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的明确可以有效地避免工作职责不明或责任模糊的问题。接下来是一些关于岗位职责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写作过程中避免一些常见错误。
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职责职能
六、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舰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
1、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枢纽,它在农村承担政府的卫生行政职能,乡镇卫生院不是一级医院,不能按照医院对待它。
3、乡镇卫生院在从事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的同时,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药品市场监管”的职能。具体地讲,就是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药械质量管理和药械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药械质量管理信息和药械质量方面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乡镇卫生院的各岗位职责
1.护士组正付组长要负责做好年度计划和年终总结,管理注射室、手术室、治疗室、急救室、病房的各项工作,要安排好护士的上班、值班以及日常其它工作。
2.要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和请消假制度。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各班工作有标准,有要求。要认真检查护理记录,以求达到正规化,规范化,护长对各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4.护长要认真管理好病房,对蚊帐被席使用要及时调配,要搞好病房清洁卫生,做到每日打扫2次,每3-5天清洗一次。
5.要经常检查督促换药室、手术室的各种器械准备情况,做到卫生材料及清洗药物齐全,器械齐备,室内整洁,空气定时消毒。
6.要注意巡视输液病人,防止突发病情变化。
1.全体护士在护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分管和值班的各项工作。住院病人要按规定完成书写。
2.要热情关心爱护体贴病人,做到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痛病人所痛,坚决杜绝服务态度粗暴等不良现象。
3.要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人的治疗安全。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注射器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用后要毁形等处理。
5.注射室的抢救药品,注射器、针头等分门别类放置有序,各种消毒物品标明品名,失效期和启用日期及时间。配药用注射针头要严格清洗,防止热源性反应。
6.病人须持注射单方可注射,护士必须凭注射单核对姓名、性别、年龄、药品、浓度、剂量、时间、注射方式等,注射完成后要做好记录,要签全名,以示负责。注射单要妥善保管。
7.对病家拿来药房发的药物要认真查验,检查是否发齐全,药品是否变质,查验后方得实施开瓶盖。否则,若在开瓶后才发现有变质的现象不能使用的,要填写药品报耗单,由当事人填写,护长签名,始得报耗,报耗的金额,由本科室负担30%,月终扣奖金。材料费三个月结算一次,节约超过部分50%为奖励金,不足部分也相应扣除津贴。
8.认真执行各种药物过敏试验制度,规定需要做过敏试验的药物,一定要做到先试验无阳性反应后方可注射,注射前要先用红蓝笔作标记,并询问有无药物过敏史,注射后要签护士全名,并指定受注射者定点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院内感染。
10.要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准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
乡镇卫生院的各岗位职责
一、爱护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熟悉、设备性质,严格按程序操作。
二、发生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值班记录。
三、监控记录必须按要求进行保存,以备资料查询。
四、严禁将视频监控设备作他用。
五、坚守岗位、确保录象设备不间断工作。
六、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设备。
七、爱惜设备,保证值班室内干净整洁,值班内严禁吸烟。
八、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九、按要求正确使用设备,不得盲目操作,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移动显示屏、硬盘录象机、监视器、电脑等设备及各种按钮、电器接头。
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对设备情况要作为日常交接班重要内容,并及时登记交接班日记,做到交清接明。
十一、做好监控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遇探头图象不清晰、监控设备需检查维护的情况,须及时报告领导。
乡镇卫生院各级各类岗位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发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和缺勤时,需指定一位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代行院长职务。
二、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文秘、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送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签、打字、外勤、通讯联络、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来宾的接待等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工作。
五、护理部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5、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得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6、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7、提请总务科安排护士生活上有关问题。
8、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常规化、规格化。
9、担任护士教学、实习任务的医院应负责贯彻护士学校的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
10、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1、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护理部副主任(副总护士长)协助主任(总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六、药剂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6、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8、组织中草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9、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10、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1、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夭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八、门诊部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员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6、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8、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
九、住院部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精神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工作。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迸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在护士长领下,作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保管等工作。
十、药房工作人员职责。
1、在药房主任领导下,按照国家法规、处方制度、药房工作细则和本医院制度的其他有关工作规定进行工作。
2、分工负责供应、保管、调剂、制剂、药检以及毒、麻、精神、贵重和普通用药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3、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细心查对,严防差错事故,划价准确,发现少收或多收,必须及时纠止。
4、药库分管人员要做到库存药品数量清楚,出入库帐目清楚,保管药品不霉不烂。
5、医院总的药品采购数量、入库、出库、库存及与药品使用相关的信息由专人管理。十。
一、检验人员职责。
1、在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十。
1、在院长、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内科的各项医疗任务,参加门诊、病房、急诊、出诊、会诊、临床体检和各项外出医疗工作。
2、具备抢救常见的急、危、重病例的能力,对特殊疑难病例要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医疗方案。
3、必要时兼做下级医师工作。
4、运用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结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
5、在医务科监督指导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保证医疗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达到医院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适应新形势要求。十。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中医科诊疗工作。
2、在临床工作中继承、发展、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积极采集、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中医疗法进行推广应用。
3、承担进修、实习人员带教工作.积极参加中医学术活动。
4、积极推广中医药治疗,做好人群宣教工作。
5、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参加科研工作。十。
1、负责辖区内的预防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和各类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2、在辖区内尽职尽责,经常深入基层,亲口调查,具体指导,掌握第一手材料,向主管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做好资料积累和工作记录,定期汇报。
3、在辖区内,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健康指导工作。
4、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规,对于违反或故意触犯法规的行为,必须加以制止,并向上级领导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汇报。
5、做好辖区内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十。
1、在院长、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外科的各项医疗任务,参加门诊、病房、急诊、出诊、会诊、临床体检和各项外出医疗工作。
2、具备抢救常见的急、危、重病例的能力,对特殊疑难病例要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医疗方案。
3、运用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结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
4、在医务科监督指导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保证医疗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达到医院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适应新形势要求。十。
1、在院长、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妇科的各项医疗任务,参加门诊、病房、急诊、出诊、会诊、临床体检和各项外出医疗工作。
2、具备抢救常见的急、危、重病例的能力,对特殊疑难病例要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医疗方案。
3、运用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结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
4、在医务科监督指导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保证医疗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达到医院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适应新形势要求。十。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教育本科人员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疗任务的完成。
2、贯彻有关财务会汁的法令、制度和指示,遵守国家财政纪律。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行政开支,监督预算资金正确支用。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期报和年报。
5、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账。
6、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并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以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7、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及其他有关财务制度之掌握和财务管理工作。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急诊接诊、检诊、诊断、急救处置和出诊工作。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认真书写急诊病历和填写各种检查、治疗单,及时做好各种登记和统计工作。
3、遇有疑难、重症病例,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召请科间会诊,共同完成检查、救治工作。
4、负责分管留观病房伤病员,书写留观病历和病程记录,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诊治及抢救工作。
5、在重大抢救或抢救中遇到困难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医务科报告,发现传染病时,应按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消毒、隔离。
6、需急诊手术的伤病员,负责术前准备并护送到手术室。
7、学习、运用先进诊疗、抢救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及科研工作,不断总结经验。
8、参加急诊科值班。
乡镇卫生院的各岗位职责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责任感,保持警惕,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日常保卫实施24小时值班,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和突发性事件处置。
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根据值班任务的要求,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岗位。
四、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必要时值班人员应赴现场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详细做好记录。
五、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六、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七、在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要树立对国家和集体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
八、在夜间值班过程中要认真检查门、窗、仓库、罐区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
九、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消极怠工,要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对各类事故做好联络及上传下达的工作。
十、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在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和聚众娱乐,如有急事应提前跟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方可替岗,严禁空岗或漏岗现象发生。
十一、搞好值班室的卫生,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做好值班笔录。
十二、负责记录《值班日记》和填写其相关表格,做到及时、详细、准确;
乡镇卫生院的各岗位职责
9、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初保、疾控、妇幼卫生保健、卫生监视等工作的落实及突发的临时工作任务。
2、督促检查该项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3、深进基层了解情况,定期分析工作指标,提出公道建议,采取措施不断进步工作质量。
4、负责全院该项工作的业务技术学习和村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
5、负责落实该块各项工作资料的统计报告工作(包括非典日常报告)。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工作,指导所担负的辖区内职业病、传染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7、组织检查本院的门诊、疫情报告、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1.医务组正付组长要负责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主持医务组各科室工作,负责治理医疗日常事务。
2.对危重病人要组织会诊,病例讨论,抢救等工作。
3.要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关系。
4.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各位医生(包括功能科室)的医疗,护理医技质量考核评价。
5.要做好临床科的考勤登记和请消假制度。
6.要认真检查督促病历书写,护理记录、手术记录、抢救记录、门诊日志和观察日志登记等文档资料。
7.要抓好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1.医生要热情爱护关心病人,做到想病人所想,痛病人所痛,急病人所急。
2.医生在工作中,对疑难病例要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报告,下级医生要虚心学习,服从指导。
3.严格医生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做到当班医生负责制,医生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天天放工前,要向值班医生具体床头***。
4.医生写出医嘱、处方要重复检查一遍,字迹要清楚,要开正规处方,不用简单处方,要签全名。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要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使用抢救或***品等要具体注明执行时间。
5.凡是住院病人,经管医生都要按规定完成病历书写,护士要写护理记录,手术病人要写手术记录,病历书写的规格要正规化。观察病人在门诊观察日志中要具体记录症状、体征、诊断、用药,复诊病人要写明用药后的情况等,门诊病人也要具体作好门诊登记。
6.各种传染病要登记,并报告防疫组,以便及时报告疾病控制中心,若不登记报告传染病,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传染病大流行,将追究其责任。
7.结核病要登记报告,并转送慢性病防治院。
8.抢救病人要具体记录进院时间、病情、抢救药品使用具体时间、药品使用后的情况等资料。
9.未经进修培训医护职员,不准随意操纵医疗仪器,否则损坏由当事人原价赔偿。
1.护士组正付组长要负责做好年度计划和年终总结,治理注射室、手术室、治疗室、急救室、病房的各项工作,要安排好护士的上班、值班以及日常其它工作。
2.要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和请消假制度。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各班工作有标准,有要求。要认真检查护理记录,以求达到正规化,规范化,护长对各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纵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4.护长要认真治理好病房,对蚊帐被席使用要及时调配,要搞好病房清洁卫生,做到逐日打扫2次,每3-5天清洗一次。
5.要经常检查督促换药室、手术室的各种器械预备情况,做到卫生材料及清洗药物齐全,器械齐备,室内整洁,空气定时消毒。
乡镇卫生院各级各类岗位职责
二、副院长职责。
三、秘书职责。
四、办公室职责。
五、财务科长职责。
六、会计职责。
七、出纳职责。
八、医务科主任职责。
九、医技科主任职责。
十、病案管理员职责。
十一、急诊值班医师职责十。
二、主任医师职责十。
三、主治医师职责。
十四、住院医师(士)职责十。
五、护师(士)职责十。
六、医疗统计人员职责十。
七、临床主治医师职责十。
八、临床医师(士)职责十。
九、护士长职责。
二
十、门诊护师(士)职责二十。
一、病房护师(士)职责二十。
二、手术室护师(士)职责二十。
三、助产医师(士)职责二十。
四、供应室护士职责。
二十五、药剂师(中药师)职责二十。
六、药剂士(员)职责二十。
七、检验师(士)职责二十。
八、放射师(士)职责二十。
九、b超室工作人员职责三。
十、保卫门卫人员职责。
三十。
一、心电图室工作人员职责三十。
二、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三十。
三、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作职责三十。
四、保管员职责。
三十。
三十。
十、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四十。
二、传染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
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四十。
四、医源性感染管理人员职责四十。
五、精神卫生管理人员职责四十。
六、康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四十。
七、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四十。
1.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全面负责本乡镇、本院的初级卫生保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培训、人事、财务、总务和村卫生室管理等工作。
2.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安排布置、检查落实、总结评价全面工作,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
3.负责组织、检查本乡镇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定期深入村卫生室和农户,了解掌握下情,采取有效对策措施,不断提高预防、保健和卫生管理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了解掌握工作情况,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5.负责组织、检查本乡镇、本院的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6.负责教育本院职工和本乡镇乡村医生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预防保健和医护工作质量。
7.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现行人事分配制度,负责组织领导本院职工和本乡镇乡村医生的考核、奖惩、聘任等工作。负责落实全院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9.负责审查本院的预决算和成本核算工作,掌握财务收支、基建、维修和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院的清洁卫生、绿化美化、环境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11.因公因事外出时,指定副院长或业务骨干代替院长的管理职责。
二、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主动向院长请示汇报,并向院长负责。
2.协助院长制定本乡镇、本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安排布置、检查落实,总结评价全面工作。
3.协助院长组织、检查本乡镇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4.协助院长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5.协助院长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
6.协助院长做好本院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7.协助院长做好本院职工和乡村医生的考核、奖惩、聘任和全院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8.协助院长做好清洁卫生、绿化美化、环境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院长临时安排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秘书职责。
2、负责医院公文的收发、审核、办理工作;。
3、负责搜集、汇总医院有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文字材料。
4、完成医院行政管理机构职责和工作规范的起草、修订、审核和汇总、编辑工作;负责对医院行政规章制度和重要文件的合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5、做好医院有关活动、会议的文件、资料的准备工作及会务工作;负责有关行政会议的记录、录音,草拟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整理有关资料等。
6、协助做好医院行政工作计划、会议决定事项、有关公文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7、根据领导指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搜集材料,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8、负责《年鉴》、《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室职责。
1.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各种文件并负责监督执行;收发医院来往文件并登记。转载传阅,催办督办。立卷归档。2.对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分析。及时反溃提供信息依据和咨询。通过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可行性方案和建议。
3.安排各种行政、党政会议。记好会议记录。4.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医院公章。
5.负责公布医院行政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领导批示。并督促检查。
6.做好外勤公关,通讯联络。人员接待以及群众来信上访工作。7.负责医院通讯工作,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的转送。邮递等。8.根据院长的批示,对各科室的某项工作进行协调。9.负责处理党支部部署的各项党务工作。10.负责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11.负责行政、救护车辆的调度。检修、保养并保证使用12.负责处理医院党政领导临时交给的各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规定和医院的决定、决议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二)、当好院长的参谋助手,协助院长、副院长了解情,况收集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及时上传下达,受理各部门和科室的请示报告,并呈交领导批示。
(三)、根据院长指示及院长办公会议的决议,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综合性工作计划、报告、规划、制作各种文件及医院日常行政事项的通知安排。
(四)、负责组织安排院办公会议、全院性行政会议及院长召开的其它专门会议,作好记录,整理纪要,发出决议、通知,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严守党和国家及医院机密。
(五)、负责协调全院各部门、各科室综合性工作,带头执行好院长办公会的各种决议、决定。管理院办公室日常事务。
(六)、负责全院行政公文、上级机关及学校来函、来文登记、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密工作。负责医院行政和党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对外开出介绍信、公函并随时做好登记。
(七)、认真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协助上级人事部门及院领导做好全院人事管理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
(八)、负责全院岗位津贴、工作量考核、考勤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九)、负责院工会、统战和离退休的日常管理工作。(十)、负责领导活动的安排和对外联络工作及接待上级领导机关和兄弟院校的领导来院检查工作及参观、学习、交流等活动和校内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工作。
(十一)、搞好医院办公自动化和信网络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十二)、负责全院保密、安全保卫和来信来访等工作。(十三)、负责挂号室收费、统计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十四)、负责全院重大事件及有关资料收集登记工作。(十五)、做好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全院职工的各项服务工作。(十六)、负责医院车辆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财务科长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和成本管理条例,坚持依法理财;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
二、参与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根据上级核准的施工预算(计划)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对工程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
三、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对本部门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四、按照规定,审核会计记帐凭证,认真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计算、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为有关各方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五、按照规定进行会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便于领导正确决策。对违反财经制度和纪律以及程序不健全的,提醒领导并有权拒付。
六、按规定完成各项有关会计报表,整理有关会计资料、立卷、归档。
七、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忠于职守。办理会计事务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会计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严格执行各项财会政策和财经纪律,控制预算定额,做好成本核算工作。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并认真分析,有情况,有说明,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4.定期进行分析和成本核算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负责财会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规定。
七、出纳职责。
1.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收付,并随时记帐,每日下班前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做好各项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管理工作。
4.每月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入库,当日存入银行。
5.经常核对定期抽查收据存根。
6.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7.认真做好差旅费审核报销工作。
八、医务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8、检查督促各科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医疗工作。
9、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0、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九、医技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技科各项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为本科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医院工作要点,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定期召开医技科系统会议,协调科室内部与各临床科室之间的各种关系,督促检查本科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方便教职员工就诊,不断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4、配合临床参加各科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根据临床需要按月制定药品、器械、试剂、各种卫生材料的采购计划。并及时向临床通报药品信息。
5、组织全科人员业务学习,开展新技术,并及时总结,推广应用。协助医院搞好业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本科人员聘任、晋升、奖惩意见。
6、督促检查本科各种工作台帐的登记工作,督促做好各种仪器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试剂、各种卫生材料的质量和从国营主渠道进货。
7、确定本科人员值班,负责考勤。
8、积极组织本科人员配合医院做好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管理科室财产物品等工作。
9、带领全科人员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按月统计上报医院。
十、病案管理员职责。
1.经常检查各科室医疗文书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医疗文书病历书写质量。
2.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3.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4.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人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5.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十一、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病人转病房和手术室,急诊值班医师需亲自交班。
8.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十。
二、主任医师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指导院内医疗、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死亡病例的讲座会诊。
3.指导本科医师做好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担任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5.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服务技术指导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十。
三、主治医师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主要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8.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和进行学术交流。十。
四、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诊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病历一般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病人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情况,提高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危重症病人,要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新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病情和治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9.随时了解病人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十五、护师(士)职责。
1.在院领导或上级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和交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拟订病房工作计划,加强病房管理。参加本病房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相关材料清领、保管、发放等工作。十。
六、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报表,为本院领导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工作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缮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七、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负责本科室的医疗、预防、保健、培训,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或指导医师(士)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特殊诊疗操作和开写医嘱、病历的书写工作。
3.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病人发生病危、死亡、诊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士)书写的医疗文书,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证。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或护士搞好病房管理。
八、临床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人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人病案小结。
4.向院长或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人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转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人,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院长、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的病情和诊疗意见。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和运用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及时总结经验。
十九、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或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人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5.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奖、惩的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6.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7.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
8.定期组织本院护士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9.组织推广护理新技术。二。
十、门诊护师(士)职责1.在护士长指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人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人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人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5.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6.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8.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二十。
一、病房护师(士)职责1.在护士长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4.协助医师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二、手术室护师(士)职责。
1.在护士长指导下担任器械或巡回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手术前的准备和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手术室的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保持手术室整洁、肃静,调节空气和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
4.负责手术后病人的保暖、护送和手术标本的保管和送检。5.负责管理手术室医疗设备、器械药品。
6.按分工做好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和药品的保管,做好登记统计工作。二十。
三、助产医师(士)职责。
1.在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2.负责产房的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工作。
3.负责正常产妇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前准备,注意产程进展和变化。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及妇婴安全,严防差错事故。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窒息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上级医师协助处理或转院。
4.做好产妇和婴儿围产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5.负责管理产房和婴儿室的药品器材。
6.根据本院工作安排,深入村社农户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高危筛查、产后随访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
7.负责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归档和报表的上报工作。二十。
四、供应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医疗器材、敷料的清洗、包装、消毒、保管、登记和分发、回收工作。
2.经常检查医疗器材质量,如有损坏及时修补、登记,并向护士长报告。3.协助护士长申领各种医疗器材、敷料和药品,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消毒供应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消毒和消毒登记工作。二十。
五、药剂师(中药师)职责。
1.在院长或科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质量鉴定和称量药品器械的使用保养。
4.定期向临床科室了解药品使用效果,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6.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的业务学习和工作。二十。
六、药剂士(员)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工作。
2.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处方配发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性、麻醉、精神、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处方调配和一般制剂工作。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茵器及注射过滤装置等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7.负责科室清洁卫生和值班工作。
8.药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定期盘点、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盘查。
二十七、检验师(士)职责。
1.在院长或科室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担负各种检验工作,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3.负责检验的技术操作和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和防护工作,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材料的申领、保管、报销等工作。做好登记、统计工作。5.负责检验器材的清洗、消毒工作。开展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6.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7.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二十。
八、放射医师(士)职责。
1.在院长或科室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操作、诊断、放射线治疗和诊断报告单的报送工作。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负责本科机器的修配、检查、保养和管理工作。
4.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会。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5.担负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6.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二十九、b超室工作人员职责。
1.热情接诊患者,需预约患者,要详细为患者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取得病人合作。
2.检验者必须持有申请单及交款单,仔细了解患者病情,对传染病患者应排在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应做好消毒工作。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检测机器。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或报告院长,妥善处理。
5.各种检查记录要及时登记,分类归档。三。
十、保卫门卫人员职责。
1.负责医院治安、消防等具体工作,努力完成院领导及公安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交接班及夜间值班巡视制度,及时本文来自发现和查处不安全因素,负责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依法行使保卫人员职权,确保医疗秩序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全院门卫、传达、收发、车辆出入、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及填写值班日志,严格作息时间,负责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等违纪人员的登记工作,每月下旬报院办。
一、心电图室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申请单的要求,及时完成心电图检查。
2.热情接待病人,做到文明服务,取得病人合作与信任。
3.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注意仪器保管、保养,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及时完成急诊病人心电图等检查。
5.做好其他兼职工作或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三十。
二、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
4.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6.负责做好本乡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十。
三、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在县级疾控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负责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
4、负责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生物制品以及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免疫接种,掌握全乡人群免疫水平。
5.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乡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
6.了解和掌握全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和人群营养状况,做好监督工作。7.开展农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农业劳动卫生,对中毒者组织抢救,并调查中毒原因。
四、保管员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被服、办公用品、医疗文书、生活、取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工作。进行立案管理。
2.负责库存物资的定期盘点,建立帐本,做到帐物相符。入库物资要验收入帐,细心保管。
3.做好防潮、防火、防爆工作,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和盗窃。4.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求使用情况,实行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5.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三十。
2.组织制定中心(站)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做好管理检查及总结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过程的以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4.根据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资源管理,注重人员培训与考核,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好中心(站)工作人员的聘任、奖惩、调动及晋升工作。
5.负责本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经费(资金)申报管理,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及支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领导、制定科研工作计划,努力创造条件推进本中心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
7.督促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操作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事故,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8.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防保等各项工作,定期不定期深入社区站、门诊、病房督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
9.加强后勤工作领导,审查各种物资供应计划,确保医疗物资的供应。
10.及时听取社区居民对中心(站)的工作意见,改进卫生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
11.负责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三十。
1.承担社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传染病的诊治,负责现场急救与转诊。2.负责家庭病床管理,开展上门服务。按患者病情需要及时进行双向转诊。3.负责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二、三级预防为主的社区系统管理工作。4.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社区诊断,根据本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和实施工作方案并进行评价,负责社区健康人群与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5.建立并使用社区居民健康档案。
6.指导社区护理、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7.配合精神科专业医生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
公共卫生医师在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精神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工作。
1.负责社区居民和集体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2.负责社区妇幼保健工作。
3.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一级预防为主的管理工作。4.负责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5.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健康人群、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不同需求,完成预防保健管理工作。
6.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普及卫生知识,制定与实施社区健康干预计划,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7.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参与精神病人管理和康复指导。8.配合全科医师开展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9.协助参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三十。
1.参与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和医疗保健合同的建立和管理。
2.参与社区诊断,根据本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护理计划;提供以人群为对象的护理服务。
3.做好门诊和出诊的护理工作,开展上门护理服务和家庭临终关怀护理服务。4.正确执行医嘱,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防止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5.严密观察病员的治疗情况和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医师报告。
6.负责各种抢救物品和药品的准备和保管工作,负责室内、器械和物品的消毒工作。
7.针对社区居民需求,开展与护理内容相关的健康教育讲座、入户宣教、健康促进、疾病预防、防止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对患者家属进行必要的护理技术指导,指导社区居民科学健身。
8.参与社区老年护理、社区康复、社区精神卫生、社区慢性病预防与管理、社区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社区营养指导、社区居民生殖保健服务等项工作。9.配合全科医师、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开展工作,参与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并协助管理。
三十。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相关技术常规,严格掌握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杜绝差错及事故发生。
3.树立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以避孕为主,推广综合节育措施;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宣传教育和随访等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4.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表册的登记,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按期上报所在区妇幼保健院(站)。
十、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中心(站)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及行为危险因素的调查研究,针对社区内高危人群的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好控烟限酒、合理营养、心理平衡、适量运动的指导与行为干预等工作。
3.负责组织与定期开展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开展居民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的检查与评估,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负责中心(站)医护人员健康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安排医护人员为社区居民讲授健康教育课,对中心(站)医护人员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5.负责开展社会人群的精神卫生健康、残疾预防与康复的健康教育;及特殊人群如儿童、妇女、青少年、老年等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6.负责中心(站)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编印与发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资料的入户率和健康教育处方的利用率与针对性。
7.负责中心(站)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的定期更换与资料的留存工作。8.负责利用中心(站)健康教育咨询台与健康咨询热线电话,开展社会人群与居民的健康知识咨询服务工作。
9.负责组织与参与各种卫生宣传日的社会人群健康教育宣传与咨询活动。10.负责中心(站)健康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四十。
1.及时掌握本辖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疫苗效果的监测工作。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7.准确掌握辖区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接种对象的变动情况,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对集贸市场和外来人口较密集的地方进行上门串户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9.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计划免疫工作任务。四十。
二、传染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传染病上报工作,对法定传染病,按规定时限上报,并按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卡的保密工作。
2.每天按时检查门诊日志,做好登记、认真核实传染病登记卡项目,避免缺项,杜绝错卡及死卡现象。及时与疾控机构交换疫情,使传染病报告达到及时.正确。3.督促中心(站)有关科室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每周各科核对一次,每月底对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4.对传染病登记卡进行分类,认真逐项填写访视单,交访视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及时进行访视,把好访视质量关。
5.按时参加区(市)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月会,并做好疫情的核对和分析工作。
6.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及其他报表。
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掌握责任社区各类慢性疾病的患、发病情况、患者的个人信息、资料以及变动情况,社区内主要慢性疾病的患、发病趋势。2.严格遵守慢性疾病相关的管理规定,负责制定并落实慢性疾病病人的随访、体检、康复治疗指导和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3.遵守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的有关规定,切实按计划做好随访、体检、长期用药和接诊记录的规范书写并录入电脑。4.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做好社区居民慢性疾病相关的生活行为因素的监测工作。
5.按照各类慢性疾病系统管理要求,做好资料的分析、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中心(站)信息资料室。
6.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认真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四十。
四、医源性感染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制定中心(站)控制医源性感染管理计划,指导制定预防感染制度。
1.负责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预防、宣传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掌握辖区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病人数,定期走访居委会,及时掌握病人变动情况,积极参与建立社区、医院、居委会为一体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3.搞好本地段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做好本地段各级人员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4.配合精神科专业医生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和上报工作。
5.承担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精神卫生工作任务。四十。
1.在中心(站)主任领导下,掌握本社区居民因急、慢性疾病、创伤、老年病及残疾等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
2.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康复三级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降低病、伤、残的发生或减轻伤残后其功能障碍的程度。
3.负责康复医疗的咨询、评定、转诊和支持工作,保存和整理康复医疗记录和病历档案。对病、伤、残者功能障碍的性质、部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预后和转归进行客观、准确的评定。制定不同阶段与时期的康复目标。
4.负责制定康复目标的实施计划、组织和指导病、伤、残者的康复治疗,采取各种措施治疗病、伤、残者,以改善其功能。
1.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2.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由社区中心(站)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3.做好健康档案文本借阅工作,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归还工作。4.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
1.根据《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发现有违反制度的应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任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负责中心(站)财务会计、成本管理、绩效奖励、医保物价及收费结算工作。3.组织编制中心(站)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药品零差率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加强管理,保证收支两条线和药品零差率管理制度的落实。
4.负责审核会计报告。负责审核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和会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5.加强对中心(站)的收费和医保工作管理,指导物价和医保工作。
6.运用财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参与经济管理的全过程,审核各项经济合同、协议,对违反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的经济合同和协议拒绝执行。7.负责资金的筹措,协调与金融机构及相关管理机关的关系,确保资金供应。8.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材料等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防治不良现象发生。
1、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应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规划、实施、总结、经验介绍等材料的制定、起草,有关表、册、卡、单等信息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
2、负责开展本乡镇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各种健康教育活动。
3、负责辖区村级卫生组织的整顿、建设、管理和乡村医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奖惩。
4、根据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的授权,负责开展辖区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现场审查和监管,农村食品药品、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协调、督查工作。
5、具体负责本乡镇疫苗管理使用,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病原微生物和常见污染物的取样送检,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控制措施的落实等疾病控制工作任务。
6、具体负责辖区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降消项目实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出生缺陷干预等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7、负责实施本乡镇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地方病监测、病情调查、疫情上报等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
8、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卫生乡(镇)、村、户,指导开展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本乡镇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水平。
乡镇卫生院的各岗位职责
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我镇卫生院应承担本镇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 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 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乡镇卫生院的各岗位职责
3、有较强的市场开发拓展能力,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谈判技巧;
5、能适应出差,能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
乡镇卫生院的各岗位职责
4、积极参加派出所组织的各种活动。
1、夜间巡逻的时间每天的23时至次日2时30分,此段时间由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巡逻。夜间巡逻必须提前15分钟到所值班室集中,之后整队巡逻。
2、巡逻工作坚持动静结合,除守点外,停留休息的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
3、巡逻重点在街面,实现点、线、面有机结合,达到以静制动,以动制动,以快制快。
4、根据辖区的发案情况,可适时调整巡逻的时间和地点。
5、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坚持每天清扫值班室、卫生间、走道及办公楼、住宿楼周围的环境卫生,确保清洁卫生,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每星期一和星期五全体联防队员大扫除,大扫除范围包括办公楼、住宿楼走道,所会议室,卫生间及办公楼、住宿楼周围的环境卫生,具体由值班联防队员和在所上的联防队员共同完成。
2、宿舍必须保持整洁,做到被子、衣物、洗漱工具及其他杂物整齐摆放,床铺平整干净。
3、妥善保管好所上发的各种器材,确保器材性能完好,严禁借用或丢失。
乡镇卫生院的各岗位职责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院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院内的各项管理领导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改革与完善院内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制度本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
3.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
4.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舰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6.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分管院内相应工作。
2.负责分管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组织检查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保健工作,定期分析,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组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领导信息统计工作。
5.根据院内实际,全力协助院长决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
6.认真做好院长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患者,平平等待人,认真检查,正确诊断,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有关医疗文书。
2.对危重症病人应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及时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报告。
3.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合理诊治。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不漏报、错报、重报、误报。
4.做好防病治并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1.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病人转病房和手术室,急诊值班医师需亲自交-班。
8.员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
1.在院长的领导下,指导院内医疗、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死亡病例的讲座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和住院医师做好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担任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5.运用同内外先进经验和服务技术指导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主要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8.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和进行学术交流。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诊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病历一般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病人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情况,提高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乡镇卫生院科室岗位职责
为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依据河北省卫生厅标准化、规范化卫生院要求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县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全称为成安县辛义乡卫生院徐村分院,隶属于成安县卫生局,我院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徐村辖区及周边邻县群众的基本医疗和一些重症医疗的救治任务,同时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卫生院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如下:
现有正式工作人员12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10人,工勤技能人员0人。
管理人员中现有2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现有临床医生3人,护理人员0人,化验室1人,药房1人,新农合1人,预防保健3人。
工勤技能人员:0人。
二、岗位设置情况。
按照县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我院编制为人,领导职数2人,岗位总数18个,其中双肩挑人数2人,设置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其中管理岗位2个,占编制总额的%,专业技能岗位15个,占编制总额的%,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编制总额的%。根据核定的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我院的岗位设置具体如下:
1.管理岗位2个。
2.业务科室15个,设置岗位20个。
收费科岗位1个、保洁岗位1个。
其中:管理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10%;专业技术岗位1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80%;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10%。
三、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
院长(副院长):按照院长选拔具体条件确定;
财务管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财会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新农合管理:具有卫生、财会或计算机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的执业(从业)资格,有从事新农合管理工作的经历。
2.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
(1)临床类:具备临床、中医、口腔执业资格或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
(2)护理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或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5)药剂类:具备药剂专业技术资格或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6)其他岗位必须具备中专以上专业学历。
3.工勤岗位。
驾驶员:具有相应的上岗证书,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收费员: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或相应的工作经历,必须能够熟练操作微机收费系统。
附:徐村分院岗位任职条件和职责一览表2011年07月13日。
乡镇卫生院院长岗位职责
公立乡镇卫生院长是本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及卫生监督执法的责任人,在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接受区(市)县卫生执法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等公共卫生机构在公共卫生方面的业务委托和指导,组织本院专职人员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和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并将各项有关职责和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落实。
(一)组织制定本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血吸虫病及地方病防治、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
(二)组织全院协助乡(镇)政府对辖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现场控制和处理。
(三)安排收集上报各种信息资料,协助和委托开展辖区卫生执法和日常监管。
(四)负责本辖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组织管理与服务,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和精神卫生服务工作。与计生站合并的乡(镇)公立卫生院院长应同时承担组织计划生育工作的孕情、环情监测及计划生育技术宣传教育工作。
(五)指定专人协助乡(镇)政府负责爱国卫生组织工作。
(六)负责对本乡(镇)各村卫生站的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安排及检查考核。
二、基本医疗服务。
(-)领导本院依法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做好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急症一般抢救、危重病人转诊工作,在院内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加强对村卫生站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组织对村医生进行医疗业务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
(三)与计生站合并的乡(镇)公立卫生院院长依法组织开展本行政辖区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少儿互助金制度服务。
抓好本乡(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少儿互助金制度的服务工作。
(-)安排专人协助乡(镇)政府开展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宣传,个人筹资款征缴、造册登记、微机录入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好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完善健康档案。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实行持证、亮证制度,在实行卫生执法时,必须两人以上。
二、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以防治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职业中毒、急性肠道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重点,强化基础管理,掌握本辖区餐饮店铺、食品相关企业以及学校、幼儿园食堂等的食品卫生基本情况,指导完善卫生设施,督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坚持搞好农村家宴的监管、督导,做好流动厨师登记及健康体检的宣传、组织、管理工作。
三、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本行政区域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等疾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资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登记率达100%。负责0—7岁儿童的摸底、建册、建证、入保和预防接种、计划免疫相关工作。
四、掌握本乡镇妇女保健的基本情况及新婚、育龄妇女、孕产妇、更年期妇女、老年妇女数据。督促早孕妇女参与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督促孕妇到医院住院分娩,取缔家庭分娩。做好产后母婴访视,督促产妇产后42天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做好相关资料报送。
五、开展妇女保健科普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母乳喂养知识宣传,促进母乳喂养。
六、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开展0-6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宣传、教育和督促工作。掌握本乡镇0-6岁儿童死亡的原因及其死亡人数。在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导下,参与婴幼儿急性呼吸道感染、腹泻、贫血、佝偻病等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病因监测、疾病预防。进行体弱儿上门随访工作。做好儿童保健信息资料填报。
七、协助开展乡村医疗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行医。
八、推进健康教育,大力开展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宣传,指导乡镇、村、社区及企业开展健康教育、爱国卫生活动。
一、责任落实。
1、建立、健全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人员组成的疫情报告领导小组。
2、传染病疫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报告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
1、门诊、病区建立疫情报告登记本。接诊医务人反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书写工整、无涂改,及时、准确、完整,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2、医院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到各科收取疫情报告卡,及时核对、登记。
3、接诊医务人员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疫情直报人员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报告。
4、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立即通过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疾控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时,由疫情直报人员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5、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由疫情直报人员于6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报告。
6、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由疫情直报人员每日9:00前收集全院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整理、核对后10:00前必须登陆报告系统,按照系统提醒,首先检查前次报告是否审核通过,然后完成上网录入报告,并在相应传染病报告卡顶端注明“已网报”字样。
7、网络报告完成后,疫情管理人员将疫情卡集中统一保管。
8、需要对已报传染病做出订正报告和死亡报告时,由医务人员填写订正卡或死亡卡,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网上直报、作好登记后的集中收集管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
疫情管理人员每月上旬检查全院疫情工作并及时报告院领导,每半年和不定期召开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例会研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制品性质、接种方法、途径和禁忌症以及反应的观察、处理方法,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症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登记、统计、
总结。
工作,及时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每年组织本辖区计划免疫检查评比工作。
乡村医生例会管理制度。
一、乡村医生按照卫生院的安排,每月定时到卫生院参加工作会,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及早退。
二、遵守会议纪律,认真作好记录,领会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开会前作好各种工作资料和报表的准备,不得对上交的资料和报表弄虚作假。
四、乡村医生要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在会议上提出,由卫生院研究解决,必要时再向上级反映。
五、乡村医生应将每次例会的有关内容及时向村委会汇报,听取村委会意见,并将信息反馈卫生院。
六、卫生院对每次例会进行考勤,结合乡村医生的工作情况作为对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部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门诊部主任负责门诊的规划、计划及医疗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
二、各科派出承担门诊工作的人员应接受门诊部主任和有关科室主任的双重领导。
三、临床和医技各科室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临床实践方能到门诊工作。每次轮流在门诊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各科人员调换时应提前通知门诊办公室,新来医师必须到门诊办公室履行报到手续。
四、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门诊工作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疑难危重病人的请示报告制度、专科会诊制度和转科转院制度。
五、严格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衣帽整洁,挂牌服务。临床医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诊,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门诊办公室,由门诊办公室告知挂号室停号。医师本人不得自行停号。
六、门诊医师接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作好每位病员的门诊就诊登记。
七、门诊检验、放射及物理诊断、核医学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准确及时;门诊药房划价、发药必须准确无误并要告诉病员用法。
八、需出具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等特殊病情介绍时,应持有关单位或部门介绍信,经过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出具病情介绍,并经医务科(或院长)审核批准。
九、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十、加强门诊优质服务工作,对老、弱、残病人给予照顾,优先就诊。十。
一、加强候诊宣传和管理工作,普及卫生预防知识,安排病员按号就诊。十。
二、保持门诊就诊场所清洁、整齐、安静,标识、标牌清晰。
十三、每月召开一次门诊各临床、医技科室组长联系会,互通情况,改进工作。十。
四、每月发放一次门诊病员意见卡,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急诊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工作必须建立合理的流程,包括:院前急诊、分诊、接诊、检查、处理、抢救、会诊、转诊等环节。急诊室严格执行24小时应诊,要求建立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做到通讯、人员、器械、设备、车辆五落实,急诊出诊10分钟内出车,急诊病人5分钟内得到处置,检验、药房、影像等辅助科室应提供24小时服务,并及时出具相关报告,保证急诊医疗工作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二、急诊室观察的病人,由各专业急诊医师决定,由急诊室统一安排。病员的诊治、病历、医嘱和病情观察由急诊室医师负责。急诊医师必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急诊登记及急诊观察记录。观察时间一般不超72小时。超过72小时应动员病员住院治疗。
三、急诊室应建立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对疑难危重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涉及多科病员应及时组织专科会诊。对不宜搬动的危重病员,应在急诊抢救室内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住院。
四、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先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经同意后方可联系转院,并与接收医院及家属联系共同做好安全转运工作。
五、需急诊手术的病员,急诊室医生应与有关科室和手术室联系,说明病情,并尽可能做好术前准备及安全搬运和交接工作。
六、重大医疗抢救,须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院总值班,以便及时组织全院有关科室人员进行抢救。对涉及法律、交通事故、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作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防止差错事故。
八、急诊室医护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急诊室医师执业范围应为临床类别。医生轮转期不得少于半年,护士相对固定。各临床科室选派三年以上、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责任心强的医生、护士担任急诊科工作。进修医师由科主任同意后报院长批准方可参加急诊值班。见习医生、实习医生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不得安排中医类别医师(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承担急诊室诊疗。
九、急诊室医护人员要及时、有序、敏捷地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危重病人。值班医师切实负责,加强请示报告,及时会诊,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种抢救记录。杜绝粗、疏、漏,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病房管理负责制,管理工作由护士长主要负责,医生组长积极配合,全科人员参与,使管理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程序化、操作常规化。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二、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每月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办好交接手续。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病区的服务标识设置完备、清晰、易懂。工作人员做到四轻:走路轻、说话轻、动作轻、取放物品轻。病房内禁止吸烟、喝酒、打牌等。病区建立有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防范处置制度。
四、统一病室陈设。室内物品、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宣教,可选出病员代表,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六、保持病室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清扫两次,定时消毒。
七、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规范,佩戴服务牌,操作必须戴口罩。
八、病区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串科室,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病人意见,每月1-2次,不断改进病房工作。
十、定期召开科务会,总结经验教训。
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熟悉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无菌观念和熟等的操作技术。
二、男女病人注射区域应分开,以保护患者隐私。肌肉注射与静脉注射区域应分开,以保证医疗安全。
三、注射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地面用湿式拖地,每日2次用多功能空气杀菌机空气消毒,每次2小时。每月做空气培养1次,并做好监测登记。
四、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戴好帽子、口罩,并做好注射治疗器材和物品的准备工作。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查批号,有效期,药品有无变色、沉淀、裂纹;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嘱病人保管好注射单。
六、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应做好药物过敏试验。药物注射时应做好注射前相关告知工作、注射后观察工作及药物反映时的抢救工作。
七、注射部位准确,避开瘢痕、硬结及皮肤患处,掌握无痛注射法,熟练基本技术操作,减轻病人痛苦。
八、各类器材、药品定点放置,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清点,及时兑换与补充,每周消毒1次,保证无菌物品的绝对无菌和供应。
九、对每一个病人治疗前,应先洗手,后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对使用过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应按《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进行消毒毁形处理,由专人登记后收回,送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置。
十、室内应备有急救车或急救药品、器械、氧气、吸痰器等,以备抢救用。
十一、无菌持物钳(镊)消毒罐配套加盖,每周消毒2次并及时更换消毒液,并有记录。
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手术室应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登记。
二、手术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入手术室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参观衣或手术衣和口罩。外出时应更换外出鞋,着外出衣。每次手术完毕,手术衣、裤、口罩、帽子、拖鞋须放回指定地点。无关人员不得擅入。
三、室内的药品、器械、敷料专人保管,定期查对,及时修理补充,用后放在固定位置。急诊手术器材、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水正常进行。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标志明显,严格管理。未经领导同意,手术器械不得外借。
四、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
五、手术通知单须于手术前1日10:00前送手术室,如需特殊器械,预先注明。手术室根据手术通知单按时接送病人手术。
六、急诊手术由值班医生通知手术室,并填写手术通知单。加急诊手术与常规手术冲突时优先安排急诊手术。
七、接手术病人时,先取病历并认真核对病人的姓名、床号、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和部位,严防差错。病情允许时应向病人做必要的自这介绍,消除病人的紧张焦虑情绪,体现整体护里内涵。麻醉师、手术护士术前1天应访视病人。
八、手术室设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急诊抢救,不得擅自离岗。
九、手术时间为手术开始时间,排定参加手术人员均应在预定时间前20-30分钟到手术室决好准备工作。临床科室因故更改、增加或停止手术时,应事先与麻醉科科主任、护士长联系。
十、对施行手术的病人做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
二、按卫生部院感管理规范,认真做好手术室内各区域的各种消毒工作和院感监测工作,并接受疾控部门的定期检查。手术用过的器械物品及手术床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严重或特殊感染手术用过的一切器械物品均应作特殊处理,经重新消毒后方可再用。手术室污水应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
十三、手术室应有备用电源。
产房工作制度。
一、产房应24小时值班,值班者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二、产房应常备产程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补充更换。未经科室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三、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专用衣、裤,换拖鞋,戴好工作帽、口罩。待产妇也应更换衣、裤、鞋方可进入产房。
四、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五、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观察宫口开放情况等,做好各种记录。
七、产妇产后留观2小时,无特殊情况方可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应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验留脚印、手圈、点眼等,及时进行母婴皮肤接触,30分钟后送至母婴同室,护士及时进行母乳喂养指导。
八、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九、每次分娩结束,均应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原位。
十、保持产房清洁,每日紫外线消毒,每周大清扫1次,产后及时消毒处理。
十一、各种消毒灭菌物品每周定期灭菌1次。敷料简、无菌镊罐、无菌器械盒每周清洗消毒并更换消毒液。泡手消毒液每日更换1次。
药房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以及《抗菌素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做好药品的供应、保管、调配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管好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药品,确保用药安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二、审核和调配处方的药剂人员必须是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药剂科长应负责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掌握药品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配合临床搞好药品供应。指导、检查医师合理用药。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并有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
四、根据医疗、科研的需要,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事委员会讨论和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采购、供应、保管和进销帐目。医院提出的药品采购计划应与医院的诊疗范围相适应。
五、临床所需各类药品均应按上级相关行政部门的规定实行“两网”配送予以保证。
六、积极宣传用药知识(包括新药知识的介绍),协助临床开展药学科研工作,按照有关卫生法规做好新药试用和疗效评价工作。经常收集药品的副作用及毒性反应信息,定期总结,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七、配方发药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做到及时、准确,严防差错事故。
八、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盗工作。
九、认真做好药品制剂质量和药品保管、调配质量的监控工作,接受各级卫生部门、药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申请单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日下午发出报告,最迟不超过24小时,特殊检验不超过48小时(除细菌培养外)。急诊检验及时完成并发出报告,不超过2小时。
三、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报告单应有收、发时间,报告内容应做到文字、符号清楚,有报告发放标准。检验结果与临床疾病不符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对重点传染病的检测结果实行检验与临床的双报告制度。
四、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高度重视微生物及实验室生物防护安全。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1-7天,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处理,废弃的标本及用具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院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防止医院内感染。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试剂的生产资质、效期和核准仪器。
六、建立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定期组织科内质量检查,保证室间质评达标。
七、按卫生部要求作好临床用血的供应与监督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联系,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及时收集并认真处理临床各科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九、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物及贵重仪器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十、爱护仪器设备,定期保养,精密仪器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爱护公物,节约试剂及其它消耗材料。
十一、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十。
二、进修实习人员有专人带教,做到放手不放眼,定期考核。
医学影像科工作制度。
一、医学影像科各室实行24小时服务。
二、凡符x线照片及心电图、b超等其它功能项目检查均应在填写完善的申请单的基础上进行登记,注明日期、科别、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病案号、检查部位等。
三、一般医学影像检查及其它功能检查应在当日完成,检查结果于当日或次日发出。急诊病入随到随做、及时出具急诊报告。报告书写应准确、规范并有审核签字制度。遇疑难的情况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完成。
四、重危或作特殊检查的病人,应由临床医师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和术中要求检查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五、有质量管理制度,坚持每日晨间集体阅片,研究投照技术和诊断,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影像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
六、严格按照机器操作规程和保养常规工作。检查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检查,并随机建立操作规程卡。安全用电,杜绝差错事故及射线防护事故发生。
七、放射操作人员必须使用防护设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八、保持工作室清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九、医学影像各科人员、设备及出报告者均应具备相应的合法资质。
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一)凡门诊患者就诊前,一般均应进行分科挂号,遇重危抢救患者,预检护士或接诊人员先通知有关科室医师进行抢救,再办理挂号手续。
(二)患者一经挂号,明确应诊科别后,首诊医师应接诊负责对患者问清病史、详细体检,必要的化验及辅助检查,明确诊断,做出处理,绝对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即使预检、挂号有误(包括门、急诊挂错号等),亦应在作了必要的检查、处理及记录后,再请他科会诊作进一步处理。
(三)门诊医师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重危患者,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抢救困难的,应亲自护送患者到急诊,并会同急诊医急诊医师。
(四)经治医师遇重危、疑难患者处理困难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汇报或请其他科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五)凡涉及二个或二个以上科室业务的患者,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协同处理。各有关科室经治医师都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六)几门诊患者因病情需要而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观、补液的,必须与有关科室的医师取得联系并作好交代,防止互相推诿和无人管理情况。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急诊病人来诊时,接诊护士应认真作好分、预诊,并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医师进行诊治和抢救。接诊护士有权做出首诊科的有关决定,任何科室和个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投入工作,不得拒绝。急诊按科进行分诊。急诊病人由急诊科的医师负责首诊。
(二)对危重病人或多科“临界病人”,首诊医师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抢救或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三)对病情复杂和两种以上疾病的病员,除坚持首诊制外,被邀有关科室医师应随叫随到。在处理中应以影响病人生命安全的主病为依据,由有关科接诊;若需共同抢救治疗,应通力合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四)为了保证急诊抢救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科室均应积极配合,凡在处方和各种申请检查单上注明有“急”或“抢救”标志的,均应及时、准确地进行处置。
(五)急诊值班医师应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及时、认真、准确地进行检查、救治,对需留观的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并做好各项记录。
(六)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
三、重危患者转诊、住院或观察,均需有专人护送。
四、因病情需要转外院治疗的患者,均需有专人护送。
五、患者、家属自动要求转院的,应把情况写清楚并由家属签字。
查房制度。
一、病区实行主任、主治、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制度。
二、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l-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住院医师对所负责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并对危重病员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作好记录,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三、新入院病人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四、查房前,实习及住院医师应准备好病史、各项检查资料及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经治医师应报告简要病史、目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病况作出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提出诊治意见。
五、查房内容:
(一)科主任、主任和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重危病员及重点新入院病员的诊断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院外会诊、转院。抽查医嘱、病史及护理质量。
(二)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负责的病员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和疑难病例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检查病史,诊断,医嘱,治疗并予以修正,决定院内会诊、出院等,并检查下级医生对上级医生布置的诊疗措施的完成情况。
(三)住院医师查房,必须全面检查所负责的病员,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术后病员,查阅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分析结果、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意见,遇病情需要给予临时医嘱。
(四)各级医师尤其住院医师应及时了解病情,病员及家属的心理状态,进行必要的沟通并予以指导。
分级护理制度。
根据病情、医嘱执行护理级别。
一、特级护理。
指病情危重需要随时抢救和重点观察的病人。
护理要求: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制定护理措施,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预防并发症;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及时、准确、客观、完整书写危重病人护理记录。
二、一级护理。
重症及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病人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生活部分自理,但病情随时发生变化的病人。
护理要求: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制定护理措施,做好身心护理,预防并发症;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根据病情做好护理记录。
三、二级护理。
病情较重,生活部分自理的病人。
护理要求:注意观察病情变化;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指导病人提高其自护能力,促进身心康复;做好相应护理记录。
四、三级护理。
各疾病的康复期、生活能自理的病人等。
护理要求:注意观察病情,在护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自我护理,并做好健康指导;做好一般护理记录。
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诊断不明确和治疗无效的及实验室有重大突破的病例及危重病例,应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二)讨论会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主持,经治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充分准备,有关人员参加,并详细记录留于科室,最后归档,摘要写入病程录。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包括:病史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在鉴别诊断中的意义,明确诊疗的途径、措施、方法和预后。
二、手术病例讨论制度。
(一)择期病例均应行术前讨论。
(二)病情较重、手术难度较大或手术具有风险,讨论会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理组及有关人员参加,并按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第23条第11款的要求详细记录资料最后归档。摘要记入病程录。
(三)术前讨论内容主要包括诊断、诊断依据、手术指征、施行手术名称、手术方案、术中困难及防范措施、施行手术人员、麻醉方式等。
三、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死亡病例均应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二)讨论会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摘要归入病历。
(三)讨论主要内容记录从发病到死亡期间疾病发生、演变进程及诊治情况的评估,死因分析及吸取的经验教训等,该记录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7条书写,可另行单独保存在科室。
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危重病例、因诊断治疗等问题需要其他科室协助处理者,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受邀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会诊。急诊会诊随请随到,最迟不超过15分钟到达;平诊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
三、经治医师提出会诊要求,经上级同意后请有关科室会诊,并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简要病历、检查资料、初步诊断意见、会诊目的、邀请会诊时间、会诊地点等),会诊申请单原则由本院具有合法资质及相应职称的医师签名。将会诊单及时送交应邀科室,由该科值班护士或修班医师签收登记并负责及时处理。会诊医师到邀请会诊的科室后,邀请科室的医师应陪同,主动介绍病员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检查材料。
四、为保证会诊质量及加强责任感,受邀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应安排本科医师会诊,不得安排轮转医师、进修医师或实习医师承担会诊任务。如会诊中会诊医师遇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本科上级医师汇报,并邀请前往会诊,否则会诊医师应承担延误诊治的责任。
五、点名邀请会诊时,若受邀医师不在,应邀科室接申请的医师或护士应向申请科室说明,并报本科上级医师汇报,并邀请前往会诊,否则会诊医师应承担延误诊治的责任。
六、节假日、夜班期间或病情危急时,住院医师亦可申请会诊,但申请上应有合法资质医师签名,同时应向本科上级医师报告。
七、平诊会诊,受邀医师应在24小时内前往会诊,填写会诊意见。会诊医师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报请本科上级医师并邀请前往会诊,决不允许借故拖延时间延误病情,应邀科室逾期不予会诊者,申请会诊的科室应向医务科报告,责任在应邀科室;申请会诊的科室如未汇报医务科,责任在申请会诊的科室;医务科按延误病情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急诊会诊:病情危重者,经治医师可申请紧急会诊,需要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特别紧急者可直接通过电话邀请,接电话者应记录时间并立即报上级医师或主任安排相应医师前往会诊,不得延误。紧急会诊在接到会诊单或电话后必须及时到达会诊地点,因延误会诊造成的后果,由延误者承担。危重急救的病人,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同时请示相关科室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九、门诊会诊:可将请求会诊意见写在门诊病历本上,按门诊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十。
一、院内大会诊:凡需几个科室会诊的病例,(由申请科室的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后,申请科室按规定会诊时间邀请有关医师会诊,并应提前将会诊申请单(或病情介绍)发给参加会诊的医师,受邀者应按会诊的目的要求,作好会诊准备,按时前往。申请科室做好会诊准备工作,会诊工作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特殊情况请医务科或有关院领导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所确认的诊治方案。原则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会诊。
十二、院外会诊:一时无法诊治的疑难病例,需请院外会诊者,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申请科室具体联系并做好会诊前的有关准备工作。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时请医务科及有关院领导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好会诊记录。外出会诊医师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执业医师及相应技术职称),并具有外院请求会诊的邀请书,且报请医务科同意,在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前往。病情紧急者可先报请同意,会诊结束后再补办手续,私自前往会诊者医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进修医师不得单独会诊病人。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抢救范围:凡疾病处于危重阶段,有生命危险者即属抢救范围。
二、抢救分类。
(一)一般抢救,病区内抢救,由病区主管医师组织,必要时请主管科主任参加。
(二)科级抢救,由科主任组织,全科成立抢救组。
(三)院级抢救,由患者所在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时向主管业务副院长报告,组织有关科室共同抢救。
三、抢救准备。
(-)各病区(包括麻醉料、手术室、产房、药房、供应室、设备等)需常务抢救器械和药品等,指定专人保管,保持固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二)各科室对常见抢救病种要订出抢救常规,包括抢救程序,技术措施,所需设备和组织安排。为保证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平时要加强抢救培训。
四、抢救要求。
(一)参加抢救的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和抢救常规程序争分夺秒,及时准确地进行工作。根据病情变化,随时组织讨论制定相应的有效措施,科级以上抢救要成立抢救组,并报告医务处。
(二)在抢救过程中患者的病情、抢救过程、效果、主持抢救工作医师的意见及向家属(单位)所交待的情况均应及时记入病历。抢救记录必须在结束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
(三)抢救时如患者家属或单位人员不在医院,主管医师应填写“危重病人通知书”立即通知家属或单位,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
(四)抢救的患者为重大事故所致的伤病员及特殊病员如:港、台同胞、外宾、涉外单位人员等,均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及相关领导,相关领导要亲临现场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五)每次抢救完毕,要进行小结,并按规定项目(日期、病历号、患者姓名、诊断、抢救类别、结果等)填写抢救登记本,每月统计一次,填入月报表上报。。
手术管理制度。
一、手术准入管理。
(-)按照执业许可证核准的科目、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其附件规定和部、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医院应开展与其等级相符合的手术。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师首先应获得合法资质才能开展与其医院等级和技术职称相符合的手术。
(三)认真执行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
二、围手术期管理。
(一)术前管理。
1、完成必需的术前检查。
2、认真进行术前讨论、明确诊断、指针、术式、风险、麻醉方式,预防用药和术中应急措施。
3、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签好三种同意书(手术、麻醉、输血)。
4、医师、麻醉师术前查房。
5、手术室作好一切准备。
(二)术中管理。
1、手术查对无误。
2、意外处理果断合理。
3、改变术式书面告知并重新签字。
4、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送病理检查。
(三)术后管理。
1、术前诊断与术后病理诊断相符。
2、有科学的并发症预防的措施。
3、术后观察及时、严密,早期发现并发症并妥善处理。
三、麻醉安全管理。
(一)麻醉工作程序规范。
(二)术前麻醉准备充分。
(三)输血正确。
(四)麻醉复苏实施全程观察。
处方制度。
一、处方规则。
(一)医师处方必须具有合法资质,并经医务科批准获得处方权,且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二)药剂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方能司药,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加盖印章或签字后方可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三)无处方权的医师及其他人员无权开处方。
(四)有关毒性、麻醉、精神药品、放射药品处方,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不超过七天,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定方可调配。
二、书写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三、处方管理。
(-)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并记录责任人,情节严重者应报告业务副院长、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给予包括停止其处方权在内的相应惩处。
(二)一般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一年,医疗用毒性、精神药品、解毒药品等特殊药品处方应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三)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四)不合格处方按相关规定处理。
查对制度。
一、临床。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常规医嘱由主班输入电脑,由本人审核确认传送中心药房。
2、重整医嘱、转抄医嘱须二人核对并签名。
3、临时医嘱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口头医嘱执行者须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护士长每周查对医嘱,监督医嘱完成情况。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三查内容:a、查药物有效期,有无沉淀、变质、破损;b.查药物配伍禁忌;
c、查一次性用物有效期、密封程度、是否有产气杆菌污染。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应用致敏药物前询问过敏史,并作相关药物过敏试验。使用麻醉药时,反复核对,保留安瓿,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注意配伍禁忌。
3、发药或注射时,如病员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4、每天清点各种备用针剂一次。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库血来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并查储血器有无裂痕,封闭程度。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姓名、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库编号、有效期、采血日期。
3、查病员床号、姓名,住院告、血型及交叉配血结果。
4.输血由二人核对并签名,配血一人一管,取血一次一人一份。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准备时,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2、接病员时,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备血、手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手术带药等。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五)产婴室查对制度分娩后核对:
1、婴儿娩出后,在病历上印上婴儿脚印,核对婴儿性别与母亲姓名;
2、让母亲确认自己婴儿性别。
(六)母亲、婴儿入室核对:
1、认真核对婴儿性别、手圈、小白卡与母亲的床号、姓名、住院号及病史;
2、戴上婴儿手圈、小白卡;
3、再让母亲确认婴儿性别、母亲、婴儿出院校对确认。
病历书写及保管制度。
一、病历是医疗活动的记录与证据,与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密切相关,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必须认真书写病历。
二、各级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自身的法定权限完成病历书写任务。
三、门诊、急诊、住院三大类病历均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
四、病历应及时归档并严格按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五、病历分为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有权获得客观病历复印件,有权对主观病历提出共同封存共同启封要求。
转院、转科制度。
一、因本院技术条件或设备受限而不能继续诊治的病人,应主动动员其转院,但转院之前需经科内会诊讨论,作好告知并由病员及其家属签署转院同意书,由科主任(或专业组长)提出转院申请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备案。医保病员还需报告医保科并嘱病人到社保局医保科备案。
二、经医务科审查符合转院规定后,由医务科与转入医院联系,对方同意接收始能将病人转走。
三、重症病人转院必须派医护人员护送,及时处理转院途中的临时情况。护送人员要待转入医院的医师接诊病人,交待清楚有关病情和问题后方能返院。
四、转院病人的病历应留本院,但要出具详细的转院病情介绍给病人或其家属。
五、转院途中病情可能加剧甚至可能死亡的病例,应留院处置,并向病人家属讲明暂缓转院的原由,待病情稳定后再好转院。病人转院后,经治医师应及时完成转院记录。
六、按自动转院者,医院应提供病情摘要,并如实记入病历。
七、病人经确诊不属于本科医疗范围者,可以转科治疗。转科治疗需经接受科室派医师会诊同意方可进行。转出科室须在病历中写好转科记录后派护士护送病人到接收科室,并当面向接收人员交待清楚有关情况。接收科室的经治医师应及时在病历中完成接收转科记录。
临床药事管理制度。
为科学、规范药事管理和医院药学工作。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将计划与总结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每次会议或查房内容,事先由主持日常工作人员提出,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根据年度计划,定期举行相关会议和活动,每次活动应有记录,记录要完整真实。
四、学习有关药事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并分析本院贯彻执行情况,提出相关整改措施。
五、决定中、西药剂科药品采购方式及药品品种、规格、剂型等。新药引进根据医院相关制度进行评审,并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六、研究决定有关处方管理事宜,加强对处方合理性调查分析,制定措施并贯彻落实。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每天的交班晨会必须按时进行,由科主任、护士长共同主持医护集体交接班。做到交班本上写清、口头交清、病人床前看清。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护人员。
二、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做好床前交接,查阅危重病员病情交班簿,各科医师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处理,对急诊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遇疑难问题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值班时必需在值班室留宿。
三、值班护士提前15分钟到岗,阅读交班报告、医嘱,清点物品并作好登记。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坚持床旁、口头、书面三交接,做到交不清不接,接不清不走。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按分级护理的要求巡视病房,全面掌握病情,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值班医生,共同处理;保证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不得擅离职守。
四、交班前护士长须检查修班护士班内医嘱执行、护理记录、重危病人护理质量及对病区重点病人巡视的情况,在交班时提出下一班护理工作重点。
五、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班内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记录。遇有特殊情况未能完成的治疗、护理工作,必须向接班者做好书面、口头详细交待,共同做好工作后方可离开。日班须为夜班作好用物准备,以利夜班工作。上一班为下一班做好准备工作。
六、交班中发现病情、治疗、物品交待不清,必须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或物品遗失,由接班者负责。
七、交班报告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简明扼要。进修人员、见习、实习生书写的交班报告,须由带教值班医生、护士或护士长审阅并签字。
八、医技科室、总值班等均应按照以上有关规定,坚守岗位,做好值班工作。
医嘱制度。
一、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由医师直接填写在医嘱单上,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二、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医嘱不清或有疑问时,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确认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做法。
三、护士须及时、准确地执行医嘱并填写医嘱执行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床号、页码、医嘱转抄日期和时间、转抄护士签名、医嘱内容、医嘱停止日期和时间、护士签名、医嘱执行日期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医嘱执行单用后归入病历。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天核对,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六、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能即刻到场时,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隔离消毒制度。
一、根据传染病管理要求,医院环境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医护人员上班要衣帽整洁,进入污染区应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医护人员穿着隔离衣不能进入清洁区。
二、传染病人按隔离种类和原则进行隔离。病人不能互串病房、不进入清洁区和半污染区,出院、转院、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三、病房定时通风换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地面采用湿式清扫,清洁区与污染区、病区与厕所拖布分开使用,用后消毒。床、床头柜、椅每日湿擦,一床一巾一消毒。
四、各种医疗用具、药杯、餐具使用后均应消毒。
五、执行各种无菌操作前洗手。
六、严格按无菌技术原则操作,进行注射、换药、导尿、穿刺等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种无菌物品的放置处理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无菌治疗巾4小时更换1次。
七、各类污染物品、治疗包用后必须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集中收回再消毒、清洗干净后高压灭菌。
八、手术室、产房、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科室每日按院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消毒,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和地面。每月作空气培养1次。
九、静脉用无菌液体开启铝盖中心部位后使用不超过2小时,肌肉注射用无菌液体不超过24小时,完全去除铝盖的静脉用无菌液体不超过2小时,凡开后无菌液体必须注明日期、时间、具体用途。
十、治疗室明确区分无菌区、清洁区及相对污染区,消毒物品必须注有消毒日期及作用期限,包括敷料消毒罐等各种物品。
十一、碘酒、酒精或碘伏消毒瓶、无菌镊子每周消毒1~2次。
十二、基础护理湿式扫床,保持床单位洁净,杜绝交叉感染。十。
三、传染病人的各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严格按“二消毒一清洗”、“先消毒后排放”的原则进行处理。
十四、病人出院后应更换床单、被套及枕套,用三氧机消毒床单。地面、墙、床旁桌、椅用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五、各种医用垃圾。
(污水污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二、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三、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于以严肃处理。
六、患者死因不明或双方对死因持有异议,为查明患者死因,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医务科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尸检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七、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八、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九、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应按卫生部2002年规定,向市县两级卫生部门进行报告。
十、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已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并进行了赔偿的,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县两级卫生部门报告备案。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会计法》、《价格法》,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财经法规,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奉公守法。
二、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医院成立院级物价监督领导小组,院、科两级设有(专)兼职物价员,随时检查医疗收费物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
三、严格掌握各项费用的支出标准和开支范围,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费用“一支笔”审批报销制度,加强对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管理。
四、严格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力所规定的控购商品,坚决按控批手续进行采购,杜绝无指标、无计划的盲目采购现象发生。
五、严格收入凭证、有价证券的管理工作,指定专人保管,专人领发登记,专人审核、销号,对住院记帐卡片实行编号、登记、销号,以加强财务内控制度。
六、加强对业务收入工作的管理和核算,积极地合理地组织收入,各科不允许有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现象发生。
七、定期对门诊挂号室、收费处、入院处、出院结帐处及会计室出纳员的现金管理进行抽查,以防长款、短款、贪污、挪用现象发生,严格财经纪律。
八、转帐(现金)支票印鉴由审核人员和出纳人员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将支票印鉴全部兼管。
九、对不符合财经纪律的一切费用开支,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
十、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接受财政。审计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
财务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会计法》及国家财经制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及时反映医院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效益。
二、认真执行物价收费标准,合理组织医院收入。
三、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合理组织医院收入。
四、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控制支出,发挥财务保障和监督作用。
五、做好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坚持盘存、对帐制度。
六、认真审核报销凭证,按财会制度和财经手续办理每一笔经济业务。
七、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积极催收欠费,严格控制呆帐。
八、按时填报会计报表,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九、每日收入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十、妥善保管好各种原始凭证、帐簿、报表等财经档案资料。十。
一、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工作。
财产管理制度。
一、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三级帐卡制度,即财务部门负责总帐和各类二级帐;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帐(设备科、总务科负责明细帐);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建卡(台帐);设备科建立贵重仪器和一般专用设备三级明细帐;总务科建立家具、被服装备、交通工具等其他设备三级明细帐;图书室建立图书资料明细帐。
二、医院的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责任制管理。科室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使用情况制度。并由使用部门和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同时负责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内有关内容。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要考虑医院的任务、技术条件和配套设施,由有关科室提出计划,经行政办公会审定同意后,按计划购置。对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需要提出科学论证,按规定程序申报后方可购置,防止盲目性。
四、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验收制度。对新购入或调入的固定资产,由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入库。经院领导签章,手续齐备后,交财务部门入帐,并及时组织投入使用,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帐卡。
乡镇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范文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院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院内的各项管理领导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改革与完善院内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制度本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
3.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
4.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6.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分管院内相应工作。
2.负责分管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组织检查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保健工作,定期分析,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组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领导信息统计工作。
5.根据院内实际,全力协助院长决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
6.认真做好院长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患者,平平等待人,认真检查,正确诊断,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有关医疗文书。
2.对危重症病人应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及时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报告。
3.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合理诊治。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不漏报、错报、重报、误报。
4.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1.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病人转病房和手术室,急诊值班医师需亲自交班。
8.员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
1.在院长的领导下,指导院内医疗、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死亡病例的讲座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和住院医师做好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担任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5.运用同内外先进经验和服务技术指导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主要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8.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和进行学术交流。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诊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病历一般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病人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情况,提高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危重症病人,要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新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病情和治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9.随时了解病人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在院领导或上级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和交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拟订病房工作计划,加强病房管理。参加本病房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相关材料清领、保管、发放等工作。
1.在院长的领导下工作。
2.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处方配发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性、麻醉、精神、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处方调配和一般制剂工作。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茵器及注射过滤装置等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7.负责科室清洁卫生和值班工作。
8.药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定期盘点、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盘查。
1.在院长的领导下,亲自参加检验工作,检查核对检验结果,负责检验技术操作和试剂的配置、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设备,严防差错事故。
2.负责实验标本、材料和器材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
5.做好检验器材的清洗、维护和保养,检验室消毒隔离工作。
6.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并做好有关登记、统计工作。
1.制订工作计划,认真实施。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治疗工作,及时诊治病人,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会诊和向院领导汇报。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4.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按照医师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放射防护工作。
5.负责x线投照、洗片、治疗等具体工作。
6.负责机器及附件、药品、胶布等物品请领、维护、保养、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1.热情接诊患者,需预约患者,要详细为患者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取得病人合作。
2.检验者必须持有申请单及交款单,仔细了解患者病情,对传染病患者应排在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应做好消毒工作。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检测机器。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或报告院长,妥善处理。
5.各种检查记录要及时登记,分类归档。
1.根据申请单的要求,及时完成心电图检查。
2.热情接待病人,做到文明服务,取得病人合作与信任。
3.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注意仪器保管、保养,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及时完成急诊病人心电图等检查。
5.做好其他兼职工作或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增减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收集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归档备查。
7.分类编制收支报表,做好经济核算,加强院内经济管理。
8.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
1.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收付,并随时记帐,每日下班前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做好各项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管理工作。
4.每月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入库,当日存入银行。
5.经常核对定期抽查收据存根。
6.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7.认真做好差旅费审核报销工作。
1.负责医院治安、消防等具体工作,努力完成院领导及公安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交接班及夜间值班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安全因素,负责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依法行使保卫人员职权,确保医疗秩序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全院门卫、传达、收发、车辆出入、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及填写值班日志,严格作息时间,负责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等违纪人员的登记工作,每月下旬报院办。
6.应坚持工作岗位,不准在值班室下棋、打扑克或酗酒,不准在值班室寄存院外人员的物品,保持室内整洁,严格出入车辆及自行车管理。
1.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妇女症普查普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搞好幼儿园等卫生保健指导。
2.宣传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有关方针政策,宣传指导妇女五期保健和婴幼儿卫生及节育方法。
3.掌握本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基础资料和各项统计数据。
4.定期召开乡村医生例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督促村级卫生服务人员落实各项工作。
5.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
6.开设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门诊,并接受妇女儿童患者住院治疗和产妇住院分娩。
7.深入村级卫生组织进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业务指导,检查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8.接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及时反应情况,报告工作。
1.认真做好辖区内有预防接种工作。
2.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
3.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工作。
4.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5.承担服务范围内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工作。
6.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培训乡村医生,提高服务质量。安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7.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能。
8.接受上级业务技术指导和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工作进展情况。
乡镇卫生院医保管理制度
1、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统一采用广发社保(ic卡)或现金支付方式结算。由被保险人每次到门诊就医时,出示本人ic卡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或直接支付现金结算。
2、属于特殊病种的门诊结算,收费员应核对被保险人的特定病种医疗卡,把相关的诊疗数据通过大医保结算系统上传到社保结算中心,根据返回的信息结算。
1、被保险人入院时,住院收费处应核实被保险人的ic卡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将资料及时市社保局。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上传资料的,应在获得有关资料的同时,报市社保局备案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2、被保险人出院时,应根据《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大医保结算系统,将相关的结算数据上传至医保结算中心进行结算,收取被保险人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的部分,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在社会保险住院结算单上签字作实。其余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会局与定点医院机构结算。
3、每月的被保险人住院结算情况、收费明细资料和有关的住院资料应按时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4、在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及结算时,有任何疑问,收费员应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多向被保险人宣传新的医疗保险政策。
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职责职能
9、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初保、疾控、妇幼卫生保健、卫生监视等工作的落实及突发的临时工作任务。
2、督促检查该项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3、深进基层了解情况,定期分析工作指标,提出公道建议,采取措施不断进步工作质量。
4、负责全院该项工作的业务技术学习和村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
5、负责落实该块各项工作资料的统计报告工作(包括非典日常报告)。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工作,指导所担负的辖区内职业病、传染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7、组织检查本院的门诊、疫情报告、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1.医务组正付组长要负责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主持医务组各科室工作,负责治理医疗日常事务。
2.对危重病人要组织会诊,病例讨论,抢救等工作。
3.要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关系。
4.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各位医生(包括功能科室)的医疗,护理医技质量考核评价。
5.要做好临床科的考勤登记和请消假制度。
6.要认真检查督促病历书写,护理记录、手术记录、抢救记录、门诊日志和观察日志登记等文档资料。
7.要抓好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1.医生要热情爱护关心病人,做到想病人所想,痛病人所痛,急病人所急。
2.医生在工作中,对疑难病例要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报告,下级医生要虚心学习,服从指导。
3.严格医生值班和交***制度,做到当班医生负责制,医生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天天放工前,要向值班医生具体床头***。
4.医生写出医嘱、处方要重复检查一遍,字迹要清楚,要开正规处方,不用简单处方,要签全名。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要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使用抢救或***品等要具体注明执行时间。
5.凡是住院病人,经管医生都要按规定完成病历书写,护士要写护理记录,手术病人要写手术记录,病历书写的规格要正规化。观察病人在门诊观察日志中要具体记录症状、体征、诊断、用药,复诊病人要写明用药后的情况等,门诊病人也要具体作好门诊登记。
6.各种传染病要登记,并报告防疫组,以便及时报告疾病控制中心,若不登记报告传染病,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传染病大流行,将追究其责任。
7.结核病要登记报告,并转送慢性病防治院。
8.抢救病人要具体记录进院时间、病情、抢救药品使用具体时间、药品使用后的情况等资料。
9.未经进修培训医护职员,不准随意操纵医疗仪器,否则损坏由当事人原价赔偿。
1.护士组正付组长要负责做好年度计划和年终总结,治理注射室、手术室、治疗室、急救室、病房的各项工作,要安排好护士的上班、值班以及日常其它工作。
2.要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和请消假制度。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各班工作有标准,有要求。要认真检查护理记录,以求达到正规化,规范化,护长对各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纵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4.护长要认真治理好病房,对蚊帐被席使用要及时调配,要搞好病房清洁卫生,做到逐日打扫2次,每3-5天清洗一次。
5.要经常检查督促换药室、手术室的各种器械预备情况,做到卫生材料及清洗药物齐全,器械齐备,室内整洁,空气定时消毒。
乡镇卫生院新农合岗位职责精选_
为确保我乡新农合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南郑县新农合实施方案》精神,就我乡2010年新农合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遵循政府组织、引导、资助,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等多方筹资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解决农民因病返贫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目标任务:
在巩固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动员,在确保现有参合农户不退合的基础上,使2010年全乡应参合农民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以上,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三、方法步骤:
惠政策和医药费报销办法,并充分利用已经享受住院优惠政策的群众进行广泛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引导,使农民放心、自觉、自愿地参加合作医疗。
(二)参合费收缴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参合费收缴量大面宽,各村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力争使100%的应参合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至少要达到98%以上的农民参加。在收缴参合费的过程中,要掌握每人30元的标准,按照“村可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认真做好收缴工作,确保于11月底前交清参合费。对特困户、五保户、优扶军人、9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的参合费不收缴,由县上有关单位解决。
(三)审证、发证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合作医疗证》是农民看病的凭证,是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合作医疗优惠政策的依据,各村要把办理《合作医疗证》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和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措施。各村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深远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在全乡迅速掀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一)加强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乡卫生院要根据卫生院工作人员和各村卫技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加强对在职卫技人员的教育培训,改善全乡卫生队伍结构,切实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限度的方便群众就医,及时享受优惠待遇。
(三)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程序,保证药品质量:加强对乡卫生院药品采购活动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广大患者药费负担,确保药品质量的同时,对药品及价格名目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乡镇卫生院医保自查自纠报告
人社局《关于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永人社发(20xx)13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医保处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到位。由院长牵头,医务科具体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在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县医保中心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基本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都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门诊人均费用低于医保病人药品比例控制的范畴。
3、参保人员个人自费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4、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1、本院设有就医流程图,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
5、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办抽查10例门诊就诊人员,10例均符合填写门诊就诊记录的要求。
1、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3、本院信息系统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4、与医保中心联网的前置机定时实施查毒杀毒。
1、本院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责任医生下乡宣传,印发就医手册、发放宣传资料等。
由于医保管理是一项难度大、工作要求细致、政策性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们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并与医保中心保持联系,经常沟通,使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主任岗位职责精选_
在院长领导下,完成医院所交给的各项任务,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四、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五、负责组织全科职工的再教育工作,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六、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危重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定期检查产房、新生儿室工作。
七、确定医师轮转、值班和内科工作的安排,加强病房的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八、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九、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十、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二、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诊断、抢救和治疗。
三、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根据科内安排,参加会议、出诊。
四、指导本科下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五、掌握本科范围内的国内外学术动态,不断吸收、运用新技术指导临床实践。
六、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七、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一、在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
二、每日查房,带领并指导住院医师进行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
三、掌握病情变化,对危重、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主要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参加值班、门诊、疑难会诊及出诊等有关工作。
五、参加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意见及各项记录,决定病人出院、签署并检查出院病历。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科主任、上级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应重点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她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急诊工作制度进行工作。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一、收住对象。
1.凡住院分娩(阴道或剖宫产)的产妇及新生儿,除不宜母乳喂养者外,均应收住母婴同室。
2.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暂不宜母乳喂养,待病情好转后酌情转入母婴同室。3.母婴同室期间,母亲或新生儿患传染病需隔离时,应将母婴共同进行隔离治疗。
二、工作人员职责1.医师工作职责:
(1)产科医师分工合作,负责产妇及新生儿的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等全面工作,24小时有人负责。
(2)产科医师与护士密切配合,指导母乳喂养。(3)每日查房至少2次,做好相应诊治工作。(4)认真书写病历,包括有关母乳喂养记录。2.护理人员工作职责:
(1)实行母婴责任制护理,认真执行母婴同室护理常规。(2)医护配合共同做好母乳喂养工作。
(3)产房及待产室护士协助产妇做好早接触及早吸吮工作,并同时指导产妇母乳喂养。
(4)产房护士或助产士与产后母婴同室护士认真交接母婴情况。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
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汇报。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5、参加门诊、会诊、出诊,组织病讨论,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7、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8、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抓好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乡镇卫生院新农合岗位职责精选_
为确保我镇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威远县新农合实施方案》精神,就我镇2011年新农合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遵循政府组织、引导、资助,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等多方筹资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解决农民因病返贫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目标任务:
在巩固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动员,在确保现有参合农户不退合的基础上,使2011年全乡应参合农民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以上,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三、方法步骤:
用宣传标语、办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和医药费报销办法,并充分利用已经享受住院优惠政策的群众进行广泛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引导,使农民放心、自觉、自愿地参加合作医疗。
(二)参合费收缴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参合费收缴量大面宽,各村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力争使100%的应参合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至少要达到96%以上的农民参加。在收缴参合费的过程中,要掌握每人30元的标准,按照“村可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认真做好收缴工作,确保于12月底前交清参合费。对特困户、五保户、优扶、计划生育扶助对、残疾人等的参合费不收缴,由县上有关单位解决。
(三)审证、发证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合作医疗证》是农民看病的凭证,是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合作医疗优惠政策的依据,各村要把办理《合作医疗证》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和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伐,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措施。各村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深远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在全乡迅速掀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一)加强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乡卫生院要根据卫生院工作人员和各村卫技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加强对在职卫技人员的教育培训,改善全乡卫生队伍结构,切实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规定,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就医,及时享受优惠待遇。
(三)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程序,保证药品质量:加强对乡卫生院药品采购活动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广大患者药费负担,确保药品质量的同时,对药品及价格名目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o一o年十月三十一日。
乡镇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范文
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我镇卫生院应承担本镇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镇重*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物制度*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品。
5.提供*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1.在当地*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乡镇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范文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院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院内的各项管理领导工作。
并组织实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
3.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
4.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6.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分管院内相应工作。
2.负责分管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组织检查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保健工作,定期分析,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组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领导信息统计工作。
5.根据院内实际,全力协助院长决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
6.认真做好院长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患者,平平等待人,认真检查,正确诊断,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有关医疗文书。
2.对危重症病人应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及时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报告。
3.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合理诊治。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不漏报、错报、重报、误报。
4.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1.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病人转病房和手术室,急诊值班医师需亲自交班。
8.员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
1.在院长的领导下,指导院内医疗、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死亡病例的讲座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和住院医师做好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担任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5.运用同内外先进经验和服务技术指导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主要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8.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和进行学术交流。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诊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病历一般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病人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情况,提高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危重症病人,要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新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病情和治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9.随时了解病人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在院领导或上级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和交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拟订病房。
工作计划。
加强病房管理。参加本病房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相关材料清领、保管、发放等工作。
1.在院长的领导下工作。
2.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处方配发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性、麻醉、精神、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处方调配和一般制剂工作。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茵器及注射过滤装置等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7.负责科室清洁卫生和值班工作。
8.药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定期盘点、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盘查。
1.在院长的领导下,亲自参加检验工作,检查核对检验结果,负责检验技术操作和试剂的配置、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设备,严防差错事故。
2.负责实验标本、材料和器材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
5.做好检验器材的清洗、维护和保养,检验室消毒隔离工作。
6.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并做好有关登记、统计工作。
1.制订工作计划,认真实施。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治疗工作,及时诊治病人,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会诊和向院领导汇报。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4.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按照医师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放射防护工作。
5.负责x线投照、洗片、治疗等具体工作。
6.负责机器及附件、药品、胶布等物品请领、维护、保养、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1.热情接诊患者,需预约患者,要详细为患者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取得病人合作。
2.检验者必须持有申请单及交款单,仔细了解患者病情,对传染病患者应排在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应做好消毒工作。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检测机器。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或报告院长,妥善处理。
5.各种检查记录要及时登记,分类归档。
1.根据申请单的要求,及时完成心电图检查。
2.热情接待病人,做到文明服务,取得病人合作与信任。
3.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注意仪器保管、保养,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及时完成急诊病人心电图等检查。
5.做好其他兼职工作或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增减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收集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归档备查。
7.分类编制收支报表,做好经济核算,加强院内经济管理。
8.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
1.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收付,并随时记帐,每日下班前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做好各项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管理工作。
4.每月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入库,当日存入银行。
5.经常核对定期抽查收据存根。
6.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7.认真做好差旅费审核报销工作。
1.负责医院治安、消防等具体工作,努力完成院领导及公安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交接班及夜间值班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安全因素,负责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依法行使保卫人员职权,确保医疗秩序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全院门卫、传达、收发、车辆出入、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及填写值班日志,严格作息时间,负责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等违纪人员的登记工作,每月下旬报院办。
6.应坚持工作岗位,不准在值班室下棋、打扑克或酗酒,不准在值班室寄存院外人员的物品,保持室内整洁,严格出入车辆及自行车管理。
1.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妇女症普查普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搞好幼儿园等卫生保健指导。
2.宣传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有关方针政策,宣传指导妇女五期保健和婴幼儿卫生及节育方法。
3.掌握本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基础资料和各项统计数据。
4.定期召开乡村医生例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督促村级卫生服务人员落实各项工作。
5.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
6.开设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门诊,并接受妇女儿童患者住院治疗和产妇住院分娩。
7.深入村级卫生组织进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业务指导,检查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8.接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及时反应情况,报告工作。
1.认真做好辖区内有预防接种工作。
2.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
3.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工作。
4.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5.承担服务范围内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工作。
6.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培训乡村医生,提高服务质量。安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7.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能。
8.接受上级业务技术指导和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