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大队工作总结劳动(通用17篇)

时间:2023-11-18 15:15:54 作者:温柔雨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提高自己在工作中的能力和竞争力。下面是一些月工作总结的优秀样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劳动监察大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劳动监察大队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根据自治区、市人社局,市监察支队和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上半年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大大减少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上半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32户,涉及劳动者8500多人,通过检查,补签劳动合同3000多人。

二是突出重点,搞好专项执法检查。2011年上半年,集中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企业行业是建筑施工企业、矿山、超市、饭店等劳动集密型企业,重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检查过程中除查看相关资料外,还召开农民工代表座谈会,深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部36个,砖瓦厂6个,大型超市、饭店6家,涉及劳动者2000多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22家用人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督促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63多万元。

三、及时处理和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对举报投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快速立案,及时调查取证,严格按监察程序依法进行处理。2011上半年共受理投诉案件31件,结案31件,其中行政处罚13件,责令限期改正18件。共为340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克扣工资80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升了劳动监察在社会上的声誉。

2011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上年有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全年检查用人单位达200户以上。

二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劳动者的举报投诉案件,力求做到“受理不推诿,查处不拖延,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结果”。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是建筑施工、公路铁路工程,矿山采选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四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性案件的应急预案,高度重视,提高预见性,对发生的案件要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在交通、公路工程、矿山企业建立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2011年7月4日。

劳动监察大队党建工作总结

一年来,市劳动监察大队在局党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劳动监察工作已从被动监察到主动监察发生了质的转变。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度我队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社会保险扩面”五次专项执法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50户次,涉及职工22532人;督促48家用人单位503人次完成劳动合同补签;追发劳动者工资457.33万元,涉及劳动者702人;对州、市13家民办培训机构和7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联合检查,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清退风险抵押金金额4.51万元,涉及劳动者49人;督促31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21.6万元,涉及劳动者66人;接待各类劳动者来信来访1000余人次;通过开展多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查处了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了人们的法制意识,保证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1、今年以来,我队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和一次业务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每位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我队按照《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每个案件的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推委、扯皮现象发生,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使每位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我们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重大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采取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理)告知、听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动亮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正确的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我队根据省、州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社会保险扩面”五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82户次,涉及职工1.12万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一方面纠正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切实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用人单位用工年检工作。我市已对550家用人单位开展了20xx年度劳动年检,年检对象重点是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涉及劳动者22532人。年检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对检查中存在违法事实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强制落实,最终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

3、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帮助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立案152件,结案144件,正在办理8件,结案率为91%,责令限期改正44件,行政处理17件,行政处罚3件,全年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帮助劳动者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更多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4、建立和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我队自20xx年开始执行这一制度,截止目前,已累计收取105个新开工项目的工资保障金300.85万元,并督促这些工程的施工方办理了工伤保险,切实杜绝了新拖欠行为的发生,极大地保证了农民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合法权益。

5、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自身形象,更多地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查找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第四季度,我队组织专班对恩施城区范围内的娱乐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共下发了5份限期改正指令书、三份行政处理处罚告知书,改正情况较好,程序仍在进行中,这样有效的减少了以后举报案件的发生。

6、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200余人次;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细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疑问,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结果。使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三、

存在问题。

1、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自身发展条件制约了监察工作的进一步提高,难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素质,办案水平和质量仍须进一步提高。

2、处理、处罚力度不大,下一步需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1)加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和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3)抓好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扩大劳动监察网络,充实监察力量,进一步摸清全市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有效地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20xx年,劳动监察大队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精心指导下,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新年伊始,我队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现场讲解、发送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配合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进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有针对性的到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家中宣传有关政策100余次,上街现场宣讲10余次,并经常性走访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将抽象的法规条文与生动的事实事例结合起来,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

二、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力量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新春开始,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劳动监察大队在局领导指挥下,联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县的劳动力市场进行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职介市场,为求职者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3-4月份,根据省、市领导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县乡村小砖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用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

7-8月份,按照省厅市局部署,开展了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对全县200家小企业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000余份。

按照相关制度,开展了20xx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年检企业233家,涉及职工14327人,通过年检鉴定劳动合同书6533份。

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广大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劳动监察申诉案、劳动争议仲裁案猛增,劳动监察大队克服各种困难,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好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aa做出贡献。

全年受理并立案劳动监察案共33件,结案30件,涉及金额380余万元,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1个,已调解案15个,仲裁结案34个,涉案人数108人,涉案金额数280余万元。

四、日常接访与重点案件重点查处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满意。

全年,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讲解、诚心处理。能处理的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明确处理时限,不符合政策的细致的做好解释,尽力使群众希望而来,满意而去。

对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的重要案件,我们集中精力办妥办好。

如5月14日发生的aa县金钻鞋厂拖欠员工工资一案,由于老板逃遁,员工集中上访诉求,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监察大队接报后,在县政府的指挥下,立即进厂处置,先是耐心的做好全厂员工的安抚劝导工作,确保该厂固定资产的安全,然后配合政府其它部门,设法筹措员工工资,在短短20天时间内兑现承诺,全部偿清员工工资和该厂其它外债213035元。该案的圆满处理,得到了县政府的肯定,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7月份,上埠镇财源陶瓷厂欠薪案,监察大队联合上埠镇政府、人民法院共同调查处理,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欠薪欠债人员多,层面复杂,但因封厂、清查迅速及时,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该案正按法律程序处置中。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2、劳动监察的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

3、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滞后于劳资关系的变化,办案程序有待完善,办案力度有待加强。

4、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专职人员不够,致使监察大队工作压力大,监察力度不够。

20xx年即将过去,新年的钟声又将敲响,回眸过去一年,如果说取得了些成绩,也是与局领导的正确指挥、局属兄弟部门的全力配合分不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千方百计克服自身的不足和困难,加大宣传和监察力度,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求真务实,热情服务,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aa作出更大的贡献。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大队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诉、举报案件完成情况。

共接待来信来访投诉案件67起,涉及劳动者516人,涉及金额约200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事件52起,涉及劳动者487人,涉及金额约160万元;发现并查处一起使用童工情况。

(二)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情况。

1、日常巡查。

截止6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4户,涉及劳动者900余人,发出询问通知书23份,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

2、专项检查。

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专项行动2次,分别是;1月份对私营企业开展的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及关于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27户,涉及劳动者千余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等问题,及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2户,384人;追发劳动者工资涉及76人,9.6万元;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113户,涉及劳动者810人。

(三)、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月”活动。

按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大队在3月份通过集中开展“活动”,从根本上查找出不足,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大大改进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关系调整规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和不定期对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的调整规范工作进行调查。(二)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各用人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

2、深入社区、深入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3、增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4、通过深入宣传,提高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制定目标责任制,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2、提高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执法能力和工作作风;坚持每星期五下午集体学习制度,使监察人员在掌握法律和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同时,增强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

3、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有的用人单位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够到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困难。

2、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

2、工资保证金制度从建筑企业推广到其他用工较多、工资结构较复杂的煤炭行业。

3、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制度的建立,维护农民工及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权益保护、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各项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检查执法力度,全年巡视检查用人单位不少于120户。

4、以《社会保险法》出台实施为契机,深入社区及大中型企业宣传,督促用工企业完善各项社会保险体系。

5、以伦潭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搬迁为中心,加大移民建设工程工资支付的巡查力度,杜绝出现因拖欠工资而影响我县移民搬迁工作。

半年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指导下,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加强咨询接待,及时处理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新郑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成绩。

1、接受日常举报投诉22件,立案18件;。

2、协调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16起,涉及农民工400余人,涉案金额近200万元;。

3、查处各类非法职介6家;。

4、专项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40多家,其中建筑工地20多处;。

7、充实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信息,企业54家,劳动者1000余人;。

9、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培训22人。

二、采取措施。

(一)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条件。为此,我们每周安排一名业务骨干对专业知识进行授课,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大家互相交流经验,从而提高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和为群众答疑解难的能力,增强监察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前瞻性。同时,在工作实践中,采取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传、帮、带”方式,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二)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要求用人单位采用公示牌的形式将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公布上墙,加大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从源头上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深入宣传,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五一”、麦收是劳动违法案件发生相对集中的时期,且这一时期发生的劳动违法案件大都带有突发性、群体性的特点,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适时地提出“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十六字指导方针,我们形成了“隐患问题提前查,普遍问题全市查,重点行业专项查,重点地区重点查”的基本方式,利用每次的专项检查把可能发生劳资纠纷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突发群体性事件,提早判断事件可能发展方向和状态。一方面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做好教育解释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和上级部门以及相关联动部门协商,进行信息反馈与案情通报,共同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及时解决问题,由于我们提早介入,妥善解决了多宗群体性案件和信访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

三、存在的问题。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形成长效机制还要作艰苦的努力。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加以解决。

(二)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问题层出不穷,热点、难点问题较多。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处理难度也越来越大,维权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

(三)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够默契,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在有些专项行动中,公安、工商、地税、工会等部门需联合行动,但现实却还不尽如人意。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将依然十分繁重,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给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接下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依法行政观念不可动摇;。

第三,要继续加强基础性工作;。

第四,要加强全体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把一些好的经验体会转化为宝贵的精神动力和工作推力。

20xx年上半年,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照全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大力配合下,确立了以劳动关系向和谐推进,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维权向人性化迈进,劳动执法向规范化运作的工作思路,按照联系实际,大胆创新,务求实效,平稳推进的原则,对照年初制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责任目标,不断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监管力度,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法律法规宣传。上半年共举办或协办专题宣传活动三场,发放民工维权手册1600份;通过走访用人单位或年度书面审查,发放《企业用工指导手册》5890册;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近2500余条;宣传提高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广大职工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一是日常巡查。截止6月初,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达633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67条,纠正用人单位违法条文171条,补签劳动合同1259份,指导近百家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工资支付制度及工时制度;通过巡查,督促642家新成立单位办理了劳动保障登记。二是案件处理。截止6月初,我大队共接受日常投诉325件,立案307件,目前已结案件295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46万元,涉及劳动者427人;清退押金3.2万元,涉及劳动者近200人。上半年,通过信访及“12345”转来的举报投诉案件63件,在规定时效内结案的达46件,结案率73%,所有回复均得到当事人的满意回复,体现了快立案、快协调、快解决的处理原则,及时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三是书面审查。截止6月底,已全面完成年度书面审查任务,参审单位近5039家,名列**市之首,同时创下大队历年书审数量新高。通过书审,有近40家规范用工的用人单位被列入劳动保障诚信创建的培育名单,有28家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被依法立案,有57家多年未参加书审的单位被责令整改,依法参审。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对我区职业介绍场所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打击了非法职介、违法职介和通过招用工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通过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介场所和用人单位164家,取缔“黑职介”6家,销毁虚假和非法广告23件,促进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改善和招用工行为的规范,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二是开展贯彻《社会保险法》专项检查工作。从4月至6月,我们组织开展了针对《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的专项检查工作。在专项检查中采用单位自查,各街道中队普查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督察、抽查的方式进行,为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开展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针对年初春节前,农民工返乡过节,建筑施工企业劳资纠纷多发的的特点,我们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前移,主动到建筑施工现场排查劳资隐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实施专人跟踪监管,较好地将劳资矛盾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今年春节期间,确保了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民工安然返乡,未发生一起群体讨薪事件,有力保证了我区春节期间的稳定祥和。

(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情况。在去年完成两网化硬件建设后,今年上半年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目标》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考核方法》,所有中队队员完成了新一轮业务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截止6月初,各中队用简易程序处理各类劳资纠纷189件,办案周期平均不超过一周,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上半年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我区江东、莫愁、**路街道三个监察中队被评为市级示范中队。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条件。为提高我区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我们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全区专、兼职监察员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互相交流经验,以提高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和为群众答疑解难的能力,增强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另一方面,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建设上,我们不是就问题抓问题,而是坚持以人为本,真正从抓工作的主要矛盾入手,从大力推进工作做起,通过推进工作取得显著效果,使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充分认识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扩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影响,组建了一支善打硬仗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二)加强宣传,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工和自我维权的舆论氛围;二是利用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基础,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从源头上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将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维权服务相结合,直接到用人单位、农民工集中地进行劳动法律、法规讲解,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方式加强法律宣传,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劳动违法案件的发生;四是在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既兼顾主次工作的相互协调,统筹兼顾,又充分利用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影响,深入营造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自觉维权、社会共同关心的大环境。

(三)及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针对各类行业的用工特点,我们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提出“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指导方针,形成了“隐患问题提前查、普遍问题全市查、重点行业专项查、重点地区重点查”的基本工作方式,及时开展各类专项监察工作,把可能发生劳动纠纷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建立健全复杂、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具体执法过程中,我们在建立健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了对复杂、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对复杂、争议案件采取集体协商的办法,集思广益,落实集体责任制,使依法行政责任进一步得到升华。(五)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坚持“提早介入,教育疏导,区别对待,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对特殊案件进行优先处理,提早判断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和状态。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及时解决问题。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党建工作总结

为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化,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适用法律、执法程序合法有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监察程序。

一、不立案监察程序。

不立案监察程序,即并未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仅是对用人单位进行例行检查、不定期检查的程序。

(一)现场检查程序。

4.检查时应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并巡视劳动场所;

6.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不做立案处理,但应记录检查结果和建议意见,对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并建议立案调查。

(二)书面查询程序。

1.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3.查询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不做立案处理,但应记录查询结果和建议意见,对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并建议立案调查。

二、立案监察程序。

立案监察程序,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的程序。

(一)登记立案:主办监察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或接案)后,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并经过初步审查确认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事实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批立案。大队领导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调查取证:登记立案后,承办人员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回避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作出回避决定前,承办人员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主办监察员必须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内,全面、客观、公正地完成对用人单位的调查取证,同时提出是否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建议、理由及依据,将全案移送大队领导审理复核。案件移送审理之前,主办监察员应当向用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用人单位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用人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审查复核: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导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全面审理,审查送审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必要时可召开案件分析会。

对用人单位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个人50元以上、非经营性单位1000元以上、经营性单位20000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在接到告知后的3日内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用人单位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导在审理案件后,应当提出处理意见,主办监察员应当根据大队领导的处理意见,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处理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对立案调查完成的案件通过审查,对主办监察员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的处理意见,应当视不同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如下决定:

(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经调查、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也应当撤销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立案:

2.用人单位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的;

3.劳动监察认定的事实虽然存在,但不是该用人单位所为的;

4.用人单位实际上不存在违法行为的;

5.其他。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五)制作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做出决定后,主办监察员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处理决定书送大队领导审核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发。处理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被处罚(处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住址;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和主要证据;

(3)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处理)的种类和依据;

(4)处罚(处理)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处罚(处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处罚(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及作出处罚(处理)决定日期。

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六)送达、签收和备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被处罚(处理)单位应当在送达回执上签收,对拒绝签收的应注明拒签情况,并尽可能找在场人签字证明。处罚(处理)决定书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七)执行: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劳动监察处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结案。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上级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监察大队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局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指导下,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加强咨询接待,及时处理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新郑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201x年上半年共计检查户。

2、摸排建筑工地22家。

3、上访案件共计13起,解决农民工上访案件9起,解决农民工工资共计203万元。

4、征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3万元。

5、建立了太和区劳动监察局网站。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01x年初在我区出现了,多起农民工上访案件,其中以南郡天下满晓光项目经理部和富凯隆达马枫项目经理部,情况极为严重。也为我对农民工欠薪的案件敲起了警钟。在快速的解决这两起案件后,我重新布置监察局对太和区辖区内的所有建筑企业进行了摸排,目前,太和区共有6个在建项目,12家建筑企业,22个项目经理部,已经追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近93万元,其他在建工程也在追缴过程中。

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我将现有人员分为南北两组,同时进行日常检查,提高了工作的效率,截止到目前为止,日常检查共计x户。

两网化建设已经开始,但从目前来看,三级网格以划分完成、网格化建设登记400户和兼职监察员协管员人员名单已完成,太和区劳动监察局网站已建成,正在运行之中。下面对车辆的配备,日常监察的装备的配备和网络平台中心的建设是两网化建设的重点。

二、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要求用人单位采用公示牌的形式将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公布上墙,加大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从源头上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深入宣传,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对以后工作的安排及重点。

根据十一、和年末元旦是劳动违法案件发生相对集中的时期,且这一时期发生的劳动违法案件大都带有突发性、群体性的特点,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适时地提出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十六字指导方针,我们形成了隐患问题提前查,普遍问题全区查,重点行业专项查,重点地区重点查的基本方式,利用每次的专项检查把可能发生劳资纠纷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将依然十分繁重,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给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接下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自身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

第二,把握一条主线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职工*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第三,加强农民工工资月报制度。做到每月必报。建立建筑企业农民工合同台账制度。

第四,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

劳动合同。

管理规范性。

第五,协调好与市支队的工作。

第六,做好每一个案件的审理情况,做到无疏忽,无差错。

第七,依托局新启用的网站,做好宣传工作,并合理利用网站资源进行普法教育,管理好网站。

20xx年上半年,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照全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大力配合下,确立了以劳动关系向和谐推进,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向人性化迈进,劳动执法向规范化运作的工作思路,按照联系实际,大胆创新,务求实效,平稳推进的原则,对照年初制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责任目标,不断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监管力度,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法律法规宣传。

上半年共举办或协办专题宣传活动三场,发放民工*手册1600份;通过走访用人单位或年度书面审查,发放《企业用工指导手册》5890册;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近2500余条;宣传提高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广大职工合法*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一是日常巡查。截止6月初,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达633次,审查用人单位。

规章制度。

367条,纠正用人单位违法条文171条,补签劳动合同1259份,指导近百家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工资支付制度及工时制度;通过巡查,督促642家新成立单位办理了劳动保障登记。

二是案件处理。截止6月初,我大队共接受日常投诉325件,立案307件,目前已结案件295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46万元,涉及劳动者427人;清退押金3.2万元,涉及劳动者近200人。上半年,通过信访及12345转来的举报投诉案件63件,在规定时效内结案的达46件,结案率73%,所有回复均得到当事人的满意回复,体现了快立案、快协调、快解决的处理原则,及时消除了不安定因素。

三是书面审查。截止6月底,已全面完成年度书面审查任务,参审单位近5039家,名列**市之首,同时创下大队历年书审数量新高。通过书审,有近40家规范用工的用人单位被列入劳动保障诚信创建的培育名单,有28家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被依法立案,有57家多年未参加书审的单位被责令整改,依法参审。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

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对我区职业介绍场所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打击了非法职介、违法职介和通过招用工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通过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介场所和用人单位164家,取缔黑职介6家,销毁虚假和非法广告23件,促进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改善和招用工行为的规范,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

二是开展贯彻《社会保险法》专项检查工作。从20xx年4月至6月,我们组织开展了针对《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的专项检查工作。在专项检查中采用单位自查,各街道中队普查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督察、抽查的方式进行,为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开展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针对年初春节前,农民工返乡过节,建筑施工企业劳资纠纷多发的的特点,我们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前移,主动到建筑施工现场排查劳资隐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实施专人跟踪监管,较好地将劳资矛盾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今年春节期间,确保了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民工安然返乡,未发生一起群体讨薪事件,有力保证了我区春节期间的稳定祥和。

(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情况。

在去年完成两网化硬件建设后,今年上半年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目标》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考核方法》,所有中队队员完成了新一轮业务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截止6月初,各中队用简易程序处理各类劳资纠纷189件,办案周期平均不超过一周,为劳动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上半年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我区江东、莫愁、路街道三个监察中队被评为市级示范中队。

劳动监察大队党建工作总结

2016年,鼓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指导下,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监管力度,较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辖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劳动监察工作已从被动监察到主动监察发生了质的转变。现将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明年工作计划报如下:

一、加大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我队通过宣传活动,现场讲解、发送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来电来访的企业和劳动者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宣传100余次,上街现场宣讲5次,将抽象的法规条文与生动的事实事例结合起来,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书面审查工作。

2014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制定详细计划安排,扩大宣传,印制年度审查须知和通告,使年审单位都能够明确年审的时间、内容和方法。在书面审查方式上采取上门服务和现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区主管单位,通过电话通知方法,向他们宣传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对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等零散单位,大队工作人员上门登记审查,方便了用工单位,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的认可。我区书面审查任务是1500户,共有1507户进行了书面审查,完成100.47%,涉及劳动者约1.32万人。

(二)、认真做好举报投诉工作,维护和谐的社会环境。

做好群众举报受理是劳动监察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为民办事的重要途径,是化解纷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我们始终把群众举报投诉接待工作作为劳动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扩展投诉举报渠道,通过信件、电话及专人接待形成全方位接待受理网络。做到接受群众举报不推诿,案件查处不拖拉,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结果,使广大群众投诉有道,告状有门。截至目前,接待咨询639条,涉及职工672人;投诉23起,举报7起,流转立案30件,结案率100%。没有逾期案件,帮助职工催要拖欠工资11.05万元,用人单位信息采集4040家;主动监察517家,查处和纠正了一批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100%;一级网格咨询556条,简单矛盾调处91条,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了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自身形象,更多地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查找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年日常巡视任务480户,共检查用人单位500户,完成104.16%,并积极配合其他各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地保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以各项专项检查活动为重点,促进劳动监察工作。

(一)、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规范我区人力资源市场,给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联合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市监察支队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对我区职业介绍场所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打击了非法职介、违法职介和通过招用工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销毁虚假和非法广告26件,促进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改善和招用工行为的规范,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

(二)、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企业用工秩序,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局于2016年7月至2016年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共检查用工企业6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8户,民办非企业单位12户,其他单位20户,涉及劳动者2167人。检查中,督促9户用人单位为19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咨询劳动保障相关政策150多人次,扩大了宣传影响力。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为认真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住建局、总工会、工商分局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自2014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执法大检查活动。全区共检查用人单位65户,涉及职工人数0.28万人,其中农民工0.18万人,查处拖欠职工工资单位11户,涉及职工人数0.0259万人,其中农民工人数0.0086万人;拖欠职工工资14.68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11.25万元,对存在欠薪的单位,已责令限期补发到位。在这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中我大队的这项工作上了中国劳动保障报的头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

劳动监察大队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劳动关系运行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劳动侵权案件频繁发生,这对我国的劳动监察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劳动监察的发展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劳动监察大队。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今年上。

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诉、举报案件完成情况。

共接待来信来访投诉案件67起,涉及劳动者516人,涉及金额约200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事件52起,涉及劳动者487人,涉及金额约160万元;发现并查处一起使用童工情况。

(二)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情况。

1、日常巡查。

截止6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4户,涉及劳动者900余人,发出询问通知书23份,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

2、专项检查。

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专项行动2次,分别是;1月份对私营企业开展的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及关于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27户,涉及劳动者千余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等问题,及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2户,384人;追发劳动者工资涉及76人,9.6万元;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113户,涉及劳动者810人。

(三)、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月”活动。

按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大队在3月份通过集中开展“活动”,从根本上查找出不足,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大大改进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关系调整规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和不定期对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的调整规范工作进行调查。

(二)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各用人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

2、深入社区、深入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3、增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4、通过深入宣传,提高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制定目标责任制,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2、提高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执法能力和工作作风;坚持每星期五下午集体学习制度,使监察人员在掌握法律和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同时,增强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

3、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有的用人单位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够到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困难。

2、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四、下一步。

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

2、工资保证金制度从建筑企业推广到其他用工较多、工资结构较复杂的煤炭行业。

3、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制度的建立,维护农民工及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权益保护、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各项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检查执法力度,全年巡视检查用人单位不少于120户。

4、以《社会保险法》出台实施为契机,深入社区及大中型企业宣传,督促用工企业完善各项社会保险体系。

5、以伦潭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搬迁为中心,加大移民建设工程工资支付的巡查力度,杜绝出现因拖欠工资而影响我县移民搬迁工作。

一年来,市劳动监察大队在局党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劳动监察工作已从被动监察到主动监察发生了质的转变。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度我队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社会保险扩面”五次专项执法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50户次,涉及职工22532人;督促48家用人单位503人次完成劳动合同补签;追发劳动者工资457.33万元,涉及劳动者702人;对州、市13家民办培训机构和7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联合检查,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清退风险抵押金金额4.51万元,涉及劳动者49人;督促31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21.6万元,涉及劳动者66人;接待各类劳动者来信来访1000余人次;通过开展多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查处了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了人们的法制意识,保证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1、今年以来,我队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和一次业务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每位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我队按照《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每个案件的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推委、扯皮现象发生,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使每位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我们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重大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采取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理)告知、听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动亮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正确的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我队根据省、州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社会保险扩面”五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82户次,涉及职工1.12万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一方面纠正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切实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用人单位用工年检工作。我市已对550家用人单位开展了20xx年度劳动年检,年检对象重点是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涉及劳动者22532人。年检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对检查中存在违法事实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强制落实,最终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

3、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帮助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立案152件,结案144件,正在办理8件,结案率为91%,责令限期改正44件,行政处理17件,行政处罚3件,全年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帮助劳动者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更多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4、建立和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我队自20xx年开始执行这一制度,截止目前,已累计收取105个新开工项目的工资保障金300.85万元,并督促这些工程的施工方办理了工伤保险,切实杜绝了新拖欠行为的发生,极大地保证了农民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合法权益。

5、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自身形象,更多地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查找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第四季度,我队组织专班对恩施城区范围内的娱乐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共下发了5份限期改正指令书、三份行政处理处罚告知书,改正情况较好,程序仍在进行中,这样有效的减少了以后举报案件的发生。

6、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200余人次;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细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疑问,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结果。使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三、存在问题。

1、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自身发展条件制约了监察工作的进一步提高,难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素质,办案水平和质量仍须进一步提高。

2、处理、处罚力度不大,下一步需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3、创新精神不够,工作中忙于应付,在监察工作中无创新东西。

四、20xx年工作打算。

(1)加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和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3)抓好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扩大劳动监察网络,充实监察力量,进一步摸清全市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有效地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20xx年,劳动监察大队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精心指导下,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新年伊始,我队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现场讲解、发送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配合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进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有针对性的到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家中宣传有关政策100余次,上街现场宣讲10余次,并经常性走访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将抽象的法规条文与生动的事实事例结合起来,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

二、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力量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新春开始,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劳动监察大队在局领导指挥下,联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县的劳动力市场进行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职介市场,为求职者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3-4月份,根据省、市领导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县乡村小砖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用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

7-8月份,按照省厅市局部署,开展了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对全县200家小企业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0xx余份。

按照相关制度,开展了20xx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年检企业233家,涉及职工14327人,通过年检鉴定劳动合同书6533份。

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广大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劳动监察申诉案、劳动争议仲裁案猛增,劳动监察大队克服各种困难,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好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做出贡献。

全年受理并立案劳动监察案共33件,结案30件,涉及金额380余万元,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1个,已调解案15个,仲裁结案34个,涉案人数108人,涉案金额数280余万元。

四、日常接访与重点案件重点查处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满意。

全年,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xx余人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讲解、诚心处理。能处理的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明确处理时限,不符合政策的细致的做好解释,尽力使群众希望而来,满意而去。

对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的重要案件,我们集中精力办妥办好。

如5月14日发生的县金钻鞋厂拖欠员工工资一案,由于老板逃遁,员工集中上访诉求,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监察大队接报后,在县政府的指挥下,立即进厂处置,先是耐心的做好全厂员工的安抚劝导工作,确保该厂固定资产的安全,然后配合政府其它部门,设法筹措员工工资,在短短20天时间内兑现承诺,全部偿清员工工资和该厂其它外债213035元。该案的圆满处理,得到了县政府的肯定,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7月份,上埠镇财源陶瓷厂欠薪案,监察大队联合上埠镇政府、人民法院共同调查处理,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欠薪欠债人员多,层面复杂,但因封厂、清查迅速及时,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该案正按法律程序处置中。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2、劳动监察的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

3、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滞后于劳资关系的变化,办案程序有待完善,办案力度有待加强。

4、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专职人员不够,致使监察大队工作压力大,监察力度不够。

20xx年即将过去,新年的钟声又将敲响,回眸过去一年,如果说取得了些成绩,也是与局领导的正确指挥、局属兄弟部门的全力配合分不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千方百计克服自身的不足和困难,加大宣传和监察力度,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求真务实,热情服务,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劳动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局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指导下,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加强咨询接待,及时处理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新郑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201x年上半年共计检查户。

2、摸排建筑工地22家。

3、上访案件共计13起,解决农民工上访案件9起,解决农民工工资共计203万元。

4、征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3万元。

5、建立了太和区劳动监察局网站。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01x年初在我区出现了,多起农民工上访案件,其中以南郡天下满晓光项目经理部和富凯隆达马枫项目经理部,情况极为严重。也为我对农民工欠薪的案件敲起了警钟。在快速的解决这两起案件后,我重新布置监察局对太和区辖区内的所有建筑企业进行了摸排,目前,太和区共有6个在建项目,12家建筑企业,22个项目经理部,已经追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近93万元,其他在建工程也在追缴过程中。

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我将现有人员分为南北两组,同时进行日常检查,提高了工作的效率,截止到目前为止,日常检查共计x户。

两网化建设已经开始,但从目前来看,三级网格以划分完成、网格化建设登记400户和兼职监察员协管员人员名单已完成,太和区劳动监察局网站已建成,正在运行之中。下面对车辆的配备,日常监察的装备的配备和网络平台中心的建设是两网化建设的重点。

二、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要求用人单位采用公示牌的形式将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公布上墙,加大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从源头上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深入宣传,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对以后工作的安排及重点。

根据“十一”、和年末元旦是劳动违法案件发生相对集中的时期,且这一时期发生的劳动违法案件大都带有突发性、群体性的特点,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适时地提出“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十六字指导方针,我们形成了“隐患问题提前查,普遍问题全区查,重点行业专项查,重点地区重点查”的基本方式,利用每次的专项检查把可能发生劳资纠纷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将依然十分繁重,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给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接下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自身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

第二,把握一条主线—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职工维权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第三,加强农民工工资月报制度。做到每月必报。建立建筑企业农民工合同台账制度。

第四,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规范性。

第五,协调好与市支队的工作。

第六,做好每一个案件的审理情况,做到无疏忽,无差错。

劳动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照全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大力配合下,确立了以劳动关系向和谐推进,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维权向人性化迈进,劳动执法向规范化运作的工作思路,按照联系实际,大胆创新,务求实效,平稳推进的原则,对照年初制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责任目标,不断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监管力度,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法律法规宣传。

上半年共举办或协办专题宣传活动三场,发放民工维权手册1600份;通过走访用人单位或年度书面审查,发放《企业用工指导手册》5890册;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近2500余条;宣传提高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广大职工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一是日常巡查。截止6月初,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达633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67条,纠正用人单位违法条文171条,补签劳动合同1259份,指导近百家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工资支付制度及工时制度;通过巡查,督促642家新成立单位办理了劳动保障登记。

二是案件处理。截止6月初,我大队共接受日常投诉325件,立案307件,目前已结案件295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46万元,涉及劳动者427人;清退押金3.2万元,涉及劳动者近200人。上半年,通过信访及“12345”转来的举报投诉案件63件,在规定时效内结案的达46件,结案率73%,所有回复均得到当事人的满意回复,体现了快立案、快协调、快解决的处理原则,及时消除了不安定因素。

三是书面审查。截止6月底,已全面完成年度书面审查任务,参审单位近5039家,名列**市之首,同时创下大队历年书审数量新高。通过书审,有近40家规范用工的用人单位被列入劳动保障诚信创建的培育名单,有28家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被依法立案,有57家多年未参加书审的单位被责令整改,依法参审。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

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对我区职业介绍场所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打击了非法职介、违法职介和通过招用工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通过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介场所和用人单位164家,取缔“黑职介”6家,销毁虚假和非法广告23件,促进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改善和招用工行为的规范,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

二是开展贯彻《社会保险法》专项检查工作。从20xx年4月至6月,我们组织开展了针对《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的专项检查工作。在专项检查中采用单位自查,各街道中队普查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督察、抽查的方式进行,为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开展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针对年初春节前,农民工返乡过节,建筑施工企业劳资纠纷多发的的特点,我们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前移,主动到建筑施工现场排查劳资隐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实施专人跟踪监管,较好地将劳资矛盾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今年春节期间,确保了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民工安然返乡,未发生一起群体讨薪事件,有力保证了我区春节期间的稳定祥和。

(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情况。

在去年完成两网化硬件建设后,今年上半年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目标》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考核方法》,所有中队队员完成了新一轮业务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截止6月初,各中队用简易程序处理各类劳资纠纷189件,办案周期平均不超过一周,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上半年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我区江东、莫愁、路街道三个监察中队被评为市级示范中队。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条件。为提高我区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我们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全区专、兼职监察员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互相交流经验,以提高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和为群众答疑解难的能力,增强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另一方面,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建设上,我们不是就问题抓问题,而是坚持以人为本,真正从抓工作的主要矛盾入手,从大力推进工作做起,通过推进工作取得显著效果,使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充分认识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扩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影响,组建了一支善打硬仗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二)加强宣传,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将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维权服务相结合,直接到用人单位、农民工集中地进行劳动法律、法规讲解,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方式加强法律宣传,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劳动违法案件的发生;四是在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既兼顾主次工作的相互协调,统筹兼顾,又充分利用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影响,深入营造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自觉维权、社会共同关心的大环境。

(三)及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针对各类行业的用工特点,我们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提出“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指导方针,形成了“隐患问题提前查、普遍问题全市查、重点行业专项查、重点地区重点查”的基本工作方式,及时开展各类专项监察工作,把可能发生劳动纠纷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建立健全复杂、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具体执法过程中,我们在建立健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了对复杂、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对复杂、争议案件采取集体协商的办法,集思广益,落实集体责任制,使依法行政责任进一步得到升华。

(五)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坚持“提早介入,教育疏导,区别对待,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对特殊案件进行优先处理,提早判断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和状态。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及时解决问题。

劳动监察大队党建工作总结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工作,使全县行政、事业和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了解了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并《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手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余份,使各类企业,特别是各建筑施工单位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和认识。我局一方面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另一方面人人依据国家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权威性。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广泛开展以监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为重点的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活动。在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采取逐户检查、逐户宣传、逐户规范的工作方式,参加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逐户对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针对在用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二、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上半年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7户,审查用人单位报送材23户,签订劳动合同930人,合同签订率98%;督促用人单位缴费3户,涉及劳动者98人,督促用人单位登记29户,涉及劳动者500人。

二、处理举报投诉。截止10月份共接待群众咨询3人次,受理举报投诉7起,立案处理4起,涉及劳动者134人,追发劳动者工资56万,结案率100%。

下年工作计划;

工作。

二、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对各类案件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完成结案,做到100%结案率。

三、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等法律法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针对每年年底出现的农民工集中讨薪现象,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逐个进行走访排查,建立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备案制度,掌握辖区重点工地工程进度情况、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及时责令改正,杜绝欠薪隐患。

四、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和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劳动监察大队党建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用工备案、书面审查工作、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诉、举报案件。

共接待来信来访77起,受理投诉77起,结案77起,涉及劳动者264人,涉及金额9.7474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事件1起,涉及劳动者140余人;处理农民工投诉案件9件,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人数188人,涉案金额482.8983元。

(二)开展劳动用工执法专项检查情况1.日常巡查。

截止5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33户,纠正违法单位数44家,发出询问通知书83份,整改指令书46份。

2.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从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截止5月末,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1574户,涉及劳动者19963人,合格企业1142户,基本合格企业52户,不合格企业6户,待审查企业375户。

3.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从2010年2月25日至4月9日,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职业中介机构1户,检查用人单位29户。

4.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从2010年3月15日到2010年5月10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我们积极主动多次到用人单位,并配合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涉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监察大队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制定支付工资的计划,给予全额付请。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我们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5.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从2010年3月29日到2010年12月20日,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养老保险、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未预存工资保证金等问题,及时下达《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限期整改指令书》,养老保险专项检查企业60家,涉及劳动者人数1577人。

(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广泛宣传《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未成年人,依法打击非法雇用童工的个人和组织,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开展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全区通过自查、普查、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少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下达询问通知书,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推动共建和谐社会的步伐,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关系调整规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制定目标责任制,做到划片责任到人。

2.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切实摸清辖区范围内应签订劳动合同的底数,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

2.童工问题绝迹难。个别企业、家庭作坊非法使用童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甚至个别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也存在使用童工现象,因此我们在思想上仍要保持高度警惕。

3.有的用人单位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够到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困难。

4.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少数企业主法制意识淡薄,只求经济利益,忽视规范用工。二是企业招工难度逐年增加。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们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93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又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对区上组织的自行培训和对街道组织的企业培训进行授课。在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还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集体研究监察案件,提出工作要求。对每一个监察案件均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由主办监察员提出处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案件由局办公会议决定。办案程序清晰,办案过程文明,办案文书规范整洁有序,无过失无投诉。今年以来,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率和考试合格率100%,持证上岗率100%。按时完成了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为规范行政执法奠定了基础。

二、搞好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三、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用工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察。开展了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社会保险扩面等专项监察和检查。监督检查面达98%。

一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检查。截至目前,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46户;审查273户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指导283户企业健全了劳动规章制度,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管理,加大对签订劳动合同的监察力度,通过检查,监督企业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0.0136万人。同时,我们还接待企业和劳动者来电咨询3120余次,接待投诉举报344件,调查处理318件,结案率100%。查处中,为41人次清退押金(保证金)5.44万元;为161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2.35万元;为0.89万人补办养老、综合保险,追缴保险费58.8万元。督促118户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综合保险登记。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且存在严重问题的6户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3万元,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我们积极主动多次到用人单位,并配合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接受区劳动保障部门和区建设局的监督。对涉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制定支付工资的计划,给予全额付请。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我们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共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6起,涉及劳动者0.12万人。

三是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我们一是在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二是在3月11日至12日配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对位于西安路辖区的永陵路街道所有商家店铺进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未成年保护和禁止使用童工、女工权益保护等方面检查。三是在2月22日至3月2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在5月--6月期间,为广泛宣传《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法条例》、《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未成年人,依法打击非法雇用童工的个人和组织,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推动共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在全区开展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活动。四是在2月22日起至3月21日,在全区开展清理整治劳动力及人才市场专项行动,积极引导中介机构良性发展,严厉打击职介机构的欺诈行为,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五是结合开展的打击非法用工和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7--8月,全区通过自查、普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西华街办、沙河源街办、金泉街办、五块石街办、天回镇街办等城乡结合部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698户,涉及劳动者38649人,对少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下达询问通知书,进行调查处理。六是11月至目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在全区开展了拉网式检查。

四、认真扎实抓好了两网化建设。

按照市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提出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我区各网格全面推进和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认真主动地抓好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了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现全区共建立一级网格15个(街道),二级网格111个(社区),配备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260人(其中:区8人、街道30人、社区222人)。全区用人单位网格化信息调查和录入工作严格遵守采集录入相匹配原则。截至xx年12月10日,辖区内用人单位1856户,其中:企业1694户,个体经济组织16户,行政事业等单位146户(含国家机关9户、社会团体10户、事业单位84户、民办非企业43户);单位用工数为69910人,其中:城镇职工48104人,非城镇职工21806人。采集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用人单位信息已按要求全部录入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率100%,准确率100%,无错漏重,无越级和超范围录入情况,各网格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更新达到了每三月更新一次的要求。全面实现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二级网格进行了检查和抽查,均在达标以上。

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环境监察大队在环保局正确领导和上级环境监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环保重点工作和节能减排工作,环境监察人员上下一心,团结一致,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现将环境监察工作总结和下一步环境监察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1、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我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569人次,对83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724余次现场监察,对污染源和污染治理设施、限期治理项目、新建设项目、污染纠纷和信访现场进行了监察和调查处理。在并在夜间定期不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夜间巡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

2、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对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在市委政府和局领导的指导下我市环保专项行动专门成立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阜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对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根据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我市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根据企业的污染情况制定出台《阜康市重点排污企业限期治理实施方案》,对22家重点排污企业70个项目的治理措施、环保标准、治理进度、完成时限等做了具体要求。在下发文件时同时下发了执法文书,确保企业能按时完成治理计划。

3、按时完成污染源动态更新工作。完成污染源动态更新工作的现场。

发表、收表、初审工作。完成排污申报表的会审、整改、抽查工作,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每月完成对排污申报企业的排污数据的变更工作。共收回污染源动态更新表格159份,完成排污申报表数据录入企业159家。

4、开展污染减排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实现减排计划。上半年,我大队继续加大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每月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阜康市污水处理厂、阜康市天池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有色发展有限公司、阜康市博达焦化、准东热力公司等企业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加大对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在对主要污染物现场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中增加监察频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积极开展主要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为环保行政管理和减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库。三是加大环保行政处罚力度,对检查中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并最大限度实现中水回用的目标。

对2009年以来已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完成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242家次,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6、规范垃圾无害化处置,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规范医疗垃圾安全处置,责成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新民医院等医疗场所签订了医疗垃圾集中清运、焚烧协议。定期由昌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对医疗垃圾进行统一回收,集中进行销毁。城市垃圾全部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清运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7、加强环境信访工作,保护人民环境权益。继续加大信访调处力度,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通过接访,约访、下访,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22件,办结满意率100%。未发生越级上访环境问题。办理人大提案1件,政协提案3件。

8、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名胜风景区、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检查。结合我市今年多数煤矿扩建完成进行环保验收的条件,以环评内容为来督促煤矿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改善了煤矿脏、乱、差的落后面貌。

对国家"五a"级景区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和恒泰齐鲁山庄、新天冰湖景区、花儿沟风景区和博格达峰国际人与生物圈、天池自然景观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在景区和自然保护区内无乱垦滥伐、乱采滥挖等生态破坏行为;在景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均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景区内的厕所均为环保型厕所。

9、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修订了《阜康市环境污。

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安全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主题,以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主要对博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完成环境安全管理责任书,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现场监察管理。

10、大力推行清洁能源和油烟治理工作,改善城市大气污染。继续推进天然气和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坚持天然气管网铺设到哪里,污染源关停治理到哪里。全市餐饮业已全部安装油烟治理设施。

11、中高考噪声监督管理。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大队在中、高考期间采取了四大措施,严查施工工地等噪声污染。一是联合建设局、文体局、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在高、中考考试期间严禁产生噪声污染的通知》下发给各相关单位。有计划地对我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的施工工地采取巡查、突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对施工工地建筑施工、五金加工、装潢等行业环保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责令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贵阳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强环境管理。二是在中、高考期间我大队监察人员对全市产生噪声点进行巡查,确保在高、中考期间无噪声产生,绝不影响考生的生活、学习和考试。三是公布举报值班电话,接受群众有关举报。四是在中、高考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停止办理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加强夜间巡查,确保无一例噪声污染投诉,从而有效改善周边声环境质量,为考生营造了良好环境。

12、加强对辐射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按照国家完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大队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作为今年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实现涉源单位和射线装置发证率双双达到100%,我大队监察人员做了大量工作,认真做好办证工作总结,为以后辐射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13、环境监察信息工作。我大队向上级共报送信息20余篇。

14、其他工作。

按时完成各类环境监察报表报送工作,按时完成《排污费征收工作月、季报表》、《环境监察季报表》、《环境信访情况季报表》、《昌吉州环保系统基础数据报表》及"专项行动"报表等专业报表工作。完成12369网站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等网上填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结合排污申报,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入库率。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大其工作力度,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2、继续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对列入2011年度的污染减排项目和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突击性检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3、继续推进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治理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治理。确保我局重点工作的推进。

4、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从组织领导、现场执法、公文拟定等诸多方面提高支队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确保年底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环境监察人员短缺。在现有人员的条件下,环境监察工作难以做到全面、深入开展。

2、环境监察装备不足。环境监察车辆不足影响,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3、业务培训少。全市监察人员均未参加过国家培训,而环境执法涉及到水、气、声、固体废物、放射性污染源,要求执法人员不仅要具有广泛的科学知识,而且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企业的生产工艺日益改进,违法行为的手段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也要更了解企业的工艺。

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交通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20__年,我在局、大队的正确领导下,以"---。

"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刻领会和把握---。

的精神实质,认真做好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两大任务,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奋勇争先、勇于拼搏,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理念,克服怕苦畏难思想,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向各级领导与广大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注重自身的执法者形象。.一支队伍的风气,从队员的自身形象上就可以得到很好的体现,换句话说队员的形象,就代表了队伍的形象,因此,做一个整洁、礼貌的执法队员,可以使老百姓对城管执法队员有一个好的第一印象。

三是廉洁奉公。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十个不准",要廉洁奉公、公私分明、洁身自好,坚持杜绝权钱交易,在内心筑起法纪的防腐墙,要经得住考验,从小事抓起,防微杜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我将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服务于x市的城市建设而努力奋斗。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

1.每月对辖区商服网点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用户通知进行,并签字确认。

2.对用工商服网点进行走访摸底,入户登记填报《非法用工打击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用人单位登记表》。同时对仓买和饭店进行了用工核查。

3.对管辖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动态,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台帐,实现动态管理。

4.辖区内地毯式地摸底了企业3家;个体户32家(其中13家有执照,19家没有执照);对3家企业单位入户登记填写《哈尔滨市各类用人单位保障等级手册》和32家个体户有填写《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管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调查表》。

5.为各类用人单位提供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政策解答和咨询;对用人单位的`轻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催告,对于拒绝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6.20xx年7月份为居民购买了608支高效照明节能灯。

7.走访排查辖区内各商服网点的出租,现有4家为出租用房。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

2011年,在市局的帮助和支持下,在我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劳动监察大队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确立了以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维权向人性化迈进,劳动执法向规范化运作,劳动关系向和谐推进的工作思路,按照联系实际,大胆创新,务求实效,平稳推进的原则,对照年初制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责任目标,不断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监管力度,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广大职工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应急突发事件处理。

1、常规检查各类用人单位家。

2、我大队共接受日常投诉。

3、应急突发事件及信访案件处理。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

全年共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7次。

1、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

2、开展贯彻《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工作。

3、开展“春暖行动”。

4、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8(四)加快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条件。为提高我市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我们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全市专、兼职监察员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对于专职监察员则每周五上午都要安排集中学习,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互相交流经验,以提高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和为群众答疑解难的能力,增强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

(三)及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针对各类行业的用工特点,我们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提出“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十六字”指导方针,形成了“隐患问题提前查、普遍问题全市查、重点行业专项查、重点地区重点查”的基本工作方式,及时开展各类专项监察工作,把可能发生劳动纠纷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队伍学习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针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常抓不懈。

(二)需要进一步端正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强调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服务树形象,以服务促工作,改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明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着经济形势严峻,劳动用工关系日趋复杂和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力度不断加大等方面的困难,工作压力和工作难度进一步增加,对此我们提出了“抓学习、提素质、严管理、创一流”执法队伍,强基础,搭平台,促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督促各用人单位积极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

二、认真做好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使我市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模式已初步建立,但尚不健全,需要结合我市的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不断进行探索和完善。

三、做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对恶意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四、在做好各项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和突发事件处理的同时,着重培育劳动用工规范企业,以点带面,促进我市整体劳动用工行为的不断规范。

四、做好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交通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20__年,在市交通委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的鼎力支持配合下,总队认真贯彻落实---,紧密围绕“三个交通”和缓解交通拥堵的中心任务,积极探索行业监管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运输秩序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重点时段场站地区监管,实现了春运期间重点场站地区媒体“零曝光”。提早研判客流趋势,组织运输行业全面整治;及时调整勤务部署,强化场站地区监管力量;加强正面宣传,主动进行舆论引导,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加大省际客运重点场站周边秩序的整治,一些场站周边秩序明显改善。针对六里桥周边存在的四类影响交通环境秩序的问题,在交通委的领导下,经充分调研,反复研究,提出了“环境整洁、人车有序、安全顺畅、文明和谐”的总体工作目标,本着“疏堵结合、源头治理、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的原则,提出了五个方面14条具体措施,客运主枢纽周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站区周边交通拥堵已经得到初步缓解。

三是开展全市“321”治理黑车工作和城市秩序百日整治打防管控一体化专项行动。总队作为交通系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分阶段、有计划的推进百日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效果。

四是坚持管建并举,整治与疏堵相结合,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取得明显效果。总队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了与公安、交管等单位的执法协作,建立了市区两级“横向联合、纵向联动”的黑车治理工作机制;与委运输局及场站管理部门建立了客流变化通报机制,确保勤务安排与客流变化同步;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把重点点位整治、黑车治理与方便群众出行有机结合,在挤压黑车生存空间,解决极个别出租车扰序问题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出租车行业监管模式实现新转变。

总队高度重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出现的反弹问题,以规范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节奏,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

一是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20__年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及时调整勤务,每天安排一半以上的执法力量专门规范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特别是保证早晚高峰等拒载高发时段的勤务到岗率,对重点地区严看死守,集中力量重点查处出租车拒载、议价、绕路、私揽等严重违章行为,形成严管态势;另一方面在勤务督察上,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侧重对实际执法效果的检查,确保勤务落实到位;同时,注重发挥监控车等科技手段的作用,采集违章车辆信息和证据,及时查处,重点打击。通过大力整治,20__年8月份以来,乘客投诉量呈逐月下降趋势,违章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由单一处罚驾驶员向加强企业监管转变。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注重发挥行政执法和企业管理的双重功效,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我们对投诉率高、严重违章多的企业,约谈其公司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通报违章情况,责令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于服务质量好、违章率低的企业予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由独力监管向与相关部门合力监管转变。我们会同委运输局研究拒载高发问题、开展出租汽车联合检查、研究设立出租车双班政策问题、联合向企业发文督促加强内部管理,实现了信息共享、执法与管理衔接;会同公交保卫总队和市质监局开展联合执法、启动与出租企业联合检查机制,重点时期组织全市100余家出租企业的200多名管理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共同维护出租车行业秩序。20__年7月份以来已连续开展了四个阶段的联合整治行动,提高了执法效果。

四是由注重处罚向罚教并重转变。在日常监管中,实行逐车检查登记,对服务规范的驾驶员予以表扬,对违章情节较轻的驾驶员及时提出批评和警告,加强教育。通过执法人员与出租车驾驶员的高频次接触,形成良性互动,既对违法违章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督促出租车驾驶员规范运营,又树立了执法人员人性化执法的形象,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

应急处置能力有了新提高。

二是注重行业---信息反馈工作。交通缓堵措施颁布后,我们及时组织人员收集社会各界及从业人员的反映,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积极发挥信息员作用。在4月份成品油价格上调、全国“---”等特殊时期,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并开通“快速处理通道”等应急措施,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四、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市旅游委、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在五一、国庆期间启动假日环境秩序保障专项勤务,加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中的执法合作,去年开展了10余次联合行动;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畅通案件移交渠道,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形成监管合力,营造了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执法环境。

二是与委运输局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两家共同制定了《加强监管协作的补充规定》和规范省际客运、出租车运营管理的7个文件,召开了8次会议,组织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工作会议暨受理投诉业务培训班”,在出租、省际等运输行业的监管方面,两部门的沟通协作关系更加密切顺畅。

五、全市交通执法“五统一”格局稳步推进。

20__年总队加强了对郊区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逐步实施了工作部署及考核、执法培训、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五统一”,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郊区县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意见》,在春运、---等重要时期,总队统一部署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组织郊区县开展辖区黑车点位摸排,指导其打黑协调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培训。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场站及周边秩序管理》的通知精神,根据交通委的部署,总队及时组织郊区县交通局,对“打黑”的组织与协调、违章处理、法律法规和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业务培训,为郊区县交通执法部门开展黑车治理等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工作考核。我们与郊区县交通局签订了20__年度执法责任制,并结合郊区县工作实际,明确了执法依据、执法职责和执法权限,并从制度建设、人员培训、执法部署、执法效率等六个方面,设定了近40项具体监督考核指标。

四是加强服务保障。去年总队为远郊区县交通局、燕山管理处配发了无线政务网800兆电台89部,进行了设备使用培训,签订了电台使用管理协议,规范了电台的使用管理。

六、规范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总队与市法制办、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制定了《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设定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处罚裁量标准。

二是规范执法监督工作。我们聘请了总队、大队两级共63名社会监督员,加强了社会监督工作;制定《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将执法主体和程序、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及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纳入监督范围。

三是做好《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准备工作。制定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程序的规定,细化了行政强制的种类和程序,完善了20种配套执法文书,开展了相关培训工作。

七、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开展“北京交通人与党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主题征文活动、“执法标兵和优秀车组”、“群众心中的好党员”等评选活动,营造了“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胜利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组织开展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和文化节活动,如歌咏比赛、主题演讲比赛等,凝聚力量,弘扬正气。

三是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全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通过gps定位和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勤务督查,全年共发查勤通报35期。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四是抓好全员经常性教育培训。注重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形成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处级干部为重点,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体系。通过专题讲座、辅导、党课和军训等形式,提高了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五是开展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工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多岗位锻炼,帮助他们丰富阅历,增长才干,提升素质。

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逐步深入,交通执法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我们将继续按照市交通委的各项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执法协作机制和科技信息化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使首都交通运输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国土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房屋和矿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监察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綦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动态巡查责任制,是指綦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以下简称执法监察队)和全县各街(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以下简称国土所),按照分等定级、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的方法,对所辖区域土地、房屋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行为进行动态巡回检查的工作责任制度。

第三条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按照教育与查处、责任与奖惩、巡查与抽查、职能部门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由执法监察队组织实施,由执法监察队和国土所共同承担。

第五条县国土房管局建立健全县、街(镇)、村居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制定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023-85890048),畅通举报渠道,奖励群众有效举报。

第二章巡查区域分级与职责分工第六条对巡查区域进行分级,执法监察队和国土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巡查网络体系。

第七条按照国家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对巡查区域进行分级:

(一)重点巡查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县城城市规划区、场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国省道及县道两侧以及重要矿区。

(二)一般巡查区域:一般耕地、一般农用地、村庄规划区及其周边区域、城乡结合部、村级道路两侧以及已经审批的用地区域。

第八条执法监察队动态巡查职责。

(一)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的动态巡查工作,制定巡查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镇)国土所对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的巡查工作。

(二)负责对重点巡查区域和一般巡查区域开展定期巡查,对各国土所的巡查工作进行考核、抽查和监督。

(三)及时制止和查处巡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审查处理各国土所在巡查中上报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一)建立辖区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动态巡查工作计划、责任目标,确定各区域巡查责任人,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巡查工作。

(二)及时制止和查处巡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执法监察队报告。

(三)建立辖区《动态巡查工作台帐》,汇总分析动态巡查情况,每季度向县国土房管局上报动态巡查情况和违法行为分析报告。

第三章方法和要求。

第十条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采取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普遍检查与随机抽查、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执法监察队对县级重点巡查区域每季度巡查一次,县级一般巡查区域每半年巡查一次,对每个国土所巡查工作的随机抽查全年不少于三次。同时,根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需要开展专项检查。

第十二条国土所对辖区内的重点巡查区域每月巡查一次,一般巡查区域每季度巡查一次。在违法行为的多发地段、高发期和特殊时期应当加大巡查密度。

第十三条巡查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巡查过程中,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都应当进行现场笔录和图片音像取证并进入巡查档案。

第十四条在巡查中,对一些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在现场制止后能及时改正的,可不予追究责任,但巡查人员应将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及改正情况记录在动态巡查台帐中。

对违法情节严重,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巡查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其违法行为,调查取证,下达相应法律文书,并按程序立案查处。

各国土所在巡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应在48小时内收集相关证据,向执法监察队报告。

第十五条执法监察队和各街镇国土所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动态巡查职责,不能在巡查中敷衍,走过场。

第四章考核与问责。

第十六条各国土所动态巡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科学划定辖区内的重点巡查区域和一般巡查区域,经局研究认可后,送执法监察队备案。

(二)制定本区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将动态巡查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区域,送执法监察队备案。

(三)按照规定的动态巡查频率开展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建立动态巡查台帐,登记要规范、内容清楚全面(包括:时间、详细地点、违法性质、参加人员和基本情况)。

(四)巡查中对发生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结案。重点巡查区域和一般巡查区域违法案件发现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90%以上,案件制止率达100%,办结率达到90%以上。

(五)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基层执法监察网络信息员报送的违法案件和执法监察队交办的违法案件,处理办结率达到95%以上。

(六)处理各种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材料规范,无错案。

巡查频率、巡查覆盖率、案件发现率、案件制止率、案件查处率综合各国土所的巡查台帐记录、执法监察队巡查抽查结果和群众举报调查结果确定。

第十七条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优秀和合格等级将予以奖励。凡没有完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动态巡查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第十八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行问责制。在一个工作年度内,经群众举报或在县局组织的巡查、抽查中,发现街镇国土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国土房管局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予以行政问责。

(一)在各街(镇)重点巡查区域内发现有3件或3件以上正在实施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国土所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的。

(二)在各街镇一般巡查区域内发现有5件及5件以上正在实施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国土所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的。

(三)在各街镇国土所在办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因人为因素造成错案或重大失误的。

第十九条执法监察队和街(镇)国土所应对本级动态巡查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并上报县国土房管局。第二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