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时间:2023-11-29 22:19:10 作者:字海

规章制度是建立在企业的法律政策和行政组织架构的基础上,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则和准则来约束员工行为。小编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经验和教训,希望对大家避免一些常见的错误有所帮助。

物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七、其它。

7.1服从上司的'命令;。

7.2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7.3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

7.4严禁在花园内吸烟;。

7.5不准喧哗、赌博;。

7.6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2、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办公室私用电话;。

4、除急事外不许接听私人电话;。

5、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司内演说集会;。

6、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7、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雇员严格遵守。

关于上班时间: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5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5元;

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20元;。

1、弄脏设备和备件或粗鲁使用物品情节较为严重者,则警告并罚款5元;。

2、屡次不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部门全体人员给予罚款10元/人;。

3、凡盗窃本公司设备、备件等财物,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20%;。

4、凡故意损坏本公司设备等财物,按所购入价2倍赔偿;。

5、在公司或花园内张贴、乱涂,按警告处理并罚款5元;。

6、设备引起故障擅动机器而导致设备损坏,则需等价赔偿其修理费,并酌情加倍处罚。

其它:

1、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按严重警告处理并罚款5—20元,屡次重犯则开除处理。

2、疏忽报告或联络而受到损害,则严重警告并罚款10元。

3、在公共场所或花园内吸烟,则罚款10元;。

4、发现喧哗、赌博,按严重警告且罚款20元处理,情节严惩者以开除处理;。

5、凡盗窃他人的物品,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内怠工或打瞌睡,则严惩警告并罚款10元起。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7、不按时上交工作报表、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查到一次罚款10元。

8、内部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10元,并给予警告。

物业管理制度

1、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将物管公司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房屋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

2、依理依法的管理: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依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小区《管理规约》进行装修管理。

3、坚守管理职责: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必须做到违规必查、违规必禁、违规必究。

4、不得混淆管理范围: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清楚物业装修管理的范围和性质,必须清楚物业装修管理只是装修行为管理而非装修质量管理,装修验收只是行为验收而非质量验收。

5、不可参与装修业务的推荐和介绍:

物业装修管理,不得强制性的向业主推荐和介绍装修公司和推销装修材料。

6、不得无原则的干预业主装修事务:

物业装修管理,不得无故的对业主或装修施工人员进行管、卡、压,或进行与物业装修管理无关的事。

物业管理制度

(2)《业主公约》。

(3)《精神文明公约》。

(4)《楼宇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5)《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6)《二次装修管理协议》。

(7)《装修人员管理规定》。

(8)《出入物品管理规定》。

(9)《安全管理规定》。

(10)《消防管理规定》。

(11)《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2)《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2)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7)物业清洁员岗位职责。

(8)工程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9)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10)强电技工岗位职责。

(11)弱电技工岗位职责。

(12)暖通工岗位职责。

(13)维修工岗位职责。

(14)工程文员、资料员、仓管员岗位职责。

(15)安全经理岗位职责。

(16)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7)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18)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9)财务出纳岗位职责。

(20)财务收费员岗位职责。

(1)《员工手册》。

(2)《管理人员文明服务准则》。

(3)《员工办公制度》。

(4)《各部门月工作计划及总结制度》。

(6)《员工培训制度》。

(10)《公用品申请、购买、领用制度》。

(12)《接待投诉处理及回访制度》。

(13)《维修回访制度》。

(14)《机电设备的编号方法》。

(15)《机电设备的统计制度》。

(18)《大厦应急灭火抢救方案》。

(20)《业主投诉处理程序》。

(21)《业主入住工作程序》。

(22)《业主入住装修管理工作程序》。

(25)《物业资料控制工作程序》。

(26)《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程序》。

(27)《机电设备维修工作程序》。

(28)《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29)《消防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30)《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程序》。

(31)《清洁管理工作程序》。

(32)《社区文化开展工作程序》。

(1)《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2)《在岗员工循环培训制度》。

(3)《员工工作考核及奖罚制度》。

(4)《员工岗位责任月考核成绩汇总表》。

(5)《经理助理岗位月工作考核表》。

(6)《部门经理岗位月工作考核表》。

(7)《部门员工岗位月工作考核表》。

(8)《业主意见月上访统计表》。

(9)《员工违章违纪处理意见申报表》。

物业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物业保安服务规章制度,预防、维护样板范示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及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辖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区域。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一)熟悉各岗位防范情况,了解各岗位治安动态,对队内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何处设岗,加岗提出建议,对队里每一个保安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上岗前集合本班队伍,检查着装。仪容、佩带值勤标志、检查保安员装备完好程度,按岗位要求上岗值勤。

(三)负责对各岗位保安员交接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工作时负责各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负责检查岗位上岗情况,岗位发生事件队员处理不了的问题,由队长妥当处理。

(五)对违反《保安员条例》工作不负责任且无组织、无纪律的保安员,按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同时上报总经办并做好记录。

(六)熟悉本队情况,了解队员的思想,搞好队员上岗前的业务指导。

(七)对部门领导的工作指令要绝对服从和支持,提倡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良好的作风,不定时召开工作会,总结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

(八)写好值班记录,对重大治安状况要及时报告,负责检查落实工地、样板示范区、临建办公区域的防火安全。

(九)队长对本队内工作负责。

第四条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

(二)保护服务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四)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安组织。

(五)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严格遵守辖区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未公开的事,要严格保密,不得在其他人员及客户面前谈论内部情况。

(七)与客户交往只限于服务性礼节,不能过于亲近,未经组织许可不得同任何客户有其他来往。

(八)不准以工作之变的任何方式,向客户索要钱物、小费或提供违法之便。

(九)不准私自接受客人赠送的物品,如谢绝不了应及时报告,一切赠品一律上缴。

(十)不准参与客户(业主)或其他任何违法乱纪得行为。

(十一)保安员拾到任何物品、钱财都应上交公司。

(十二)保安员上班必须着整洁的工作服,佩带值勤标志,不准留长发、胡须、指甲。

(十三)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准用电话请假,他人代假,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十四)保安员的工作期间,非自身受到侵害时不得使用警具,更不能超限度使用。

(十五)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礼貌的对待每位业主,树立良好的保安员形象,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准先动手打人。

(十六)上班时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上岗,各岗位配发用品须妥善保管,损坏按价赔偿。

(十七)对任何记录及投诉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上报。任何人不得隐瞒、涂改、撕毁假造,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报复他人。

(十八)上班期间,喝水和上洗手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换班吃饭不得超过六十分钟,每班次十二小时。

(十九)熟悉业务,记牢有关电话号码、联络信号,处理事故程序,发生火警、盗警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听从指挥,各岗位要密切配合,参加抢救或缉拿等工作。

(二十)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增加法制观念,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的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一)协助调解住户之间的纠纷。

(二十二)讲文明礼貌,教育住户遵守住宅区的各种规定,共同搞好住宅区治安管理,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保安员职责。

第五条巡逻岗位职责。

(一)当值班巡逻员要认真对所辖区域、楼层进行仔细巡查,发现可疑人或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监控,但不能无故进入业主(用户)房内。

(二)检查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机房门、电井门等是否有损坏和关闭,如无关闭,应将其关闭。

(四)检查走廊、消防楼梯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公用通道灯光是否有熄灭现象。

(五)检查电器开关、水笼头、门窗是否关好,若无,请随手关好。

(六)制止业主(用户)在走廊燃烧香纸,随时查看装修队、施工队是否违章装修或违章施工。

(七)负责巡逻区域的车辆安全,绿化带是否践踏,以及公共设施是否被人损坏等。

(八)巡查人员每天都对巡查内容进行登记,属于损坏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队长,队长在每天或工作例会时交与管理处处理。

物业管理制度

1、每周五下午4点召开工作例会,各部门经理参加。

2、工作例会内容为:

各部门经理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

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

各部门经理工作建议;

公司工作安排;

3、工作例会原则上为60分钟。

有话则长,无话则短。

4、本制度一经确立,不再另行通知。

非紧急事务处置,不得请假。

5、如遇公司特殊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开会,开会时间另行通知。

6、会议地点:物业公司本部。

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出会议。

2、与会人员须带好笔记本,做好记录,积极发言,踊跃提出各种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意保持会场卫生,维持会场秩序。

3、参会人员原则上不予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总经理请假。

4、参会人员在会场内应手机等通讯工具(特殊需要除外),集中精力开好会。

5、不得在会场内交头接耳、闲谈,不准吸烟、吃零食。

6、会议期间不会客,不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务,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7、注意做好会议保密工作,没有要求传达的有关问题,不得自行传达、扩散。

1、注意礼节、讲究原则。

物业管理礼仪接待要讲究礼貌,要克服服务工作低人一等的思想,要认识到尊重客户就是尊重自己,所以要在接待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礼貌。

2、一视同仁、举止得当。

物业管理礼仪接待的对象都必须热情的对待,不能看客施礼,更不能以貌取人,必须以优质接待服务来取得每一位业主或用户对你工作的信任,使他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3、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在物业管理接待服务工作中,业主或用户可能会提出一些无理甚至是失礼要求,应耐心地加以解释,宽容待人。

4、热情接待来访或来办事的人员,应先请来人坐下,询问来意,进行相应答复,临走时,送至办公室门外。

5、接待群众来访来电,讲究文明礼貌,耐心倾听,态度和蔼,用语准确,不得语言粗鲁。

1、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仪容仪表严整,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3、公司各级员工的着装应按公司要求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

(1)夏装,短袖只能开解第一颗衣扣,长袖衬衫需佩戴领带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

男员工不准穿深色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女员工可着有扣凉鞋。

(2)冬装,着西装时应配深色袜和深色皮鞋。

(3)无论冬、夏装均要佩戴公司徽标,公司徽标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4、员工不得裸露纹身,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

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须;

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5、员工工作期间外出,属工作需要可着其他服装,但要得体、大方、整洁。

回公司需按公司要求着装。

6、服装换季时间,由公司统一规定。

7、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扣款10元;

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或绩效工资100元。

8、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并连续两月,扣发该部门负责人工资100元。

1、为使公司电话发挥最大效用且尽可能节省话费,特制定本制度。

2、市话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管理、监督与控制使用。

3、每次通话前应对通话内容稍加构思或拟出提纲,通话时应简明扼要,以免耗时占线、增加话费。

4、通话时应注意礼仪礼貌,体现公司员工良好的文化素质和精神风貌。

5、凡开通长途电话的部门,长途电话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管理、监督与控制使用。

各部门经理应建立《长途电话登记簿》,详细记录通话人、受话人、主要内容、通话时间等。

禁止因私使用公司长途电话(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6、公司传真收(发)应登记备案后交收(发)人签字确认。

1、公司节假日期间设立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值班制度,排定值班表,印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2、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3、一般以下班后时间或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4、值班要点:

(1).处理未完成工作。

(2).处置下班后及节假日的突发、紧急事件。

(3).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4).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5).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公司各部门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3、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9)业主档案、园区声像监控档案。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物业管理制度

为激励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员工的考核内容由从事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的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制订,并报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备案。

(2)各部门经理、主任的考核内容由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制订。

根据考核得分评定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1)各部门由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员工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报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备案。

(2)考核工作须定期、按时进行,原则上每月考核1次。

(3)每年12月由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对全体在职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标准同各部门制订的标准。

物业管理制度

规范物业工程维修、配套设施完善和改造等事务的处理流程,以确保快速、高效地处理工程维修事务。

2术语

2.1保修:针对自身的产品移交时存在的或相关法规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承担应付的维修和保证责任。

2.2保修金:指工程建设方(发包人)与施工单位(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3缺陷责任期:工程建设方预留施工单位保修金的期限。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施工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建设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内,由施工方原因造成的缺陷,施工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施工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建设方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金,并由施工方承担违约责任。施工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2.4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施工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一个期限。根据国家《服务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规定为:

a)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e)装修工程为2年。

f)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3职责分工

3.1项目总经理作为保修期内维修工作总负责人,协调和督促各参与部门、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指定项目工程部专职(或兼管)工程师负责落实具体维修工作。解决物业部、项目工程部遇到的重大维修技术或协调问题。

3.2项目工程部专职(或项目总经理指定兼管)工程师,负责建立维修管理台账,组织保修期内维修工作的实施,负责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判别维修原因、施工方法、责任方,负责组织具体维修工作,监督维修施工质量、进度。负责向违约的维修责任单位发索赔通知并向成本部备案。

3.3物业部作为维修工作组织主体,负责受理报修或投诉,启动维修程序,维修过程监控,组织维修验收及事后回访工作。保修期内负责联系小业主维修意见,维修工作面,维修时间落实,验收确认。负责组织后备维修队伍,建立合格维修服务供应商供方库,遇本流程第4.2.1条情况时安排维修施工。保修期后提供维修有偿服务。

4关键活动描述

4.1维修受理

4.1.1物业部负责工程维修需求的受理,需求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a)小业主报修;

c)日常巡查:各部门日常巡查中发现物业损坏需进行维修时;

d)集团或商业物业经营公司要求:集团基于物业提升需要,或营运公司基于营销、招商等活动需要,为更好地维护物业形象,拟对商业物业进行维修时提出维修需求。

4.1.2物业部接报维修需求时,进行信息的书面记录,登记【工程维修受理单】并记录维修效果要求、时间要求等。

4.2维修实施

4.2.1物业部接报维修需求后,工程管理岗1小时内到场核实工程维修部位、责任方、是否属保修范围等信息,对维修事项进行初步分判。对总分包合同约定处于保修期和保修范围的工程维修,处理如下:

a)物业部向项目工程部发出【维修工程现场调度通知单】。

b)项目工程部专职工程师(或兼管工程师由项目总经理指定)收到【维修工程现场调度通知单】后18小时内到场核实(或直接指令施工方到场),判别责任工程承包单位。

c)项目工程部向责任工程承包单位发出【维修工程现场调度通知单】,通知承包商进行维修。承包商拟定维修方案后,项目工程部(联同监理公司)审核或根据需要组织方案会审。承包商按合同约定时间(不超过48小时内)进场维修。

d)若承包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物业部向项目总经理请示后,签发【维修工程委托通知单】,另行委托其他承包商处理(此项内容可参照相关承包商施工合同约定调整):

拒绝维修或不接收通知单。

同一单维修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

在同一区域内对同一位置进行第二次维修。

在同一区域内持续三个月各类维修不断,且仍有问题出现。

因保修承包商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或顾客强烈投诉。

原承包商非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现场,且再次通知又不能按期到达。

原承包商因机构转移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经与物业管理组沟通且经

物业管理组同意。

e)物业部另行委托其他承包商时,其单位必须为【供方库】中合格供方,并按照【供方选择与管理流程】进行选择。选定承包商后,参照a执行。

f)原工程承包商或另行选择的承包商进行维修时,项目工程部负责跟进监督,有以下维修任务的必须由物业部工程管理岗陪同前往::1、渗漏水问题;2、结构裂缝;3、重复维修;4、责任界限不清;5、地基下沉,有陪同人员前往需在【维修工程现场调度通知单】的接单人处同时签名。

4.2.2对不处于保修期和保修范围的工程维修,物业部判断可否自行解决。

a)若可以,物业部自行拟定维修方案并实施维修。

b)若不可以,物业部按照【供方选择与管理流程】的要求选择维修单位(亦可接洽原工程承包商)。维修单位拟定维修方案后,物业部审核或根据需要组织方案会审。会审通过并经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维修单位按约定时间进场维修。物业部负责维修过程的跟进监督。

4.2.3对4.2.1和4.2.2所述各类工程维修,维修完成后,组织维修部门(项目工程部或物业部)通知物业部组织验收,报修客户或维修需求部门参与。若满意,则客户或相关需求部门在【维修工程现场调度通知单】签字确认;若不满意,应继续组织维修,直至客户或需求部门满意为止。

4.3维修费用结算

4.3.1验收通过,组织维修部门进行工程量和费用核算,编制【维修工程费用结算单】,报项目总经理审批。其后,根据维修事项所处范围和责任方,成本部进行维修费用的结算。

4.3.2若维修内容属于原承包商保修范围且尚处于保修期,则承包商有义务及时履行保修承诺,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维修费用:

a)原承包商及时保修,相关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b)因4.2.1之b各类情形,物业部另行委托承包商时,若维修需求发生于缺陷责任期内,依据合同直接扣除原承包商的保修金;若维修需求发生于缺陷责任期外,公司应向原承包商追缴(依据双方合同),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

4.3.3若维修内容不属于原承包商保修范围及保修期,物业部判定责任方(可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判定),经项目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不同情形处理如下:

a)因客户或顾客原因造成的.维修问题,按有偿服务流程向客户提供有偿服务。

b)因材料和设备质量缺陷引起的维修问题,若属甲供范围,费用由我方承担,项目部发起付款;若为乙供,或虽由我方采购但工程承包商履行最后检验的,应向原工程承包商收取维修费用。

c)上述以外的情形,或因地震、洪水、台风、地区气候环境条件等不可抗因素外导致的维修问题,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约定执行。

4.3.4维修通过验收且费用结清后,维修关闭。

4.4 总结与分析

4.4.1物业部每月汇总【维修工程现场调度通知单】,建立维修档案并进行统计分析。上交集团行政部和工程部。

4.4.2对由集团直接要求的维修事项,物业部应及时将维修结果反馈集团行政部和相关部门。

4.4.3物业部应定期组织客户回访。

5相关法务协助

5.1.1维修制定解决方案时,涉及到法律问题的,由行政部协调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到维修费用确定问题的,由成本部预算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5.1.2维修时,客户不同意解决方案的,三次协调无效,客服人员或维修人员收集有关资料提交行政部备案,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可采取法律程序解决。

6参考模板

6.1 【工程维修受理单】

6.2 【维修工程现场调度通知单】

6.3 【维修工程费用结算单】

物业管理制度

1、直接上级:项目经理,直接下级:护卫队员。

2、定期或不定时对本班安全护卫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查、检验,对不合格工作(服务)作出处理。

3、监督和督促本班质量体系运作,对不合格工作实行纠正措施。

4、主持召开班务会议,准确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和决策指令,带领本班人员做好安全护卫工作。

5、负责对日常班务的处理,负责检查纠正本班人员执勤中的违规行为。

6、负责本班人员考勤、考核等工作,对不称职者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7、负责对本班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军体训练及相关记录的整理。

8、熟悉安全护卫各岗位职责:和任务,掌握本辖区安全护卫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9、负责协调班与其他班人员的关系,搞好团结。

10、督导本班人员的日常工作,并对因管理不力造成的本班人员工作失误及重大责任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11、做好安全标识的管理和质量记录工作。

12、对本班安全、消防工作负责。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制度

1.凡在局机关住宅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2.局办公室是小区内全体住户的主要管理部门。办公室必须按照局党委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3.各住户必须自觉遵守区政府对“文明小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外,各单元均应选出“单元长”。“单元长”负责制定单元“轮值”制度,协调住户关系,并检查督促本办法的顺利执行。

4.各住户应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保持小区的公共卫生,不得高空抛物;爱护小区内道路、球场、绿化、供电、供水设施、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路灯、电动拉闸、治安室等公用设施。若损害公共设施和设备,须照价赔偿。

5.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噪音,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得发生邻里纠纷。

6.原则上小区内不应饲养宠物,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批准。饲养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对宠物进行防疫处理,严禁污染环境和伤及他人的情况发生。

7.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规定地点停放。长期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住户,应予门卫处登记备案。

8.各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未经许可不得租借、转让他人居住;不得以住房为工具从事经营活动;更不得利用住房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一经查出,办公室有权实行断电断水措施,对住户主要责任人进行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严禁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拆改;严禁拆凿共用墙壁、天花及地板;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共部分如楼道、门廊、车棚等加建、改动;公共部分严禁堆放杂物,否则作弃物处理。

10.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改造由办公室根据局党委决定进行;各住房户室内维修由住户自行负责。其中在水电安装方面分两种形式给予一定补偿:一是经住户申请,由办公室派人进行维修,所需材料由住户承担;二是住户在经过办公室核准后请人维修,由办公室报销人工费用。

11.凡家庭成员中有本系统干部的住户均以同等权利享受优惠待遇。除天然气、有线电视已实行社会化管理外,电费按市价减半,水费、上网费、物业费均为免费。

12.小区住户不得私自出租和转让住房。凡因工作调离、在外购房或其它原因欲出租住房的,一律向局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将租住者姓名、家庭情况、与住户的关系及身份证明等资料登记备案,并以市场价收取水费、电费、上网费和物业管理费,分别为1.2元/度/月、1元/立方/月、30元/月和0.2元/平方米/月;凡因各种原因欲变卖住房的,必须向局办公室提交申请,由国资局评估,并回购为国有资产,按需要留用或变卖给本单位无房职工,以保证小区住户结构的单纯性。回购住房的基本估价原则为:建筑面积市场均价按年递减2%剔除房屋折旧。

物业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合理地使用人才、培养人才,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作和服务品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1、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调配工作,审定各部门人员编制。

2、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内人员的合理调配,并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3、公司任一员工都须接受公司作出的合理调动决定。

1、部门经理调动。

a、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写《调动通知书》,并通知公司各部门。

b、接到《调动通知书》后,被调人员须填写《工作交接清单》,与接任人交接,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c、如接任人未到岗时,调离人员所遗职务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部门安排其他人员暂为代理。

d、新任命部门经理在到岗一周内应将管理处人事变动情况公告业主,公告应包括新任经理相片、简历及服务承诺等,以方便与业主的交流沟通。新接项目部门经理在业主入伙时,向业主进行公告。

2、管理及技术人员调动。

a、根据工作需要,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进行人员调配,填写《调动通知书》,并通知相关部门。

b、接到调动通知后,被调人员须填写《工作交接清单》,与接任人交接,由被调人员的直属上级监督执行。

c、财务人员的交接须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监督执行。

d、如接任人未到岗时,调离人员所遗职务由直属上级或部门经理安排其他人员暂为代理。

3、普通员工(含班长)调动。

a、经相关部门经理同意后,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写《调动通知书》。

b、如接任人未到岗时,调离人员所遗职务由部门经理安排其他人员暂为代理。

1、调出部门接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发出的《调动通知书》时,该部门的人事管理员凭'调出部门联'办理相应的转档手续。

2、同时,调出部门的人事管理员将调出人员的个人资料、本年度的考核资料、培训档案、考勤资料、工资级别等人事资料,放在资料袋中并将袋口封住,加盖部门公章后,与'调入部门联'一起交给工作交接完毕的调出人员。

3、调动人员到调入部门报到时,调入部门的人事管理员首先应检查其个人资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应及时与调出部门取得联系并补齐资料。

1、升(免)部门经理。

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业绩表现提交拟升(免)部门经理人选,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批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培训(面谈)后,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签发任免决定。

2、升(免)部门主管、组长、组长、班长。

a、由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及业绩表现,对拟升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后,由部门自行下发人事任命,并报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b、由部门经理根据业绩表现,对拟任免人员进行面谈,由部门自行下发任免决定,并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1、人员编制增加。

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增加人员编制,相应的.组织架构图和岗位职责须在15天内完成修改,并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修改后的组织架构图及岗位职责报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2、人员编制减少。

部门因业务调整需减少人员编制时,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填写《人员编制申请表》,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减少人员编制,相应的组织架构图和岗位职责必须在15天内完成修改,并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修改后的组织架构图及岗位职责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物业管理制度

规范住户报修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适用于住户家庭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工作。

3.0工程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监督以及对公司制定的《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以外的报修内容进行收费评审。

3.1客户助理负责具体记录报修内容,及时传达至工程部,并跟踪、督促维修工作按时完成。

3.2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确认及维修工作。

4.1住户报修。

4.1.1客户助理或监控室值班员在接到住户报修要求时,夜间监控室接报修后,直接电话通知工程部,事件记录在《报事报修登记表》中。客户助理接业主报修电话时,应立即与工程部人员衔接是否能按业主要求的时间安排人员维修(紧急、突发事件除外),如果工程部无人员可安排时,客户助理向业主解释并记下报修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待与报修人联系维修。

4.1.2凡是不能立即处理的报事报修,客户助理在3分钟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住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派工单》(一式三联其分配是:第一联留客户服务中心、第二联留客户、第三联留用工单位/人)相应栏目,并在5分钟内通知工程部来客户中心接单,接单人在《报事报修登记表》上签收,并收下《派工单》(第一、二、三联)。

4.1.3工程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

a)如住户报修内容属《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要求尽快前去维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15分钟内带齐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b)报修内容不属《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另有预约维修时间的,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提前带好维修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c)对于不属于《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中的'报修项目,由工程部主管在接单后20分钟内对维修的可行性和维修费用作出评审,回复住户是否可以维修,经征得住户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同意维修后,再按上述时效和维修要求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维修。

4.1.4工程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首先对报修项目进行对比确认,不相同的,在《派工单》上如实填写实际的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

4.1.5维修人员向住户出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住户同意收费标准并签字认可后维修人员开始维修;如住户不同意维修的应提醒住户考虑同意后再行报修,并及时返回工程部向工程部主管说明情况,与工程部主管一同在《派工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后交还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4.1.6如果维修材料是住户提供的,由维修人员对材料质量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合格''不合格''质量不佳'等)填写在备注栏内。对于验证不合格的材料,维修人员应主动提示住户使用不当材料的结果,但应注意尊重住户的选择。

4.1.7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按《特约服务收费标准》在《派工单》上注明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并请住户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派工单》上签名确认,以此作为缴费依据。

4.1.8维修人员将应收取服务费的派工单(第一联)交回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收费员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报事报修登记表》和物管软件中,并实施对费用的收取。

4.1.9对业主的家庭维修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由业主到客户服务中心交款,如业主遗忘,由收费员通知客户助理催收。

4.1.10如若属当天不能处理的较复杂的事宜,需工程部员工将《派工单》返回客服中心,并注名事由后,客户中心发出《协调单》,并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登记,同时5分钟内通知工程部来客户中心接单,接单人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签收,客户中心跟进接单部门处理情况。

4.2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

4.2.1客户助理接到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信息后,应立即按《报事报修登记表》要求填写报修内容,凡是不能立即处理的报事报修,在3分钟内将报修内容填《派工单》,在5分钟内通知工程部人员前往客户中心取《派工单》。

4.2.2夜间监控中心值班员接到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信息后,应立即按要求填写《报事报修登记表》,并电话通知工程部人员前往处理。

4.2.3客户助理将《派工单》(三联)交给工程部,工程部维修人员应在《报事报修登记表》上签收。

4.2.4工程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带齐维修工具及备件于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4.2.5完成维修工作后,维修人员应在《派工单》上注明维修有关事项。交使用单位/人或责任单位/人确认,并将第二联交给使用单位/人或责任单位/人。

4.2.6维修人员将《派工单》(第一、二联)交工程部主管签名确认后将第一联返还客户服务中心。

4.2.7公共区域的报修三天之内不能处理,客户中心则发出《协调单》到相关负责人或部门,并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登记,接单人在《协调单登记表》上签收,客户中心跟进接单部门处理情况,不能处理的事件,需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和说明原因,上报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主任应在《协调单》上明确批示。

4.3资料保存:《报事报修登记表》、《派工单》(第一联)、《协调单》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存,保存期一年。

4.4本规程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报事报修登记表》。

5.1《协调单》。

5.2《协调单登记表》。

6.1《有偿便民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客服、保安、保洁、工程人员的服装管理。

一、为了塑造公司统一形象,提升服务人员的士气与工作气氛,物业管理中心各部门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

二、客服及维修新入职员工满一星期后,员工可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工作服领用申请。

三、办公室专人分工负责员工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四、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2、制服的购买:公司申购人员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办公室内勤负责保管;。

3、制服的领取:办公室内勤按照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

4、制服的盘点:物业处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五、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客服人员制服包括外套、长裤、衬衫、领花;。

保洁人员制服包括冬装(外套、长裤)、夏装(半袖、长裤)、配件(头花、无微不至精心管理口罩、胸牌、手套)等。

工程人员制服包括冬天:外套、长裤.夏装:长裤、半袖;。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配发时下季节服装一套及所在岗位的必备标志物。

3、客服人员制服的使用期限为2年;。

工程人员制服的使用期限为2年;。

保安人员夏装、冬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帽子、帽徽、领带、肩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限为两年。

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至少两年);。

保洁人员夏装、冬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头花、口罩、胸牌、手套的使用期限为0.5年。

六、着装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需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公司工作人员。

3、身着制服时,需配带工作证。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

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4、员工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5、所有人员应定期对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补工作,保证着装整洁。

(注:制服自行清洁)。

七、着装的检查与考核物业部负责人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

1.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罚款50元/次;。

2.将制服借给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100元的处罚;。

若无微不至精心管理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3.制服有明显污迹或褶皱严重的罚款10元/次。

八、部门负责人一定要自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九、量身定做工作服的员工,若于工作服申购期间离职的,且其工作装已量身,厂商已在制作的,则该员工应全部缴还公司工服订做金额,并由综合部于领到该员工工作服的当日通知其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

十、各部门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服。

员工离职时,必须交还所领衣物,根据在职时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服装折旧费计算:。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2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离职员工本人将“辞职报告”交由办公室,办公室人员需在“辞职报告”上注明工作装的扣款幅度和金额。

财务人员将根据“辞职报告”上注明的工作服扣款金额从工资中扣除,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物业管理制度

1、直接上级:项目经理。

2、做好本班各种质量登记处的记录、反馈。

3、对日常工作进行自检和互检,做好标识。

4、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工作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全天候热情为经营者及业主服务。

5、管理好各机电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市场用电设备每天都处于最佳状态,为经营者及业主创造理想的生活环境。

6、重要机房严格遵守门禁制度,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7、负责市场的各项设备及管道的保养和维修,每天必须进行日常的清洁、保养和巡视检查,并做好保养记录。

8、积极参与改造完善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对经营者及业主的装修咨询提供技术上的建议和监督工作。

9、发现用电设备运转过程中的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上级,对突发性故障应以最快时间修复,减低对经营者及业主工作生活的影响。

10、坚持修旧利废,控制能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热情为经营者及业主提供优良服务。

11、服从分配,工作认真,完毕有记录。

12、讲文明,有礼貌,接受监督,经营者及业主投诉立即解决,重大问题立即向上级报告。

13、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图纸资料,提高工作能力、应变能力。

物业管理制度

对管理区域出入口进行有效控制,维护管理区域内的正常秩序。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对管理区域出入口的管理。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经理负责对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

安全部主管(办)负责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和考核。

安全班长负责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巡查和监督。

安全员负责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5.1对普通来访人员的管理。

5.1.1管理处根据各自项目的特点,在确保管理区域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以下对普通来访人员的管理办法:。

b、对开放式管理区域的来访者,可不做登记,但安全员及控制中心必须密切注意其行为,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安全员要及时采取妥善的方法进行盘问、控制、确保辖区安全。

5.1.2禁止所有推销、收废品、发广告和无明确探访对象的外来人员进入管理区域。由业主带领进入小区的收废品人员或推销人员,安全员必须对其进入的时间进行控制。禁止任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管理区域。

5.1.3如来访人员在业主(住户)家停留超时,出入口岗或中心应通知相关岗位核实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

5.1.4管理域内的所有设施、游乐场地,只为住户开放,安全员应制止外来人员使用,避免其损坏公共设施,破坏环境卫生。

5.1.5安全员对来访人员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在管理中禁止与来访人员发生争执或冲突,如遇劝阻无效时应及时通知监控中心或上级协调解决,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5.2执行公务人员的管理。

5.2.1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因公进入管理区域,相应岗位的安全员应请其出示证件,予以登记,并及时通知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人接获此信息后立即致电对方单位核实身份,同时安排人员陪同前往。

5.2.2执行公务人员对管理区域业主房屋进行搜查应请其出示本市执法部门开具的搜查证,需要查扣业主物品的应请其列出清单双方签字认可(确认)。

5.2.3外地执法人员进入管理区域,除上述内容外,还必须有本市执法部门陪同及本地相应部门的证明,并需登记陪同人员的证件,予以核实后方可放行。

5.2.4执行公务的其他部门的国家公务员进入管理区域也须登记,并了解公干的目的,由管理处安排人员陪同前往。

5.2.5执行公务人员因公务保密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明示公干目的时,当值安全员必须及时联系管理处经理,由经理或其指定授权人视具体情况处理。

5.3.1物资搬运时,须到管理处或授权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写明物资名称、数量和本人资料,若非业主本人办理,须提供业主书面委托书或业主电话委托,由搬运人在《物资搬运放行条》上签名,经手人员除查验申办人员的身份证外还需与业主本人联系确认,在装修入伙期间,属施工方工具材料的可由装修负责人或申办人员办理,经手人须查验身份证及临时出入证或业主委托书。

5.3.2经手人还需与管理处出纳员核对,追究尚未缴纳的各项费用并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物资搬运放行手续。出纳员不当班或外出时应将尚未缴纳费用的住户及其费用清单交管理处或监控中心值班人员,由委托人(主管以上人员)签字认可,手续完善后方可放行。

5.3.4由安全员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安全员负责记录、核对搬运车辆的车辆牌照号、司机有效证件号、姓名、单位或住址等,并请其签字,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5.4施工人员的管理。

5.4.1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管理区域。

5.4.2安全员在检查《临时出入证》时应核对房号、相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及管理处公章。

5.4.3若出入凭证丢失或过期,施工人员应到管理处补办证件或延期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4.4所有施工装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责任书》的内容进行操作。如有违章,安全员有权进行制止。需延时加班的装修须经管理处同意后法可进行。但不得从事噪音过大的装修项。

5.4.5管理区域内政府配套公共设备设施施工,施工人员应在管理处办理相应手续,经管理处经理或相关专业人员同意后方可施工。

5.4.6服务供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域,需穿制服、佩戴工牌或工作证方可进入。

5.5公司内部人员的管理。

5.5.1公司员工凭工牌进入管理区域,应自觉服从安全员的管理,身份核实后,可不做登记。

5.5.2公司员工在管理区域内的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专用电梯。

5.6参观人员的管理。

5.6.1所有参观人员必须经过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入,同时管理处须派人陪同。

5.6.2引导进入管理区域的参观人员注重礼仪,爱护环境,爱护公物。

5.6.3劝止参观人员在管理区域内的高声谈论,引导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5.6.4请参观人员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按指定路线行走,未经允许应禁止摄像和照相。

5.7特殊来访人员(政府领导)的管理。

5.7.1认真、细致、全面做好接待工作。

5.7.2各岗位安全员统一佩戴白手套,来访者经过岗位时致军礼。

5.7.3注重仪容仪表,礼节礼貌,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

5.8对保险、推销、发广告人员的管理。

5.8.1对保险、推销、发广告人员进入管理区域必须事先与客户有约,并进行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入。

5.8.2可从尊重顾客的角度,采取跟踪、尾随等方法,观察其行为,如有违规,立即进行纠正或劝其离开管理区域。

5.8.3对保险、推销、发广告人员,怀疑具有违法嫌疑时,可对其身份进行验证或向对方单位进行证实,如没有合法身份,可交派出所处理。

5.8.4对每一位外来人员都应友善、礼貌的对待,禁止发。

生纠纷与冲突,若出现处理不了的事情,应立即上报班长或主管,由班长或主管进行协调解决,把纠纷控制在可处理范围之内。

5.9车辆管理:。

按照《停车场管理办法》执行。

《安全员值班情况记录表》。

物业管理制度

四、附下列文件:

1、企业经营负责人姓名及其学历、职称证书;

2、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验资证明(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5、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6、经营办公场所证明;

8、具有专业职称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要求(专职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1)企业负责人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2)企业专职专业管理人员全部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企业要具有工程、经济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4)中级职称人员必须要有原单位出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要签定劳动合同;

(5)企业经理必须有大专学历,二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6)送验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要真实,企业从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在编人员,

不得借用各种证书,一经查明将不予办理企业资质;

物业管理制度

1、急修、跑水、下水堵塞接到报修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室内照明电修发生障碍接到报修当时检修。

2、维修工、电工24小时值班,遇到情况请拨电话:8215369,随叫随到。

3、小件维修实行无偿安装服务。

4、收费标准公开,严格执行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监督电话:8293750(工商局)。

5、保证小区上下水、电畅通,保证公共环境卫生清洁。

6、岗位纪律公开,不允许向业主吃、拿、卡、要,接受业主馈赠,刁难业主,做到优质服务,便民不扰民,活完场地清。

7、维修服务保证业主满意,使用文明用语。

8、创造美化、净化的人居环境。

为了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舒适、满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严格的治安保卫制度:

1、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2、熟悉和掌握整个小区,内部地形、地物,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负责人解决。

3、对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问明情况并加以记载,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查问,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4、提高警惕,防止各种事故发生,特别要注意防止火灾、盗窃、抢劫、破坏、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5、禁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小区,排除小区内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高空坠物、车辆漏油、异常响声、异味、烟雾、不正常的亮光等,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一、每周一彻底清扫小区内路面、公共场地、车棚、绿地、排水沟等,平时要保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二、每隔一天拖、扫楼道一次。(包括楼梯扶手、塔灰、电表箱、单元门、楼道灯、窗台等)。

三、楼道玻璃保持清洁、透明。

四、小区内墙、柱、门等无广告纸。

五、楼后地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有砖头、粪便等),责任区内如有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

六、小区内有其它劳动也要参加,同时要保证本职工作及时完成。

七、推灰人员必须保持垃圾车清洁,每周必须彻底洗刷一次。

八、垃圾车停放点四周要保持干净,地面有污垢或油渍要及时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洁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业主反映卫生状况不好,经核实,业主反映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累计3次,自动离岗。

小区公用部位即楼道、楼区公共道路、花坛空地等,是归居民公共所有的,同时也是小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保持公用部位在公共使用中的整洁、完好,为小区居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持公共楼道的清洁。

1、不得在楼道内乱堆、乱放物品。

2、楼道走廊内保持清洁、无废纸、废物、痰迹等。

二、楼区内公共道路、公共设施的使用。

1、不得在公共道路等公共使用部位违章私搭乱建。

2、不得在公共使用部位乱贴乱画。

3、不得在垃圾箱外、果皮箱外等处乱扔乱掉。

4、不得对公共配套设施进行破坏。

三、公共部位的花坛、绿地等的使用。

1、不得毁坏花坛、践踏草坪。

2、不得乱砍乱伐,攀折树木、花草。

3、保持花坛、绿地的整洁,不得乱扔、乱倒物品入公共绿地,

四、小区居民要共同爱护公用使用的部位,保持公用部位的整洁,如有违反公共使用制度的,小区管理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物业管理制度

尽管物业管理这一行业由来已久,但是在我国范围内还属于新兴行业,相关制度还不完善,这就难免在运作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

1.物业管理法规不完善

物业管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实际的管理工作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很难针对居民的具体生活问题进行关注以及管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有关主管部门没有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对很多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最终在时间的推移之下,管理工作日渐松散,致使小区环境出现污染和破坏。

2.缺乏完善的业主自治制度

由于国情不同,我国在物业领域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主管机构,相关工作的效率也很低,业主也不能够通过法律进行权益上的自我维护。

总体来讲,物业管理工作在我国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完善,很多矛盾性问题难以通过正规手段进行根治,很多时候出现特殊情况,没有相关法律或者规定进行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对先进的管理经验进行借鉴,对整个行业进行科学规划,促进行业的整体规范,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走向正轨与规范。

1.平衡物业市场的供给双方

就目前来讲,我国在物业管理方面所应用的模式属于自建自管型,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水平较大程度上需要依赖物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开发商进行规范和约束,同时发动政府进行相关规定,出台相关政策,不直接对物业管理进行行政化干预,而是通过有效监督,促使管理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平台,使物业管理的供需双方,无论是在权力还是义务上,都能够处于平衡状态,处于平等的位置。同时,还需要对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进行精细化规范,明确工作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使得管理能够拥有一个量化的标准进行评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物业管理上的纠纷事件有效避免,使物业公司的工作能够有所进步。

2.强化业主的主体性地位

首先要对相关规定进行明确了解,使得业主能够明确自身权益,同时还应发挥政府的力量,明确物业管理在政府管理系统中的具体位置,一旦出现物业纠纷,政府能够及时出面,对事件发展的导向进行合理控制。同时还能够使业主认识到物业管理对于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缓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针锋相对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的状况将能够得到极大改善。[3]确立反馈机制,使得业主能够拥有对于物业管理进行评价的权力,在这种机制下,能够实现物业管理的良性运转。其次,物业公司应强化市场意识,推行商品式的服务理念,促进业主对于合理服务需求的意识,使得管理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兼顾供需双方的实际状况及意愿。

在我国的住宅区管理中,物业公司始终处于绝对强势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的空间被无限压缩,物业公司情绪执法,业主状告无门。面对这种现状,就应该从制度上进行思考,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使得整个物业管理市场能够逐渐向着国际化标准靠拢。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逐渐步向正规,整个市场才能够处于平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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