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组织生活会制度范文(20篇)

时间:2023-11-26 13:42:09 作者:翰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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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组织生活会制度范文

一、组织生活会本着“团结、严肃、诚信、务实”的原则。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领导干部班子自身建设、坚持群众路线等。

二、各支部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内容可采取讨论、辩论、观看影片、外出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开展。

三、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或由支部书记委托其他支委),全体党员需准时参加。根据需要可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四、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通报制度,对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五、组织生活内容应做好详细纪录,定期作好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六、组织生活会反映的问题,主要由本支部解决,并广泛征询和听取党内其他同志的意见,得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七、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八、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九、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十、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十一、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二、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十三、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十四、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十五、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沧州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根据《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x市委组通[20xx]27号文的要求,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我支部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深入地开展了20xx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为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我支部对今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在总结几年来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方法、步骤、时间和要求,及时部署评议工作。

1.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按照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1月2日支部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题动员、部署。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明确了评议原则、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并要求全体党员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廉洁自律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要求全体党员确保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为按时按质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通过宣传动员工作,统一了广大党员的思想。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是党员自觉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检查、剖析自己,进一步增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党性修养、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2.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在搞好宣传动员的同时,支部根据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廉洁自律教育月活动结合开展的特点,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学习胡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重点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由党支部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党员自学十七大通过的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样既突出了重点,又克服了工作和学习的矛盾,保证了学习教育面,个人自学安排灵活,讨论与谈体会相结合,切实使学习教育活动做到每个党员都能受到教育,每个党员都有自身的体会。

3.认真对照检查,写好个人总结。

在个人总结中,广大党员根据此次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查找差距,提高认识,深入剖析自己,实事求是地查找分析自己在党性、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党员个人总结的同时,党支部认真抓好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切实保证了本次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总结的质量。

二、严格程序,高质量开展评议工作。

在评议中党支部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定的程序,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党员着重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开展评议;广大党员从增强共产党员的党性锻炼和修养,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方面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加强建设,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从评议的情况来看,全体党员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方面反映出了以下几个特点:

1.多数党员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能用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来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不计个人得失,克己奉公、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加班加点地工作,广大党员讲政治,有大局意识,能做到局部服从大局,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发挥了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党员领导干部能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在工作中树立起了浩然正气。

3.评议中,大家都能自我剖析,不怕亮丑,坚持原则客观评价,勇于开展自我批评。

三、扎实推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抓好评议前的学习,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征求了广大工作人员对党员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党员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再次修改了个人总结,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评议中党员本着对同事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了实效,主要表现在:

1、沟通了思想,增进了相互团结。由于党支部重视,严格把关,支部委员积极带头参加评议,全体党员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对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整个评议过程,大家都能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消除了隔阂,化解了矛盾,相互间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既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既保持严肃认真,又不剑拔弩张,既有正面的思想交锋,又注意不伤和气。民主评议中气氛和谐、健康向上,评出了团结,评出了干劲,评出了新的精神面貌。参加评议后,广大党员感受、收获很深,大家认为,不是在党内是很难听到党员、群众对自己的真实评价。民主评议党员是我们对照党组织要求,认真“找差”,反思自己,从而提高自身党性修养的过程。

2、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通过民主评议,使广大党员经历了一次党内严格政治生活的锻炼,受到了一次理想信念和党的优良传统的深刻教育,进一步增强了自觉执行制度的意识,提高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的意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找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明了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3、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改进工作作风。党支部以民主评议党员为平台,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交流、沟通和理解,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善;党员先锋模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广大党员把在分析评议中激发出的政治热情,落实到做好各自本职工作上,落实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行动中,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档为doc格式。

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情况

根据新区教育党工委、第一教育署党委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拟于6月13日召开,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目标。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为重点,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一)时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3:00。

(二)地点:学校五楼多媒体教室。

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全体行政人员,条线干部。

1、制定方案。按照新区教育党工委、第一教育署党委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

2、广泛征求意见。领导干部要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普遍开展谈心活动,继续广泛听取意见,聚焦“四风”,查找突出问题。

3、撰写发言提纲。会前,每位党员都要以焦裕禄精神为镜,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检查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和作风形象等方面的不足,找准“四风”方面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写好发言提纲。

(一)全体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民主评议党员。

(三)总结讲话。

五、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1、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党内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全体党员要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找准“四风”问题,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自觉践行群众路线。

2、校长书记率先垂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统筹谋划,主持研究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带头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诚恳地接受批评、改正缺点。带头对党员干部提出批评意见,要直言不讳,督促改进,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

3、在批评与自我批评后,随即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环节。与会党员根据党员个人自我剖析、现实表现,结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推选学校优秀党员。

中共上海市南汇实验学校支部委员会。

文档为doc格式。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班组建设,加强班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提高班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民主生活会是班组成员之间互相批评与自我批评,促使相互提高与自我提高的一种有效手段,是每个班组必须长期坚持的。

2、班组民主生活会是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班组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员工直接参加。班组职工政治权利平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权利,有参加在企业组织的一切政治活动的权利,有受各种规章制度的保护并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利和义务。

3、班组民主生活会由工会小组长主持,工会小组长须由工会小组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4、班组民主生活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每次会议要保证全体成员参加。

5、班组民主生活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本班组职工同意才能生效,经班组民主生活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重新讨论不得修改。

6、班组民主生活会决定的事项,与班组长意见不一致时,应相互协商解决,意见仍不统一时可报请机运队党政工领导解决。

7、班组民主生活会的每次会议要组织专人做好记录,原始记录要做到完整、准确,并妥善保管。

协会组织生活会制度

今天召开这次民主生活会,是一次认真践行“十七大”精神的会议,也是一次自我检验和锤炼的活动。按照要求,我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查找问题,深刻剖析,认真思考,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近半年来各方面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以剖析:

一、学习工作思想方面的情况。

1、抓学习,提高综合能力。

在工作中,我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精神,在大事大非问题上,能够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做好工作,还必须注重业务和其它方面的学习,尤其是面对知识经济的时代,学习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所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自己实际,坚持读一些科技、文学、艺术、历史等方面的书籍,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2、抓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在分管的师训科研工作中,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热情和工作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不误事。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增强责任感,尤其是面对“新课程改革”的新形势,自己不断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的不透,掌握的不够好,不是力求全面发展,有时只注重当时用的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对当前教育改革的新形式、新事物掌握的不够,懂的较少,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感到知识贫乏,尤其是深入学生家中,对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缺乏充足的了解。

三是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严格,有时会违背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我的惰性也随之增长,只安于做好学校交代的任务和自己份内的工作,不注重思考工作中的问题,工作一忙,有时会出现急躁情绪。

四是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的不紧。

五是工作还不够扎实。有时,对学校、领导安排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急躁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并联系实际努力改造世界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勤学习、勤动脑、勤动手,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拓展知识面,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提高标准严于律己。

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克服工作中急躁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把教师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少说空话,多办实事,树立教师工作中良好的党员形象。

3、转变作风,积极工作。

要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要深入教学、深入师生开展工作,多学习教育专著和教育理论,多了解师生,考虑问题三思而后行。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兢兢业业,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这一周能办的事不拖到下一周,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4、把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为实现自我价值不断努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精钻业务上狠下功夫,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以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做一名让学生、社会、家长满意的教师。

我校近阶段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使我全面准确地理解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在思想上真正搞清了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对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摆剖析,深挖思想根源,还存在一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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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组织生活会制度范文

按照党内规定,一般于每年年底前,召开支委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体党员要对支委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环节有:

1.对照检查。支委会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支委会要梳理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支部委员要形成书面发言提纲。

2.征求意见。通过个别访谈、集体座谈、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委会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支部委员个人存在的问题,支委会应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

3.谈心交心。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

4.开展批评。支委会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书记要树标杆,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5.组织评议。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首先由支部书记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然后组织党员对支委会及其成员进行评议。

6.认真整改。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用实际行动取得党员、群众的信任。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会主要是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自身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社区(村)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实际需要,可适当确定列席人员。

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召开的,要及时向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说明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开。

(1)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党组织负责人应确定开会时间和主要议题,再把会议时间和议题通知参加会议的每个成员并要求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对因公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要交书面发言材料。

(2)参加会议的成员应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围绕会议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各自的缺点和不足,分清是非,提高认识,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3)要针对生活会上检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在适当的范围内向社区(村)干部和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要每年检查、调阅一次社区(村)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对社区(村)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予以通报。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支部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院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本党支部时,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一到三个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会议精神,交流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议通知提前一到二天发出,使党员早作安排,保证会议的出席率和质量。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

第五条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邀请总支委员或者总支派人参加,也可以邀请其它支部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对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支委会委员,支部书记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七条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评议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院党委的决议,遵守校规校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同学群众,关心同学疾苦,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自觉维护班集体的利益。

第九条民主评议要评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表彰;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条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总支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院党委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街道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白银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员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

第三条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人数多于20人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流动党员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也可通过网络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

第四条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可结合年中或年末总结一并进行,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可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之后进行。

第五条党员组织生活会参加范围为党支部(党小组)所属全体党员。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街道组织生活会制度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学习方式,为基层留出空间。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党工作大局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两手抓,防止“两张皮”。要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黄冈市委要求,把“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抓紧抓好。

市委常委要带头学、经常学、做示范、作表率,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以上率下,推动学习教育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拓展。通过学习,更好地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主体责任,带动全市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为加快推进“现代港城、创新强市、城乡一体、生态武穴”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党章》是党的基本法、总规矩,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自觉学党章、守党章、践党章、护党章,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增强看齐意识,坚决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党规是对党员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和指引。加强党性教育,要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新修订的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守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越雷池一步,不碰红线一下,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修身律己、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上来。

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有力思想武器。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原文,全面掌握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党员、干部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必须强化理论武装,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以之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五、全市党员、干部要加强主观世界改造,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底线,做到见贤思齐,学习先进,深学细照笃行,不断深刻反思,净化心灵,提升境界;不断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切实增强实干意识,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

六、全市上下要迅速行动,掀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热潮,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盯黄冈率先、全省领先、全国创先的工作标准,大力弘扬勇于担当的作风,大力倡导为勇于担当者而担当的精神,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加快武穴改革发展为己任,事不避难、勇于担当,积极投身到“现代港城、创新强市、城乡一体、生态武穴”建设事业中来,奋力当好新常态下的排头兵,不断开创武穴改革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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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民主管理是班组成员直接参与班组安全管理和内部考核的一种重要形式,能有效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条班组民主管理会议每月二十五日召开一次。

第三条班组民主管理会议由每班副队长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第四条班组民主管理会的主要内容:

(一)听取和讨论班组长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分析班组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制约班组发展的症结所在,就月度内工作计划,治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讨论,并制定完成治安保卫计划的保障措施。

(二)检查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就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利于促进班组管理,安全有序。

(三)结合班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当前工作,讨论本班组各项规章制度。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适合本班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及规定。

(四)讨论职工思想动态问题和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可就职工劳动休息权利,工作分配问题展开广泛讨论。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过激行为,会议主持人有维持会议秩序,及时反映问题的义务,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与科领导沟通,或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五)对职工出现的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纪律现象,及各种违法行为,可向本科领导提出对职工的奖惩意见,民主推荐先进个人,提出对违纪职工的处理建议。

(六)根据公司和本科相关规定,为体现民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民主推选班组长和人员调整。

(七)班组管理要坚持文明管理,反对野蛮粗暴式的管理方式。

(八)班组管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第五条班组民主管理会议记录由班组长整理。

第六条班组工作是班组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直接影响班组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一个重要因素。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班组内部要成立民主监督人员,民主监督人员有权利向科领导汇报监督工作情况。

第七条评先选优推荐;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其他需向职工说明的问题,管理不透明有不到之处,职工可及时向科里反映。

第八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要做到全面、及时、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第九条班组长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发现有隐瞒不报者,且造成事态扩大者,将给予撤销副队长、班组长资格和处罚。

第十条副队长、班组长要不定期听取班组成员的意见,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和改进,建立与班组成员沟通制度,提高班组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街道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二十五条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交心谈心,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为其他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第二十六条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党员之间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二十七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请假。请假者超过五分之一的,不得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必须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并委托他人在会上宣读。

第二十八条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六不开”,即:征求意见不深入的不开,谈心谈话不广泛的不开,发言提纲达不到要求的不开,参加会议的党员达不到规定人数的不开,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不到会的不开,上级党组织未派人参加的不开。

街道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定期的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期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遍党员身份,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党支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

1、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2、需要民主表决的事项,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与普通党员一样发表意见。

3、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

4、必须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党支部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

第六条、党委办公室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第七条、本制度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

人与人之间通过沟通交流,才能相互了解相互帮助。在党内也是一样,上级与下级,同事之间也要通过谈心谈话才能够彼此了解,团结协作,完成任务。谈心谈话是党内进行思想和感情交流最直接、最常用、最有效的方式,对于增进相互感情、及时化解矛盾、密切内部关系,具有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早在延安时期,毛主席就称谈心谈话为最细致入微的宣传鼓动形式。总书记指出:“对干部经常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指出缺点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这是个好传统,要注意保持和发扬。”只有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好了,党员干部精神上才有依靠,生活上才有温暖,工作上有奔头。所以,坚持好谈心谈话制度,尤为重要。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但是,这里要注意,党员组织生活会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八月份,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委的同意。

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一)为增强组织生活会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三)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五)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民组织生活会制度

三、村务监督制度。

四、学习制度。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六、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七、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八、村班子联席会议流程。

九、村党群联席会议流程。

十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十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十四、党员教育制度。

十五、村“两委”干部值班制度。

十六、村“两委”干部例会制度。

十七、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十七、村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十八、人民调解、治保工作职责。

“两委”职责。

(一)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村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4、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农村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乡党委的要求,做好本村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为群众搞好服务。

6、搞好。

精神文明建设。

教育村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村委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村民委员会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

2、按照党支部的总体部署,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乡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法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并认真搞好本村的环境卫生整治。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

街道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二十九条上级党组织要从方案制定、主题确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党支部(党小组)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并及时派人参加。要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作为评价党员组织生活会质量的主要标准,做到“八看”:看是否准确讲出了个人存在的问题,讲清表现,认清危害;看对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是否有正确的态度,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答;看是否能从主观上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思想认识是否深刻;看改正方向是否明确,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具有针对性;看与会党员之间是否相互开展了批评;看批评是否触及主要问题,是否从思想深处帮助其寻找根源;看通过开展批评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看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是否进行了检查总结。党员组织生活会达不到要求的,要提出批评,责令改正;差的要责令重新召开,并对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提出批评。

第三十条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是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对其他同志提出批评意见,鼓励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带动和引导与会人员畅所欲言,营造民主和谐的氛围。

第三十一条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各级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考核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鼓励基层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增进与区管领导干部的思想沟通和交心谈心,及时深入了解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关心爱护干部,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区管领导干部。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评价干部,既不因成绩而姑息错误,也不因错误而否定成绩,切实做到对人和对事相统一。

2.以诚相待原则。坚持开诚布公、坦诚交流,注意倾听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

3.激励关爱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关心干部,既帮助干部解决思想顾虑和实际困难,又对干部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4.注重实效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根据不同的.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和方法,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5.经常及时原则。坚持经常性的定期谈话和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相结合,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引导干部,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类型及内容。

1.日常沟通谈话。结合日常工作需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情况,以及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耐心倾听干部的心声和利益诉求。

2.职务调整谈话。在干部提拔重用、交流任职、退出领导岗位或退休等职务调整时进行谈心谈话,宣讲有关人事政策和纪律要求,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并注意听取干部对职务调整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3.考核反馈谈话。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察、换届考察等工作,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向干部反馈考核考察情况、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帮助分析原因,端正思想认识,明确努力方向。

4.提醒帮助谈话。干部在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干部在承担重要工作、外派挂职、工作生活中遇到重大挫折时,及时给予关心关爱,并帮助其疏导思想,理顺情绪,振奋精神。

5.诫勉谈话。在年度考核、信访或其他渠道发现存在一定问题;在领导班子中闹不团结;重要工作推动落实不力;分管和负责的工作在考核中排名末位或靠后;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

6.其他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专题谈心谈话。

四、主要方式。

1.集中谈与平时谈相结合。考核反馈谈话、职务调整谈话,结合考察考核和干部调整工作,相对集中进行。日常沟通谈话、提醒帮助谈话等,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平时进行。

2.主动约谈与接受约谈相结合。建立以区领导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相关领导主动约谈有关干部和接受有关干部约谈为主要内容的“双向约谈”工作机制。

3.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一般采用个别谈话的形式,但涉及到较多干部调整、需要针对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要求等情况时,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

五、主体及分工。

1.区委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与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区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与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区政府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其他区四套班子领导根据各自工作分工,每年负责与分管和联系区级机关单位、联系乡镇街道的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以上。

2.区纪委领导每年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区级有关单位纪委书记,以及第一、第二、第三纪工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以上,平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组织日常沟通谈话、提醒帮助谈话、诫勉谈话等其他谈心谈话。

3.区委组织部领导每年与区级机关各单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开展正常性的谈心谈话,其中与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以上。

4.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与本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1次。

上述谈心谈话,可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交叉进行。

六、成果运用。

1.要把谈心谈话成果与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使民主生活会能针对性解决一些思想认识、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和工作协调上的问题。

2.谈心谈话成果作为干部调整、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3.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

4.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努力协调帮助解决。

5.对谈心谈话中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情节较严重的,提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意见。

七、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谈心谈话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各谈心谈话主体对谈话中了解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区委组织部要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及时汇总谈心谈话情况,分析干部队伍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

2.增强工作实效。谈心谈话双方应提前做好准备,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谈心谈话质量。谈心谈话时既要谈工作更要谈思想,既要谈成绩更要谈不足,不回避矛盾,不谈空话、套话。主谈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原则,带头讲真话,杜绝一团和气、不敢批评的现象。谈心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思想,虚心诚恳地接受批评、反思不足。

3.严肃工作纪律。谈心谈话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信访举报问题、干部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对失密、泄密以及搞打击报复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形式,也是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支部书记要深入调查,确立会议的主题,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达到新的团结。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严于解剖,达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的目的。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情况;

2、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情况;

3、学习政治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改造的情况;

4、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5、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四、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会议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情况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公司党委汇报。

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半年一次党课。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1、会前,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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