。

协调指导全市博物馆进一步提升陈列展览和社会服务职能,特别是国有博物馆的升级改造等工作,充分发挥国有博物馆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20xx年民办(行业)博物馆考核工作,落实相关扶持资金和政策;修订出台《市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暂行)》;编纂《市民办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民办博物馆管理实用手册》和《西安百家博物馆》;试点开展全市民办博物馆藏品数据库建设,年内努力完成2万件藏品的录入工作。

9.不断丰富和完善博物馆体系。

努力建设各类能充分体现我市地域特色的新类型博物馆,如工业遗产博物馆、行业特色博物馆、社区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等,凸显小型、专题、多样的建设特色,力争“十二五”末,专题类博物馆达到50个以上,使我市博物馆体系更加趋于完善和合理。配合省文物局做好正在筹划的全国第一座考古博物馆--陕西考古博物馆的建设,以带动民间博物馆城的建设和发展。

10.做好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安排部署,在全面总结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11.健全组织机构和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筹划成立市博物馆协会;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组建“西安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全市博物馆发展做好申报审核、人才培养、职称评定、技术咨询、运行管理等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快制定西安市博物馆讲解员评估定级办法;扎实做好20xx年博物馆讲解员大赛工作;组织全市民办博物馆管理人员培训。积极推进民办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12.深化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组织筹划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指导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展览展示、学术交流和文化活动;以持续开展博物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服务活动和博物馆进百校活动为抓手,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13.积极推动红色旅游的建设和发展。

以启动西京招待所回收利用为契机,积极推进西安事变旧址群回收利用工作;认真按照《八路军办事处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推进红色旅游工作进程。

14.落实文物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与基层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努力实现第23个馆库藏文物安全年。

15.加强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对区县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着重检查重大节日安全措施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古建筑消防安全、文物库房、博物馆展出文物的安全、考古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查找安全隐患,督促进行整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消防宣传月及上级安排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安排布置、有检查督察、有总结汇报,力求取得实效。

16.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

调研重点区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情况,起草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体制、机制、责任、管理措施等;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不可移动文物保障经费;加强田野文物的安全巡查工作。

17.加强技防和消防设施建设。

完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技防设施和消防设施,实施一批技防工程项目,提高技术防范能力,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重点做好半坡遗址、秦东陵、汉杜陵、唐兴教寺塔、华清宫遗址和水陆庵等单位的安防技防项目;做好相关项目的储备工作。

18.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督促各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全面提高全市文物系统消防安全“五个能力”建设水平;组织一次安全专项培训。

19.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

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应急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一次全局性的.应急演练现场会。

20.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

落实《市关于切实促进〈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好“申遗”政府规章的起草和报送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定时编印《依法行政学习资料》;督促检查指导区县文物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检查指导局属受委托单位依法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委托年审工作,补办执法证件。

21.配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掘古墓等文物犯罪,整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配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活动,加大防范力度,有效降低各类文物案件的发生率。

22.强化文物安全机制建设。

积极发挥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评估与保障机制,建立文物安全信息平台,加强区域间联合执法,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23.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安全制度规范;检查重点单位落实安全制度,特别是古建单位和博物馆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出台普遍的有指导性的制度规范。

24.进一步做好文物档案资料规范工作。

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四有”工作;推进霸陵、隋唐长安城遗址等管理机构“四有”工作开展;继续组织区县开展一般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转化,指导各县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5.实施文物保护工程。

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做好长安区天池寺塔、户县化羊庙大殿、周至佛坪厅故城碑廊、蓝田红二十五军部、户县公输堂、长安区郭氏民宅的维护保护工程以及万寿寺塔纠偏的保护工程、明秦王府城墙保护维修工程;组织开展临潼区康家、白家遗址的建所工作;开展栎阳城遗址考古工作;推进新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审报;继续做好全市重要文物点的日常监测工作。

26.加强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积极与市规划局等单位加强沟通,推动《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和《市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

27.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着重加强与宗教部门等非文博系统的协调沟通,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积极与宗教、规划等部门合作,支持、指导宗教场所做好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维修方案制定与实施、可移动文物管理与使用等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工作。

28.进一步完善市政务中心开展的并联审批工作。

配合基本建设中的地下文物考古勘探的并联审批工作,加强审批管理,提高审批工作覆盖面,推进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效率化。

29.不断提高文物科研工作水平。

积极推动文物保护的科研工作,争取《汉长安城水环境研究》、《丰镐遗址保护利用研究》、《**的城市功能定位》等研究课题的立项;编辑出版《丰镐遗址出土青铜器集》、《文物概览》等书;完成《市志-文物志》的编写工作;积极推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的工作,以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与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

30.积极落实文物保护和大遗址保护项目资金、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做好阿房宫遗址保护工程、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等工程的招标及资金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积极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积极督促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进展,确保20xx年度市文物保护维修计划顺利完成。

31.加强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我市文物监管物品市场监管工作;积极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开展其他城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调研,借鉴先进管理经验,为推进我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

32.开展面向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

配合全市丝路申遗工作、“博物馆之城”建设、“5.18国际博物馆日”及“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会展和文化活动;围绕全市文物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组织省、市新闻媒体对阶段性成果进行报道;积极与各类媒体合作,精心策划,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努力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舆论氛围。

33.大力加强市文物局网站建设,提高全市文物系统宣传和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市文物局网站信息基础建设,主动公开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信息,推进全市文物行政部门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共享和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服务体系和方便快捷的信息传播体系。

34.大力加强全市文博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市文博人才工作中长期培养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文博人才队伍,做到人才多层次、培养有平台、使用有政策、成长有渠道;学习、借鉴和利用国家和省文保单位的技术、力量优势,提高我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工作水平,在土遗址保护和展示技术、青铜器保护技术、壁画修复、漆木器保护修复等方面进行学习交流,进行科研攻关,培养科技保护人才;依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平台,积极推动跨国界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才交流和培训;继续办好文物行政和业务培训班。

35.坚持廉洁从政,狠抓工作落实。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22条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工程项目都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良好政风。

36.开展年度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工作。

结合全年文物工作要点,认真做好年度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直单位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评价、评优等综合考核工作。纪念园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关于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文物防汛工作计划优选

按照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防汛安全工作部署,为确保安全度汛,高密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防汛安全应急预案,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及安全责任人制度,立即开展田野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防汛安全大检查大治理工作,时刻保持应急备战应战状态。

高密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防汛安全检查组,高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高密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丽萍带队前往井沟镇后营村东南墓葬群进行了实地检查;随后检查组又分别对青纱桥、小牟家关帝庙、周戈庄古桥等田野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按照“预防为主、重点排查”的巡查方针,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汛期安全管理制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以及物资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针对各级文物保护点的防汛预案与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要求责任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防汛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防汛安全检查组来到市博物馆场馆展厅、楼顶阳台、停车周边区域,对排水管道设施通畅、场馆渗漏、消防设施安全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排查,发现问题后,现场制定解决方案,并安排专人立即落地落实解决方案。

下一步,高密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加强安全防汛工作,加大市内田野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做到安全检查常态化,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馆区安全检查及整修工作,确保防汛期间田野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人员、文物、场馆等各方面安全。

文物防汛工作计划优选

6月14日,由郑州市_主办、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等承办的郑州市直文博单位防汛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在大河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现场成功举办。

本次演练以遭遇极端对流天气、出现持续大范围强降雨为背景,采取实战模式,分别在老博物馆区域、新博物馆施工现场开展防汛抢险演练,大河村遗址博物馆馆长胡继忠、置业公司总经理祝贺担任总指挥。

演练正式开始前,市_领导听取了大河村考古遗址公园项目防汛准备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了老博物馆区域防汛演练视频。

“全体注意!郑州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各组负责人迅速到指挥部开会!”随着一声强劲有力的指挥,防汛应急演练拉开序幕。物资组检查防汛物资到位情况;观察组观察各个风险点的现场水情,及时报告;筑坝组在大门筑坝,确保中州大道雨水不倒灌到施工现场;排水组第一时间启动水泵进行排水;疏散组负责将人员设备转移至安全区域;供电保障组保障应急电源顺利启动。各小组行动迅速,紧密配合,针对新建博物馆的各项风险点采取有效举措,圆满完成了从四级预警到一级预警的各项预定演练科目。

经过20分钟的全力抢险,项目险情消除,北侧1#、2#大门、基坑以及基坑上方区域等各重点区域转危为安,现场施工工人和施工机械有序转移,确保了人身和财产安全,抢险任务顺利完成。

郑州市_领导对此次演练各个环节进行了现场指导。市_党组副书记郭磊对此次演练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表示,大河村遗址博物馆、郑东建投、中建一局等相关单位对演练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演练过程配合默契、环节完整、流程紧凑、技术性强、贴近实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演练目的,检验了各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作战能力,锻炼了队伍,积累了防汛抢险的实战经验。她强调,本次防汛应急演练旨在提升郑州市各文博单位的防汛意识,提升防汛指挥调度水平,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提升应急抢险能力。同时,她敦促各单位必须将防汛工作落到实处、做到细处,严阵以待筑牢防汛“安全堤”,最大限度确保安全、平稳度汛。

演练结束后,各单位还参观了大河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现场。

下一步,郑东建投总公司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继续开展常态化防汛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理能力,为保障建筑施工项目安全度汛和“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助力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

文物工作计划

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

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

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

陈述式如《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提问式如《为什么大学毕业生择业倾向沿海和京津地区》。正副标题结合式,正题陈述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或提出中心问题,副题标明调查的对象、范围、问题,如《高校发展重在学科建设――××××大学学科建设实践调查》等。

二、列出调查的主要内容,格式如下: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调查对象:

调查方法:

调查人:

调查分工:(以小组形式调查的要求,小组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三、报告正文。

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有几种写法:第一种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调查报告的结构形式,一般根据本文内容和表达的需要来决定,除标题外,通常有开头、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

1、开头。

一般来说,调查报告常常在正文的前面,写一段不加任何小标题的文字作为开头,类似消息中的导语。

调查报告的开头起“提示”全文的作用,必须简明概括,以帮助读者正确、深刻地理解全文。

2、主体(正文)。

这一部分写的是调查研究所得的具体情况、做法和经验。为了眉目清楚,常常列出纲目,用小标题标明,常见的安排有如下几种:

(1)按事情产生、发展、变化的过程来写。

(2)用对照比较的方法来写。

(3)根据内容的特点,把问题的几个方面列举出来。

3、结尾。

这一部分是调查报告的结束语,即全文的结论。

范文。

民间抗战文物收藏爱好者,一个默默无闻的特殊群体,他们醉心于日本侵华罪证的收藏、保护、展示,有时为了搜集一件中意的藏品,不辞辛苦往返村野人家、接洽古玩商贩,即使如此,他们也矢志不渝、追念抗战,用藏品佐证历史事实、诠释抗战精神。犹如浩瀚星空中点点繁星,唤起民族觉醒、点亮民族希望、铸就民族之魂、凝聚民族力量。在纪念“九一八”事变86周年之际,笔者走近他们,了解他们热衷收藏背后的故事,体会他们内心的喜怒哀乐。

抗战收藏,民间力量不容忽视。

9月以来,江苏省沛县张寨镇陈油坊村村民王成启,一有空就来到自己的“红色收藏博物馆”里忙活,以便赶在9月18日参观高峰期之前,把反映抗战期间日本侵华罪证的藏品整理好。

王成启是沛县小有名气的“红色收藏家”,虽然只有50岁,但已经钟情“红色收藏”35年,拥有各类红色题材展品近5万件。“我搞收藏,除了个人爱好,更觉得这是一名公民的社会责任。希望通过藏品展示,与大家一起分享收藏体会、接受国防教育、深化历史记忆、感悟幸福生活。”王成启说。

山西省左权县辽阳镇西关村退休干部、转业军人王艾甫老人,数十年如一日收集抗战文物,虽然年近古稀,但依然为烈士寻亲、建馆策展、义务开展国防教育而奔忙。

王艾甫借用村里一个明清风格的古建筑院落利用3年时间自筹10余万元建起“辽县抗日战争纪念馆”。馆内陈展的抗战藏品涵盖了抗战时期的.实物陈列、史实记载、收据通告和重要文献等史料。开馆以来游人络绎不绝累计接待参观学习者40余万人次。

四川省宜宾市的樊建川、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付永贵、辽宁省沈阳市的詹洪阁、河南省农民任殿爵……“抗战收藏家”数不胜数。

“抗战文物收藏”甚至辐射到海外。郑州青年张镛在日本留学期间,搜集了大批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日军侵华时期的图片、资料、刊物并将它们带回国内。美籍华裔历史学教授吴天威,在美国洛杉矶倡议创办日军侵华浩劫纪念馆,展出日军侵华罪证,揭露日本侵华罪行。

民间抗战收藏,已经成为国家馆藏的重要来源补充。“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是国内唯一一座全面反映“九一八”事变的抗战类博物馆。馆长范丽红介绍,现在馆藏1万件文物当中,有近40%源自民间文物收藏者的无私奉献和捐献。

民间抗战收藏爱好者默默耕耘、倾情奉献,一件件藏品见证了纯朴真挚的家国情怀,述说着波澜壮阔的抗战史实。

执着收藏,背后几多难题。

“红色收藏家们开展馆、上新闻、做报告,表面很光鲜,但背后的辛酸是大多数人无法体会的。”河南省洛宁县文化局局长张正学说。

诚如所言,每一件收藏品的背后,都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王成启在上海看到一份抗战文献材料对方要价1.85万元他多处凑集终于如愿。“有时为了一件藏品经常茶不思饭不想。”王成启说。几十年下来王成启花在收藏上的钱无法计算。为了存放藏品他还“征用”了女儿家三间房屋。

与王成启相比,王艾甫对抗战收藏甚至达到痴迷的程度。他省吃俭用、戒了烟酒,每月微薄的工资除了生活基本支出,其余几乎全都用在了收藏上。生活的艰辛没能阻止收藏的脚步。多年来,他足迹遍及10多个省市、千余个村庄,藏品13个系列数千件。

除了付出精力、物力、财力,抗战文物收藏爱好者还会遭遇亲人的不满、社会的误解。

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民付永贵家里,战争中留存下来的战靴、战刀、防毒面具等摆满了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小屋。别人都忌讳、他却当宝贝。由于受不了付永贵的“折腾”,妻子也离他而去。

即使如此,抗战文物收藏爱好者依然倾情无悔,搞收藏、办展览,挖史料、出文集,用执着、热情和坚持,抵消心中的委屈、赢得社会的尊重。

值得关注的是,抗战文物民间收藏也存在一些隐忧。“民间收藏往往地处偏僻、分布散乱,面临着展示场地受限、运营经费不足、藏品良莠不齐、管护技术落后等突出问题。”徐州市淮塔管理局文保编研处汪志鹏说。他们在抢救性发掘民间史料过程中,亲眼目睹有的藏品由于条件有限、管理不善,出现纸质破损、铁质生锈、木质朽烂、丝质霉变的现象。

保障服务,亟待各方支持。

“抗战文物收藏爱好者奉献的是自己、展示的是历史、服务的是大众、受益的是社会。他们的藏品对考证历史史实、廓清历史认识发挥着弥足珍贵的‘补盲’效应,理应引起社会关注、得到社会支持。”徐州军分区司令员房益旺建议,应由政府宣传、民政、文物管理等单位和部门牵头,开展藏品普查,组织登记统计、级别鉴定,推动藏品保护。

回忆历史不是为了强调伤痛、增加仇恨,而是为了昭示未来、激发斗志。著名收藏家樊建川认为,民间抗战文物收藏根本目的是反映历史、佐证历史,引领人民群众传承历史、昭示未来,那些带有火药味的煽动民族仇恨的语言和文字只会增加裂痕。

“民间抗战文物收藏的历史定位、政治意涵、精神指引、宣传导向是什么?藏品如何梳理归类、怎样管理展示?需要政府机构、历史学家和社会团体的引导、扶持和规范,应突出做好民间收藏的把关定向工作,使其回归本真。”徐州空军勤务学院社科部教授李光明说。

9月29日,第三届中国·徐州文博会“秀美新沂·首届红色文化收藏展”开幕。活动为民间收藏搭建了公开展示、交流互动的平台,得到各类收藏协会、众多红色收藏爱好者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成为政府支持民间“红色收藏”的行动样本。

李教授认为,可采取“馆中馆”的模式,在专业展馆中开辟民间收藏展区,既放大社会效应,又促进藏品交流,还使藏品得到更好、更专业的保护。

他还指出,应加大民间收藏精准服务力度,将民间收藏纳入农村文化、特色小镇、民俗传承等建设管理范畴,开展项目评估,加大资金扶持,改善收藏设施,优化馆藏条件,创新管理手段。开展典型宣传,树立鲜明导向,赢得社会尊重,激发收藏热情,推动民间收藏良性、持久发展。

文物保护工作计划

(1994年6月30日宁波市第十届xxx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8月31日浙江省第八届xxx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1994年9月7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风貌和特色,根据《xxx文物保护法》、《xxx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

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协调和处理辖区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开发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助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可以配备业余文物保护员。

第四条建设、规划、公安、土地、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应当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事业费、文物维修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逐年有所增加。

在城市公用建设、园林建设中,涉及到文物保护、维修的,其保护维修经费应当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第六条本市的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公布,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

对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作出标志说明,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记录档案,设立专门机构或落实专人管理。

第七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省文物、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方案,报原公布机关批准或省人民政府授权批准。

第八条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史迹,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确定公布为文物保护点,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文物保护点的撤销,应当经原公布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其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密度等应当与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环境风貌相协调,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征得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由非文物管理部门使用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委托代管协议或使用协议。使用单位应当负责该文物的经常保养、维修和安全工作。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限期搬迁。

第十一条对已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由所在地县(市、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文物行政管理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制定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各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的制订,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史迹的,应当有所在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加会审。

《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实行规划控制,并会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详细规划和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或街面装饰等工程,其设计方案应当征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中涉及到文物保护单位,原则上应就地保护,并由建设单位会同该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该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用地和建设。

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对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原公布机关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所需迁建费由建设或生产单位列入投资计划。

因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需要迁移属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点和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无偿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迁建或保存。

需要迁移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内的单位和居民,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安置。

第三章考古发掘和馆藏文物。

第十三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地下文物调查勘察或配合基本建设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紧迫情况下,经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先行发掘,并在开工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办报批手续。未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考古发掘。

第十四条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规定,划定重点考古区。在重点考古区内进行基本建设,建设单位须取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下文物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后,方可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配合基本建设进行的地下勘察和考古发掘,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投资计划。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其地下文物仍属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过程中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古文化遗址、重点考古区的,其土地开发使用方案的拟定,必须有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如确需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的土地用途或保护规划的,应当征得上级文物、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在基本建设施工或生产中发现文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或发掘。

第十七条属国家所有的文物藏品,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其他行政部门保管的文物,应当移交给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专用的文物藏品库房;

(二)有确保文物安全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手段;

(三)有健全的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四)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不得提供作为拍摄电影、电视片的服装、道具使用。藏品的出馆、复制、拓印和拍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九条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应当按其级别,分别建立藏品档案,并禁止出售或私自赠送。

第四章文物市场和流散文物管理。

第二十条文物商品购销活动,由国家或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经营业务。

第二十一条经国家划定的文物监管物品,允许在文物市场上流通。

各县(市、区)组建文物监管物品市场,须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经营文物监管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其销售物品应开列清单,经省文物鉴定机构或受其委托的市文物鉴定组鉴定后,加盖监管标识,在指定场所销售,并接受当地文物、工商行政管理和xxx门的监管。

第二十三条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设立文物市场稽查员,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稽查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依法查处盗掘、盗窃、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文物监管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中,没收或追缴的文物及文物监管物品,应当及时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外贸、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供销社、旧货市场、典当行、废旧物资回收等单位,对收购的各类古旧器物、历史货币、书画、碑帖、革命文献、手稿、书刊等,在发运、出售、冶炼、化浆之前,应当通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拣选掺杂在其中的文物和文物监管物品,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作价收购。

第二十六条外国友好城市、团体或个人赠送的礼品,其中属国家所有并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鉴定具有一定文物收藏价值的,应当及时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收藏。

第二十七条文物复制品的生产,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按国家规定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文物复制。

第二十八条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和境外人员。

文物出境,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文物利用。

第二十九条有条件对公众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可以提供参观、游览和科学研究,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必须保证文物安全,不得损害文物。

属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如果需作其他用途,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由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文物事业单位可以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生产文物仿制品、微缩制品、绘绣制品以及印刷品等,其收入应当主要用于发展文物事业。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有偿服务活动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文物事业单位收藏的文物资料,凡可以公开的,应当有计划编纂出版,并公开发行。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二条下列在文物保护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二)向国家捐献私人收藏的珍贵文物、图书的;

(三)文物征集、鉴定、拣选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四)在文物市场管理和打击文物走私、盗掘、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

(五)长期从事文物保护、修复、考古、研究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七)对发展文物保护事业有重要创造发明或有重大贡献的;

(八)发现文物及时报告或上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使文物得以妥善保护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行政处罚:

(八)对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在公安机关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顿或停止开放,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或盗窃国家文物的;

(二)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的;

(三)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名胜古迹的;

(四)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或进行文物投机倒把活动情节严重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流失的。

任何组织或个人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以走私论处。

文物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文物监守自盗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由宁波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物工作计划

中国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文物工作咨询性机构。1983年1月26日成立,由文物、考古、历史、建筑等方面专家、学者组成。第一任主任委员夏鼐,现任主任委员廖井丹。委员:尹达、王仲殊、王振铎、冯先铭、安志敏、苏秉琦、启功、吴良镛、单士元、张政r、郑孝燮、贾兰坡、顾铁符、宿白、常书鸿。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国家文物工作方针、政策、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处理文物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改进文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研究、采纳。

第一条为健全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以下称“本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文物鉴定专家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性质与任务。

本会是国家文物局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而设立的文物鉴定咨询机构。由国家文物局聘请文物、博物馆及相关行业著名专家学者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文物管理工作需要,对文化遗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等级进行鉴定和评价,为文物征集、保护、管理和执行有关文物保护-法规提供依据。

第三条机构设置。

本会设委员若干名,其中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三名),均由国家文物局聘任。

本会设专业组,委员按其鉴定专长分别参加一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设召集人一名。

秘书处设于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社会文物处,秘书长一名,由该处负责人担任。秘书处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承担鉴定任务的组织工作。

第四条标准和条件。

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文物保护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事求是,以国家利益为重;。

(三)具有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本会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产生办法。

本会委员限额,缺额递补,原则上每两年增补一次。

委员候选人由现任委员及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经专业组讨论后,交委员会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数依次入选,满额为止。新入选委员经征得其本人及所在单位或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国家文物局审定并公示,如无异议,再予公布并颁发聘书。

(一)为国家文物保护管理的行政决策提供咨询;。

(三)参与国有馆藏文物一级品鉴定确认工作;。

(四)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对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文物司法鉴定结论进行复核;。

(五)总结文物鉴定经验,交流学术研究成果,培养文物鉴定人才;。

(六)国家文物局的其他任务。

(一)根据工作需要,由秘书处组织委员开展工作;。

(二)涉及重大文物鉴定事项时,每一文物类别的`鉴定委员不少于三名;。

(三)工作完成后,需向国家文物局提交所有参与工作的委员签署的鉴定结论。

第八条权利与义务。

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拥有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涉,以独立身份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

(二)以委员身份向国家文物局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三)承担文物司法鉴定时,可要求相关部门采取保密措施;。

(四)应国家文物局要求开展工作,获得相应工作报酬;。

(五)根据个人意愿,退出本会;。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委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不得在文物拍卖企业任职;。

(五)保守工作秘密;。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终止聘任。

(一)由于健康原因、年龄原因或移居海外一年以上,不能履行相关职责的;。

(二)本会委员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本规定的。

经国家文物局审核批准,可解除其聘约,要求其退出本会。

第十条经费。

本会所需活动经费,按计划从国家文物事业经费中拨付。

第十一条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条例》(草案)(一九八五年九月一日文化部党组〈扩大〉会议原则通过)同时废止。

本规定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

文物工作计划

历时一个上午,勉强看完,但现在依然意犹未尽。

上海博物馆,坐落在市中心——人民广场南侧,建筑总面积39200平方米,高29.5米,有十一个专馆,三个展览厅,整幢建筑外观蛮扎眼的,圆鼎状框架结构,寓意传统中国的“天圆地方”。馆藏珍贵文物12万件,其中尤以青铜器、陶瓷器、书法、绘画为特色。藏品之丰富、质量之精湛,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一走进博物馆,仿佛与熙熙攘攘的喧嚣市井隔绝,置身一个寂静文化艺术世界。观众非常多,并且很多是外国游客。

博物馆就像一部丰富的历史文化书,它记载着中国的历史是光荣,伟大,生生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和品质。在整个博物馆,到处能够看到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的佳绩,所到之处无不感受到他们精湛的工艺技巧和精深的艺术涵养带给我们的震撼力。每一件文物都在给我们讲述着自己说不完的经历和史实。在所有的展品中我感受最深的是清代“桃花双绶图轴”的画。这幅长132厘米宽50厘米赋有中国传统和独特民族风格的画,是以毛笔、墨和绢纸为主要工具由人工绘制而成的。

上海博物馆见证了我们华夏民族是具有无比坚韧的生存和繁衍能力的,反映了我国古代文化的悠久传统和深厚底蕴是无限的,但我们千万不要拿祖先给我们留给我们的“辉煌”沾沾自喜,我们现在更应该做是现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能力,增强素质,适应社会需求,做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去报效祖国,投身社会,为了祖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博物馆心得体会范文会3。

博物馆是历史与现实之间的“文化桥梁”,以珍藏的实物记录传播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文化,是无比宝贵的财富。与文字记录相比,博物馆的实物更能直观体现历史、表现文明,在公共文化传播和教育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相关措施的不断出台和完善,博物馆蓬勃发展,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反映,也是公众文化需求多元化的表现。然而,博物馆硬件再“高大上”,没有文明的参观环境,参观者在享受“文化大餐”时就会像吞下了苍蝇。

一些参观者把博物馆等同于一般的旅游观光点,以逛景点的心态走进博物馆,呼朋唤友、高声喧哗、随地坐卧、随意拍照、乱摸乱碰,不顾别人感受和馆内禁令随意使用闪光灯、自拍杆,却忽视了保护博物馆内应有的静雅和秩序。甚至发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极端低级”的不文明行为。

一个博物馆不管大小,往往浓缩了一座城市、一个行业甚至一个国家的历史与文化,每次参观都是一次穿越时空的“历史触摸”,一次进入“文化殿堂”的精神洗礼。然而,精神的洗礼需要文明细节的滋润。博物馆里的不文明现象,既说明部分参观者的文明素养不足,也表明部分博物馆管理者考虑不周。一些博物馆长期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尤其对短时间内大量涌入的参观人群,缺乏有效的疏导和管理,往往会在参观高峰期形成一定程度的“失控”。改善博物馆内的参观环境需要大家一起努力。除参观者个人自觉外,管理责任尤其重要。当前,旅游部门实施的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制度,故宫等热门景区在高峰期的限流方案等,都可以在各种博物馆的管理中借鉴、使用。只有细化管理,才能引导公众形成文明的参观习惯,更好地促进博物馆可持续发展,打造和谐有序的“文化殿堂”。

文物工作计划

今天中午,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关于长城的报道。有些地段的长城状况令人担忧,大量的游人涌入,给长城带来了显而易见的破坏。塑料袋、矿泉水瓶、废纸、果皮等等垃圾随处可见,城墙还被乱涂乱画。当地的村民本着“靠山吃山”的想法,在垛口处和通往长城的小路上,私自搭建与长城不相符的建筑物,加速了长城周围自然景观的破坏。

我看了上述的报道,心里觉得很不舒服,有些话想对这些人说:“游客们,请你们爱护我们的长城吧,不要随地扔垃圾、也不要随地吐啖,要是连这些也不能遵守,他一定不一个非常不文明的人呀。特别是那些在城墙上乱写乱画的人,你看见也许会说:“人家爱画那儿,就画那儿,反正长城又不是我家的。”你说错了,如果你的家里也被这样,你会怎么想呀?”何况长城是我们大家的,是全人类的。只要我们大家齐心协力来保护它,你就会觉得心里比较踏实呀。村民们你们在通往长城的小路上,私自搭建设梯子,定点收费,你们的做法非常不文明,也不道德。给长城带来了很不协调的黑点。你们乱建这些建筑心里不觉得惭愧吗?要是在你们家里乱建你们会怎么想呀!还长城一片蓝天白云吧!

保护文物,从你我做起吧!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文物工作计划

一、常规性工作狠抓不懈。

1、充分利用节假日、“文化遗产日”、“12.4”法制宣传日、文物普查等大好时机,做好文物法规的宣传工作,全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经费,认真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3、强化单位“创新”和文物景点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创建优美环境示范县街道文明劝导和单位软件建议工作,为一举创建达标展劲出力。

4、继续做好文物信息报送工作,力争局网站月均采用信息五条,部分信息报送省市文物网站采用。建成单位站。

5、继续做好东青镇、文昌镇、元坝镇、中土乡等乡镇文体旅游联挂工作。

6、做好地面文物资源点的升级申报工作,从“三普”文物资源点中升级申报一批文保单位。力争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

7、配合县内重点项目工程,切实做好现场考古、发掘、清理、调查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程实施文物保护科学决策。

8、做好文物保护“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发生),加强地面文物和馆藏文物的安全保护管理,确保实现第21个文物安全年。

9、做好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项目灾后重建完成后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做好全县文保资源统筹利用,壮大文化产业,让其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国家、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安排布置,全面完成我县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项目(崇霞宝塔、红军渡口遗址、中土观音寺、临江寺、寻乐书岩、馆藏文物修复及设备购置,子项目:阳岳寺、紫云宫、云台观)的灾后重建扫尾任务。

1、3月底前完成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项目灾后重建工程的主体建设工作;

2、8月底前完成各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环境打造治理等系列工作。

3、12月底前完成文物救灾志、重建志和灾后重建档案的规范建设工作。

三、“三普”第三阶段工作扎实推进。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布置,我县“三普”工作现进入第三阶段,将做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完成软件装备、查验、数据录入,科学分析分类工作;

3、编制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按照文物类别、编撰全县文物普查成果一书;

4、建立文物编码、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电子地图系统、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大纲;

5、举办一次规模较大的全县文物普查成果展览。

文物工作计划

申请事由:

1,请求将“吴氏宗祠”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请求将“吴氏安化始祖通良公古墓”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申请理由:

吴氏宗祠位于安平镇新万村大井边,始建于清康熙39年(公元17),距今3。主祀吴氏安化始祖通良公,吴公通良系元代重庆知府吴兴绍第四子,因迁居安化而称安化始祖。宗祠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8平方米。宗祠右侧建有“培兰书院”,是涟源市最早最大的书院之一,曾为中共安化县樟龙区地下党梅塘支部住址,已列入涟源市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吴氏安化始祖通良公古墓,位于桥头河镇白湖村南冲嘴上。吴公通良,表字荣圣,奏字法霖,一名丙一郎。生于南宋德祐元年3月(公元1275年),于元延佑七年(公元13)从邵阳石陂徏居安化县丰乐乡胡冲村(今涟源市桥头河镇白胡村),殁于至顺二年(公元1331年)。墓葬白胡村南冲嘴上,壬山丙向,刋图碑记,墓域宽敞。明朝万历年间由两州(潭州、邵州)军门把总吴喜桂主持重修陵墓,时有南京兵部主事周徐因有感于我祖积德行仁、誉满乡闾而亲自书写墓表,已成重要文物古迹(墓表详见附件)。

吴公通良系至德望族,本固枝荣;世泽绵长,子孙昌盛;英才辈出,享誉寰宇。据不完全统计,其后裔已愈30余万人口,遍布全国各地及海内外,其中娄底、涟源、新化、冷江、安化、邵阳、湘潭、长沙、四川、重庆、湖北、广东、广西、山东等地是其后裔的'群居地。曾于明代正德(公元1520年)受两度皇封的“忠义大夫、平冦将军”吴永扬,是其第8代嗣孙,其陵墓已列入涟源市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和国最年轻的开国少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原8341卫戍部队司令员吴忠是其第19代嗣孙。其优秀后裔枝繁叶茂,数不胜数。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后裔前往宗祠、墓地祭拜者络绎不绝,特别是外地后裔,他们千里迢迢,寻根问祖,前来祭扫者不计其数。

为了有效保护好古建筑、古墓葬的文化遗产,充分发挥两处历史文物的社会价值,根据《文物法》的相关规定,特具报告前来,请求将“吴氏宗祠及吴公通良古墓”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恳望批准为盼!

谨呈。

娄底市至德文化研究会。

20xx年xx月xx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