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实用17篇)

时间:2023-12-03 15:58:38 作者:雁落霞

每次写月工作总结时,我们都应该认真对待,认真思考,以便更好地了解和提升自己的工作表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多个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

为有效实施《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进一步加大《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将落实《实施方案》作为本年度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整理我区任务分解清单,制发《江夏区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1、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程序废止4件,宣布失效28件和1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020年度,已制定区级规范性文件7件,同时协助审查市级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17件。

2、组织行政决策合法性咨询54件,政府合同审查74件。

3、受理行政复议案30件,审结28件。

4、承办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36件,均已提交答辩状;已开庭55件,行政首长出庭46件,行政首长出庭率84%。

5、办理政府信息公开5件。

6、对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放管服”和“三办”开展依法行政指导工作。

7、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及执法资格评查工作。

8、深化区级行政权力调整和街道执法改革。

9、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推行阳光政务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计划。

的通知》(晋政办通〔〕29号)要求,3月中旬至4月中旬,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在各单位报送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我办对全县346项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全面清理,经过认真研究、审查和多方征求意见,并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保留49项,取消84项,合并43项,转为管理服务111项,属于内部审批项目不再对外公布59项,以上行政审批项目均属省级以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审批项目,没有县政府出台的审批项目,我县做到了零审批。为提高行政效能,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均在法定审批时限内压缩二分之一以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总体精神,维护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统一性和时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办对截至12月31日前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截至2月1日前颁布的各类。

应急预案。

进行了全面的清理。通过近两个月的工作,在审阅了余份各类文件基础上,发现共有29件规范性文件及4件应急预案因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或政策变化调整等原因已不再适用,报经县政府5月5日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5月20日起予以废止。

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了部分内容与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与国家、省、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以及与我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不相吻合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及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代替的部分规范性文件,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各单位和部门推行“阳光政务”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阳光政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于2月18日印发了《县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晋政办通〔〕29号),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我县将用2年的时间完成全县的“阳光政务”工作。今年在9个乡(镇)24个行政执法单位推进“阳光政务”工作,余下的单位将在明年底全部完成。目前,各单位现已完成推行“阳光政务”工作材料,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对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十四项细化;梳理执法依据,对执法事项进行细化;完善行政执法、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各单位的“阳光政务”工作材料现已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实施,已对外公布。

为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顺利运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及昆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在我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工作,目前,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已完成“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各项工作,对具备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梳理细化,并已对外公布实施。

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办自2月份至4月15日代管县政府目督办工作,在此期间,我办共办理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及县委目督办、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各类督办件40余件,下发各类督办通知350余件。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办于9月8日至9月12日组织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政府信息产业办、县人劳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6家单位在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工作情况进行统一执法检查,其余未纳入此次检查的乡(镇)、单位要求形成书面自检。

自查报告。

报我办。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一是使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增强了法治观念,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改善了行政执法活动;三是增强了服务意识;四是增强了接受监督的意识;五是教育了执法人员,提高了执法水平;六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办共收到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和亲自来办公室报送我办立案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属我办受理范围的1件,现已办结;其余3件都不符合我办受理范围,我办都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单位反映。代理县政府应诉行政诉讼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三件。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昆通〔〕52)“凡是没有设立法律顾问机构和法律顾问班子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政部门,应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本县(市)区、本部门法律顾问机构或法律顾问班子的组建工作”的相关要求,今年年底将完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组建工作,法律顾问室组建后,我办将积极、主动做好法律顾问室的工作安排、管理和服务,协调、引导法律顾问室充分发挥对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行政纠纷、民事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行政诉讼和重要的行政复议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

一年来,我办共审查全县各单位报送我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类型文件16件,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2件,均已备案,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14件;起草并审查县政府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2件。

于10月28日至30日组织一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我县各乡(镇)和各单位在岗需要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89名及审验执法证件人员21人进行综合执法培训培训,办理执法证件。

我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就有关人员向县政府所反映的问题,多次到各相关单位、人员处进行调查了解;配合县政府办其它科室、部门完成工作。接待来人来信的上访人员,到目前为止,我办共接待了来人来信访问7次,40余人,在与他们交谈了解情况后,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和处理问题。

(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阳光政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在我县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而未纳入、推行“阳光政务”工作单位推行“阳光政务”。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工作,不断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备案监督的作用。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学习,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精髓,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的稳步推进做好参谋当好助手。

(七)是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这一总体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团结拼搏、勤奋努力、大胆探索,力争把法制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离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和我县在十年内建设成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追求卓越,奋发图强,为我县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行政执法环境,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全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9年,区法制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法律至上,强化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开展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提升涉法事务保障水平,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纠错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在深度融合的基础上,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立足新的起点,紧扣深化改革和青奥保障两条主线,早部署、早推进、早落实,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齐头并进,依法行政工作呈现良好局面。

4月份,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暨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市法制办杨以群副主任,区领导曹路宝、周文中、车道正,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负责人和法制联络员,部分执法人员代表,共计130余人参会。会议对去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做了简要回顾,并对今年工作提出要求,特别是对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了重点部署。会议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是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二是要以青奥保障为重点,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彻底查摆问题,科学制定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还清欠帐,补上薄弱环节,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水平,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办赛会、建城市、惠民生”的宗旨。三是要以体制完善为保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队伍建设,突出考核约束,全面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2月份,组织召开了新区第一届政府法务工作室成员座谈会,周文中副区长为10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颁发了聘书,并就做大做强“政府法务工作室”品牌,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提出了要求。专家、律师们就加强法律层面顶层设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拆迁征收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5月份,区法制办代表区政府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真释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法务合作协议,正式确定引进专业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制定、重大经济合同审查、重大复议诉讼案件代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降低法律风险,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稳步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根据省、市规范化建设指标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了《鼓楼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总体目标,对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职能履行、重大报备、统计分析等五个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二是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在区政务大厅设立受理点,同时依托13个街道司法所建立基层联系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将规范化建设纳入2019年度鼓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全力保障完成。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清理现有区级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以及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含审核、批准、登记、备案等),建立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的一律不得自行增设和行使。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方式,公开办理流程、承诺时限、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构建高效权威的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方面,对照市级方案,将区联动的改革任务逐项逐条地梳理出来,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我区的实施方案。对市级方案中一些需要新制定的执法事项目录、标准、办法等,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或建议,待最终方案确定后,及时召开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各单位的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流程和完成时间节点,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跟进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任务和责任,查找问题并落实整改,确保青奥会的顺利召开,我区从3月至8月份开展了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3月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文中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法制办、督察办及区重点执法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承担具体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推进工作。4月份,召开了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对六个重点领域整治事项进行了逐条梳理,细化任务菜单。针对可能存在的职责不明、执法交叉的事项,进一步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未尽事宜一并参照去年“迎亚青”期间关于划定管辖、指定临时管辖、指定联合执法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全方位、全区域覆盖,不留任何执法空白。

紧扣六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行动。在环境保护执法方面,重点针对企业违规排放废气废水、个体餐饮油烟噪音污染、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夜间违法施工扰民、河道水体污泥处置等七大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重点整治私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规设置、渣土车违规运输等十二大类问题,对辖区进行全面摸排,形成整治菜单,按照问题的处置周期、难易程度、反复情况等,逐项实施整治。在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方面,重点查处食品经营者无照经营、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等重点品种的抽检频次,加强对青奥会比赛场馆、签约饭店周边及交通沿线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监测。在市场秩序执法方面,开展证照清查与规范疏导活动,集中取缔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影响城市形象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查处未经授权非法使用、销售涉及青奥会知识产权商品行为;发放《关于规范青奥会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告诫并及时纠正标价不完整、收费不公示等价格违规行为;定人、定岗、定责对全区农贸市场开展巡查和管控。在公共安全秩序执法方面,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突出涉青奥场馆安全隐患排查,主次干道停车秩序整治,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控,重点要害单位消防安全巡查等工作。在景区窗口地区秩序执法方面,对中央门、湖南路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定点值守和管控,其他区域实行高频次巡查执法,杜绝出现管理空档,制止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扔垃圾、违章停车等行为。通过自查自纠,梳理出6大类22个子项的问题,并逐一落实整改。

7月底,我区制定了《鼓楼区全面加强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执法责任制,实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巡查执法。7月30日和8月1日,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分两批次组织我区主要执法部门、景区窗口地区的执法骨干和一线人员代表参加市级培训,对重点执法事项、联合执法事项的责任分工,行政执法规范要求进行辅导培训。8月10日,召开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再次传达了市区两级关于全面加强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的工作要求,通报了市区两级明查暗访的有关情况、领导重要批示以及执纪问责的要求。

各单位均开通了24小时值班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全天候巡查执法,青奥会期间由领导干部带班巡查执法。各单位围绕迎青奥《重点执法事项》、《联合执法事项》、《行政执法规范》确定的执法任务和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准、定区域的全天候巡查执法。在青奥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比赛场馆及周边实行24小时定人、定点不间断巡查。落实首接负责制,由首先发现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先行立案查处,符合移送标准的依法依规及时移送;对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必要时依法对涉案人员和物品采取强制措施。

临战保障期间,除了市法制办、市督察办及六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外,我区也同步加大了区内自查力度。区法制办牵头组织了12次明查暗访,由区督察办牵头的联合督查组组织了10次明查暗访。落实每日执法动态日报和周报制度,重点报送涉赛场馆、景区窗口、接待酒店、定点医院、重要道路日常巡查执法情况,履行联合执法、协同执法情况,落实首接负责制、按法定上限处罚情况等。区法制办对上级转送的19起投诉举报案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逐一查实,限期办理答复;对市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5个单位共计9名执法人员,予以暂扣执法证件1个月并组织集中培训。至9月2日,我区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圆满结束。

作为政府的法制参谋助手,区法制办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为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点建设项目等提供法制服务和保障,依法维护好政府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在积极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抓好行政复议日常办理工作。1-10月份,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7件,受理6件;目前已有5件已办理完毕,3件维持,2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还有1件仍在审理之中。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6件,经过充分调查和认真答复,有4件市政府予以维持,1件驳回申请,还有1件仍在审理之中。办理行政赔偿申请2件,1件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另1件仍在办理中。随着征收拆迁力度的加大,今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多,截止10月底,共有一审诉讼案件7件,二审诉讼案件2件和民事诉讼案件1件。区法制办在做好应诉准备的同时,积极协调区征收办解决实质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原告撤诉。截止目前,已有5件一审诉讼案件审结,其中3件原告撤诉、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件确认违法,2件二审诉讼案件均判决维持。

制定了《鼓楼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决定发布、评估与清理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强化了合法性审查程序,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1-10月份,区政府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均已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和区人大进行了报送备案。对2019年至2019年期间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针对区划调整前,原两区在政策规定方面的不一致,借助此次清理进行统一规范,以达到政令统一、符合实际。制定了《鼓楼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政府合同的起草、订立、履行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详细规范,特别是创新增设了合同实质性审查、审签和权利主张等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有效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以更好地维护我区公共利益和国有资产安全。1-10月份,共审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借款合同。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借款协议青奥会物资租赁及购买协议青奥会盒饭服务合同等共计27件。

承担全区拆迁征收项目有关文书的法律审查工作,强化前置审批材料的收集审查,今年以来重点突出了“开户资金证明”和“保障房源证明”,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1-10月份,代表区政府对“幕燕金属物流中心危旧房改造”、“慈悲社道路拓宽”等20个项目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对王永溯、张盛等13户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此外,对已经作出裁决的老旧拆迁项目,代表区政府向市住建委出具申请司法强拆立案函34件;对既不复议又不诉讼,在补偿规定期限又拒不搬迁的被征收人,下达催告书2件,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件。

配合区政府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10月份,代区政府起草依申请信息公开回复19件,严把法律关,确保回复内容依法合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目前依申请公开中的存在问题、争议类型、答复要件、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辅导培训,提高了各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重视。与区法院联合制定出台了《鼓楼区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系机制的意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会议交流、通报复议和诉讼案件情况,强化良性互动。就市运输管理处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组织我区16个执法部门和13个街道进行了公开庭审观摩,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和水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区政府及部门一些重大、疑难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在凤凰山庄危旧房修缮、中海房地产项目投诉举报、江东街道中保村西苑房屋拆除等事项中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多次到省、市相关部门走访取证,确保提出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切实可行,得到区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认可。

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在完善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同时,强化案卷评查和重处备案审查,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的监督力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月份,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调整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区近几年来案件报备情况,重新调整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进一步明确报备要求,规范备案提交材料。1-10月份,我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18件,已按规定审查完毕。6月,南京市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工作会议,通过专家考评,我区获得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10月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区重点执法部门1-9月份办结的一般程序案卷进行了初步评查,并从中选送部分优秀案卷参与市级评查。今年的评查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指定部分单位提供案卷目录,由市考评委随机抽取检查;二是在往年只评查许可和处罚案卷的基础上,增加了强制和征收案卷;三是被抽查单位为零案卷的,取消当年度行政执法评优资格。下一步,区法制办将结合市考评委反馈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提出整改措施,促进部门规范执法。

一是根据人大代表关于取缔无证照餐饮的建议,召集相关部门座谈,梳理法律依据,明确职能部门取缔,拟出台《关于加强餐饮安全执法监管联席制度的意见》,结合迎青奥环境综合整治的契机,加快推进餐饮行业的规范管理工作,提高公众合法维权意识。二是针对现代快报曝光龙园南路公厕污水直排景观河一事,对涉及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权力事项确认,收集相关法律依据,参与区监察局牵头的协调会,明确相关部门职能。三是针对中央门地区和幕府山风景区执法边界不清问题,依据三定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厘清职能,明确管辖事项和范围。四是依据《关于调整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范围的通知》(宁政发〔2019〕220号)精神,在年底前将中央门地区、南京火车站北广场相关行政执法管理权正式移交给南京市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完善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关要求,在两轮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我区实施方案,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向全区执法部门下发。两法衔接作为强化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3月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通知精神,收集近三年来我区复议、诉讼和行政处罚的相关数据,对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进行了梳理,撰写自查报告并上报。9月份,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法制办通知精神,指导督促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对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今年,针对工程质量监管的实际需要,区住建局收回了部分行政处罚权,区法制办指导质量监测站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案件受理、办理流程、执法文书等进行规范。在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活动结束后,为区城管局新招录的116名执法队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

总体上看,我区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成效明显,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员学法工作需要常抓不懈;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还需完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有待于强化。二是法制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务工作室专家学者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重点执法部门未设法制科室,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三是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少数执法人员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执法领域,仍然存在职责不明、边界不清的现象,容易导致执法交叉或执法空白,需要上级机关统筹协调或立法解决。四是权力规范运行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不全面、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五是征收拆迁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当前,征收拆迁难度不断加大,如何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诉求,实现城市品位提升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之间的有机协调,确保每个拆迁征收项目法律适用得当、补偿补助到位、执行程序合法、善后问题妥处,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任重而道远,我区将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区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政府全员学法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区政府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作为任职基本依据,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水平。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适时开展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政府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要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环节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具有共性特点的评估指标,突出可量化及操作的具体内容,坚持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真正发挥考核制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

四是完成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通过规范机构人员、硬件设施、办案程序、事后监管、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工作,促进我区行政复议工作达到市级规范要求;做好政务大厅和街道受理点的指导服务工作,使行政复议救济渠道更贴近便利群众。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全程监督工作。进一步划清执法管辖事项与责任,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消除执法边界不清、推诿扯皮和监管空白,选择重点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执法文书规范,为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六是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联动机制。完善出庭应诉提前通知、诉讼审理结果及时反馈、定期信息交流沟通等工作制度;适时开展出庭应诉培训和现场庭审观摩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树立行政审判的权威性,进一步纠正执法偏差,强化问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七是推动行政调解的实体化运作。推动重点执法部门先行先试,加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纠纷。

八是强化拆迁征收法律文书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出具的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司法强拆立案函等法律文书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加强对维稳评估、司法强拆等方面的法律研究和形势研判,努力减少因拆迁征收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树立政府决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九是落实第二阶段综改确定的执法改革任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城市综合执法机制改革等,加快建立完善职责明确、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强化联合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方面的作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有效落实。

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

1、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着眼解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着眼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热点和难点,着眼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有效履行来安排制定规范性文件项目。2020年区政府制定了《江夏区2020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xx市江夏区小微企业助保金管理办法》《江夏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失效的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告》等7件规范性文件,主要针对环境保护、经济运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规定,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尊重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听证、论证、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网上登载率100%。

2、认真配合市政府2020年度规章调研、论证、起草、审修工作。配合参与市级气象灾害防御、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工伤保险、地名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行政执法、xx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等立法项目17件。

3、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上位法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组建专班对现行全部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彻底、全方位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政府法制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xx大召开之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半年来开展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

县法制办认真履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出台了《2017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的通知》,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件,其中,2件未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7件,同时完成网上备案7件。起草了《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完成“新两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1001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00余条。实现了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依法审查重大事项32件,提出意见和建议20余条。

(二)有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清理工作,完成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78件,修改4件,废止33件,出台了《关于公布20xx年以前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办〔2017〕23号),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学习《实施纲要》及省、市政府《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印发了《xx政府法制办2017年法制工作要点》。三是积极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指导。目前接受有关部门涉法业务咨询20余次,并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完成对 96件林权确权登记(初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8条。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起草了《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征求意见稿)》,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组织开展了环保、市场监管、卫计等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全面了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情况,推动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开展,加快法制政府建设进程,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上半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 件(其中:未结案2件 ),严把案件“事实关”和“法律关”,坚持有错必纠,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1 件,经调解后变更1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起草了《xx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起草了《xx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认真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一是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按照《黄山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黄政〔2016〕44号)文件规定,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规范送审环节,严格执行审查期限,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做好与县政府重大决策支持系统的对接。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查清单制度。严格界定合法性审查范围,对合法性审查事项采取清单化管理,制定不属于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清单,有效释放审查资源,解决审查范围过宽过广的问题。三是推进全县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继续加强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建立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的督促与指导,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提高各乡镇和各部门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出台《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黄府法〔2017〕31号)文件要求,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机考。拟在9月份,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年度依法行政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案件。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出台我县《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应对以政府为被告的相关行政应诉案件,不断把握行政诉讼规律,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三是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乡镇及县直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有效作用。

(四)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创新法治宣传。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建立全县法制宣传制度,组建法制信息员队伍,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强化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宣传,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法治培训。与县委组织部联合适时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制业务专题培训。三是创新培训工作方式,探索“走出去”培训、借助专业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

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

1、畅通复议渠道,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从201x年开始通过区政府网站开辟的行政复议专栏,设置网上申请平台等措施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另外,在区信访局大厅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公示栏和受理窗口,放置复议指南,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方便群众了解行政复议的程序及有关法律规定,让群众多一条救济渠道。

2、规范复议应诉,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受理行政复议案30件,审结28件。201x年,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试点工作,成立区级行政复议委员会。201x年,我区成为湖北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设立行政复议听证庭,完善工作措施,形成由区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审理和决定的工作机制,提高审理质量和效率,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提高行政复议文书质量,增强复议决定的说理性,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3、积极应诉,维护法治政府形象和合法权益。承办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36件,均已提交答辩状;已开庭55件,行政首长出庭46件,行政首长出庭率84%。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精心准备应诉,认真对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积极沟通化解矛盾,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

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

1、培养法治意识,强化依法办事行为规范。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观念,针对干部开展《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宣传,将落实《实施方案》作为今年依法行政的重点进行部署。参与修订《xx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用法治思维代替传统的习惯思维,用法治办法代替简单的行政措施,用法定程序代替随意的决策。推进政府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通过制度管人管事,从明确政府成员职责、决策机制、监督渠道、会议制度、公文审批、作风纪律等方面规范政府及各部门的行政行为。

2、不断完善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规则制度。为推进各行政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江夏区行政机关文明执法制度》《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的实施,制定《xx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20年工作总结》,转发市法制办《2020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强化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年度建设各项任务。

3、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和依法行政考核。对区城管、环保、市场监管、国土规划、区公安分局等13家单位,按《xx市江夏区依法行政考评办法》,进行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抽查。配合区委法治办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考核标准,将依法行政作为其中主要内容,予以细化,明确考核程序,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增加日常考核分值比重,使考核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实际。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考核结果运用常态化。

年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蹄急步稳。一是提请市政府印发了《黄冈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二是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并向省法制办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对《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在全市法制系统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完成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四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全年向省政府法制网报送信息850篇,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信息3篇,在《楚天法治》、《法治政府》、《黄冈通讯》各刊发文章1篇,在《黄冈日报》刊发信息20篇,在《鄂东晚报》头版头条刊发信息3篇。

(二)地方政府立法工作开局良好。一是完成了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修工作。目前,《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已经出台,《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两轮审议。二是完成了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任务。《黄冈市天然林保护办法》于9月1日以黄冈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正式印发,并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三是开展了2020年立法项目征集活动。我办从7月开始至9月30日,向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集了2020年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计划将《黄冈市大别山地质公园管理办法》《黄冈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作为2020年市政府规章立法的调研项目。同时,收集了立法项目20个,建立了2020-2022年立法项目库。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再上台阶。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要求和清理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文件的工作要求,启动了市县两级政府全面清理文件工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于11月23日印发公布。经过清理,形成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自1996年建市以来到201x年12月31日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截止到目前,共审查市委、市政府交办合法性审查的文件59件,提出修改意见204条,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代表市政府接受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规范性文件报备13件。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亮点纷呈。一是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基本完成。3月24日下午制定了黄冈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班。4月6日,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13个市直部门单位201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清查,共查找问题2514个、整改问题数1695个、涉及金额1972.43万元;检查通报单位数13家、责任追究147人。二是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连连看”活动各个活动区组织法治讲座13次,组织执法评查、观摩12次,组织法制宣传活动3次,组织知识竞赛等其他法治活动10余次。我办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于5月份联合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发放问卷100份,查找并反馈问题60余条。三是继续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6月份,对全市行政机关和县市区政府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共计136分案卷进行了评查打分,评选了“五佳案卷”,并对案卷评查情况作了通报。

(五)行政复议改革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大胆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成立了市行政复议局。截至到11月份,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4件,不予受理12件,转送其他机关办理4件,受理118件。二是大力推行“市长审案”机制,建立并实行了市政府领导轮流主持、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复议案审会制度,以案说法,以案纠偏。由6位副市长主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共16件,案件涵盖了政府、公安、财政、城管、国土、环保等领域,解决了土地权属、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行政征收等5种类型的行政争议,增强了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对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视,提高了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六)法律事务工作多路并进。一是推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级行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县级政府聘任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召开了市直部门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座谈会。起草修订了《黄冈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合同审查、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均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全年共征求法律顾问意见24次,出庭应诉10次。二是高效审查市政府各类合同协议。全年共审查政府和部门合同协议76件,提出修改意见650余条,涉及合同标的额近2000亿元,多次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的合同谈判工作。三是妥善处理市政府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22件。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着成绩的一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关键性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政府法制各项职责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统筹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出台《关于印发20全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将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分解为六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长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市政府法律顾问授聘仪式上讲话的通知》。

2、严格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7月5日,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长**出席并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讨论通过了《**市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80余家单位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

3、积极筹划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出台《**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验收办法及验收标准(试行)》。加强督促规范,积极引导推动,树立和培养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入乡镇进行专项指导,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年底将评选产生我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扎实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从今年8月份起,每月邀请法学教授、律师讲解依法行政的观念与法治思维等课题。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依法行政征文比赛和机关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岗位培训活动。

(二)深化巩固,狠抓项目清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狠抓项目清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4月10日,成立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为止,共确认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45项、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项目78项、冻结31项、下放42项、转变管理方式35项、取消12项。

2、严格落实、深化巩固项目清理工作成果。10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多管其下,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监督作用。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主动接受审查。

2、积极组织案件评查,促行政行为规范化。与市监察局联合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回头看”,督查至20以来公安、农业等21家重点部门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开展全市“行政处罚十佳案卷”评选活动,通过召开评析座谈会,集中讲解和剖析了42份参评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所发现的109条问题。

3、建立规范化标准,促进职权清理。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狠抓项目清理工作。共对全市62家市直机关的行政职权进行了确认和清理,清理确认行政许可、非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0类事项共计5854小项,制定了市级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现已在全市推广。

4、全面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对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认真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严把入口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和201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四)积极开展,严格履责,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指导与审查。

1、科学拟定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计划。向全市公开征集项目建议,并根据情况发展适时作出调整,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侧重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城市大建设、科技创新、民生工程、公共服务、政府制度建设等方面选题,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组织实施。

2、审查出台多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我市2013年度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加强境外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组建产业招商组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意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双向约束措施督查办法以及大量投资合同的审查。引导推动我市产业经济加快发展,增强经济活力,审查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包括工业、现代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现代服务业(含金融业)等。审查长江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三项清理”、阴沉木资源保护等办法。围绕大**建设管理体制“六分开”,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查。解决群众关心的事,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做好**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等审查。鼓励科技创新,激活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审查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文件。审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

3、积极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通过举行听证会议、书面征求、公开发布、网上公开等形式,公开征求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全年共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12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件300多份,网上全文公开征求意见7件,社会效果良好。

4、大力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测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总结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落实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出资、建设、营运、监督四到位”。对-127份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审查清理98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分别予以废止、修改、宣布失效或继续有效。

(五)创新方式,定纷止争,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6件,受理61件,已审理作出复议决定64件。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庭审活动,维护政府形象。根据领导批示和交办,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认真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对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回访。

2、全面落实诉与非诉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时组织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区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座谈会,深入研究我市诉与非诉衔接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组织市直部分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加强行政复议指导和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提高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通过个案指导、案卷评查及相应的个案监督,及时主动指导有关单位予以改进、完善,有效促进了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提高。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全面掌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性数据。

(六)拓展职能,服务发展,当好政府参谋助手。

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宜政办秘[2013]38号)。6月份,市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15位来自省内、市内高等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学教授、专业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积极履行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全力为我市重大招商等活动提供法制保障,承担我市**港经贸招商和**经贸招商活动所有签约文本的法律审查职责,共集中审查修改签约文本50多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讨论、重要协调事项法律论证以及对市政府各部门起草的拟以市政府名义签约的各类协议、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截至目前为止,市政府法律顾问已参与处理各类法律事务90多起,130多件(次)。

3、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制度。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每月轮流讲课,并形成制度。截至目前为止,共举办市政府政府学法讲座3次,并对学法讲座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发布相关信息,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学法用法。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能力,服务发展,突出重点,打造精品,争创全省一流法制办”为目标,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提升能力,服务发展。

1、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美好乡村建设”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提高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开展机关内部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科室轮流讲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人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抓落实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营造机关内部人人“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3、培育创新能力。加强法制工作创新力度,争取以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创新政府法制工作。通过借脑融智,开拓进取,努力实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努力打造精品,展示形象。

1、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工作,积极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选题,探索学法内容向全方面、多领域拓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

2、全力保障“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取得实效。对2013年制定实施的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四大产业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和修改完善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充分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和“指挥棒”的作用。

3、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做好国务院法制办市级规范性文件备案示范点工作。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4、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抓好重点工作,争先进位。

1、以职能转变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指导各地各部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产生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积极培育和推选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2、以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为重点,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着力加强城市“大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资源管理以及创新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的调研论证力度。进一步扩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积极争取获得“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权。

3、以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为重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继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大对行政审批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对责任单位问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4、以全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为重点,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到现场进行庭审式办案方式,公开听取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作用,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5、以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工作为重点,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交流培训工作,探索与高等院校共建实践基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媒介、多种手段宣传政府法制工作。

年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

(一)只争朝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将是未来几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我市要围绕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和我省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按照整体推进方案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实施主体责任化、成效考核指标化、落实时间节点化的要求,全面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落实责任单位。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强化督查问责机制,确保我市完成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二)敦本务实,努力行使好地方立法权。一是科学合理确定政府立法项目,制定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和立法项目论证制度,拓宽公开征集渠道。建立健全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制度和实施方案,引入第三方对评估制度;开展“提升立法能力培训”活动,通过在知名法律院校举办专题学习班,提升立法人员的实务水平;大力开展立法调研活动,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立法任务。二是完成“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改革试点任务,实施“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程。

(三)正理平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依法行政“连连看”活动。活动旨在加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探讨我市依法行政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市直行政执法机关的互动,交流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促进依法行政载体项目化、节目化、课题化和直观化,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执法监督“现场看”。二是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市政务中心窗口部门进行现场视察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评看”。三是抽取重点执法部门年度内的执法案卷,查看执法程序和执法质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开展执法责任制“回头看”,检查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公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竞质提效,全力做好法律事务工作。一是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织密织牢”工程。将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群众团体都要聘请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专项预算,落实经费,提供项目。二是实施“政府合同审查把关提质提效”工程。严把人员准入关口,实现合同审查人员的“专业化”;严把文本示范关口,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严把事前审查关口,实现风险防范“流程化”;严把事后备案关口,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

(五)因地制宜,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一是继续推进和完善市长审案机制,发挥案件审理功能。进一步扩大市长县长审案影响力,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通过政府领导、执法单位常任案审委员与法律专家、学者充分交流意见,以案释法,现场办公,有效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普遍性问题。二是完善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改进和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研、听证和调解等手段办案;加大复议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行政应诉制度,落实应诉人员和应诉保障。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备案登记和报告制度。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相关单位联席制度。强化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检查督办和追责。

(六)夯实基础,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努力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保障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匹配,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作用。研究制定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积极有效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定位不科学、能力不足、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队伍的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强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律师、专家学者与政府法制队伍的交流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工作总结

(一)公平公正开展复议工作。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自我纠错功能,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以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2020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0件,不予受理10件,依法受理110件,办结100件(其中:维持46件,驳回6件,调解后撤回申请21件,确认违法3件,责令限期履行7件,终止17件),10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有48件进入行政诉讼。

(二)尽职尽责履行应诉职责。按照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要求,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做到有诉必应。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涉及行政应诉案件20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5次。已审结的175件行政应诉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31件,仍有31件行政应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175件。

(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以不断健全专业调解组织为抓手,继续完善全市行政调解机构,围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房产开发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继续健全专业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各行业牵头部门主导作用,保持行政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稳定态势。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9455件,调解成功9434件,成功率为99.8%。二是以《眉山仲裁委员会章程》、《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八项基本制度为基础,结合日常审理实务,市仲裁委员会制定《文书格式规定》、《关于结案前填写案件程序流程图的规定》、《仲裁档案管理规定》,对从受理到结案的整个过程进行标准细化,进一步加强程序及实体两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2020年办理仲裁案件共61件(其中受理43件,201x年未结案18件),已审结56件,结案率91.80%,全部归档装卷完毕。调解及撤回申请16件,调解率28.57%。审理案件的仲裁员79人次。

(四)扎实开展巡回听证实地办案。建立复议案件巡回听证机制,积极推行“巡回听证、实地办案”模式,对重大疑难案件按照便民原则以巡回听证形式,到申请人所在地或案发地举行听证会,提升复议案件办案透明度和当事人参与度,增强复议公信力。2020年,共举行巡回听证7件次。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机遇之年。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坚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努力适应法治新常态,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总体目标,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尽职履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法制保障。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xx-20xx)》(乌政办〔20xx〕153号),梳理7个方面65项重大任务,部署今后5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二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乌政发〔20xx〕2号),对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8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3项,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3项,调整为事后备案事项1项,调整为其他管理措施1项。今后各部门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三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政发〔20xx〕136号),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推行受理单制度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强化监督问责、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四是在全疆地州市率先发布市本级“权力清单”。将36家市级部门的行政权力由最初上报的3972项削减至3118项,对不属于清理范围、不符合清理标准以及法律政策依据不充分的854项不予确认,精简率达21.5%,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共3275项行政权力。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的通知》(乌政发〔20xx〕123号),同步通过“乌鲁木齐之窗”、“红山网”等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五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xx〕150号),明确了8大领域49项重点任务、相应责任单位及工作进度安排,力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向纵深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六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乌政办〔20xx〕117号),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合同审查等方面的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努力提升政府立法水平。一是经科学论证,编制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并与立法项目承办单位签订20xx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责任书。二是实施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召开立法论证会8次,征求意见18次共收到反馈意见400余份。三是完成了《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1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修和报送工作。四是公布施行了《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7部政府规章。五是全面清理我市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80部政府规章,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落实重大改革措施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订、清理等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171号),做好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六是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列为20xx年度立法后评估项目,起草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乌政法〔20xx〕5号),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建立电子化动态管理机制,累计录入执法人员信息7124条,并对全市2104名执法人员换发执法证件。二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6号),着力规范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际运用,发现问题,下发通报及时督促整改。三是为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市政府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投诉3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6件,涉及行政审批的问题,及时解决,按时答复。

(四)优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一是收到复议申请29件,依法受理16件,已审结10件,6件未审结;不予受理4件,申请人自行放弃7件,协调解决2件。二是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顺利化解3件复议案件纠纷。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依法对审查的1起工伤认定复议案件提出建议。四是代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6件行政诉讼案件,提交2件复议申请答复书。五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4号),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六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行政调解办法》(乌政办〔20xx〕94号),规范行政调解行为,有效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七是梳理部门行政调解依据,起草下发《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属职能部门行政调解事项的通知》(乌政法〔20xx〕9号),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向自治区政府报备《关于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等42件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34件,不予备案登记1件,正在审查7件。二是备案登记市属部门、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发函修改后备案登记3件,不予备案登记的3件。三是对《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36件规范性文件草案提法律审核意见。四是会同市工商局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废止《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工商系统主动服务首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20条举措的通知》(乌政办〔20xx〕96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五是完成行政调解制度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与其冲突的规范性文件。

(六)认真做好涉法事务工作。一是完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19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对《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68件涉法事务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审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纠纷的指导意见》等综合性文件93件。三是向自治区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141篇,被自治区法制办、法治新疆网、乌鲁木齐法治网分别采用35篇、35篇和83篇。四是编纂出版《乌鲁木齐市政府规章汇编》,印制5000册,免费向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发放4600册。

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为确保案件质量,我局加强案前、案中、案后的监督检查。案前,检查执法主体、执法范围的合法性;案中,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进行严格审查;案后,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案件后处理工作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审查。

加强对听证案件和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对存在有争议的事项,主动向上级进行汇报、请示。我局及时调整案审会组成成员,及时通报案审情况。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理顺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法治质监建设,我局制定并下发了文件,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三定方案”,建立“多位一体”执法体系,建立“纵横到边”立体监管体系,增强执法合力,严格执法信息公开,推进技术执法,注重督办问责,建立健全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体系。

今年,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危化品监管人员及全市30家危化品和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共70余人开展了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培训会上,就《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同时对危化品和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评审细则、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关于开展危化品和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今年,我局组织对各县市区局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及全市40余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共100余人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培训。培训会上,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法规)科对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2017年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就《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省质检院xx分院技术专家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评审细则、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解读。

年初开始,我们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全市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理论水平、业务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市各级执法机构分阶段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以及《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我局还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沙市区人民法院旁听审判案件,受到深刻教育。

适应质监部门改革新形势,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领导要求,根据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严格规范行为,主动依法履职。按照市局着力打造“创新质监、服务质监、安全质监、法治质监、数字质监、品牌质监”的要求,树立质量安全“监管为重”、质量提升“服务为先”、法制监督“规范为根”、普法治理“宣教为本”工作思路,以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的方式体现服务“供给侧质量提升”的成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体现打造法治质监的成效。

1、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迎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织开展质监部门六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湖北省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不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进步制度建设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展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法律方面顾问、助手、顾问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动依法行政、建想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调和和催促指导作用。

一、抓根本,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20xx年以来我市推动依法行政、建想法治政府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荆门日报》推出8篇“法治政府建设20xx年纪实系列报导”,多角度展现我市推动依法行政之路上的转变与成绩。《湖北日报》“法治湖北建设系列综述”中对我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先进经验进行了报导。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和常务副市长胡功民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导京山等三个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县市区展开创建工作。制定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对县市区和市直部分展开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全市通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市政府每年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通过举行依法行政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等情势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职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进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聘请五名律师担负市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及论证服务,8月以来,法律顾问提交各类建议200余条。11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来荆调研,对我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以为我市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工作有亮点、有特点,取得了新成效,探索了新经验。

二、抓基础,着力进步制度建设质量。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大局,科学、公道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将改善民生、增进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对文件的正当性、公道性、可操纵性进行认真审查把关。以市政府令情势出台《荆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荆门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5件,并及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会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分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0余件。审查各类文件146件,提出修改建议262条。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分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4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指引等制度,将文件审查关口前移,对《市规划局规划许可变更、撤回及撤消规定》进行了前置审查。制定全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展开制度廉洁性评估。对20xx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印发的现行有效的13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算,确定继续有效的237件,废除或失效的33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算结果的通知》(荆政办发[20xx]36号)情势对清算结果予以公布。

四、抓规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作用。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4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较去年增长68%,审结43件,调解结案率达50%以上。坚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年初对上年度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所有行政复议决定都得到执行,没有发生案件经复议后被法院撤消的情况。继续深入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庭审理的72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应当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50件,行政首长实际出庭应诉50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人民法院报》、湖北卫视、《荆门日报》等媒体对我市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经验进行了报导。

五、抓质量,切实进步政府涉法事务办理质效。审慎办理涉法事务,重视处理事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同一。对市政府及政府部分30余件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审查把关,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政府合同分种别实行法制办全程监视管理、文本备案管理、目录备案管理,健全政府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市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及94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98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xx年以来签订的1200件政府合同情况进行摸底,总标的额379.16亿元,将具体情况构成专题汇报,上报市政府。规范合同示范文本。配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合同、采购合同及举借政府性债务合同的监视管理办法及示范文本,印发各部分。热情接待来访单位和群众,调和化解执法纠纷和矛盾,做好法律服务和咨询工作,为群众和执法部分提供法律咨询150余人次(件),接待投诉信件和来访群众200余人次(件),办理领导批示件20余件。参与上级来荆展开的立法调研活动并提供书面修改意见20余份。

六、抓宣传,积极修建依法行政良好氛围。努力拓展法制信息宣传平台,完善法制信息网络,构成渠道畅通的政府法制信息报送网络。采编报送法制信息290余条,国务院采用10余条,省采用90余条。《湖北法治报导》、《荆门日报》、《荆门晚报》等媒体报导相干法制新闻10余篇20xx最新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20xx最新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连续几年被评为全省法制信息宣传先进单位。

七、抓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展开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存在的题目并加以整改,以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推开工作。加强对工作职员的教育培训,提升职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建立政府法制工作群,及时互通交换学习。去年以来,提拔重用县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3名。为加强法制办工作气力,市政府给法制办增加3个行政编制。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工作总结

(一)严格执法审核和考核。一是对全市5058个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数进行了全面清理,年审通过证件数4171个,暂停使用证件数1826个(含退休、离职、调离岗位、注销等),因执法人员不合格暂扣证件数3个。二是制定2020年度市级部门和区县政府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考核细则。三是10月份开展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题督查,进一步促进规范文明执法。

(二)建立案卷评查约谈机制。对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国税局等6个部门30余本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对案卷存在的9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建议。6月5日,对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8个市级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进一步提升案卷质量,防范法律风险。建立了案卷评查回头看约谈机制,对整改不到位又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的问题案卷,约谈部门分管领导并纳入法治政府目标考核。

(三)强化执法培训。一是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上解读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并以市法制办名义印发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进一步强化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对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为题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7月中旬,组织全市新领执法证件或到期换证的1200余人员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网络培训。9月27日,组织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参训人员进行了集中网络考试。此次147人参考,145人通过,通过率达98.6%,达到了培训预期效果。

(四)深入推进两法衔接。会同市检察院印发了“两法衔接”工作试行办法,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作出了移送标准和程序。多次召开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性,参与讨论涉案人员违法情况,提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

(五)狠抓三项制度建设。9月,市政府办成立了眉山市执行“三项制度”和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强力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一是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动态管理公开的权力清单,通过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设置了大屏幕显示屏,滚动播放行政机关权力,职责,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印制群众办事指南等,加强事前公开。抓好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出台《眉山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试行)办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做好事后公告。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网络系统方式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整合资源,统一平台公布。二是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部门按权力类别填制相应行政执法文书,全面详实记录全过程,规范装订执法卷宗,确保文字记录规范有序。城管、环保等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视频取证,确保执法过程视频清晰无误,相关视频资料保存存档,执法痕迹完好保留,做到音像记录全程取证。由法制部门牵头在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案卷评查活动,重点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执法决定、决定履行和整理归档八个方面进行评查,通过法制部门集中评,部门内部互相评,部门之间交叉评和案卷评查“回头看”等方式,提升案卷质量,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文书档案完整性、合法性。三是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法制机构审查,严格按照《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等,坚持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坚持部门协调统一,对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决定事项,由各个部门提出法制审核把关意见,通过集体会商形式研究决定。

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活动。一是加强法制宣传。为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我们从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以县委党校为_机关干部学法,以模拟法庭、法制课堂为载体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在农村以戏说法,以案说法。同时,县政府各部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重要法制宣传节日,在广场、人民会场前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印发资料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以“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为契机,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日常化。利用县委党校普法基地,认真落实法制培训计划。法制课不仅列入全县机关干部周末自主选学范畴,而且列为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必学课目,对一个月内的进修班或培训班,安排法制课4课时,一个月以上的安排8课时。半年来,县委党校共培训公务员200人次,参与自主选学机关干部360人次。今年3月,我们请市_专家对全县200余名行政执法者进行法制教育,并对考试合格的190申办行政执法证。三是各行政执法机关坚持每周集中时间学习,加强对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和学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云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依法决策,着力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重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集体讨论决定之前,由_事前把关,从决策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上半年共审查各类合同12份,按照合同格式标准、法律适用准确、权利义务明晰等要求严格履行审查义务,有效的防止了合同疏漏出现的问题。

(四)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

为保证政府决策正确、政令畅通,我县从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入手,严格把好依法行政的“第一道关口”,认真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审必复、有错必纠,有效杜绝“红头文件”引发案件。在具体审查过程中,力求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原则依法审查。县政府_对于送审的文件,认真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严格按照《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大到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小到文件的格式、表述方式、专业术语、标点符号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切实提高文件的质量。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既尊重法律,又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进行充分论证,使规范性文件充分反映民意。三是坚持与文件起草部门对面沟通意见。对送审的每一份规范性文件,县政府_都与有关部门进行面对面沟通,充分了解起草文件的目的和操作性,对制发的文件不是简单地提出反对意见,而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共同协商,提出修改的理由和意见建议,便于文件制发部门及时修改完善。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制定审核中,我们把握与上位法相统一、体现县情民意和严格把关三个原则,认真按照《云梦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草案做到来文有登记、审文有批准、文件有卷宗。特别是在审查阶段,对拟制发文件从法律依据、文字、条例、立法技术、可行性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审查。通过审查,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予以制发,对与法律、政策相抵触的或条件不成熟的,建议不予制发。今年上半年,我们对《云梦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云梦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五)强化监督,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制度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具有方便群众、快捷高效、不收费用等特点,是人民群众寻求救济的首选途径。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不断创新审理方式,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方便,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会利用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积极采用调解和化解的手段,解决行政纠纷和争议问题。一方面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另一方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从合理性角度进行审查,而且更注重从适当性角度进行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1件,调解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2件。经过审理,有效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行政机关正确行使管理职权。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维护了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威。

(六)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

上半年,县政府法制部门参与企业改制、违法建房整治、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等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涉法事务30余件,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起到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的作用。同时,参与接待和处理了涉及规划、土地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做了大量的群众涉法问题咨询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xx年交通法制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法制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把_门塑造成执法有据,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的文明窗口,一年来,我们系统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当前,交通行政执法问题在全县影响很大,不仅涉及执法队伍的形象,也涉及到整个交通系统的形象,我们的执法人员如何执法,不是某个人、某个单位的问题,而是我们整个交通系统的问题。因此,各执法单位一定要从全县的大局出发,着眼整个交通系统,切实重视法制工作,做好法制工作,正确处理好执法、收费、服务的关系,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交通跨越式发展服务。为此,交通局于年初3月份召开了专题法制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孙局长为组长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复议仲裁小组,下发了昌交发[]14号文件《xx县交通系统xx年法制工作要点》,对全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布暑,并且今年我们还与公路局、运输管理所签订了法制工作责任状。

交通局及所属单位的重大决策如,村村通油路和公路建设及各种行政审批事项,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等都是依法依规进行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xx年我们加强了行政执法基础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1、路政、运管部门按_、交通厅规定的文书制作方法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提高做卷率,做到一案一档。认真解决好文书卷缺项的问题。对本行业的文书制作工作给予经常性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是罚款额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吊销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拍卖暂扣车辆、设备、工具等重大行政处罚都要在7日内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上报。

3、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巧立名目,私设小金库,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有关票据。

4、各执法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各种公示制度及图板要上墙,以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工作。

5、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_令1996年第7号),凡是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告知管理相对人的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必须写明可到交通局或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投诉的字样。

6、全面完善了法制工作的各种制度建设,并以昌交发[]2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基层单位,共计17个责任制度。

7、细化了工作流程,对执法步骤、执法时限、形式等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范了执法行为,保证了文明执法。

交通行政执法具有较强的特殊性,特点是面广、线长,而且流动性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服务意识等各方面素质直接影响着交通系统的形象,事关着依法规范运输市场、路政管理。每个执法人员都必须不断的参加培训学习,今年我们运输管理所举办了2次法制培训班,培训率达到100%,保证了每个执法人员3的培训学习时间,路政管理所规定路政管理人员每月学习时间必须2天,实行制度化、经常化,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2022年初,市政府_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回顾总结政府法制工作以往取得的成绩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2022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新的工作思路。

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领域,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务求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构建和谐新乡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工作思路:一是抓好重点工作,当好政府法制参谋;二是转变工作方式,拓宽政府法制工作领域;三是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对外沟通、联系,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社会影响。

二、2022年度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确定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筹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3月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对2022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2022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市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签订了《2022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责任书》,表彰了2022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规范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4月份,组织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系统讲授了有关行政执法理论和《新乡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规范》、《新乡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技能。截止7月底,各级各部门累计举办行政执人员培训班30余期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000余名。二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政府_的工作部署,我们积极在全市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有关创建活动的文件、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初步确定了8个市直行政执法机关、33个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为我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之中,到年底将对第一批示范单位进行验收、授匾。三是加强行政管理事项动态管理工作,对各单位需申报变更的行政管理事项依法进行审核,依法变更了7件动态管理事项,使动态管理工作步入正常化轨道。四是加强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把关工作,上半年依法审查政府土地文件60余件,保证了市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五是对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赴企业检查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合约监督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审查企业改制方案22件,审查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合同12份,参与涉法事务调查、处理4起,向市领导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参与完成了华源医院纠纷的诉讼、执行工作。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创建行政、司法联系沟通平台。4月份,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人民政府_公室联合下发文件,建立了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本地区群体性、重大敏感性等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工作的共识和互动,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和思路。

下半年,以深入贯彻《_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在继续抓好日常性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据新乡市行政许可案卷标准、新乡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组织对各行政执法机关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比,查找问题,责令整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二是全面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依照创建标准,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研讨,组织开展第一批示范单位的验收、授匾、颁证工作。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