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演练工作总结(优质18篇)

时间:2023-11-27 17:16:55 作者:JQ文豪

月工作总结是在每个月结束时对过去一个月的工作表现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一种重要工作。通过月工作总结,可以及时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优缺点,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月工作总结,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防控要求

近日,我省各地建筑工地将陆续迎来开工复工,为了保证建筑工地现场人员的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和输出。

做好开复工前准备工作,科学制定工人返程计划,实施机动错峰返程,严格开复工管理,并严格履行疫情筛查和疫情防控方案报备,未经审批的项目严禁擅自开复工。

各建筑工地要成立疫情防控小组,严格落实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和相关管理措施,对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从业人员返青后登记工作和外省来青务工人员隔离工作,建立防控体系。同时,要求各开复工施工现场的施工企业于每日16时前将工地疫情防控情况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各施工现场要加强应急准备,加强施工现场卫生健康管理,制定工地应急预案,细化防控分工和要求,备齐备足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设备等,严格做好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积极开展卫生健康防控教育。

此外,对未按通知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项目,要立即责令停工,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责任,并按《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信用惩戒。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0〕22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号)文件(以下简称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间加强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方案。

1.成立松江区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宁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胡民担任,区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卫生健康委及各街镇(开发区)负责人为组员。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其中,各街镇(开发区)应做好建筑工地属地化管理及100万元以下工程的复工管理。

2.建设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承担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

1.各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即时起开展建设工程复工计划排摸,及时动态掌握工地的复工准备、人员到位及管理情况,对辖区内每个建筑工地的人员数量、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每个工地发放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的告知书,督促建筑工地减少务工人员流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重点、措施以及人员物资配备。

2.自2月10日起,各建设项目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务工人员返沪计划,每日向属地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建设工地人员管控、现场措施、防疫物质准备、教育交底、应急处置等除满足3号文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均应登入实名制系统,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进场人员登记汇总表。

2.确保进场人员信息畅通,对于来自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镇(开发区)报告健康情况,报告期为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状,按相关规定检测、隔离。

3.工地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应设立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有条件的设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观察场所。厕所应有化粪池,定期投药消毒。

4.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食堂人员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及时洗手。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工地未设食堂的,不允许人员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统一采购食品,并保证食品安全。

5.申请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资保障、现场检测、日常消毒、应急处置等内容。

6.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清洁消毒的,不得复工。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建设单位代章)对照《建设工地复工检查表》复查合格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加盖公章的复工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复工申请后,对申请项目严格开展核查工作,并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批准后,签署核准意见,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复工核查方式采取现场、书面材料、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复工申请。重点核查3号文件关于复工条件的落实情况,具体参照《疫情防控复工检查重点》执行。

3.除疫情防控必须外,本区建设工地不得早于2月10日前复工。2月9日以后,对于本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确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诺满足复工条件的基础上,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经疾控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正常复工。具体参照《重点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复工申请表》。此类项目复工核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

1.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核查工地复工条件,不满足要求,一律不得复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发现不报、谎报、漏报、瞒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做好施工人员的心理安抚,解疑释惑,消除恐惧心理,保持健康心态,切实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等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建筑工地要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四、严格加强防控知识教育。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或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严格落实防护保障物资。各工地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严格实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确需开工或复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复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严格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区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地设置的隔离区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严格做好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居住。

九、严格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对建筑工地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十、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零报送”机制,每天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加强工地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地有关情况,出现疫情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区住建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工地工作职责,督促建筑工地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人员分工,对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建筑工地进出口设体温检测点,所有人员进出工地必须查看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无异样后方可进入,配备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划定疫情隔离观察区,明确工地环境卫生消毒和清理整治工作技术要求和频次,发现疫情时的处置措施及情况报送要求等。

二是靠前指挥。局领导带队深入工地一线,对存在工人返岗的工地开展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传达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连日来,质安站共派出人员50余人次,检查工地30余个。

三是开展联防联控。加强对返岗工地人员的管理,每日做好返攀人员信息登记、上报,全面掌握工地人员情况和工人健康状况。

四是大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疫苗接种。通过广播、小喇叭、led屏、微信群等方式在各建筑工地广泛播放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等音频、字幕,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疫意识。同时把疫苗接种作为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全面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无禁忌症人员“应接尽接”,构筑好建筑工地全员防疫的安全屏障。

为了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指南要求,用工企业复工前制定详细的用工计划,包括返工时间、工程量、用工人数、来源地等内容。不得私招乱雇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不得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用工企业制定详细的运送计划,包括出发地人员、数量花名册、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做好劳务人员运输途中的防疫和工作保障,鼓励用工企业采取专车或包车的方式点对点运送路途较远的劳务人员。

建设单位等需成立工程项目联防联控防疫机构,配备防疫人员和物资,设置单独隔离观察点,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疫情排查,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实名制考勤、登记,设立体温检测点。工地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现象。

除此之外,指南要求,实行公共区域分级管控,对建筑工地的工地宿舍、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等,用网格化方式按红、橙、绿三区进行划分对等管理。

一、加强复工人员健康管理,所有外地来(返)淮人员,必须提前通过“i淮安”“淮上通”进行报备。省外来(返)淮人员,应积极主动落实报备,并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原则上不得使用疫区来淮或者14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如发现以上情况人员,需提前或抵淮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配合做好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外地来淮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各项目单位按照“一人一档”职工建档筛查工作,对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核酸检测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从何处返淮、返淮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乘坐时间、交通工具的班次号等详细信息登记造册,以便追溯核查。

二、防疫知识宣传到位,企业须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方式开展宣传培训。

三、施工单位防控物资需准备到位,应配备口罩、消毒液、酒精、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四、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防护,场地进行封闭管理,复工前对场地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工地出入口检查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

五、施工、监理、建设、住建部门加强以上内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人员14天旅居史或者疫区来淮人员,如有发现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各建筑工地应建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为组员的防疫管理小组,明确各岗位防疫职责,建立防疫管理体系。

关键岗位防疫职责包括:登记、测温、消毒、物资储备、应急处置、对外联络等内容,每项内容均应由专人负责。

1、防疫管理小组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本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更新、完善工地疫情防控方案,并根据方案和文件要求对进场从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各专业、劳务单位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2、各工地应积极与属地区域(街道)建立密切沟通和联系,按要求及时反馈工地人员信息。

1、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来源于全国各地,各防疫管理小组应及时开展排查,梳理人员的组成,建立防疫登记台帐。对于未按规定防疫登记的人员,暂缓进场作业,并安排观察区留观,待确认安全再进场。

2、对于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社区报告,并及时配合做好管控措施。建筑工地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特别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最大程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和交叉感染风险。

1、各工地应配合属地管理部门落实封闭管理,减少人员进出流动,所有从业人员建立实名制名帐,并按规定实施测温和登记,一人一档。

2、严格要求工地人员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工地作业区域、生活区域等公共部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建立消杀台账,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并在相应部位公示消毒情况。

防疫管理小组应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现场每名从业人员日常需求。

3、各工地要加强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积极引导其尽快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4、工地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将当日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工程监管科监督人员。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居委报告,并按规定隔离和防范,坚决杜绝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杜绝麻痹大意,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筑牢建筑施工领域不发生疫情的防线。

为做好本区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工作,按照闵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现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要坚决执行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区建筑工地2月9日24时前严禁复工或新开工,相关务工人员不得提前返回工地。来自或近期去过重点地区的人员,自觉做好在原籍地的相关隔离工作,将返沪时间控制在2月23日后,具体返沪时间根据后续通知确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握开工条件,坚决做到防疫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落实建设工程责任,合理调整工期,科学安排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安全。要向下传导压力,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到施工现场每一名作业人员都要对安全生产作出承诺。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职责,坚决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冒险蛮干的现象发生。

节后复工前,各在建工程要按照组织计划,配强管理班子,配齐管理人员,充分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经费,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和大型机械设备的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防疫工作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经过自查、复查,认为工程已经符合复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市住建委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区建管委批准后方可复工。20xx年2月9日24时后,工地防疫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区建管所批准后,可以进场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各工地在获得区建管委复工批准之前,其他务工人员不准进场。

区内混凝土搅拌站、废弃混凝土处置点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监管的小额工程,疫情防控和现场管理要求参照实施。

为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省应对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措施如下:

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和安全生产体系。小组由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县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补充小组成员名单。并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依法落实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安全例会、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各级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业主单位共享。并加强对施工点位和项目部附近的巡查巡视。

1、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

2、其他非重点地区来沪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送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4.着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新招务工人员及转岗人员的上岗前安全培训和班前教育,加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1人。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准备编织袋、洋铲、雨鞋、钢钎、线手套等安全应急抢险物资。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一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边坡、临河作业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及时掌握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操作情况。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二是排查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施工工地。全面完善以实施单位为主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负责每天中午十点前向业主单位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如有异常业主单位应在知晓事情后2小时内报县委县政府。

各参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2、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3、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嵊党政办发〔20xx〕169号)文件要求,我镇及早部署,全面推进本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冬防”历经元旦、春节及“两会”,属高度敏感时段,确保辖区安全关系到嵊山的安定稳定,我镇高度重视,成立由镇长任组长,人武部长任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为组员的嵊山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本次防控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要求各社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本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本次行动,我镇共组织6次消防安全集中检查。累计检查液化气经营点4家(现在4家已合并为1家),发现存在经营点燃气瓶摆放过多等安全隐患2条,已整改完毕;累计检查宾馆(渔家民宿)5家,发现存在灭火器失效、管理人员使用灭火器不熟练、房间开关镶嵌在非防火材料上等安全隐患等6条,已整改完成3条,还有3条责令其限期整改;累计检查幼儿园1所,暂未发现安全隐患;累计检查家具店1家,发现存在消防设施旁有杂物堆放等安全隐患1条,已整改完毕;累计检查建筑工地4处,发现存在工人未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隐患4条,已整改完毕;累计检查ktv2家,发现存在灭火器失效且数量不足、应急灯损坏、逃生出门有杂物、电线有乱接乱拉现象等安全隐患5条,已整改完成3条,还有2条责令其限期整改。

累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5家次,发现存在烟花爆竹过期、超专区摆放、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等安全隐患8条,已整改完毕;累计检查网吧1家,发现存在灭火器失效、管理人员使用灭火器不熟练等安全隐患等2条,已整改完毕;累计检查商场、超市2家,发现存在消防逃生通道拥堵、货物仓库未配备灭火器等隐患2条,均已整改完毕;累计检查水产企业4家,暂未发现安全隐患;同时在我镇本岛6个林区进行巡查,暂未发现违规用火现象。

1、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广播、农民信箱、网格平台等方式,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提高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消防意识,努力营造追查隐患抓整治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我镇即将进入旅游旺季,必须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针对森林防火、宾馆(渔家民宿)、景区景点、饭店等重点消防安全领域再次进行集中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对于已排查出来的隐患实行专人动态跟踪,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演练工作总结

疫情尚未结束,为确保施工生产稳步恢复,xxx项目部主动出击,与业主、监理单位及时沟通,采取一系列防控措施,严格做好“防输入、防扩散、防感染”工作,确保施工一线疫情处于受控状态。

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施工现场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湖北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1.成立项目部防疫小组。

项目部于20xx年2月25日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由各管理人员组成的疫情防控小组,编制项目部疫情防控方案。疫情小组通过工作群内会议形式,全面统筹部署了留守人员在春节期间、节后返岗准备复工期间的各项防疫工作。

2.加大宣传工作。

项目部通过内部网络平台向项目干部员工推送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相关政策、防控电子手册、防控知识及预防措施,正面引导项目部未上班的人员安心宅在家中,不串门、不聚众扎堆,不信谣、不传谣;已到岗人员分发口罩、84消毒液、手套等防控物资。同时,项目部还备足了酒精、体温表、肥皂以及一些常备抗病毒药品。项目建立了全面的疫情应急预案,并对每一位员工进行宣贯,同时要求所有员工出门必须戴口罩,进场必须测量体温,并安排清洁人员每天对项目部消毒至少2次,防止病毒的扩散。

3.建立返岗筛查和隔离制度。

项目对在疫情发生地停留过、与疫情发生地人员有亲密接触的`员工,一律不得上岗。其他员工,先进行报备,并隔离观察7天,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上岗。同时要求各分包队伍,做好人员流动动态记录。

4.细统计,勤提醒。

项目部配备2名防控监督人员及时了解员工本人及家人的健康情况,并通过项目内部工作群和微信网络平台进行每天健康情况汇报,提醒项目部全体员工增强病毒防范意识,做到防范于未然。

5.满足防疫物资储备。

当前防疫物资紧缺,项目部通过多方渠道购买了充足的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一次性手套等防疫用品,为打赢防疫攻坚战做好了充分地物资准备。

6.加强项目部饮食安全。

项目做好食堂食品储备工作,餐品制作以清淡为主,严禁使用禽类食材;要求工作人员做餐前必须自我消毒,并每天对食堂进行消毒二次;就餐按“分开领取,统一处理”的原则,工作人员使用一次性饭盒装餐,由员工有间距地去食堂窗口领取,带回各自宿舍区进行就餐。

7.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营造健康的施工环境。

防疫期间,每天定时、定点的消杀工作已成为常态化制度,同时还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防止二次污染;严格执行分餐、送餐制,封闭食堂用餐场所,已解除隔离人员错锋领餐,未接触隔离人员由专人送餐至宿舍;在过渡期间积极利用网络办公,防止办公室内人员过多,每个部门负责人在办公室内办公,其余人员暂时在宿舍办公;食堂安全也是重中之重,项目部安排专人专车采购,减少后厨人员与外接触机会。

8.实行日报表。

完成相关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当地政府、业主、监理单位的配合工作,若发现疫情第一时间上报。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丁集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工作。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镇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身心健康危害,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可能突发的新冠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镇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迅速,切实做好新冠疫情蔓延防控工作。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疫情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冠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冠疫情风险评估,对新冠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正面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冠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教育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人:王文志。

成员: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辖区内新冠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冠疫情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境外及高、中风险旅居史返乡者,密切接触者标本的采集,负责新冠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人:王文志。

成员: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镇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再由防控办向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人:宗启焰。

成员:

负责对新冠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协助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核酸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宣传教育组。

负责人:黄敏。

成员: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冠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新媒体、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冠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协助区卫生健康委、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防护设备、消杀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镇长汇报和财政部门申请。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居)、镇直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特殊期间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居)、镇直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紧急处置。

(三)做好业务培训。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自我防护能力和对病例的识别能力提高村医新冠疫情的敏感性,杜绝收治发热病人,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以xx市工地企业复工要求为指导,严格按照要求规定办理复工审批手续,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全体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正确疏导,说服教育。注重教育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广泛宣传有关政策,释疑解惑,教育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做好全面排查。

项目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地的每个员工进行全面排查,每名员工要建立健康卡。对两周内有湖北等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在蓉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返xx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起,居家隔离或在工地开辟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且无异常后,方可返岗。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在蓉员工,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联系疾控机构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员工所在单位应对上述人员建立名册,作专档管理。

(二)做好复工准备。

施工项目要制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出入实名登记、体温监测等工作措施,明确疫情防控任务并分解到具体责任人。

2.做好施工现场防疫处置。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配备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药品等防疫物资,设置专用隔离室。做好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定期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工地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3.摸清人员详细情况。

各项目要排查开工储备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4.确保防疫物资到位。

各项目要保障防疫物品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5.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打围封闭,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施工总承包企业牵头落实实名制管理,在市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劳务分包企业信息,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住址等真实信息。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为了保证复工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xxx任组长,xxxxxxxx任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机构,分别为:综合工作组、应急救援组、宣传报告组、后勤保障组、生产指导组,具体负责疫情传播期间的防控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工作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对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的信息报送;负责落实工地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负责做好工地疫情信息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每日统计信息并报送。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级政府。

(二)应急救援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职责: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救治知识培训手册和工作指南;联络地方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保单位,掌握就近救治医院信息,提前做好救治、转诊和社保等工作;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对呼吸道传染病等事件信息进行汇总、上报、通报。

(三)宣传报告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向职工群众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知识,疫情的特征和后果。以及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利用媒体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组织检查职工全天口罩佩戴情况,并对违反规定的职工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在洗手间放置洗手液、消毒液,要求工地人员进工地时进行洗手、消毒。负责员工就餐的安排管理,所有员工采用分批次就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就餐座位采取两人一桌(保持1米以上距离,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單就餐),职工11:30就餐,所有管理层12:00就餐。所有人员就餐前就餐后进行洗手(由专人负责)(五)生产指导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各项目施工生产的协调指导,加强对工程项目部疫情的监控和信息汇总。负责各项目人员的安排、调动,在有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项目能顺利按时完工。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工地。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领导组报告,同时上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10、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11、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12、人员密集场所,工人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13、发现工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及时去县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项目方应立即按照县住建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的,项目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项目经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当工地出现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第xx个“119”消防日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计划,学校积极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具体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时安排部署本次工作,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并明确了活动的时间、内容、目标、要求等,做到了全面布置,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1)11月11日上午,利用周一升旗仪式时间,进行了“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由安全保卫干部向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及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各班班主任11月11日下午班会课,上一节有关消防安全的主题班会教育课,向全体学生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与常识,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及在火灾的情况下如何逃生的方法。动员学生回家查找有关消防知识的材料。

(3)在校园电子屏展示了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消防自查。通过宣传,全校在各部门的协作下,对校园、办公室、教室、宿舍进行了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解决。并以“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和岗位消防职责。完善了消防教育、消防设施等消防管理制度的落实,使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保证,促进了学校消防安全向规范化迈进。通过本次“119”消防宣传日教育活动,使我校更加重视了消防安全工作,广大师生防火意识得到了增强,防火观念得到了改变,做到了会预防、会排查、会报警、会逃生,提高了校园抗御火灾的能力,有效遏制了校园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创建平安学校,构建和谐校园,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针对建筑工地用工涉及外来人口地域广、人员密度高、流动性快等特点,做好我市建筑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建筑业企业员工及广大务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山西省委、省政府已于20xx年1月25日18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住建系统工作职责,协调各单位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住建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设备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适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

为做好我市建筑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忻州市建筑工地防控应急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及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张寿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严格把握开(复)工条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把全市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必备条件。对本辖区建设工程实施开(复)工严格报批制度。

全市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2、全面开展工作场所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3、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要求其在未收到通知前,暂缓返回我市。

4、实施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动态记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设置体温检测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

6、配备专职卫生员。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专职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

7、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合格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

8、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二)切实明确开(复)工防控措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责令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1、强化进场人员管理。一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施工企业需安排固定场所,按照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进行变通。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实施24小时巡逻制度,确保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对出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对进出人员,要询问和记录具体情况和原因,劝说其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做好个人防护。三是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已登记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以外的`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指定专人进行接待,询问有关情况、检查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情况,进行登记,经允许后进入,并监督其及时离开。

2、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3、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送院诊治。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属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4、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落实专人专班,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及上级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一)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并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二)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将防疫工作的落实作为开(复)工条件审查的重要内容,在日常检查中增加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全面提高建筑工地抗御火灾的能力,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江门、蓬江两级住建局及安监站下发的有关消防安全文件的要求,从20xx年xx月12日起再开展了新一轮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逐一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全面做好这次自查自纠工作,项目部组织全体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彻底领会文件精神,全面提高认识,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

自查中发现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我项目部将按照上级文件及通知指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将施工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施工作业人员,彻底杜绝和防止突发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自查中发现有些施工作业人员对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得不够齐全,项目部准备组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并向他们进行火灾事故中自救逃生教育。现场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标识,争取在突发性火灾事故中将伤亡情况降至最低程度。

自查中发现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全,部分消防器材失效,项目部将根据要求完善消防设施(灭火器和消防水源),防止在突发性火灾事件中贻误救火的最佳时机。

1、仓库内分类储存,库内电路运行正常,无乱接乱拉现象。

2、氧气与乙烷按要求分存放。

3、现场木材堆放场地灭火器配备数量基本充足。

4、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已办理审批手续并有专人监护。

5、楼层内消防器材基本配备充足,消防立杆直径达到100mm。

6、施工现场防火警示牌、警示标识数量不足。

1、办公室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符合标准要求,匹配正常。

2、生活区工人宿舍基本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照明线路基本规范,无私拉乱接现象。活动板房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

3、食堂无防火墙。

总之,通过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了我们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弊端和疏漏,项目部将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警钟长鸣,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一定常抓不懈,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使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得到提高,使每一项消防安全工作都落实到实处,为工程建设施工提供强大的安全保障!

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它列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狠抓工作的落实,现将我局一年来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我局针对局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了黄埔区司法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制”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局与区政府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下属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制,完善了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及时传达区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每季度结合局务会议汇报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各司法所对所管辖区域坚持每月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局每季度及重大节假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并对检查工作做到了细致周密的安排,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每半年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一次,对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进行及时的维护保养。

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我局普法办围绕“五五”普法、“创建文明城市”及区交防委开展的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举办“法律进社区”电影放映活动,深入全区各社区,利用晚上居民休闲散步时机,放映法制宣传片,并现场派发宣传资料3000份,宣传相关的消防法规。

二是开展“法律进企业”巡回展览活动,在区内各大厂企、工地展出并在企业饭堂等地播放法制宣传光碟,宣传相关的`消防法律知识。

三是在全区三十多所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学法创文明”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发动在样学生带试卷回家与父母共同完成的方式,让学生带动父母一起学习相关的消防法律知识。

四是围绕区交防委今年开展的消防安全“清剿火患五大”活动,在区普法办属下的全区范围内的十二个法制宣传栏出版了两期有关消防法制宣传栏,宣传消防法规知识。

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防范火灾事故及在火灾一旦发生后自救逃生的能力。

我局在各楼层和过道上都设置了消火栓,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认真做好局大楼及司法所电器设备的用电管理,做到“人离开,即断电”。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燃气、电器使用安全大检查,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对重点环节进行检查防患未然。全年组织了安全大检查8次,配齐了机关大楼及所有司法所的灭火器材,更新了水龙带及水枪一批,更换了一批走火通道安全出口指示牌。机关大楼配有专人对下班后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电器关闭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每月将巡查情况汇总成表通报办公室,从而在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东莞市2022年元旦春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扎实做好春节假期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保持指挥体系有效运转。各园区、镇(街)住建局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节假日期间认真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做到组织不变、人员在岗、管理运行及时,始终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

(二)落实各方责任。各园区、镇(街)住建局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抓业务就要抓防控”原则,落实部门防控责任,制定春节期间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目责任主体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行业防疫指引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防疫知识,落实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引导参建人员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一)严格参建人员出行要求。密切关注最新公布的全国疫情风险信息及中高风险地区名录,督促参建各方按照“两限制两避免两提倡”原则加强参建人员出行管理。

1.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参建人员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参建人员非必要不跨省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严格限制参建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3.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跨省出行。

4.提倡跨省流动参建人员抵粤后及时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5.提倡各园区、镇(街)住建局,各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带头在莞过节,做好本单位人员离莞审核管理。

6.有发热、健康码“黄码”等情况的参建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

(二)强化参建人员动向排查。各参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参建人员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参建人员错峰返乡和返岗,安全有序流动。并做好春节期间参建人员动向摸底调查。

1.合理安排家乡未发生疫情或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提前错峰返乡过年,并安排专人动态跟踪参建人员返乡情况。参建人员返乡后,如家乡发生疫情或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立即向所属参建企业报告,暂时不返回建设工地所属地区;参建人员所在地区疫情结束或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后,可安排返回工作。

2.提前做好节后来(返)莞参建人员(含来(返)莞探亲家属)的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排查,完整记录返莞时间、车次(航班号、船次)、到达时间及在乡期间健康状况等信息。引导中高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待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回建设工地。对节后来(返)莞参建人员(含来(返)莞探亲家属)开展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急性症状的参建人员,要督促其自我隔离,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排查。节后来(返)粤参建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强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参建人员管理。积极运用用工实名制系统,甄别重点防控人员,持续开展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参建人员全覆盖摸排。对所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的来(返)莞参建人员,督促其在抵莞后12小时之内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严格落实“应隔尽隔、应检尽检”健康管理措施。

(四)强化人员进京管理。加强参建人员的进京管理,原则上不前往北京,如确需进京,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进京后按照首都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执行防控政策。

(一)加强工地现场管控。参建单位加强工地围闭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佩戴口罩、实名扫码(亮码)、行程核查、新进工地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加强重点区域定期消杀,做好宿舍、食堂、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通风消毒工作,坚持人物同防;整治卫生死角,特别是对建设工地公共厕所的大小便池、淋浴间、生活垃圾收集点、餐厨废物暂存点等要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无霉物无积水无异味。

(二)做好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健康管理员职责,对留守项目人员进行登记,并记录活动轨迹;每天查验健康码,并记录好绿、黄、红码情况;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督促厨师、采购、保安等重点人员落实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规模性聚集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以50人为上限,严格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确需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期间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鼓励采用分时段用餐、分散式供餐等用餐模式。在食堂用餐的人员要保持间隔1米以上,取餐时应佩戴口罩,用餐时避免相互交谈。

(四)加强参建人员个人防护。参建单位要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参建人员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时刻注意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参建单位继续加快疫苗接种进度,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60岁及以上参建人员以及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参建人员尽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积极推动参建人员接种加强针,尽快组织工地内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安保等人员接种加强针。加强政策宣传,宣讲加快接种的意义和接种加强针的必要性,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参建人员加强针接种率。

节日期间,工程参建单位要关爱留莞人员,组织开展“送关爱”“送温暖”等活动,及时回应和满足留守人员的合理需求,对节日期间坚守一线施工的作业人员,鼓励在法定务工补偿标准上,适当提高薪资补偿、补助标准。

(一)加强春节期间继续施工项目管理。参建单位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项目负责人24小时在岗,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配备防疫物资,并设置应急隔离间。

(二)加强春节期间停工项目管理。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封闭工地大门及做好周边围挡,安排专人值守,确保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现场有留守人员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人员流动管控措施,并提前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一)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参建单位提前确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应急处置人员,预置足量配置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严格落实春节假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及时准确报送涉疫信息。

(二)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参建单位按照《广东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版)》,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感染者,可按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处置建设工地突发情况,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参建单位迅速开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落实整改。节后须经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检查,并落实整改后才能复工复产。各园区、镇(街)住建局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春节期间继续开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持续进行日常巡查、明查暗访,认真排查参建人员实名登记、流动管控、健康排查、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以及工地全封闭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及风险点,督促参建单位落实闭环整改,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市住建局将在春节期间进行日常巡查和暗查暗访,对于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本预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执行过程中及后续将根据我市及国内外疫情形势,视情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范文

为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省应对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措施如下:

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和安全生产体系。小组由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县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补充小组成员名单。并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依法落实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安全例会、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各级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业主单位共享。并加强对施工点位和项目部附近的巡查巡视。

1、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

2、其他非重点地区来沪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送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4.着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新招务工人员及转岗人员的上岗前安全培训和班前教育,加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1人。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准备编织袋、洋铲、雨鞋、钢钎、线手套等安全应急抢险物资。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一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边坡、临河作业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及时掌握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操作情况。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二是排查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施工工地。全面完善以实施单位为主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负责每天中午十点前向业主单位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如有异常业主单位应在知晓事情后2小时内报县委县政府。

各参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2、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3、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方案

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做好防护人人有责!

为提高某某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某某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

黑板报。

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

说明书。

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

应急预案。

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河南、湖南、江西、重庆、安徽、陕西、四川)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防疫有关要求的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4号》和市府办《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延迟上班、复工和返金员工防疫管控的通知》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好节后防疫期间复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二、复工管理1.严格复工程序。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结合集团公司以及本项目施工要求,按照分批次、分阶段复工要求,优先对管片吊装、运输工序进行复工。复工时间为2020年3月6日。

2.严格进场人员管理。复工人员有序分批进场,首次进场人员6名管理人员,6名施工作业人员。所有拟进场人员均要携带村(居)委会出具的健康证明,返厂途中必须严格按要求采取租车或自驾点到点直达方式,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严格隔离制度。设置定点隔离房间10间,人员进场后上报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隔离14天进行医学观察,每间宿舍不得多余2名人员,每天对隔离人员进行2次体温测量,对隔离房间进行2次消毒。

4.严格物资保障。建立稳定的防疫物资供应渠道,根据人员数量和场所数量,储备不少于五天的消耗量。

三、施工防疫管理。

1.防疫宣传与培训。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图片和科普知识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疫情防控小组根据职责规定,开展日常防疫培训工作同时要组织好施工人员文体生活,加强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并保留文字记录。

2.实行封闭管理。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应封闭管理,减少出入口数量,并配备门岗监控人员,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于远郊、空旷等不能物理封闭的区域,应配备配备保安,建立场区24小时巡逻制度。杜绝非作业人员进出。

3.建立入场人员登记测温制度。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入口使用期间,设立医学检查点,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快递邮件在门岗由专人负责接收,消毒后交予本人。

4.加强外联管理。设立外联专用场所,对外业务联络在专用场所内进行。对于管片吊装运输等外联较多的场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措施,在指定地点进行消毒。进出车辆司乘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单据交接采取防护措施。供应商的物资供应采用“点到点”模式,工地接收点应固定,接收和卸车人员应固定。延伸指导供应商从出发点至接收点的防疫措施,供应商所用人员、设备等满足防疫要求。

5.设立临时性医学观察室。项目部须设置临时性医学观察室,根据防疫需要须实施监督性医学观察的人员,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监督性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离开临时性医学观察室,因故确需在医学观察期间离开的,须向属地社区、街道报告。

6.加强宿舍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宿舍,每间不超过6人,分班组安排居住,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室长制,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

7.加强食堂用餐管理。食堂采购人员、作业人员、服务人员应分开不交叉,岗前或作业前应做测温等必备健康检查。食堂外出采购要索票索证,严禁擅自从外部订餐。食堂用餐取消集中就餐,采用错时分散用餐和送餐制。所有员工采用自带餐具,并严格消毒。食堂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理。

8.加强卫生清理和消毒。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勤开窗、常通风,保持卫生清洁,专职卫生员应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并做好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各场所均应配备防疫废品回收桶,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按当地政府要求集中处理。其他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及时处理。

9.加强现场人员日常管控。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所有项目人员进行身体状况巡查,每天早晚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监测,并作好记录。发现体温异常的,要先行隔离、立即上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人员,必须安排自有车辆,外出返回后,要做好外出路径、交通方式、接触人员等记录。上班路上采用专车接送,途中禁止接触陌生人。

10.加强现场人员自我防护。现场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口罩,按疫情防治要求勤洗手,如无必要减少外出和场内活动,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现场专门负责疫情调查的人员人员,进行检查时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

11.减少聚集性活动。暂时取消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采用微信等信息手段安排工作或召开视频会议等。如确有需要,需向上一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2.加强防疫物资保障。项目必须配备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体温表、体温检测仪、消毒物资等,疫情防范小组定期核查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并建立稳定的供货渠道。口罩应储备满足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的数量,消杀用品按需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满足3-5天所需。

四、防疫突发情况应急处置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疑似病人,须立即实施有效隔离,并立即报告属地社区、街道(乡镇)和上级管理部门,并通知公司,按当地政府要求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立刻对现场实施封闭,开展现场消毒工作,第一时间将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转移至临时监督性医学观察室,在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和隔离观察等措施,并为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配合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为指导建筑工地做好疫情监测、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制定了《济南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

方案要求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用工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与辖区指挥部、街道、社区建立畅通的联防联控机制。工地所属辖区疾控部门要做好卫生防疫相关技术指导。

方案指出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准确掌握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动态信息。要“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全面排查务工人员流向,准确掌握务工人员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去过武汉、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接触过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对近两周有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居住史的人员,未返回济南的要劝其暂缓返济,已返济的按要求进行实验室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来自其他省份的务工人员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复工前要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消毒。对务工人员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设立疫情防控监督员,严格检疫查验和防护,实行入口管控,对每一个进入工地人员均需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对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进行实名登记。大型建筑工地要在进出口处设置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或体温测量设备。开展对工程复工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2次,并询问健康状况,对缺勤员工及时掌握其原因。对于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可疑症状者(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社区防控部门,及时转送医疗机构诊治,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工地疫情处置工作。

切实做好日常防控措施。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要做好班车消毒工作,必要时停开班车。固定务工人员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要设立专门的废弃口罩收集容器,统一回收,规范处置。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生产、生活区域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要落实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预防性消毒和人员洗手等卫生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多人办公/会议必须戴口罩并做好通风;办公场所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电梯、餐厅、洗手间等重点区域要定期消毒。做好工地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就餐须分餐、错时,减少面对面就餐的机会。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用手机微信群、短信提示、张贴告示、单位广播站等多种方式,向务工人员发布防控相关信息。普及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引导务工人员规范防控行为,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培养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务必告知务工人员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的信息和流程,引导合理就医。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防控机制到位建立疫情防控小组人员,制定应急防控预案,明确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物业管理人员。

二、防疫物资到位在施工现场配备足量的体温测量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必需用品。

三、人员排查到位所有的进场人员提供实名制健康信息登记、身份证信息、“随申码”、手机漫游记录、住址信息等,做好每日现场的人员管控明细表。

四、防控措施到位施工现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每日对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制度、施工场地消毒制度、以及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日报制度。

五、教育交底到位对所有人员进行施工进场前防疫知识培训,并掌握疫情期间的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习惯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法。本公司承诺以上措施、台账、物资等均已落实到位,均已留存在现场备查。本公司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会议纪要

近日,“疫”线的好消息陆续传来,令人振奋,让人欣慰。这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英勇奋斗带来的“喜报”。疫情防控工作已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更不能有丝毫放松,还需再强信心,再鼓士气,再聚合力,共绘“疫”线最大“同心圆”。

党群携手强信心。“人民有信心,国家才有未来,国家才有力量。”在这场抗击疫情的举国之战中,信心就是我们战胜疫情的强大力量源泉,它能指引我们百折不挠,赋予我们昂扬向上舍我其谁的斗志。增强战“疫”信心,还需党群连心。“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纵观党带领人民抗击灾害的百年历程,坚毅而勇敢的中国人民以超凡的勇气和智慧成功战胜了洪灾、地震、“非典”等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和疫情的侵袭。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攻坚克难的根本保障。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带领中国人民众志成城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哪里疫情防控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的身影。机关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冲锋在前,积极投身到农村社区防疫、道路交通管理、企业复工引导等“疫”线工作。社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直通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走访摸排,广泛组织动员,严控人员流动。经过艰苦努力,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民信心得以持续“升温”。

雪中送炭鼓士气。风大则火旺,疫情期间,点滴“雪中送炭”的正能量都是为全民抗疫鼓舞士气。战“疫”一线的“逆行者”们是战胜疫情最关键的力量,无论是抗击病魔的医护人员,还是守护群众的党员干部;无论是日夜值守的交警保安,还是大爱无私的社会志愿者。他们舍小家为大家,在“疫”线负重前行,只为筑起全民健康的安全防线。他们的英勇无畏激励着二线防疫的广大群众,同样,二线群众的乐观心态与积极配合也能为“战士”们“充电蓄能”。居家防疫也是“作战”,也需同心协力,绝不可消极怠慢。我们从未将爱隔离,宅家也能“发光发热”。我们与家人相互鼓励,与亲友微信问候,与网民分享战疫故事,都能为抗击疫情积蓄能量。战斗力需要精神力量“鼓风”,也需要基础保障“添柴”。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关怀,不折不扣地将保障机制、关怀措施一一落实到位,让基层干部在疫情“寒冬”中不惧风雨,暖心前行。

守土尽责聚合力。“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也是我们打赢疫情阻击战的重要法宝。疫情当下,各级党委团结带领群众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运用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起同心战“疫”的磅礴力量。13亿中华儿女风雨同舟,抵御疫情。济南大哥在火车站放下500斤消毒原液匆匆离去;安徽小伙在派出所扔下500个口罩转身就跑......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世界见证了中国人民的凝聚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是党战胜各种困难的根本保证,而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集中法治力量、科学力量、政治力量、群众力量,才能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各级干部要充分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不足短板,精准改进方案措施。全力推进各项防疫工作的同时,还需举起法律法纪的“利剑”,为科学防治与有序复工保驾护航,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法律法规,确保抗疫与复工依法依规、有章有序。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中国人民向来不惧挑战,不畏困难。在这场抗击疫情的举国之战中,中国以卓越的智慧和担当,在关键时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为全国人民拉紧了“安全线”,织密了“防护网”。人民群众强信心方可鼓士气,鼓士气才能聚合力。全民共绘“疫”线最大“同心圆”,必将夺取这场战“疫”的最终胜利。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

各单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对工地的管理人员和工人进行主动排查,发现近期有南京、张家界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向属地镇街报告,并配合做好人员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工作。

疫苗接种是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各单位要充分动员工地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在社区的指导下,积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做到18岁以上无禁忌人员“应接尽接”。

各单位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告知管理人员和工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必须到外省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卫生管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清理排水沟,对生活区进行定期环境消杀。教育人员做好室内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xx)22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xx]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2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本市各类建筑工地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2月10日以后,鼓励建筑工地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因地制宜,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符合下列规定方可开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管理

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未经在沪隔离观察(留验)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2)其他非重点地区来沪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2)施工单位应依照《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xx]32号)技术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详见附表一)。

2、复查和申请。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工意见,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申请后,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所有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及时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2、依照《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xx]32号)技术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6、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负责每天中午十点前向属地监督机构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详见附表二),属地监督机构每天中午十一点前报市安质监总站(详见附表三),突发情况立即报送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属地社区、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各部门逐级上报。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

(一)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劳务企业是选人用人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第一关的主体责任。项目部是复核选人用人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

(三)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各区、各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建筑工地过程管控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随机开展督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

2、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4、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相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到时再行公告。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措施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措施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你所见过的措施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0)22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2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本市各类建筑工地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2月10日以后,鼓励建筑工地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因地制宜,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符合下列规定方可开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管理

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未经在沪隔离观察(留验)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2)其他非重点地区来沪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2)施工单位应依照《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技术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详见附表一)。

2、复查和申请。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工意见,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申请后,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所有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及时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2、依照《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技术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6、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负责每天中午十点前向属地监督机构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详见附表二),属地监督机构每天中午十一点前报市安质监总站(详见附表三),突发情况立即报送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属地社区、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各部门逐级上报。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

(一)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劳务企业是选人用人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第一关的主体责任。项目部是复核选人用人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

(三)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各区、各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建筑工地过程管控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随机开展督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

2、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4、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相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到时再行公告。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xx,身份证号xx,为xx项目xx人员,年月日从返回港城区。年月日以来行动轨迹如下:。

1、我承诺严格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2、我对上诉承诺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存在与湖北、武汉、华南市场一千米及其他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对疫情防控期间虚报瞒报、弄虚作假造成疫情扩散等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签字、手印)。

日期: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