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健康家庭评选方案(模板15篇)

时间:2023-11-20 09:51:54 作者:FS文字使者 社区健康家庭评选方案(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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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在市区文明办、妇联部门的指导下,经村党总支、村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村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暨“最美西郊家庭”推举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根据东台市文明办、东台市妇联《关于开展东台市“文明家庭”评选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全体村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凡在西郊村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积极履行村民义务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往届区、村两级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锋家庭和书香家庭都可推荐、自荐参评)。

(一)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文明家庭。

(二)名额分配:

各村民小组评选文明家庭数按该组常住家庭数的30%左右评选产生,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文明家庭”评选产生后,评选领导小组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在评选产生的文明家庭中择优推举产生10户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最美西郊家庭”,“最美西郊家庭”拟推举10户,具体名额分配为原万许4户,原木港6户。

本次活动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张玉来为组长;黄金中、解跃坤任副组长;邵冬萍、胡前宝、郭和健、王胜兴、曹艳霞、涂学根、仇源源、王年华、王友本、孟彩旺、邵广志、邵广和、李珍凤、郭永桐、王长艳、杨应增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郊村党群服务中心。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11月底开始启动,要以寻找“文明家庭”和“最美西郊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村、基层单位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12月20日前,各村民小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党员、村民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评议过程需要保留有照片或视频。)

(三)审核公示。20xx年12月30日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村组宣传栏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不积极履行村民义务;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评选当选名单经评选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20xx年1月中旬对当选的“文明家庭”和“最美西郊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图片、文字在相关媒体及窗口宣传,将文明之风广为传播。

(五)择优上报。全村评议当选的所有家庭中,评选领导小组择优选出两至三个家庭,上报市、区文明办、妇联。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最美西郊家庭”和“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村两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召开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最美西郊家庭”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最美西郊家庭”和“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和推举出的最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好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电子文档发评选领导小组邮箱xxxxxxxxx@;三是各村民小组在民主评议环节,需要报送照片或者视频资料。材料须经分管的评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村级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结合锡林浩特市第二届“百家”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际,决定在苏木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我苏木牧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5月12日)

苏木范围内大力宣传活动开展的意义,广泛动员广大牧民群众参与评选,自我推荐或推荐他人,并做好对辖区内各家庭的摸底调查工作,让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鲜活生命力。

(二)嘎查(居委会)评选推荐阶段(20xx年5月13日-20xx年6月1日)

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推荐评选活动,以牧民自荐、党员推荐、牧民代表评选等多种方式,推荐出各自嘎查、居委会文明家庭名单,进行5至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可结合实际进行命名表彰,并于6月1日前择优推荐至苏木党委。

(三)公示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6月2日-20xx年6月15日)

各嘎查所推荐上报牧户,通过苏木党委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在苏木微信平台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四)表彰及宣传阶段(20xx年6月15日-20xx年7月1日)

苏木党委、政府适时表彰文明牧户,并对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五)推荐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0日)

将评选出的文明家庭择优推荐至全市“百佳”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一)严格评选程序,注重推荐质量。本次文明家庭评选对象是在各嘎查、居委会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的家庭。各党支部要以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评选工作要置于社会严格监督之下,使推荐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使结果得到社会认可。

(二)严格评选,按时报送。各党支部将文明家庭事迹材料(20xx字左右)、《宝力根苏木文明家庭推荐表》、家庭生活照片2张务于20xx年6月1日前报至苏木,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苏日格,邮箱:xx。

村级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家庭,结合街道实际,根据市、区妇联文件精神,大桥街道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评选表彰“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弘扬好家风,助力好社风。

20xx年3月―5月期间,集中开展寻找和评选活动,并贯之全年、深入推进。

(一)“最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坚持零门槛,不设定具体标准,凡我街道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家风优良、家教有方、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子女成才、勤俭持家、脱贫致富、热心公益、邻里互助等方面群众认可、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的家庭,均可参加。

(二)“五好文明家庭”: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三)“好婆婆”:治家有方,婆媳关系好;爱护晚辈,教育子女好;亲友邻里,团结互助好;为人正派,个人威望好;崇尚科学,生活方式好。

(四)“好媳妇”:孝敬长辈,赡养老人好;互敬互爱,夫妻关系好;勤俭持家,教育子女好;亲友和睦,邻里关系好;遵纪守法,道德观念好;关心社会,热心公益好。

(五)“最美巾帼志愿者”: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一)宣传启动阶段(3月)

20xx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正式启动寻找“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活动,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各种新媒体,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家庭参与。

(二)推荐报名阶段(3月至4月中旬)

活动启动后,即可接受推荐报名。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他荐或自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

1、他荐或自荐:街道各村(社区)“妇女之家”都要设立报名点,接受群众就近推荐或者自荐。

2、组织推荐:在家庭自荐、群众推荐、层层遴选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认真做好评选、审核、公示工作,请各村(社区)择优选择“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于4月25日前报街道妇联。

(三)评选公示阶段(4月底至5月初)

由街道妇联、区妇联在充分讨论、认真比选的基础上,对被推荐家庭事迹进行审核审定,最终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表彰宣传阶段(五月初)

在疫情防控允许的情况下,在5月份母亲节期间,表彰街道3户“最美家庭”、3户“五好文明家庭”、3名“好婆婆”、3名“好媳妇”和6户“最美巾帼志愿者”代表,并通过多种途径在全街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一)注重弘扬家风家训,诠释家庭美德。各村(社区)要通过“晒家风亮家训”评比、“好家风好家训”故事宣讲、编印发放家庭故事集等多种形式,挖掘、展现蕴藏在广大家庭中的好家风好家训;要积极利用微信、网站等平台,发动群众自荐、推荐身边的好家风、家训,激发群众树家风、传家训的热情;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亲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注重自身修养、注意行为举止、传承家庭美德。

(二)注重展示家庭文化,增强广泛互动。借力媒体,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全市家庭才艺展示比赛,通过“我说我家、我唱我家、我演我家、我画我家”等形式,丰富家庭文化生活,展示家庭才艺文化、秀出美好家庭生活。同时发动巾帼志愿者开展送科教、文体、卫生、法律进家庭活动,加强公共文化场所管理,倡导全民健身,提升居民文化素养,养成健康向上、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注重践行家庭文明,助力文明创建。以家庭为着力点,发挥妇女的独特优势,开展“凝聚巾帼力量共创文明城市”主题活动和“平安家庭”“廉洁家庭”“低碳家庭”等各类特色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言行更文明、让家风更美好、让社区更和乐、让城市更发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可选取本村(社区)“妇女之家”,作为活动开展的“先行地”、“领头羊”,发挥示范和榜样作用,将活动向机关、企业、部队延伸,进一步拓展家庭文明建设的工作领域。

(二)各村(社区)在寻找和评选过程中,要注重挖掘“最美爸妈”、“最美儿女”等“最美家庭成员”典型,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范围更广泛,相关典型择优报送区妇联,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村(社区)报送候选家庭时,要填报分类推荐表和花名册(均需加盖公章)、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材料应包含家风家训、家庭简介、家庭故事等内容,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按时间要求报街道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活动期间,要及时向街道妇联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工作进度和富有创意的做法,可根据条件和实际情况上报视频、图片等。

健康家庭评选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让健康的生活理念走进每一个家庭,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市)建设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健康家庭”评选和“健康示范家庭”命名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以健康知识、健康理念进家庭,大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和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为目标,将我镇30%的家庭建设为“健康家庭”,在健康家庭中评选5户“健康示范家庭”。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形成全民崇尚健康、追求健康、享受健康的浓厚氛围。

主要指在家庭生活中,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理念,自觉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优秀健康家庭,以家庭的健康文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本村村民。具体标准如下:

(1)家庭卫生整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

(2)厕所卫生,垃圾定点投放,文明饲养禽畜宠物;

(3)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树立健康理念;

(4)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个人卫生;

(5)合理膳食,戒烟限酒;

(6)适量运动,心理平衡;

(7)定期体检,科学就医;

(8)优生优育,爱老敬老;

(9)家庭和谐,崇尚科学;

(10)邻里互助,支持公益。

本次活动采取家庭自评、群众评议、民主推荐、乡镇评审、市级复核命名授牌的方法进行。在全镇进行宣传告示,由群众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推选出,要求书写申报推荐材料,事迹材料真实、内容充实,结合其日常表现做出综合评价,经村民委员会投票进行确定。

1、20xx年5月30日—6月15日:各村开展摸底调查和入户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倡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20xx年6月16日—6月30日:家庭自查自评,村(组)组织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填表汇总,推荐上报。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要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我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市)、推动辖区健康促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筛选,做好宣传、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质量和活动效果。

2、广泛发动,周密组织。村民的参与程度是评选活动取得实效的决定性条件。各村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农民合作社等团体作用,调动村组妇女、青年、社员,利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扶贫入户、重点产业落实、健康管理员入户、慢病体检筛查等有效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和培训,全面宣传发动,吸引更多居民参与。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以“健康家庭”建设和“健康示范家庭”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村委会宣传栏、村组文化广场、农民合作社、新媒体平台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镇健康促进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为配合长沙市卫生计生委打造“健康长沙”的总目标,我局组织动员全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健康长沙”建设工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家家崇尚健康、人人享有健康”的。良好氛围。

拥有我区常住居民户口的家庭,以及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家庭,并满足参评基本条件(附件1),均可参加本次“健康家庭”评选活动。

共有两条参选途径:

(一)自主报名: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向全市公开募集“健康家庭”,广大家庭自愿申请。

(二)组织推荐:每个街道卫计办推荐“健康家庭”3户,根据推选家庭情况,最终择优选送20户家庭参加市级“健康家庭”评选。

(一)通过公开募集途径参评的家庭,需到市疾控中心官方网站下载申报表(附件2.2)及评分细则(附件3),填好后发送至电子邮箱xxxxx。市疾控中心根据收集到的全市申报家庭情况,牵头(区县市卫生计生局配合)对报送资料予以核实,并择优录选。

(二)通过街道卫计办推荐的“健康家庭”,在尊重家庭意愿的基础上,经村(社区)推荐、填写“健康家庭”申报表后,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再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评分并签署意见。

(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对参评家庭进行最终审核选送。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本活动由市卫生计生委主办,市疾控中心具体承办。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健康家庭”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方案,积极做好“健康家庭”推荐活动的`宣传、申报等工作。

(二)主动衔接,协力合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沟通衔接,取得工作支持,推进活动开展。

(三)认真组织,确保成效。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健康家庭”评选活动为契机,带动广大家庭自愿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树立市民身边的典型,为推动“健康长沙”做出积极贡献。

(一)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推荐申报并初评初步合格的健康家庭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健康家庭申报表、家庭环境以及健康有关场景照片、健康家庭评分表以及其他符合健康家庭佐证的资料等。

(二)请各街道卫计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xx年8月4日前将健康家庭申报表、健康家庭评分表、家庭环境以及健康有关场景照片报送到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

(三)区疾控中心负责整个活动相关解释工作。联系人: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xxxx,办公电话:xxxxxxxx,手机:xx。

社区健康家庭评选方案

为推进河北省健康县城的创建,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引导居民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广大群众健康意识,按照安平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健康家庭建设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拥有本县户口或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广大家庭。

二、评选标准:

1、室内卫生整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

2、庭院卫生整洁,厕所干净,垃圾定点投放,文明饲养禽畜宠物。

3、能够合理膳食,戒烟限酒。

4、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讲究个人卫生。

5、能够定期体检,科学就医。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树立健康理念。

6、家风良好,优生优育,家庭和睦,邻里和睦互助,尊老爱幼,崇尚公德。

7、能够积极参加健身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心理健康,传播正能量。

三、评选要求:参加评选活动的乡镇(社区)按照评选标准,在本辖区内评选出10户“健康家庭”,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创建办。

村级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让健康的生活理念走进每一个家庭,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市)建设工作,根据玉门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玉门市“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创建办发〔20xx〕1号)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本次评选活动以健康知识、健康理念进家庭,大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和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为目标,全镇各村20%的家庭建设为“健康家庭”,在健康家庭中评选10户“健康示范家庭” 。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形成全民崇尚健康、追求健康、享受健康的浓厚氛围,凡属于我镇常住居民的家庭均可参加评选。

具体评选标准参照《玉门市“健康家庭”建设标准》(附件1)执行。

本次活动采取家庭自评、群众评议、村委会推荐、镇政府评审、市级复核命名授牌的方法进行。首先由家庭对照健康家庭评选的标准进行自评自荐,各村委会填写《玉门市柳河镇“健康家庭”申报登记表》(附件1)进行推荐,经镇政府组织评审,达到标准要求的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备案。同时,从中遴选出“健康示范家庭”,填写《玉门市柳河镇“健康示范家庭”推荐表》(附件2),由镇创建领导小组加注意见并将推荐表上报至市创建办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核。

1、20xx年5月30日--6月15日:各村开展摸底调查和入户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倡导,发动全镇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20xx年6月16--6月30日:家庭自查自评,各村组织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填表汇总,推荐上报。

3、20xx年7月1日―7月10日:由镇政府依据《玉门市健康家庭考核评分细则》(附件3)进行评审,依据得分确定各村健康家庭名单。同时,遴选“健康示范家庭”,填写《玉门市“健康示范家庭”推荐表》(附件2)上报市创建办。

4、7月11日-7月20日:有市创建办、妇联组织专家组对我镇推荐申报情况,按照不少于30%的要求进行复核评估。

5、7月21日――7月30日:资料汇总整理,镇创建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向市创建领导小组通报评审情况和“健康示范家庭”名单。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妇女联合会负责督查指导,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村负责宣传动员,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镇卫生院协助配合。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要将这次评选活动作为创建健康村、推动辖区健康促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筛选,做好宣传、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质量和活动效果。

2、广泛发动,周密组织。群众的参与程度是评选活动取得实效的决定性条件。各村、镇属各站所、镇共青团、镇卫生院要结合各自工作优势和积极因素,利用扶贫联系点、重点产业落实、健康管理员入户、慢病体检筛查等有效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和培训,全面宣传发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柳河学区、镇卫生院要以“健康家庭”建设和“健康示范家庭”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村组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4、紧扣节点,确保进度。为确保全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各村要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进度抓好安排落实,对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市进度的村,镇纪委要在全镇进行通报。

村级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

我村党委决定开展胜利村“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

本村户籍家庭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领里互助。

3、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落后、腐朽的陈规陋习,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保持家庭内外环境的整洁和美化。

4、积极配合、参与村中各项工作。主动将土地流转至村集体,无私自流转给外地农户的情况。

1、可直接前往我村村委会报名评选或在本村微信公众号留言。

2、可到村民组长或者党支部报名。

3、评核与公示:我村将组织7个党支部书记、村监委会成员、村廉情监督员、村理财小组成员组成的评审组对报名的家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文明健康家庭”,然后通过信息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奖励表彰

文明健康家庭名单确定后,将于12月进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将文明之风传递。同时还将在我村宣传栏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表彰。

村级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制订我镇“五好文明家庭”评比活动方案如下: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尊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

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失简办;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持家,保护环境好。

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清正廉洁,大公无私,使反腐倡廉的意识成为家庭文化的主流和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倡导绿色消费和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活动。

居住在本镇辖区内已结婚成立家庭(原则上该家庭在本地区居住应满两年以上),且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行为的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与评比。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家庭推荐上来。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推荐申报资格。要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注意听取各界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各村(居)委会村(居)民的家庭情况,对照“五好文明家庭”评选的基本条件,每村(居)于20xx年8月底前评出20户“五好文明家庭”表彰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再推荐上报高坪镇政府。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最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最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最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最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最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最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特别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最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最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最美家庭的评选。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作出贡献,推动我村“最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为目标,努力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发展。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爱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参加我村各项公益活动,不破坏公共设施、集体财产。

2、学习进取,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好学进取,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在种植、养殖业不断创新壮大。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成员做到夫妻平等,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尊敬长辈,善待老人,街坊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门前无杂物,牲畜粪便自觉清理;积极参与我村义务劳动活动。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五好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

2、存在故意损害公共财物情况的;

3、不遵守村规民约,随意倾倒垃圾的;

4、一年内有大操大办行为的。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采取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争创最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推荐(20xx年9月):评选家庭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村委提交。

3、考核公示(20xx年9月):由村最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民小组申报的“最美家庭”户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热心公益好家庭”、“勤劳致富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移风易俗好家庭”、“卫生文明好家庭”各4户,采取多项措施公示宣传。

4、表彰挂牌(20xx年10月)对评选出得“最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结合锡林浩特市第二届“百家”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际,决定在苏木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我苏木牧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5月12日)。

苏木范围内大力宣传活动开展的意义,广泛动员广大牧民群众参与评选,自己推荐或推荐他人,并做好对辖区内各家庭的摸底调查工作,让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鲜活生命力。

(二)嘎查(居委会)评选推荐阶段(20xx年5月13日-20xx年6月1日)。

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推荐评选活动,以牧民自荐、党员推荐、牧民代表评选等多种方式,推荐出各自嘎查、居委会文明家庭名单,进行5至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可结合实际进行命名表彰,并于6月1日前择优推荐至苏木党委。

(三)公示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6月2日-20xx年6月15日)。

各嘎查所推荐上报牧户,通过苏木党委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在苏木微信平台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四)表彰及宣传阶段(20xx年6月15日-20xx年7月1日)。

苏木党委、政府适时表彰文明牧户,并对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五)推荐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0日)。

将评选出的文明家庭择优推荐至全市“百佳”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一)严格评选程序,注重推荐质量。本次文明家庭评选对象是在各嘎查、居委会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的家庭。各党支部要以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评选工作要置于社会严格监督之下,使推荐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使结果得到社会认可。

(二)严格评选,按时报送。各党支部将文明家庭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宝力根苏木文明家庭推荐表》、家庭生活照片2张务于20xx年6月1日前报至苏木,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苏日格,邮箱:xx。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最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最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最美家庭100户。

黄梅县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最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最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最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最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最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最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最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最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最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最美家庭。县直最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最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最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最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最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社区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家国情怀,展现小家大爱,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持续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校妇委会、文明办决定在全校开展20xx年度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校妇委会、校文明办将联合评选20xx年度枣庄学院最美家庭6户,并择优推荐为省、市一级最美家庭候选家庭。

1、各党总支要组织推荐廉洁齐家、孝老爱亲、夫妻和谐、教子有方、勤俭持家、热心公益、绿色环保等代表性家庭,扩大家庭参与深度和广度,从而评选出一批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群众评议、得到群众认可的最美家庭。

2、家庭成员坚守各自岗位,守职尽责,舍小家为大家,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

3、按照全国妇联印发的发《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妇厅字〔20xx〕17号)组织开展五好家庭评选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1)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守则、村规民约。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方面明礼守纪、崇德向善。

(2)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真诚做人、守信做事。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热心参与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文化体育等各类公益活动以及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社区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3)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理解信任、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相濡以沫,互敬互信、责任共担。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沟通顺畅,尊老爱幼、传承孝道。家庭日常生活温馨健康,面对特殊困难不离不弃、彼此扶助、和睦乐观。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在民族团结融合方面做到尊重差异、相互包容、相互依存、相互亲近。

(4)家风优良,科学教子。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积极参与传家训、立家规等家庭文化活动,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父母坚持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5)移风易俗,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能够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到勤劳节俭、厉行节约,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约水、电、纸等资源和能源,坚持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文明用餐,倡扬崇尚绿色环保的文明新风。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为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1、推荐申报。各党总支、分妇委会要在收到通知后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政审把关、公示。各党总支可推荐一个家庭作为候选家庭,并于4月25日前将附件一《20xx年度枣庄学院最美家庭推荐表》加盖党总支章后报送至妇委会办公室(综合楼1911)并将表格电子版和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发送至邮箱xxxx@。

2、审核评定。校妇委会、文明办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审。通过材料审查、事迹分析、综合研判等形式,全面了解候选对象真实情况后报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评名单。

1、注重广泛宣传引导。各级各单位要以本次评选推荐工作为契机,引导广大教工家庭参与疫情防控、弘扬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见贤思齐,在岗位上拼搏进取,在引领家庭文明建设和社会风尚方面作出新贡献。

2、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各级各单位推荐时要对候选家庭、集体、个人在政治、业绩、诚信等方面严格审核,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客观公正。

社区五好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的,通过推推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继承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激励更多家庭成员积极向上,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生育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于进一步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旨在通过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和开展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向全镇推出融时代特色和传统美德为一体的先进家庭典型,以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家庭积极投身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家庭卫生、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促进沅陵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方针、法律知识、刻苦钻研科学文化技术,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有强烈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敬老爱幼好。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尊敬长辈,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用科学的育儿方法教育子女,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环境卫生好。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保知识,热爱环境、建设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环境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居住在本村辖区内已结婚成立家庭(以该家庭在本地区居住两年以上为计),且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参与评比。

“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以村委会为单位,根据本村村民的家庭情况,对照“五好文明家庭”评选的基本条件,推荐一户“五好文明家庭”,填写好“五好文明家庭”推荐登记表交村委会,经审核批准后,由区妇联择期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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