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委托运营合同大全(16篇)

时间:2024-04-22 16:02:05 作者:纸韵

合同协议的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合法、合规的方式下进行修改。下面是一些经过专业律师审查和修改的合同协议示例,供大家参考。

代运营委托合同

本合同总价为第一年价款,之后每年根据物价和其他因素双方重新洽谈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包括委托范围之内的费用,价款根据水量调整,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费用由甲。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调整。

2.1支付方式:合同生效起5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月运营费用,之后每月支付一次月运。

2.2合同价款调整:由物价上升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合同通用条款11条》执行;。

资产运营委托合同书

一、评估项目和名称、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对下列资产进行评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评估目的和要求。

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报告提交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相关批文、权属证明及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后_______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即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和相关附件_______等资料。

五、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根据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价费字625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本次评估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本项目评估收费标准为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预付评估费的50%,其余部分在交付正式评估报告时一次付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工作时所必要的办公条件,在交通、食宿等方面给予协助;。

4.甲方对乙方评估工作人员中有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不正当要求和行为的,可向乙方公司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对于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5.不干预乙方正常的评估工作程序。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资产运营委托合同书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协议签定于(地址):

鉴于:

1、甲方在2006年7月31日公告了拟出售的资产包组合,并于乙方竞价前将拟转让资产包组合及资产包内资产项目的调整情况书面(包括电子光盘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对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包内资产(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权资产、实物资产、抵债资产、有关诉讼费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最终标的金额以甲方审批同意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其有关资料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2、在转让标的的现有状况下,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对价,将标的项下主权利以及相应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等转让标的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悉数支付转让价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的330项(笔)年月日(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项(笔)债权资产整体债权(股权)余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项股权资产元,项抵债资产元(上述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价款与支付。

2.1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2在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将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大写)元,(小写)元,,在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应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证金万元,因此,乙方此次实际补交付转让价款剩余未交款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甲方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3如本协议签署后后七日内乙方未能足额乙方未能履行2.2之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未交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罚金,违约罚金的计算标准为自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每延期一个自然天按照应补足余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规定,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一切措施。乙方郑重承诺:若发生本款叙述的乙方单方面毁约情况,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还,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处理。

第三条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的转移。

3.1自本协议生效乙方付清本协议2.1规定之转让价款之日起,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3.2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其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也一同转让给乙方。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

3.4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本协议2.2约定的付款期内以及甲乙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的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应当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

3.5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书面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此3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3.6甲方应在交割时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2《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3《保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4贷款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5诉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6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转让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9房地产抵押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0其他财产的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1原权利人将转让标的转让给甲方时,由原权利人和甲方达成的有关协议,以及相关的转让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2有关的催收通知及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资者审阅文档”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认为应当移交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资产运营委托合同书

为了能够保值、增值,增强担保业务的抗风险能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甲方所有的资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委托乙方进行国债等低风险的证券业务运作。现将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一、运作方式。

甲方单独开立股东帐卡和资金帐户,委托乙方进行运作,或甲方直接将上述资金划入乙方指定帐户,委托乙方进行运作。

二、收益分配。

1.首先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息。

2.对于资金运作收益,甲方和乙方按30%和70%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结算时间和方式。

资金运作收益以日历年度半年结算一次,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本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由乙方划入甲方指定帐户,或并入资金总额进行运作。

四、监督管理。

乙方保证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努力维护甲方利益,按季向甲方通报资金运作收益情况,根据交易清单进行核对。

五、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

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应根据_________,在甲方与乙方解除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当甲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委托乙方进行资金运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解除委托运作通知书后的30天内将资金_________元交还甲方,应划归甲方的收益也应无条件的交还甲方。

协议终止:当乙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金运作时,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资金运作进行审计,将双方应得的收益按本协议规定进行分配,划转资金,同时将甲方的资金和应得收益在此后的15天内按上述规定划转,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3.公司财务委托书范本。

4.物品拍卖委托书模板。

5.售房委托书样本。

集中供热委托运营合同

城镇供热、供冷项目的开发模式中通常主要涉及三类主体,一是上游热源/冷源生产企业,指的是为供热供冷经营企业提供热能、冷能的企业,常见的有热电联产企业(以下简称);二是供热/供冷企业,即利用前述上游生产企业所提供的热能、冷能或者利用自身所生产的热能或冷能,进行供热供冷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三是下游用户,即通过有偿方式使用经营企业提供的热能、冷能的单位或者个人,即终端用户(以下简称)。当前按照下游消费市场的终端用户划分,供热、供冷行业的终端用户可划分为工业用户市场和居民用户市场两大类。对于供热模式而言,通常还可划分为集中供热和分户供热两种模式。当前集中供热为我国北方地区常用的采暖模式,即在工业生产区或城市居民区内通过建设集中的热源向企业、居民进行生产、生活供热。在供冷方面,当前常见的依然为分散式供冷模式,目前我国南方已有部分城市开始探索集中供冷模式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如前海、三亚、海口等。以下为我们根据相关项目经验所总结的城镇供热、供冷项目三类主要的开发建设模式: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特别是长江以北地区)政府对于供热经营,特别是集中供热经营,可能要求投资人应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取得当地某一特定区域的排他性经营权。据此,如投资人或项目公司未适当取得当地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则无法拥有该区域供热的排他性经营权及供热费收费权利。此外根据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于2015年5月实施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在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ppp模式下,社会资本方应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项目前期还需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相关程序。

我们在以往项目中采取的另一种模式为委托运营模式。该模式下,供冷供热项目的资产产权和项目管理运营权分别属于不同的实体。项目资产所有权人(即,项目业主)通常为当地政府或政府下设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受托经营人往往属于在技术能力、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丰富经验的能源管理服务商,项目业主有意愿将其拥有的供冷、供热设施交给受托运营人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受托运营人接受项目业主委托,接管原供冷、供热设施,获得项目的管理运营权。对于项目所收取的下游供热、供冷费用,双方通常通过签署相应委托运营合同的方式约定收益分成。在这种模式下,仍由项目业主与终端用户签订供热或供冷协议。

对于受托运营人来说,该模式下最重要的一项合同即为与项目业主签署的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合同相关风险要点参见下述第三节。

集中供热委托运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v^中央、^v^《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xx]13号)、《^v^办公厅转发^v^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精神,切实做好县市区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组织的参保率达到%以上的乡镇、街道,乙方同意接受该乡镇、街道保障基金的管理,否则乙方可以不予受理。

二、乙方为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建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当年所收的保障基金扣除支付的保障补偿金后,余额转入下一年度。

三、甲方应在《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实施细则》确定的保障基金收取入库日前,将当期应收的保障基金全部划入乙方保障基金专户,以确保乙方对保障补偿金的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制订的《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服务范围及补偿标准对参保农民的医疗费用进行支付管理,并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控制不合理开支,确保医疗补偿的公平、公正、合理、透明。

五、乙方应定期()将保障基金的收支、补偿情况向甲方汇报,对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也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及时处理。如果出现保障基金的支付超过已划入乙方保障基金专户总额的%时,为了保障参保农民的利益,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以便甲方筹集资金或采取其他措施。如当年度发生亏损的,先由乙方垫付亏损额,如第二年度有结余的,先从结余中扣回垫付款,如连续二年发生亏损,则必须先由甲方在第三年度的第一个月弥补前二年的亏损额,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乙方应加强财务管理,从严控制费用开支。双方可根据以往年度的费用支出情况,对第二年及以后各年的费用提取标准加以调整。

九、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条款,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至止。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集中供热委托运营合同

如上述供冷供热项目模式中提及的,特许经营合同、资产转让合同、委托运营管理合同、上游热源冷源合同以及下游供热供冷合同为此类项目的常见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相对少见,在此不做展开分析),结合我们以往项目经验,我们建议投资人在审阅此类合同时主要注意如下审查要点:

根据25号令,特许经营协议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内容;(2)特许经营方式、区域、范围和期限;(3)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等;(4)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5)设施权属,以及相应的维护和更新改造;(6)监测评估;(7)投融资期限和方式;(8)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调整程序;(9)履约担保;(10)特许经营期内的风险分担;(11)政府承诺和保障;(12)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13)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及资产移交方式、程序和要求等;(14)变更、提前终止及补偿;(15)违约责任;(16)争议解决方式等。投资人进行特许经营合同协商、谈判时,建议首先应关注上述内容是否均涵盖,特别是协议中对于一般补偿、提前终止补偿等事宜是否均已设定有利于投资人的保护机制。

其次,大部分投资人在项目运营中通常有融资需求,根据住建部于2004年出台并于2015年修订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或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据此,建议投资人在协议中明确约定项目收费权质押、资产抵押等的前置程序,例如是否取得特许方事先书面同意等。

如投资人通过并购模式取得相关供热、供冷经营性资产或上游热源、冷源资产,则需与资产转让方签署相应资产转让协议。建议投资人在协议签署前对标的资产的权利归属、资产是否有法律瑕疵、是否有债务风险等事项提前进行尽职调查,了解资产情况,并在协议中对资产过户、移交、交易对价支付等事项进行明确安排。如资产转让涉及转让方人员的接受和安置事项的,也应在协议中对投资人是否与转让人员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工作年限是否连续计算或补偿金事宜等作出妥当安排。

投资人作为受托人在与项目业主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时,需要特别关注双方之间的责任划分问题。例如,通常来说投资人仅作为运营方负责供冷、供热设施的运营维护,部分情形下还会涉及对原有供冷、供热设施的升级改造。据此,对于与项目建设期相关的合同(如设备采购合同,设计、施工合同及监理服务合同)履行事项,建议投资人关注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该等建设期合同的履行责任以及是否约定该等合同履行不得影响受托方正常行使管理运营权。此外,对于委托运营的具体资产应在合同中详细列明,避免因合同约定不清对于投资人的工作界面产生潜在争议。如果供冷供热的运营管理由不同的受托人或分别由业主及受托人负责,则还需要在委托运营管理合同中明确资产移交的程序及责任划分。在供冷、供热费用的收取方面,大多投资人倾向于和项目业主进行收益分成,建议委托方与受托方共同开设共管账户存储收取的相关供冷、供热费用,以监控资金、避免发生资金挪用。

如投资人或项目公司并没有自建或并购的热源、冷源厂,则需要向上游生产企业进行采购,热源或冷源是否充足在一定程度上将依赖于生产企业的持续运营且向投资人或项目公司正常供能。建议投资人关注上游热源、冷源合同是否有效签署及协议期限。如未签署适当的采购合同,项目的能源供应可能因欠缺合同基础而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对供冷、供热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投资人也应考虑若生产企业出现中断运营或发生违约、协议终止或无法续约的情形下,是否有相应应急计划,以避免因上游原因导致供热、供冷出现中断,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国家对清洁能源利用的要求越来越高,煤炭作为燃料供应已逐步受到限制,目前多数省市供热管理条例中已要求限制燃煤锅炉或电厂的建设,据此,投资人需关注所投资建设的供热、供冷项目所使用的源头端是否是燃煤锅炉或电厂,或者该等锅炉、电厂是否符合环保、排污等要求,并建议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了解其是否存在环保问题,是否存在被关停可能等。此外,部分省市(如吉林市)供热管理条例中对于经营企业与生产企业所签署的热源采购合同有备案要求,相关合同在签署后还应报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我们的项目经验,对于供冷供热合同,特别是居民供热合同,各地住建部门可能会有相关的模板文本,以便投资人或项目公司直接使用。在进行此类合同审查时,除了需识别常见的合同风险之外,对于供热供冷合同的草拟还需关注其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例如,针对供热项目,各地供热管理条例中对于供热期间供热经营单位的义务已有一些原则性规定,例如针对供热期的最低温度要求、供热设施的维护管理义务等,投资人及项目公司在拟定相关条款时不得突破该等规定的要求。

当前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供冷供热行业将向清洁、高效、节能方向发展,且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率的提升,供热、供冷行业未来将有持续的市场需求。投资人在此背景下参与供热、供冷行业有望迎来更多的市场机会。由于供热、供冷行业的建设与企业、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属于关系民生的重要基础性行业,这更加要求投资人应重视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全流程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项目管理,引导行业理性健康发展。

1.住房和城乡^v^2016年9月22日颁布并于同日实施。

代运营委托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运营合作协议合同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谨就乙方注册成为_________之高级会员、而甲方承诺以各种有效方式大力协助乙方开拓国际市场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五、甲方承诺将经常地优先或提前向乙方线下提供独家的外商直接询盘;。

八、可免费为你制做英文产品网页及图标;。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资产运营委托合同书资产委托经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应根据_________,在甲方与乙方解除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当甲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委托乙方进行资金运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解除委托运作通知书后的30天内将资金_________元交还甲方,应划归甲方的收益也应无条件的交还甲方。

为了能够保值、增值,增强担保业务的抗风险能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甲方所有的资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委托乙方进行国债等低风险的证券业务运作。现将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为了能够保值、增值,增强担保业务的抗风险能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甲方所有的`资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委托乙方进行国债等低风险的证券业务运作。现将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一、运作方式。

资金运作收益以日历年度半年结算一次,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本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由乙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或并入资金总额进行运作。

二、收益分配。

1.首先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息。

2.对于资金运作收益,甲方和乙方按30%和70%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结算时间和方式。

资金运作收益以日历年度半年结算一次,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本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由乙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或并入资金总额进行运作。

资金运作收益以日历年度半年结算一次,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本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由乙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或并入资金总额进行运作。

四、监督管理。

乙方保证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努力维护甲方利益,按季向甲方通报资金运作收益情况,根据交易清单进行核对。

五、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

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应根据_________,在甲方与乙方解除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当甲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委托乙方进行资金运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解除委托运作通知书后的30天内将资金_________元交还甲方,应划归甲方的收益也应无条件的交还甲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简洁版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接管人就本委托运营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煤业污水处理运营管理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管理(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承包范围及方式。

委托范围:委托运营方案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委托方式: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运营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为加强“*大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统一管理,促进市场的长期发展与繁荣之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将市场内的自有产权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即由乙方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规划、招商、租赁、推广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承诺拥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订立本合同即构成对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标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购买的位于*大市场区号楼号的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该标的物用途为甲方委托租赁经营的商业用房,经营业态以乙方为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物业价值为目的所统一设定的业态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式。

1、乙方全权负责该商铺所在市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统一物业管理等,从而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物业价值,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签署商铺。

租赁合同。

并代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委托标的物的统一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该项目开发商实际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为促进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满足承租人的经营需要,经该项目开发商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该商铺。提前交付该商铺的,不影响上述委托期限的有关约定。

3、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当日签署交接文件,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时应移交委托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第四条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两项基本原则,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三年内,甲方商铺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为其总房款的%,该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从该商铺的总房款中一次性冲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年内,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为乙方实际出租期间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给甲方:

(1)现金。

(2)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其他方式:。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结算期为每个季度末的个工作日内,届时乙方将承租人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

4、对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甲方应按时在约定的租金结算期内前来领取。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租金结算手续并导致不可预测性后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自有产权商铺的租金收益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2、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铺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过程中确需乙方协助配合的,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3、除非因为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将协调开发单位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在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调承租人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因商铺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可以对该商铺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上述设施和设备进行增量和扩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调整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因归咎于甲方其他与甲方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该商铺或市场内其它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市场内的工作人员、顾客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7、甲方应对该商铺及附属设备设施、甲方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并将上述保险单及付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备案。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保险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积极、必要的协助。如未投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因该商铺的产权共有、设置抵押和担保等而影响乙方关于市场的整体经营与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无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已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分摊公用设施水电费及其它市场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如甲方委托的商铺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甲方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甲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缴纳费用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预、妨碍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得实施其它乙方认为有损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市场整体的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运用合法的整合运营手段,塑造市场形象和提升市场知名度,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商铺的完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益,并对承租人依法按章进行管理和督导。

3、享有对该商铺租赁价格标准的完全自主定价权,并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与实际需求,对商铺的租赁价格进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调整。乙方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市场变化,对市场的经营方案和业态规划进行调整。

4、乙方有义务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公共宣传推广。

5、乙方有义务协调市场整体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地方性事务,以及当地交通、环保、治安、城管、卫生、消防、税务、工商等其它事务。

6、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或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该商铺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满时,乙方按届时的现状装修状态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8、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其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其使用不当而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修复。

9、乙方负责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故障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与配合。

10、乙方有义务代为收取租金,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内已出租商铺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时应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关市场管理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乙方延期支付相关租金的,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均负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七条合同期满。

1、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完毕相关结算、交接手续。在符合乙方关于市场整体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将该商铺进行自主租赁或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经营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订立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在乙方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甲方同时应履行告知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市场经营管理合同的义务。

4、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的合同为准。

5、合同期届满时,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期,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乙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2、对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应全额返还乙方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对于乙方违约的,乙方除不再拥有向甲方索还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甲方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

第九条送达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形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2、采取邮寄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相对一方。邮寄送达应附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取当面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由相对一方,由相对一方或由经相对一方授权许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员等当面签收。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有关该商铺日常经营的税、费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该商铺房产租赁的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应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规定的情形,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签订日期为年月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份,备案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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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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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为加强“____大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统一管理,促进市场的长期发展与繁荣之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将市场内的自有产权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即由乙方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规划、招商、租赁、推广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承诺拥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订立本合同即构成对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购买的位于____大市场区号楼号的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该标的物用途为甲方委托租赁经营的商业用房,经营业态以乙方为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物业价值为目的所统一设定的业态为准。

1、乙方全权负责该商铺所在市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统一物业管理等,从而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物业价值,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并代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委托标的物的统一经营与管理。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该项目开发商实际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为促进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满足承租人的经营需要,经该项目开发商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该商铺。提前交付该商铺的,不影响上述委托期限的有关约定。

3、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当日签署交接文件,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时应移交委托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乙方遵循市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两项基本原则,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三年内,甲方商铺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为其总房款的%,该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从该商铺的总房款中一次性冲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年内,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为乙方实际出租期间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给甲方:

(1)现金。

(2)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其他方式:。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结算期为每个季度末的个工作日内,届时乙方将承租人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

4、对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甲方应按时在约定的租金结算期内前来领取。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租金结算手续并导致不可预测性后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拥有自有产权商铺的租金收益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2、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铺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过程中确需乙方协助配合的,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3、除非因为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将协调开发单位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在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调承租人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因商铺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可以对该商铺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上述设施和设备进行增量和扩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调整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因归咎于甲方其他与甲方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该商铺或市场内其它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市场内的工作人员、顾客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7、甲方应对该商铺及附属设备设施、甲方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并将上述保险单及付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备案。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保险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积极、必要的协助。如未投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因该商铺的产权共有、设置抵押和担保等而影响乙方关于市场的整体经营与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无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已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分摊公用设施水电费及其它市场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如甲方委托的商铺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甲方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甲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缴纳费用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预、妨碍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得实施其它乙方认为有损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1、负责市场整体的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运用合法的整合运营手段,塑造市场形象和提升市场知名度,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商铺的完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益,并对承租人依法按章进行管理和督导。

3、享有对该商铺租赁价格标准的完全自主定价权,并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与实际需求,对商铺的租赁价格进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调整。乙方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市场变化,对市场的经营方案和业态规划进行调整。

4、乙方有义务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公共宣传推广。

5、乙方有义务协调市场整体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地方性事务,以及当地交通、环保、治安、城管、卫生、消防、税务、工商等其它事务。

6、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或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该商铺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满时,乙方按届时的现状装修状态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8、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其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其使用不当而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修复。

9、乙方负责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故障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与配合。

10、乙方有义务代为收取租金,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内已出租商铺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时应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关市场管理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乙方延期支付相关租金的,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均负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1、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完毕相关结算、交接手续。在符合乙方关于市场整体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将该商铺进行自主租赁或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经营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订立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在乙方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甲方同时应履行告知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市场经营管理合同的义务。

4、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的合同为准。

5、合同期届满时,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期,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乙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2、对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应全额返还乙方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对于乙方违约的,乙方除不再拥有向甲方索还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甲方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

1、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形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2、采取邮寄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相对一方。邮寄送达应附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取当面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由相对一方,由相对一方或由经相对一方授权许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员等当面签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有关该商铺日常经营的税、费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该商铺房产租赁的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应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规定的情形,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签订日期为年月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份,备案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招商运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招商代理的“本项目”位于,其商业部分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委托时间。

乙方的代理期为:本合同生效后起至项目招商与销售完毕后止。第三条承诺与确认。

1、甲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2、甲方确认并承诺,签订本合同前,已对乙方的专业资质、专业能力和工作经历有了充分的了解,并将充分尊重乙方为本合同目的而提供的智力成果,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提交的智力成果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或目的,或供他方使用或借鉴。

3、甲方确认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开发权、处分权,且已取得对本项目招商无诸如查封、抵押等障碍的相应证明文件并保持这些文件的有效性。

4、乙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的服务费。

2、提供招商工作所需的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平面图、面积表、全套建筑设计方案、前期市场调查方案、相关土地、开发资料、开发进度等、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资料。

3、及时通报招商进度,如项目的租赁条件有任何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招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有权自行招商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本项目商业招商。

1、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组成项目组,根据招商进度,确定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招商经理。

2、乙方应制作《招商服务工作服务大纲》,确定潜在商家目标客户、推广策略,制定招商进程计划。

3、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商工作,根据招商的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必要的促销和宣传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做任何不实的宣传。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项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不得超越甲方书面授权向商家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在招商过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务,乙方需先通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7、乙方应按甲方的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提前两天通知)参与甲方与招商有关的例会。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9、乙方应自行组织工作人员完成委托事项,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相应用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员工为履行本合同造成自身以及任意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财务损失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在本项目对外招商租赁面积完成20%之前,乙方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2.0倍计算服务费;在本物业租赁面积完成20%-60%之间,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1.8倍计算服务费;在本物业租赁面积完成60%后,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1.6倍计算服务费。(注:“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不含物业管理费。)。

2、甲方与商家签署《租赁意向书》后并收到商家定金后,甲方按上述约定的计算方法向乙方支付50%招商服务费用。甲方与商家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后并收到商家首期租金后,甲方支付余下50%招商服务费用于乙方。如甲方与商家不签署《租赁意向书》而直接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则甲方按上述条款支付100%招商服务费用于乙方。

3、如商家签署《正式租赁合同》之后悔约,则按以下处理:

如因商家自身原因退房,则所没收的商家定金或实际计收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应全额退还给甲方。该房源收回重招商,乙方另计服务费。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商家退房,甲方仍须按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已收取服务费的,乙方不再退还。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商家退房,则乙方不收服务费或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造成甲方向商家赔偿的定金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明确,凡违反本合同中有关承诺与确认的情形均属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贰拾万元。若甲方招用与乙方具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尚未超过六个月的员工,则应向乙方承担贰拾万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2、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在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30日内仍未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视为甲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合同到期前10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约,如未在合同期限前达成续约协议,乙方在结清全部服务费后10日内从招商现场接待中心撤离。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届时协商解决遗留问题。

5、双方明确,损失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预期可得利益和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1、鉴于本项目的报批手续还未完善,若根据设计、规划等要求需要重新调整项目数据,则乙方无条件的按调整后的数据进行招商,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2、标识使用:甲方同意在与本项目招商工作有关的主要刊物,宣传物品及广告等印有乙方公司的名字,并注明乙方为本项目的招商代理单位。甲乙双方在引用对方之名字标志或对方之关系时,均需保证与本合同的内容相符合。

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而有关协议、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

签订日期:

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签订日期: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简洁版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及其他有关。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煤业污水处理运营管理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管理(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承包范围及方式。

委托范围:委托运营方案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委托方式: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商业用房: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注:根据委托经营的具体情况写)

1.标的物: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广场(以下简称_________广场)内,所购置的房屋为_________层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

2.标的用途_________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1.甲方就其拥有的_________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3.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5)制定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他与经营相关事宜。

1.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维护_________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平方米税前_________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个月之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_________银行以划拨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七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2.甲方对乙方具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以及经营管理费用。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全面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的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11.其他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_________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4.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分立、解散、破产等事项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告知对方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继承人。如对方不同意,则_________方_________(是/否)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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