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通用14篇)

时间:2023-11-28 10:06:16 作者:FS文字使者

请示的过程中,要注意语气恳请、行文规范,尽量提供详细的背景和问题描述,以便对方更好地给予指导。范文中的问题和情况多样化,可以帮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应对各类请示情境。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一、党支部请示汇报的类型包括: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党支部向党总支、学校党委请示汇报。

二、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请示汇报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2.党员平时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个人重大事项,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4.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打算;

4.上级党组织指定的某一项工作或提出的问题的执行和处理情况。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证村民自治沿着健康轨道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和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支部要敢于和善于对村民委员会进行领导,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和服从支部的领导。

二、村委会在履行村委工作职责中,为求得村党支部的支持和帮助,要积极主动地向村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每季书面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次。

三、工作报告要本着具体、务实的精神,要按村委当年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安排,全面报告本季度工作。报告该段该完成哪些任务;完成情况如何;还有哪些没有完成,为什么。对村委委员分管工作,要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该表扬的要表扬,该批评指正的要批评指正。对每个村委干部的工作要有个确切的评价,及以推进今后工作的不断进步。

四、党支部听取村委会工作报告后,要及时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明确的批评指导意见,并要帮助村委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五、对党支部提出的正确意见,村委会要虚心接受,不断改进,使村委工作更加规范、完善。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2.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3.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4.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第四条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要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党支部、党小组要以认真态度听取党员汇报;三是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第六条党小组长应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

第七条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

第八条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九条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第十条本规定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范文

第一条党支部请示汇报的类型包括: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

第二条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请示汇报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2.党员平时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建立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打算;

4.机关党委指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执行情况。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

汇报材料。

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1、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2、支部委员会每季度或每半年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

3、支部委员会改选时,支部负责人应向支部大会一次全面的工作报告。

4、党支部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5、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应逐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可越级请示报告。

6、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2)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7、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方法如下: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

(2)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8、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学习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学习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9、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要求如下:

(1)党小组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汇报一次。

(2)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每季度请示汇报一次,可以采取口头汇报或书面汇报两种形式。

党支部换届请示报告

共建设局党委:

我党支部现有党员10名。党支部委员会于12月5日进行选举,至今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我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现拟于12月5日进行换届选举。经支委会议讨论,决定下届支委会设支委委员3名,推荐尹明凤、陶玉红、柯煜坦、吴文涛同志为支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实行差额选举。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11月27日。

请示报告制度

根据分级负责、分层指导的原则,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要工作。

(一)机关处室。

年度工作计划。

在组织实施前必须报经办党组或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

(二)临时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由相关处室提出方案,报经办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须经办主要领导同意。

(三)凡是下级机关、基层单位上报的请示,必须交秘书处登记按程序阅处,经办主要领导批示后,有关处室按照批示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凡是上级和上级部门直接给处室发文,或上级领导口头给处室交办的事项,由相关处室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按程序报办领导审批后办理,重要重大事项由办党组讨论决定后办理。

二、重要信息。

(一)上级和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由秘书处报办领导批示,相关处室按照办领导批示精神办理,办理结束后及时向批示的办领导报告结果。同时,将原信访件连同办理结果交秘书处存档。

(二)机关处室在接待信访和日常工作中,发现有重要的信息和信访动态,应及时向办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办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三)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发布,包括向有关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发布新闻信息,应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发布前,必须报办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三、重要活动。

(一)因公出差离市,包括参加学术交流、工作考察、调查调研等,处室负责人须报办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汇报出差期间活动情况。

(二)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一律凭会议通知(包括电话记录)统一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报办主要领导批示,相关处室和人员应严格按批示要求落实。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及时将会议文件或材料交秘书处登记或传阅,并向办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三)机关处室召开的需要邀请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业务会议,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处室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直属单位或外单位人员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请示报告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和个人的报告、请示,原则上应逐级呈报,不要越级呈报。呈报至校长室转呈上级部门的报告、请示,校长室应及时将报告、请示的批示或处理意见反馈给有关部门或个人。

二、学校开学、放假、停课、集体调课,须按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推迟或提前开学,放假或停课、集体调课,必须先请示有关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小学校长必须严格遵守坐班制,不得随意离岗,如因公(私)确需离岗,必须先请示,再把离岗期间工作安排到人,明确职责后方可离校。教师请假三天以上的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批准离校。

四、学校的重大决策,如教师调配、校舍修建、教师过错处理等必须先召开教师会研究,并书面请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五、学校发生的重大事情或安全事故,必需在6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按主管部门的指示妥善处理,并把处理决定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六、学校的收费要公示、公开。收费标准要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如遇政策性调整,也必须请示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收取。

请示报告制度

根据分级负责、分层指导的原则,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以下:

(一)机关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前,必须报经办党组或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

(二)临时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由相关处室提出方案,报经办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须经办主要领导同意。

(三)凡是下级机关、基层单位上报的请示,必须交秘书处登记按程序阅处,经办主要领导批示后,有关处室按照批示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凡是上级和上级部门直接给处室发文,或上级领导口头给处室交办的事项,由相关处室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按程序报办领导审批后办理,重要重大事项由办党组讨论决定后办理。

(一)上级和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由秘书处报办领导批示,相关处室按照办领导批示精神办理,办理结束后及时向批示的`办领导报告结果。同时,将原信访件连同办理结果交秘书处存档。

(二)机关处室在接待信访和日常工作中,发现有重要的信息和信访动态,应及时向办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办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三)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发布,包括向有关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发布新闻信息,应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发布前,必须报办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一)因公出差离市,包括参加学术交流、工作考察、调查调研等,处室负责人须报办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汇报出差期间活动情况。

(二)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一律凭会议通知(包括电话记录)统一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报办主要领导批示,相关处室和人员应严格按批示要求落实。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及时将会议文件或材料交秘书处登记或传阅,并向办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三)机关处室召开的需要邀请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业务会议,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处室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直属单位或外单位人员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向校(院)委请示的事项。

1.需报请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的重要事项;。

2.邀请中央党校领导、省领导、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校(院)作报告的计划;。

3.举办计划外班次、学术活动,成立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经职能部门审核后报批;。

5.赴省外参加各种会议、学术活动、办理公务等事宜;。

6.与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的事宜;。

7.外事活动的安排;。

8.向新闻单位提供涉及校(院)内工作的新闻稿件(包括录像);。

9.涉及全校(院)的重要活动及其安排;。

10.拟改变校(院)以往的规定、制度和校(院)委决定的事项;。

11.其他需要请示的事宜。

二、必须向校(院)委报告的事项。

1.执行校(院)委决定及批办事项的情况;。

3.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的情况;。

4.教学、科研、行政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突出的好人好事;。

5.校(院)内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苗头、发生及处理情况;。

6.与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的情况;。

7.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或请假离穗;。

8.学员入校(院)、离校(院)情况;。

9.教职工对校(院)工作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0.外事活动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11.教职员工中发生的失、泄密问题;。

12.教职员工患危重病或去世;。

13.在校(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教职员工在外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

14.其他应当报告校(院)领导的事宜。

三、程序要求。

2.在正常情况下,各部门的请示、报告件应先送校(院)委办公室。校(院)委办公室接请示、报告件后,按校(院)领导分工及事项重要程度,经校(院)委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决定呈送有关校(院)领导或直接呈送常务副校(院)长。

3.在紧急情况下,发生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可直接向校(院)领导请示、报告。

4.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上述规定,请示报告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同时提倡在职权范围内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防止推托依赖、不负责和只报喜不报忧的现象。

5.各部门向校(院)委请求报告,凡属重要事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校(院)委办公室具体承办。校(院)委办公室接到其它部门送来的请示报告件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接、推诿或拖延。

6.各部门向校(院)委请示工作,从送交校(院)委或校(院)领导之日算起,一般情况下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超过七个工作日未答复又无特别说明,可按同意执行。

7.各部门收到校(院)委批办的事项后,必须抓紧办理,并在指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送校(院)委办公室统一转报。会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我校(院)会议的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协调全校(院)的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管理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党校(行政学院)之间、党校(行政学院)与有关方面之间的联系,促进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应精心组织,力争做到高质、高效、切实解决问题。外出开会应集中精力,切实掌握会议精神,确有收获。

二、本着“少、短、精、俭”的原则,会议应尽量精减。可开可不开的会一般不开,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不解决问题的会议不开,没有经过认真准备的会议不开。尽量控制会议人员、会议时间和会议经费。

三、各类会议及会务。

(一)全校(院)干部、职工大会。

2.会议由常务副校(院)长或副校(院)长主持,会议时间、内容和与会人员等由校(院)委会确定。

3.会务工作由校(院)委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二)春秋两季联合开学和毕(结)业典礼,上级领导同志来校(院)作报告等会议。

会议由常务副校(院)长或副校(院)长主持。全体学员、校(院)委会成员、教师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全校(院)干部参加。

会务工作由校(院)委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总务处等处室协助:

1.校(院)委办公室:负责起草开学和毕(结)业典礼领导讲话稿,联系落实省委有关部门出席会议的领导同志,印发会议通知,布置会场,划分座位,新闻报道,摄影等。

2.教务处;负责了解统计新班学员入学情况,准备学员毕(结)业证书、会场音响、录音录像等。

3.总务处:负责会场内外清洁卫生、茶水供应、主席台和主宾席斟茶、会场供电保障等。

4.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外来车辆停放安排。

(三)主体班次单独开学和结业典礼。

厅级干部进修班由校领导主持召开。

其它主体班,包括各类短训班、进修班由校(院)领导或学员部主持召开,或由该班的主管部门主持召开。

会务工作由学员部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四)校(院)学术委员会会议。

1.职能:审议校(院)科研规划和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申报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组织论证和推荐;对科研成果进行评议、鉴定和推荐;对申报优秀专家、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进行评议和推荐;审议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召集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请示报告制度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及机关各股室向卫生局报送请示、报告等文件,一律送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并贴上处理笺后,送分管副局长、局长批示。

二、局领导批示后由办公室按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和工作限期办结制度督促办理,各业务股室接到办公室转交的批示件要抓紧办理。

三、局领导批示送市政府领导审批的请示、报告等文件,由有关业务股室负责送审。有关业务股室要将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报办公室。

四、不按程序送文,如有遗失、耽误,由报文单位自行负责。

五、各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向卫生局报送的请示问题、报告工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等一律以单位的名义、用正式文件报送,非正式文件概不受理。

六、除特殊情况外,各单位不直接向业务股室报送文件,对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公文,业务股室原则上不予受理。

请示报告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的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

九、若遇紧急事情需用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时,要做好详细的电话记录。

十、我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请示汇报相结合的制度:

定期汇报请示:每周六汇报本周工作,每月月底汇报本月工作,遇急需处理工作等可不定期进行请示汇报。

十、部门负责人扣压下属的报告或请示,给下属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影响下属工作的开展,将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直至辞退等处分。

附件一:请示的写作要求及范文。

附件二:汇报的写作要求。

附件三:请示汇报的排版格式。

党支部换届请示报告

中共**委员会:

**本届党委(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于**年**月进行的换届选举,至今已任期届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上级)组织部(党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方案》要求,经**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拟进行换届改选。现就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召开党员大会时间。

**年**月**日。

二、党员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党委(党总支部、支部)工作报告。

2、选举新一届党委(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

三、党委(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组成及候选人预备人选。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拟设委员**名,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提名候选人**名;书记**名。

四、选举办法。

党委(党总支部、支部)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在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党委(党总支部、支部)书记(副书记)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在新一届党委(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并进行委员分工。

以上妥否,请批示。

中共**党委(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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