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方案(专业15篇)

时间:2023-12-04 15:57:36 作者:念青松

工作方案是指在工作中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具体方案和策略。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制定一份高质量的工作方案,不妨看看下面的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示。

单位消杀工作方案

20xx年奎屯市的除四害工作以x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以除为主,防除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除四害工作机制和体制,切实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巩固除四害成果,为建立国家卫生城市奠定基础。现将20xx年奎屯市的除四害工作安排如下:

除四害工作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但近年来,在部分单位存在着对除四害工作松懈,思想麻痹等现象,主要表此刻认识不到老鼠、蟑螂的严重危害性;看不到灭鼠、灭蟑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所以,我们要始终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树立有害必除,除害务尽的思想,深刻认识到四害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对除四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职责感和使命感,真正把奎屯市的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

除四害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领导。只有领导认识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并从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才能把除四害工作抓好。20xx年,奎屯市的灭鼠、灭蝇、灭蟑等除四害工作由市爱卫会统一部署,市爱卫办具体实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辖区单位、居民区投药工作,做到不留空白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把手”负责制的要求,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除四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职责到人。要适时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要选派职责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除四害工作。灭鼠投药前,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补、完善内外环境毒饵站(盒),以确保毒饵的有效使用。饮食服务行业、食品加工行业要进一步补充好室内毒饵盒,以防毒饵污染食品,发生食物中毒。要确保灭鼠投药“三率”到达100%。

春季是老鼠、蟑螂繁殖的高峰期,此阶段鼠、蟑密度回升较快,我市部分区域,个性是城乡结合部鼠情、饮食服务行业蟑情还依然严重。各新闻媒体、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四害的危害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市爱卫办将在年内适时举办一期“除四害”管理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管理水平。

春、秋两季集中灭鼠、灭蟑投药前后,市爱卫办、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单位进行鼠、蟑密度调查,各单位也要做好鼠、蟑密度调查工作,要把特殊行业、平房住宅、暖气管道、下水道、厕所等作为调查重点,做好鼠情、蟑情调查统计工作,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四害密度调查是除四害工作档案资料的一项重要资料,应同其它除四害资料一同装订,以备检查或查阅。

透过近两年来我市开展的集中统一灭蟑工作来看,大多数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能够用心配合灭蟑工作,但个别单位对灭蟑工作不重视、不配合,严重影响了统一灭蟑的效果。今年,市爱卫办计划在全市开展春、秋两季的统一灭蟑活动,与我市春、秋两季统一灭鼠工作同步实施,使我市的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居民区的灭蟑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统一负责实施。全市公共场所和餐饮服务行业及工作区的灭蟑工作由市爱卫会统一组织实施。在统一灭蟑工作中,全市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用心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好统一灭蟑工作。

根据季节特点和四害生活习性,适时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各行业要根据本行业的特点用心开展卫生整治活动,持续工作环境和生活场所清洁,消除四害孳生地。今年,市爱卫办将不定期地对各宾馆、饭店、小餐馆、单位食堂及各食品加工点、服务行业等的卫生状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状况进行全市通报。

灭鼠、灭蟑毒饵由市爱卫办消杀灭站统一负责配发,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在发放、投入毒饵时,要有安全预防措施,防止人、畜中毒事件的发生。

20xx年全市春、秋两季集中灭鼠、灭蟑时间,由市爱卫会统一部署,统一毒饵,统一时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投药。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辖区投药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爱卫办将对全市投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今年,市爱卫办将继续加强对鼠药、蟑螂药市场的整治工作,严禁使用急性剧毒鼠药或其它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教育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除害,以确保除四害质量。

1、除四害先进单位、个人由市爱卫会、街道办事处予以表彰奖励。

2、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未按上述要求投药或鼠、蝇、蟑密度超标者,市爱卫会将给予批评指正,并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给予新闻曝光或协同有关部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予以处罚。

3、凡没有按市爱卫会统一部署和要求灭鼠、灭蟑,密度超标的单位,一律不能评为卫生红旗单位和精神礼貌单位,已命名的予以取消。

单位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一)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整治。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使用的设备、餐饮具、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终端关口,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一)部署阶段。5-6月启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7-8月,对不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要求的,根据专项检查结果,依法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将有关监督信息、检验报告等存入档案。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内容,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同时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对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总结阶段。9月10日前,对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单位工作方案[]

根据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七)查验示范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了《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有关情况自查表》制度,自查结果是否落实了主要负责人确认机制;查验已被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单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

(八)其他涉粮检查内容。

对既是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又是成品粮应急储备的单位,还将增加相应品种的数量、等级等检验项目。

单位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为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了以厂长xxxx起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由组长周泓起主持召开复工复产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逐级落实复。产复工责任制,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确保安全复产,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在组长周泓起的带领下,对我厂的配电设备、办公大楼、车间、仓库、员工宿舍以及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针对之前提出的隐患,认真深入地排查和消除隐患,组织开展对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落实到人。

安排专人对员工进行离岗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主要针对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应急能力的培训。

对主要负责人、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确保持证上岗,并保证所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隐患整改及培训完成后,报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逐一检查验收,在确保设备,材料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小组审批后确认。

通过验收,做到“零隐患,零风险”的情况,领导小组同意后复产复工。

单位错峰生产工作方案

对钢铁、焦化、有色(氧化铝)、铸造、化工(煤制氮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

1.统筹保障安全。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开展错峰生产。

2.统筹保障民生。全面落实“六保”工作,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优化错峰生产措施;对保障民生的其它类企业,按照保障需求开展错峰生产。

3.统筹稳增长。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企业,可适度减少错峰。

4.统筹应急管控。参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错峰生产计划安排要优先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基本要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做好衔接。错峰企业在秋冬季期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执行错峰生产措施,在预警管控期间要严格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秋冬季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实施。

各县(区、市)错峰生产可采取轮开轮停方式或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安排并具体组织实施,结合本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因行业、因企施策。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确定的环保绩效分级、绿色工厂评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

(一)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涉气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错峰停产;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最严格的限产措施(不低于红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秋冬季结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解除限产。

(二)被评定为b级、b-级、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轮开轮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减排比例确定停产天数(铸造c级企业按照不少于90天实施停产),生产期间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三)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以及焦化、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

(四)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按照发改经贸〔20xx〕1351号文件,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

(五)错峰生产期间,针对重点涉气行业如出台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要从严执行。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和要求按照《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晋工信原材料字〔20xx〕128号)执行。

(一)制定地方方案。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要联合制定本行政区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企业名单,确保清单可操作、可核查。各县(区、市)错峰生产方案及清单于10月29日前分别报至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媒体和同行的监督,确保错峰生产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区、市)可根据民生保障等情况按照原则适度调整错峰生产名单和错峰生产措施。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巡查检查,严查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工信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建立错峰生产工作调度制度(自20xx年11月起,每月4日前各县(区、市)报送上月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掌握行业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动态,对行政区内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进行督促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错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工作指导。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四)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

各县(区、市)要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统筹做好秋冬季期间错峰生产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避免引发不安定因素。

单位错峰生产工作方案

聚焦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科学组织实施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加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促进我街道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焦化、铸造(电炉铸造除外)、炭素、砖瓦窑、玻璃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

(一)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街道办事处将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组织企业合理调整生产、施工计划,分别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明确具体停产、限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科学实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差异化管理。在错峰生产期间,街道办事处对重点行业中焦化等企业应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方法,确定a、b、c、d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c、d级企业及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按照《分行业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及应急强化措施指导意见》(附件)有关要求,制定统一的错峰生产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应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三)错峰生产与应急相结合。已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的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优先突出民生保障。错峰生产企业若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我街道按照县委县府要求执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执法,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并根据承担任务量由县工信部门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县政府同意报市政府批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成立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形成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备案。错峰生产企业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确有必要调整的,需经县政府同意,报上级政府批准。

(二)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好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街道环保所积极配合县工信和生态环境部门错峰生产组织、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提出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的意见。

(三)强化联动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有效整合检查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方案,特别要加强对企业电力缴费清单、生产销售台账、生产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另行制订)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6年9月-12月)。

1.研究确定资产清查报表。

2.组织开发资产清查工作软件。

3.拟订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文件。

4.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试点工作,修正报表和软件。

5.对中央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6.财政部组织招标,确定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7.中央部门、各地区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7年1月-6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2007年6月,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支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表汇总报送财政部。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部门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自行确定。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简报》等方式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另行制订)和实际情况,对资产 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研究确定资产清查报表。

2.组织开发资产清查工作软件。

3.拟订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文件。

4.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试点工作,修正报表和软件。

5.对中央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6.财政部组织招标,确定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7.中央部门、各地区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2007年6月,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支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表汇总报送财政部。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部门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自行确定。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简报》等方式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单位工作计划方案

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

二、强化爱国卫生健康教育。

(一)围绕本年度爱国卫生中心工作,在全委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教育,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大力开展控烟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5月31日的世界无烟日活动。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除四害工作圆满完成。

在确保无蝇、无蛆、无垢、无堵塞、基本无臭的前提下,加大维修和养护的投入,继续狠抓灭鼠、灭蝇、灭蟑螂、灭蚊达标成果的巩固,在全市统一开展的春秋两季灭鼠工作中积极主动按照市里要求,在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广泛发动干部和职工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四、认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认真部署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把抓好爱国卫生月活动作好创建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发动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爱国卫生活动的新氛围。

单位工作方案[]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单位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地完成,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2、汇总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清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市《关于延迟复工的通告》要求,现就我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要求,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企业复工相关内容。

(一)复工时间节点。

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疫情管控形势严峻的区镇,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可适当再延迟复工时间。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海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如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必须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企业复工标准。

企业在复工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海前两周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岗员工行程登记表》(见附件1),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凡来自或者有湖北、武汉、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员工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来海。原则上,江苏省外员工不得回厂工作,如确需回厂工作的,经审核同意后,企业需安排实施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购置必需的防控物资,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必须有7天的使用量并动态保证;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涉稳评估到位。企业要对职工住宿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认清当前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背景下,职工难以进入村、居的实际,预先统筹安排职工住宿问题,严防发生员工来海后无地居住或与当地村居民发生冲突。凡稳评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复工。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6.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单位工作方案[]

各系部、处室根据自身现有状况按照学校发给各单位的资产申报表格式进行自查登记,不留死角。如有报废经审批填报废表。

(二)核查。

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时间进度见《关于开展学校资产清查的通知》)将自查情况经本部门资产清查小组组长、成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后勤管理处。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成校资产清查组,派专人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部门要及时整改。

(三)整改。

(1)根据我校历史原因和现有资产管理现状,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

(2)对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和暴露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

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实施素质教育、引导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我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提供有力保障,为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充分发挥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导向作用,着力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机制。保障考试招生秩序规范、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社会监督有效。

注重系统设计。整体设计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各阶段教育的关联性。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衔接,着力拓宽入学通道、提升人才成长发展空间。为终身学习、人人成才提供多样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

体现科学高效。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提高选拔水平,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协调。统筹推进入学考试制度、招生制度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坚持统一考试与多元评价相结合,坚持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与落实学校招生自主权相结合,切实解决一考定终身弊端。

(三)总体目标。

20____年启动我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和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建立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20____年建立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从当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20____年基本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多次选择、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高考注册录取率。把握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国家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优质来源计划,吸引市外优质高校增加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科学编制市属高校跨省计划方案,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保持我市高考注册录取率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认真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属高校和市属重点高校面向重庆市贫困区县定向招生。认真落实中央部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重庆市和市级贫困区县的优秀农村学生招生。实施市属一本批次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及“全科教师”、“全科医生”专项计划,安排一定比例招生计划主要面向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等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定向招生。20____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主动服务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全面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预测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具体办法,积极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深化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原则,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推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和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中小学教育以及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按照确保义务教育基础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总体要求,调整、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合理确定考试科目,改进考试形式和方式。

2、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其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考试,作为认定高中同等学力资格和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各普通高校要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

3、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按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真实、写实性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各普通高校要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

4、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全国统一高考相对分开。从20____年开始,统筹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试招生方式,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的3月底至4月初(简称“春季高考”)。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主要实行“文化素质+技术科目+职业倾向能力”考试招生方式进行,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以“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果作为主要录取依据。考生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到20____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市属高职院校在渝招生计划总量的70%左右,成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含应用技术本科)招生的主渠道。

5、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从20____年起,统一高考使用国家命题试卷。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从20____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考试不分文理科。全国统考3个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份,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普通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自主选择确定,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____年1月1日后,获得全国奥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科技创新大赛、工程类大赛、思想品德突出、万分之一优秀学生等6个项目证书、荣誉称号的考生,高考录取不再加分。到20____年,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顾政策。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在渝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加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防止出现自主招生腐败。严格控制在渝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规模。20____年起,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普通高校要主动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要求,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及争议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继续实施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对录取结果负责的制度。

4、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从20____年开始,逐步合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加快研究“按专业投档、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模式并适时推行,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多次选择机会。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可申请注册进入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鼓励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和各类高等教育分层次、分类别学分互认和转换机制,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开制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完善全市中、高等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发布平台,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考生特征信息“三级公示”制度。

2、完善保障体系。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构建科学、规范、严密、安全的教育统一考试保障体系,要特别注重提高农村、贫困、边远地区考试保障水平。完善学校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公平、承担社会责任的自律机制。建立诚信制度,加强全市教育考试招生人员、考生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诚信档案。适时修订完善《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过程监督,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研究制定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深入调研、充分借鉴改革试点先行省份经验,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结合重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际。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市级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分析改革对教育教学产生的影响,加强风险评估,提前研究应对方案,确保改革过程平稳有序。

(二)强化保障。市、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标准化考场建设力度,改善考试硬件条件,加强考试机构专业能力建设,满足学业水平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

(三)加强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的系统培训,加大对我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方案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

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委各科室:

为推动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定远县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具体安排,现就发改委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团结、边际更加和睦、治安更加良好、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努力营造单位团结和谐,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实施步骤

固前两个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总结,查找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整改,把“创安”作为发改委的经常性工作,全面提高综治工作水平。

三、创建标准

(一)领导责任落实

1、领导重视单位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明确,工作人员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2、有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总结。

3、单位安全防范相关组织建立健全。

4、定期研究单位安全防范工作。

(二)制度健全规范

1、有安全防范制度。

2、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健全。

(三)管理措施有力

1、职工、家属、外来人员、管理规范,守纪情况好。

2、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3、单位环境整洁干净,楼道通畅,无堆积物。

事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5、无赌博活动、邪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无吸毒人员,健康上网。

(四)创建效果明显

1、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活动,使平安创建活动人人皆知。

2、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观念。

3、职工工作、生活秩序良好、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文明卫生、爱护环境蔚然成风。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机构,明确领导,落实人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拟定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领导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及时分析并解决存在问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动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在单位内人人皆知,形成全体干部职工个个参与创安的大治安工作格局。

(三)健全制度,明确职责。结合实际,完善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制度管理,明确工作职责。

(四)强化措施,增强防范。一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物,教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二是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三是要抓好单位内部保密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2015平安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平安”活动》的文件精神,营造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工作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根本,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始终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专群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单位内部政治稳定,巩固和深化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营造最佳治安环境。

二、创建目标

按照区委制定的标准及街办的要求有机结合,通过一至两年创建工作,使我局成为政治更加安定、社会更加稳定、治安秩序更加良好、民主法制更加健全、文化环境更加健康、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单位”。坚持人人参与,将长远目标和治安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整体防范意识和能力,力争做到:

1.无被盗、被抢等刑事案件;

2.无失密、泄密事件,无违法犯罪人员;

3.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民转刑案件;

4.干部职工无参与邪教组织,没有非法串联和聚会;

5.职工无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

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平安创建”活动重要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熟悉了解创建目标,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自身建设

1.建立健全节假日值班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带班、值班员工作职责。

2.完善各种登记,做好值班人员登记、本单位人口登记、流动人口登记、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排查情况登记等工作。

3.制定便民、利民各项工作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4.与所属单位签订社会自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并对照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5.机关财务等要害部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与所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区粮食局成立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将定期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对所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在全系统内开展不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平安建设是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的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企业协调发展的.保障,是维护广大员工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根据本公司实际,现将开展创建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创建“平安企业”领导小组:

组 长:黄练洪 总经理

副组长:杨木新 安全负责人

组 员:黄钦烈 厂长

洪秋结 安全主任

林志丹 生产负责人

二、创建“平安企业”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创建“平安企业”建设的各项

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平安企业”创建长效工作机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组织和发动全体员工,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为公司的稳步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三、创建“平安企业”标准

1、对公司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整治,公司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

2、危害公司生产安全的火灾等可防性案件基本杜绝。

3、公司周边治安管理措施落实,严格落实“平安企业”创建目标责任制。

4、在公司各重要部位必须设置警示牌等设施,配备必要的监护人员。

5、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爱企护企宣传教育。

6、“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组织健全,基本档案、基础台帐及有关制度落实。

1

7、公司生产、生活区环境卫生整洁,进行必要的绿化、美化,美化车间环境。

8、重要部位、关键设备应具有防护功能的防护设施,做好重点区段巡逻执勤工作。

四、创建“平安企业”总体目标、具体要求、具体步骤

总体目标: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于2015年底全面启动,力争通过此项活动,实现公司“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运行安全、文化活动健康、法制健全、员工满意”的目标。使天呈进入呼图壁县“平安企业”行列。

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公司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方案并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

2、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公司各部门、车间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提高“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能力。

3、加强督查,以求实效。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对“平安企业”创建设施、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实行跟踪落实机制。

4、标本兼治,健全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建立检查、考核、奖罚和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防止治安事件发生。

具体步骤: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于年底全面启动,第一步是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对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第二步是强化措施,不断创新,提升平安创建水平。第三步是深化创建,巩固成果,并申报“平安企业”称号。第四步是规范完善,整改提高,根据“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进一步改正创建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五、创建“平安企业”工作任务

1、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使全体员工熟知防火、防盗等各类防范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发生各类事故,确保自身及公司安全,年内无治安案件、无火灾、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

2、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完好自己的物,办好自己的事,减少不安定因素。

3、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管理。

4、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以车间为主,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5、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权、利到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人。

7、加强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六、创建“平安企业”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措施,发挥作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重在落实。

3、明确职责,规范运作,责任到人。

4、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重在实效。

七、创建“平安企业”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开展好此项工作,把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对照创建标准,加大创建力度,明确阶段性目标,重点突破,狠抓落实。

2、加大投入,强化防范。创建工作的重点是落实好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建立起防控体系和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对创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强人防、物防,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3、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创建“平安企业”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充分发动广大员工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

4、加强检查,严格奖惩。要加强对创建工作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指导、严格实行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负责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把创建工作的实绩作为对个人考核、评比及奖惩的一项重要内容。

5、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要建立定期工作会议制度,积极沟通,形成共识,密切配合。创建工作要与公司安全生产紧密结合,为公司全年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企业”的组织,狠抓落实,为“建设平安天呈,构建和谐企业”而努力奋斗!

广州市参之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单位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人员基本能到岗、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较完整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做到以下“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尤其是要切实掌握本企业员工流动情况(包括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员工返岗时必须持有所在乡镇及企业“双证明”上岗(证明来自非疫区点、非医学观察对象)。明确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重点疫区疫点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确保到2月底每人每天1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四)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五)人员管控到位。要按照社区防控的相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有条件的企业要改建增加员工宿舍、倒班房,减少人员上下班返乡、返城流动。

(六)安全、环保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检查,做好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做到复工复产安全环保。

(一)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报备管理制度在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高新园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xxx副组长,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卫健委、市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园区内企业由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外规上企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规下企业由属地乡(镇、场)牵头负责。

(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拟复工复产企业在做到“六个到位”的`基础上,分别向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乡(镇场)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等报备资料。准备工作不充分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交申请表,避免因自身原因延误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查验。收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由工作组1天内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企业办理复工复产确认书;对验收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

复工复产工作组要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做到“真诚帮扶、高效帮扶、廉洁帮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用工协调、员工返厂交通物流、原材料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帮扶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强化人员管理

1、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2、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

3、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4、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1、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2、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2、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1、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2、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1、企业要与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开展防疫工作检查,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

园区春节未停车生产企业新增恢复生产线扩大产能参照此方案执行,严格按照“六个强化”执行到位。本实施方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防控工作结束后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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