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大全(18篇)

时间:2023-12-09 09:49:39 作者:HT书生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根据自己的体验和感受写下的个人感想。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素材。

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在城市中,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向刽子手买来后,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这篇小说来自鲁迅先生的小说集《呐喊》。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药!”“药?”“原来这就是药?”“这竟然是药!”“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她的人口占世界的四分之一,因此,她应该在国际上占有一席应得的地位。但,二十世纪初的中国,是一个贫弱的大国。自鸦片战争以来,她备受帝国主义列强的欺凌,压迫,在政治上、军事上、经济上毫无地位可言。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文坛上出现了一颗巨星——鲁迅,在文艺创作上为中国争得了荣誉。先生用那如椽大笔,深刻地勾画了现代中国人的魂灵,塑造了一系列高水平的艺术形象,鲁迅先生的出现是有着历史的必然性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中艺术生命力最强的作品。自它诞生后七八十年来生命力不衰。研究的著作、文章不计其数,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认识的不但提高、深化,每次重读时,仍然可以发现新的宝藏,真可谓常读常新,百读不厌。即以阿q这一典型为例,七十多年来它一直是鲁迅小说研究的一个重点,写了多少论文、著作,但是话并未说尽,问题并未得到圆满解决。鲁迅先生的著作是上世纪初到三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这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和重大事变在他的作品和文章中都得到了相应的反映。它们既是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的珍贵资料,是我们取之不尽的文化宝藏,又是中国现代文学宝库中的精品,在中国现代文学发展上起了拓荒、奠基的伟大作用,有着纪念碑的意义。

鲁迅先生的作品是具有世界性的。鲁迅先生一生写作最多的是杂文。先生继承了我国古代散文的优良传统,并从我国现代革命斗争的实际出发,将杂文的战斗作用、艺术魅力发挥到了极致。杂文因鲁迅先生而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获得崇高的地位,成为一种崭新独创的文体——诗与政论的完美结合。鲁迅的小说更是蜚声中外的杰作。中国现代文学一经诞生便迅速走向世界,获得国际声誉是从先生的小说开始的。尤其是阿q这一典型的创造,使鲁迅先生一跃而成为世界著名的伟大作家,可与果戈里、契诃夫、高尔基、塞万提斯、肖伯纳、罗曼罗兰等艺术大师媲美。

读者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寒假刚开始,我便得到了一本沉甸甸的《读者》,久闻《读者》大名,如今一见,更是亲身领略了它的风采。《读者》是一本老少皆宜的书,我身边的老师,同学,甚至是我年迈的爷爷都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原本我以为,不过是一本书罢了,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爱看呢?当我开始读了这神奇的书,才明白为什么这小小的《读者》如此地受欢迎。

《读者》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纯粹的书,它涉及的知识面极广:历史,军事,人文......应有尽有。一本《读者》如同一本电子书。通过阅读《读者》中那些优美的文字和图画,极大地丰富了自我,从中得到了尊重,领悟,抚慰的人生满足;通过阅读《读者》那充满爱的文字,帮助我克服偏见和狭隘,学会诚信,包容他人;通过阅读《读者》,使我的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富有智慧和技巧;通过阅读《读者》,使我自觉地追求人性的真善美,远离世俗的假丑恶。

原本我认为,如今已是21世纪,是一个让阅读已经变得可有可无的时代,但是《读者》的出现,却让我彻底改变了这个想法。《读者》中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我会情不自禁地看下去,是《读者》,让阅读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是《读者》,让我明白了无论何时何地,阅读都必不可少,它仍然是人们宝贵的精神食粮。

虽然我只是《读者》的初识者,但我和《读者》却像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一样。我早已被它深深吸引,早已不自觉地爱上了这本书,《读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人性之美和人生哲理。阅读《读者》,甚至可以带给我快乐,幸福以及满足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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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于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于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鲁迅对于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于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鲁迅这篇文章-药,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在城市中,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向刽子手买来后,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于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药!”“药?”--“原来这就是药?”“这竟然是药!”“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

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这又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细腻且具有批判性,多讽刺,对比,象徵手法,描写人物简洁有利,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于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比喻、讽刺);“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

至于“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这四个黯淡的金字。”(象徵、对比、讽刺),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于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象徵);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象徵无知的中国百姓)、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中国人较自私的心态)、“…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革命民主精神的宣扬)。

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药》是鲁迅的著名短篇小说。写于194月。那时辛亥革命的果实被混进革命队伍的投机者偷窃。

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辞,军阀混战,使中国人民重新陷入失望与痛苦之中。有感于现实的黑暗,想到先烈的牺牲,鲁迅剖析了社会的弊端。这篇小说通过华、夏两家悲剧命运的描写,控诉了封建制度的罪恶,揭露了辛亥革命时期革命者和群众之间的隔膜,批判了资产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反动本质,揭示了辛亥革命时期革命者和群众之间的隔膜,批判了资产阶级旧名主义革命脱离群众的错误,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惨痛历史教训。

小说主人公夏瑜是资产阶级旧民主义革命革命者的形象。“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是他革命思想和革命目的的集中反映。他家境贫寒,以至牢头都“榨不出一点油水”。

在狱中,他英勇斗争,坚持宣传革命道理,可是不为人们理解。他的牺牲十分悲凉、凄惨,甚至不被自己的母亲理解。从这一血的教训中,可以看出辛亥革命脱离群众的错误。

这部短篇小说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残酷剥削和镇压人民的罪恶,说明了严重的阶级对立已使人民到了不得不反的境地。表明了旧中国的黑暗、恐怖,衬托出两位母亲极其悲凉、茫然的心情。在那个荒唐的时代。

“人血馒头”竟成了包治百病的“药”,真是太悲凉了。从而告诫人们:只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革命才能胜利,中国才有希望!

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药》,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作,唤醒沉睡中的人们;药,是文中一颗沾满了烈士鲜血的“红馒头”,是治愈当时“痨病”的偏方;药,是精神食粮,只有“药”才能够拯救那时思想受限,精神麻木的黄种人,唯有它,才能“拯救”全民族,“解放”全人类!

小栓吃的血,是夏瑜的啊!而他竟然不知道!“华夏”本是一家人啊!“夏救华,华吃夏”,而彼此却都毫不知情,诶,真是“流血的不知道为了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啊!这是多么疯狂的情节啊!故事中的人物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多么“可怜”啊!

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读了这篇杰作,也不能说就一点感悟也没有,以鲁迅先生的功力还是很容易就感染到读者的。我对《药》里面的情景交融的气氛描写感受还是挺深刻的。小说一开头就描述到,“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出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一开篇就让人隐隐感到一种压抑感。“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看得分明。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有叫。

天气比屋子里冷得多了”,“仰起头两面一看,看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一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这一切都通过华老栓的眼睛和感受反应出来,情和景交融在一起,形成一种凉透及骨的逼人气氛。

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使我知道当时的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难道说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或许在今天我们可以把病治好,但在没有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的情况下,一个血馒头做了什么呢?小栓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仙药吗?可能现在看来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他们还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可悲又可叹!

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c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于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于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鲁迅对于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于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鲁迅这篇文章-药,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在城市中,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向刽子手买来后,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于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药!”“药?”--“原来这就是药?”“这竟然是药!”“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

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这又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细腻且具有批判性,多讽刺,对比,象徵手法,描写人物简洁有利,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于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比喻、讽刺);“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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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药读后感个人收获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飘》读后感个人收获

倔强任性,美丽小姐,不择手段,当这些字眼出现在思嘉身上时,思嘉的形象已经很鲜明了。少女时代,对邻家少年卫西礼的朦胧爱慕,即便一次次的遭到拒绝,还是努力去爱,明明是爱得痛彻心扉,还要坚持下去。直到玫兰妮,那个柔弱的不受思嘉喜欢的女人死后,思嘉的第一个梦彻底破灭了。有人说,她爱的不是卫希礼,是卫希礼的影子!是春华的梦!我想,我应该珍惜这一切,倘若成了真,世界就变得简单了,为何一定要有那么多的生死踟蹰?对思嘉,我是深深的喜欢,喜欢她的爱恋,喜欢她的疯狂,喜欢她会说话的眼睛。若说到喜欢,又哪来的对与错呢,感情就是最好的答案了。

白瑞德,是优秀男人的模板。在与思嘉的爱恋中,有过狂热,亦有割舍。也许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至死不渝的爱已然不再那么被看重,而冥冥中我却有那么一份坚持,爱她就应该乡空气一样,从亘古到未来,仿似不存在却从未离开。我无权评论白瑞德对思嘉好与不好,他们不需要更不在乎我们的评定。

读《飘》,我想到徐志摩的一句话:“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容不得恋爱,容不得恋爱!”我以为思嘉对希礼的爱恋就是爱情了,为这份没有成功的爱抑郁良久。在我眼里,思嘉当是男人眼中的宠儿,女人当中的王者,而卫希礼偏偏把她当妹妹看,娶了沉默大多数中的玫兰妮。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

到后来,思嘉对玫兰妮的不喜欢,甚至巴不得她死。玫兰妮却一如既往的相信思嘉,带着圣母般的微笑。那是一颗怎样的心?她值得所有人去爱,去尊敬!书末,白瑞德和思嘉的爱反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对玫兰妮的敬意却使我大为感动。

这儿,我想起了黑妈妈,想到了大个子黑奴。黑妈妈的喋喋不休中,我看到的是长辈的叮咛,大个子黑奴的朴实中,我看到的是最纯洁的心灵。后来,莫名的对黑人有一种好感了。也许,这也是我读《飘》的最大获益吧!

读《飘》已经是数日前的事情了,然而那些记忆却历历在目。所谓生活,就是要认真的过,无悔的付出,这样才有机会感到幸福。玛格丽特说,tomorrowisanotherday!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明天会是什么样子,谁又能断言呢?相信誓死不渝的爱和无怨无悔的付出才是幸福的保证吧。

短文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一本童话书,里面的故事可笑而离奇;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了她想象中的人和动物;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却使大家都难忘。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在一个下午跟姐姐读书时,意外地走进了书里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奇怪的事情:会说话的兔子,会动的扑克牌,还有红心皇后用火烈鸟做成球杆,打刺猬做的球,真是让人哈哈大笑啊!我认真的读完这本书后,了解了书的大致内容:爱丽丝在她那离奇可笑的梦境中,碰见了使她变小的药水、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更有趣的是人物,有公爵夫人、红心皇后、老甲鱼、龙虾四组、叮当兄弟俩、骑士……当他被小猪碰醒后,才发现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奇怪的的梦。这一切就像是我自己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作者笔下的爱丽丝心地善良、活泼可爱,乐于助人,并且能面对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或物时,冷静、沉着,值得去学习。她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我也要学习她,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如同爱丽丝一样,世界将会多么美好?没有骗子、没有小偷,人们互相尊重,没有纠纷、没有争执,世界上就没有了战争,该多么美好。但这一切也只像是一场梦,很难成为现实,但只要一起努力,终将有一天会实现。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我们还是要学习爱丽丝的一些精神品质,将她梦想的精神真正变成我们现实拥有的精神。

短文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1983年1月24日上午11时15分出生于山东省无棣县小头头镇卫生院。毫无疑问,我从小就亲近土地,热爱自然很久了。我的阅读生涯是从我妈的《中医》和我爸的《储粮害虫》开始的,我和生物学的联系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在国内接受正统的基础教育后,缺少了12年期的寒窗。初中两次参加中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分别获得省一等奖和特等奖。高中三年,平心而论,我只奋斗了半年,用八公斤的体重换来一份高考成绩单,总分623。怀着对生物的热爱,我努力报考了山东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并被录取。

进了大学,发现自由开放的理想象牙塔还遥不可及,但对我来说已经“像泥鳅一样”了。比起中学,课程负担增加了一倍多,但我更喜欢这种忙碌。基础课的教学不应该被认为是理想的。我觉得这是国内大多数大学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课程本身的吸引力远远大于我对教学方法的不满。虽然我没有拿到所有优秀的,但是我顺利的通过了。英语轻松考了四六级,像小马过河。这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在成功完成学习任务后,课外阅读成了我最大的爱好。这三年,我把别人的钱存起来喝咖啡,把书都买了。在xx年的北京和xx年的上海,我钱包里的钱每次都换成一个更满书包里的书。到目前为止,床边的三层书架上都摆满了各种生物书,被同学戏称为山大图书馆生物分馆。为了跟上科技尤其是生物的潮流,各种杂志成了我最大的涉猎产品。《自然》很难找到,中国版的《科学美国人》已经供不应求三年了。

在学校,最大的天堂是实验室,尽管基础实验已经成为理工科学生最受诟病的小三。虽然我不能完全控制实验,但我努力改变,看到自己的想法被证实或否定,真的是一种享受。小时候离地近,在医院住了十几年,让我对实验操作本身有了很好的了解。尤其在动物实验中,经常是我被同学叫去给打耳洞的兔子耳朵里找“一个放针的地方”。三年来十几门实验课都很优秀,经常成为实验同伴偷懒的理由,这也是大学里美好的回忆。

闲暇时,我背着帐篷和睡袋,深入济南南部的山区和水域。虽然云南没有什么美景,但我还是能在城市里找到一个难得的安静的地方,一个失落已久的地方。带上地质锤和放大镜。张夏和山旺是好去处。向奥陶纪、寒武纪、第四纪的生物问好。虽然还没有上升到分子水平,但这是一个进化的小研究。

说起进化论,20xx年春天,非典云笼罩首都的时候,我和几个朋友应邀和南京大学、天津大学的朋友一起讨论恐龙灭绝的话题。我们恢复恐龙繁殖生态模式的想法,得到了著名古生物学家董志明和甄硕南的一致肯定。从北京回到济南五天后,非典隔离开始了。也是因为非典,央视的节目录制戛然而止,我们的节目“有幸”重播了四次,希望我们的观点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然而,比起恐龙的灭绝,我更喜欢讨论生命的诞生。在这里,进化不仅是一个生物学课题,也是一个哲学命题。我对进化生物学和进化基因组学的理解将在下面的短文中展开,在此不再赘述。

鲁迅野草个人读后感模板

今天,我看了我国巨大的文学家,思惟家,革命家,鲁迅先生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着迷了,爱不释手,一口吻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不同凡响,写得非常精美,表白的思维情感很强烈。

《雪》这篇文章我感到很有特点,与我们写的有很大不同。咱们写雪的着重点个别都是写它的外形,色彩飘落的样子等,而鲁迅写的这篇雪的侧重点却是孩子分了如何塑罗汉。依我个人以为这是学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多少个孩子来拜访他,对了他拍手拍板嬉笑,但他终于独破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样子容貌,持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晓得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储藏着一个情理;看似强盛的物体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整变了样,认输了,抬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生着这样的事件,我们要去战胜它,毁灭它,不使他成为他生涯中的包袱。

《雪》这篇文章用了许多的修辞伎俩将文章写得更加活泼形象,让人读了当前,面前好像就呈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恍如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很多蜜蜂劳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段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繁忙,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畸形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吵闹,这更加凸起作者之文采,只有你一闭眼,眼前就会涌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认为更加俏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确定是注入了本人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斯漂亮,我从中发明写最主要的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

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

短文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我从一个懵懂的小女孩到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员,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我觉得一个人的价值是由他对社会对别人所做的贡献来衡量的,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原因也是要努力实现自我价值。我认真学习党的各种理论,并努力把他们付之于实践,对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学习方面,我觉得大学生的首要任务还是学好文化知识,所以在学习上我踏踏实实,一点也不放松。我认为好的学习方法对学好知识很有帮助,所以在每次考试后,我都会总结一下学习经验。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每每看到自己可喜的成绩,我就会感叹只要你有决心,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对于我们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学生来说,光光学好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我利用课余时间经常阅览计算机类的书籍,并参加了一些计算机水平的资格考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我认为学习是学生的职业,这份职业同样需要有智慧、毅力和恒心。

四年的大学生活给了我很多挑战自我的机会,如系学生会的竞选,院里组织的演讲比赛,文化艺术节的文艺汇演、英语演讲比赛等。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我结交了一些很好的朋友,学到了为人处事的方法,锻炼了自己的能力。

四年的大学生活是我人生中美好的回忆,我迈步向前的时候不会忘记回首凝望曾经的岁月。

名著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短文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我最学习了一篇课文,名叫《诺贝尔》,主要讲述了诺贝尔有个弟弟名叫埃米尔,一次埃米尔到诺贝尔的工厂去帮忙,因弟弟从前就接触过甘油,诺贝尔没什么担心就走了。在弟弟埃米尔管理生产时,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在整个生产中最重要的一点,溶液的温度绝不能超过二十五度到三十摄氏度,如果超过就会爆炸。

但是,埃米尔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突然,天崩地裂一声响,随之引起了连接的爆炸······埃米尔和四个工人全被炸死。诺贝尔知道弟弟的死后,非常伤心,非常自责,人们原本以为诺贝尔不会再研究炸弹,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诺贝尔坚定地说“做,我还要做!”从他坚定的话语中,我感受到他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

正因为他有这坚持不懈的精神,到了最后,他才会有更大的成就:研究炸弹成功了!诺贝尔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他学习。在生活中,我缺少这种精神:每次我运动了一会儿我就想:哎呀,我累死了,真想回家。

可是,我一想到诺贝尔,我就有了精神,他是人,我也是人,为什么我不能像诺贝尔一样,不怕挫折呢?每当想到这儿,我就会坚持去运动,睡懒觉的毛病也改了。从那以后,我每天早晨都按时起床,去运动······诺贝尔,我敬佩您,您是我的榜样,您从不向挫折低头。我要好好跟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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