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整改方案(通用16篇)

时间:2023-12-07 14:15:34 作者:琉璃

在工作或学习中,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可以有效提升效率和质量。最后,希望这些整改方案的范文能够对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共同成长和进步。

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五个强化”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整改方案要求,围绕整改问题清单,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本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彻底查找问题根源,全面梳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工作,查找差距,对标一流,以高度重视、高度负责、铁腕治污的决心和意志,落实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守护“大同蓝”作出应有贡献。

1、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制度,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整治的,拿出方案持续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要紧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渣土运输管理等工作,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环境保护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3、坚持严格标准,确保整改成效。整改成效最终要用环境质量改善来检验,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来评判。要坚持用严格的标准、扎实的作风,发扬“四铁”精神,全面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2017年底前完成御东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阳高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十里河引污治污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恒安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2017年9月底前完成天镇污水处理厂污水不经处理溢流问题的整改。

2、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018年建成天镇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3、强化渣土运输管理。

按照“抓两头、管一线”的原则,做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沿线抛洒、随意倾倒的管理力;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全市渣土运输车辆gps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90%以上,并保证正常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整改要求,加快推进我委中央环境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决定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委中央环境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注重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整改工作。

2、细化整改措施。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整改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3、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情况汇总,加强统筹和督导,定期监督检查整改进展情况,落实闭环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注销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4、建立定期。

报告。

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指定专门联系人,每周四12时前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每月报送整改工作总结。

环保整改方案报告

整改报告 xx环境保护局:

根据贵局2015年11月10日下发的(x1号)《关于对xx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文件及xx日xx环保局领导亲临我司检查并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我司按照贵局下发文件及市、县局领导所提出的各项我司存在的环保问题,制定出以下方案:

1、 积极完善生产车间雨污分流系统,改造装置周边下水 管道,在生产厂区周围完善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抓紧施工。完工后将确保生产厂区内的初期雨水和事故污水等可全部收集到事故应急水池内。按环评报告所提要求在生产装置西北侧增加400立方事故处理应急水池。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将确保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的全部收集。

2、 按照下发文件、环评报告及市县领导检查整改要求我 司已积极与环境工程公司联系,配套建设污水预处理装置,这项工作也在紧张进行当中。建设完成后可以确保生产污水经过预处理达到环评要求的外送标准。

3、 按照监察通知文件要求在生产厂区中间罐外围砌筑高 约50公分围堰。从而确保当突发事故所引起的物料外泄, 能够顺利通过围堰外部的管网流入事故应急水池中,从而得到有效控制并回收,避免污染物外流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 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积极加强管理;在事故处理应 急水池及冷却水池之间空地建设危险废物仓库,单独存放废活性炭。并且留有单独道路,保证日后废活性炭回收时车辆能够直接驶入回收,减少了运输过程中对地面的污染,建设完成后设立标志牌并建立运行记录台账。

5、 建立和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管理工作。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环保问题的专题会议,讨论生产过程中怎样减少污水、废物的排放,为确保我司二期工程及生产在环保问题上能够打下坚实基础,杜绝类似问题再出现。公司已经积极对员工进行环保意识的培训,争取每周抽时间对员工进行环保问题的考察及教育。 我司目前正积极开展和完善各项整改工作,争取早日向贵局递交申请试生产相关手续。 欢迎贵局领导对我司整改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年7月20日,由市、县环保局的领导和专家对我公司的环境保护设施及其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验收。按照验收组的具体意见,我们对公司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公司领导对验收组提出的意见非常重视,组织专业人员制订了整改措施方案,安排专人一项一项落实整改:

一、采用双碱法工艺进行脱硫

对照环评专家组的意见,在原来单一用烧碱的基础上,重新建造石灰池,采取湿法脱硫,脱硫剂为石灰。石灰每年用量约为50吨,经“双碱法”除尘脱硫后的烟气再由高度达50米的烟囱排出。使用该法即在原料耗费上经济,又同时提高了脱硫效率,做到了达标排放。

二、破碎机粉尘治理

在矿石破碎机作业场地,原有的除尘罩设计安装偏小,使粉尘收集率过低。针对这一情况下,我们的改进措施有两条:一是改造加大现有的吸尘罩,二是加装布袋除尘器,两项措施同时采,用要使粉尘捕集率达到85%以上,大大的提高粉尘收集效率。

三、煤气发生炉焦油点捕捉率的提高

我们通过与煤气发生设备生产厂家联系,派出专人学习,并由聘请高级工程师现场指导,全面提高操作技能。采取的措施重点:通过提升煤气发生炉膛温度,提升电压频率,使工作电压升至5—6万伏,保证提升煤气的质量,使得电捕捉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左右。

四、焦油废水的处理

在焦油废水的处理上,我们采用蒸汽烘干法,加大煤气炉的供热,使得焦油中的水分蒸发,降低焦油含水量。窑炉输气管道过滤后的焦油,归集导入焦油池中,统一烘干处理。经过烘干后的残余水分全部排放在密封的焦油池,在处理焦油时由专业回收公司用专用车拉走,确保无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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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查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全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促进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崛起,持续巩固和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产品的获得感,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排头兵。

(一)全面完成督察问题整改。按照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不折不扣落实责任,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其中,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早见成效;问题矛盾复杂、需要持续整改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确保20-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改善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国家重点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树立标杆;确保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确保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5%,全省基本消除、珠三角区域消除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劣v类断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确保土壤安全。

(三)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深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污染防治机制,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1.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清醒认识我省资源环境要素约束趋紧、环境质量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很大差距的客观现实,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彻底扭转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追求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重经济轻环保的错误认识,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2.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抓紧出台环保责任清单,切实把环保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传导到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年度环保重点任务安排,层层细化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3.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修订完善《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出台《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环保考核导向作用。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违背生态环境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严格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二)全面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强化环保引导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本形成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全省绿色发展水平。

1.严格绿色空间管控。科学布局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研究出台《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管理规定》,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停止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彻底清理湛江市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韶关市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惠州市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河源市和平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揭阳市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采矿、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逐步恢复和保护原有生态功能。

2.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化发展。强化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高准入门槛,以绿色为标尺引领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扩张,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大力发展绿色制造,重点提高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绿色制造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有机农林业等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3.全面推进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制定实施《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绿色空间合理、绿色经济发达、绿色环境优美、绿色人文繁荣、绿色制度创新的目标,将珠三角打造成为现代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样板。贯彻落实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一体化发展战略,辐射带动粤东西北地区实现绿色崛起,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迈入绿色发展新轨道。

(三)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制定实施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抓好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化。

1.持续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城市交界处等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加快服役到期或服役时间较长电厂的优化整合、淘汰。禁止新建燃用石油焦项目,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普通陶瓷项目,淘汰禁燃区内高污染锅炉或改燃清洁能源。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综合整治和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业的升级改造。

2.全面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深圳市于20-年年底前实现公交纯电动化,广州、佛山市力争20-年年底前实现公交纯电动化。珠三角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比国家要求时间提前供应国vi车用成品油,通过遥感监测等手段大力打击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

3.切实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制定《广东省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城市建成区工地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落实“六个100%”(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尘措施,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加快推进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大型餐饮业户加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备。严查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和农林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4.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高对不利气象条件预测的准确性,强化省市间、城市间、部门间的会商分析,对可能发生中度以上污染等级天气提前采取强化措施,提高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四)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坚持“保好水治差水”“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深化治水模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新突破。

1.加强优良水体保护。加强大江大河保护,确保已达标断面水质只变好不变差,重点加强20-年以来14个水质下降省控断面所在水体的治理,力争到20-年年底前新增4个达标断面,20-年年底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率达到84.5%。东江流域严控水污染项目建设,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敏感区内禁止建设化学制浆等7类重污染项目,北江流域严格实行重金属污染物减量置换。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整改清单,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分阶段依法予以拆除或者关闭。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必须在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原则上以市域为单位进行整体系统调整。

2.加强重点流域和黑臭水体污染整治。系统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突出上下游、支流连片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在重污染流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区域、行业限批,建立健全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积极推动企业集中入园和现有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练江流域要加快推进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建成潮阳、潮南、普宁印染定点园区,全面清理取缔流域内非法纺织印染等企业。茅洲河流域要加快沙井二期、长安新区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行工业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有效推进重污染企业淘汰。流溪河流域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清理“小散乱污”企业和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落实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20-年年底前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均控制在10%以内。

3.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优先完善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截留、收集。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暂时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力争20-9月底前总体完成《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中的1.4万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因地制宜改造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出水水质标准。加快重污染流域、城镇新区和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5%、85%。

4.深化治水模式创新。全面实施流域系统治水、挂图作战。深化治水区域协作,将治水与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相结合,实施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共治,统筹推进各类工程措施,全面落实“河长制”,探索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水污染源信息、水环境质量、工程项目进度等“一张图”管理,强化“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倒逼机制,明确时间表、完善责任链,实行“一张图”干到底。建立多元融资体系,推广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土地整备开发、投融资三位一体的流域治理财务新模式。

(五)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制定实施《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意见》,按照“省指导、市统筹、县(市、区)具体实施并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全省范围内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

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严格执行禁养政策,20-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工作,强化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死灰复燃。落实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与执法,推进畜禽养殖治污设施建设,到20-年规模化养殖场普遍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采取就地或附近消纳污染物生态养殖模式,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2.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城市建成区周边的农村污水逐步统一纳入城镇管网处理,远郊村庄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维护长效机制,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实施统一管理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3.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面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运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配备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一镇一站”和“一村一点”收运设施规范运营。

(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管理。

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实施土壤分级分类管控,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1.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控。全面摸查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农用地、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

2.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加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及冶炼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巩固和深化韶关大宝山、仁化董塘、汕头贵屿、清远龙塘等重点防控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汕头市澄海区莲花山矿区、茂名露天矿等矿山植被恢复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有效解决尾矿库闭库后遗留的环境问题。

3.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快推进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粤西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着力加强焚烧处置残渣、垃圾焚烧厂飞灰等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加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废气排放和飞灰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的环境监管。

(七)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大气和水专项督查大行动,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1.加强排污企业全过程监管。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实现排污企业全过程管理。按行业分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推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20-年年底前完成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

2.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采取省市联合与异地交叉相结合,抽查与巡查相结合,面上督查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环境问题突出、20-年空气质量不达标、水质断面不达标的地区和重点流域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执法,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促进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动重点区域污染整治,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惩处力度。建立健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协调配合和联动机制,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已办结案件适时开展“回头看”和后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主动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联合惩戒效力。

(八)深化环保领域改革。

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构建环保工作新格局。解决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1.加快环保垂直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进环保垂直管理改革试点,研究制定相关细化配套文件或管理意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增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统一性、独立性和权威性,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管理问题,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2.开展省级环保督察。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由省委、省政府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开展环保督察,重点督察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推动解决重点突出环境问题,2017年年底完成首批省级环保督察。

3.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监测断面和点位,启动环境监控视窗和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等先进监控手段应用,构建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多要素的全省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推进环保大数据和“互联网+”应用,畅通信息渠道,强化数据分析,构建污染源排放预测预警分析模型,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信息支撑。

4.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创新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生态功能等级与生态补偿标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补偿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完善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激励制度,以“六河”流域为重点开展上下游地区生态补偿工作。

5.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结合排污许可制改革,以珠海、佛山、东莞市和佛山市顺德区等地为重点,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6.推进绿色金融制度改革。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金融融合,加快建设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支持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统筹用好绿色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现有各类涉及环保产业的政策性基金,研究拓宽基金的支持范围。完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市场担保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马兴瑞担任组长,副省长许瑞生担任常务副组长,统筹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组3个专项小组。各地参照省的做法,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到位。

(二)严格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把整改落实的责任具体到岗到人,逐条认真落实,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组织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严肃责任追究。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牺牲整体环境利益获得个人非法利益或因渎职、失职导致环境问题后果严重的责任人,坚决予以查处。强化整改方案责任落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保护资金统筹力度,做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污染防治减排、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健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建设。

(五)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及交办案件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公众参与、树立环保自觉,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督察整改,根据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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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

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紧围绕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持服务“六稳”“六保”,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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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统筹兼顾,系统整改。坚持推动督察整改和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加快推进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整改,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

  (二)实事求是,科学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与科学治污相结合,紧密结合上海实际,以控制环境风险、消除环境影响为基本出发点,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

  (三)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即知即改与常态长效相结合,严格立行立改,强化常态长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以整改促进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

  。

  (一)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全面推进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4项具体问题整改,2020年底前完成11项,2024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督察期间交办的2481个信访件(目前尚有66个未办结)2020年底前基本办结和阶段性办结。继续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十三五”规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提升,力争实现大气主要污染物的达标;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iii类水体比例达75%左右,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1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5平方米,湿地面积总量维持在46.46万公顷以上。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对照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上海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排头兵、先行者的政治责任。

  1.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2.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修订《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健全完善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出台我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生态环境治理新路。

  3.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机制。制定《上海市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办法》,组织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进例行督察,加强专项督察,严格督察整改。构建督察整改效果评价体系,完善整改项目验收、销项制度。

  (二)聚焦重点,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2020年9月底前完成剩余改造任务。扎实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现工业炉窑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新一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化治理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我市20%重点企业深化治理工作,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按照一厂一策、分步实施原则,持续推进宝钢、上海石化等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力度,分步推进实施国三柴油货车扩大限行措施,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车船油品质量的监管执法,坚决有力打击“黑汽柴油”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做好加油站、汽修、扬尘、餐饮等社会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化河湖长制,2020年底全市河道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大力推进竹园、宝山泰和、嘉定安亭、崇明城桥等一批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市政管网雨污混接改造,加大市政泵站截污改造力度,优化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天山、泗塘、曲阳、桃浦、龙华和长桥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推进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试验段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完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2020年底建成区的20%区域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编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抓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监督执法,依法推动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南大、桃浦土壤修复试点。坚持处置与利用相结合,规范河道疏浚底泥还田、还林行为,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198地块”减量化工作,加强减量化复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符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用于耕种,依法进行分类管理,保障减量化复垦地块后续安全利用。

  4.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着力完善全程分类体系,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设施,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持续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底建成老港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实施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2020年底前建成嘉定、浦东、松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推进松江小昆山、金山漕泾、金山新江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排查整治。

  5.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金山地区新一轮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全面推进振华重工长兴基地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崇明生态岛环保监管力度,设立崇明区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加强对海洋装备领域的环保监管、指导和服务,深入推进嘉定区涉重金属企业规范化整治,加快推进宝钢钢渣堆场综合整治。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完成罗泾码头、长兴岛第二发电厂灰场等整治工作。以点带面,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噪声专项治理。

  (三)源头防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1.实施空间分类管控。建立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管控体系,逐级落实“四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文化保护控制线)管控体系,强化底线约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细化落实管控机制。印发《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分类分区管控要求,指导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并将该实施意见作为区域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和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坚持保护优先,依法依规严格管控长江口滩涂开发活动,加大长江岸线保护力度。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三高三低”企业,加快零散化工业企业向专业园区集中。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产业布局优化。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提质升级现有循环化园区,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加快推动吴淞、吴泾、高化、南大、桃浦等重点区域以及星火、金山二工区等工业区的转型升级。

  3.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煤炭控制,确保完成“十三五”减煤目标,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5%以上。全面完成中小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工业窑炉排放治理,逐步推动30万千瓦公用煤电机组改造。完善全市天然气“一张网”供应布局,有序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设。

  (四)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

  1.加大信访交办件的核查和盯办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包括已办结和阶段性办结)的核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信访件,建立督办和盯办工作机制;对未办结的信访件,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群众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2.着力解决历史遗留和老大难问题。对交通噪声污染问题,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排查,对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相关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对历史遗留的非正规填埋场问题,结合实际,科学评估,落实风险管控等相关要求,确保不产生次生环境污染。

  (五)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1.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起诉和惩处力度,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加大对车辆、船舶等使用燃油质量的抽检力度,强化对企业污水超标纳管、燃油锅炉超标排放等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分类推进码头环保设施建设运行专项整治,健全完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巡查检查,依法依规惩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完善环境治理机制。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和“三监”联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裁量权行使规则,健全宽严相济的执法机制。大力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落实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环保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全要素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完善重点园区特征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事项全程网上申报,加快普及“不见面”审批和网上服务,推动落实智慧监管。出台我市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支持第三方诊断服务、综合治理托管等新模式、新业态。

  4.深化完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坚持共保联治、共建共享,完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加大协同联动力度,重点推动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柴油货车污染协同治理、太浦河水质预警联动、跨界水体联保联治。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在示范区内率先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的环境监管体系,启动示范区“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并承担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并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抓好整改。领导小组设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调度、跟踪督办。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严格督察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有序推进。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要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适时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监督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4个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严肃问责。问责方案报经市委同意后组织实施,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整改不力、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预案,加强舆情引导,妥善应对。

环保整改方案范文

1、上级领导检查后,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整改如下:

2、依据检查提出的意见整改如下:a、b、c、d。

3、总结:经过整改,有哪些改观,经验教训,表示感谢。

单位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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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法规整改方案

县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

为提高环保局工作效率,提升环保队伍素质,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化发展软环境,根据县环保局机关作风集中整顿大会要求,现将我单位通过召开班子成员会、环保局全体人员会议等活动征求到的意见和梳理出的问题,进行剖析,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平和干部队伍形象,为我县环保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机关管理体制要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二是依法执政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营造更加规范的法制环境;三是服务理念有所创新,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四是机关效率、效能明显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树立“勤政为民,廉洁为公”的环保形象。

三、整改原则

整改工作要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要做到明确整改项目、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限时解决。

四、主要整改事项

通过对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本单位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汇总,共整理归纳出我局重点在三方面进行整改:

1、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作风不实。

众等机制。并将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分类整理,发放到各个每个工作人员手中,使制度更加透明化,更加深入人心,促使全体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二是严格考勤考核。对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情况、工作实绩进行抽查和考核,凡是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及工作不在状态,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打游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受理的环境案件工作事项,按照规定,限时办结。凡是超过承诺时限未办结的或是受到投诉、举报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科学管理体系,避免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和人情化,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2、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欠缺。

整改时间:(2012年2月29日-2012年6月22日) 整改措施: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经常环保人员走向基层,真心实意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接受不接受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认真做好环保各项工作,促进迭部县环保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整改目标: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3、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时间:(2012年2月25日—3月25日)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二是以此次机关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深对党的根本性质、宗旨的认识,真正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提高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提高驾驭环保事业的能力;五是完善学习制度,通过自学、互相学和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和形式集中学习,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功底和业务素质。

整改目标:通过学习根治干部职工存在的“动力缺乏症”、“马虎了事症”、“知识缺乏症”等问题,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水平及业务素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环保局成立机关作风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环保局的机关作风建设负总责的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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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五个强化”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整改方案要求,围绕整改问题清单,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本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彻底查找问题根源,全面梳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工作,查找差距,对标一流,以高度重视、高度负责、铁腕治污的决心和意志,落实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守护“大同蓝”作出应有贡献。

1、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制度,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整治的,拿出方案持续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要紧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渣土运输管理等工作,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环境保护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3、坚持严格标准,确保整改成效。整改成效最终要用环境质量改善来检验,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来评判。要坚持用严格的标准、扎实的作风,发扬“四铁”精神,全面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整改要求,加快推进我委中央环境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决定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委中央环境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注重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整改工作。

2、细化整改措施。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整改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3、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情况汇总,加强统筹和督导,定期监督检查整改进展情况,落实闭环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注销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4、建立定期。

报告。

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指定专门联系人,每周四12时前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每月报送整改工作总结。

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有关部署安排,切实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结合河池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重托,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造生态秀美新河池,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一)近期目标(2022年6月底前)。

完成50%的整改措施。强力推进典型案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取得显著成效。完成中央督察组转办的30批共217件群众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办结大部分群众信访件;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分期分阶段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中期目标(2023年6月底前)。

完成70%的整改措施。继续大力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抓好已整改问题的督查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加强重复信访投诉问题的整改。

(三)长期目标(2025年12月底前)。

完成全部整改措施。坚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纳入本级年度绩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与干部考核、考察有机结合起来,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应用,把生态环境部门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2.进一步健全科学高效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治理,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发挥社会主体积极性,压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健全市场机制激励作用,夯实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全市环境治理的执法、监测、管理和服务功能,为美丽河池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健全完善具有河池特色的生态制度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实际,突出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制度体系,以及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态生活和文化体系,构建严格管用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坚决克服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统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惯性,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把节能降耗作为重要抓手,按照自治区要求出台“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统称能耗“双控”)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和落后低效产能淘汰政策,全面排查梳理“两高”项目,严格按照“压减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对“两高”项目实行严格动态监测管理,建立“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防止“一刀切”,分类处置未批先建项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协同做好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统筹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产业,积极培育生态经济新的增长点。

2.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耗能行业企业的节能监察力度,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以能耗(工信部门)、产业政策(发改部门)、环保(生态环境部门)、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安全(应急部门)等政策标准为依据,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生产线,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改,腾出能耗空间,优先保障能耗需求较小、投资大、拉动力强、产业链长的关键项目能耗需求。

3.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打造无废城市建设为方向,完善产业集群能源供应、给排水、排污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推广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培育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全面提升园区循环绿色发展能力。实施生态循环示范工程,推动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制造模式。积极开发绿色产品,每年培育绿色工厂,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循环型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支持创建智慧园区建设试点,提高园区信息采集、智慧运营和服务能力。

(三)大力加强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污水垃圾处理短板。

1.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加快管网错混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新区、新城、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等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新建、扩建、提标改造,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断提高,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目标。

2.全面查清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缺口、渗滤液积存量、垃圾填埋场库容、在建项目进展;全面查清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污泥处理能力缺口、在建项目进展、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城市建成区水体水质情况;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实行统一编码管理,逐一登记建档,明确治理责任主体,构建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整治监管体系。

3.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2025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600吨/日以上,力争实现日产日清。全面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推动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信息公开。2025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2.75万吨/日以上,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达到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城市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提高到60%以上,县城污水平均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十四五”期间每年达到自治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四)严格管控自然资源开发,坚决打击违法开发违规建设行为。

1.全面排查全市矿山企业履行环境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法定义务情况,以及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矿业权设置、违法违规项目建设情况,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从严从快清理整治并组织实施受损环境区域的生态修复。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争所有应建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严格考核,完善绿色矿山评定退出机制。配合自治区构建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和矿山4级互联互通的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监管平台,以科技手段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监管水平。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增强打击合力。编制完成第四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空间管控要求,优化矿产开发布局,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力争规模化绿色化生产。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管理,完善矿业权设置与各类禁止开采区重叠查询制度,在各类禁止开采区域内严禁设置矿业权现象。

2.全面排查流域河道采砂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逐项整改。积极推进联合执法,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构建跨区域的联动协作执法平台,打破行政区划管辖界限,实现各级各部门联合监管执法的无缝衔接。建立涉砂船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采砂船舶管理责任制,对新出现的各类非法建(改)造船舶、非法采砂船舶,做到露头就打、动态清零。各级各部门积极改革创新河道采砂管理新机制,因地制宜推广“采销分离”、“统一经营”等管理模式,加强河道整治、航道疏浚、水库清淤砂石综合利用,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

3.构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等部门矿业权出让及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及时更新完善各类禁止开采区界限,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出让前期征求意见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优先使用机制砂,合理投放陆上砂石采矿权。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探索开发式治理模式,加快矿山生态修复。配合自治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为矿产资源监管提供法规依据;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健全河道采砂管理法规制度。

(五)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湿地的保护修复。

1.全面排查全市违规建设项目、经营活动侵占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区域行为,梳理出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完成整改。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违规项目,依法责令停工整治,按要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赔偿工作。

2.建立长效机制,把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林长制重要内容,持续强化责任落实。

3.建立健全各自然保护地、湿地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完善监管体制和执法机制,强化巡护监管考核,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1.对自然资源开发、餐饮油烟、社会噪声、农业农村生产活动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要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分类施策,统筹解决,及时消除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践行立行立改;对于一时难以解决,要紧盯不放,在做好法律法规解释、思想教育等工作基础上,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细化责任,持续整改,逐一解决。

2.聚焦信访突出矛盾问题,对久拖不决的,以及整改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典型信访问题,要精准督办;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积极与群众沟通,做好分析研判,调整整改措施,“回炉”整改。持续深化整改成效。特别是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敷衍群众环境关切的问题,坚决采取通报、约谈、曝光、追责等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评估指导,确保整改工作得到群众肯定。

3.建立完善信访处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机制。以日常信访工作为基础,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将群众诉求依法转办、交办有关部门及时核查调处,把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于基层,化解于日常,并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河池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池市生态环境局,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宣传报道组等专项小组。各县(区)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成立相应的整改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推进本地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重点针对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两高”项目管控不力、群众信访重视不够、矿山开采生态破坏严重、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突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等问题,建立权责清晰、高效联动的整改工作机制,细化本部门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各县(区)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严格督查验收。

与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考核结果作为奖优罚劣重要参考。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部门自查等方式,跟踪问效,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定期调度整改进度,按时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管理信息平台报送。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销号制度开展销号工作,对标完善销号台账,现场核查整改效果,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绝不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

以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第一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敷衍塞责的问题重点,对整改落实过程中职责履行不到位、长期整改不到位、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的以及在销号备案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以最严格的问责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强化信息公开。

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公开整改方案、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砀山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坚持生态环保优先方针,按照我县。

“十三五”环保规划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绿色发展为目标,以大气和水环境治理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手段,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10。

月底前突出环境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大气、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完成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的整改要求和市政府下达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

“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一条底线,加大生态环保类指标在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权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形依规实行追责。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修复”,全面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实行地方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总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针对砀山县。

2016。

年大气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月份空气污染持续加重的问题,深入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

建筑扬尘防治。

8

月底前全部拆除。(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砀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

2.

道路扬尘防治。

10。

次。加强对主城区渣土运输公司监管,实行动态跟踪;及时修复城区破损路面;道路绿化带、裸露树池、绿化施工工地等要切实落实围挡、覆盖、硬化、清洗等各项措施。(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施工道路工地落实封闭施工,落实弃土覆盖、物料运输密封喷淋等防治扬尘措施;清理。

101。

310。

等国省道施工道路两侧各类物料堆场。设立卡点,对入城“脏车”进行冲洗。(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加大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查超载、抛洒等行为。(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3.

各类堆场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并落实煤炭、煤泥、沙石、工业堆场等防扬尘措施。(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4.

强化煤矸石砖瓦窑厂粉尘治理。

全县煤矸石砖瓦窑厂全部限期整治完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牵头单位:县经信委。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5.

燃煤锅炉治理。

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

“清零”,

8

月底前彻底拆除主城区燃煤小锅炉;企业锅炉废气及板材加工企业生物物质锅炉废气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砀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

6.

餐饮油烟治理。

严格落实《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以餐饮经营单位、夜市烧烤排挡为重点,强力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各项工作,主城区餐饮业完成前堂后灶改造、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杜绝露天烧烤、出店经营和燃煤土炉灶。(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砀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

7.

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9

月底前出台烟花爆竹禁燃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8.

强化汽车尾气治理。

严禁过境货车进城;严格落实黄标车禁行措施,减少车辆拥堵和怠速尾气排放。(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9.

强化油气回收设施管理。

全县加油站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牵头单位:县商务(招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0.

强化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8

月底前完成全县工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砀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薛楼板材加工园管委会)。

1.

从快从实推进利民河、陈庄沟、阚沟等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确保完成国家考核要求。(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2.

切实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管理,认真分析超标排污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3.

针对利民河、阚沟、陈庄沟等小流域水质。

2013。

年来一直为劣。

v

类的问题,切实落实“河长制”,制定水体达标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4.

针对砀山县“十二五”期间要求建成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建成的问题,加快建设进度,同时确保利民河固口闸断面达标。(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5.

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渗滤液的处理处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6.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建成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比例不高,大量畜禽粪污直排外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12。

月底禁养区规模以上养殖场全面清理完毕,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建成运行污染设施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杜绝养殖企业畜禽粪污直排外环境。(牵头单位:县农委。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本《整改方案》在县环保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县各工作组的运转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根据本《整改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有责任领导,有牵头部门、有信息公开,立行立改。无法立行立改的,力争

10。

8

15。

日前报至县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县环保局)。

县环保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大大气、水污染防治项目调度、精准分析施策。本《整改方案》下发后,立即组织开展每日巡查,当日下达督办单,每周调度整改进度。制定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的工作方案,排定一批企业,对整改不力,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实施停工、停产等措施。严格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环保违法企业采取按日计罚,责令停业,关闭以及对直接责任人采取刑事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中共安徽省纪委机关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监察厅关于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意见》(皖环发〔。

64。

号)要求,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坚决严肃问责。

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平台,将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并将整改结果每周向社会公布;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和环保投诉问题查处力度,并对整治成果突出单位强化宣传表彰,引导全社会参与和监督整改工作,营造促整改、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政治督察整改方案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xx年6月16日至7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xx年9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学深笃用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指示精神,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力争实现电信网络诈骗发案下降的目标。1.成立反诈打击、宣传工作专班;2.加大涉及“两卡”犯罪打击和预警劝阻力度;3.深入开展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劝返、管控工作;4.全面推进全警反诈、全民反诈的工作目标,打造桔山、丰都、向阳反诈宣传示范点。

整改成效:完成阶段性整改,持续开展。组织全警学习贯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犯罪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全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全力遏制多发高发态势,主要是从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防范、开展专项打击、精准上门劝阻、综合治理等方面开展了具体工作。20xx年全市共立电诈案件1507起(与去年同期立案1745起相比下降238起,下降13.6%),破案640起,打击电诈窝点40个,抓获涉诈嫌疑人1240人,起诉案件241起,挽损返还受害人资金178.03万元。

针对“学习责任压实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内容,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兴义市公安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周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2.通过学习强国app、微信公众号等,组织民警开展线上学习;3.组织开展政治理论测试,测试结果与职级晋升、晋衔等挂钩;4.开展适时检查和抽查,把学习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发挥了局党委示范领学促学作用。20xx年7月以来局党委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3次集中学习研讨、7次集中学习。局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示范带动、督促指导“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二是夯实了各党支部书记、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抓学习的责任。以党支部为单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单位例会等开展集中学习,组织民警利用学习强国app、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学习,推动全警理论学习常态化;三是推动了理论学习走深走实。20xx年9月1日,组织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共330人参考,平均成绩94.5分,无不合格人员,进一步检验了全警学习效果。目前,政治学习正在有序推进。

针对“具体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规范案件办理。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3.举一反三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陈xx违纪案件卷宗出现王xx个人基本信息和违纪问题相关材料已整改完毕。杜xx、邱x、彭xx等案件卷宗资料中,不同程度存在初核审批表、立案呈批表等领导未签字问题已整改完成。为此,我局严格审批流程,按照“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逐级审批,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卷宗无目录、未严格按卷宗归档顺序归档等问题已整改,我局将举一反三,加强业务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通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对20xx年至今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制定《学习计划课程表》进行学习,目前已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2次。

针对“存在虚假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1.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2.举一反三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3.加强业务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责任人受到警示谈话处理。党委加强监督执纪,加强内部监督和业务学习,规范案件办理,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对20xx年至今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制定《学习计划课程表》进行学习,目前已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2次。

针对“部分问题整改未做到长期坚持”问题。

整改措施:1.对经办人进行追责。2.重申《关于贯彻落实黔西南州公安局贯彻落实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局属各部门认真开展行前教育警示及饮酒报告制度,做好台账登记,严格落实《黔西南州公安机关民警饮酒报告备案制度》,加强“八小时外”民警职工监管。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补充收集整理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的《重点苗头人员排查表》《行前教育警示登记表》《饮酒前报告登记表》“三表”台账。落实行前教育警示,要求局属各部门对出差办案、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需要离开工作地的民警(含工勤、辅警),行前由部门主要领导作行前提醒,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警示。二是行前教育警示登记表,要求每周上报一次,提前预防警示,此项工作长期坚持。三是强化“八小时外”民警监管,严格执行州、市公安局饮酒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强化部门负责人监督领导职责。(在报送本轮巡察资料过程中,因印证资料过多未全部报送行前教育警示和饮酒报告登记台账,仅提供了20xx年10月底前的行前教育警示和饮酒报告登记台账,导致出现未长期坚持,“雨过地皮湿”的问题,对责任民警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针对“存在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措施:1.对巡察发现未查验的票据重新查验。2.对20xx年1至6月份票据进行自查,采取每月随机抽查逐一检查的方式实现全部查验。3.20xx年11月底前开展一次培训,强化报账人员和会计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并严格按照《兴义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查验工作。4.对已报销但未开展发票查验工作的财务内勤和会计进行追责。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由财务人员对未查验的11张发票重新进行了查验,经查验11张发票全部为真。二是对20xx年1至6月票据随机抽验检查,查验报销凭证74笔,查验发票共计454张,其中有449张查验为真票,5张发票因校验码后六位数被印章遮盖,无法再次查验。三是20xx年12月13日开展了财务培训,对全局财务内勤进行业务培训,对发票查验工作再次进行强调。四是给予责任人提醒谈话处理。

针对“自查自纠问题不彻底”问题。

整改措施:1.各执法办案部门要对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传达学习,警示及自查自纠。2.责成向阳派出所限时办结;对田x谎报、未及时自查上报问题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曹xx被故意伤害案》已依法依规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处理完毕,受害人(信访人)曹xx已签订《回访信访事项登记表》,对兴义公安工作满意且表示不再投诉上访。二是木贾派出所民警田x在办理案件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xx年7月21日,田x被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12月14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对田x免予起诉,同时解除取保候审,其违纪问题已于20xx年12月27日移交市纪委市监委。三是各执法办案部门举一反三、梳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对未办结的再次组织集中化解,对压案不查、久拖不结的下达督办通知书,由部门第一负责人限时督办;同时,由各部门再次进行思想发动,开展警示教育,再次自查自纠,杜绝再次出现相同或类似问题的发生。

针对“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桔山派出所以所长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督促尚未整改完毕的民警再次针对自查案件逐一梳理研判:一是针对有线索、有条件开展工作的立即通知关键人到案开展调查取证并积极与法制部门沟通,推进案件办理;二是针对无有效线索、不具备破案条件的案件做出说明附卷备查;三是案件整改各项工作要做到穷尽,同步做好工作记录。2.强化督导检查,做好压力传导。法制大队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检查督促,通过传发《工作提示》与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桔山派出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3.认真完善归档资料,形成一案一档。通过传发《工作提示》,要求桔山派出所对自查的38个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时更新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一案一档。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具体问题按整改时限和问题属性进行分类,成立整改攻坚小组,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等,做到对账销号整改。组织法制包片民警到桔山派出所对未整改完毕的案件进行检查督促,并于20xx年10月27日召开整改落实推进会,听取案件整改推进情况汇报。下发工作提示要求桔山派出所加快整改进度,做好资料归档。截至目前,桔山派出所自查问题38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形成一案一档。二是涉及问题民警已在20xx年第一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处理。

针对“自查自纠问题问责不精准”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市局党委中心组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党内法律法规大学习业务,学好用好《关于在监督执纪中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通知》(黔纪办发〔20xx〕36号)规定。区分清楚谈话主体与对象,精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兴义市公安局制定了《2022年兴义市公安局党委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兴义市公安局党委每季度将开展一次党内法律法规业务学习,精准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杜绝追责问责不精准问题发生。

针对“接处警登记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法制大队20xx年10月20日前督促万峰林派出所对警情录入情况进行整改;2.对录入民警进行追责。要求各办案单位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加强学习,防止今后出现类似问题。3.法制大队严格落实接处警巡查工作机制,对前一天接处警进行巡查,检查接处警录入质量,接处警审批流程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有案不受等情形。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安排部署,狠抓问题整改。20xx年10月14日法制大队督促万峰林派出所办案民警、洒金派出所民警分别对存在问题进行更改。二是举一反三,加强执法规范业务培训,防止出现类似情况。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对照问题台账,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市局召开4次执法规范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升。三是严格落实巡查工作机制,推动顽疾整改见实效。通过巡查及时发现执法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对于巡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的报市局督察大队进行量化记分。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共制作《兴义市公安局规范执法网上巡查通报》《每周案件巡查点评》等85期,纠正执法质量问题100余次,量化记分4人。四是对涉及民警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针对“存在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和超期限办案”问题。

整改措施:1.对责任人进行追责。2.各执法办案单位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加强案件办理,防止今后出现类似问题。3.严格落实案件巡查和包保制度,法制民警对各执法单位案件实行包保,对各执法办案单位案件开展每日、每周案件巡查。各部门法制员要认真履职,监督督促本部门案件。4.严格落实受立案“三个当场”(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5.加强执法培训,强化执法办案审核把关,避免超出法定期限作出决定、执法证据欠缺、文书送达不规范等程序违法现象。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坪东派出所、桔山派出所3名民警根据违纪事实分别受到诫勉、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检查和通报批评处理。二是及时安排部署,狠抓问题整改。经核实后,加强对该案件的监督,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并上传相关工作资料到警综平台。截至目前该案件已办结,已作调解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加强执法规范业务培训,防止出现类似情况。分季度对本局案件分别进行了巡查,制作《兴义市公安局规范执法网上巡查通报》《每周案件巡查点评》,下发《巡查问题预警提示单》《巡查问题整改单》,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并报送学习及整改情况。4次召开执法规范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升。全面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制度。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局各单位共排查案件1000余件。三是严格落实巡查工作机制,推动顽疾整改见实效。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共制作《兴义市公安局规范执法网上巡查通报》《每周案件巡查点评》等85期,纠正执法质量问题100余次,量化记分17人。

针对“违规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1.督察大队对案件进行复核,查实后对相关办案人员和负责人进行追责。2.各执法办案部门对本部门20xx年以来涉法涉诉案件进行梳理,并认真进行举一反三、剖析原因、组织学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3.按照《兴义市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兴义市公安局110接处警回访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规范各类执法活动,严肃队伍纪律,对再次出现违规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严肃问责。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xx年12月04日,兴义市公安局已对涉及民警、辅警在接处警工作中出现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全局通报,对时任桔山派出所所长、教导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要求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对类似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桔山派出所民警有警不出、违规安排辅警处警为例,督察大队对全局处警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指挥中心对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组织学习传达桔山派出所违规粗暴执法案例,对类似问题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勤执法及队伍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学习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制定《兴义市公安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计划开展学习,同时跟进学习最新讲话和文件精神。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兴义市公安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4次,切实抓好“八有”:即有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笔记、有心得、有备查、有总结。3.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纳入党委中心组、党委会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我局党委20xx年5月制定《20xx年兴义市公安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同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会议、文件精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兴义市公安局委员会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学深学透,真正入脑入学、融会贯通。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学习,20xx年共开展集中学习26次,开展研讨13次,其中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研讨共9次,切实做到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4次,并做到“八有”:即有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笔记、有心得、有备查、有总结。三是20xx年以来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党委会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

针对“对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建立、执行不到位,接受民主监督和评议做得不够好”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2.履行党委督导检查责任,在今后各类教育培训中,把意识形态责任意识、思想教育、党规党纪作为重要内容。3.加强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xx年研究制定了《中共兴义市公安局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兴义市公安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工作制度》《兴义市公安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兴义市公安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兴义市公安局新闻宣传阵地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二是认真履行党委督导检查责任,将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党规党纪内容纳入每年开展的政治轮训、辅警培训中,各分管领导到分管部门和联系指导派出所党支部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市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1月18日至23日对下属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履行分管部门的责任,确保全局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针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内容”问题。

整改措施:1.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及时整改类似问题。2.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3.局领导班子每年形成的述职述廉材料由政工室收集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20xx年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总结再次进行检查。二是制定兴义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认真做好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和班子成员述德述职述廉工作的通知》,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市管干部述德述职述廉内容。三是对即将撰写的20xx年度述职述廉总结认真检查并报主要领导审核,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针对“重要文件制发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2.指挥中心、政工室立即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问责追责。3.强化文件审批把关和监督管理,制定《兴义市公安局公文审核把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6.2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涉及文件的拟稿人受到警示谈话处理,要求其加强责任心,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校对,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指挥中心和政工室对20xx年以来的重要文件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兴义市公安局公文审核把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文审核,提高公文制发质量,确保公文的严肃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戒毒所对出所人员考评评估走过场”问题。

整改措施:对考评评估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完善考评制度。要求考评记录人员今后考评严格按要求记录参加人员意见及表态内容,确保记录完全。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组织业务骨干认真研究并安排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考评评估记录不完善问题,结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贵州省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研究修订所内新的考评制度,并对记录人员全面开展培训,确保严格按照新的制度进行全面如实记录考评发言情况。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兴义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评估制度(20xx年10月版)》,并对涉及考评的民警进行了组织学习,细化工作要求。三是考核评估各类表格全面严格按新的评估制度执行。

针对“戒毒人员管理卷宗不规范、错漏多”问题。

整改措施:1.开展20xx年以来全部监管人员的档案大清查,明确全体民警对在所档案及已移交局档案室的全部档案开展查缺补漏工作,核对内容特别是个人信息等重要内容,确保信息准确一致。2.卷宗不规范、错漏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3、完善卷宗管理的机制。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实际成立3个档案清理小组,组织业务骨干认真研究并安排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清理戒毒管理卷宗、回归体验管理材料、全部吸毒人员卷宗,共清查戒毒人员档案2446份,回归档案350余份,医务档案200余份,全面完成了清查完善工作,同时对全部吸毒人员卷宗尿样检测及填写等关键信息进行核查,对错误内容进行全面校对。二是对监督管理不力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岳志明同志给予提醒谈话处理。三是结合省厅监管总队《贵州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档案管理规定》重新完善修订了《兴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监管人员档案管理规定》。四是明确档案卷宗管理员一名,全面负责档案质量,确保档案管理持续规范。

针对“执法检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措施:1.督促各辖区派出所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加大重点企事业单位、旅店业、娱乐场所、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2.督促各辖区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内保安全、消防安全等检查工作,规范检查记录,做到工作开展有印证、有痕迹,避免执法检查流于形式。3.注重资料收集和材料报送,严防出现错报、误报、迟报、漏报。4.组织治安大队民警到丰都、下五屯派出所督促派出所社区民警每天到社区工作时利用有限警力,兼顾多项检查。5.督促辖区派出所对所内安全检查表进行自查清理,防止再次出现检查表内容不全,检查情况不实等问题出现。6.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开展不力,自查整改不力,导致问题整改不到位,检查不到位,将报市局纪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再次将20xx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xx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转发各派出所,要求各派出所认真贯彻学习,并做好辖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组织治安大队民警到丰都、下五屯派出所对存在问题进行核查,对丰都派出所20xx年6月、10月及下五屯派出所3月、10月检查记录进行查阅,并对检查单位进行走访,实地了解派出所开展安全检查情况,确保丰都、下五屯派出所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执法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三是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下五屯派出所所长、责任民警,丰都派出所所长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并针对存在问题组织社区民警开展自查整改、通报,充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四是为达到举一反三、彻底整改,防止各派出所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下发《兴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系指导派出所工作方案》,由治安大队民警对各派出所进行包保,督促指导派出所开展治安工作,同时将内保、特行、机修、民爆等安全检查纳入派出所每月通报,强化监督考核,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针对“工作责任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切实提高民警工作责任心。2.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核查,及时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3.举一反三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再次发生相同问题。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巡察指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对网安大队大队长提醒谈话处理。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学习计划,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民警工作责任心,对办案民警进行经常性提醒,提高民警工作责任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20xx年以来网安大队制作的询问笔录、网络安全通知书等进行梳理,针对页码有误或通知书无编号问题进行清查,暂未发现有类似问题。

针对“处置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1.20xx年12月20日前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2.要求各办案单位再次开展自查。3.办案部门及时处置涉案财物。按照《兴义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送、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                          4.部门法制员定期对涉案财物的处置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是否处置及时,防止出现涉案财物应销毁未销毁、应返还未返还、应处置未处置的情况。5.警务督察大队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对各部门涉案财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整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市公安局积极开展涉案财物清理工作,巡察组反馈的2009年以来存在应销毁未销毁、应返还未返还、应处置未处置的152件涉案物品已于第一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清理整改完毕。二是开展涉案财物大起底大清理。20xx年10月以来,市局2次组织各办案单位开展涉案财物清理,并建立了涉案车辆台账、案件暂存款台账、案件保证金台账。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研究制定了《兴义市公安局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20xx年11月18至11月22日,法制大队联合市局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到各执法办案部门,通过询问管理情况、实地查看涉案财物保管情况、查阅台账等方式对市局执法办案部门涉案财物的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和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定期开展涉案财物网上巡查。

针对“登记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20xx年12月20日前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2.要求各办案单位再次开展自查。3.警保部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确保民警对涉案财物的移交、保管、调用、处理等流程做到全面掌握,规范登记涉案财物。4.部门法制员定期对涉案财物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出入库是否有记录、登记是否规范”等。                           5.强化日常监督,防患管理漏洞。警务督察大队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对各部门涉案财物登记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经调查核实,坪东派出所办理的胥xx等人赌博案涉案现金14505元系胥xx、陈xx、陈x三人赌资已做收缴处理,并于20xx年12月15日上缴国库。该所由于涉案财物登记表更新不及时,致使涉案财物登记表处理结果及时间栏未填写。二是举一反三,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培训,防止出现类似情况。各执法办案单位在开展涉案财物清理的同时,检查涉案财物登记表填写情况,做到如实登记、不缺项、漏项,及时更新。召开4次执法规范业务及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就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运用与参训民警进行交流互动、现场答疑。三是规范登记涉案财物,做到账实相符。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兴义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登记等工作,设置涉案财物保管台账,详细登记涉案财物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四是强化日常监督,防患管理漏洞。各部门法制员定期对涉案财物进行巡查。市局研究制定了《兴义市公安局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20xx年11月18至11月22日,组织法制大队、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民警到各执法办案部门对涉案财物的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和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发现问题11个,整改11个。20xx年9月22日至12月31日,法制大队开展涉案财物网上巡查,通过以案找物巡查案件1872件,发现问题297个,通过以物找案巡查案件20xx件,发现问题603个,已整改。

针对“存在丢失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1.20xx年12月20日前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2.要求各办案单位再次开展自查。3.在派出所设置专门的涉案物品存储柜,由专职内勤保管。指定不承担办案工作的民警负责本部门涉案财物的接收、移交和指定保管、委托保管工作。严禁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避免涉案财物遗失。4.各办案部门对涉案财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逐一清点实物,检查台账登记与实物保管是否一致。5.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范围;警务督察大队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对涉案财物进行核查,防止涉案财物损毁、灭失或者被挪用、不按规定移交、移送、返还、处理等;发现违法采取措施或者管理不当的,应当责令有关部门及时纠正。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各办案单位再次开展自查。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对照问题台账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二是开展涉案财物清理工作。各办案部门对涉案财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逐一清点实物,检查台账登记与实物保管是否一致。20xx年10月以来,市局2次组织各办案单位开展涉案财物清理。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在派出所设置专门的涉案物品存储柜,由专职内勤保管。严禁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避免涉案财物遗失。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范围,组织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对涉案财物进行核查,防止涉案财物损毁、灭失或者被挪用、不按规定移交、移送、返还、处理等;发现违法采取措施或者管理不当的,责令有关部门及时纠正。

针对“招(邀)标走过场”的问题。

2整改措施:1.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一是拟写当时无招(邀)标资料、直接指定施工单位的情况说明。二是拟写未签订施工合同,先支付工程款,后进行招投标的情况说明。三是找齐当时招(邀)标的相关印证资料。2、自查20xx年招(邀)标项目是否存在问题并进行整改。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招(邀)标的规定进行规范实施,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交警大队财务会计人员已经找齐完善当时招(邀)标的相关印证资料。二是自查20xx年招(邀)标项目11个,经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并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三是严格按照招(邀)标的规定进行规范实施,杜绝类似情发生。

针对“项目资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完善存在问题项目资料。2.自查20xx年全部项目是否存在问题并进行整改。3.严格执行《兴义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报账资料。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已完善竣工验收报告栏意见。针对20xx年1月28日支付智能交通配套管理项目工程款(第三期)600万元事宜,全力查找55张发票的原件,已经从20xx年的会计凭证翻阅至20xx年12月的会计凭证,目前暂时还是没有发现支付智能交通配套管理项目工程款(第三期)600万元的55张发票联—购买方记账凭证”。同时与市财政局对接后要求收款公司(销售方)开具完税证明,并已由收款公司(销售方)出具已收该笔工程款项的证明,并给予责任人责令检查处理。二是自查20xx年已报销项目6个,未发现资料欠缺问题。三是修改完善《兴义市公安局采购工作管理规定》和《兴义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对规范装修改造、项目采购的资料收集、采购程序、验收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不断规范和完善项目管理工作。

十、关于“指导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力”的问题。

针对“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对出现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第九党支部、第二十五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2.各党支部自查支部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完整和不规范的情况。3.制定出台《会议记录检查制度》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和规范。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出现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第九党支部、第二十五党支部组织委员作提醒谈话处理。二是各党支部自查支部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完整和不规范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完善。三是研究制定《兴义市公安局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制度》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和规范。

针对“会议记录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1.对责任人进行追责。2.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由局党委成员分工联系指导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3.注重落实、协调到位。各党支部建立长效机制,定频次、定时间、定地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4.强化监督、加强管理。由局党委成员,定期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不定期落实或落实情况不佳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落实情况良好的支部进行通报表扬,组织其他党支部参观学习,推广先进经验。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给予第十一党支部责任人警示谈话处理。二是落实党委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结合实际调整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分别到联系党支部开展督导检查和上党课。三是市局党委组织政工室民警于20xx年11月18日至23日到各党支部检查“三会一课”情况,督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对如何开展党建工作进行了培训。四是在2022年1月8日开展的新时代警务建设现场观摩中对党建工作促进从优待警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

十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问题。

整改措施:1.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心态、净化思想、转变作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两大“武器”,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2.健全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杜绝“表扬与自我表扬”、“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现象,做到实事求是,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出于公心、坦诚相待,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下发通知工作提示,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求,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反馈问题中的第十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全体党员端正态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切实提升支部工作能力及素质。三是在20xx年12月14日召开的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围绕主题,班子成员紧扣主题、联系实际、开诚布公,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按要求说明了个人事项,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精神,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目的。会后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清单,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毕。

十二、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党组织关系长期不转接”的问题。

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党组织关系长期不转接”。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切实做好对党员的管理;2.再次清理本单位已抽调到外单位满半年、外单位抽调到本单位或调入本单位满半年的党员同志组织关系,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严格落实组织生活;3.做好辅警党员管理工作,对档案完备的党员动员其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单位党支部。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再次清理本单位已抽调到外单位满半年、外单位抽调到本单位或调入本单位满半年的党员同志组织关系,共接转组织关系10人,其中转出6人,转入4人。二是要求有辅警党员的党支部对档案完备的辅警动员其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单位党支部。截止目前,因辅警工作不稳定、收入低等个人原因无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各党支部均要求辅警党员一是要到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二是要列席党支部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

十三、关于“民主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问题。

整改措施:1.对涉及支部进行追责。2.各党支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党支部书记带头学习“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表率,使每一项决策达到正确合法、合理、合实情、合民意,真正体现民主决策、权责统一的制约机制,从而带头实施和执行制度的全面落实。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存在问题的第二十六党支部书记给予警示谈话处理。二是下发工作提示,各党支部自查20xx年以来的“三会一课”记录,并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经检查,自巡察以来未发现问题。

针对“公务员年度考核走过场”问题。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第九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通报问题,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相关规定开展考核工作,并将此问题纳入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整改。二是在开展20xx年度年考核工作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各单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兴义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规定,一般公务员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确保客观公正、注意实绩。三是对第九党支部书记给予提醒谈话处理。四是政工室对20xx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95人再次认真排查,经排查不存在类似问题。

十四、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够严格”的问题。

针对“股级干部配备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开展股级干部考察前,认真制定股级干部考察工作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干部股)审核,严格按照股级干部配备程序和配备方案开展工作。2.对干部人事档案、选拔任用文书档案中不完善、不规范、不准确的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按标准档案目录整理归档,确保形成的档案材料规范、齐全、准确。3.对20xx年1月18日考察股级干部的考察人员进行追责。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xx年11月开展的股级干部配备严格按照股级干部配备程序和配备方案开展工作。二是对20xx年以来股级干部配备文书档案进行补充完善,形成规范档案备查。三是对20xx年1月18日考察股级干部的考察人员给予警示谈话处理。

针对“警务职级晋升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开展职级晋升前,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干部股)审核,严格按照警员职级晋升相关规定和工作方案开展工作。2.每次晋升前对拟晋升民警信息进行核实,认真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3.完成职级晋升工作后15天内将考察材料和相关表册存入干部个人档案。同时将晋升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二股、干部股)。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研究制定职级晋升工作方案,严格按规定和工作方案开展考察工作。二是到市委组织部查询晋升职级民警档案,核实信息,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三是晋升完成后将任免审批表存入干部个人档案,并将晋升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

十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管党治警“宽松软””的问题。

针对“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市局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2.由从严管党治警办按时提请党委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3.从严管党治警办每年12月中旬前向局党委报告全市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研究制定《中共兴义市公安局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二是落实会前一刻钟警示教育。三是抓好“一案一整改”工作,于10月11日召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7名同志违纪事实。四是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民警违纪问题。五是20xx年12月14日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从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抓好整改,落实“一岗双责”。党委于12月30日召开从严管党治警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

针对“督促局纪委履行执纪审查(调查)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1.对20xx年以来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对存在问题案件及时整改,对发现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2.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水平,按照要求规范进入谈话室开展相关工作,规范制作审理卷,规范案件材料收集整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案件办理,制定《学习计划课程表》定期组织学习,目前已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2次;二是严格执纪审查要求,谈话必须进入标准谈话室;三是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案件审查时,须经专人审理后再提交局党委研究处分等相关事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执纪不严,追责问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对列举案(事)例类似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并认真开展警示及自查自纠工作。2.对列举案(事)例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3.按照《兴义市公安局监督中心办理信访案件工作规定》等制度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执纪问责,加强学习并重申各类规章制度,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规,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对20xx年以来的案件和转办件开展自查,经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拘留所指定被拘留人员邵xx打饭菜问题,对时任拘留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学习,举一反三,严格监督执纪追责问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针对“违纪违法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措施:1.对例举案(事)例类似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并认真开展警示及自查自纠工作。2.严格执行《全州公安队伍职业风险干预机制》《兴义市公安局队伍管理量化记分办法》等制度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压实一岗双责,进一步严肃队伍纪律作风,有效预防、遏制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发生。3.强化执纪问责,对违纪违法情况,坚决从严查处。

整改成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执纪问责,我局针对“违纪违法时有发生”问题,第一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召开了以周x为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大会。20xx年以来11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被党内警告处分,3人被政务警告处分,1人被严重警告处分,1人被记过处分,退休民警1人被留党察看、不再给予政务处分);诫勉谈话13人;警示谈话20人;提醒谈话20人。二是要求全局各部门对类似问题进行梳理、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并做好举一反三、再次开展警示教育,播放电影《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加强全局民警思想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政治督察整改方案

各位领导:

遵照厅政治部、机关党委部署。对照巡视巡察和政治督察反馈意见以及总队党支部梳理出来的意见。按照“三个摆进去”的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剖析根源,找差距、找不足,特别是从主观上、思想上进行自省,找准思想根源上的问题,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方面。理论武装在掌握上做得还不够,满足于总支、支部、党小组安排的学习,停留在字面上的理解,缺少系统学习,没有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时代背景、全球视野、未来发展等进行系统学习。对深层次的丰富内涵理解研读不够,在“严谨”上一知半解,做得不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得不够好,存在为学而学,现学现用,未能做到完全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思之不得、研之不透、行之不难,与组织要求、工作要求有差距。总队党支部对巡视巡察和政治督察反馈的意见都已整改到位,但有些问题的整改是长期的,如队伍建设的问题,对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本人有差距,队伍管理也有差距。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需要每一位民警都要认真研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方面。一是在发扬共产党人革命精神、斗争精神、一往无前上有差距,在以上率下,“钉钉子”“啃骨头”‘跳起来摘狗头”的精神上不足。在攻坚克难方面存在畏难情绪,分管三处、六处工作时间不长,但在一些困难工作的环节,解决措施较为保守,如寄递行业中的“三个100%寄递行业”始终做不到,再如民爆企业技术人员的执照培训,一直困扰我们,如何破题,如何提升我们自身的引导、指导、监管水平值得深思,也需要用啃硬骨头的精神去解决,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工作针对性、预见性、前瞻性、创造性不强,在分管派出所期间,针对新时代枫桥式派出所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如何让基层减负上,调研不够,研究不深。主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上办法不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三是对新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创新能力不够强,工作要求不高,缺乏主动性和精益求精的精神,作为总队副总队长顾虑多,对分管以外的工作参与少,过问少,意见建议少,担当不够。四是作为总队党总支纪检委员,在抓常态化纪律作风上有差距,没有大胆地履行监督责任,依赖总支书记安排部署,强调纪律,没有做到用“三省吾身”的态度来发现自己和队伍中的不足和短板,监督过于温文尔雅,缺少“辣味”。五是对年轻民警的传帮带做得不好,在指导民警完成工作中,没有全身心毫无保留地将好的传统、好的经验进行传授。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一是对自己要求不高不严,作为总队副总队长深知自己的言行对民警作风建设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注重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由于长期在业务岗位,党务工作经验不足,满足于不出差错,不跨红线。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为自己树立的标杆不高,对身边的一些言行,小事,小节的潜在危险性警惕不够,有时将自己等同一般民警,如在处理涉稳涉访的个案中,有些民警长期迫于精神紧张,战役一个接一个,很辛苦,在人力情报保障上有缺失,一些民警顾虑多,我们为此做了一些准备工作,但终未能从机制上解决,我再次分管三处,也没有大的推动,反思自己,在工作作风上离上级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深入。放管服有许多事项在治安,对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都已落实,但在主动关心基层、创造性地落实放管服,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上仍有提升的空间,思考工作怎么符合上级意图想得多,倾听服务对象呼声,满足基层意愿想得极少,政绩观出现了偏差。

(五)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监督责任,防范廉政风险上不够到位。我担任总队党总支的纪检委员,对岗位廉政风险认识有待提高,常态化的监督提醒谈话开展不平衡,方法单一。对民警队伍思想状况了解不深不透,常态化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扣题不紧,质量不高,究其原因与我个人水平、能力有关,与我没有主动抓监督、勇于抓监督、善于抓监督有关,对标上级的要求有差距。

二、个人家庭亲属情况。

20xx年x月到治安总队工作,期间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带队援x一年多时间,自觉服从组织决定,服从命令听指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自觉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两年多的时间,家里没有办过任何酒席,没有借婚丧嫁娶、乔迁新居、过生日等借机敛财的情况。妻子x就职于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儿子x已成家另住多年,现供职于x公司普通职员。儿媳x供职于x公司普通职员。女儿x,学生,就读于x。本人及家属没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本人无出入国境情况,也无出入境证件,居住的住房没有变化,20xx年没有接受任何组织的约谈、函询,没有受到问责的情况,没有利用茅台酒、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利益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就个人而言,虽然已作了上述的查摆,但肯定不止这些,诚恳希望各位领导、同志们帮助我,我虚心接受并全都认领。上述问题和不足的存在,有一些是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紧,学习不够深入,工作疲于应付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认识问题站位不高,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高度,存在实用主义,急用急学,急学急用的情况,自身政治理论水平不高,不能自觉用理论指导解决现实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二是对新生事物、新热点、新业态缺乏高度关注的热度,缺乏天天学、时时学的精神和劲头。三是缺少放开手脚干的闯劲。治安总队的业务量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虽在一年中分管过四个处,客观上对四个处室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尚不熟悉,自己努力不够,有惰性,存在风来加衣、雨来打伞的情况。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逢山开路、遇河搭桥的冲劲。四是创新力度不够,在公安机关三十多年自认为轻车熟路,打破常规的思想不强,虽有不甘落后的思想,但大胆探索,借助大数据智能化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短板的意识不够强,致使工作中亮点不多,成效不明显。五是服务不够精准,对基层、对服务对象缺少针对性的调研,特别是疫情所带来的影响,认识仍停留在过去的认识上,措施办法有失精准。六是好人主义作祟,对分管的工作,在队伍的监督上,直击难点、痛点少,一般意见、建议多,不愿得罪人。

四、下步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做到政治合格。

一是增强政治定力,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训词”不折不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四句话十六个字”的总要求,对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治安业务的学习,主动掌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勇做民警的标杆,指导好基层,注重研究工作中的难点、焦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

(二)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担当。

全力维护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苦干实干诠释忠诚干净担当,坚持“稳”字当头,保持高度的灵敏和警惕,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好退役人员等涉稳、涉访群体的风险,依法履行好审批、监管等各项职责,不移位,不缺位,对照“四个铁一般”严格要求。管好队伍,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合力维护好班子团结,带好队伍,为整体提升治安工作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切实转变作风,着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牢固树立务实的观念,凡事认真细致,不浮躁,不被动应付,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尽职履责,讲究工作方法,把陈旧的观念、惰性的思想抛之脑后。以崭新的姿态,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二是努力提高工作的实效性、预见性,积极开展调研,提高指导、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为平安x建设增光添彩。

(四)严于律己,强化自身廉洁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规章、法规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以身作则,守住底线。自觉净化交际圈、朋友圈。二是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监督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是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提交班子集体决策,形成决定后,带头执行,抓好落实,不打折扣。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四是带头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制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腐败思想侵蚀,加强党性锻炼,做好人民公仆。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以上对照检查如有不透彻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同志批评指正,我一定虚心接受并认真改正。

城管局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总结

按照《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将2021年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把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并成立县城市管理局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所工作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真梳理整改事项,明确整改任务。

我局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涉及环保工作事项,明确环保整改任务内容。对照《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认真梳理整改任务中涉及我局的环保工作任务,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股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细化整改方案,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严格落实整改任务“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环保理论政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环保责任意识。

结合《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通过对《彭清华同志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县生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积极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

我局共涉及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4项,按照整改任务对应的整改方案,我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任务一:1、制定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2022年12月底前,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农村临时堆场。

整改进度:按照《州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阿委办〔2021〕37号)文件要求,结合《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我局已制定《县城市管理局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我局正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实施。目前,我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效率明显提升。

整改任务二:1、2021年7月底前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根据后评估结果,2021年8月底前对未能达到处置效果的制定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方案。(2021年8月底前);2、2022年12月底前,按照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完成建设并投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1、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工作,完成相关问题整改。2、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工作,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整改进度:我局通过前期市场询价,寻找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实施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效果后评估工作。我局已收到由雪蓉花蓝盔集团蓝盔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技术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结论表明:截止目前,该填埋场可供使用的蒸发面积足够,加之所在地蒸发量极大,且填埋场周边700m范围内基本没有村民定居点,环境容量较大,渗滤液采用的“蒸发-回喷”工艺技术可行、安全,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结合该评估报告结论,我局已对此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目前,已完成销号工作。

整改任务三:认真执行调整后的《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年12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项目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202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考核评估工作。(2020年6月)。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等设施升级改造(扩建、改建)。

整改进度:由于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喀哈尔桥湿地保护区实验区,我局前期准备的几种垃圾填埋场改扩建方案均未能通过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和环评手续。就此情况,我局积极与州住建局对接,经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情况后,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将该项目资金用于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膜更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购置地磅。目前,我局正通过市场询价,寻找相关资质设计单位编制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膜更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配置地磅设计方案。

整改任务四:各乡(镇)进一步强化县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统筹布局县城、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科学合理选址建设。(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整改进度:我县城区环卫保洁工作已实现市场化运作,我局以此次环境保护整改任务为契机,统筹布局县城区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落实专人负责城区环卫保洁监督管理,强化环卫保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垃圾收运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开清运、日产日清原则,我局积极与智瑞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对接工作,要求智瑞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收集清运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开清运制度,做到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且清运质量达到标准,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目前,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工作。

五、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工作。

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qq等平台,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环保宣传活动。我局将以环保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张贴环保标语等形式,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下一步,一是我局将继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重要文件精神,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环保意识教育,为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思想保障;二是结合我局环保整改事项整改方案,我局将继续强化环保整改任务工作力度,力争早日完成环保整改任务要求;三是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开展环保整改任务“回头看”行动,确保我局环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政治督察整改方案

各位领导:。

遵照厅政治部、机关党委部署。对照巡视巡察和整治督察反馈意见以及总队党支部梳理出来的意见。按照“三个摆进去”的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剖析根源,找差距、找不足,特别是从主观上、思想上进行自省,找准思想根子上的问题,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理论武装在掌握上做得还不够,满足于总支、支部、党小组安排的学习,停留在字面上的理解,缺少系统学习,没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时代背景、全球视野、未来发展等进行系统学习。对深层次的丰富内涵理解研读不够,在“严谨”上一知半解,做得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得不够好,存在为学而学,现学现用,未能做到完全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思之不得、研之不透、行之不难,与组织要求,工作要求有差距。总队党支部对巡视巡察和政治督察反馈的意见都已整改到位,但有些问题的整改是长期的,如队伍建设的问题,对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本人有差距,队伍管理也有差距。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需要每一位民警都要认真研读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方面。一是在发扬共产党人革命精神,斗争精神,一往无前上有差距,在以上率下,“钉钉子”“啃骨头”‘跳起来摘狗头”的精神上不足。攻坚克难存在畏难情绪,呈分管三处、六处工作时间不长,但在一些困难工作的环节,解决措施较为保守,如寄递行业中的三个100%寄递行业始终做不到,时有因为达不到三个100%,时有社会危害结果发生,再如民爆企业技术人员的执照培训如何提升,一直困扰我们如何破题,如何提升我们自身的引导、指导、监管水平值得深思,也需要用啃硬骨头的精神去解决,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工作针对性、预见性、前瞻性、创造性不强,在分管派出所指导的期间,针对新时代枫桥式派出所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如何让基层减负上,调研不够,研究不深。主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上办法不多,不够主动对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所淡化。三是对新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创新能力不够强,工作要求不高,缺乏主动性和精益求精的精神,作为总队副总队长顾虑多,对分管以外的工作参与少,过问少,意见建议少,担当不够。四是作为总队党总支纪检委员,在抓常态化纪律作风上有差距,没有大胆地履行监督责任,依赖总支书记安排部署,强调纪律,没有做到用“三省吾身”的态度来发现自己和队伍中的不足和短板,监督过于温文尔雅,缺少“辣味”。五是对年轻民警的传帮带做得不好,在指导民警完成工作中,没有全身心毫无保留地将好的传统,好的经验给予传授。有时认为都是些过时的老黄历也许不再运用,管用。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一是对自己要求不高不严,作为总队副总队长深知自己的言行对民警作风建设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注重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由于长期在业务岗位,党务工作经验不足,满足于不出差,不跨红线。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为自己树立的标杆不高,对身边的一些言行,小事,小节的潜在危险警惕不够,有时将自己等同一般民警,如在处理涉稳涉访的个案中,有些民警长期迫于精神紧张,战役一个接一个,很辛苦,很劳顿人力情报保障上有缺失,一些民警顾虑多有厌气,我们为此做了一些准备工作,但终未能从机制上解决,我再次分管三处,也没有大的推动,反思自己,工作作风上离工作的要求,有差距。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深入。放管服有许多事项在治安,对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都已落实,但在主动关心基层、创造性地落实放管服,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上仍有提升的空间,重视对上多对于对下,思考工作怎么符合上级意图想得多,倾听服务对象呼声,满足基层意愿想得极少,政绩观出现了偏差。

(五)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监督责任,防范廉政风险上不够到位。我担任总队党支部的纪律委员,对岗位廉政风险认识有待提高,常态化的监督提醒谈话开展不平衡。我担任总队党总支的纪检委员,对岗位廉政风险认识有待提高,常态化的监督提醒谈话开展不平衡方法单一。对民警队伍思想状况了解不深不透,常态化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扣题不紧,质量不高,究其原因与我个人水平,能力有关,与我没有主动抓监督,勇于抓监督。善于抓监督有关,对表上级的要求有差距。

20xx年6月到治安总队工作,期间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带队援疆一年多时间,自觉服从组织决定,服从命令听指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自觉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两年多的时间,家里没有办过任何酒席,没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过生日等借机敛财的情况。妻子齐俊就职于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儿子凌洁已成家另住多年,现供职于威振护运有限公司普通职员。儿媳韩智琦供职于南方电网贵阳公司普通职员。女儿凌诗诗,学生,就读于双龙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本人及家属没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本人无出入国境情况,也无出入境证件,居住的住房没有变化,20xx年没有接受任何组织的约谈、函询,没有受到问责的情况,没有利用茅台酒、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利益的情况。

就个人而言,虽然已作了上述的查摆,但肯定不止这些,诚恳希望各位领导、同志们帮助我,给我指导,我虚心接受并全都认领。上述问题和不足的存在,有一些是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紧,学习不够深入,工作疲于应付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认识问题站位不高,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高度,存在实用主义,急用急学,急学急用,使得自身政治理论水平不高,不能融汇贯彻自觉用理论结合现实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二是对新生事物,新热点,新业态缺乏高度关注的热度,缺乏天天学,时时学的精神和劲头。三是缺少放开手脚干的闯劲。治安总队的业务量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虽在一年中分管过四个处,客观上对四个处室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尚未熟练,自己努力不够,有惰性,存在风来加衣,雨来打伞的情况。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逢山开路,遇河搭桥的冲劲。四是创新力度不够,在公安机关三十多年自认为轻车熟路,打破常规的思想不强,虽有不甘落后的思想,但大胆探索,借助大数据智能化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短板的意识不够强。致使工作中亮点不多,成效不明显。五是服务不够精准,对基层,对服务对象缺少针对性的调研,特别是疫情所带来的影响,认识仍停留在过去的认识上。措施办法有失精准。六是好人主义作祟,对分管的工作,对队伍的监督上,直击难点、痛点少,一般意见、建议多,不愿得罪人,好人主义在作祟。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做到政治合格。

一是增强政治定力,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训词”不折不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四句话十六个字”的总要求,对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治安业务的学习,主动掌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勇做民警的标杆,指导好基层,注重研究工作中的难点、焦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

(二)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担当。

全力维护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若干实干诠释忠诚干净担当,坚持“稳”字当头,保持高度的灵敏和警惕,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好退役人员等涉稳、涉访群体的风险,依法履行好审批、监管等各项职责,不移位,不缺位,对照“四个铁一般”严格要求。管好队伍,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合力维护好班子团结,带好队伍,为整体提升治安工作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切实转变作风,着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人水平。一是牢固树立求其务实的观念,凡事认真细致,不浮躁,不被动应付,增强开括创新意识,尽职管理,不加压力,讲究工作方法,把陈旧的观念、惰性的思想抛之脑后。以崭新的姿态,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二是努力提高工作的实效性,预见性,大兴调研,提高指导、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为平安贵州建设添光增彩。

(四)严于律己,强化自身廉洁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规章、法规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以身作则,守住底线。自觉没化交际圈、朋友圈。二是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监督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是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提交班子集体决策形成决定后,带头执行,抓好落实,不打折扣。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四是带头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制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腐败思想侵蚀,加强党性锻炼,做好人民公仆。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以上对照检查如有不透彻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同志批评指正,我一定虚心接受并认真改正。

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措施

【导语】2017各省遴选考试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会及时公布最新的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唐办发〔2016〕18号。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以及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两办《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冀办发〔2016〕39号)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着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加快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沿海强市。

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力争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今后五年,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5%,退出全国74个重点监控城市排名后10位;按照省“6643”目标任务,确保完成省达我市2017年年底化解炼铁产能2800万吨、炼钢产能4000万吨任务。“两个下降”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煤炭消费比重大幅下降,能源消费结构明显改善,电力、天然气和太阳能、风能等优质能源占比明显提高。“两个提升”即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到2020年,全市重点河流(陡河、滦河、黎河、淋河、沙河、还乡河)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省达我市地下水压采任务目标;绿化水平稳步提升,新增造林面积8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

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15个问题,拒绝理由主动认领,实施清单制,坚决整改到位;对经研究确定的62项整改措施,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五个不放过”原则(即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以“四个干”抓落实机制,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保质保量、限时限刻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解决本地本部门(行业)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坚持目标导向,结合具体问题整改,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持之以恒优化能源结构、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坚持不懈推进生态修复、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8大类31个方面不断强化措施,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及时公开信息5个方面强化组织保障,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发展惠民和生态惠民的有机统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2016年年底前,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作为各级,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健全问责机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加大资金筹集和整合力度,逐年增加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年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安排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1亿元。积极探索建立和实施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模式,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产业转型升级、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投资。发挥蓝天股权投资基金、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金等专项基金的引导作用,放大财政资金效应,进一步加大全市环境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省安排部署,确保2016年年底前完成省达我市2016年化解炼铁产能764万吨、炼钢产能723万吨任务;压减煤炭产能45万吨,退出煤矿1处。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8号),从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六方面严格退出标准,确保逐年完成化解任务。

各地各部门和各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为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办理土地、环评、信贷等相关手续。开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项目核查,对新发现的落后产能列入2016年淘汰计划予以淘汰,对存在瞒报产能或违规新建设的由当地政府提出处理意见,于2016年年底前处理到位。对新发现的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或封停设备复产所在地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

2016年7月底前完成钢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现状全面调查,切实查清企业落实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清洁生产等规定和主体工艺装备的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等情况。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钢铁、煤炭行业环境执法“雷霆”行动,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检查违规新建项目、列入关停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及无证排污等情况;结合全市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环保手段促进倒逼钢铁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超低排放标准,大力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淘汰燃煤锅炉,推进低品位工业余热暖民工程、煤电节能升级改造、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工程,削减煤炭消费,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16年入统煤炭消费量比2015年削减200万吨,到2017年确保完成省达我市削煤目标任务。

全市范围内“一区三路”(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加油站(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督导企业健全进货台账,加强巡回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2016年增加煤炭、成品油抽检批次,煤炭经营网点覆盖率、合格率达到75%,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率达到50%。开展煤炭市场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完善煤炭、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强化煤炭、油品生产领域监管,根据《唐山市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唐政办字〔2016〕195号),制定专项工作分解方案,逐年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全面掌握全市洁净型煤等煤炭生产企业监管情况和煤质检验情况。

实施“四个一批”即新增集中供热、拆除取缔一批,优化用能结构、置换调整一批,推广节能环保燃具、更新替代一批,实施节能改造和推广洁净煤、提质提效一批。2016年6月底前,积极承办省发展改革委全省型煤企业与山西晋煤集团、神化宁煤集团、榆林市兰炭产品对接会,为型煤企业原料供应搭建有效平台;8月底前,确保在建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年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以上;2016年年底前,推广洁净型煤专用炉具1.5万台,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21万台。力争完成新建洁净型煤项目7个,洁净型煤保供能力达到330万吨。实施煤炭替代化,大力实施“城镇气化”工程,加快发展清洁电力和清洁燃料,力争到2020年县城以上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

严格执行河北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环境标准,以环境标准促进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做好河北省各项环保地方性标准的宣传、衔接和落实等工作。

2016年开展散煤、焦化行业、露天矿山和道路车辆4个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强度。严格落实国家“大气十条”、省“大气五十条”、市“大气六十五条”要求,逐年加快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及近郊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确保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印发实施《唐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重点推进还乡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引滦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石榴河古冶区段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行动,努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所有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和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全面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等“十小”工业企业和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制定《唐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制定和落实《唐山市近岸海域“十三五”环境保护计划》,推进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自2016年起,深入排查各类固体废物,强化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律和守法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发生。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排查,严格检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逐步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

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分标准,结合全市不同地域的生态服务功能,科学合理划定森林、湿地、海洋、河湖水域等生态保护红线,确定开发边界和保护范围,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保护范围之外。

坚持以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为依托,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加大廊道、村庄、城镇、荒山、企矿、沙区、沿海、湿地绿化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制定出台《唐山市湿地保护规划》,推进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实施唐山市露天矿山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时间到天。加大督导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督导,研究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逐一列出清单进行约谈,提出明确的完成时限等要求。

按照《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6年度)》要求,将我市11个县(市、区)列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范围,制定关停井行动方案,开展农业灌溉井和城市自备井关停工作。2016年年底前试点县(市、区)编制完成《水资源使用权分配方案》,稳步推进农业水权确认工作。出台《唐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逐年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到2018年完成市县两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严格执行《河北省地热资源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建立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用2-3年时间对全市地热水利用项目全面排查,推进全市地热资源的科学有序开发利用。

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排查出的2024个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确保2016年年底前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环保备案和排污许可制度,实现达标排放。2016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应由本级审批的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并上报市环境保护局。应由环境保护部、省环境保护厅和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项目,各地要主动沟通,积极协调,确保按期圆满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对2013年以来全市审批通过的涉水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对仍存在违法违规的涉水建设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涉水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2017年1月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到位。

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拆除、关闭,并严肃追责。

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31批363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中期督查和后督查,一旦发现反弹,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查办一批典型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对在产的工业企业,特别是钢铁、焦化等涉气排污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按日计罚,直至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智慧环保”建设,突出加强“移动执法”综合平台建设,整合网格化、动态管理数据库、双随机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移动监测、12369信访举报、工况监控、视频监控、环境质量监测等系统,充分运用遥测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建成天地空环境立体监管指挥系统。推进钢铁、焦化企业厂界pm2.5、pm10远程执法监控,建设污染源远程执法系统,2016年年底前实现对全市重点监控企业的远程执法。同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开展“零点行动”,强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标准,依法关停、取缔到位,杜绝污染反弹。

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排污许可管理”作为环境监管的重要措施,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超标排放、无证排污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处。

落实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逐步规范和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增强环境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学习借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模式,建立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各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督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情况。

持续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详细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县、乡两级政府的环境监管职责和责任,各县(市、区)对所有监管企业(单位)进一步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按照“三级网格日巡查、二级网格周汇总、一级网格月调度”的原则,明确网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痕迹化管理,制定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守法常态。对污染举报、信访量居高不下、重复访问题严重、小散乱污企业出现明显反弹的区域,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市两办印发了《关于成立唐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唐办字〔2016〕22号),成立了唐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整改督导组,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

我市已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对移交问题线索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发现对抗调查、拖延办理、包庇袒护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调查问责分为线索交办、问题核查、审核处理建议、沟通问责情况、落实处理意见5个阶段,待完成问责情况汇总、征求中央环保督察组同意后,落实处理意见,公开处理结果。对于督察组指出的其他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并于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责任追究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问题仍然突出、污染出现反弹、“土小”企业污染严重、污染物超标排放及被环境保护部约谈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

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报告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x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要求,我委立即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五个紧盯”,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树林保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办法,并根据x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x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x.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x年正式启动《x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x年x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城市开发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x.x平方公里。x.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我委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海洋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项目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项目。

x.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项目。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馈,x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x.x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x年x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根据《中共x市委员会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我委根据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按远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污水直排钦江问题。x.建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解决近期项目排污问题因滨海新城市政污水管网未成系统,部分已建、在建项目的污水无法通过市政管网排出。为解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x国际学校、x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和安州大道沿线项目的排污问题,我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x年中启动了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含了中央民大附中x学校及京华双语学校临时排污管、安州大道(嘉禾街至嘉兴街)临时排污管和临时污水泵站x个项目,共建设一体化排污泵站x座,临时排污管约x千米,可将污水通过泵站收集后输送至敏昌大街(原沙埠大街)污水管。现两个临时排污项目均已建成,于今年x月x日起正式运行,奥林华府、碧桂园安州府、滨海江语湖等白石湖片区安州大道沿线项目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x国际学校、x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x.加快推进滨海新城排水管网建设,系统解决片区排污问题为加密滨海新城路网,同时完善片区排水管网,我委继续加快推进了滨海新城的道路建设。

菩提路(嘉禾街至嘉兴街段)已基本建成,银杏街已通过竣工验收。x.封堵良屋垌排水口,截断污水入江通道目前由我委负责整治的钦江排污口为良屋垌排水口,该排水口出水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和滨江东路沿线地块和路面雨水。经我委协调,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已于今年x月初封堵了该排水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钦江,并开挖了集水池,安装临时排污泵,将村民的生活污水抽排至滨江东路已建排污管,同时在集水池处设置围堰,用以溢流暴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现我委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进行巡查,发现排水口围堰被破坏或排污泵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晴好天气无污水直接流入钦江。

(三)大气污染防治。我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及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滨海新城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一是多次到建设项目现场宣传,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组织各在建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不定期对x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派出监督人员对各建筑工地和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督导,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也不放松,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确保了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总结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环保工作的文件要求,主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配合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我校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整改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全面落实环保工作,推动我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重点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市、县相关的文件要求。

2.整治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学校周边及校园内部清洁卫生,食堂污水、废气排放处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做好重点场室保洁、落实在建工程的环保措施。

3.学校加强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大手牵小手的方法向家长进行宣传教育。真正让生态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1.成立专责工作小组组长:严金燕副组长:肖章洪。

魏兴春成员:学校全体教师2.开展自查工作。

学校周边及校园内部清洁卫生,食堂污水、废气排放处理,落实在建工程的环保措施。做好重点场室保洁,环保宣传,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成立环境卫生监督队,监督校园环境卫生,做好记录。根据要求做好学校的各项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清理出的环境问题制订详细的整改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并把整改情况向教育管理中心专项工作小组汇报。专责工作小组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并形成汇报材料报县教育局。

四、整改措施及目标。

1.协调尖山街道或相关部门落实对学校周边环境做好清洁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学校门口不能存在垃圾堆。

2.制订学校卫生保洁制度,实现卫生管理制度全覆盖。3.落实学校清洁卫生包干责任制和保洁负责制,实行校园保洁常态化。

4.落实学校重点场室保洁管理专人员。

5.对食堂污水实行沉淀、清污后排放,实施厨房废气导流式排放,全面杜绝废气直排。

6.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力度。通过班会、qq群、微信群、大手牵小手的主题班会向家长进行宣传,强化学校环境卫生宣传。

7.实施校园在建和修缮工程安全围闭,限时施工和规范施工,杜绝噪音、粉尘和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尖山街道观音山学校。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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