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优质19篇)

时间:2023-11-28 23:33:39 作者:BW笔侠

通过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我们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风险,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针对当前重大动物疫情的严竣形势。为切实做好我乡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及上级指示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国家声誉和公共安全的大事。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总体动员,争取主动权,强化免疫措施。做到“早、快、严”构建防疫屏障,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由书记任政委,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任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范围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明确各单位和村的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对所驻的村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

三、工作目标。

1、在全乡范围内猪、牛、羊口蹄疫免疫率100%、发证率100%、挂标率100%、建档率100%、猪瘟免疫率95%以上。

2、家禽禽流感免疫率100%、发证率100%、建档率100%、鸡新城疫免疫率80%以上。

3、狂犬病、猪链球菌等疫病的指标按业务部门的规定。

四、工作措施。

1、目标任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行乡干部分片包村,村组干部包组到户,防疫员包免疫注射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不漏一只鸡、一只鸭、一只鹅、一头猪、一头牛、一头羊,对拒不接受免疫的户主,在包片防疫员上门2次后,经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协助做思想工作后无法达到免疫目标的,由政府下发《限期接受动物免疫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强制免疫,由市畜牧水产局行政执法人员牵头组织公安、司法有关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实施强制免疫,并按《动物防疫法》第46条的规定收取代处理费。

2、严明奖罚。在所辖区内开展畜禽春秋两次普注和常年补针的免疫注射工作。防疫员要求驻村干部、村干部协助,驻村干部、村干部要保证随喊随到,不得出现不按时到现场处置和故意推诿的现象。如举报或督查发现一次,罚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每人20元,凡在迎接上级督查和检查中,发现免疫密度不能达到要求的村,驻村干部、村干部、防疫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动物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集中免疫时间安排:春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4月1日—5月10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季为4月11日—4月3日,秋季为9月15日—9月18日。各村委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春季为4月1日—5月2日,秋季为9月19日—10月25日。各村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排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春防为5月6日—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10月31日。各村委要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预防屏障。各村委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任务。一是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开展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落实好散养户免疫户口簿管理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市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至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深化疫情排查,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各养殖场责任人及其产品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强化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各村委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清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饲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特别要加强“两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全进全出和封闭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四)健全冷链体系,确保疫苗效价。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建设。要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动物疫苗冷藏箱,配足兽医站存贮疫苗的冰箱、冰柜。二是规范动物疫苗的调运、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调入调出、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三是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将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全面,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四是完善动物疫苗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五)健全应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委要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指挥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充实应急物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价值不得少于5万元,而且应急物资种类要齐全、数量要充足,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四是果断处置疫情。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要求,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果断扑灭、及时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各村委要加强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畜禽狂犬病、羊痘等常见疫病开展全面的防治和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和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疫病发生率和畜禽病死率。要切实抓好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边境乡镇或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的场(点),要密切关注境外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的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范境外疫情的传入。

(七)加快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为生猪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206号)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吕农牧发〔2020〕4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要按照国家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要求,继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养猪企业主体功能,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进程。

(八)继续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规定要求,我国将逐步推行畜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免疫后财政直补到位的“先打后补”政策,各村委将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向广大养殖者进行解读和宣传,营造养殖者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加强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开展对畜牧经济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制度。三是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确系健康无疫的才能混群饲养或屠宰;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四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取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各村委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定岗、定职、责任到人,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机构改革后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规定,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动物防控经费充足,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四)实行考核管理,务求工作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各乡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造成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实落实区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20xx]1号文件精神,确实做好xx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我乡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乡春季动物防疫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模养殖场(大户、小区)按照免疫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2、各种免疫的抗体水品常年保持在70%以上。

3、普及“免疫卡”的发放与张贴,要求到每一个养殖户。

4、建立内容真实、具体、详细的免疫档案,对已免疫的牲畜口蹄疫、狂犬病佩戴免疫标识。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10日)政府要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宣传,高度统一思想认识。

二是根据生产实际,落实好动物防疫责任片。坚决实行绩酬挂钩。三是筹措资金,及时调运疫苗,器戒及相关防疫物资。

(二)免疫注射阶段(3月10日-----4月20日)。

3月10日-----18日完成牲畜口蹄疫、高致病禽流感、鸡新城疫的免疫任务,3月19日----4月1日完成高致病猪蓝耳病、猪瘟的免疫任务。4月2日----4月10日完成狂犬病、牛出败的免疫任务。4月12日全面完成补免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3日----4月18日)乡政府、动物防疫站将组织人员按照乡政府制定的《考核评分细则》对各村的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评先和处罚的主要依据。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

成立春季动物防疫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免疫期间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担任。具体到村各村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机制,组织好乡、村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免疫注射工作。

(二)、后勤保障。

一是乡财政要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疫苗、器械等防疫物资的专项经费及春防工作经费。二是乡动物防疫站要根据全乡畜牧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做好春季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按照“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又不造成物资浪费”的原则。组织疫苗、器戒、消毒约物等防疫物资的正常供应。

(三)、强化免疫。

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确实可行的办法,努力完成春防免疫工作任务。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将工作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热爱本职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动物防疫队伍中来。二是由政府领导特别是包村干部牵头,分成若干个免疫注射小组,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动物实施拉网式的免疫注射,力争做到“五个不漏”,即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大户、小区)及老疫点区作为免疫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出现丝毫的免疫漏洞。与此同时,要随时掌握好畜禽进出栏动态,及时完成补免工作任务。三是要严把免疫质量关,组织乡村动物防疫员认真学习。四是完善标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要建立内容真实、具体、详细的免疫档案。全面实施“免疫卡”的管理。对已免疫牲畜口蹄疫、狂犬病的动物佩戴免疫标识。五是尝试“抗体检测”,运用免疫抗体的整体水平,检测动物春防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进一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即行动,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动物春防工作任务。

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各村要积极主动地对辖区内的动物春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乡政府将排除督查组对春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检查。

并将结果在全乡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

对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免疫不到位而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篇二。

各村(居)委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加之春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常见病的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两个确保”(确保重大动物疫病清净无疫,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推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我乡于3月10日至4月30日统一开展以集中免疫为重点的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春防工作是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基础。扎实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实现全年清净无疫和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保障。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一是外疫传入风险大。近期,**省**市、**湿地三门峡库野鸟相继发生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省**市、**省**市相继发生a型口蹄疫情。二是疫情隐患仍然存在。从去年我市监测情况看,部分地方牲畜口蹄疫、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偏低,免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疫病分布广,病毒变异快,传统病毒、变异病毒以及不同类型病毒同时存在,防控难度大。为此,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确保春防工作圆满完成。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20**春防工作的目标是:一是提高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牛出败等七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规模养殖场要达到100﹪,散养户要达到98﹪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5﹪以上;二是犬只免疫密度不得低于95﹪以上;三是牲畜免疫标识佩戴率、免疫畜禽建档率、畜禽圈舍消毒面要达到100﹪,疫情监测面要达到100﹪;落实各项综合防控和监管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情保持稳定控制,确保不出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0**春防工作的重点是: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集中免疫为重点,切实强化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应急处置和动物卫生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

三、周密安排、扎实推进。

针对免疫疫病种多、免疫任务重、免疫时间紧的情况,各村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工作机制,做好春防的宣传、计划、物资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效。采取逐村逐户、整体推进等形式,确保各村务必在4月30全面完成任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按照政府工作主要负责人为动物防疫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我乡成立以政府乡长同志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一村负责人于先均、二村负责人严云抒、三村张杰、四村负责人张国尧,五村负责人杜鹏程,畜牧站二人为成员的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益俭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驻村负责人负责督促各自的管辖区域,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春防任务。各村(社区)以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配合各村动物防疫员进行防疫具体工作。若监管不力,哪个管辖范围出现可懝疫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抗体监测。

春防结束后,乡上将组织人员在各村进行交插检查各项工作并抽血测抗。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改革和完善我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一)修订新办法。充实、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重新修定《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暂行办法》。

(二)解决老问题。解决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存在的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适应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的新要求。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三)建设强队伍。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在2020年末全部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职责,全面服务。按照山东省《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修定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完成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科学配置,任务相当。改革防疫员队伍的配置数量,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配置要与其承担的畜牧兽医实际工作任务相适应,确保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有效落实。(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三)择优招聘,录用规范。改革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选聘程序和应聘条件。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建立完善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充份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四)强化培训,提高技能。改革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网格管理,全程监督。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六)待遇公平,追求长效。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市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县(市、区)级财政承担。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滨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负责)。

(七)动态管理,奖惩分明。改革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防疫员队伍奖惩进退制度。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考核内容以完成其承担的社会公益性任务等情况为主。严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按照农业农村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相关指导思想制定出台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办法。(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做好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报名工作。(2020年1月底前完成)。

根据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要求,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试、政审、体检等工作。(2020年3月底前组织,6月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管理、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设施设备及工作场所。

(三)推动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教育培训、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市、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缓解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的问题,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赣办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万载县是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任务繁重,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县畜牧业防疫工作,现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3名。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的8名直接录用外,其余15名将通过考试考核进行招募。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各以下条件之一:。

2、计算机职业等级五级以上,熟悉电脑文档操作等技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万载县户籍或在万载县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四)身心健康,具各履行岗位职责必各的身体条件。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六)9月上旬将对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进行考核,能全面完成了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农办分配的动物防疫工作,并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直接录用(优秀比例占1/3,即8名);未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取消动物防疫专员资格,本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动物防疫专员。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农业农村局领取《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式3份,联系人:刘晴,联系电话:15180571314。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提交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考试考核。县农业农村局于9月下旬组织理论水平测试和业务技能考核。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所报乡镇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人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协议。 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为动物防疫专员,协议期一年(服务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终止)。

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为我县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特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以服务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工资待遇具体标准结合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按照每个防疫专员1.5万元资金,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统筹支持。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近年为加强州,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整体防控应急处置能力,降低动物疫病带来的风险,全国各地开始建立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建立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动物防疫防控长效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15号)和河源市《关于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的通知》(河府[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动物防疫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县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健全,动物疫情不能及时发现、报告,动物存栏和出栏情况统计不够准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为此,我县实行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兼动物疫情观察员,下同),建立和健全村级防疫员制度,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促进全县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

全县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动物防疫员,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和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

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镇畜牧兽医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免疫、预防消毒、预防用药、动物疫情观察报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牧生产统计等任务。

(一)聘用原则。

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区域聘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具体管理办法按河源市农业局制定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进行管理。

(二)聘用条件。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4、兼公办事,清正廉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6、经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岗位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畜牧兽医专业院校毕业的待业青年和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可优先聘用。原则上村干部不兼任动物防疫员。

(三)聘用名额。

全县315个行政村聘用315名。

(四)聘用办法。

具体聘用办法由县畜牧水总站负责制定和实施。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劳动报酬采取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和防疫有偿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县财政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今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调整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的一线力量,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坚强基础。2006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6号)要求,我市建立了村级应急性动物防疫队伍,十多年来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随着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肩负的职责更加繁重。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还存在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是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到2021年底前,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科学核定配置数量。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要根据本地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免疫程序、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屠宰场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按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总量核定,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三)规范选聘程序条件。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连续干满2年以上,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会同乡镇政府盖章出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证明,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审核确认,通过测试公开选聘。需从社会上新选聘的,应是不超过45周岁的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且通过测试公开选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

(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创新网格监管模式。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

(六)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承担。劳务派遣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同时,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根据需要额外自行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经费由县区自行承担。

(七)建立奖惩进退制度。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把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工作步伐。各级畜牧兽医、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区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

(三)推动重心下移。要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改革,汉语词语,即改变与革新。现常指改变旧制度、旧事物。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一般包括对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做出的改良革新,相较于革命以极端的方式推翻原有政权,以达成改变现状的目的,改。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缓解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的问题,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赣办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万载县是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任务繁重,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县畜牧业防疫工作,现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3名。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的8名直接录用外,其余15名将通过考试考核进行招募。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各以下条件之一:。

2、计算机职业等级五级以上,熟悉电脑文档操作等技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万载县户籍或在万载县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四)身心健康,具各履行岗位职责必各的身体条件。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六)9月上旬将对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进行考核,能全面完成了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农办分配的动物防疫工作,并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直接录用(优秀比例占1/3,即8名);未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取消动物防疫专员资格,本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动物防疫专员。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农业农村局领取《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式3份,联系人:刘晴,联系电话:15180571314。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提交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考试考核。县农业农村局于9月下旬组织理论水平测试和业务技能考核。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所报乡镇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人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协议。 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为动物防疫专员,协议期一年(服务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终止)。

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为我县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特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以服务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工资待遇具体标准结合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按照每个防疫专员1.5万元资金,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统筹支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的一线力量,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坚强基础。2006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6号)要求,我市建立了村级应急性动物防疫队伍,十多年来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随着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肩负的职责更加繁重。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还存在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是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到2021年底前,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科学核定配置数量。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要根据本地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免疫程序、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屠宰场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按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总量核定,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三)规范选聘程序条件。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连续干满2年以上,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会同乡镇政府盖章出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证明,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审核确认,通过测试公开选聘。需从社会上新选聘的,应是不超过45周岁的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且通过测试公开选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

(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创新网格监管模式。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

(六)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承担。劳务派遣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同时,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根据需要额外自行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经费由县区自行承担。

(七)建立奖惩进退制度。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把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工作步伐。各级畜牧兽医、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区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

(三)推动重心下移。要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动物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集中免疫时间安排:春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4月1日—5月10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季为4月11日—4月3日,秋季为9月15日—9月18日。各村委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春季为4月1日—5月2日,秋季为9月19日—10月25日。各村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排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春防为5月6日—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10月31日。各村委要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预防屏障。各村委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任务。一是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开展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落实好散养户免疫户口簿管理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市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至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深化疫情排查,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各养殖场责任人及其产品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强化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各村委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清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饲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特别要加强“两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全进全出和封闭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四)健全冷链体系,确保疫苗效价。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建设。要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动物疫苗冷藏箱,配足兽医站存贮疫苗的冰箱、冰柜。二是规范动物疫苗的调运、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调入调出、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三是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将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全面,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四是完善动物疫苗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五)健全应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委要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指挥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充实应急物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价值不得少于5万元,而且应急物资种类要齐全、数量要充足,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四是果断处置疫情。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要求,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果断扑灭、及时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各村委要加强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畜禽狂犬病、羊痘等常见疫病开展全面的防治和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和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疫病发生率和畜禽病死率。要切实抓好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边境乡镇或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的场(点),要密切关注境外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的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范境外疫情的传入。

(七)加快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为生猪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206号)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吕农牧发〔2020〕4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要按照国家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要求,继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养猪企业主体功能,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进程。

(八)继续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规定要求,我国将逐步推行畜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免疫后财政直补到位的“先打后补”政策,各村委将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向广大养殖者进行解读和宣传,营造养殖者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加强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开展对畜牧经济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制度。三是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确系健康无疫的才能混群饲养或屠宰;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四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取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各村委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定岗、定职、责任到人,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机构改革后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规定,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动物防控经费充足,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四)实行考核管理,务求工作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各乡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造成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动物防疫工作总结

2012年度以来,为了进一步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服务好“三农”。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全面开展以动物免疫、消毒和疫病监测为主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为适应新形式下的动物防疫工作,开创所挂联村动物防疫工作新局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在政府和站领导的领导下,立足主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地保障了挂联村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全面完成了年初站上下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2012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2012年本人主抓动物防疫工作,做到责任的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安排到位;主抓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主抓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外疫不传入我村;主抓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疫情监测,确保无大的疫情发生。各项防疫数量:(1)疫苗注射。采取了“先免后补,免补结合”的形式,防疫员摸底调查后,我与村防疫人员逐村挨家挨户进行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猪瘟等病的免疫。首先对新补栏和过免疫保护期的家禽进行全面的免疫,对未在家的农户,及时组织力量多次上门注射,直至全部防疫。秋季两个村养殖户数共87户,禽存栏2621羽免疫2621羽、猪存栏449头免疫449头,其中猪瘟防疫449头次(含仔猪双免),猪口蹄疫免疫449头,猪蓝耳病免疫449头()、牛存栏31头免疫31头、羊存栏371头免疫371头、鸡瘟防疫2621羽。免疫密度以及二维码耳标佩戴率均为100%。实现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全覆盖和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目标。并配备防疫物资:消毒药8瓶、过敏反应药物8盒、医用酒精5瓶,生理盐水50瓶,针头75支,登记本2本,免疫证500份。(2)消毒畜禽圈舍及环境消毒:对农村畜禽圈舍开展统一消毒2次,使用消毒药物8瓶;督促规模场进行定期消毒;消毒面达到100%。消毒畜禽圈舍198间,共5490平方米,环境消毒面积3993平方米。(3)防疫工作建档建卡。认真落实了动物防疫双轨目标责任制和以免疫为基础的综合性防控措施,组织防疫员上门服务,免费实行四季防疫、月月补针,坚持“五统一”(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佩戴免疫标识、统一评价免疫质量),做到“五不漏”(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拒绝免疫的农户坚持户主和防疫员签字认可,同时村委会加盖公章。确保“五到位”(物资到位、宣传到位、质量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严格按照规定保存使用疫苗,建立了免疫档案。做好养殖场和零散养殖户的免疫档案,做到“一村一本,一户一卡”,细化了防疫登记项目。详细登记防疫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养殖户分散,涉及面广,专业防疫员缺少;

2、是村级防疫人员劳务报酬太低,防疫面积辽阔,出现无人。

做事的现象;

5、狂犬疫苗注射工作滞后;

6、防疫工作缺乏村、组干部的配合,增加了工作难度。

三、今后工作重点。

1、加强与防疫员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防疫员工作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对养殖户防疫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养殖户对疫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防疫工作,确保我镇动物防疫工作更好的开展。

2012年11月20日。

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王河乡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在清水县畜牧兽医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今年秋季防疫工作。

9月11日以来,王河乡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将利用一月时间,集中人力,对王河乡所有应免畜禽进行拉网式防疫,真正做到“五不漏”。主要就从以下几方面搞好秋季防疫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大宣传搞、营造气氛。

9月11日,王河乡副乡长崔岩主持召开了王河乡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有本中心职工、各村村主任、11名村级防疫员、养殖户代表。会上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乡政府副乡长崔岩还就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讲话,并要求各村村主任在本村召开广播会议,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王河乡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技术培训,保证防疫质量。

对全乡分成三个片,各片乡站职工为主要责任人,以片为单位,整村推进,对辖区内的所有应免畜禽、偶蹄兽进行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的强制免疫,确保防疫密度,包括各个养殖厂、养殖大户。采用各片互相交流、互相抽查等方式,争取不留死角。同时按照县局的安排,做好每月的补免工作。并且继续加强成寺村、全寨村防疫示范村建设。

四做好消毒灭源工作。

王河乡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要利用县局配发的安全有效的消毒药,在乡交通沿线的全寨村、魏湾村、李沟村、王河村、吉山村、王马村,及全乡所有养殖大户、养殖厂进行了消毒灭源工作,确保防疫效果,防止大的流行病的发生。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餐饮食品安全防控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分管副处长。

成员:膳食科全体工作人员、餐饮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

人员防护、采购渠道、加工过程、场地消杀、售餐过程、餐后卫生、应急事件等。

(一)人员安全防护。

1.安全到:每位员工严格按照《员工安全返岗指南》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到岗,并根据要求完成14天的医学观察。观察期满经核酸检测、两对半检查无异常可上岗工作,到岗后,严格按照以下防护措施执行。

2.戴口罩:出门佩戴口罩,食堂内外口罩区分使用,平均4个小时更换一次口罩。

23.必三检:食堂严格落实每天晨午晚三检工作,专人测量体温并记录,时刻关注员工身体状态,稍有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立即联系校医院分诊处理。

4.勤洗手:入口更衣室水池及二更水池配备消毒洗手液,进出操作间必洗手,按照清洗步骤,清洗时间30秒以上,流水清洗。

5.少私语:工作时、就餐时,请保持安全距离,避免面对面近距离交流。

6.严带物:进入食堂更换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服、工作鞋每天消毒;严禁携带任何私人物品进入操作间。

(二)食品采购保障。

1.严采购:要求所有供货商面对疫情保质保量守时供货,遵守采购规范及流程,索证索票,监控验收,保质保量,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米、面、油干调类产品采购最高库存不超过2周,蔬菜类及水产品每日按需采购,肉类库存不超过3天。

2.严验收:严格验收程序,提高验收标准,由验收人员按照质量要求和既定品牌严格把关验收入库。特别是蔬菜、豆制品、水果、水产要求新鲜,不得有腐烂现象。肉类要有本批次的检验验疫合格证。干调类必须包装完好,并有正规的检验合格证标识。

33.禁私采:各餐厅采购人员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供货源头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料,禁止私自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采购及加工野生动物、活体动物。

(三)食品加工保障。

1.控加工:加工前再次检查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迹象或感观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蔬菜类每批做快速检测,肉类,鱼类分池清洗,蛋类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严格使用粗菜容器和净菜容器及菜架。对加工使用后的器具,进行认真的清洗和清洁工作,杜绝食物交叉感染的途径。

2.控消毒:后厨使用的器具、设备等使用结束后要进行统一消毒。前台的收款机、扫码器,玻璃防护罩具、保温菜台、食品夹及售卖器具(包含餐盘和托盘),电子秤等、每2小时时进行消毒)。

3.控烹饪:厨师在操作禽类,预加工食品及半成品时,要严格执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标准,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保证食品安全。需要冷藏的荤菜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却内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44.控留样:严格留样制度,保证留样量200g和留样时间48h,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四)食品销售保障。

1.值班岗:要求所有就餐师生一律持校园卡或虚拟卡就餐,佩戴口罩进入食堂,外来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门口设值班岗,对进入餐厅人员进行体温检查。

2.打包走:为避免堂食聚集,提倡分餐和套餐盒饭,鼓励就餐者自带餐具打包饭菜就餐。

3.做引导:指定一名管理人员在现场,对坚持在食堂就餐的师生,做出引导,单人落座,尽快用餐,用完餐尽快离开,避免聚集闲谈。

4.全消毒:餐前餐用具消毒,餐后备餐间、后厨和就餐区域全面消毒。

(五)食堂环境保障。

1.科学消毒:食堂每日对餐具定时煮沸蒸汽消毒,包括对餐厅地面、门窗、楼梯扶手、餐具等可以触摸地方都要进行彻底喷洒、擦拭消毒。勤开窗通通风,促进室内空气流通,减少或消灭室内病原体。

5测情况进行登记。(如有发热、咽痛咳症状,应及时劝离就医)。

3.公共洗手池:在食堂公共区域洗手池配备消毒洗手液,供取餐者取餐前消毒使用。给师生提供消毒水和喷壶,便于师生使用。

4.卫生间消毒:加强卫生间的卫生管控,卫生间每隔1小时进行专人清洁和消毒。

5.厨余垃圾:每日厨余垃圾做到每餐及时进行清理,不将餐厨垃圾滞留在厨房,从而引起潜在的室内空气污染及细菌传播。

6.宣传氛围:在具体防护区域做好防护步骤的明示图形进行宣传。

(六)特殊应急供餐。

1.防控用品储备:如遇为隔离人员送餐:做好物资储备,一次性餐盒,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手套;消毒水、消毒喷壶、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

2.固定送餐人员:食堂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身体健康的员工组成固定的送餐保障小组,按医用要求穿戴好消毒防护用品。送餐完毕,脱去消毒防护用品,并按医用规定消毒。对隔离区产生的餐厨垃圾,按照医学要求处理。

(七)疫情汇报。

6对测体温发现的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冠患者立即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信息登记,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防控部门,协助防控部门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安排与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对疑似新冠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八)强化责任意识。

每个人应立足岗位,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尽心尽职地完成好本职工作,同时确保自身的健康安全。对工作中落实不力,拖沓扯皮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的将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动物防疫工作通知

为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

今春全市春季动物集中防疫时间为2月20日—4月30日,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狠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争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国家强制免疫应免畜禽的集中免疫密度达100%,常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5%以上;有效控制狂犬病、猪ii型链球菌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城镇犬只免疫密度达100%,农村犬只免疫密度达85%以上,犬只常年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畜禽产地申报检疫率、生猪屠宰检疫率均达100%,确保全市无动物重大疫情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

(一)加强基础免疫。按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和鸡新城疫、狂犬病免疫工作。继续坚持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免疫绩效评价“五统一”原则,按照免疫工作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五不漏”要求,做好疫苗调运、储备、发放工作,防止出现免疫空白和死角,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质量。建立完善免疫档案,完善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做好二维码耳标和保险专用耳标佩戴工作。

(二)加强疫情监测。一要突出重点区域。强化种畜禽养殖场、活禽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进一步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率,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消除疫情隐患。二要灵通监测信息。充分发挥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作用,进一步完善村级动物防疫体系;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实制度和疫情快报制度,确保动物疫情及时发现、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三要做好应急准备。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应急防疫物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疫情。

(三)加强卫生监管。一要严把畜禽检疫关。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落实专人对申报检疫的养殖场(点)进行现场检疫,做到有报必检,确保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要严格实行驻场(点)同步检疫,严格执行凭票入场制度,做到有宰必检,确保屠宰检疫率达100%。二要严把种苗引进关。严格异地引种检疫和管理,凡从省外引进种用畜禽的,必须逐级上报,经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后方能引进,防止染疫动物和疫区动物进入市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要依法进行检查,对不具备有效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或物证不符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堵外疫入侵。对新引进畜禽要进行隔离观察,确定无疫后方可投入交易或饲养。三要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养殖场、屠宰场动物违禁药品监测,对养殖场、屠宰场动物抽样率须达3%以上;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抗拒检疫、无证交易以及屠宰、加工、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预防清毒。一要实施全面消毒。各乡镇(街道)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畜禽养殖场、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点)等流通场所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消毒灭源工作。二要实施集中消毒。春季动物集中防疫期间,畜牧部门要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集中组织消毒灭源活动,有效阻隔疫病传播途径。三要实施无害化处理。凡发现染疫畜禽,必须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彻底切断疫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省、广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防治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动物重大疫情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防疫措施落到实处。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防疫工作规范有序。督查办要加强对防疫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由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指挥部负责指挥,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务必切实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落实防控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

防疫经费,切实解决免疫反应补偿、疫情监测、疫苗配套经费、应急演练等经费。畜牧部门要加大预防和处理重大动物疫情所需消毒药品、疫苗、消毒器械、设备、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保证防疫所需。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要在各村(社区)明确1名以上村级防疫员,深入调查摸底,切实抓好今年春防畜禽存栏、免疫数量统计(见附件1)。

以及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春防期间,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在每周四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春防进展情况(见附件2),严禁滥报、谎报、瞒报动物疫情,严防疫病传播蔓延。

动物防疫工作通知

根据x市牧函(20xx)49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对20xx年以来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一、经费发放情况。

从20xx年以来,县财政局拨付到我局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439万元,其中:20xx年105万元、20xx年122万元、20xx年106万元、20xx年106万元,按照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我局做到了及时全额发放。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实行报账制,以乡镇为单位考核兑现,由县基层管理站负责审核入账,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凭证完善、台账清楚,无虚假报账现象。

二、经费使用情况。

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基层防疫人员开展畜禽强制免疫、消毒、疫情监测、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工作劳务补助。20xx年至20xx年县财政局拨付到我局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439万元,用于村防疫员开展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308.277万元,免疫反应药物抢救及死亡补偿46.5811万元,购买防疫物资等工作费用84.1419万元。

三、经费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先后出台了x牧发(20xx)95号、(20xx)71号、(20xx)5号文件,明确了防疫经费管理使用专款专用、据实入账、公开透明原则,细化了村防疫员补助、防疫物资、免疫反应药物抢救、免疫反应死亡补偿等费用支出的报账要求,落实了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对本乡镇防疫专项经费报账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报账员和经办员负次要责任的工作责任制。

二是报账审批严格。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所有防疫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财经制度凭据报销,报销单据必须是国家正规发票,并完整、真实、准确填写开支项目内容。所有支出必须先由经办人签字说明用途,再由乡镇站长审核签字,后送县基层管理站审核入账。500元以上的支出及防疫员工资、免疫反应死亡补偿、购防疫物资等票据,由局领导审签后入账。

三是绩效考核斗硬。以每年春季、秋季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得分为依据(春防、秋防检查得分各占35%,日常考核得分占30%),按照工作成效兑现防疫补助经费。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按100%兑现,80—90分(含80分,不含90分)的按90%兑现,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按85%兑现。四年来,共惩扣6.229万元,惩扣资金作为全县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统筹安排使用。

四是监督检查到位。县基层管理站每年随机抽查10—30个乡镇站,对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使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核实,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虚假报账以及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除全额追回资金外并严肃追究乡镇站站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情况。

为完善基层动物防疫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地方配套到位。一是县财政每年投入60万元用于全县动物防疫工作;二是县财政20xx年按大乡镇1万元、小乡镇5000元投入防疫工作经费38。5万元;三是县财政每年按每个行政村960元投入防疫工作经费47。92万元;四是县上出台了x府发(20xx)29号“关于印发《xxx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激死亡及可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补偿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了从20xx年12月10日起,我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激死亡及可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补偿由县财政解决;五是县畜牧食品局20xx年至20xx年解决乡镇畜牧兽医站防疫经费50万元以上。

总之,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发放及时,使用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到位,保障机制健全,有力推动了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全县清净无疫。

xxx县畜牧食品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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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工作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

根据《××县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今秋动物疫病防疫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秋防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今年以来,猪肉、鸡蛋等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养殖利润可观。受此影响,入秋以来我乡畜禽补栏明显增多,给全乡畜禽疫病防控提出了严峻考验。做好今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保证我乡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各村委会、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畜禽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顾全大局,认真组织开展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严防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减少疫病损失,努力实现“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区域性流行”的防控目标,推动全乡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强化防疫措施,认真开展免疫工作。

牧兽医站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一上午11时前报告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八是加强疫情监测。畜牧兽医站要严格按照《甘泉县2011年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疫情监测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疫情观察报告的职能,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和定点、定人、包片负责的疫情监测制度,定期对本村畜禽健康状况进行巡查,及时了解疫情动态。

三、加强检疫监督,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扩散。

畜牧兽医站要按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动物卫生执法工作。一是要加强种畜禽调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禁从疫区调入畜禽及其产品,严防疫情传入。二是加强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加强运输检疫及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过境、调运、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检疫力度,确保公共安全卫生。三是要加大对我乡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力度,对动物及其产品的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储藏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和整顿,严厉打击逃避或抗拒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产品的行为,切实加强市场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的消除疫病疫情隐患。

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三是组织人员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防疫密度、动物标识佩戴及免疫档案建立等,及时查漏补免,防止出现漏村、漏户、漏畜现象,认真检查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各项防疫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确保秋防工作圆满完成。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南昌市20xx年春季学期高三年级返校学习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园)春季学期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防止疫情在学校扩散,守护师生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恢复正常。

坚持确保安全。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在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学习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坚持有序分段。全县高三年级学生先行返校。其余学段、年级后续安排返校,学生错峰上下学,避免人员聚集。

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教育部门主管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及师生员工和家长的自我防护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全县高三年级学生于3月28日(星期一)返校学习,其他学段和年级学生返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师生居住地属于我市封控区、管控区的暂不返校学习,当前不在我市居住的学生暂缓返校学习。

各学校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家长、教师及工作人员发布返校通知、返校要求及防控信息,确保每一位学生、家长、教师及工作人员知晓学校相关工作安排。

1.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学校要加强校门管理,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入校人员要核验身份,进行“三查一测”(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测体温)。对在校学生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和病因追踪登记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继续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核酸检测“适时”抽检通知和省、市教育部门要求,加大抽检频次、扩大抽检面,返校后,学校师生抽检率原则上每天要达到20%,食堂厨师、门卫、保洁等后勤人员每天开展核酸检测。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在加强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好春季其他传染病防控,落实重点场所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要规范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出现传染病病例的学校要在报告县卫健、疾控、教育部门和政府的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强化重点人员防控管理。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重点师生及其父母等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管理和行程轨迹监测,精准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从外省返回或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从本市封控区管控区解封后返校的,必须持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到校。

3.全面整治校园卫生。学生返校前,各学校要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整治,对教室、办公室、食堂、厕所、宿舍、健康观察区(室)等重点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师生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全覆盖卫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停课后被征用作全员核酸检测点的学校,消杀完成后可请县疾控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校园环境消杀要坚持适度原则。

4.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学校除按正常的教学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外,要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人流量,实行小班教学,每个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0%。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尽量召开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严格落实活动闭环管理。寄宿制学校要按照“网格化”要求,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实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做到校园住宿闭环管理。就餐采取分餐制,提倡自带餐盒或使用一次性餐盒,实行分班级、错时间、分区域就餐,也可视情况分批到食堂购餐后返回教室或宿舍就餐,做到饮食闭环管理。

5.加强师生防疫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家长强化自我防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尽量避免或减少前往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倡导学生和家长采取自行接送、骑自行车、步行等适宜方式上下学,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确保学生“点对点”从家庭返回学校,做到上学路途闭环管理;倡导师家长生近期不出市,坚持非必需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本市封控区、管控区,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前往的,必须报告学校,返回后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后才能返校。

6.健全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各学校要做好发生突发疫情后的应急处置,安排必备应急隔离场所、物资储备和人员力量等,为一旦校园发生疫情后大规模师生隔离转运、封闭管控、医疗救治、核酸检测排查等做好充足准备,严格落实应急处置闭环管理。要不断完善响应快速、流程完整、保障有力的应急处置预案,要与县卫健、疾控等部门和对口帮扶医疗卫生机构密切对接,增强科学精准处置突发疫情能力。要加强相关防疫人员培训,做好防疫物资的补充储备。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引导师生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如发现疑似症状,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7.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人文关怀。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理性看待、科学应对疫情,克服恐惧思想,对曾经出现过确诊病例的师生和家住封控区、管控区的师生要加强心理疏导、不得歧视。对现仍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不能来校复课的学生要继续落实好线上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对其家长要安排专人一对一地做好解释说理工作,帮助他们克服焦虑情绪。

8.要加强值班值守。各学校要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加强复课后学校值班值守,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寄宿制学校夜间必须安排校级领导住校值班。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关注疫情防控,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避免交叉感染风险行为。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各中小学校(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统筹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筑牢校园疫情防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市、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严防严控、联防联控,坚决守住校园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2.压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校(园)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强化担当、层层负责。特别是学校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困难,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校(园)要按复学前、复学时的物资储备、晨午晚检、教育教学(线上教学)、清洁消毒、食品安全、寄宿管理、应急处置、值班值守、人文关怀等各项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学校(园)春季学期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后于复学前1-2天扫描发“安义政教”微信群,报县教体局备案,联系人:谢祥海,联系电话13699500459。各乡镇小学、幼儿园的工作方案报属地乡镇中心学校备案。

3.加强统筹协调。各中小学校(园)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整体考虑、统筹安排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班级、老师、家长的积极性,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织密群防群控的工作防线。

4.严格督导检查。各中小学校(园)要在学生复学前对疫情防控各项筹备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自查。县教科体局也将加大督查力度,于复学前专门组织人员对各校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高三、初三年级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精心谋划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科学、周密组织师生返校,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和《xx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校园管理和日常疫情防控,确保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

全区高三、初三年级于20xx年4月7日正式开学。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及特教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其他学段、其他年级和高校,根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和错时开学错峰返校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稳妥有序开学复课。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各高校、区直中职学校及区直技工学校研究确定并按程序备案。

(一)方案准备。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制定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经本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后,于3月23日前报上一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两案九制”,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康准备。各学校要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对所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参加聚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逐一进行风险研判。区外师生员工返桂要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列入高风险、中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区域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三)防疫准备。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自3月23日起至开学前,学校要至少进行2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水龙头、开关、电话机、坐便器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宿舍开窗通风。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在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对食堂、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小卖部(超市)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四)物资准备。各地要切实做好防控物资和设施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调配一批、市县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的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专物专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的相关要求,不宜大量存储酒精,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宜,且不能与“84”消毒液等混储,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设置完善洗手设施,确保所有师生员工流动水洗手需求。

(五)返校准备。各学校要制定本校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防疫工作安排有序组织教职员工返岗返校。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校医等参加校园防疫工作的人员要在3月23日前提前返岗。要制定开学当日学生返校方案,科学设置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学生在校门口聚集。开学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六)教学准备。各学校要有序开展开学前线上教学活动,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学校要把大班额划分成小班额上课,班级之间教室要相对隔离。做好学生住宿安排,适当拉开学生床位间隔。制定错时作息表,实行错峰上课、错时分餐、分散用餐。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面开学复课前暂不开展线下培训。

(七)应急准备。学校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明确1家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联动单位,负责接收、诊断有发热症状的师生。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1次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明确处置流程和各环节负责人,将应急处置流程图张贴在校园醒目位置。开学后,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确诊病例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保障学校防控物资。各地要组成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组,逐校开展学校开学检查验收,确保开学工作万无一失。

(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围绕确保师生开学安全的目标,积极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落实学校定点医院,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和储备防控物资,加强进校防控物资质量监管;宣传部门要加强涉及教育领域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网信部门负责涉教育疫情的网上虚假、有害信息监测和处置;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制度,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加强家校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五)落实师生员工个人责任。全体师生员工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实向学校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轨迹。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体温检测、隔离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统筹指导各地做好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开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督导检查。各级教育、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成立开学工作督导组,对各地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自治区开学工作督导组要对每个设区市进行检查,各设区市要对每个县(市、区)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要对每所学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未达到开学条件的学校不得开学。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知识,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密切关注、积极应对社会舆情,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

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我镇秋季集中免疫从9月11日开始,10月26日前结束。当前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各村要认真组织做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各村在免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剂量进行免疫注射。小反刍兽疫按照免疫程序只对新生羔羊和新补栏未免疫的羊只进行免疫,要做到应免尽免,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布病继续实行强制免疫。对猪瘟等其他动物疫病,应按照免疫程序实施免疫。

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秋季集中免疫前,选择一定区域开展疫苗免疫小区试验,特别是对今年首次使用的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和畜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疫苗,在进行免疫前小范围注射试验,在确保没有发生副反应后,再全面推开免疫工作。

二、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各村要持续做好养殖环节的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措施,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制度,严禁泔水喂猪。做好疫情处置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上报。

三、扎实推进人畜共患病防控。

要按照分区域、分病种、分类指导的防控策略,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各村要全面落实布病集中免疫措施,重点做好包虫病驱虫、检测、无害化处理和宣传培训,同时要统筹做好结核病、炭疽病和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督指导开展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监测、人员防护等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发生、流行和防控情况。

四、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集中消毒灭源工作。

各村防疫员要积极参加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配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督促做好常态化清洗消毒工作,全面净化环境,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各村防疫员要严格按照免疫技术培训和自身安全防护培训进行操作,确保免疫操作规范,按要求及时消毒和更换注射针头,防止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尤其参与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接种的全部防疫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其对个人防护、免疫技术和操作规程等环节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布病疫苗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有效,防止因免疫注射感染人畜共患病。

口蹄疫、禽流感、猪瘟、布病、小反刍兽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疫苗近日将下发到各村。各村要严格落实《省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加强疫苗验收、配发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疫苗浪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疫苗接收单位为疫苗验收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疫苗接收和现场验收工作,认真核对疫苗数量并填写《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接收验收单》,上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以便汇总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各村接收注射疫苗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疫苗保存和携带要使用专门的保温箱和温度计,对温度进行全程记录;2.疫苗使用和空瓶回收要有专门的台账,及时准确记录疫苗使用、空瓶回收信息。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确保免疫、监测、检疫和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村要在秋防前做好安排部署,各村派两名抓畜人员配合防疫员开展工作,抓畜人员费用各村自己解决。秋防过程中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将不定时开展检查,秋防结束后组织考核验收。各村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餐厅防控管理,满足师生就餐需求,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回西安的,做好登记。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餐厅属于人员密集区域,应加强空气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

1.合理开启部分外窗,使餐厅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效果,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

2.餐厅具体通风措施:

(1)就餐区窗户全部打开,每天下午收工后关闭。

(2)操作间及储藏室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开窗通风。

(3)通风时间:早上8:00,上午11:00,下午14:00三个阶段开启,每个阶段开启时间为30分钟。

1.新冠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

氯化消毒类:84消毒液、双氧水等。

高浓度酒精:75%浓度的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

2.消毒方式:

喷雾式: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适用大面积快速有效消毒。

擦拖式:用布或其它擦拭物浸以消毒剂溶液,擦拭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适用小面积及物体表面消毒。

位置消毒药剂消毒频率消毒方式。

就餐区、出入口、过道84消毒液、75%酒精每日三次(早中晚各一次)喷雾及擦拖法。

操作间、粗加工间84消毒液每日两次(午餐前收工后)擦拖法。

储藏间84消毒液每日一次(收工后)擦拖法。

餐厅门窗。

84消毒液每日一次(早餐前)喷雾及擦拖法。

垃圾桶。

84消毒液每日两次(早晚各一次)喷雾。

其它区域84消毒液每日不少于一次喷雾。

4.餐厅设置专人实施消毒管理,并做好消毒记录。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向供应商索取长安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供货凭证》,如供应商无法出具《供货凭证》,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和载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供货凭证。

7.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各个环节严格按规范流程操作,加工操作前要使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使用消毒液对加工用具、操作台面、抹布等进行消毒。操作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8.食品烹饪时要烧熟煮透,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成品应用消毒后的容器盛装,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本学期学校继续按上级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原则上采取分年级错时就餐,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1.学生就餐地点。

学生按班级错时打餐,一二三年级在各自班级内就餐,班主任和学生一起就餐,主管领导陪餐。

2.错时就餐制。

就餐时间暂定为分四拨就餐,一二三年级中午11:50在教室排队打餐;四年级中午11:50排队打餐;五年级中午12:00排队打餐;六年级中午12:10队打餐。教师就餐与各级学生就餐时间一致。

3.注意事项。

(1)就餐前班主任要提醒学生洗手。

(2)师生取餐须佩带口罩,即取即走,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

(3)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学生就餐间隔在1米以上,就餐中不交流、不说话,避免交叉感染。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改革和完善我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一)修订新办法。充实、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重新修定《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暂行办法》。

(二)解决老问题。解决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存在的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适应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的新要求。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三)建设强队伍。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在2020年末全部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职责,全面服务。按照山东省《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修定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完成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科学配置,任务相当。改革防疫员队伍的配置数量,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配置要与其承担的畜牧兽医实际工作任务相适应,确保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有效落实。(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三)择优招聘,录用规范。改革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选聘程序和应聘条件。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建立完善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充份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四)强化培训,提高技能。改革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网格管理,全程监督。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六)待遇公平,追求长效。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市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县(市、区)级财政承担。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滨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负责)。

(七)动态管理,奖惩分明。改革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防疫员队伍奖惩进退制度。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考核内容以完成其承担的社会公益性任务等情况为主。严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按照农业农村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相关指导思想制定出台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办法。(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做好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报名工作。(2020年1月底前完成)。

根据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要求,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试、政审、体检等工作。(2020年3月底前组织,6月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管理、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设施设备及工作场所。

(三)推动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教育培训、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市、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防止传染病在校园内大面积流行蔓延,认真做好学校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有效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校园卫生清洁消毒必不可少。现将需要做的安排如下:

(一)学校要配备各类必需的卫生器材和消毒药械。

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酒精、消毒片、喷雾器(50升)1个,喷壶(10个)等,进一步改善师生在校的卫生状况。

(二)保持室内通风。

空气流通是最好的消毒方式,加强教室、办公室等室内的通风换气,至少每天开窗通风2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有效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降低室内空气中病毒的浓度,每班安排固定班干部负责开窗。

(三)由学校校医负责牵头带领保洁员一起做好消毒工作。

1.做到定期消毒如下:

保安室和值班室每天必须消毒一次;未开学前校园每周必须消毒一次,开学后每天下午必须对校园环境、教室,办公室等进行消毒。

2.细则做法如下:

将配好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如消毒泡腾片),对教室角落、课桌椅、走廊、门把手、厕所、办公室的空间、地面、物品等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

(四)加强宣传师生的个人卫生教育。

1.师生入校园时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必须要洗手、戴口罩。

2.学生饮水必须自带独用茶杯,不喝生水、凉水。

3.师生应做到不随地吐痰,勤剪指甲;饭前便后要用流动的水进行洗手,防止病从口入;日常生活中要勤洗澡、勤换衣服,保持清洁卫生。

4.校园洗手设施处放置洗手液。

(五)学校医务室负责消毒和反馈工作,消毒处置结束,填写并保存消毒工作原始记录,确保资料完整。

为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开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关于印发等方(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加强联防联控。县教体局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各中小学幼儿园在乡镇(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确定专人负责与当地卫生防疫、食安办、村居(社区)等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二)做好开学准备工作1.制定开学工作“三案九制”。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三案九制”,“三案九制”即开学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心理干预方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晚)检制度、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幼儿园、小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要明确操作流程、岗位职责、具体分工,做到标准清晰、程序简明、科学实用。同时要明确开学工作流程(《xx县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流程图》)2.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掌握每位师生员工假期去向,摸清底数,每日了解其健康状况,逐人建立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县教体局报告相关情况。要求教职工主动申领安康码,学校申请检查点二维码。通知在外地的师生员工有序返回学校所在地,对仍在境外和重点疫区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师生员工逐人签订入校前14天活动轨迹和健康承诺书(见《xx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3.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加强校园门岗管理和值班值守,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并测量体温。学校体育场地场馆暂停对外开放。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开学前对教室、办公室、公共教育教学馆室、食堂、宿舍、厕所、电梯、楼梯和扶手、浴室等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清扫消毒和安全排查。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实验品的管理。检查校园供水设施设备,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并配备洗手液。做好食堂供餐准备,对食堂食品原材料进行彻底排查,确保食品安全。校车运营前后要进行消毒通风,加强对校车司机、随车照管老师等人员健康监测。

5.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组织开展“三案九制”等疫情防控流程全员培训,重点对班主任、医务、食堂、宿管、保洁、安保等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推演学生到校情况。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返校通知、返校途中防护及入校防护措施,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知晓开学时间等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及防控要求。

6.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总结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积极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大家访,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和学生意见,全面了解线上教学进度和效果。进行线上教学质量评估,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落实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做好正式开学时无法正常返校学生的教学预案。根据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及时补缺补差,并制定学习困难学生学业帮扶指导计划。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师资,确保开学后正常教学。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7.做好高三、初三毕业班工作。高三、初三毕业班开学时要对学生进行合理分班,疫情防控期间授课教师不变,按照不超过40人组建临时授课班,一人一桌,保持合理间距。若校舍确有困难,实行上下午分时授课。

8.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照有关要求配备体温测量用品、手消毒用品、物表消毒剂及用品、垃圾处理用品,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至少准备可供2周使用的防控物资,为已明确开学时间的师生员工配备2周使用量的一次性口罩。制定防疫物资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使用等过程规范有序,做到科学使用、专物专用。

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隔离室(寄宿制学校)、健康观察室(非寄宿制学校),并与教学场所、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隔离室(观察室)按要求配置相应用品,做好体温测量用品的校准工作。及时开展测温仪器校验工作。在疫情防控指导员的指导下,明确隔离办法,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三)做好开学日组织安排1.明确师生员工进校流程。所有人员按流程图指引进入校园(《xx县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进入校园流程图》),对照《xx省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群判定标准》,明确高风险人群暂不返校、中风险人群暂缓返校、低风险人群正常返校,并通告全体师生员工。开学当日及开学后,可以返校的教职员工在家预先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上班,通过核验“健康码”和测温,无异常者方可进校。学生在家预先测量体温,正常方可上学,学生进校时再次测量体温,无异常者方可进校。师生员工进校后须先落实手卫生措施再进入办公或学习场所。

2.错时错峰安排进出校园。分年级、分班级、分区域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切实防止校门口交通拥挤及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引导家长在指定接送区域接送学生,快接快送,避免人员聚集。校园内提前设置学生进校、行走线路指示标线标牌。

3.做好教室管理工作。固定座位,尽量拉开间距。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开窗通风。放学后对课桌椅、地面等进行清洁消毒。

4.做好师生就餐安排。做好分时段、固定座位、单向隔座、对向错位、分散就餐的安排。可以班级为单位,釆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严禁聚集就餐。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就餐时相隔距离,就餐排队时要保持1米距离。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提倡教职员工和学生自备餐(饮)具或使用一次性餐具。

5.规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组织开展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一律不开展校际师生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大型活动,暂停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暂停眼保健操、“课后三点半”服务、学校少年宫、学生研学游、社会实践,停止举办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可以采用网络形式组织升旗仪式6.做好学生课间活动安排。按照班级划定课间活动区域,学生实行分散活动,保持1米距离,佩戴口罩。做好同楼层班级课间学生如厕引导,避免拥挤聚集。校园内游泳池、健身房暂停开放。

7.做好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认真落实学生寝室卫生制度、消毒制度和通风制度。学生住宿按照便于管理、相对分散的原则进行安排,每间宿舍不得超过8人,有条件的学校4—6人,寄宿学生必须一人一床,避免头部相对就寝。学生进入宿舍需实名认证、体温检测,不得相互串宿舍,洗漱、洗澡应分散进行,每使用一个批次全面消毒一次。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学校要配齐配足宿舍在岗值守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定时巡查宿舍内学生活动、就寝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学生上课期间,对宿舍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8.做好晨午(晚)检。以班级为单位定时定点进行晨午(晚)检,走读生入校时,学校按一节课时间测完计算,以班级为单位,从不同校门进入校园,各班按楼号、楼栋分层布设测温点;住校生每天出入寝室,在寝室门口均要测量体温。班主任要通知家长上学前测量学生的体温,凡有咳嗽、发热等症状一律不得上学,并及时告知学校。所有体温测量由教师分工定人检查并做好记录。测量时,要求学生保持安全距离。

9.做好缺课缺勤跟踪管理。严格落实缺课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对于缺课缺勤教职工和学生,学校和班主任必须追因、追点、追果,做好登记,对于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

10.做好疑似症状应急处置。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校长必须在现场处置相关问题,在疫情防控指导员的指导下,做到:第一时间进行临时隔离,应立即带至校内健康隔离室或观察室留观;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第一时间报告,应立即向县教体局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四)持续做好开学后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除做好开学日当天的工作以外,还应持续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防控知识教育。组织以疫情防控和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开学第一课”,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提高学生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

2.严格落实“三案九制”。对照“三案九制”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师生员工晨午检(其中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早、中、晚3次检测制度)。做好复课查验、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外来人员进校管理。

3.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xx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后预防性消毒流程图》),经常开窗通风,每天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引导师生勤洗手,尤其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等污染物品和学校公共物品以及外出归来,均要及时洗手。

4.强化食堂安全管理。进入食堂人员要佩戴口罩,餐厅每次用餐后消毒,重点对餐桌椅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晚)检工作。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5.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学校少年宫、体育场地场馆等暂停对外开放,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寄宿制学校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在封闭时间内不得外出;走读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外出。家长及一切与学生学习、生活保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6.加强中职实训管理。疫情结束前不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实训。对已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学校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疫情监控,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及生活情况至实习结束。

7.持续储备防疫物资。定时清点盘存防控物资储备,配备足够的体温测量用品和口罩、手消毒用品、物表消毒剂及用品、垃圾处理用品。做好体温测量用品的校准工作。

8.加强路途防控。各校要逐人摸排教职员工和学生往返家校交通方式,精准掌握步行、乘坐校车及定制公交和私家车的人员底数。鼓励有条件的家长用私家车接送,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和违法违规运营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返校学习后,教职员工及家庭成员、学生及家长不聚会,凡接触境外来xx人员、重点疫区人员的教职员工及学生,须第一时间分别如实报告学校和班主任,同时居家隔离14天,无异常后方可返校。

9.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持续向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学校防控要求,督促学生和家长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做好入学前在家晨检及报告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接送的相关安排。做好与疫情相关的学生心理防护工作。

10.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各校要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关注建档立卡等特殊群体学生,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要及时跟踪了解情况,经排查确定辍学的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启动劝返复学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教体局将联合县卫建委、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批次开学学校进行逐校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开学。县教体局将建立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包保、督学巡查机制(《xx县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联系学校分工表》),加强对学校春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三)履行主体责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安排部署,督查落实,整改完善,事事见结果,时时求精准。班主任是班级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学校、年级、班级三级,抓好校园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生活安排,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家长要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如实上报学生健康信息,承担相应监护职责和法律责任,是否如实填报学生健康信息情况将计入学生本人诚信档案。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通报返校准备情况,引导预期,消除疑虑,回应社会关切。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要加强家校联系,科学引导学生和家长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消毒测温入场。

巡查衞生死角。

•安排市场管理人员不定时巡查,同时环衞工人也多次巡查清理,重点清除通道衞生死角和积存的废弃物品,完成“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

商户溯源管理。

戴口罩守距离。

海鲜外卖配送。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维护校园稳定的教学秩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大家务必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周密安排部署,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发生校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一)领导小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负责统筹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副组长:副校长。

负责校园卫生、消毒措施的落实。负责防控方案的制定、排查措施的落实以及每天2点前的零报告工作。负责对教职工、家长、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应急物资的采买;值班、带班工作的检查。

成员各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

负责进行防控措施宣传到班级、学生工作,以及班级学生及其亲属是否到过疫区,是否仍然在培训学校或家庭式的培训场所学习的核查工作。

(二)指挥小组。

组长负责突发事件指挥全面工作。

副组长协助校长负责突发事件指挥工作。

成员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指挥工作。

(三)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负责疫情报告全面工作。

副组长(兼疫情联系人)协助校长负责疫情报告全面工作。

成员(疫情报告员)。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各班疫情报告。

上报电话。

(四)疫情处置组。

组长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织工作。

副组长协助校长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成员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五)宣传组。

组长负责疫情预防宣传全面工作。

副组长协助校长负责疫情预防宣传工作。

成员负责本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负责防控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后勤保障工作。

副组长协助校长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突发疫情各项工作。

(一)各单位成立领导机构。

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构建“学校学院班级”三级预防控制体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二)做好值班值守。

认真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校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离退休工作处、校团委、研究生院、校医院、各人才培养单位)。

(四)了解和掌握假期师生员工动态。

1.了解和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2.掌握寒假期间留校学生情况,密切关注和监测留校学生的健康状况;做好留校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及时报告至校医院;留校学生不得随意离校。(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3.加强与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其健康状况,并通知其停止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责任部门校团委、各人才培养单位)。

4.全面了解本单位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责任单位人事处及其他各单位)。

5.认真统计湖北籍学生相关信息,并将信息报送学生管理部门、校医院备案。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者,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及时了解掌握这部分学生情况,表达学校的关心关爱,加强健康和防疫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五)加强管控大型活动。

全校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六)加强校园和家属区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做好家属区外地来汴人员摸排工作;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进出口处设置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或体温测量设备,必要时设置进入车辆消毒设施。(责任单位保卫处)。

2.督促物业对家属区严格管理,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备案工作;居民凭有效证件进出家属区;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家属区。(责任单位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

3.暂时关闭校内和家属区教职工活动中心。(责任单位离退休工作处)。

(七)加强联防联控。

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校内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有关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科研攻关,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责任单位校医院、医学院、淮河医院、第一附属医院)。

(八)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变化,确定新学期开学时间;。

做好学生延期返校的准备,提前安排好延期期间的值班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及其他各单位)。

2.通知假期返乡学生,未到开学报到时间禁止学生提前返校,已经购票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返校的,应及时调整返程安排;凡是发烧、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症状消失前14日禁止返校。(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3.假期期间,提醒从疫区返校教职工自觉居家健康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对从疫区严重地方返校教职工开展追踪和医学观察、健康筛查,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校医院及其他各单位)。

4.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设预检分诊处,做好门诊记录,对发热病人实行首诊跟踪负责制,及时了解发热师生员工病情转归,必要时学校统一设立隔离区。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按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处置。(责任单位总务处、校医院)。

5.落实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在春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责任单位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校医院、各相关单位)。

(九)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1.开学报到时,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从疫区返校的师生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校医院按要进行相应的跟踪指导。(责任单位校医院及其他各单位)。

2.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晨午检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晨午检记录,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发生。(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十)做好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

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红外线体温计等,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责任单位财务处、校医院、各相关单位)。

(十一)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建立疫情信息员制度,校医院设疫情处置专员1名,各单位至少设疫情联络专员1名,各年级设疫情报告专员1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1500电话报告至学校总值班室;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人员归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至校医院和学校总值班室。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

校医院值班电话。

(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为扎实开展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做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国家强制免疫工作的基础上,实施饲养犬只狂犬病、猪瘟的省市强制免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因病设防工作,确保免疫密度、抗体合格率达到要求。

(二)具体任务。

1.免疫预防接种。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应免密度达到100%,确保群体常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实施饲养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因病设防工作;同时做好其它动物疫病和圈养野生动物的免疫。

2. 免疫标识佩戴。

规模养殖场牲畜耳标佩戴率达100%,散养牲畜耳标总体佩戴率达70%以上。

3. 免疫档案记录。

做好动物免疫档案的建立和规范管理。一是防疫员以组为单位建立健全免疫档案。二是每户必须张贴开阳县2020年动物强制免疫情况告知书,告知书上如实登记免疫数量和免疫时间,登记防疫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严禁弄虚作假。

4. 免疫抗体监测。

春防结束后,防疫员按照《开阳县2020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采集样品由农业中心送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对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不到70%的,必须限期进行补免,确保群体免疫合格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

(一)实施范围。

全镇5村1居。

(二)免疫接种对象。

1.禽类接种禽流感h5+h7疫苗;。

2.猪接种o型口蹄疫、猪瘟疫苗;。

3.牛接种o型口蹄疫疫苗;。

4.羊接种o型口蹄疫疫苗和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5.犬接种狂犬病疫苗。

(一)防疫注射阶段(2020年3月1日—4月20日)。

免疫注射阶段共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3月9日-3月31日)为免疫接种禽流感及猪、牛、羊口蹄疫时间;第二阶段(4月1日-4月18日)为免疫接种猪瘟、小反刍兽疫、犬只狂犬病免疫时间。

(二)总结上报阶段(4月18日-4月20日)。

由农业中心安排专人收集汇总春防资料,并书写总结报告报送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杨琳处(电话:13885047602,qq:1170789921)。

(二)自查自纠阶段。

随时自查。由农业中心牵头,对各村(居)免疫密度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四)专项督查阶段(4月21日-4月25日)。

由党政办牵头,成立督查小组,针对春防的安排部署、资金到位情况、免疫密度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五)整改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镇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书写整改报告。

(一)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疫责任。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农业中心及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动物防疫指导工作。同时,成立相应的动物防疫技术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地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 强化基础免疫,确保免疫密度。

按照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镇不漏村组、村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针不漏剂”的要求,做到免疫注射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漏洞。重点加强规模养殖场(户、小区)的免疫监管,落实技术人员联系场户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大户实施自主免疫和填写免疫档案。同时根据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切实做好常规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计划免疫工作。

3. 强化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建立和完善疫情监督监测预警机制,实行村级疫情观察员报告制度。要结合实际,有的放矢采取防控措施,及时加强防范。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测制度,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和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牲畜集散地等实行定期或不定期重点监测,做到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疫情突发和蔓延。

4. 加大经费投入,落实资金保障。

镇财政分局要落实好动物防疫所需的补充经费,确保资金保障。

5. 强化技术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农业中心要结合实际,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继续抓好村级防疫员、畜牧兽医技术干部、养殖场技术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技能培训。促进疫苗台账登记、统计报表填报、免疫档案建立等方面实现规范化,疫情报告实现制度化,免疫操作实现标准化;同时本着因地制宜,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请上来与走下去,集中传授与走村入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养殖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科技素质,充分发挥养殖业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扶贫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6. 落实后续服务,完善补偿措施。

出现免疫副反映情况,农业中心要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核查、并填写动物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助确认表经农业中心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虚报、假报死亡牲畜,冒领副反应死亡补偿费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 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群防群控。

要加大对《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使社会公众、养殖农户熟悉了解相关内容,使广大群众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动物疫病的合力,达到群防群控的目的。

(二)技术措施。

1.严格自身防护。防疫员在防疫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未佩戴口罩开展免疫工作。农业农村局发放的口罩必须用于防疫员,严禁挪作他用。

2.防疫员在防疫过程中,必须配备消毒药品,穿水胶鞋。到达养户后,严格消毒,才按照免疫程序开展免疫工作,免疫完成后,对水胶鞋进行冲洗并彻底消毒完成后才离开。严防防疫员自身消毒不到位而引发疫情发生。

3.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1)免疫注射前准备工作。免疫注射前必须用清水把针头、注射器冲洗干净,并把水甩干,采用高压消毒(注射器:把针筒和活塞分开)进行消毒,消毒完成后把针头、注射器晾干备用。且针头要按照大小进行分类保存。

(2)稀释疫苗前的准备工作。一是使用前必须对使用的疫苗进行检查。看瓶壁是否破裂,冻干苗性状是否有异常;灭活苗是否有冻结、分层、破乳等现象。二是认真阅读疫苗说明书上的规格、批号、有效期、免疫剂量、接种方法、使用阶段等。三是选择适宜的稀释液,准确计算好稀释液和疫苗的用量,确保每个注射剂量含有足够的抗原。四是冷冻的疫苗,在稀释前进行预温处理(平衡温度)。方法是提前一天将疫苗放在恒温(冷藏)保存,进行预温。

(3)疫苗稀释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稀释疫苗时,要检查疫苗瓶内是否为真空,如果吸有稀释液的注射器插入疫苗瓶时能自行充入,说明为真空,否则应弃之不用。稀释操作时,疫苗和稀释液混合均匀,疫苗瓶中的药液一定要抽吸干净,严禁直接把疫苗瓶打开,更不能在猪舍内和阳光直射的地方稀释,以免造成对疫苗的污染和破坏。活疫苗稀释好后应现配现用,最好1—2个小时内用完;灭活苗取出冰箱后最好2个小时内用完;特别是炎热的夏季。对开启后未用完的灭活苗应弃之不能再用;对油乳剂灭活苗及冻干苗稀释后一定要放置室温后再用。

(4)疫苗注射前的注意事项。注苗前对牲畜健康要有一个清晰地了解,对患病、体弱、妊娠后期的动物做好登记,暂不接种,待机体恢复或生产后补免。

(5)疫苗注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一是注苗时,疫苗瓶上要有专门抽取疫苗的针头,严禁直接用给牲畜注射过的针头抽取疫苗,更不能反复回抽,造成对整瓶疫苗的污染,给牲畜健康带来隐患。二是严禁打“飞针”,造成注射部位不对,角度不对,造成注射深度不够,剂量不足。三是疫苗在使用过程中应充分摇匀,尤其是灭活苗。四是必须一畜一针头。五是在炎热天气进行接种时,应选择在早上和傍晚为宜。

4.正确处理副反应。

动物机体对疫苗的免疫反应是抵抗疫病感染的重要防御反应,但由于机体差异,对外源性抗原的免疫反应可能伴随不同程度的组织损害和机体紊乱现象,造成机体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可根据不同的不良反应症状进行处理。

(1)注射部位肿胀:临床主要表现为注射局部出现肿胀。处理:可对肿胀部位使用创可喷。

(2)发热:临床表现精神不振,食欲减退,体温升高,产奶量下降。处理:动物呈现一过性发热现象,一般1—3小时后症状自然消失,如果发热表现严重,需用退热药物及时治疗,但要注意发热不可使用肾上腺素。

(3)过敏反应:临床表现全身发软,突然倒地,体温下降,休克,焦躁不安,共济失调,呼吸困难,可视黏膜充血,水肿,口吐白沫,流涎,肌肉震颤,腹泻,频繁排尿排粪,鼻腔出血,瘤胃鼓气等。处理:用抗过敏药物治疗后动物一般会很快恢复正常。常用的抗过敏药物有盐酸肾上腺素等。

(4)应激反应:临床主要表现应激性休克(过敏性休克)、母畜流产等。处理:对应激性休克可用葡萄糖酸钙、地塞米松、维生素c等一起进行静脉注射并给予抗生素治疗。

(5)发病和死亡:隐性感染的动物由于应激反应可能会导致加速发病,病弱的动物由于应激反应可能导致原有病情加重甚至死亡。其根本原因是动物在注射疫苗时就处于非健康状态。这种情况在农村散养户、小规模养殖户发生较多。处理:对发病的动物采取对症疗法,对死亡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进一步强化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基层基础,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推进防疫安全监管重心下移。

根据我县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保护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前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提高待遇、强化素质,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畜牧业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保障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协助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诊疗等工作;

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配置数量。严格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x政办字〔2018〕x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现有行政村居数每xx个行政村居数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选聘程序。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制定严格的选聘标准、聘用方案和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及分配的选聘数量,对社会公开招聘。严把学历、年龄关,原则上优先从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

(四)管理方式。所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使用的办法。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和在岗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乡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研究制定本辖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其权利及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进退制度,并依法约定各方法律责任,优胜劣汰,建立完善进退机制。对不能胜任防疫工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防疫员,各乡镇(街道)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县畜牧兽医、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乡镇(街道)要为防疫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设施设备等,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需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等工作保障。

(三)明确责任分工。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不得以各种名义调至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积极稳妥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村级动物防疫员改革任务。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做到招聘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做好原村级动物防疫员解约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好社会安全稳定。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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