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大全(13篇)

时间:2023-11-19 22:13:07 作者:LZ文人

有了规章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与协调各种资源,实现组织目标的顺利实施。遵守规章制度需要全体组织成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效果。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据实际需要,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对有关计量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查对。

二.收集整理、保存

各种原始数据,不得伪造、删改遗失。

三.各种检定证书(出公司合格证、检定合格证等)由工程部负责保管。

四.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检定证书一般应保存三年以上。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根据《计量法》和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工程部登记、备案。

二.工程部根据执行检定机构的检定周期,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并负责按期组织送检。

三.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包括新购置的)未备案,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

四.未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人,不准修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五.使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或个人,不得拖延或拒绝送检。

六.对没有执行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七.计量监督人员,必须对强制检工作计量器具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对失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卫生等方面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者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进行处理,计量监督员要经常到现场抽查,以保证使用准确、安全可靠。

九.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领用、流转、降级、报废、使用、维护、保养等应按有关的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和定期维护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三)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

(四)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和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

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已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单位修理,并有被委托方的检修证书。修理后应开具合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1.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

2.超过检定周期;。

3.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

4、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

5.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办法,适用于计量器具分级管理。

本标准制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科学管理,保证生产、科研经营活动中计量器具的最值准确可靠。

对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计量器具本身的质量及使用的频繁程度而确定的,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原则。

在计量器具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对计量器具分abc三级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

1.1.1a级管理范围。

1.1.1.1本厂最高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1.1.1.2用于强检的计量器具。

1.1.1.3企业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器具。

1.1.1.4准确度高和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

1.1.2b级管理范围。

1.1.2.1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计量器具。

1.1.2.2产品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计量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

1.1.2.3用于内部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1.1.2.4安装在生产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1.1.3c级管理范围。

1.1.3.1用于生产过程中关键部位,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1.1.3.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且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1.1.3.3用于检测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耗、易损坏的计量器具。

1.1.3.4成套设备上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

2.1.1凡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检定规程。

2.1.2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制定校验或比较方法,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2.1.3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登记造册向市技术监督局申报,并由指定的技术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2.2.1对于连续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器具,可随设备检修期间同步安排检定周期,在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

2.2.2对使用频次离和需确保使用准确度的计量器具(如质控点所配计量器具)应酌情缩短检定周期。

2.2.3通用计量器具专用时,按实际使用要求相应减少检定项目,但捡起证书应当注明准许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位置处标贴限用标志。

2.3.1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损的计量器具,实行一次性检定。

2.3.2非生产关键部位起指示作用,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以及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计量器具,实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

2.4根据本办法编制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目录中应有计量器具类别、种别、名称、适用范围及检定周期。

2.6a、b级计量器具必须有相应的检定证书和检定原始记录。c级计量器具应有原始记录或有cmc产品合格证印。

2.7本厂使用的计量器具台帐、卡片等均注以管理级别,对于新增加的计量器具在年底前按本办法的分级原则补充编入本厂分级管理目录中。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二.按具体分工负责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提供准可靠的'计量检定,测试数据。

三.对违反计量管理制度及因违反所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有权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学习、熟悉所从事的计量工作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五.自觉维护和保养各种计量器具,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抽查计量器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指导车间、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合理存放和妥善保管。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计量资料档案由计量管理室兼职计量管理员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和建立。

(二)计量器具资料档案与医疗设备档案相配合构成完整的`计量档案。

(三)计量器具的档案内容

1.如计量器具是固定资产,则按医疗设备档案内容建立档案外,还应有检定证书等。

2.如计量器具是低值易耗品,则档案内容应包括申购合同、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等。

(四)计量器具的台帐包括:

1.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2.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3.工作计量器具分户管理台帐;

4.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

5.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

(五)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

(六)对发生丢失计量档案的事件,应做好记录、查清原因再追究责任。

(七)需要查阅档案文件资料,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

5、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不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计量器具。

第二十七条各级质监部门应当对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管理,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质监部门应当撤回其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三)计量器具列入国家决定淘汰或者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撤回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质监部门或者其上级质监部门可以撤销其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一)逾越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决定的;

(五)其他依法可以撤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三十条各级质监部门发现存在撤回、撤销许可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提出撤回、撤销许可意见,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质监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作出撤回、撤销许可决定前,质监部门应当告知被许可人有关事实、理由和处理意见,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对被许可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质监部门应当进行核实;陈述和申辩成立的,质监部门应当予以采纳。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质监部门应当注销其许可: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二)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个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四)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五)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注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

第三十三条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质监部门应当及时公告许可核准、变更、注销等有关情况,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省级质监部门。

第三十四条省级质监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三十五条各级质监部门在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中不得逾越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不得妨碍制造、修理计量器具单位或个人正常生产活动。

第三十六条各级质监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守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为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对本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有关计量检测设备按有关检定规程进行周期检定,使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有关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定〉工作。

2.1生产部负责对本企业在用计量器具的a、b、c分级管理,开展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2.2供应部门配合生产部对特殊设备上的计量器具实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2.3各使用部门配合质检科开展检寇工作。

3.1生产部根据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使用频度、使用环境条件、测量对象等因素,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的周期检定计划。

3.2按周期检定的年度计划,每年向有关使用部门发出当年'周期检走通知单',使用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检计量器具送至生产部。周期检定工作由生产部统一安排,各使用部门密切配合,使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能按顺序进行,确保周检率100%。

3.3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严格按主持考核的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所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规定的周期执行。

3.4对列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按规定由市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规定的周期执行。

3.5非重点部位计量器具可延长检定周期的二至四倍,一次性检定计量器具可在入库验收后投入使用,但修复后的应重新检定合格后方能再次使用。

3.6专用量具按周检计划送检。

3.7需委外检定的计量器具,各有关检定人员按周检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送有关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办好送检手续,做好计量。返回后发放至使用部门。

3.8生产部每年统计出本年度计量器具受检率、合格率及各部门送检率,报部门负责人。当合格率低于95%,须调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使检定周期不断完善。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强制检定是指由省、市计量局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2.2本广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应按规运登记造册,报省、市计量局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3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运机构根据国家计最检定规程确定。

2.4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全厂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不得使用。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盖章)。

详细地址: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电子信箱:

负责人:(签字)联系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书编号。

(一)递交申请书的同时递交以下文件资料:

1.申请单位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样机照片;

3.使用说明书(或者产品样本);

4.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

5.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

6.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

(二)说明:

1.申请书一律用a4纸印制;

3.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4.“产品简要说明”,填写主要技术指标或说明主要改进情况;

5.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6.申请书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无签字、印章无效;

7.申请书一式三份(可复印)。

(三)申请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应提供本单位生产的三台样机;按系列产品申请的,每个系列提供三分之一有代表性的规格产品,每种规格提供三台样机。

(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一年内对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有效。

一、申请。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我单位下列计量器具申请型式批准:

序号。

型号、规格、准确度。

备注。

二、受理单位处理意见。

委托:进行型式评价。

委托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委托日期:年月日

三、型式评价结果:

经型式评价该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准予发放型式批准证书。

(详见型式评价报告)。

审批人:年月日。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活动,加强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确保计量器具量值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以经营为目的修理计量器具,以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器具是指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

第四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精确度控制措施有哪些

1、检测室的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

2、下列资料应存档管理:。

2.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3计量标准技术考核申请表;。

2.4计量标准历次检验证书;。

2.5计量标准装置履历表;。

2.6计量标准稳定性和测量重复性记录;。

2.7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

2.8主标准器和配套仪器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有关资料;。

2.9电能计量检定规程;。

2.10电能计量检定装置操作维护使用规程;。

2.11各类计量装置检定原始记录;。

3、电能计量标准检定证书、标准考核证书,由使用单位妥善保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4、管理人员对所保管技术档案的资料应登记注册,定期清点,若有短缺负责追回。

5、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若发现技术档案的资料有丢失或损坏后,保管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

6、新购进电能计量装置(包括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计量专责人员或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7、各类检定原始记录经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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