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春节工作方案(专业19篇)

时间:2023-12-05 17:37:06 作者:梦幻泡

工作方案的制定是一个不断完善和优化的过程,我们可以借鉴和总结以往的经验,提高方案的质量和效果。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设计和实施的工作方案,它们对于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殡仪馆春节工作方案

殡葬服务是特殊的人文服务。各地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群众治丧、祭扫、安葬等殡葬服务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守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条红线,切实把疫情防控、安全保障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抓实抓细,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在新春佳节的特殊时期、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保障群众的丧葬事务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环境中顺利办理。

殡仪馆、公墓要加强进出口通道管理,对进入人员认真落实测体温、扫健康码、扫行程码、佩戴口罩等措施,发现异常人员及时按疫情防控规定处置,要备足疫情防控物资,定时对殡葬服务设施和场所进行消杀处理。殡仪馆要严格控制治丧人数和治丧时间,停止提供麻将机、棋牌等娱乐服务,限制餐饮人数;火化场要控制送葬人数,减少人员聚集;公墓要通过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预约祭扫、代理祭扫、网上祭扫等服务,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及时对祭扫人群进行分流,缩短逗留时间。要加大殡葬服务场的巡视巡查力度,及时提示治丧、祭扫群众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确保殡葬服务机构“零感染”。

春节祭扫是我市的民间习俗,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鼓励群众采取小规模家庭追思会、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种植花草树木、向墓碑敬献鲜花、挂丝带等文明祭扫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缅怀。倡导丧事简办、廉办、文明办,不攀比、不讲排场、不搭临街棚占道治丧、不破坏生态环境。

殡仪馆、公墓要加强交通、消防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各地民政部门要督促乡镇、村居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历史安葬点的管理,严格落实森林消防安全工作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烧香蜡纸烛,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农村地区丧事活动的监督管理,有集中治丧条件的地方,丧事活动一律在集中治丧场所进行,没有集中治丧条件的地方,要合理选择丧事活动场地,不占用公路影响交通,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不占用街道、行人通道影响他人生活,避免社会矛盾产生;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自治作用,指导、帮助群众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办理丧葬事务。

殡仪馆春节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殡葬安全工作,确保祭扫活动文明、节俭、安全有序进行,平度市殡仪馆多措施做好春节期间殡葬业务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假期生产生活稳定有序开展。

一是全力做好殡仪服务。提前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安排,对重点岗位加强人员配备;执行全馆全员大年三十至到初六分两班轮流值守,保证全天候岗位不轮空,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可为群众照常办理丧事业务。春节期间,制定《市殡仪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预案》、《市殡仪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病例遗体接收和火化应急处置预案》,压实责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火化炉、冷藏设备、储油设施、供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专项检查,杜绝安全隐患的存在;督促司机做好车辆故障、隐患查处和日常保养。

三是宣传引导,周密部署,全面做好祭扫高峰保障工作。组织群众采取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祭扫形式开展祭扫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加强祭扫高峰期安全管理,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交通疏导工作,为群众营创安宁清洁的祭扫环境。

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成国任主任,统筹协调全馆疫情防控工作,准备防控物资,组织各部门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发生。

1.在门卫处设立职工体温检测点,一天两次检测职工体温并做好登记;

2.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和手套,强调个人卫生,勤用消毒洗手液洗手;

3.各部门一天两次撒放消毒水,人员聚集场所多次撒放;

4.门卫处设立登记处,家属进入单位必须登记和测量体温,要求每家最多只进入5人。进入车辆必须进行消毒。

1.疫情一旦发生,职工马上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及上级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开展疫情处理和防治工作。

2.疫情领导小组及时把发生病情的人员送往医疗机构,根据情况隔离相关人员。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及时消毒处理,防止病毒扩散。

市殡仪馆改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殡葬改革成果,改善我区殡葬服务环境,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按照地委、行署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区局“两会”精神,对殡仪馆软硬件改造进行提档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以区局“两会”精神为指导,以强化殡葬事业公益性为目标,以满足我区百姓对殡葬公共服务的需求为宗旨,全面规范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区殡葬服务业更好发展。

20xx年底实现以下4项工作目标:

2.通往殡仪馆的道路升级改造;

3.加强殡葬管理,提高殡葬服务质量;

4.积极推行节地生态葬法。

(一)殡仪馆整体维修(20xx年1-10月底)。

为切实改善殡仪馆的基础条件及环境建设,20xx年区政府将对殡仪馆进行整体维修。具体步骤如下:

2.完成全部的维修改造任务(6-10月底);

3.维修改造的内容包括:办公区、瞻仰区、停放区、火化区,祭奠区以及骨灰寄存区等整修和粉刷;殡仪馆院里路面整修;殡仪馆院里绿化工作。

(二)升级改造通往殡仪馆的道路(1-10月)。

由于从主路至殡仪馆的道路年久失修,路面不平,交通不便,20xx年区政府拟对主路至殡仪馆的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步骤如下:

1.完成路面升级改造的规划设计(1-5月);

2.完成林碧公路主路至殡仪馆1.5公里的道路升级改造任务(6-10月)。

(三)加强殡葬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质量(贯穿全年)。

为了加强对殡葬工作的管理,切实提高殡葬服务质量,真正实现方便百姓、服务百姓的宗旨,20xx年我区殡葬事业将重点加强以下几项管理工作。

1.坚持殡葬机构设施国有化。为了更好地服务百姓,我区殡葬机构设施全部实行国有化,包括设备、设施、房舍、墓地、车辆等等,全部归政府所有,不存在租赁和售卖现象。殡葬机构由政府定编定岗定人,殡葬设施由政府投入政府购买政府所有,殡葬工作由政府主导,民政管理,部门监督,殡葬服务中心负责经营;殡葬服务中心对所有墓穴要建档管理。

2.严格监管殡葬收费。殡葬服务中心所有收费必须经过民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增设服务项目,不得随意调整收费标准,不得增加百姓负担。民政部门将会同监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在此基础上,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切实加强环境治理。殡葬服务中心要对遗体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停车场、休息室以及工作区等进行更好地管理,确保各个区域物品摆放有序、卫生干净整洁、制度健全规范、管理井然有序。

4.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殡葬工作人员要学会换位思考,要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殡葬领域的所有工作者,在服务群众时,一定要做到快捷、文明、细致、周到;另外,要对现有坟墓进行建档登记,标注死者有关信息以及死者家人或亲属的联系电话。

5.巩固“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减免工作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2017年开始,我区“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已经全部减免,20xx年,我们将继续巩固这一工作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便民利民的政策,确保国家和省地以及我区的各项惠民政策全部落实到位,真正实现关心民声、体贴民情、实现民意的`最终目的。

(四)推进殡葬改革,倡导节地生态葬法(贯穿全年)。

随着国家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文明殡葬势在必行,对于我区而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节地生态也是大势所趋。在推进殡葬改革方面,20xx年,侧重做好3项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条幅,会议学习,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号召各镇政府积极宣传文明殡葬的深远意义,引导居民群众提倡厚养薄葬理念,治丧仪式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在丧事活动中开展封建迷信活动,警惕封建迷信祭品的“精神污染”,大力提倡家庭追思、鲜花祭奠等绿色低碳祭祀方式,对“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祭品予以制止,以节俭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

3.制定文明殡葬的鼓励政策。结合上级要求,针对我区实际,参照其他县区做法,制定呼中区文明殡葬的激励和奖励办法,以此推动我区殡葬改革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全区殡仪馆软硬件改造升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主任科员杨晓兼任。

组长:张平峰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高希贵区民政局局长。

杨晓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发改局、资源科、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健局、呼中镇、呼源镇、碧水镇宏伟镇。

(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殡仪馆软硬件提档升级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加大支持力度,在殡仪实施建设和殡葬改革工作推进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净化丧葬用品市场,查处无证经营殡葬用品行为,配合搞好殡葬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对集中治丧点和人员聚集用餐的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重点加大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遏制乱收费行为。

公安机关:负责加强出具非正常死亡人员死亡证明的管理,依法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运尸车辆管理等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殡葬事业向上争取投资项目情况建议方案的编制,项目规划的申报和推进落实等工作。

统一战线部门:负责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

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负责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及早研究公墓和其它设施的林地报批手续。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生态环境监管,加强公墓建设中的生态保护。

住建(城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殡葬设施项目的规划管理;加强城乡规划的制定和殡仪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执行情况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在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卫生部门:负责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策划宣传好相关殡葬政策法规,及时曝光违反殡葬制度的人和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分。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领导小组要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对既定目标要督促如期实现。要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殡葬各个领域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在此基础上,广泛建立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开辟互动途径,增强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市殡仪馆改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根据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xx〕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xx〕36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发〔20xx〕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文明节俭和保护环境、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深化改革和移风易俗等基本原则,以深化殡葬改革为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更加完善,覆盖城镇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骨灰撒海、骨灰寄存、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镇、村,节地生态安葬率逐年提高,丧葬陋习和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尚逐步形成。到20xx年底浦北县殡仪馆启动运营,到20xx年火葬区进一步扩大,全县遗体火化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浦北县至少建成1家公益性公墓;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

(一)深化殡葬事业改革。

(二)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三)加强殡葬服务规范管理。

(四)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工作涉及主体广泛、领域多元,是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在党的领导下,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高位推进,形成相关部门共建、共治、共享的殡葬治理格局。成立浦北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监督考核。加强检查评估,对殡葬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跟踪分析,并督促整改。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各镇(街道)应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把社会评价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遗体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火化设施设备达标率、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率等重要指标纳入对各镇(街道)的绩效考核目标范围。

(三)加强探索创新。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围绕殡葬领域体制机制、公共投入、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对策,有效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相对成熟试点经验的推广应用,形成试点先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良好态势。

市殡仪馆改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尽快补齐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如期完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坚定不移的推动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20xx年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将全面铺开,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具体任务:

(一)加快殡仪馆建设。20xx年,翼城县、襄汾县、曲沃县、乡宁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7个县完成县级殡仪馆建设。尧都区殡仪馆完成改扩建或迁址新建,并升格为市级殡仪馆。吉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6个县完成县级殡仪馆手续办理并开工建设。20xx年,霍州市完成殡仪馆改扩建或迁址新建。吉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6个县完成县级殡仪馆建设。实现全市县级带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全覆盖,火化设备全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二)稳步推进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20xx年,尧都区、侯马市、翼城县、襄汾县、曲沃县、乡宁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9个县完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20xx年,霍州市、洪洞县、吉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8个县完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实现全市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三)统筹规划安排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按照省民政厅任务分解要求,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35%的完成率,20xx年底实现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完成率,20xx年底前实现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殡葬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殡葬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民生实事、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评价范围。县(市、区)、乡(镇)两级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选址、进度安排和殡葬改革政策落实、部门协调、资金支持、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强化市级统筹,做好统一规划。根据省政府要求,市级相关部门要统一制定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做好总体布局,规定统一建设标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事权在当地政府,各县(市、区)要对当地殡葬设施建设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于20xx年12月底做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前期的.筹备工作,抓紧时间办理选址、立项、用地、环评等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尽快申报材料,加快审批速度,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以争取国家支持,并抓紧时间尽早开工。

(三)坚持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和进展情况。发展和改革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批速度。财政部门要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保障建设经费。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保障用地需求。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殡葬领域服务收费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乱收费行为。宣传部门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大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市级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督导检查力度,对未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建设工作,没有列入议事日程,不研究不安排相关工作,不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报请市政府给予责任追究。

迎春节工作方案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决定,今年春节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现将春节文体活动的项目、奖金、时间、地点和负责人公布如下:

高树华黄家仁。

时间:正月初一下午2点至初五。

地点:峦城文体中心。

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xx元第三名1000。

负责人:黄家仁、苏华干、邓培良。

春节文艺汇演活动方案(篮球赛具体赛程及赛事另行公布)。

时间:正月初六、初七两晚(具体时间以海报为准)。

地点:峦城文体中心舞台。

负责人:施扬新高树华黄家仁刘金屏张荣辉。

春节文艺汇演活动方案(时间及地点以当天海报为准)。

负责人:朱本富。

时间:正月初一下午2点。

地点:社区大院。

奖励:第一名100元第二名7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30元。

负责人:古炳梅刘中新。

时间:正月初一下午2点。

地点:社区大院。

奖励:第一名90元第二名7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30元。

负责人:蒙守机谢运升。

时间:正月初一下午2点。

地点:社区大院。

奖励:第一名80元第二名6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30元。

负责人:颜刚高培光。

时间:正月初三下午2点。

地点:社区门前广场。

负责人:苏小珍余荣丽黎雄香。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止。

峦城社区办公室。

1、篮球赛采取自由组队,运动员只准报名一个队参赛;

2、象棋、麻将、天九赛每人只准报名参赛其中一项,麻将、天九牌参赛者自带;

峦城派出所社区治保会。

迎春节工作方案

2、增强公司员工的集体观念,明确新年度工作方向和目标。

3、表彰业绩优秀的公司内部优秀员工,通过激励作用,将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投入到未来的工作之中。

xxx。

xx年xx月xx日下午*点到*点。

领导致辞、表彰优秀员工、表演节目、团体聚餐。

xx酒店x楼xx厅(或分公司培训教室+酒店聚餐)。

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组织、执行。

公司领导;公司工作人员。

1.会场总负责:xxx。

主要工作:总体工作协调、人员调配。

2.策划、会场协调。

主要工作:晚会策划、会议节目安排、彩排、舞台协调;对外协调、现场资讯采集。

3.人员分工、布场撤场安排;

4.音响、灯光:xxx,会前半小时检查音响、灯光等设备。

5.物品准备:xxx。

主要工作:礼品、奖品等物品的准备。

会场内:

1、舞台背景用酒店原有背景板,在背景板的中心安装“公司标志”;可用ppt制作公司企业文化宣讲,并采集各部分新出祝福语进行播出。

2、舞台上方悬挂红布幅:xx公司春节晚会联欢。

3、舞台悬挂烘托气氛的红灯笼;

1、形式:领导致辞、表彰优秀员工、奖励及抽奖环节、表演节目+公司聚餐;

2、整个年会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

1.主持人开场白,介绍到会领导,邀请领导上台致辞;

2.表彰优秀员工;

员工文艺汇演、现场有奖问答、游戏;

中间抽奖;

演出内容:

1.主持人宣布晚会开始,介绍晚会内容及奖品,并抽出幸运奖。

2.摇滚歌手。

3.相声。

4.杂技柔术。

5.游戏(游戏获胜者抽奖)。

6.通俗歌手——廉山民族歌舞团。

7.抽奖。

8.民族歌手。

9.武术《武林风》团。

10.小品。

11.抽奖。

12.舞蹈xx达龙艺术团。

13.游戏(获胜者抽奖主持人宣布晚会结束)。

第二部分:公司聚餐。

1.晚会结束,领导上台祝酒;

2.自由进餐;

晚会结束,即可自由散场。

春节工作方案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一)火源管理

1、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遇晴天镇干部要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护林员要全部上山巡查。

2、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野外用火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野外用火。

(二)应急准备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物资储备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添置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专业、半专业队全面进入高度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3、半专业扑火队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开机。

4、各村实行火灾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火灾,贻误扑火时机。

5、镇防火指挥部每天下午16:30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一)森林火灾处置机构

成立2个工作组:

1、综合调度组

镇政府每天由1名班子带班,安排5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负责对全镇森林火情进行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及时了解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进展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委会必须立即报告镇防火指挥部,镇防火指挥部立即报告县防火办,并要求每小时报送一次火情。

2、火场指导组

对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威胁居民区、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县防火办派出火场指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地方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火场指导一组:

火场指导二组:

火场指导组携带应急通信设备,及时将火场扑救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扑火原则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扑火队等力量到达火场进行扑救,需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或其它扑火队增援扑救的,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主要领导或包片、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靠前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在扑火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保护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居民点、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立足于“快、狠”,快速出击,一次性调足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术上,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等多种战术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任务到人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后勤保障、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责任制。

(三)扑火力量的组成

1、扑火力量的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火灾发生的当地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以火灾发生乡镇的其余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二梯队。

2、县内跨乡镇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

如扑火力量不足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请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及火灾发生地周边的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

火灾扑灭后,由镇政府和森林派出所、林业工作站对火灾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将火灾肇事人、起火原因、火灾面积及森林损失情况一一查清,对火灾肇事者进行经济处罚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责任人要按照《龙安镇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春节安保工作方案

20xx年“我们的节日·春节—平遥中国年”即将来临,为全面做好平遥中国年活动期间的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全县人民营造浓郁的节日氛围,让广大游客与群众一道感受古城特色的传统文化内涵,展现晋商旅游中心城市的独特魅力,构建全县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氛围。根据县政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保卫方案。

以确保中国年期间万无一失为宗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实施各项保卫工作,坚持防与打结合,管理与快速处置相并重的原则,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积极配合上级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同时借助消防保卫契机,扩大消防工作的影响树立消防良好形象。

为确保保卫工作顺利完成,成立领导组。主要工作职责为:节日期间,对古城、大型市场商城、大型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型场所以及大型活动集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派驻消防车分别在重要活动地点设立定点安全保卫力量,对现场突发情况实施处置。驻守人员在营地执勤备战,接警后迅速出动处置。

组长:

成员:

职责:对消防保卫工作做出整体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顺利开展各项消防保卫工作。

下设两个工作组:防火巡查组、灭火救援组。负责节日期间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1、防火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为:组织对各活动场所及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抓好消防安全培训,及时排除消防隐患。

2、灭火救援组。

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为:节日期间,派驻消防车分别在重要活动地点设立定点安全保卫力量,对现场突发情况实施处置。驻守人员在营地执勤备战,接警后迅速出动处置。

节日期间超市、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人流量大,重特大火灾事故高发等特点,要突出古城消防、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宾馆、歌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严查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安全指示标识缺失等隐患,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深入推进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公开举办的各类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商业促销等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对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

本次保卫坚持点与面结合,内与外结合,防与打结合的原则,构筑起多维立体、灵活机动、稳健有序的安全防护网。

1、执勤保卫。

为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消防人员能快速到场,避免引起交通混乱,在执勤点派驻消防车,主要任务是随时消除火种,处置突发事件。

2、流动巡查。

为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处置突发性事件,在执勤的同时,成立巡查小组进行执勤巡逻。主要任务是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巡查消除消防隐患特别是通道和火源,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游客安全意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平遥中国年”期间,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场所人员高度聚集,繁华街区、交通枢纽人流、物流增大,全体人员要认清形势,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密组织实施,全力稳控火灾形势。特别是紧盯容易发生大火的公共安全领域,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督促单位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检测一遍消防设施,加强防火检查。对大型节庆活动加强监督,督促主办单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平遥中国年”期间,要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确保火灾形势和部队高度稳定;要掌控全县消防安保工作形势和部队安全状况,及时部署,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三)集中宣传,形成声势。“平遥中国年”期间,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拓展新型宣传媒介,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持续开展全民喜闻乐见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在商场市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挂图,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加强“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公布投诉方式及受理范围、奖励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告受理及查处情况。

(四)服从命令,积极备战。加强执勤战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加强请示报告制度;中队执勤保卫人员着战斗服,其余人员穿冬常服,戴大檐帽,扎腰带,做到仪容严整、令行禁止。中队要提前熟悉保卫对象周围的水源、道路,尤其要摸清消火栓位置,是否完整好用。同时,要保证执勤车辆、器材完整好用,保证油料和灭火剂充足,做好人员和车辆的防冻、防滑措施。全体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文明执勤。

市殡仪馆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年春运从1月25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为做好今年的春运安全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省交通厅的部署,结合公路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把春运工作作为“平安河北”和“平安公路”建设的重要环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省和省交通厅有关春运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公路运输安全畅通。

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努力实现“四个确保”,达到省厅提出的“安全、方便、快捷、优质”的工作目标,为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公路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厅公路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马如滨局长任组长,王维、陈加木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安委会委员为小组成员,春运工作办公室设在路政处,由刘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市公路局及局直属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实行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保障春运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重点排查本单位、本企业的薄弱环节,明确节日期间生产、施工、值班岗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重点。

针对春运期间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和旅游流“四流”重合,客流量大,高峰集中等特点,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运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大力度,加强路政管理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

要按照全省集中联合整治交通秩序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强化措施,继续保持打击超限超载的高压态势,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巩固整治成果,要切实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的源头治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进一步完善路政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密度,落实路政巡查责任。每一条路、每一个路段都要明确责任人,严阵以待。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救治、事故处理、道路清障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快速救治、交通快速处理的同时,快速清障。要全面做好恶劣天气下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大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要及时要向过往司机发放安全提示卡,能见度低于50米时要坚决封路;局部大雾能见度低于100米时也要坚决封路,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二)加强养护,做好公路安保工程,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春运前,各市公路管理局要对所辖的公路重点路段和桥梁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修复路面病害,加强现有窄桥梁的监控,完善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切实整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春运期间要加强养护巡查,遇有路面及其设施破坏及时处理。同时要完善特殊天气条件下公路安全运营的'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路沿线扫雪防滑队伍,备足防滑物料,遇恶劣天气时,要集中力量,突击重点,及时排除桥梁、涵洞、背阳等部位的积雪,保障道路安全顺畅。

(三)拓宽渠道,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各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窗口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服务、送温暖等活动。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优质服务、安全出行氛围。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增加必要的设施装备,做好公众场所的消毒和通风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非典等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四)做好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春运前,各单位对本部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一次自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任部门要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市局将组成督查组,对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抽查。

四、值班和总结表彰工作。

节日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负责春运期间的工作联络、指挥协调、宣传、信息收集,接受和处理各类投诉事项等。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并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各春运办公室设立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各单位要于1月25日前将春运工作组织机构及联系电话报省局春运办公室。春运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表彰先进,查找问题,并于3月5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至省局春运工作办公室。

二00五年一月十二日。

殡仪馆对外承包的工作方案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也是群众开展祭祀活动的高峰期。节日期间群众出行祭祀将出现人流、车流的“双高峰”。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清明节期间因人员聚集引起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防止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

(一)重点地区。河东镇和尚田公墓、下一村骨灰楼、各村山林墓地。

(二)重点时段。3月25日至4月13日,其中,4月3日至6日为高峰期。

设立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工作。

(一)现场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邓日新河东镇人民政府镇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和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戴文平河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曾世田河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勇鹏河东镇党委宣传委员。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成员: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指挥部下设一个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办主任薛益明同志兼任。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编辑、分析、通报相关信息等工作。

宣传组职责:由镇文体服务中心主任周巧青兼任组长;负责清明节期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清明、平安清明的宣传。

森林防火组职责:由镇林业站杨木新兼任组长;负责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工作,设置提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禁止在林区烧纸,抓好火源管控,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

应急管理组职责:由镇应急管理办主任谢灼茂兼任组长;牵头负责祭扫点的防火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依法履行防火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交通组职责:由镇交通管理站长张军华兼任组长;牵头负责设置车辆临时停放点,如出现车辆、人流拥挤,随时调集车辆支援,在最短时间内疏散群众。

治安组职责:由河东三个派出所长张小平、戴伟强、李鉴华兼任;牵头负责清明祭扫期间车辆疏导;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祀活动顺利进行。发生灾害、突发事件等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祀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救援组职责:由河东三个卫生院长李国森、江炬、谢运意兼任;牵头负责落实健康监测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室。负责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及时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挥部各成员按照职责就位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行动、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祭祀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殡仪服务单位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骨灰楼采。

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交通组迅速向指挥部报告并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设置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祭祀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祭祀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救援组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通组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治安组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救援组联系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5.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6.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对个别人员制造事端的,接待工作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联。

系公安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七)突发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家属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

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治安组要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八)加强疫情防控。

积极引导全镇城乡居民预约祭扫活动,劝导外地人员今年暂不回五华祭扫,避免人员扎堆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倡导简约、文明的祭祀方式。各进墓园、进山路口要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加强疫情监控,对发现体温异常的祭扫群众要及时送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祭祀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镇指挥部各成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须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加大摸排力度。各村(居)要对辖区内的殡葬服务机构、骨灰安葬(安放)设施及各类祭扫场所,包括大姓宗族的宗祠纪念、祭祖扫墓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全面摸清辖区内存在的集聚性祭扫的风险点,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纾解。

(三)加强部门联动。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四)加强信息报送。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遇有突发事件,各村(居)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

春节安保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公园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入园市民人身和公园财产安全,让广大市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加强公园春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坚持从严要求,严格管理的原则,对公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为营造和谐、平安公园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为强化春节期间公园安全保障工作,公园管理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春节期间,领导小组将对公园安全保障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全面巡查。

1、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信息反馈。每日由主要领导督查分管人员在岗情况,分管人员督查督查公园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巡查结果。发现脱岗,严格按管理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报告机制,遇到重要事项和紧急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2、安排丰溪明珠广场夜间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对攀爬雕塑人员进行劝阻、制止,确保雕塑周边夜间稳定。

3、聘请管理人员。我局聘请了1名屏风山公园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夜间必须住在管理房,至少每3小时对公园整体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脱岗或弄虚作假,从严处理。

4、制作安装警示牌。在公园各路口和显要位置设置各类安全警示牌、安全导游牌和温馨提示牌36块,提醒市民文明游赏,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的自我防范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春节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阶段,我局高度重视这一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切实做好公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做好公园安全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各分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

(二)突出重点,强化公园安全重点环节的管理。

1.切实加强公园用电用水安全管理。水电设施是公园的基本设施,也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水电线管经风吹雨打,容易老化,部分设施遭到人为破坏。年前我局将对损坏线管进行彻底修复,管理上从严要求,白天不间断进行巡逻,夜间不定时巡逻,一经发现及时修复,断绝隐患源头。

2.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冬季是火灾多发期,公园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我局将组织人员查找火灾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跟踪措施,坚决杜绝和消除一切火险隐患。

3.加强健身器材安全管理。公园内设有一定数量的健身器材方便市民锻炼身体,但器材容易损坏和老化,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健身器材进行全面“体检”,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拆除,严禁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三)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在公园各路口和显要位置设置各类安全警示牌、安全导游牌和温馨提示牌,条件许可的,可设置广播,滚动播出关于游园注意事项等音频,提醒市民文明游赏,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的自我防范能力。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年春节即将临近,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车辆的迅速增多,而**镇**过境场公路,历年来在过年过节期间都存在交通阻塞的情况,为确保春节期间交通畅通,保证群众及驾驶员人身安全,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镇党委政府成立周明海镇长为组长,副书记张焱、艾斌任副组长,**派出所、交警得胜中队、**消防四中队、镇交管办、镇村建中心、**社区居委会、伏鱼村委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由派出所李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

从20xx年2月*日至2月*日结束。

(一)交通秩序维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派出所、交警得胜中队、**消防四中队、镇交管办、镇村建中心、**社区、伏鱼村委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镇**场过境公路沿线交通秩序的整治和维护,适时在必要区域、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或单面通行;确定车辆停放地点,提前清理乱停乱放车辆,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各类车辆有序通行,保持春节期间交通畅通。各小组具体执勤点位置、职责如下:

第一小组(执勤地点:**加油站、**高速公路交叉路出入口)。小组长:何国友,成员由交管办2名人员组成。

第二小组(执勤地点:邝德君酒厂出口处、伏鱼村办公室旁,以及前后段临时公路段)。小组长:张书莲,成员由伏鱼村村干部3名人员组成。1名安排在邝德君酒厂出口处,2名安排在伏鱼村新农村建设路口和村办公室临时公路段。

第三小组(执勤地点:**医院、丁字路口),小组长:何茂林,成员**社区2人组成。1名在**医院,1名在丁字路口。

第四小组(执勤地点:**双**—**社区办公室---**场到天才岔路口),小组长:宋国庆,成员由**消防四中队3队员组成。1名在双**,1名在**社区办公室路段,1名在**场到天才岔路口。

各小组职责:负责沿线过境公路、沿街街道和停车场的交通秩序,禁止车辆在街上停留、停放,处置突发事件,适时在必要区域、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或单面通行,确保道路畅通。

(二)机动巡逻组(执勤地点:整个**场及周围,**镇辖区),小组长:李茂、许程、张健,成员由**派出所2-3名、交警得胜中队1民警组成。负责整个**场及**镇辖区沿线公路和停车场的交通秩序,处置突发事件以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适时在必要区域、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或单面通行,确保桥梁、路段上不发生拥堵,确保道路畅通,处置突发事件,切实保障过往群众及驾驶员安全。

(三)街道摊位整治组。组长:程乾柱,成员由镇城建中心人员组成,负责在**、**逢场天对过境公路两边占到经营的摊位进行,劝走和取缔,确保公路沿下,无占到经营现象发生,确保道路畅通。

(四)应急备勤组。组长:**镇党委政府值班领导,成员由**镇政府值班人员和镇民兵组成,负责接到领导组指令后,立即组织值班人员、民兵到达指定地点,听从指挥,处置突发事件。

(一)所有执勤人员于20xx年2月10日8时开始到达指定位置开展交通执勤工作,逢赶**场天,提前到7时达到指定位置开展交通执勤工作。

(二)参加安全保卫人员要服从指挥,做到分工合作、配合协调、文明执勤,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发现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果断处置。

(三)落实责任制,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执勤人员和各组长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每天参加交通执勤人员,在**社区办公室进行签到(注: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字及到达时间)。

殡仪馆对外承包的工作方案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中心应对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中心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和突发性传染性疾病等为依据而制定本应急预案。

在进行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时,应加强领导、党员带头、密切配合、因地制宜、认真部署、科学管理、严防严控、果断处置,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在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遗体时,应按照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及时稳妥、就近火化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科学规范处置传染病疫情患者遗体,加强卫生防护,防范疾病传播风险,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安全。

适用于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内各类突发传染病事件的现场防控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一)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世红殡葬中心主任。

副组长:董晓军殡葬中心副主任。

成员:段云化、杨军红、孙荣山、孙为民、李先高、普昊、于鑫昌、兰春林。

(二)设立应急处置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舆情组、遗体接运组、消毒隔离组、火化处置组、综合保障组、应急处置组等工作组,遗体接运组、消毒隔离组、火化处置组由殡葬中心主任负责;信息舆情组、综合保障组由殡葬中心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小组设置按传染病视疫情防控与处置需要而定,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信息舆情组。

组长:由民政局综合办公室抽调人员。

成员:段春红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林紫航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管理;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相关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材料拟写、发布,工作信息收集、统计、档案管理等;留存保管好接运火化因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的相关资料档案;协助综合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2.遗体接运组。

组长:孙荣山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成员:李先高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普昊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于鑫昌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职责:严格按照疾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接运人员防护、消毒措施,接运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馆相关事宜;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信息登记工作,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及时与信息舆情组进行档案交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3.消毒隔离组。

组长:段云化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成员:孙为民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兰春林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职责:严格按照疾控相关规范要求,统筹和协调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中心后遗体、场所、设备消毒,人员及场所隔离相关事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4.火化处置组。

组长:杨军红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成员:孙为民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兰春林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职责:严格按照疾控相关规范要求,统筹和协调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相关事宜;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信息登记工作,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及时与信息舆情组进行档案交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5.综合保障组。

组长:董晓军殡葬中心副主任。

成员:辉泽龙殡葬中心工作人员。

林紫航殡葬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统筹和协调各岗位应急防护用品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应急防护用品供需、储备、采购等事宜;监测应急防护用品市场动态,保障应急防护用品供给;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协助各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和加强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殡葬中心的现场管控、隔离;负责水电、监控、网络等公共设备应急保障修缮职责,协助服务部门进行专业设备运行保障修缮;同时协助信息舆情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6.应急处置组。

组长:李世宏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各小组组长。

职责:负责应对突发事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负责临时成立应急处置小分队及临场指挥。如遇到治丧家属体温不正常、扫码亮码呈黄色或红色、不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将立即进行现场疏散其他人员,将其进行隔离,限制其活动区域到开阔区域隔离区等候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妥善处理。立即向县民政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和昌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编制工作通讯录。

信息舆情组负责编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通讯录。所有人员时刻待命,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处理突发状况。

(一)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传染病疫情蔓延情况及卫生防疫部门应急响应等级,可视情况分类分等级采用如下防控措施:

1.物资保障:综合保障组编制《应急防护用品清单》,并做好应急防护物资储备、储备号防护装具,如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消毒洗手液、消毒液、测温器、封口透明胶、护目镜等,按照岗位需求,及时、酌量分发到各小组。

2.场所防护:消毒隔离组组好消毒隔离工作。各岗位加强业务大厅、殡仪、殡殓服务登记窗口、取灰处等重点部位防控,确保空气流通,每日按要求严格做好工作环境和责任区域公共场所消毒。换下的口罩、手套、隔离衣等医疗用品,集中用消毒液消毒后妥善处理,不得随处丢弃。

3.职工防护:各岗位工作人员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勤洗手,采用七步洗手法,用流水进行冲净。备好70%—80%的酒精搓手液洁净双手。接待治丧群众和进行遗体服务工作时须佩戴好一次性外科口罩、手套,遇疫病遗体还须穿隔离衣、戴护眼罩等;对遗体进行服务时与丧属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职工自觉有发热感冒症状时,尽早就医并戴好防护口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病毒传播。

4.外来人员防护:综合保障组指导安保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业务接洽、遗体确认、骨灰存取等关键环节,每次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遗体到殡葬中心后逐个进行登记缴费,避免窗口人员“扎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遗体等候火化时,劝导丧属只留1-2人守候遗体。

5.信息舆情组收集本中心工作人员外出情况,并登记造册,重点对有往来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有与疫区人员接触的人员进行防控。

(一)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等规定,传染病疫情遗体不存放、不探视,不举行遗体瞻仰、告别等活动,应立即火化。

(二)传染病疫情遗体应按如下流程进行接运、火化。

1.前期准备:殡葬服务中心值班室或业务人员收到疑似或确定因患传染病死亡遗体接运通知时,第一时间报告民政局办公室;由分管领导组织安排与属地疾控机构沟通协调、遗体接运、消毒隔离、火化处置事宜,并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后续防疫防护指导工作;遗体接运组所有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就位;若遇多起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应及时安排补充接运力量;遗体接运组人员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备齐所需防护用品;消毒隔离组负责对接火化处置组预留2台专用火化炉(一台火化遗体,一台对使用后的防护用品进行处理),对火化炉区域及取灰处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并将应对布置情况汇总收集上报领导小组;各岗位应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传递畅通,严格做好自身防护。

2.遗体接运:遗体接运组所有人员做好防护(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连体隔离衣、护眼罩等),配合将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妥善消毒处置后入殓至卫生尸袋(原则上为2层尸袋),尸袋密封后禁止打开,每层密封袋外喷洒消毒液,随后装入殡仪车;遗体接运过程中,殡仪车全程加强遗体接运车辆卫生安全管理,车内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等。

3.遗体交接:遗体接运组到达接运指定地点,接收的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应确保已经过医疗卫生机构专门卫生防疫处理(包括消毒、防护、密封包装等),并按规定完成遗体交接等相关手续(包括死亡证明、已注明立即火化意见的遗体交接单等)。

4.清理接运通道: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即将到殡葬中心前,消毒隔离组和火化处置组均提前做好防护工作;消毒隔离组立即对隔离区域进行肃清,建立临时处置专用通道,与其他情形死亡者遗体进行物理隔离,做到分区分类处理,并对群众及其他人员做好沟通解释;综合保障组配合做好现场疏散、隔离、管控解释工作;遗体下车直接送至拣灰炉进行火化。

5.遗体火化: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达殡葬中心后,应当立即火化,不得存放、探视或开展告别仪式等殡仪活动;消毒隔离组通过专用通道护送至指定火化炉;火化处置组接收到遗体后,立即安全、规范地将遗体进行火化;全程严禁打开卫生尸袋,无特殊原因,应当凭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死亡证明第一时间安排火化。

6.消毒处置:建立户外临时消杀点(停车场),对车辆及人员进行消毒处理;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下车后,将车辆开往临时消杀点进行消毒处理;遗体进炉后,接运人员前往临时消杀点,进行消毒处理并脱下防护用品进行打包、消毒、焚烧;火化人员在所有工作完成后前往临时消杀点进行相同消毒处理。

7.骨灰移交: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结束后,火化处置组拣拾骨灰装袋入盒,并出具火化证明一并寄存;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期间,所有正常遗体的骨灰及火化证明一并寄存;待疫情结束后通知家属领取;家属拒绝取走的,按照无人认领的遗体骨灰处理。

(三)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完毕后,应当有如下处置措施:

1.遗体处置完毕后,消毒隔离组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对殡仪馆转运车辆、设备工具、火化车间、遗体停留区域、相关服务人员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对殡仪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后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2.相关火化手续办理未尽事宜,待遗体送至火化车间火化后,通知家属进行补登记。

3.信息舆情组负责收集、留存保管好接运火化的传染病疫情(含疑似)逝者遗体的相关资料档案,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民政部门报告,参与遗体处置的工作人员均须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加强工作期间体温测量等身体状况监测,设置专门隔离室。

春节安保工作方案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春节安保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xx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xx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xx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xx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市殡仪馆改制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xx〕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xx年12月4公布)等文件的要求。为了深入推进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组长:吕刚。

副组长:郭兵。

成员:贾烽、解虎、刘文军、张双庆、千纲。

做好该项目的评估工作,将坚持“科学决策、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客观公正”以及一般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1、评估范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

2、评估内容:。

一是该项目的决策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保护环境要求;。

二是施工期问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便;。

三是运营期间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便;。

四是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1、广泛征询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根据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该项目通过公示公告、群众座谈、集体评议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意见和诉求,并征求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政法委员会及当地政府意见。

2、分析预测风险。对重大事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等不稳定因素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稳定风险分析预测,作出等级评估对特别重大或专业性强的评估事项,将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分析提高风险预测的准确性、科学性。

3、形成评估报告和结论。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报东胜区委政法委审核。

4、制定风险化解方案。针对有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风险化解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对存在的社会矛盾隐患进行有效的.化解,同时根据评估风险等级的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处置预案,做好相应的应对准备。

5、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程跟踪掌握社会稳定风险突发情况和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完善维稳措施,确保将各类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按照《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编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项目实施后,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要制定相应的方案,要坚持全程控制,做好后续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稳控情况及时形成报告,报东胜区区政法委备案。

春节慰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扬我党关心爱护老干部的光荣传统和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老干部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通知》(桂老通字〔20xx〕2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xx年春节前组织开展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离休干部的慰问,由离退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负责。

(二)退休教职工的慰问,由原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其中关停校办企业退休职工的慰问,由离退处统一负责。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在20xx年1月28日前完成慰问。

(三)享受学校困难补助的职工遗属的慰问,由人事处负责发放慰问金。

(一)离休干部的慰问费标准为每人3000元。

(二)退休教职工的慰问费标准为每人20xx元。

(三)享受学校困难补助的职工遗属的慰问费标准为每人300元。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慰问老同志活动,在慰问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系列规定。要把慰问活动同检查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工作结合起来,对老同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要注意向老同志通报本学院(部)、本单位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要勉励老同志积极发挥优势,为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继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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