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装修设计委托合同(优秀20篇)

时间:2023-12-16 00:03:10 作者:LZ文人

在装修过程中,签订一份装修合同对双方都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装修合同范文包含了各个方面的要求和约定,可以作为参考来编写自己的合同。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主任设计师:(以下简称乙方)经招标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饰工程地点:

二、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8、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______%;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__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10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六、

十七、

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1、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双方进一步同意:

1)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3)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

(1)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

(2)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

(3)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

(4)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

(5)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6)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1、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1、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1、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简单装修设计合同

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合计平方米。

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6、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7、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8、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9、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计算(其中:设计费%,施工监督指导费%)。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

2、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付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袜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日完成(即应于月日交图)。

乙方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法院为促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

见证经济律师:见证经济律师: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立设计委托合同书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主任设计师:(以下简称乙方) 经招标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 装饰工程地点:

二、 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 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 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 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 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 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8、 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 总设计费计人民币万元

五、 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10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 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 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 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 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 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 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 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 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 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六、

十七、

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xx:以下简称甲方

xxx: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 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合计 平方米

二、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 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6、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7、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8、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9、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 %计算(其中:设计费 %,施工监督指导费 %)。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

2、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 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付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袜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 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 日完成(即应于 月 日交图)。

乙方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法院为促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见证经济律师: 见证经济律师: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 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 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 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 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 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 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 规定的交付条件;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2、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付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袜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

合同。

后日完成(即应于月日交图)。

乙方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法院为促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

见证经济律师:见证经济律师: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装修质量及保修。

1.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

保证书。

》、《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

说明书。

》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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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装修设计委托。

合同范本。

欢迎参考阅读。

(以下简称甲方)。

主任设计师:(以下简称乙方)经招标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饰工程地点:

二、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

说明书。

5、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8、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10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十一、甲方订立工程。

施工合同。

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六、

十七、

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合计平方米。

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接受。

委托书。

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6、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7、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8、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9、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计算(其中:设计费%,施工监督指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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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5.双方进一步同意:

1)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委托方同意和认可:(1)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2)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3)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特别约定。

1.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受托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5.双方进一步同意:

1)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3)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代为根据《预售。

合同。

》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

保证书。

新建住宅使用。

说明书。

等。

2.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特别约定。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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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装修设计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______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______计取,设计费总计______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______%,即_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______%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公共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______%。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______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______张,总计______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_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_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版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设计事项,双。

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总设计费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圆整)。

:圆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个工作日内设计出初稿;。

2、乙方以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并设计修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甲方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交换号:

委托设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甲方所委托的_________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

二、付款方式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_______%付给乙方,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根据本合同附件1的设计套餐内容和相对应的工作方式,甲方选定委托设计形式,按照甲方所选,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_______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给乙方后,乙方所设计的作品的著作权将自动转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已开始展开委托设计、但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所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由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八、合同生效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简单版装修设计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

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

合同总工期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_元。(见附表一)。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乙方指派_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工期延误。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1.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_________元。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二)。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_____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三)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工程质量。

1.1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以《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七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七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

2.3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____.(本条2.2和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_________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鉴证、公证)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装修设计委托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以下简称甲方)。

主任设计师:(以下简称乙方)经招标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饰工程地点:

二、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8、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10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十六、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合计平方米。

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6、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7、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8、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9、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计算(其中:设计费%,施工监督指导费%)。

施工图设计委托合同范文_施工图设计委托合同格式。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主任设计师:(以下简称乙方)。

经招标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饰工程地点:

二、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8、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10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装修质量及保修。

1.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_________为其公司设计标志_________个,公司产品商标_________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5%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3、如有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标志通过即付总项目费用的50%,余款在相关设计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标志设计,标志通过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标志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3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合计_________平方米。

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6、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7、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8、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9、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_________%计算(其中:设计费_________%,施工监督指导费_________%)。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

2、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付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袜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_________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_________日完成(即应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图)。

乙方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法院为促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简单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xxx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进行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参加诉讼活动,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主动提供有关证据和资料。如甲方故意向承办律师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不予退还。

四、参照国家《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缴纳律师费(选其一):

1、按本案标的额之比例收取律师费:甲方在扣除26154美金后,甲方按剩余的总款项的30%支付给乙方作为律师费。

2、按收取办案费后再采取风险收费方式收取律师费:

3、按双方约定之其他方式(按时、按件等)收取律师费:

五、乙方律师为甲方办案所需之证据收集、调查、交通、食宿及津贴等费用,由甲方负担。该费用之承付,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深圳范围内办案费(包干)无元。市外另行商定。

六、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依授权委托书确定之。

七、如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非因乙方过错而提出撤诉和庭外和解,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未收部分应补交乙方。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委托阶段终止(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上诉、申诉、或执行,双方应另行订立委托合同,费用另计。

九、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如乙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承办律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_____幢________号________层_____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装修质量及保修。

1、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双方进一步同意:

1)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3)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

(1)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

(2)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

(3)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

(4)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

(5)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6)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_________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第六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七条特别约定。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主任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招标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饰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二、装饰工程设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8、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10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年简单装修设计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______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______计取,设计费总计______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______%,即_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______%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公共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______%.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______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______张,总计______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_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_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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