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5篇)

时间:2023-12-14 05:47:48 作者:灵魂曲

在现代社会中,规章制度是组织或者社会团体管理的基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必须借鉴和参考一些已有的成功经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范本和文献资料,供大家参考。

试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 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 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 患发热性疾病;

(3)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 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 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1、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调和实验室各部分工作和职员管理,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3、负责学校实验器材等的配置工作,并组织职员保管、维护、使用,执行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4、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等安全工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物理实验员职责

1、负责实验室的管理,负责实验室的仪器、物品、账目,做到账物符合,确保实验室工作正常展开。

2、做好实验的预备工作,积极组织上好实验课,协助任课教师上好演示课及学生的分组实验。

3、负责实验室各种仪器、药品等的保管工作,做到账物分明,如有缺少,及时补充,以保证教学的需要。

4、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如操纵规程、赔偿制度、借用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

5、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爆、易燃物品的保管,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负责实验室的卫生工作,做好教师演示实验后的清洗、整理工作及学生实验后的清洗、整理工作等。

7、参与有关考务工作。

化学实验员职责

1、负责实验室的管理,负责实验室的仪器、物品、账目,做到账物分明,配合负责人确保实验室工作正常展开。

2、做好实验的预备工作,积极组织上好实验课,协助任课教师上好演示课及学生的分组实验。

3、负责实验室各种仪器、药品等的保管工作,做到账物分明,如有缺少,及时补充,以保证教学的需要。

4、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如操纵规程、赔偿制度、借用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

5、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爆、易燃物品的保管,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负责实验室的卫生工作,做好教师演示实验后的清洗、整理工作及学生实验后的清洗、整理工作等。

7、参与有关考务工作。

生物实验员职责

1、负责实验室的管理,负责实验室的仪器、物品、账目,做到账物分明,配合负责人确保实验室工作正常展开。

2、做好实验的预备工作,积极组织上好实验课,协助任课教师上好演示课及学生的分组实验。

3、负责实验室各种仪器、药品等的保管工作,做到账物分明,如有缺少,及时补充,以保证教学的需要。

4、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如操纵规程、赔偿制度、借用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

5、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爆、易燃物品的保管,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负责实验室的卫生工作,做好教师演示实验后的清洗、整理工作及学生实验后的清洗、整理工作等。

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装饰现场也是事故高发的地方,虽然没有建筑行业那么危险,但是安全意识也是重中之重。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贯彻于生产的全过程,与工地生产有关的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负有保证生产安全的责任。下面一些安全制度能减少发生的:

九、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防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试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试验工作用管理,提高试验检测水平,规范检测人员的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和铁道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检测的有关规定,结合xxl6合同段试验室检测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试验检测人员、现场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试验方法,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节试验室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xxl6合同段试验室负责l6合同段试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配备足够的试验人员,由上到下建立试验管理体系。

第六条试验室主管及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交通部试验检验员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xxl6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职责:。

1、负责所辖范围的原材料取样、试验工作,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校验,试件的养护及强度测试工作。

2、负责水泥、粉煤灰、矿粉、碎石、砂、钢筋等原材料的检验工作。

3、负责收集提供试验原材料的验证、比对工作,(使用认证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即"三证"收集整理)。

4、负责试验报表的统计上报,工程试验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等工作。

5、负责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的设计选定并指导现场施工。

6、负责试验站检测仪器的送检和校准工作。

7、参与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及质量检测工作。

8、施工现场抽检不合格,及时向现场和上级领导报告,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处理方案,并做好可追溯记录。

9、积极配合业主及现场监理,做好施工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10、根据承建工程项目实际,按照规范、验标要求,结合工程试验、计量管理规定,制定工作细则。

11、指定专(兼)职人员1~2名,负责试验测量仪器设备管理、维护工作。

第三节工作要求。

第九条项目部严格按照投标书、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建立试验检测机构,配齐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以及办公交通设施,满足工作需要和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试验室必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和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检测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第十条试验室必须坚持公正、科学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不受来自行政的、经济的以及其他方面的干预。检测人员应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规范、标准等进行检测。

第十一条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自身建设,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工艺,不断完善检测手段,提高质量检测人员的素质,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三条试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单,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可靠,要有试验、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工地试验室章。

第十四条试验室应建立单独的不合格检测报告台帐,凡检测为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

第十五条试验室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超出批准的试验检测范围,出具试验报告。

(2)随意更换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

(3)弄虚作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4)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验报告。

(5)不遵守职业道德、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影响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试验检测人员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

(2)具有所检测内容的专业知识、能力。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建筑安全员岗位职责。

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车队安全员岗位职责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组必须抓好安全思想教育,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长安全意识。

二、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把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当发现施工与安全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对一些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若造成事故应负=切责任。

四、特殊机械设备的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和酒后作业。

五、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和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确保用火用电安全。

六、严禁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对一些违章作业现象必须进行经济处罚,不得手软。

七、认真做好安全资料工作,应统一编制成册,统一实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

试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一、不准在工作间内作与试验无关的事情,也不准将与试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工作间内。

二、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间内,不准在工作间内抽烟和打闹。

三、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或耐酸防护服。使用腐蚀性试剂时必须戴防酸碱手套。

四、蒸馏水、水浴锅等设备要先检查水位,再开电闸,防止加热管炸裂。高温炉、电热板等应先断电源再送试样。

五、标准溶液和常用试剂要贴好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

六、仪器设备要经常擦拭,并按规定进行保养。

七、使用毒害品、危险品时试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前要按规定进行检查,作好安全防护工作,危险品、毒害品等不准在操作间内贮存。

八、试验后作好记录,关断水电源,并清扫室内卫生。

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本制度旨在确保我部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确保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的正常使用。使全试验人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试验室主任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

4、试验检测人员负责执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程序,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加强对电、火和水、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4、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9、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10、杂物应专区分类堆放,不得随处乱放;

11、下班时,应切断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12、试验后的砂、石、水泥、土、砼与砂浆试件等试样集中弃于项目部指定位置;

13、有核子密度仪的试验室,要专人使用保管,不要随意安放,以免核辐射造成人身伤害。

2、在检测过程中如果采用酒精燃烧法检测材料含水量时,试验点应远离酒精桶及附近易燃物品并处于下风口位置。点火应采长杆一头缠绕棉纱引燃酒精。再次加注酒精时应该仔细确认第一次酒精燃烧已完全熄灭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加注酒精。在试验过程中,严禁吸烟,防止因意外点燃酒精伤人或引起火灾。

3、沥青抽提试验时,现场人员严禁吸烟,防止引燃三氯乙烯溶剂造成火灾;

4、钢筋切割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火花飞溅造成火灾;

5、试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所有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试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保管人由工地试验室主任指定,使用时由有使用人和保管人共同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经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保管人做使用登记。

2、仪器设备保管人应参加新购仪器设备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并填写开箱纪录。

3、仪器设备保管人应负责一起设备清洁卫生,换油等工作,不用时应加防护罩,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三个月至少通电一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试验检测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仪器设备让给与实验无关的.人员工作。

5、各种仪器设备除周期检定外维修后进行检定,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要求。

6、仪器设备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7、仪器设备借用,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办理书面借用手续,并在一起设备技术档案上备案,归还时应检查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8、仪器设备调动应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一起设备调动手续。

9、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由检定单位发给检定证书,并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仪器上贴上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标志予以标识。

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维修、降级和报废制度

1、各种仪器设备的选型和购置计划,由本项目工地试验室提出,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报总工程师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购置。

2、新购置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填卡入账,不合格产品联系返修或退货。

3、所有测试仪器设备的维修计划由仪器检测人填写维修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后,自行维修或送修,在计量检定中,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及时维修或送修,维修情况填入设备档案,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应重新计量检定。

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试验室必须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落实安全社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更好的完成各项试验任务,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如下:

1 、工作前必须 熟悉设备性能、仪器原理及状态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3 、化学试剂使用,严格遵守领用手续,使用时看好说明及使用方法。

4 、试验室内设备做到平时自检,季检,每年对所有设备安全检定一次,做好记录并标识。

5、 对新员工临时用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受教育人签字。

6、 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鞋。

7 、试验室内严禁吸烟。

8、严禁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大负荷电器。

9 、试验室必须做到专人负责安全,人走电断。

10 、禁止私用电器设备。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的工作由试验室主任负责,特别重要的、影响大的技术问题要请示领导。

(2)试验室内所开展的.各项检验项目,其试验方法、数据处理、结论依据等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

(3)在试验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或同试验室主任共同分析,必要时保留试样,并做记录。

(4)各种检验报告实行三级签字:试验(计算)人签字、审核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

(5)各种资料报告要分类整理,进行归档。

试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实验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实验室良好的环境条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气高压试验室管理

第三条安全规定

(一)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和试品的安全。

(二)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三)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和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dl560-95高压试验室部分、dl408-91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91电力线路部分、电安生[1994]277号文热力和机械部分)。

(四)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五)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六)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七)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八)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九)发现任何人有违反本规定,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高压试验室(场)应保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度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欧,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架构,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第五条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6年应至少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点的连通状态。

第六条精密、贵重仪器、标准物质、仪表库应长期保持干燥状态,并有专人维护干燥设备(如抽湿机)的使用,保持干燥设备长期运行。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七条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施完备。通往试验区域(以下简称“试区”)的门与试验电源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当通往试区的门打开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使试验电源跳闸。应定期检查户外试验场的电源开关紧急按钮,确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第八条试验室(场)内功能分区标志清晰。通道室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第九条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栏、标示牌、安全信号灯、警铃。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

第十条根据试验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更新,确保器具发挥作用。

第十一条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应做好缺陷及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

第十二条高压试验室建立各项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图档、使用说明),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应做好登记记录,仪器借用应履行完整手续。必要时试验室可设专人进行管理,大型试验设备的调试运行、缺陷维修等也应留有完整的记录。以便查询,做好状态跟踪。

第十三条电气计量装置应具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电气计量装置、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检定,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第十四条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五条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第十六条试验室的装置、设备应放置整齐有序,每月清扫一次卫生;每周清扫一次环境卫生。

第十七条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高压验室。

第三章组织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试验室主要设备应编制使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试验室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日常各项试验管理、维护、检修工作,并监督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高压试验工作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下达任务,进行高压试验时,试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其中之一为试验负责人,试验负责人担任监护工作。对涉及到主要试验设备的重要试验项目,试验负责人应组织编写试验方案,试验方案中必须明确保证现场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试验任务、试验时间、试验接线、使用设备、人员名单及分工、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安全监护人(员)等,试验方案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试验方案的编写人不得担任试验方案批准人,重要的大型试验项目的方案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高压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三条试验负责人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2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技术熟练的高压试验人员担任。

第二十四条试验负责人应对试验工作的安全全面负责,在试验过程中由试验负责人统一发布操作指令,在试验过程中试验负责人应始终留在现场,因故必须离开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或暂停试验工作。大型或危险性较大的试验任务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可由试验负责人指定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任试验操作人或从事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条试验负责人名单应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批准书面公布。

第四章技术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安全距离与遮拦

(一)在高压试验试区周围应设置遮栏,并在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的标示必须朝向遮栏的外侧。在户外试验场进行试验时,除设置必要的遮栏和标示牌外,应派专人监视,以防人员误闯入试区。

(二)高压试验设备及带电引线至安全遮栏(含屏蔽遮栏)的距离必须大于表1和表2中的数值。

表1交、直流试验的安全距离要求

试验电压(kv) 50 100 200 500 750 1000

安全距离(m) 1.2 1.5 3 5 7 10

(三)当交直流试验电压(有效值)高于1000kv、冲击试验电压(峰值)高于20xxkv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控制室观察室或金属屏蔽遮栏(高度不低于2m),以防异常放电危及人身安全。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人员要掌握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方法,按操作规程操作。

(2)各种仪器设备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精度要求,并在符合标准的有效期内工作,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3)所有药品要具有代表性,有缺陷的样品不予试验或结论中注明。

(4)所有试验环境要满足相应规程的'规定,温度、湿度、通风等符合要求,室内保持清洁。

(5)试验人员对有疑问的数据必须复试,以保证取的可靠数据,在试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任如实汇报,并作好记录。

(6)在检测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设备故障等,检验员立即中断检验,及时向试验室主任报告,制定措施并以实施。

(7)试验员要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检验数据不得私自改动,各项记录要齐全。

试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实验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实验室良好的环境条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气高压试验室管理。

第三条安全规定。

(一)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和试品的安全。

(二)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三)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和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dl560-95高压试验室部分、dl408-91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91电力线路部分、电安生[1994]277号文热力和机械部分)。

(四)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五)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六)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七)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八)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九)发现任何人有违反本规定,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

第四条高压试验室(场)应保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度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欧,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架构,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第五条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6年应至少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点的连通状态。

第六条精密、贵重仪器、标准物质、仪表库应长期保持干燥状态,并有专人维护干燥设备(如抽湿机)的使用,保持干燥设备长期运行。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七条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施完备。通往试验区域(以下简称“试区”)的门与试验电源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当通往试区的门打开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使试验电源跳闸。应定期检查户外试验场的电源开关紧急按钮,确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第八条试验室(场)内功能分区标志清晰。通道室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第九条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栏、标示牌、安全信号灯、警铃。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

第十条根据试验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更新,确保器具发挥作用。

第十一条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应做好缺陷及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

第十二条高压试验室建立各项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图档、使用说明),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应做好登记记录,仪器借用应履行完整手续。必要时试验室可设专人进行管理,大型试验设备的调试运行、缺陷维修等也应留有完整的记录。以便查询,做好状态跟踪。

第十三条电气计量装置应具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电气计量装置、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检定,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第十四条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五条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第十六条试验室的装置、设备应放置整齐有序,每月清扫一次卫生;每周清扫一次环境卫生。

第十七条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高压验室。

第十八条试验室主要设备应编制使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试验室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日常各项试验管理、维护、检修工作,并监督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高压试验工作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下达任务,进行高压试验时,试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其中之一为试验负责人,试验负责人担任监护工作。对涉及到主要试验设备的重要试验项目,试验负责人应组织编写试验方案,试验方案中必须明确保证现场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试验任务、试验时间、试验接线、使用设备、人员名单及分工、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安全监护人(员)等,试验方案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试验方案的编写人不得担任试验方案批准人,重要的大型试验项目的方案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高压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三条试验负责人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2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技术熟练的高压试验人员担任。

第二十四条试验负责人应对试验工作的安全全面负责,在试验过程中由试验负责人统一发布操作指令,在试验过程中试验负责人应始终留在现场,因故必须离开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或暂停试验工作。大型或危险性较大的试验任务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可由试验负责人指定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任试验操作人或从事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条试验负责人名单应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批准书面公布。

第二十六条安全距离与遮拦。

(一)在高压试验试区周围应设置遮栏,并在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的标示必须朝向遮栏的外侧。在户外试验场进行试验时,除设置必要的遮栏和标示牌外,应派专人监视,以防人员误闯入试区。

(二)高压试验设备及带电引线至安全遮栏(含屏蔽遮栏)的距离必须大于表1和表2中的数值。

表1交、直流试验的安全距离要求。

试验电压(kv)501002005007501000。

安全距离(m)1.21.535710。

(三)当交直流试验电压(有效值)高于1000kv、冲击试验电压(峰值)高于20xxkv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控制室观察室或金属屏蔽遮栏(高度不低于2m),以防异常放电危及人身安全。

表2冲击试验(峰值)的安全距离要求。

试验电压(kv)250500100015002000。

操作冲击安全距离(m)3571015。

雷电冲击安全距离(m)23579。

注:适用于海拔高度不高于1000m的地区。

(四)在试验室内同时进行不同的高压试验工作时,各试区间必须按各自的安全距离用遮栏隔开,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示牌,留有安全通道。

第二十七条接地保护方面。

(一)高压试验设备试品和动力配电装置所用的携带型接地线应采用多股编织裸铜线或外覆透明绝缘层铜质软绞线或铜带,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上所用的接地线其截面应能满足试验要求,不得小于4mm2。动力配电装置上所用的携带型接地线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携带型接地线应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法进行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应用螺栓连接在固定的接地点上,接地线应尽可能短,接线状况应明显可见,接地线严禁接在水管和低压电气回路的中性线上。

(二)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三)高压试验接地方式应保证测量准确度和人身设备安全,应该接地的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外壳必须良好接地,进行高压试验时,邻近的其他仪器设备应有防止感应电压的措施。

(五)为防止高压试验时电磁场影响和地电位升高引起反击,试验室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重要的仪器和弱电设备应装设防止放电反击和感应电压的保护装置或其他安全措施。

(六)气体绝缘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应密封良好,试验现场应按规定装设强力通风装置和防护设施。

第二十八条试验开始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任务和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试验设备的电源开关应有明显可见的断开点。

第三十条在加压前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必须检查试验设备和试品,检查试验接线表计倍率、调压器零位及测量系统的开始状态,检查试验设备高压端接地线是否已拆除,检查安全措施的完成情况,检查保护功能是否正常,均正常无误后方可加压。

第三十一条升压试验。

(一)试验人员离开试品和高电压试区转移到安全地带,一切检查无误后由试验负责人下令加压,操作人员应复诵“注意合闸!”,并鸣铃示警。

(二)升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在高压试验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与工作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复诵,口音清晰,严禁用打手势。并有专人监视试验设备及试品。

(三)在升压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试验,并在电源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容性试验设备和试品只有经充分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检查,待查明原因处理后才能恢复试验。雷雨时应停止户外试验场的高压试验。

(四)加压结束后电压降至零,由加压人员或指定的专人断开电源,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经充分放电并可靠接地后方可更改接线或结束试验。

第三十二条容性设备和试品的放电。

(一)对试验设备和试品放电应使用接地操作棒,使用接地操作棒时,手不得超过握柄部分的护环,接地线与人体的距离应大于接地操作棒的有效绝缘长度,接地操作棒的绝缘长度按安全作业的要求选择,但总长度不得小于1000mm。其中绝缘部分700mm握手部分300mm。

(二)对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的放电,应确保接地线可靠接地。对电容较大的直流试验设备、试品以及直流试验电压超过100kv的设备和试品进行放电时,应先用带放电电阻的接地操作棒放电,再直接短路接地放电,变更冲击电压发生器波头和波尾电阻或直流发生器更换极性前,必须对电容器逐级短路接地放电或启动短路接地装置。

(三)对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在进行高压试验前后的放电时间一般不短于5min,对大容量的直流试验设备和试品,放电时间应在5min以上,放电后将接地操作棒挂在高压端接地线上保持接地状态。

第三十三条试验间断时应断开试验电源,电源回路应有明显开断点并在刀闸负荷侧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恢复试验时应重新检查试验接线和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试验结束后应拆除自装的临时短路接地线,清理现场。

第三十五条在停电设备上进行改接线及设备维修等工作时,应在断开的电源开关的负荷侧装设接地线,并在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或低压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必要时应加锁。试验人员必须在确认设备已停电,电源开关负荷侧已装接地线,验明设备无电压并可靠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三十六条试验人员离开试验室前应切断有关电源,对于必须继续使用的电源应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相应的标示。

第三十七条试验室(场)内为高压试验设备配套的机械、架构、电气、油槽、起重等设备均应制定维护管理制度,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

第三十八条起重和运输。

(一)起重设备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并上岗的人员使用,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二)起吊搬运大型或精密试验设备(试品)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吊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运时只能由1人指挥。

(三)每年至少进行1次技术检查,应检查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检查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传动装置和固定物的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四)吊工作开始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是否良好,起重机械的载荷、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五)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或支持物)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如发现绳扣不良或重物有倾倒危险,应立即停止起吊。

(六)工作人员不得随起吊物升降,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员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在登高作业和起重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第三十九条高处作业。

(一)凡在离地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的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二)高压试验室内的高空作业车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人操作,在试验加压期间不得开动高空作业车。

(三)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栏杆、梯子、安全带是否牢固可靠、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工具材料不准抛扔传递,必须用绳索吊送。

(四)使用梯子时,梯子应安置稳固,人字梯须具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五)在消防方面,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救火。

(六)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夹有金属丝的皮卷尺或线尺进行测量工作。

(七)对有剧毒易燃易爆的试验用药品和试剂,应根据有关规定储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试验,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

(八)试验室的安全工器具和起重机械设备应按规定作预防性试验。

试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围栏网维护试验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试验室良好环境条件。

第二条 安全规定

(一) 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二) 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

(三) 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和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

(四) 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五) 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六) 从事高压试验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七) 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八) 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第三条 高压试验室(场)应保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欧,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构架,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第四条 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6年应至少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点的`连通状态。

第五条 精密、贵重仪器、标准物质、仪表库应长期保持干燥状态,并有专人维护干燥设备的使用,保持干燥设备长期运行。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 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备完备。通往试验区域的门与试验电源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定期检查试验场的电源开关紧急按钮,确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第七条 试验室(场)内功能分区标示清晰。通道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第八条 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拦、标示牌、安全信号灯、警铃。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

第九条 根据试验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更新,确保器具发挥作用。

第十条 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做好缺陷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

第十一条 高压试验室建立各项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图档、使用说明),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应做好登记记录,仪器借用应履行完整手续。

第十二条 电气计量装置应具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电气计量装置、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检定,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 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做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四条 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试验室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双锁保险,双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杜绝事故发生。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应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设施及化学实验防护和急救器材。

4、实验室应安装防盗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仪器、药品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直接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小学领导应经常督促检查。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要干净、整洁,符合各种试验时的条件要求。

2、试样检测完毕后,应把试验场场所清理干净、仪器清洁后放回原来的位置。

3、进行有毒、易燃、易爆危险检测工作时,应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废弃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处理,符合环境要求堆放到指定的'地点。

5、有毒、易燃、易爆废料应妥善处理,以避免破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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