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实用17篇)

时间:2023-12-11 14:20:49 作者:琉璃

读书心得是对我们阅读过的书籍内容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并吸收书中的知识。接下来是一些读者分享的优秀读书心得,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和思考。

活法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说实话谈到日本,我还是带有不少民族情绪的,因此平时不太感冒日本的事物。然而稻盛和夫这个日本人,以及《活法》这本来自日本的书,却能让我由衷地敬佩。

了解了他的思想和经历,你会觉得稻盛和夫不愧为经营之圣,实在是世界第一等的人才。他也是我目前知道的唯一一个亲手创建了2家世界500强企业的人。任何一个人,在有生之年能创办一家世界500强,也不枉此生了,何况是2家不同领域的企业!

这本书很多地方都让我颇有感触,其中映像最深的是2个地方:

1、人生公式=思想观念×个人能力×努力程度。

2、人生经纬线=命运+因果循环。

这两个总结我不在此处多说,感兴趣的可以自己看书,个人觉得真是够精辟、够简练,时刻用它们来参考自己的人生,必将获益匪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通观全书,你会发现里面有很多思想跟中国古典中的精华部分是传承的,是一致的,甚至有些地方作者都在直接引用中国古籍。就此又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实在是一个宝库,有时间了大家可千万要去淘淘金啊,免得都被外国人学去了。

活着个人读书心得感悟

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每个人都背负着不小的压力,就连朝气蓬勃的中学生也被考学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每个人都在忙碌着,甚至抱怨着。

我也曾经抱怨生活,抱怨自己玩耍的时间不如别人多,抱怨别人有的东西我没有,抱怨学习压力大。但我读完《活着》之后,我发现生活并没有那么糟。我仅仅是因为一些小事抱怨,而故事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种种磨难却仍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坚强的活着。

福贵曾是一位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最终因为赌博输掉了祖上几代人的心血,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后又因去城里请郎中遇到了军的连长被抓去充兵,在炮火与硝烟中死里逃生,诱因解放军的开明政策得以重返家乡。但回乡后他发现自己的娘已经永远的离开了自己,女儿又因感冒永远失去了声音和听觉。尽管这样,福贵仍选择与家人继续生活。几年后,福贵的儿子因给自己的校长献血而死掉,老婆又一病不起生活陷入了困境,好在不久后自己的女儿凤霞嫁了人,无论是在经济还是精神上都得到了一定安慰。然而好景不长,凤霞有因难产死在了医院,富贵的老婆终于忍不住悲痛永远的离开了富贵。不久后自己的女婿又因水泥板倒塌死于非命。就只剩下逐渐老去的福贵与小孙子相依为命,谁知不久后小孙子因吃了太多的豆子也离开了他。坚强的福贵尽管命运再三捉弄他他仍然选择了坚强的活下去!

正如《西雅图时报》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我无数次的感叹福贵命运的悲惨,而他自己却勇敢坚强的面对了这一切,令我既佩服又感动。

想想看,我的生活其实十分美好我有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庭,我的家人和我都十分健康。并且我有一个和平安定的生活,我不用担心自己的吃穿。比起福贵,我没有任何理由来抱怨生活。

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是不应该总想着抱怨,而应多想想解决办法克服困难,并永远保留一个信念:坚强的活着!

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三句歌词总结了人生的三个阶段,初期的迷茫,中期的奋争和末期的淡然。随后,“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复活个人读书心得感悟

《复活》主要讲述了聂赫留朵夫在精神上的复活,以及它最后开始过上全新生活的故事,给人深刻的启示。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复活个人读书心得感悟,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暑假,我用了几天时间读完了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所作的《复活》。

书中的男女主人公分别是涅赫柳多夫和卡秋莎·玛斯洛娃。从他们的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灵魂复活的不同轨迹。

卡秋莎·玛斯洛娃是作家在小说中塑造的一个最丰富,最动人的形象,她不仅是一个被侮辱者,而且是一个精神上觉醒、走上新生活的女性。在狱中和政治犯的朝夕相处使她认识到自己是广大受欺凌的人民中的一个,她决心把自己的命运和这些优秀分子联系在一起,她渐渐恢复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心灵纯洁的本性在玛斯洛娃的身上复活了。

涅赫柳多夫原先是一个正直而富有自我牺牲的青年,可是在服役期间染上许多恶习,成了贪淫好色的利己主义者,整日挥金如土。他在一次探望自己姑妈的时候,与婢女卡秋莎·玛斯洛娃相遇,并且在一个晚上奸了她。几年以后,当他再一次旁听法庭庭审时,被诬告犯有杀人罪的女正是当年的玛斯洛娃。他感到十分愧疚,良心受到深深的谴责。他曾经对自己姐姐说过这样一句话,“犯罪的是我,受到惩罚的却是她”。他下决心“清扫”自己的灵魂,并付之行动,企图打通各方面的关节,减轻玛斯洛娃的罪名。当这一切努力失败之后,他决定变卖家产,跟随玛斯洛娃一起流放,并且同她结婚。他的这一想法被玛斯洛娃拒绝了。

然而涅赫柳多夫确实是真心实意的。他的一次次表白,一件件实际行动,终于感动了玛斯洛娃,使她从颓唐和绝望中醒悟过来。但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政治犯西蒙松做自己的终身伴侣。

《复活》让我懂得人的善良是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因素动摇自己的信念。以这样的态度面对学习,相信我们一定会在09高考中不留遗憾,实现自己理想目标!

《复活》讲的聂赫留朵夫在精神上的复活,使他最后开始过全新的生活。他在福音书里找到了五条法则:对上帝要虔诚,不起誓,要忍辱,爱敌人,不反抗。他认为人们如果遵循这五条法则,并不断改过自新,便能够“获得的幸福,地上的天国也会建立起来”。他的灵魂得救了。托尔斯泰是俄罗斯最的作家之一,他在文学创作的同时,还宣扬“勿以暴力抗恶”,“道德自我完善”为核心的“托尔斯泰主义”,《复活》也体现了这一点。《复活》的“种子”是托尔斯泰的朋友科尼的故事,成为感动世界的名著。

在那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浑到达一个空前的高度。这与作品资料的严肃性是相贴合的。在那里,应对人类的苦难,作家持续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那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能够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到达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正因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因而整个显出了威力,如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一般。然而这不是一座普通的'雕塑,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它把19世纪末整个俄国的现实熔铸进去,上方刻有穷人、贵族、狱吏、监犯、革命者、医生、、学生……里面混合了忏悔、怜悯、宽容、无耻、欺诈、放荡……那里,作者唱出了人类艺术最崇高的歌:"我们为不幸者撒一掬泪,人世的悲欢感动我们的心。"。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少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我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我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我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我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我的生活,将自我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重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以前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我,承担自我所犯的过错。

我想起了董必武说过的一句话:恶风纵使推千浪,正气终能慑百邪!

(一)聂赫留朵夫的死亡与新生。

年轻时代的聂赫留朵夫有着年轻人独有的对于世界的天真的善意,他因为年轻而纯洁,因纯洁而高贵。这种高贵是一种无所失去的一往无前,父母留下的财产不是他们的财富,相反他们最大的资产是青春与理想,在那个年纪,这些是挥霍不光的。那一时期的聂赫留朵夫让我感到惊奇与快乐,因为他并没有像许许多多别的在贵族家庭成长的孩子那样沾染上富态的恶习。但我觉得,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行在很多情况下是不会一直存在的,因为在染缸中保持纯洁的底色是困难的。于是,聂赫留朵夫内心中的人代替精神的人掌控了自己的身体。堕落是很迅速的,而获得新生般的重拾美好品行却是艰难的,但总有一些契机可以使复活发生。譬如说爱。在爱情的洗礼下,聂赫留朵夫在小镇的复活节夜里重焕了精神的我。聂赫留朵夫在成长,他在前往彼得堡周旋,去乡下将田产归还农民,与犯人们一同前往西伯利亚的路程中学会了怎样去爱人。他学会了博爱,我看书时时常觉得他为陌生人付出太多了,就算萍水相逢也会竭尽全力。

(二)玛丝洛娃的死亡与新生。

玛丝洛娃相较而言,就简单得多了。我感觉到她在精神上是不曾堕落的,死亡的是她心中的爱,她身体上的堕落即使生活所迫的无奈,又是爱消磨殆尽以后的报复与放纵。于是当她对于聂赫留朵夫的爱意复萌以后,她内心的纯洁与高尚又复活了,她为了他而拒绝求婚。托尔斯泰也曾表示过他最先构想的结局其实是幸福大团圆,然而最终还是选择了最真实的一种。于读者来说这或许不是最美满的结局,但于玛丝洛娃来说,不与聂赫留朵夫在一起,不背负致使他身份受损的内疚或许会更加幸福。

(三)社会的死亡与新生。

列夫·托尔斯泰所看到的那个社会是一个极其腐烂瘫痪的社会。上层官僚主义严重,人与人之间来往做作、讲究利益。官员只关心自己仕途与财富,漠视底层人民的生活,不在乎也不理会有人在他们的所谓找规章办事之下陷于无尽的痛苦之中。而许多原意良好的制度却往往起反作用。就像当初的王安石变法,没有人否认它的初衷,但因为制定者与实施者与受用者的隔阂,往往不仅达不到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将许多人推入更深的深渊。

聂赫留朵夫凭借自己的身份救助了许多人,然而不是人人都有机会与上一位愿意帮助自己的贵人从而走上原本就属于他们的道路。大多数的百姓受到冤枉以后都就此毫无悬念地越陷越深,永不见天日。反观底层社会,农民贫穷而愚昧,小市民市侩而计较,听差暴力而冷漠,罪犯凶恶而肮脏,他们活在一个吃人的世上。人们互相影响互相诱惑,致使大多数人一旦加入某个团体就会急速地被改造的面目全非。底层人民无力改变,上层人视而不见事不关己,于是社会呈现出书中所描写的模样。

我很喜欢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我非常喜欢他的一句名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最近看了一本关于他的著作,叫做《复活》。当时看这本书,是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住的,一开始我并不明白其含义,在看完这本厚厚的书以后,我开始领悟到其中的`含义,也产生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是俄国非常著名的一部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讲述的是涅赫留多夫及卡秋莎的故事,并描写了他们在多年以后,通过一次偶然的相遇,从此两个人精神复活的故事。书很厚,所以内容写的也很细致。从一开始,他看到卡秋莎时心里的那种恐惧和害怕,到他为了救她而不顾一切,到处求人,变卖家产等等一系列事件中,他也是不断在改变自己,纠正自己,重新认识自己。而他的这种变化感动到了卡秋莎,导致卡秋莎也开始重新认识自己。

在这个过程中,描写了好多非常令人厌恶的一些人,比如监狱长,市长,押解兵,公爵,男爵,庭长,检察官和律师等等,各式各样的人,他们个个无比的自私,邪恶和贪婪。他们仿佛已经麻木,肆意滥用自己的权利,僭越法律,乱审判,乱抓捕,乱判行。但是自己却丝毫感受不到那些通过他们的双手所犯下的罪恶,反而以此为荣,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是他们滥用职刑的工具,他们自认为自己拥有权利就仿佛天生高人一等。涅赫留多夫在一次次的与他们接触中,逐渐感受到了无趣,恶心,厌恶,憎恨,也越来越感觉到自己和他们不同。其实,在他们那个社会,人人都很自私,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有想过遵从自己的内心,去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耕种等行动,但是在它的亲人们看来却是好笑的愚蠢的做法,他们强迫着他一次次的改变自己的初心,强迫着他去接受社会的腐败,接受现实,跟从社会潮流。这才使他开始走向颓废。

而在他犹豫不决,在其中做选择的时候,他跟随着卡秋莎一路流放,接触了各种各样的“罪犯”。涅赫留多夫认为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是无辜的,而且其中有很多人就是被冤枉陷害的,甚至连证据都不足。显然,在权利面前,逮捕一个人无需理由,只要监狱长想抓就可以抓。而涅赫留多夫在于他们的交流中,发现很多人身上都有着与自己一样的想法:希望可以推翻目前俄国的制度,特别是一些政治犯,他们往往都是那些坚持自己,去拯救这种混乱现象而被抓起来的,他们身上有很多珍贵的品质,所以涅赫留多夫觉得和他们待在一起很舒服,很开心。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许多无辜的人被折磨致死,看到了很多人奋起挣扎,所以,他更加坚定了自己所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虽然最后,卡秋莎虽然没能和他结婚,但是,对于他们两个人,因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都变得越来越好了,重新“复活”了,此时结婚对于涅赫留多夫来说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还有更重要更伟大的事业要做:他要去解救那些无辜的犯人,哪怕这要他去乞求那些十分恶心的官员,他要将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努力去改变这一切。这可能就是这本书名为“复活”的意义所在吧。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悟,在那样一个社会,有权利的人是如此残暴无知愚蠢,整个社会是那么混乱,法律仿佛就是一个幌子。在整个社会都做错了的时候,如果一个人仍能辨别是非,不被蒙蔽双眼,坚持自己的初心,做出正确的选择,这真的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这本书揭露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无情的讽刺和抨击了腐朽的沙皇专制制度,给当时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让我认识到了,当社会充满黑暗和不公平时,该是多么可怕,我们处于今天这个和谐有序,依法治国的社会又是多么幸运!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黑暗。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活着个人读书心得感悟

福贵的一辈子都在活着,完全是物理状态的活着,童年时物质的富有使他放纵欲望,吃喝嫖赌,直至把祖传的家产挥霍一空。中年的贫穷使他不得不下田务农,自食其力。生不逢时的他经历了旧中国的社会,新中国的解放,大跃进等等时代的变迁,这些人为的运动使无数清白的众生被剥夺了生活的权利,沦为牺牲品。

福贵的一生是比较系统地承担了各种可能的苦难,哀远远大于乐的体验。他的一辈子可以说是中国过去几十年的历史叙述,刚开始是他主观地自暴自弃,输掉了家里一百多亩良田。福贵从阔少变成了龙二的佃户,开始了贫民生活。天灾人祸开始在他身上轮番轰炸,先是妻子得了软骨病,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春生的太太献血时过度而死,女儿生产时流血过度而亡,妻子家珍失去儿女后悲痛去世。随后女婿在建筑工地上因事故身亡,最后相依为命的孙子吃豆子时因噎死掉。一个又一个看似意外的结局,让福贵看清了人生,他总结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不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创作的福贵角色在我看来就是人生实质的比喻。生命诞生的同时,也是通过血缘和他人联系到一起,获得社会网络和职责。血缘的联结是生理的自然延续,当一个生命在特殊时期里,社会环境变得恶劣时,外在的毁灭性因素会使家庭结构分解,导致家破人亡的结局。而通过工作等延伸出的社会网络没有强制的义务性,本身就是松散而随意的组合。所以,福贵与生活的触点是他的家人们,他们逐一地离他而去,而他自身就是生命的根基,没有了额外的附加,没有了生命的张力,却仍然顽强地生存,进入最原始状态的“活着”。

福贵从一开始就在被动地生活,从物质的富有到物质的贫乏,从挥霍物质到下田务农,都是被动的回应。更不幸的是经历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动荡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期,人们生活的权利和尊严被一次次地玩弄和剥夺,生命变得如此单薄和脆弱,被降格为低级次品。哪怕是无比积极而饱满的生命,也无法逃脱强权、战争的魔掌。

白说读书个人心得感悟

之前参加选调生同学的婚礼,一桌子好久不见的同学,或熟悉或陌生,但是看着他们年纪轻轻的都已经在省里工作的那种感觉是很欣慰的,由衷的为他们感到高兴,他们在聊着彼此的工作晋升,聊着省里面的人情世故,这个现在干到哪个职位了?那个爬到什么官职了?我在一边静静的听着,不时露出暖人的微笑,他们聊的起劲儿,我又不喜打扰,当然,也是打扰不着,毕竟距离我自己还有很远的距离,他们聊着聊着,忘了是谁先注意到的我,然后说你现在怎么样啊?我说挺好的,不愁吃,不愁穿,有工作忙,问我现在在哪呢?我详细的说出自己的工作情况,众人张大嘴巴一脸诧异,唯独我自己泰然自若。我从来没有跟谁去比较的想法,我总是觉得每个人的起点不一样,背景不一样,所以没有必要放在一起比较。我跟他们说,你们聊你们的,我听着就好,反正也听不懂什么,大家都挺好不是嘛!这是发自内心的,因为我确实听不懂,哈哈,很多人曾经对我说,你有点白瞎了知道吗?开始的时候,包括一次次被半道顶下来的时候,我有怨过,有气愤过,但这早已成为过去。慢慢的开始选择接受。

有时,我还会自嘲说自己拽了我这届选调生的后腿,这纯属玩笑话。我不觉得自己失败,反而觉得自己享受工作的过程,忙碌的工作之余,给自己放个假,出去玩玩挺好的。就连加班都被我享受得一塌糊涂也是醉了,毕竟人的想法不同,思考的方式也不同,爬得再高也有恐惧的一天,一步一个脚印稳稳当当的行走不是更好嘛!再说失败,谁没有失败过,谁没有挫折过,难道遭遇了这些就不会行走了吗?就自暴自弃了吗?遇到困难就在想完了,我不行之类的想法。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对失败,每一次失败都预示着下一个成功的开始不是嘛,那就奔着目标前进呗,有啥呀!

《红与黑》读书心得感悟

从于连身上能看到自己。这个偏激的少年,从小城市到大城市,带着对社会的警惕,对自身安全距离的敏感,到尝试去表现自己。他逐渐崭露头角,在贵族圈颇受宠爱,但他用蔑视权贵的高傲姿态来掩盖来自小村庄的那颗敏感偏激几近于病态的自尊。

于连的形象是鲜明的,立体的,也是亲切的,字里行间仿佛能看到一个眉目干净,身板儿挺直的瘦小男孩儿周旋于虚伪的巴黎贵族社会,桀骜不训的力量仿佛要冲出他高冷的身体,直逼读者的心灵。正事因为他的与众不同,让德莱纳夫人对他刮目相看,无法自拔地爱上他,委身于他。这时他还是个为了你理不理我而傲娇的白净男孩儿。随后到了巴黎,周旋于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循环中,他和她,一会儿骄傲一会儿自卑,谁先为爱妥协谁就输了,另一方瞬间就傲慢起来。循环好一段时间,看得读者哭笑不得。但正是作者这种详细突出的心理描写,开创了意识流小说的先端。加深了读者对男欢女爱之间博弈的共鸣。爱情,是经久不衰的话题,经得起时间的审核,也是这部经典之作影响至今的原因之一吧。

因为这本书,好好去了解了1830年之前的法国历史,梳清了历史大事件,从书中窥视出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阶级的激烈斗争,更能理解于连对拿破仑的崇拜感,他的斗志,他的自尊,以及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爱情拉锯战的反复无常。

我无法判别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谁对于连是真爱,毕竟于连的感情来得太澎湃太激烈太受时间阶段影响,反而让我无法站在他的角度看待两位女士的感情深刻程度。只能说德莱纳夫人的爱偏向于无私,像母亲对孩子的宠爱;而玛蒂尔德的爱更像一个年轻女孩傲慢自私的爱,她也只是一个虚伪社会中的叛逆者,周围全是千篇一律令人恶心的贵族青年,她反道而行的性格让她讲目光聚焦于突然出现在她无聊世界中,那个像高岭之花的英雄少年。在她的爱中有着她对玛格丽特王后爱情故事的钦慕,所以在她和于连之间,她倾向于去扮演一个玛格丽特的形象,傲娇得令人生厌,但不乏真诚。

整部小说看的荡气回肠,因为作者的心理描写简直太细腻与直观了,将平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放大放大再放大,但并不显的突兀,反而震撼人心。那种喷薄而出的情感让处于二十一世纪的新读者热泪盈眶,撕裂着不同时代的不同麻木。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活法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寒假期间,我读了《活法》这本书,书中讲述了稻盛和夫对生活的各种想法。读了之后,我受益匪浅。书中提到的“人生方程式”让我印象深刻。

稻盛和夫认为,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即生活和工作的结果由公式后面的三个要素相乘得来,其中“思维方式”是最重要的。他认为“思维方式”有正负之分,思维方向是错误的,“思维方式”就是负的,否则就是正的,这会导致不同的人生。

合上书本,联想自己,感触颇深。我很清楚,我不是那种天生就有杰出才能的人。因此,为了弥补这一点,我把全部的精力和努力投入到我的工作中。我可以说我充满了炽热的热情。缺失的是什么?现在回想起来,正是思维方式的负面影响导致了我内心对完美的追求。有时候,工作出现瑕疵,我会非常着急。这种思想和行为是非常可怕的。工作中的每一件事都不可能如你所愿,对于缺点、问题,换个角度看,就会是另一番景象。

就我自己的教学工作而言,也许我的热情和努力并没有在一段时间内取得很大的成效,或者只是部分学生取得了进步,但是这“部分”的积累最终会对班级的整体提升做出贡献。这样,当老师的快乐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稻盛和夫的人生方程式,让我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有了新的认识。扪心自问,只要我们有信心做好一份工作,并努力去做好它,面对困难始终坚持,不敷衍,不忽视,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会享受到工作的快乐,收获人生的精彩。

《简爱》个人读书心得感悟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也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态度,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小说以其真切感人的情节和细腻传神的笔法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简•爱追赶求平等与自主的知识女性,可怜的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上帝并没有因为这而同情她,更是残忍地夺走了她的父母。之后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上学期间,简•爱仍是饱受屈辱,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坚持不懈。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她的爱情也充满了悲惨,情路坎坷的最终还是和罗切斯特走到了一起。虽然罗切斯特最后没有了美丽的庄园,还成了残废。正是这样,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充满爱的。

读红与黑的读书感悟心得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呐喊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鲁迅是家喻户晓的名字。没错,他就是揭露世界真面目的鲁迅。他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带领一批学生走上了真理和正义的道路,是当时伟大的文学大师。

面对邪恶势力,他绝不会妥协;在众人面前,他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鲁迅,他的真名是周树人。他用他的笔写了发人深省的小说和散文,我在假期看完了一本——《呐喊》的集子。

《铁屋惊魂》充满了鲁迅救国救民的希望,与《狂人日记》有着密切的关系。

《呐喊》是《彷徨》中的代表作品。小说中的主人公(疯子)对身边的事情非常敏感,忍不住产生幻觉和幻觉,感觉自己总是被迫害,于是不断产生怀疑和恐惧,坐立不安。鲁迅小说里的疯子就是这样。他看透了这个“吃人”的世界,活在不断的恐惧中。这部小说篇幅不是很长,但却揭示了当时的社会腐朽和封建压迫。

《祝福》是鲁迅的又一部“黄金作品”。这部小说描述了当时一个社会的黑暗和残酷,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看到世界的真实面貌。鲁迅用自己的思想来讽刺当时的社会,这其中包含着他深深的愤慨和爱国。《彷徨》也是0103010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祥林嫂的农村底层劳动妇女——的悲惨遭遇。鲁迅用同情的笔墨写出了她的不幸,抨击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祥林嫂的不幸始于嫁给比自己小十岁的丈夫,也有一个严厉的婆婆。丈夫死后,她逃离了痛苦。她来鲁四爷家当丫鬟,那是一种被剥削的奴隶生活,但她很满足。祥林嫂的结局很悲剧。封建传统不仅剥夺了这位善良勤劳的劳动妇女生前的一切,而且残酷到她无法在一生的幸福中独立,悲惨地度过了一生。

鲁迅的小说很深刻,很难理解,但你还是能看到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冷酷。当你翻开鲁迅的小说,感受到发自内心的警示与批判,留给世人的只有深深的沉思。

读书交流会个人心得感悟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知识就是力量。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读书使人渊博,辩论使人机敏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书籍鼓舞了智慧和心灵,如果没有它们,我们就会溺死在那里面,会被愚笨和鄙陋的东西呛住。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泉源!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

此次读书交流活动的开展,极大的调动了同学们的读书热情,同学们在课余时间都在阅读自己喜欢的`书籍,希望同学们可以在以后继续保持这种良好的读书习惯。同学们在热烈、和谐、温馨的氛围中讨论读书与个人素质提高、国家的富强等多方面的意义。此次活动提高学生整体知识素质的一个有效手段,也是为营造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积极的求学风尚,倡导快乐的学习理念。不仅是满足我们大学生的文化需求,更是为了鼓励同学们多读书,读好书,开阔视野,拓展素质,全面发展。

此次交流会的成功之处有很多,不仅促进了同学们之间的交流,加深了同学们的感情,使相互间的交流更加深层次,而且同学们通过互相分享好书,提高了同学们的整体素质,推进了同学们的思想进步,使同学们受益匪浅。

“鸟欲起飞先振翅,人欲上进先读书”,行动起来吧!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会读书,让我们一起沐浴书香世界!永驻青春!让书香润泽我们每一个人的心灵!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最后一片叶子——欧·亨利短篇小说选》。在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同名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它是社会世情小说的第一篇,也是全书的第一篇,讲述了两位青年画家休和琼希与邻居老画家贝尔曼之间发生的故事。

琼希在寒冷的十一月患上了严重的肺炎,并且病情越来越严重。作为画家的她,将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藤叶落下之时,便是她生命结束之时。于是,她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

可过了许多天,那叶子还是顽强地立在那里,从未掉下为什么呢?文章最后,作者交待了老贝尔曼在叶子落下的夜里,冒雨在墙上画了一个叶子,可贝尔曼却着了凉,感染上了肺炎,去世了。是老贝尔曼用自己的生命唤起了琼西生的希望。一个可悲可喜的结局,让人总也忘不了老贝尔曼冒雨画叶子的情景,忘不了老贝尔曼死去前,因挽救了一个生命而欣慰的表情;忘不了琼希恢复时为老贝尔曼流的泪水。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很是感动。不仅仅为的是朋友休对琼希的关心,更为老画家贝尔曼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所感动。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的是人类的博爱与人性的美好,即使是小人物也有着崇高的精神,值得我们尊敬。

从琼希身上,我学到了,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最没有希望的时候,也要心怀希望,不应该放弃希望,勇敢的走上前去,问题会引刃而解的。从休身上,我学到了朋友之间的感情,她和琼希相识并非很久,却愿意陪着她渡过难关,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啊。而从老画家贝尔曼的身上,我学到了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老贝尔曼已经六十多岁,是个酒鬼,画了近四十年的画,却一事无成,每天都说要创作出一篇惊世之作,却始终只是空谈。可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终于完成了令人震撼的杰作。

最后的那一片叶子,象征的,是无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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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呼啸山庄》虽然很难懂,但经过后面的《呼啸山庄大事记》我大概了解了《呼啸山庄》发生的事。

老恩肖把一个弃儿——希斯克利夫从利物浦带回了家。老恩肖的女儿凯瑟琳·恩肖爱上了希斯克利夫,但老恩肖的大儿子欣得利·恩肖却十分讨厌希斯克利夫。他处处跟希斯克利夫作对。老恩肖死后,欣得利成了呼啸山庄的主人,他总是对希斯克利夫进行迫害。

圣诞之际,画眉田庄未来的主人——埃德加·林顿和他的妹妹伊莎贝拉·林顿来到了呼啸山庄。埃德加爱上了凯瑟琳并向她求婚。凯瑟琳答应了,她想用林顿家的财产帮助希斯克利夫逃脱欣得利的迫害。希斯克利夫得知后出走了。

几年后,希斯克利夫衣锦还乡,经常拜访呼啸山庄。欣得利不仅没有发觉希斯克利夫的阴谋,而且由于他赌瘾大发,竟把呼啸山庄的产业卖给了希斯克利夫,沦为他的奴仆。希斯克利夫为了报复,让欣得利的儿子哈顿做仆人,使哈顿变成了一个文盲。而凯瑟琳她因为悔恨,在生下小凯瑟琳·林顿后就忧郁而死。埃德加的妹妹却把希斯克利夫看做英雄,随他私奔。但这次私奔并未取得好的结果,伊莎贝拉只跟了希斯克利夫几个星期就逃走了。欣得利在大醉中卒。

过了几个月,伊莎贝拉卒于南方,留下一个孩子,名叫林顿·希斯克利夫。埃德加据妹妹的遗嘱把小林顿接回了画眉田庄,希斯克利夫立刻去索要林顿。而小凯瑟琳却喜欢上了小林顿,听说他被希斯克利夫接走后郁郁寡欢。但在几个星期后,凯瑟琳外出到了呼啸山庄,发现希斯克利夫和小林顿离她家并不远。后来,埃德加病死,希斯克利夫强行让小林顿和小凯瑟琳结婚,又获得了画眉田庄的产业。小林顿在结婚后没几天就病逝了。

这时,哈顿却爱上了小凯瑟琳。小凯瑟琳也教他学习知识。希斯克利夫为了报复,禁止他们的交往。但他无论怎么禁止,一切还是无可阻挡。希斯克利夫从哈顿和小凯瑟琳的交往中仿佛看到了自己和凯瑟琳·恩肖的经历。他放弃了报复。在一个夜晚,希斯克利夫离开了人世。哈顿和小凯瑟琳也结了婚。

这篇名著真够长的。看完后,我不禁想起了一句古话:“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如果不是因为欣得利的做法,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把报复施加给哈顿?好在最后,各位都有了美好的结局。我想,如果欣得利能对希斯克利夫宽松一些,结局会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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