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借款合同书版(专业19篇)

时间:2023-12-25 00:24:23 作者:字海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承诺按时还款,放款人则承诺提供借款,并按约定收取利息。小编精心收集了一些优秀的借款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1币种:人民币。

1.2额(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实际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挪作他用。

2.____月利率:_______。

2.2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2.3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其中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

2.5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____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3.1借款人在第1.3条确定的期限内可一次或分次办理手续,向贷款人申请放款。但每次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3.2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自主决定是否放款: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贷款人根据《借款凭证》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4.2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贷款本息。

4.4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归还贷款。

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计收提前还款日至《借款凭证》记载的还款日期间的利息。

5.1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5.2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贷款人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5.3借款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抵押物发生毁损,价值明显减少;。

(4)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5)保证人的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借款;。

(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6.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商银()________年()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________年()抵字______________号]。

(3)由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质字______________号]。

7.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发生第5.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5)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任何信贷合同项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没有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

(7)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7.2有违约事件发生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

(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8.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3对借款人所欠的货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其他费用,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任何帐户内扣收。

8.4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10.1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0.2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个人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借款人个人贷款申请,并将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0.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或盖章后生效。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借款人姓名:

住所: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币种)佰拾万仟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月(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算)。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按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账户或(开发商)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不得提取现金。

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每月的还款日为日。

甲方还款采用如下第种方法:

8.1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元。

8.2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应为: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第九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种方式担保:

9.1由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

9.2由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

9.3由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条提前还款。

10.1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必须在还款日前天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10.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11.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11.3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有关其经济收入的证明;。

11.4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11.5乙方有权在约定的还款日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存款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计收违约金;13.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计(加)收利息;13.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已经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收回:

13.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13.3.2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天;。

13.3.3甲方逾期未付款项总额达元人民币;。

13.3.4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3.3.5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3.6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13.3.7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13.3.10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行为。

15.2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

甲方(签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权签字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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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3.1借款人在第1.3条确定的期限内可一次或分次办理手续,向贷款人申请放款。但每次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3.2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自主决定是否放款: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贷款人根据《借款凭证》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商业银行借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提供的贷款。这类贷款主要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那么签订商业银行。

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币种:人民币。

1.2额(大写金额。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实际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

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其中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

2.5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

3.1借款人在第1.3条确定的期限内可一次或分次办理手续,向贷款人申请放款。但每次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3.2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自主决定是否放款: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贷款人根据《借款凭证》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第四条还款。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4.2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贷款本息。

4.4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归还贷款。

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计收提前还款日至《借款凭证》记载的还款日期间的利息。

第五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5.1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5.2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贷款人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5.3借款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抵押物发生毁损,价值明显减少;。

(4)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5)保证人的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借款;。

(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第六条债权担保。

6.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商银()_______年()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_______年()抵字______________号]。

(3)由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质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七条违约事件。

7.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发生第5.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5)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任何信贷合同项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没有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

(7)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7.2有违约事件发生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

(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3对借款人所欠的货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其他费用,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任何帐户内扣收。

8.4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0.2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个人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借款人个人贷款申请,并将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0.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或盖章后生效。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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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币种:人民币。

1.2额(大写金额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实际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

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其中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

2.5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

3.1借款人在第1.3条确定的期限内可一次或分次办理手续,向贷款人申请放款。但每次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3.2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自主决定是否放款: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贷款人根据《借款凭证》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第四条还款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4.2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贷款本息。

4.4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归还贷款。

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计收提前还款日至《借款凭证》记载的还款日期间的利息。

第五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5.1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5.2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贷款人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5.3借款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抵押物发生毁损,价值明显减少;

(4)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5)保证人的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借款;

(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第六条债权担保

6.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商银( ) _______年( )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 )_______年( )抵字______________号]。

(3)由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质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七条违约事件

7.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发生第5.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5)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任何信贷合同项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没有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

(7)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7.2有违约事件发生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

(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3对借款人所欠的货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其他费用,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任何帐户内扣收。

8.4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0.2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个人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借款人个人贷款申请,并将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0.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或盖章后生效。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 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 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公章)贷款方: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业银行借款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1币种:人民币。

1.2额(大写金额。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实际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

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挪作他用。

2.1月利率:_______‰。

2.2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2.3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款用于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其中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

2.5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3.1借款人在第1.3条确定的期限内可一次或分次办理手续,向贷款人申请放款。但每次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3.2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自主决定是否放款: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贷款人根据《借款凭证》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4.2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贷款本息。

4.4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归还贷款。

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计收提前还款日至《借款凭证》记载的还款日期间的利息。

5.1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5.2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贷款人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5.3借款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抵押物发生毁损,价值明显减少;。

(4)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5)保证人的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借款;。

(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6.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商银()_______年()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_______年()抵字______________号]。

(3)由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质字______________号]。

7.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发生第5.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5)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任何信贷合同项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没有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

(7)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7.2有违约事件发生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

(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8.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3对借款人所欠的货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其他费用,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任何帐户内扣收。

8.4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10.1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0.2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个人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借款人个人贷款申请,并将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0.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或盖章后生效。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2.1月利率:_______‰。

2.2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2.3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其中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

2.5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引导语: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1 币种:人民币。

1.2 额(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实际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挪作他用。

2.1月利率:_______‰。

2.2 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2.3 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 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其中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

2.5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3.1 借款人在第1.3条确定的期限内可一次或分次办理手续,向贷款人申请放款。但每次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3.2 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自主决定是否放款: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 贷款人根据《借款凭证》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 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4.2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贷款本息。

4.4 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归还贷款。

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计收提前还款日至《借款凭证》记载的还款日期间的利息。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1、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若甲方付款每延迟一天,除应向乙方足额支付约定的款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以延期支付的款项为计算基准的日万分之三作为滞纳金。

2、在甲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若乙方迟延提供约定的服务,甲方以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扣减招商服务费3rmb10万元。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人民币。

1.2 额(大写金额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实际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 本合同项下的贷

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 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其中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

2.5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

3.1 借款人在第1.3条确定的期限内可一次或分次办理手续,向贷款人申请放款。但每次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3.2 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自主决定是否放款: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 贷款人根据《借款凭证》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 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第四条 还款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4.2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贷款本息。

4.4 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归还贷款。

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计收提前还款日至《借款凭证》记载的还款日期间的利息。

第五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5.1 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5.2 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贷款人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5.3 借款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抵押物发生毁损,价值明显减少;

(4)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5)保证人的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借款;

(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第六条 债权担保

6.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商银( ) _______年( )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 )_______年( )抵字______________号]。

(3)由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质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七条 违约事件

7.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发生第5.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5)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任何信贷合同项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没有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

(7)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7.2 有违约事件发生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

(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3 对借款人所欠的货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其他费用,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任何帐户内扣收。

8.4 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0.2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个人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借款人个人贷款申请,并将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0.3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4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或盖章后生效。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1、招商约定时间为乙方进驻甲方项目之日起至第180天(即六个月试营业前招商期限)。

2、保底目标为在乙方运营招商的第180天时,进驻甲方项目的`服饰企业或商户所租赁的商业面积占第一期5.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的60%即3.3万平方米。

3、第二期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的招商时间与保底目标同上理计算。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1、项目合作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招商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rmb260万元)。按10.5万平方米(一、二期)商业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的招商服务费为24.8元。

2、支付方式:当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招商达到合同约定的保底目标60%时,开始支付招商服务费,计算方式:(第一期达到目标的招商面积3.3万平方米)×24.8元/平方米=81.84万元,依此类推。

3、甲方凭乙方开具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4、第二期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的招商服务费同上理计算。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项目的经营定位与业态设计初步建议:

从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及项目周边商圈的实际条件出发,根据本公司的专业判断和客户资源优势,对该项目的经营定位和业态设计提出如下建议:

1、市场平台。

2、

3、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合作前六个月推广宣传费用预算》。

附件(五):《合作前六个月,乙方正常履行合同的工作进程表》。

业态定位:专业的服饰商业市场定位:辐射全国及全球。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4.2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贷款本息。

4.4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归还贷款。

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计收提前还款日至《借款凭证》记载的还款日期间的利息。

银行借款合同书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胯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年月日,提款万元;。

(2)年月日,提款万元;。

(3)年月日,提款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1.1币种:人民币。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实际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挪作他用。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5.1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5.2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贷款人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5.3借款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抵押物发生毁损,价值明显减少;

(4)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5)保证人的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借款;

(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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