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定义大全(15篇)

时间:2023-12-01 17:28:39 作者: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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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根据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以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为主线,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以支出审计为主,关注地方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情况,促进政府收支逐步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为构建完整的预算体系服务,力求在强化财政监督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

二、省定项目9项。

1、全部政府性资金与财政风险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审计调查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及支出结构,评价收支结构的变动趋势,分析影响收入结构变动的内在因素,促进经济结构完善;在掌握政府负债规模和管理的基础上,分析政府负债风险对财政运行的影响,防范财政风险。

2、20*年度乡镇财政审计。

通过审计,探索乡镇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方法,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预算管理要求,促进乡镇政府以科学发展观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防范乡镇财政风险,实现乡镇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3、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反映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现状,揭示资产基础管理、经营运作、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管理改革,推动政府会计制度的建立,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为建设节约型政府、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4、社保五项基金同步审计及企业年金制度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对五项基金的审计,促进社保部门更好地*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防止欺诈骗保,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通过对企业年金制度专项审计调查,掌握我县企业年金制度的总体情况,揭示企业年金在制度设定、执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和完善的审计建议,特别是在企业年金社会化运营后政府部门加强基金监管和监督的对策。

5、粮食安全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了解粮食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及我县粮食安全的现状,综合评价粮食安全工作绩效,揭露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建议,确保我省的粮食安全。

6、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预算外收支情况审计调查。

按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要求,通过调查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20*年和20*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掌握我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预算外收入的总量、构成、支出结构,综合评价执法情况,提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建议,促进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

7、政府外债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全省政府外债统一归口管理后的运行、管理情况,摸清我县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借款形成的债务规模总量、组成结构,发现并分析政府外债在运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优化投向、规范使用、改进管理和控制风险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8、全省新增政府主导性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

通过对我县在20*年底至20**年5月底立项、开工的全省新增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的调查,了解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等情况;掌握工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针对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

9、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审计。

通过对至20*年度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揭示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促进规范管理。

三、县定项目2项。

1、县城投公司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县城投公司贷款已列入县财政担保体系,本项目与县财政预算执行与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同步进行,并同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审计,了解公司20*年度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摸清与政府负债及财政风险有关的国有城建投融资机构在投融资运作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投融资行为和加强财务管理,预防和控制债务风险和财政风险。

2、新农村合作医疗财务收支审计。

为县新农医相关文件确定审计项目。通过审计,了解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经费收支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四、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项。

1、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镇、*乡、*坦镇、*街道、*镇等单位的5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是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乡镇债务化解情况等。

2、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信访局、团县委、县城投公司、建设局、行政中心、人劳局等6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是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重大经济事项领导决策情况。

五、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5项:

明招大楼工程办公楼财务决算审计;县清泉工程审价和财务决算审计;拆迁安置房--新丰花苑建设现场跟踪审计;政府投资建设自审项目1项;政府投资建设审价结果复审项目1项。

同时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年1号文件《*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规定,组织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若干项。

通过审计,了解和揭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领域的规范运作,防止国家建设资金流失。

襄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合同中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部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1、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五十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用人单位变更名称、合并、分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承办人等事项变更而解除。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襄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4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抢抓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两个机遇,克服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和津贴合并及其他政策性减收增支等不利影响,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97389万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上划收入47118万元,增长8.1%;地方财政收入50271万元,增长11%。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46135万元,增长8.4%;基金收入4136万元,增长54.6%。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262199万元,增长20.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48897万元,增长15.7%;基金支出13302万元,增长336.4%,主要是省专项比上年增加。

200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64962万元,增长8.1%。其中:上划收入32138万元,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32824万元,增长8.2%。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30663万元,增长8.2%;基金收入2161万元,增长8.7%。市本级财政总支出112960万元,增长12.8%。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0364万元,增长12.7%;基金支出2596万元,增长20.3%。

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04年全市一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结余112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89万元。

以上收支及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和各县(市)快报汇总数,待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决算后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的一年,全市财税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大财源建设工作力度,支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我们抢抓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电机、煤机、哈啤佳凤等一批老的骨干企业焕发了生机,重新确立了财源支柱企业的地位。立足我市地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畜牧养殖和旅游业,壮大了一批龙头企业,培植了新兴基础财源。桦南鸿源米业、汤原佳明乳品、抚远水产联营公司等企业发展迅猛,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力度加大,特色旅游成效显著。以经营城市为切入点,加大城市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解决了城建资金不足的矛盾。市政府投入8000万元,用于港务局搬迁,并与大连海昌集团合作,港粮小区开发开始施工。坚持招商引资,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为我市经济加快发展提供了后续财源。全市招商引资15.5亿元,光明集团、大商集团、新高潮集团、天野牧业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落户我市。向国家和省申报了13个国债项目和81个见效快、发展后劲强,对财政增收拉动作用大的立市立县财源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全民创业,全年共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931万元,推动了民营经济发展。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全区财政系统围绕“把握‘新常态’、收官‘十二五’”主题,以新《预算法》为导向,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履行财政职能,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全力发挥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作用,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继续实现收支平衡。

2015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1348万元,为预算的100.2%,比上年增长9.2%,税比为91.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06973万元(国税完成314236万元,地税完成792737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9%;非税收入完成104375万元,为预算的102.9%,比上年增长12.1%。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091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4.2%,比上年增长17.6%。其中:民生支出为714241万元,比上年增长19.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3.5%。

2015年区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974万元,为预算的98%,比上年增长21.7%。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34510万元,剔除转移支付加上动用上年结转及上级追加调整后的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18577万元。执行结果,区本级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889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5.7%,比上年增长15.7%。从支出科目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2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32.9%。主要由于工商质监等部门管理体制调整,2015年起经费纳入区级预算,支出7847万元,另新增地税局置换办公用房相关资金3804万元。

国防支出85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97.1%。主要由于2015年拨付人防建设经费较上年减少2689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377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5%,比上年增长2.2%。

教育支出3969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8.5%,比上年下降5.7%。主要由于对东山实验小学和甪直高中的基建补助2014年在区本级列支,2015年改为指标下达至乡镇。

科学技术支出650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6.3%,比上年增长219.6%。主要由于2015年区级加快了对科技和人才经费的拨付进度。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7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1.9%,比上年增长1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8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4.7%,比上年增长99.5%。主要由于2015年区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调整支出渠道,由土地基金调整为预算内安排,增加支出14625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9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5.2%,比上年增长3.1%。

节能环保支出3601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6.6%,比上年增长79.5%。主要由于2015年拨付太湖水污染治理经费20463万元,较上年增加10881万元,另拨付新能源汽车市场补贴440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027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6.9%,比上年下降65.4%。主要由于2014年拨付园博园变更注册资金20000万元,2015年无此项支出。

农林水支出2925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4.3%,比上年增长36.3%。主要由于2015年防洪保安资金6174万元由专户转入预算内拨付。

交通运输支出2213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65.4%。主要由于2015年在预算内支付省道以上交通工程款及bt回购款1600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1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2.5%,比上年增长10.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81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3.4%,比上年增长158.5%。主要由于2014年全国土地审计整改时,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付渠道进行了调整。

金融支出41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7.4%,比上年下降59.4%。主要由于2014年拨付区金控公司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2015年无此项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62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8%。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0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1.8%,比上年增长9.3%。

住房保障支出1004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7.9%,比上年增长62.5%。主要由于2015年区级单位调增了公积金缴费基数。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4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5.4%,比上年增长3.4%。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82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82.1%。主要由于2015年拨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增加824万元。

其他支出15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8.5%。

2.区本级财力平衡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15年区本级可支配财力为456233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未下达分配至乡镇金额),当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58896万元,归还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0000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000万元,结余为6533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9681万元,净结余5656万元。

度假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81万元,为预算的113.7%,比上年增长15.4%,可支配财力为24827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2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9.1%,收支平衡。

开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6353万元,为预算的103.3%,比上年增长13%,可支配财力为311443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44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3.7%,收支平衡。

城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830万元,为预算的92%,比上年下降1.5%,可支配财力为47400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4.7%,收支平衡。

襄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一、推进绩效财政建设,科学理财水平显著提高。

围绕创新财政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财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按照“突出科学发展导向、集中财力办大事、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建立了有利于公共财政支持主体功能区建设和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型市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快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推行市直行政单位收支脱钩管理模式,规范单位定额分类和支出定额体系,强化单位收入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供给水平均等化;规范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审批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市级国库集中支付17.6亿元,占比达86.4%。全面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强化对交通建设、城建拆迁等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加强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控制。强化工程投资源头控制,通过调查询价、分析比较确定合理的计价依据和严格审核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投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评审98个,涉及报审金额15.4亿元,核减金额1.4亿元,核减率9.1%。积极开展综合和专项检查,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意识。健全公有资产使用、评估、处置等管理制度,实现了公有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促调整”的要求,,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加大居民收入、社会保障、基础设施、节能减排、民生建设等公共财政投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支持农村新七件实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支出预算的安排和适度负债需统筹兼顾。综合分析明年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影响财政收支变化的'不确定因素较多,20xx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为突出。

建议20xx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一)收入计划。

20xx年财政总收入预算建议为467000万元,比上年增加61200万元,增长15.1%。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193500万元,增加33300万元,增长20.8%;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72500万元,增加12949万元,增长21.7%;地方固定工商税和其他财政收入113700万元,增加11351万元,增长11.1%;基金预算收入87300万元,增加3600万元,增长4.3%。

20xx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建议为190200万元,比上年增加24815万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171400万元,增长17%;非税收入18800万元,下降0.5%。按种类划分:

1、增值税(25%部分)47500万元,增加8284万元,增长21.1%。

2、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40%部分)29000万元,增加5180万元,增长21.7%。

3、地方固定工商税89000万元,增加14751万元,增长19.9%。

4、耕地占用税、契税5900万元,减少3299万元,下降35.9%,其中耕地占用税900万元,契税5000万元。

5、专项收入6880万元,增加650万元,增长10.4%。

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11920万元,减少751万元,下降5.9%。

(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90万元,增加4151万元,增长10.3%。

2、国防支出1020万元,增加37万元,增长3.8%。

3、公共安全支出20400万元,增加1941万元,增长10.5%。

4、教育支出64770万元,增加7912万元,增长13.9%。

5、科技支出5360万元,增加617万元,增长13.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70万元,减少751万元,下降27.6%,剔除上年广电双入户工程一次性支出931万元,实际际增长10.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70万元,增加1658万元,增长11.3%。

8、医疗卫生支出11300万元,增加1194万元,增长11.8%。

9、环境保护支出3070万元,增加361万元,增长13.3%。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100万元,增加68万元,增长0.8%。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0750万元,增加4100万元,增长24.6%。

12、交通运输支出210万元,增加21万元,增长11.1%。

13、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5425万元,增加573万元,增长11.8%。

14、其他支出3565万元,增加536万元,增长17.7%。其中总预备费500万元。

15、基金预算支出8697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0000万元,教育附加及基金支出2094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7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087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800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400万元,农业发展和育林基金支出502万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支出25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80万元,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400万元。

各位代表,20xx年,财政工作面临着较大的减收增支压力,实现全年财政预算目标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财政工作,化危机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为圆满完成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建设幸福美好新通州而努力奋斗!

襄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公司接受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情况如下:

12项专项资金又分为两类:征税收入及不征税收入。四项专项资金都取得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专项资金拨付证明,明确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名称、拨付时间、用途、拨付金额、拨付企业名单等详细信息。第1-3项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第4-12项没有。可以说公司所取得的专项资金分两种类型。

三.不征税收入及征税收入。

第一类不征税收入:第1-3项830万应为不征税收入。无论是财税[]87号还是财税[]70号,都要求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我公司350万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范围,适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80万有市级拨付资金部门资金管理文件,300万区级拨付资金部门管理文件。因此,1-3项专项拨款中,350万、180万、300万可以享受到不征税收入的税收待遇。既然政府部门给予企业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是对企业的一种扶持,就应该将这一政策做完善,真正使企业得到实惠。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规定,项目单位收到投资补助后,必须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

公司取得的350万投资补助是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武发改工业(2011)530号转发湖北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计划,文件依据是湖北省鄂发改投资【2011】1261号,属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国家补助资金,可参照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比照执行。

对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

在会计上应单独设置相关科目进行核算。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第二类征税收入:第4-12项专项资金101万元没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是按应税收入进行核算处理的政策依据。应税收入在核算上相对来说要简单得多,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公司取得财政专项资金得到的实惠。

企业从财政取得的款项830万,企业可以说取得了无息贷款,按3-5年期贷款利率6.9%计算,专项基金预计资本化600万,230万费用化。企业得到的实际好处是节约5年利息费用约200万。资本化600万国家将以折旧不允许税前抵扣的方式逐步收回。

五.未能遵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造成公司补交所得税及财政处罚风险。从财务中心对专项资金的核算分析:财务中心收到投资补助后,没有单独建账核算,没有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据财务人员反映,天健审计事务所要求财务中心在年末将所有到账专项资金,视同应税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天健事务所要求调整所得税额不能说没有道理。20收到的专项资金180万、300万已在天健事务所的建议下调整缴纳了所得税,350万也要补交所得税。三项专项资金交纳所得税207万。

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一旦被拨款部门认定,款项没有按核定项目实施使用投资补助。或未按规定安排使用投资补助,有可能将要受到拨付的投资补助资金收缴国库的处罚,也会给以后年度申请专项资金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六.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还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这里的5年不是指5个纳税年度,而是指取得资金后的连续60个月内;第二,如果企业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资金在第六年转作应税收入处理了,则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已经按不征税收入从所得额中扣除,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形成的资产计算折旧、摊销时,若再在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就会获得双重优惠,这是不允许的。因此,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弄清财税[2011]70号文件精神,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审计部建议:。

财务中心对于取得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按类别和取得时间在会计上进行单独建账核算,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从管理税务风险的角度出发,积极从合理性角度出发,把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运用好。

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审计部。

二oxxx年十一月一日。

襄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县政府安排县审计局对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对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扶贫办等5个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依法生财理财,努力增收节支,全力保障“5+1”项目及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4年,全县公共预算收入77755万元,较上年增加17727万元,增长29.53%,占调整预算77000万元的100.98%。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预算内全年上级补助收入及国债转贷收入333226万元,较上年增加35256万元,增长11.83%。

民生投入持续增加。2014年,实施民生工程36项,在省级33项基础上增加3项,民生工程投入97680万元,较上年增加1093万元。进一步加大民生支出,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群众。

推动发展更加有力。2014年,预算内拨付县城投公司、汇金公司和现代产业园区资金215579万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兑现落户园区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融资力度,2014年通过县城投公司融资平台获批13个融资项目,当年提款177500万元。进一步充实担保机构资本金,2014年新增利达担保公司资本金4000万元,带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3600万元。

依法理财深入推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重点税源管控,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收入目标超额完成。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对部门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追加。加大存量资金清理整合,清理历年项目结余资金1480万元用于民生工程,清理整合农业项目资金1600万元扶持现代农业发展。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部门预算编制更加规范,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年初预算编制到位率和财政预决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劳务委派、服务外包等方式,将公共服务事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和技术服务事项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府债务的管理权限、审批程序、适用范围、偿还责任及管理机制,对全县政府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锁定存量债务规模,有效防控财政运行风险。支持农村综合改革,以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农村公益设施建管机制、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1、县本级财政收入情况。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14年县本级财政收入预算48270万元,2014年县本级实现财政收入58454万元(中央收入16823万元,地方收入41631万元),较上年增加16792万元,增长40.3%,完成预算的121.1%。收入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51093万元,其中:增值税4596万元,消费税11万元,营业税13362万元,企业所得税13637万元,个人所得税1168万元,资源税50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171万元,房产税440万元,印花税333万元,土地使用税1421万元,土地增值税1330万元,车船税234万元,车辆购置税3749万元,耕地占用税1834万元,契税7757万元;非税收入7361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3160万元,罚没收入1882万元,专项收入139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87万元,其他收入111万元,中央级非税收入25万元。

2014年,省财政补助我县公共财政预算资金279470万元,具体构成是:税收返还308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59770万元,其中:体制补助3532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212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6454万元,结算补助699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补助183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2893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补助1022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补助1287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补助1923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4634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49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758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91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6616万元。

2014年,县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320922万元,较2013年增加40329万元,增长14.4%,完成年初预算175756万元的182.6%。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12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230万元,教育支出687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319万元,节能和环保支出411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402万元,农林水支出610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81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5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26万元,金融支出471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85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37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49万元,其他支出3551万元。

2014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33903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4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94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100万元,上年结余31万元,调入资金1695万元,减补助乡镇支出11711万元。县本级财政总支出3390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0922万元,上解中央支出16823万元,上解省级支出17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0万元。

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06129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5800万元(国有土地权使用出让收入23930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832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90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500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635万元,育林基金1265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2119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314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7万元,公共住房租金收入108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7693万元,基金补助收入42636万元。

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98631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8983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9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29万元,农林水支出2726万元,教育支出278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0万元,其他支出1099万元),上解支出-20万元,基金补助支出8815万元。

收支相抵,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7498万元。

2014年,社会保障基金总收入21120万元,其中: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收入2048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3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4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50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3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5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49万元),上年社会保障基金结余637万元。

2014年,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支出2088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4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50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3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5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47万元。

收支相抵,2014年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滚存结余239万元。

2014年,县财政下达本级预算支出指标630781万元,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1、公共预算支出指标32244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部门预算75412万元,年初代编重点专项预算和项目配套支出指标(非部门预算)33025万元,目标考核、招商引资等奖励支出指标1572万元,工资、义教经费等结算支出指标6239万元,非税收入结算支出指标2625万元,分解上级专款支出指标180829万元,税收征管业务费支出指标900万元,县长办公会议批准追加支出指标4782万元,列收列支指标17415万元,减财政监督追减指标358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指标30834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指标243249万元,分解上级基金补助支出指标42656万元,育林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安排支出指标1952万元,社保基金支出指标20483万元。

1、虚列支出12772.7万元。2014年12月,总预算将上级财政年底拨入的专款以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考评、双拥、效能建设奖励等资金12772.7万元列支转入暂存款。

2、非税收入退库420.80万元。2014年12月,总预算将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征缴入库的征地管理费收入420.80万元,以“误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缴入国库”名义退库。

3、预算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未缴国库100.83万元。2014年,预算内专户存款利息收入57.19万元,加上年结转利息收入43.63万元,合计100.83万元未缴入国库作为预算收入。

4、个别超拨资金。2014年超预算支出指标,调度张冲乡政府资金850万元。

5、自我保障不足问题依然突出。2014年,县级财政公共预算收入58454万元,仅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0922万元的18.21%,占当年财政公共预算总支出339019万元的17.2%,严重依赖转移支付,自我保障能力严重不足。

二、非税收入审计情况。

(一)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

2014年度,县非税局征收管理的非税收入38203.66万元,加上年度滚存结余6963.75万元,非税收入合计45167.41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划缴非税收入38051.82万元(其中:缴入国库23937.50万元,缴入专户14114.32万元)。收支相抵,2014年末结存非税收入7115.59万元(其中:应缴未缴国库收入6337.24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收入778.35万元)。

1、2014年度,县非税局“应上缴非税收入”24504.33万元,加上年度结余5770.41万元,合计30274.74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缴入国库“应上缴非税收入”23937.50万元。2014年,县非税局“应缴国库财政收入”结存6337.24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3956.21万元,政府性基金156.65万元,专项收入84.79万元,罚没收入208.74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930.85万元)。

2、2014年度,县非税局“应缴专户财政收入”13699.33万元,加上年度结余1193.34万元,合计14892.67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缴入国库“应缴专户财政收入”14114.32万元。收支相抵,2014年,县非税局“应缴专户财政收入”结存778.35万元(其中:教育收费结存389.86万元、卫生收费结存388.49万元)。

2014年度,县财政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单位预算外收入17151.76万元,加上年度滚存结余1143.95万元,收入总计18295.71万元。2014年度,县财政局财政预算外专户存款支出17011.46万元。收支相抵,2014年末,县财政局财政预算外专户存款结存1284.25万元。

(三)非税收入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7546.46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将县直和乡镇非税收入3037.43万元转入县预算外专户存储,未缴入金库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2014年末,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户暂存各单位财政资金所形成的利息收入934.03万元未缴入国库;2014年,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将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575.00万元全额缴入县财政专户,未缴入金库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

2、应作未作预算收入1645.13万元。2014年12月,县非税局将非税收入1645.13万元(其中: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921.21万元,罚没收入640.68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3.24万元),通过调入资金方式缴入国库平衡当年预算,未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进行核算,导致当年度预算收入不实。

上述应缴未缴、应作未作预算收入共计9191.59万元。其中作为调入资金方式缴入国库的1645.13万元和缴入财政专户的6612.43万元,已于2014年年底全部结算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国库支付中心利息收入934.03万元,年终仍在国库支付中心“应缴预算款”科目结存。

三、专项资金收支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县财政局各股室共管理36项财政专项资金,当年账务核算收入(含调整收入)及拨入645939.97万元,支出(含调整支出)及拨出622382.8万元,结余23557.17万元。

因各股室单独核算,2014年度资金收支数为账务核算收支汇总数字,资金收入、支出和划拨有交叉重复情况。财政周转金、企业周转金和财政扶贫自有资金规模未纳入本报告反映。

(二)财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14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当年拨入8130.81万元,当年拨出4903.01万元,结余3227.8万元。

2、农业专项资金。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发展、森林生态及退耕还林、农业发展、美好乡村建设等5项专项资金当年共计拨入29670.46万元,拨出26728.61万元,结余2941.85万元。

3、社会保障资金。2014年度社会保障资金共15项,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下岗职工再就业资金、城镇职工低保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城镇合作医疗基金、新农合医疗基金、卫生专款、县级安排社保资金、残疾人保障资金、工伤保险基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其他社保专项资金。上述资金当年拨入111743.21万元,当年拨出108092.79万元,结余3650.42万元。

4、企业专项资金。2014年度企业专项资金2项,即粮食专项资金、其他企业专项资金,当年拨入12249.89万元,拨出7695.04万元,结余4554.85万元。

5、文教专项资金。2014年度文教专项资金共3项,即危房改造资金、校安工程资金和其他行政专项资金,当年拨入37653.56万元,拨出29415.45万元,结余8238.11万元。

6、其他专项资金。2014年度其他专项资金共10项,即基本建设资金、农村局专项资金、国库建设资金、民生工程资金、清理归并资金、土地出让资金、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彩票公益金和综合股其他专项资金。当年拨入446492.04万元,拨出445547.90万元,结余944.14万元。

(三)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经抽查,县财政于2014年11月3日从县财政局农业股管理的扶贫资金中垫付县扶贫办光伏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

2、惠民资金年末未清零。审计发现,惠民“一卡通”资金账户2014年末结存56.12万元。按照要求,拨入惠民资金账户的资金应全额打卡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应留有余额。

3、专项资金结余较大。经抽查,2014年度农业发展资金当年拨入17794.86万元,当年拨出14530.81万元,当年结存3264.05万元;2014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当年拨入8130.81万元,当年拨出4903.01万元,当年结存3227.80万元;另外,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结存5047.00万元,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结存1586.72万元。专项资金结余较大,说明资金拨付不及时,表明相关项目实施进度有待加快。

襄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襄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竞进提质、又好又快”的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为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财力保障,财政运行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9.1亿元,比上年增长36.1%,其中:税收收入210.7亿元,比上年增长18.7%;非税收入128.4亿元,比上年增长79.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512.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8%。

六县(市)及襄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8.8亿元,比上年增长34.5%,其中:税收收入102.4亿元,比上年增长21.9%;非税收入66.4亿元,比上年增长59.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342.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9.5%。

市区(市本级、襄城区、樊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0.3亿元,比上年增长37.8%,其中:税收收入108.2亿元,比上年增长15.7%;非税收入6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6.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70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5.6%。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67.25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7亿元,为预算的99.3%;转移性收入148.55亿元,为预算的101.2%。

税收收入完成67.4亿元,为预算的95.9%。其中:增值税9.7亿元,为预算的100.6%,主要是“营改增”试点稳步推进,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长高于预期。同时,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在天籁、英菲尼迪、楼兰等乘用车整体拉动下提供税收稳定增长;营业税13.5亿元,为预算的101.3%,主要是来自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带动营业税好于预期;企业所得税5.1亿元,为预算的80.8%,主要是受企业效益下滑的影响,导致企业所得税收入低于预期;个人所得税1.4亿元,为预算的105.3%,主要是上半年证券市场行情较好,限售股减持相对增加;城建税6.8亿元,为预算的101.1%,主要是消费税在卷烟税收政策调整和风神公司汽车产能提升的拉动下,实现稳定增长,拉动附征的城建税收超预期;其他税收30.9亿元,为预算的96.7%。

非税收入完成51.3亿元,为预算的104.3%。主要是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将原来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以及按政策将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11项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增加收入。

转移性收入完成情况:

转移性收入148.55亿元,为预算的101.2%。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67.2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3亿元,为预算的100%;转移性支出129.9亿元,为预算的100.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是:

(1)农林水支出2.7亿元。主要用于启动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推进南渠、大吕沟润城景观工程;支持畜牧业重大疫病监测及防治、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防汛抗旱工作,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巩固粮食过百亿斤成果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补贴、特殊困难群体救助、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等专项经费;落实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亿元。主要用于推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心医院东津院区建设;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等资金;保障急救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管等经费;落实食品药品、专业检测装备购置经费及监督管理经费;对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等。

(4)教育支出13.5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纲要提出的重点改革发展项目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安排实训平台建设资金、学科建设项目资金以及襄阳技师学院整体迁建资金;支持湖北文理学院创办综合性大学;提高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免学费和普通高中资助费地方配套资金;支持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等。

(5)科学技术支出3.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华为华中区云计算中心、科技馆建设;建立科技金融基金;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隆中人才计划;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落实专利、精品名品奖励资金;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等。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各类公共文化活动、文化惠民项目、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文化精品创作;落实图书馆、博物馆等场馆建设资金;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保障竞技体育训练及参赛经费、落实运动员后备队伍建设经费;促进传媒和旅游产业发展等。

(7)节能环保支出2.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实施城镇污水污泥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安排污水污泥及生活垃圾处置政府补贴经费;支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推进空气质量检测站建设工作等。

(8)交通运输支出5.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汉十高铁建设、刘集机场改扩建、316和207国道改扩建等工程;落实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等补贴和公路养护等。

(9)公共安全支出5.6亿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等经费支出,落实公安装备购置、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技术手段提升、电子警察建设维护以及开展户籍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等。

襄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财政预算报告。纵观今年这份“国家大账本”,其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减税降费”。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这份报告。

民进中央:

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预算报告提出,继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之后,20将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思路与民进中央日前提交的一份提案不谋而合。

记者在日前全国政协召开的提案办理协商会上了解到,这份题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呼吁,应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调查发现,贫困村多为集体经济空壳村,低收入人群大多集中在村级集体经济5万元以下或零收入的村里。”民进中央提案指出,从地方实践发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是做好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更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长效机制,既可以较好地解决各级政府与贫困人口个体进行有效衔接的“中间层”问题,又能有效提升扶贫资金的投入精准性和使用实效性。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慈利县龙潭河镇党委书记向平华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感慨说,集体经济发展起来了,村里就能留住人,解决这一部分人的就近就业问题,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而且,村集体富裕了,各项福利可以搞得更好,基层党组织也就更有战斗力、组织力。

不过,当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面临着薄弱村量大面广等困难。提案指出,中办、国办颁布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把村级集体经济纳入贫困村退出的标准之一,但由于村级集体经济法定地位缺失、中央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明确要求、多数村集体资产已分完,发展集体经济缺乏载体和资源等原因,导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难度极大。

民进中央建议,首先,中央应适时出台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文件,在财政部有关文件和部分省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的地位、功能,提出扶持和发展措施。另外,中央财政可考虑安排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建立集体经济薄弱村财政补助制度。同时,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

其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支撑。如对没有集体经济的行政村给予扶贫经费专项补贴,以保障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行,以及更好承担扶贫攻坚任务等。

最后,整合涉农信息,用大数据和农业科技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技术保障。如尽快建立全国联网的涉农信息平台,覆盖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各个环节,对主要农产品的种养规模、产销信息进行实时联网和分析,发布市场动态和风险预警等。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慈利县龙潭河镇党委书记向平华:

财政扶贫资金贡献巨大。

预算报告指出,进一步加大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投入力度,切实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大产业、教育、健康扶贫支持力度。对此,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慈利县龙潭河镇党委书记向平华深有感触:“我所在的乡镇,过去几年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前所未有。村容村貌大为改善,村里的公路加宽了,水渠修通了,幼儿园和村镇卫生院也都建起来了。”

“特别是实施易地搬迁后,农户从不通电、不通路、不通水的地方搬进了集镇、街道,这在从前是想都不敢想的。”向平华告诉记者,比如在龙潭河镇金坪片区,20易地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共120人,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6万元的补贴,投入非常大。

“财政在产业扶贫上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如扶持稻田种植、养殖大户、红薯种植大户,贷款财政进行贴息。”在向平华看来,最好的精准扶贫就是产业扶贫。

只有发展产业才能让农民从根本上实现增收。向平华向记者介绍了他的思路:立足长远狠抓当前,为老百姓抓住两个“存折”。一是抓产业建设的“定期存折”;二是搞种菜、养殖等多种经营,随时产生效益的“活期存折”。

向平华在今年两会提交的“关于山区发展红薯产业助推农户脱贫增收的建议”中,就提出可以对不同地域的不同产业进行精准扶持。

慈利县是武陵山片区71个扶贫县之一,在向平华看来,在武陵山片区,政府应该加大红薯产业的投入力度,同时对没完全脱贫的地区给予政策性、财政性的倾斜,形成规模促进产业化运作。“比如农户每种植一亩红薯可提高300元补贴,同时通过奖补激励措施,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扩大红薯产业规模。”向平华说。

预算报告指出,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861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增长30.3%,用于支持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统筹安排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领域用于扶贫的资金。

“这些扶贫资金将为更多的贫困地区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提升这些地区的发展速度,让老百姓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向平华总结说。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

为社保政策点赞。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的情况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均将提高3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年450元和180元;国家养老保险依旧按时足额发放等都说明了在经济调整阶段,我国社会保障依然保持了应有的保障水平、保障能力和保障范围,维护了社保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值得点赞。

“民生是执政之要”,这一理念在今年的政府预算报告(草案)中体现得特别充分。孙洁表示,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在保障范围上有了重大突破,今后需要在精细化管理方面继续努力,比如,尽快建立社会保险的精算制度,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应有的保障功能、提升社会保障的保障水平,确保社会保障的可持续运转。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蓝逢辉:

营改增降税效果将持续释放。

“后营改增时期,随着制度完善、抵扣链条完整、市场规范,减税效果将持续释放,总体税负有望继续下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蓝逢辉向记者表示。

蓝逢辉说,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过调研上海、深圳、四川三地年营改增实施情况发现,上述三地减税额分别达700多亿元、300多亿元和190多亿元。分行业看,建筑业平均税负下降3%、房地产业下降7%、金融业下降13%、生活服务业下降26%。整体税负由2015年营业税的3.9%下降到2016年增值税的2.6%,降低了1.3个百分点。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是最大的受益群体,一般纳税人税负呈下降趋势。

在调研中,蓝逢辉还发现了营改增改革所呈现出的一些特点:一是区域税负差异,北、上、广、深创新企业多,服务业发达,受益最大;二是行业税负差异,生活服务业减税幅度最大;三是同业企业税负差异,上下游规范企业抵扣充分、受益较大。

谈到营改增过程中,企业税负存在差异的原因,蓝逢辉表示,主要原因是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抵扣链条存在不同的缺陷。我国小企业多、个体工商户数量大,票据规范程度不一,规范企业难以从不规范的.供应方取得合法抵扣票据。另外,与营改增相适应的增值税税制建设还需加强,要进一步简化税率、优化税制。

蓝逢辉对预算报告提出的“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深表赞同,他还就适当扩大营改增进项抵扣范围、改进税务服务、优化发票管理制度、配置专业社会服务资源等提出了建议。

“增值税是链条税,税负高低与抵扣是否充分以及产业链、经济周期、市场供求、税制改革、涉税服务等相关。营改增改革整体目标效果还未完全呈现,优势发挥需要时间。我们相信,随着全面实施营改增及财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呈现给全国企业的一定是科学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蓝逢辉表示。

减税“获得感”与企业管理息息相关。

两会期间,降低企业税负是一个热门话题,不过,也有多位企业界人士直言,减税的“获得感”是与企业自身管理息息相关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傅成玉在经济界小组会上说,去年增值税改革总体上减税5700多亿元,不过有企业感觉不是那么明显,不是国家不给抵扣,而是企业的基础管理太差,拿不出发票。

“过去大干快上时顾不上基础管理,现在回过头来企业要认真对待了,所有的进项都要有真正的发票了。”傅成玉说,减税降费要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这要有一个过程,企业自身管理也有一个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宋兰也在小组会上就这一问题表示,营改增不是简单的一个税变成另一个税,还要求企业在管理、结构、专项化程度上同步提高。有些企业觉得不降反增,可能和企业自身的管理有关。

“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企业对政策的熟悉度不高,政策运营不熟练。另一方面,增值税是一个链条,有周期,税负减低有滞后性。同时,随着税务部门自身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堵住了一些征管漏洞,也让一些企业感到了压力。”宋兰说。

实际上,记者采访的一些企业,也谈到了减税效果与企业自身管理相关联的情况。毕马威中国税务合伙人沈瑛华告诉记者,结合协助企业做营改增落地实施项目情况看,餐饮业、银行和酒店业等行业,税负是有一定下降的。

“比如目前典型的生活服务业,销项税率是6%,如果拿票率高,进项税率采购货物17%、采购农产品13%和房租11%,等等,进项税率高于销项税率,税负是有一定的下降,这与企业自身的管理是相关的。”沈瑛华说,增值税的税负反映在销项减进项,进项要靠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拿不到进项票的情况越来越少,拿票率也在提高。

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仓储、配送、研发、广告以及金融等全部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京东配送、仓储等业务以前有重复纳税情况,现在改成增值税后就相当于减税了。”

在蔡磊看来,营改增给企业带来一定红利的同时,企业也需要提高财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营改增无疑给企业带来了大量的红利,但同时对企业的发票管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认证等一系列财税管理实践提出挑战,企业应全面提高自身的财税管理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税收现代化。”蔡磊说。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作调查报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前言:我国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白色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我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关键所在。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和各种人为因素以及自然的损毁退化,农村白色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

一、环境现状分析。

通过xx村的环境调查以及其他农村的环境调查资料显示,大致可以分析得到农村的污染现状:。

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得当。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现代化的商品和新的生活方式迅速蔓延到农村,各种生产、生活垃圾也快速出现。在街道上,垃圾堆随处可见。有塑料泡沫、塑料袋、碎玻璃、烂酒瓶等,不仅影响农业生产,还成为疾病的传染源,危及人体健康,破坏人们的生存环境。还有一些牲畜的放养造成了村中道路环境较差。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农村的生活污水处于无序排放的状态。每家每户的生活污水都是顺着自制的排水沟流到田地里。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时期,农村生活污水成分简单,可以自然降解。但是随着我国农村的城镇化不断发展,生活污水的成分不再简单,加上农民对环保意识的欠缺,同时也受目前经济发展水平限制,造成城镇生活环境的污染程度不断加深。据村名告知,在许鹏村的唯一的一个池塘曾经十分清澈,池内常常养有不少鱼类等水生生物,而现在,由于水污染导致,池塘发臭,池内生物贪腐。

3、土地污染日趋严重。在农村,由于缺乏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公众环境意识,不是靠改良种苗提高抗病能力来提高产量,而是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遇到雨水冲刷,化肥农药便渗入地下或流入河流。农用化学品的过量使用,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同时,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并威胁到农村人口的健康。

4、空气污染日趋严重。在农村,特别是在农耕时节,大面积的焚烧作物,屡见不鲜,直接导致了空气污染严重。除此之外,工业污染也会导致空气质量下降。

二、农村白色污染分析。

在农村里,很多地方还没有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政策。因此,塑料袋,塑料盒使用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特别是在农村里,很多塑料袋,塑料盒都是不可降解的。随处可见各种花花绿绿的袋子。这些袋子大多有毒,如果用来装食物则其中的有毒物质会一起进入口中,危害人的健康。不仅如此,由于这些盒子,袋子大多不可降解,完全分解需要好几百年的时间。如果它们散落在土壤里,会使土壤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从而抑制了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农作物的减产。若牲畜吃了这些塑料品,还会引起牲畜的消化道疾病。

农村白色污染原因分析:。

三、白色污染的防治。

1、停止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超薄塑料袋。,无论是从环保角度,还是从节约资源角度,不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是一件好事。任何一次性餐具不仅不利于环保,也是对资源的最大的浪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拒绝使用超薄塑料袋买菜或盛装食物,买菜可用菜篮子或较厚塑料袋,避免使用上的一次性,坚持少用和重复使用,从而减少塑料袋对环境的污染。

2、回收废塑料并使之资源化是解决白色污染的根本途径。其实,塑料和其它材料比,有一个显著的优点:塑料可以很方便地反复回收使用。废塑料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后再通过加热熔融,即可重新成为制品。从组成看,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均由碳氢元素组成,而汽油、柴油等燃料也是由碳氢元素组成,只不过分子量较小。因此,把这几类塑料隔绝空气加热至高温,使之裂解,把裂解产物进行分馏,可制得汽油与柴油。

近年来,一些国家大力开展3r运动:即要求做到废塑料的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目前,在德、日、美等国家,由于重视对包装材料的回收处理,已经实现了塑料的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消除了白色污染。

3、研究开发降解塑料。降解塑料具有与普通塑料同样的使用功能,但在完成其使用功能而被废弃后,其化学结构可以在某些条件下发生变化,使高分子分解成分子量较小的分子,最后,被自然环境所同化。降解塑料有三类:光降解塑料、生物降解塑料及双降解塑料。但是现在许多降解塑料并非100%降解,只是把塑料变为塑料碎片,据报道,我国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已研制成功100%降解的塑料。

它是将淀粉和不可降解的塑料通过特殊设备粉碎成纳米级后进行物理结合,再将两者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用这种新技术生产的农用地膜,经过四至五年的xx试验,结果显示,在70天至90天内,淀粉完全降解为h2o、co2,塑料变为对土壤和空气无害的细小颗粒,并在17个月内同样完全降解为h2o、co2。现在这种塑料已投入批量生产。目前在世界上降解塑料还远远没有得到大规模使用。开发使用降解塑料也只能作为解决白色污染的辅助措施。

4、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是解决白色污染及其它各种形式污染的前提。例如,要回收废塑料,就要实行垃圾回收分装制度,把不同类的垃圾放在不同的垃圾桶内,这就需要我们有高度自觉的环保意识。

让我们人人树立以爱护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思想,以实际行动来消除校园里的白色污染及其它污染,把翼城二中建设为绿色校园,文明校园。

四、调查总结。

加强领导,保证队伍的清正廉洁,营造农村环境保护浓厚氛围。政府应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工作,努力做到各项活动负责到人,建立长效保洁队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今天,不能重蹈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尽量避免因为环境问题而阻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如果不重视农村环境问题,势必会出现农村环境污染规模和影响的不断扩大,进而最终影响到城市,这不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如果上述各项措施能够切实落实到位,农村的树才能更多、更绿,水才能更清,天才能更蓝,农村的生态和生活环境才能有明显的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会更快、更稳。

调查报告范文(三)。

调查课题:通过对白色污染的调查,加强我们的环保意识。

调查地点:南通市郭里园新村。

调查时间:。

也许同学们大多有这样的经历:去菜市场买菜、多多少少都会用3到4个塑料袋;去快餐店,用塑料餐盒装快餐,打开包装盒,里面用大块泡沫塑料包裹着东西;去杂货店买牙膏、牙刷、钢笔都会用一个小塑料袋……塑料袋价格便宜、轻巧、实用、方便,深受人们喜爱。可是,你们知道吗?它在为人们提供方便时,也带来了一场“白色灾难”。

一、调查研究:。

1、在我家门口,有2个垃圾箱,我统计了一下,上下总共扔大大小小的塑料袋57个,中午扔了49个。这个是2个垃圾箱的塑料袋个数啊!想想看,全国多少个垃圾箱,一天扔多少垃圾袋,这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2、我也走访了一家快餐店,了解到,他们一天卖出快餐约500份,每份约用塑料餐盒,也就是说每天要用1000个餐盒。

二、什么是“白色污染”?

“白色污染”主要是指白色塑料饭盒,各种塑料、农用地膜所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白色污染”的危害:。

1、“白色污染”会造成视觉危害,不仅破坏环境,还影响市容。

2、“白色污染”会使臭氧层变薄。因为,太阳照射塑料后,会使大量毒物排入大气层,从而合臭氧层变薄。

四、行动整治“白色污染”

随着工农产业的迅速发展,塑料对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也为环境付出了沉重代价,已对人类造成了严重威胁。虽然,各城的环卫工人们都在与“白色污染”作斗争,但是光靠他们是不够的,还得靠我们自己。

五、建议:。

1、不乱扔垃圾。

2、不浪费一张纸、一滴水、一份钱。

3、尽量少用塑料袋,减少“白色污染”

同学们,我们是社会的主人,改善地球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根据江北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江北区人事局核准,江北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48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体育1名,初中社会2名,初中美术1名,初中科学3名,初中音乐1名,初中计算机1名,科研1名(需教育管理类研究生);小学语文10名,小学数学7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音乐5名,小学体育5名,小学科学1名,小学计算机2名,小学美术1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二)招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符合第6条)。

1、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宁波市生源师范类浙师大、宁大、杭师大毕业生;

5、江北区生源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6、在江北区内学校任教半年以上的-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宁波市教坛新秀、宁波市学科骨干的不受毕业届数的限制,但必须在40周岁以下)。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原则。

(二)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区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应的考核。

考核分两个环节,先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再进行面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的成绩(成绩低于60分自行淘汰),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两项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备份1人)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办法参照教师资格认定。

考虑体育专业学科的特殊性,先进行体育基本技能测试(不记总分),合格者再参加笔试和面试,程序参照上述环节。

(四)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组织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北区教育网和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因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不再替补。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则由区教育局报区人事局,确定是否继续招聘、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月9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江北区教育局人事科204室报名(江北大吉巷22号,白沙公园对面)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报好《江北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表》(见附件),并将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在划定是否为本区域生源时,以入学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

(四)未取得毕业证书或本科生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五)被录用人员须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再继续聘用。

(六)《江北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准考证,届时可在江北教育网上下载。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江北区教育网。

(七)本简章由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北区教育局:87668723宫老师。

附件1:报名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或户籍证明(要求能证明生源地)及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复印并要求盖有学校公章。

(4)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自荐材料一份;

(6)一寸免冠彩照2张;

(7)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江北教育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应聘者的所有资料恕不奉还。

某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的报告书面

各位代表:

200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工作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了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市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实现了市委、市人大提出的再升位目标,财政支出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在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报告的全市2005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98747万元,执行中,市财政局汇总区县人大批准预算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91318万元。根据快报统计,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7672万元,占预算的117.91%,比上年增加17522万元,同比增长27.6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规模位居全省第七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098万元,占预算的99.10%;非税收入完成34574万元,占预算的196.94%。全市上划两税收入完成90941万元,比上年增加15613万元,增长20.73%。

在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报告的全市2005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164000万元。区县人大批准预算后,市财政局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179170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几项变动:一是省给予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国债项目等专项拨款及结算补助等增加134673万元;二是各级动用超收相应增加安排支出16354万元;三是从预算外调入资金2354万元。以上几项共需调增支出预算153381万元,全市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332551万元。根据快报统计,2005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11584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3.70%,比上年增加64176万元,增长25.94%。

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执行的初步平衡情况是:当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7672万元,加上上划两税返还收入2788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0066万元,出口退税基数返还收入19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695万元,调入资金2354万元,上年结余6063万元,收入总计为333657万元;减去当年实际支出311584万元,上解省支出1789万元,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年继续安排使用的结转项目结余资金20967万元后,2005年当年结余4019万元用于消化历年赤字,全市累计赤字683万元。

2005年全市基金收入完成24543万元,上年结余4513万元,省补助基金收入2154万元,基金收入总计为31210万元。减去当年基金支出23935万元后,结余7275万元,将按规定转入2006年继续安排使用。

2005年,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46134万元,比上年减少1391万元,下降2.93%。全市预算外资金支出39933万元,比上年增加998万元,增长2.56%。当年末全市预算外资金结余3883万元。

以上数据均按年终快报初步汇总,待决算草案编制完后,数据还可能有变化,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下面着重报告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36830万元。根据快报统计,2005年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4372万元,占预算的120.48%,同比增长28.56%。其中,税收性收入完成28183万元,占预算的101.85%;非税收入完成16189万元,占预算的176.74%。市级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5268万元,占预算的78.39%;营业税完成9255万元,占预算的105.21%;企业所得税完成2938万元,占预算的95.54%;个人所得税完成1883万元,占预算的110.18%;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129万元,占预算的110.99%;罚没收入完成1093万元,占预算的136.63%;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6513万元,占预算的83.07%。

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39830万元。2006年1月,市财政局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变动为88181万元,变动的主要因素有:一是省专项拨款补助、结算补助及区、市、县、自治县上解等增加39436万元;二是动用超收相应增加安排支出7542万元;三是从预算外调入资金1373万元。根据快报统计,2005年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0468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1.25%,同比增长28.19%。各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完成3212万元,占预算的49.3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完成729万元,占预算的60.30%;科技三项费用完成818万元,占预算的100%;农业支出完成1701万元,占预算的99.42%;教育支出完成4448万元,占预算的98.93%;科学支出完成689万元,占预算的100%;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888万元,占预算的99.48%;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完成23533万元,占预算的94.32%;行政管理费完成8991万元,占预算的100%;公检法支出完成11598万元,占预算的99.66%。总体来说,全年市级支出预算执行较好。

2005年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执行的初步平衡情况是:当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4372万元,加上上划两税返还收入2788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0066万元,出口退税基数返还收入19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695万元,区县上解收入2319万元,调入资金1373万元,上年结余4798万元,收入总计为270430万元;减去当年实际支出80468万元,全市上解省支出1789万元,补助区县支出180026万元,以及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06年继续安排使用的结转项目结余资金7713万元,市级财政当年结余308万元,市级累计结余434万元。

2005年市级基金收入完成5040万元,上年结余764万元,省补助基金收入373万元,基金收入总计为6177万元。减去当年基金支出4002万元后,结余2175万元,将按规定转入2006年继续安排使用。

2005年,由于将区县车辆通行费收入等纳入市级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当年市级预算外资金收入16980万元,比上年增加4016万元,增长30.98%。市级预算外资金支出12082万元,比上年增加4069万元,增长50.78%。当年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相抵,结余2449万元。

以上数据均按年终快报初步汇总,待决算草案编制完后,数据还可能有变化,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关于过去五年财政工作总结和2005年的财政工作。

过去的五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积极服务某跨越式发展全局,思想统一,目标明确,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积极应对“非典”疫情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财政收入规模连续跃上新台阶,财政实力明显增强。五年来,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规模在全省各市州的排位由的第九位上升到2005年的第七位,五年内上升了两位。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0.77亿元,五年年均递增16?10%。二是全面推进财政改革,初步建立了我市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的决定》要求,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和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市实际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财政改革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是财政支出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五年来,全市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积极财政政策的良好机遇,争取国债资金6.07亿元,支持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促进了经济增长;与此同时,优先保障工资发放,通过实行部门预算和工资直发等改革措施,彻底解决了拖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问题;加大了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共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3.87亿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1.38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8.66亿元,确保了6.3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7.2万户低保对象和9.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对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法定支出也按要求予以了支持,促进了全市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四是财政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依法理财、依法治税、依法监督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为提高。五是积极发挥市带县功能,促进区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了市对县分税制财政体制,打破了企业的级次界限,调动了区县增收的积极性;争取、落实了对三个民族区县的财税优惠政策,调整了对民族区县的财政体制,促进了民族地区发展;积极落实区县转移支付资金,五年来,共落实区县转移支付资金20.82亿元。同时,市财政还通过加强资金调度,支持区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可以说,过去的五年,是我市财政收支规模迅猛增长的五年,是财政改革全面推进的五年,是财政保障水平大为提高的五年,是财政监管不断强化的五年。

2005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工作的要求,通过开展财政系统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理财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转变财政职能,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了新贡献。

(一)积极应对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确保了财政收入预算的完成和再升位目标的实现。

2005年,为防止经济过热,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对钢材、水泥、铁合金、电解铝等行业的投资进行严格控制,对以基础产业为骨干的我市经济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给全市财政增收带来很大困难。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在调控中把握好机遇,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外向型经济,保持了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财政收入再升位目标要求,迎难而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再升位目标的实现。一是继续落实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将财政收入任务纳入市委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并初步建立了财政收入激励机制,调动了各区县和征收部门的积极性,从根本上确保了全市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二是加强了收入督导,确保再升位目标的实现。为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财政收入再升位目标的实现,针对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我们及时组织四个督导组,深入区县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收入进度,指导帮助区县提高认识,查找问题,增添措施,促进增收,为实现全市财政收入再升位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财政税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针对全市财政收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多次组织财税部门研究协调,及时解决了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全市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确保了税收性收入稳定增长。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严格依法治税,进一步完善了征管手段,初步实现了税收网络化管理,对服务行业营业税实行了有奖发票管理办法,加强了税收稽查,堵塞了收入漏洞,为全市财政收入再升位做出了突出贡献。五是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政策,加强了非税收入征管。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非税收入的征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促进了收入的及时入库;加大了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加快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其它经营性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进度,对闲置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加强了国有土地经营收益的收缴入库工作,保证了各类非税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确保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和落实。

一是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全年共争取国债资金1.45亿元、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各类补助资金2.59亿元,引导和带动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到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为刺激内需、拉动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支持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市共争取和安排技改财政贴息和项目补助资金956万元、工业发展资金200万元,促进我市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和对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我市企业出口创汇和发展壮大。积极创新服务机制,发挥担保公司担保作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按照市委关于建设“中国第一山”的要求,积极筹集财政性资金8787万元,支持打造“中国第一山”的有关交通建设和环境改造项目。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强化财政支农工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在预算安排上,全市各级政府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对农业的投入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年共投入各种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资金4500多万元,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市级专门安排粮食生产专项经费350万元,支持优质粮食生产和科技示范工程。做好农村扶贫工作,向上争取以工代赈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3900多万元,用于扶贫新村建设和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大了对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提高了全市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将农村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争取和安排农村医疗卫生专项经费,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了农村教育投入力度,争取和安排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1028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落实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后的财政保障措施,继续开展“民族教育十年行动计划”,投入资金1070万元,用于民族区县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同时还积极帮助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两基”攻坚工作,争取和安排专项资金1350万元,保障了马边彝族自治县顺利通过“两基”验收。认真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财税政策。认真执行有关停征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和少数民族区县农牧业税全部停征的政策,并落实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800多万元,既维持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又减轻了农民负担。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政策,将粮食直补资金1840多万元直接补贴到种粮农民手中,增加了农民收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多渠道筹集财政性资金6400多万元,用于解决各种政府工程欠款和历史遗留的农民拆迁补偿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利益。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争取和安排劳务开发培训经费270万元,培训农民工22万人次。开始着手研究失地无业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正在开展有关准备工作。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2005年,各级财政部门把维护社会稳定,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妥善解决困难群体生产生活问题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当年全市实际支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1574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855万元,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5062万元,拨付职工安置和稳定支出7774万元,保证了全市7000多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2万名失业人员、7.38万名城镇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向上争取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2125万元,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市级安排再就业资金553万元,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代缴社会保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担保发放小额贷款600多万元,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资金支持。

四是发挥市带县功能,支持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积极向上反映我市区县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多渠道落实转移支付资金5.88亿元,保障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继续对民族区县和贫困县经济发展给予关心和支持,为三个少数民族区县和财政困难县井研县、五通桥区落实和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30亿元,促进了民族地区和困难区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了对困难区县的资金调度,为各区县的经济发展和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另外,各级财政部门还切实把工资发放和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继续实行工资直接支付,充分保障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基层政权正常运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精神,千方百计安排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交通建设项目,改善我市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确保了本届政府最后一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三)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全面深化财政改革。

2005年,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了各项财政改革。一是全面推进了县级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照省委关于建立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2005年起,对县级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等政法部门的经费实行财政保障,为政法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有效打击各种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物质基础,初步实现了政法部门满意、党委政府满意和人民群众满意。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部门预算管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部门的公用经费系数进行了调整,以保证各部门的正常运转。完善了项目编制程序,统一了项目支出类别和标准,细化了项目具体支出,使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三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重点对区县实行国库支付制度改革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扩大集中支付范围,全年全市实现直接支付17.13亿元,授权支付13.66亿元。四是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2005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2.06亿元,比上年增长35.01%,节约资金254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0.85%。五是推进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体制改革,加大了办公用房调配力度,推行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试点工作。

(四)切实加强了财政监管,财经秩序开始好转。

开展了财政资金的专项检查,有效防止了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对国债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查出的各种问题按规定进行了纠正。同时,加强了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二级单位的财务监管,财经秩序得到整顿。针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财务管理有所弱化的现象,市级开展了对二级单位的财务大检查,检查出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隐匿截留财政收入等违纪违规行为金额达795万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和纠正。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加大了财政周转金回收处置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05年超额完成了当年财政周转金回收处置任务。加强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建立了财政性基建项目评审专家库,实行三级审核,评审质量得到提高。2005年,完成评审项目263个,评审金额6.05亿元,审减金额0.67亿元,审减率1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川信乐办、某信托的关闭清算和某大厦的资产处置工作,既保证了国有资产不被侵占和流失,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从总体上看,尽管去年我市财政收入实现了再升位目标,财政保障能力有所增强,财政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虽然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但支出压力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二是财政支出特别是维护稳定支出压力巨大。近年来,由于我市企业破产转制、经营城市拆迁安置,各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多,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重,各级财政用于稳定方面的支出压力不断增大。三是财政负债仍然沉重,财政风险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和释放。四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尚未建立,财政资金的效益还未得到充分发挥。五是财经秩序仍未根本好转,一些部门和单位逃避财政监管,转移收支,私设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来都非常重视和关心,并多次提出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认真研究,并不断加以解决。

三、关于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对今后五年的经济工作和2006年全市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市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关于我市财政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指示,按照“五个统筹”和中央关于实行稳健财政政策的要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加强收入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完善收入激励机制,保持财政收入的增长势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为民理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探索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保证财政资金高效运转;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从严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效预防会计信息失真和国有资产流失,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2006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结合我市2006年经济增长目标,2006年全市财政预算的初步安排是: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拟安排为106600万元,同口径比2005年增长12%。加上预计省对我市的税收返还收入、省各项补助收入,减去应上解省的支出,全市2006年可用财力为210070万元,相应安排一般预算支出210070万元,同口径比2005年增长9.50%。全市算总帐,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以上全市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05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代编的,待各级政府预算编制完成并经同级人代会批准之后,我们将汇总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下面着重报告2006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根据财政收入要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的'总要求,2006年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为40620万元,同口径比预算基数增加4353万元,增长12%。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增值税6006万元,增长14.02%;

――营业税10600万元,增长14.54%;

――企业所得税3410万元,增长16.06%;

――个人所得税2150万元,增长14.17%;

――城市维护建设税4710万元,增长14.06%;

――行政性收费收入5612万元,同口径增长1.65%。

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620万元,加上省补助全市收入、区县上解收入,减去全市上解省支出、补助区县支出后,2006年市级可用财力为46936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市级的实际情况,2006年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为46936万元,比2005年支出预算基数42820万元增加4116万元,增长9.61%。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一般预算支出安排的主要项目是:

――科技三项费用470万元,增长17.50%;

――农业支出1893万元,增长11.03%;

――林业支出428万元,增长10.88%;

――水利和气象支出700万元,增长11.11%;

――文体广播事业费2531万元,增长10.81%;

――教育支出4936万元,增长10.18%;

――医疗卫生支出2514万元,增长10.02%;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910万元,增长10.44%;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210万元,增长10.50%;

――行政管理费6780万元,增长10.06%;

――公检法司支出9563万元,增长10.64%;

――总预备费500万元。

2006年市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为8683万元,相应安排基金预算支出8683万元。

以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同时,将市法院、市计委、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局等五个部门2006年的部门预算草案提请审议,为加强和完善市级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工作积累经验。

四、关于2006年的财政工作。

今后五年,是新一届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奋力推进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五年。在未来五年中,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为各部门经费保障工作服务,为基层、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要紧紧围绕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开展财政工作,按照市委确定的未来五年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支出结构,为市委的重大决策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要不断提高财政部门和财政系统的执行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确保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得到认真的贯彻和落实,做到政令畅通。

未来五年,我市财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抓好收入征管,确保全市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保障重点支出,提高我市经济发展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推进财政改革,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强化财政监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财政经济环境。

2006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各级财政部门要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财政政策,改革创新,服务全局,不断提高财政系统理财能力,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促进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发展、促增收,确保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稳健的财政政策,抓住中央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协助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和资金,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支持四大支柱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合理使用好技改贴息资金、项目补助资金、工业发展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用于经济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支柱产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继续完善国有土地经营收支计划,严格实行国有土地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实现政府对土地收益的统一安排使用。通过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经营城市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切实推进城镇化进程。认真按照市委关于加快我市公路建设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公路建设的财政投入,支持改善我市交通环境,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积极支持建设“中国第一山”工作,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服务农村的力度,继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民增收;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今年免征农业税及附加的政策和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补贴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区县和困难区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搞好对区县的资金调度,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县级经济实力。

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使经济增长成果在财政收入上得到充分体现,确保财政收入保持相应的增长势头。要继续对财政收入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各区县和市级征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各级税务部门要不断完善征管措施,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确保税收性收入的快速增长。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收支两条线的有关政策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非税收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持非税收入的持续增长。认真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国有土地经营预算,加大国有资产的经营力度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力度,确保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国有土地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调结构、保重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要不断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优先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供财政资金保证。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按照法定增长要求安排好支出预算。要进一步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认真研究和制定实行“一费制”收费后造成教育经费不足的配套保障措施,按照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安排学校公用经费,不断提高对教育的保障水平。要继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安排好科技三项费、科普经费,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要求,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不断丰富我市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要加快我市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重点增加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艾滋病防治和妇幼保健等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健康安全的投入,不断提高我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抓好峨眉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合作医疗机制。要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将财政对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

要继续安排好社会稳定资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是要继续落实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政策,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二是要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加大“两金”征缴力度,增加预算安排,搞好资金调度,及时拨付资金。三是要关心困难群体的生活,抓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及失业人员救济金的发放工作,安排好涉及社会稳定的各项资金,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不断提高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要探索建立失地无业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关心失地无业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好各级政府工程欠款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抓难点、求实效,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

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抓难点,求实效,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市县财政体制,理顺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建立增收节支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区县的积极性,促进市县共同发展。二是要探索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要针对长期以来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重支出、轻管理的问题,加强对支出的追踪问效,探索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2006年在教育和政法部门的项目支出上尝试进行绩效评价考核,2006年在市级部门全面推行,以提高政府公共支出的效率。三是要完善部门预算,规范项目预算管理办法,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逐步将各部门的预算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增强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简化支付流程,扩大支付范围。五是要深化县级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认真研究区县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法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同时督促政法部门依法行政。六是要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收支管理,继续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统管工作,有效预防国有资产流失。

(四)抓监管、重查处,全面整顿财经秩序。

要针对当前财务和国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财政国资监管,彻底改变“重支出、轻监管”的状况,认真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整顿我市的财经秩序。要立足收入抓监管,开展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继续抓好财政收入入库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各类混级混库、私设小金库和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等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改革,从今年起将大佛景区和峨眉山景区门票收入全面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管理。要立足支出抓监管,加强对财政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搞好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推进财政支出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加强对社保资金、国债资金、农业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挤占挪用等违法乱纪行为;抓好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重点加强对二级单位的财务检查,进一步扩大财务检查范围,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和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继续加大财政周转金回收处置力度,基本完成市级到期财政周转金回收处置工作;搞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努力使财政性投资项目全部纳入评审范围,并不断提高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率。要立足改革抓监管,不断提高财政改革的执行力,对各单位、各部门执行财政改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类不执行财政改革政策、逃避财政监管的行为。围绕国资工作抓监管,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重视财政性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努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政府举债的监管和控制,严格执行政府举债审批制度,从严控制新增负债,对历史性政府负债要认真研究,落实还款来源,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消化,有效化解财政风险。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主动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财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财政的民主决策水平。同时,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财政收支的监督,加强对查处问题的整改,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加强内部审计,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内部检查,防患于未然。

各位代表,实现今后五年财政经济发展目标和全面完成2006年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财观念,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财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财政工作中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阳光”理财,提高理财水平,为建立透明、廉洁和高效的财政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而努力奋斗。

河西区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0。

25。

日在区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

44。

次会议上。

河西区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6。

1

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西区。

2016。

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

977904。

万元,同比增长。

15%。

月份完成区级财政收入。

691455。

万元,完成预算的。

70.7%。

同比增长。

20.02%。

2

月份财政收入运行特点。

“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各月财政收入增幅均保持在。

20%。

以上。

二是税收收入保持稳定。

1

9

月份,税收收入。

564316。

万元,同比增长。

19.21%。

税收收入占区级财政收入的。

81.61%,。

财政收入结构健康可持续。

三是我区房地产业在。

土地契税截至目前入库。

6500。

万元,较去年减少。

89801。

万元。

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西区财政支出预算为。

864774。

万元。

1

9

月份,完成财政支出。

532965。

万元,完成预算的。

62%。

同比增长。

21.14%。

其中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支出。

106889。

万元,完成预算的。

85.88%。

同比增长。

22.27%。

虽然今年。

1

9

15%。

以上的奋斗目标,我们拟采取以下措施:

1

紧盯大项目,以加快大项目好项目建设为载体,努力扩大财政增收基础。积极开展综合性服务,全面掌握大项目建设和经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措施,确保经济发展成果及时反映为财政增收。

2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强区内固有税源监督与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将收入指标分解细化到人,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收入任务。

3

加强宏观经济走势研判,全面掌握企业经营变化情况,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分行业分企业进行纳税情况比对分析,对税负过轻财务税收指标不匹配和纳税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筛查。同时创新方式方法,做好个体工商户楼宇经济大型卖场二手房交易和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税收征管,挖掘税源潜力。

4

加大稽查力度,提高稽查质量。实施稽查科学选案,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增加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稽查工作制度,建立考核和监督机制,提高稽查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增强稽查的打击震慑力度,防止偷漏税行为。

5

密切关注“营改增”社会舆情,加强“营改增”试点情况跟踪分析,着重分析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变化情况,变化趋势及重点企业试点运行情况。

锡北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马鞍山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全市财政收入2100023万元,完成调整计划的100%,比上年增长3.59%。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可用财力2041242万元(含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518752万元,全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72993万元)。全市财政支出2036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比上年增长11.59%。收支相抵,滚存结余515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4750万元;净结余400万元。

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入764322万元(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9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8%,比上年增长2.82%。市本级财政支出6273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3%,比上年增长17.6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64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1%。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可用财力612578万元(含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180090万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新增债券34258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6102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比上年增长14.45%。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35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350万元(2015年马鞍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见附表1)。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0086万元,完成预算的83.69%,比上年下降13.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699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427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014万元。加2014年结转基金收入202455万元,合计可用基金收入592541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1210万元,完成预算的72.32%,比上年下降30.17%。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9507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636万元,其他支出4503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基金191331万元。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920万元,完成预算的197.71%。其中:利润收入17917万元,股息收入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103万元,完成预算的217.79%。其中:资本性支出16931万元,费用性支出152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817万元,调入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市本级七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5707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其中:保费收入384719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75029万元。加上年结余242503万元,合计收入81326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5538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6933万元,滚存结余259436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收入是实际完成数,支出及平衡是预计数,具体情况待决算编制完成并经审计后,将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治税,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加强调控,着力推动转型升级。

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及时兑现扶持政策资金7.97亿元,惠及企业1300余户,全力支持工业倍增、港口经济和文旅产业发展。全面修订维护产业扶持政策,建立“1+2+5”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二是转变扶持方式。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和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和科技“创新券”政策,加大股权投资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力促种子期、成长期中的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9.1亿元,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金融“1+7”政策,推进政策贷和“4321”政银担合作,全年累计发放政策贷4.8亿元,借出还贷周转金9.4亿元,帮助企业节约“过桥”资金成本0.71亿元。五是积极落实企业减负政策。落实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以及下调铁矿石资源税等政策,累计为企业减税16.17亿元;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力度,减免企业收费0.4亿元。

(二)统筹城乡,着力保障民生实事。

突出基本保障,全市民生支出168.58亿元,增长12.34%,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群众。一是精心实施民生工程。筹集资金40.19亿元,实施33项民生工程和1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民生工程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投入31.25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投入19.56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采取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17.52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扩大基层医改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2607套。支持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三是保障困难群体生活。投入3300万元,精心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工程,1496户渔民实现安居梦。拨付4446万元,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为7.74万人次发放补助资金7663.53万元。四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投入2009万元,支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新增造林5.27万亩。统筹安排7390万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行以奖代补。

深圳市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4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308.87亿元,当年支出327.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14.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953.98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141.33%、250.6%、131.99%、264.17%;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78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2014年,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全口径预算执行不断规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未及时申请拨付使用。从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9.13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19.15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79.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仍继续安排预算。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2010年已完成,但2011至2014年仍每年安排预算额度1086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内控不健全。有3个部门单位17项专项资金没有制订相应的项目评审办法和验收办法。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有2个部门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会签、审查时间长达4、5个月才安排使用。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有3个部门单位3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有43个部门单位192项专项资金未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或分配信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由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参考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收入等4项政府性基金2012至2014年的收入实际执行数均为预算数的1.5倍以上,差距较大,最高的达5.34倍。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1.02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1.69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未及时归还各市社保基金利息收入415.1万元。省财政未将2012年4月至6月归集各地级市委托中央投资运营的社保基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415.1万元及时划归各市。

2.少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4001.3万元。省地税局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方法征收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导致实际征收金额比应征金额分别少2162.6万元和1838.7万元。

3.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发现,截至2015年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今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

2.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省财政未将1家省属企业2013、2014年上缴的利润收入587.1万元,纳入当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4个市2013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8个市(除深圳市外)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税收实现稳步增长,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2个市未将7家委托代征单位收取的2.15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有2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11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有1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有3个市利用10家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1.72亿元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有1个市将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1.58亿元违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有2个市应征未征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税费1.46亿元。

(三)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8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4.34万宗涉及面积75077.36万平方米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743宗,核实其中472宗涉及面积4441.3万平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4.64亿元。

(四)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7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7个市5.99万宗涉及面积13032.89万平方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1872宗房产,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362宗,核实其中106宗涉及面积196.18万平方米房产应征未征房产税3484.9万元。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36.52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48.67亿元、所属单位87.8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8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14年年中追加预算2.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9.64%;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680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3.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二)有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5.72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1.18亿元。

(三)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11.18%,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8597.8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59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四)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6346.5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社科院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25.4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179.3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17.8万元。

(五)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258.7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67.6万元;省法制办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13.8万元;省伦教蚕种场以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13.5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六)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2.11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17.1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047.8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14.6万元。

(七)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14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2000万元;省知识产权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131.3万元。

(八)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79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1999年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912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432.1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124.2万元应收款超过10年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九)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568.3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12至2014年度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3254.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18.49万平方米,涉及金额1.54亿元。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17.16万平方米。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174.9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98.5万元。五是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1274.8万元。六是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9.85亿元。

(十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5.7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4.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77.1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145.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88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7.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3.7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79.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149.5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376.4万元。

(十二)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费用超标准206.9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354.7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79.5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20.7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104.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89.8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08.9万元。

(十三)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7个部门单位263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24.5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1.7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差旅费6.3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45.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93.9万元。

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审计署、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2014年分两个阶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2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25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总体上推进正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3个高速公路项目因受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总体仅完成计划征拆量的31%。其中有1个项目截至2014年9月底仅完成年度计划的1.54%。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有2个区因承接机构职能不健全承接不了上级下放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室设置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有4个市因没有合适的社会组织来承接,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50项应转移事项仍保留在原机关实施;有2个市、1个县的护理学会已承接的“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仅有1名全职人员或仅由兼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办理,影响服务质量。

(三)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限制条件多、覆盖面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同时满足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和应纳税所得额等多种限制条件,制约了政策的实施,如有2个市2013年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均不到30%。

(四)部分地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作不落实。有3个市的工商部门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其他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简化有关行政许可办证程序和要求;有1个市的工商部门尚未建立“宽进严管”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2个市的工商部门虽已初步建立此平台但公示的信息量不充分、不完整,与公安、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也未能实现互联共享和同步监管。

五、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一)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涉及省财政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减排量“以奖促减”奖励资金、水泥厂脱硝奖励资金、污染减排预留资金、省级配套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共8.3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2个市的3个项目未验收即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项目获得的专项资金比补助标准少1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在建项目未完成即提前获得奖励资金300万元。

2.有2个县挪用省级财政污水处理奖励金1466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等支出。

3.有6个市未能按要求完成省“十二五”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任务,其中有1个市2012和2013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92.6公里,全部未完成;有3个市2012和2013年共计划建设15座污水处理厂,实际仅完成4座,有11座未按计划完成。

4.有7个市的81座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泥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占7个市133座污水处理厂的60.9%,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5.有4个市的35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其中有21座运营1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未达到60%的标准。

6.有4个市的1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投资额8.65亿元。

(二)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专项和政策性能繁母猪、水稻种植、农村住房、渔业等涉农保险保费补贴专项共2类资金1.60亿元,占资金总量7.31亿元的21.89%。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推广涉农保险存在硬性摊派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违背商业保险自愿原则,将政策性涉农保险作为硬性任务分解下达,有的将参保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有的甚至采取与休渔补助等其他惠民政策相捆绑的形式,导致个别地区为完成投保任务弄虚作假。如有1个市的3个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种植投保任务而制造虚假标的投保,造成多支付财政资金51.2万元;有1个市的1个村虚构耕地承包合同为不愿投保农户集中投保;有5个市为完成农村住房保险投保任务,利用财政资金统一为农户购买保险,但农户没有承担相应的保费。

2.补贴政策落实不理想。一是参保率低。8个市的能繁母猪保险平均参保率仅为35%,其中有2个市没有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二是资金压力大。由于统计部门提供的能繁母猪数远低于农业部门核实的数据,有关部门预拨的资金不足,各市代垫付资金的压力大,造成8个市均未能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三是部分资金未及时到位。有3个市渔业保险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涉及资金159.9万元。

3.承保机构管理不够完善,服务不到位。一是省渔业互保协会的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存在漏洞,不能识别保单日期录入错误,可以随意删改相关信息,投保价值填报存在随意性。二是对投保农户服务不到位。有3个市的部分承保机构查勘定损、理赔不及时。三是水稻种植保险的个别承保机构存在未按要求对投保、报损和理赔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参保信息不准确,对理赔的审核把关不严谨等问题。

(三)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4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6个市本级和5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我省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3.72万户(套)。审计结果表明,16个市共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70.8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8.37亿元,银行贷款32.47亿元,实际完成开工任务4.93万户(套),完成率132%,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3个市本级、10个县2675户(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开工。

2.有1个市本级、8个县通过虚报任务数套取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768.8万元;有1个县的1个施工单位虚报土方工程量,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18.4万元。

3.有1个市本级、3个县的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共2092.3万元闲置1年以上,最长的达3年,涉及金额116万元。

4.有1个市本级的1个建设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资金5374.6万元用于城市改造项目建设。

5.有1个县的1个项目违规使用土地共73.65万平方米。

6.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有1个县2个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74.7万元;有3个市本级、3个县9个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即开工建设;有1个市本级、1个县2个项目的448户(套)棚户区改造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即进行施工;有1个县1个项目的117户(套)棚户区改造住房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市2011至2014年6月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欠发达地区乡镇文化站补助资金、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覆盖工程资助等共1.26亿元,占资金总量2.94亿元的42.86%。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8个市共有74个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申领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33.4万元。

2.有91个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未如期完成,有624间电子阅览室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配置相关设备。

3.有1个市虚报6个项目冒领资金294万元,其中有2个项目150万元用于住宅小区会所装修、私营企业设备采购等支出,有4个项目144万元用于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建图书馆等名义支出。有1个市的9个项目单位挪用116.9万元用于场地整修、经营性文艺演出等支出。

4.有3个市的5个项目单位存在违反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规定问题,涉及资金390.3万元。

5.文化设施利用效果不理想。一是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低。抽查7个市的5个图书馆、83个文化站、63个文化室及其151个电子阅览室,有74间电子阅览室闲置,占49%,有500台电脑存在故障、闲置、挪作他用等情况,占比38.2%。二是免费开放政策落实不到位。有7个市的74个公共文化场所“四有”制度落实不全,占抽查总量的68.5%,有2个市的3个公共文化场所被用于出租和开办收费培训班等用途。

(五)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8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3.1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6个市的相关部门单位挪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5839.9万元用于日常经费等开支。

2.有6个市未按规定条件和标准发放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涉及金额3059.7万元。

3.有5个市的15个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虚报冒领、骗取培训补贴资金439.2万元。

4.有2个市未按要求落实财政配套资金321.9万元。

5.资金管理不规范。有4个市未按规定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涉及金额9701.9万元;有2个市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涉及金额3917.2万元;有1个市将已安排作为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400万元违规转回财政专户。

6.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有5个市的培训机构分别存在违规分解转包培训任务、聘用无资质教师授课、超认定范围开展培训、未按规定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问题;有2个市的鉴定与培训机构未实现分离,影响技能鉴定的独立性。

7.基础管理工作不完善。有4个市的促进就业基础信息资料和台账设立不完善;有2个市违规认定定点培训机构12个;有1个市2个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账务管理混乱,部分支出以白条抵账。

(六)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清远、云浮等6个市及所属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0至2014年6月列入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151个项目的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共16.87亿元,截至2014年6月已拨付使用8.76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14年6月底,6市已获初步设计批复、中央及省财政已下达资金的99个项目中有19个未开工,占19.2%;已申报完工的41个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有28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其中有10个项目建设进度低于40%。

2.市县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低。截至2014年6月底,有5个市(含县)的总体资金到位率仅为19.8%,未到位资金共6.68亿元,其中有3个市本级财政没有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各级财政已拨付6市的专项资金16.87亿元中,尚有8.11亿元(占48.07%)滞留县级财政部门。

3.部分市县财政部门未能有效履行审核职责。有5个市11个县的27个项目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财政报账制,涉及资金1.77亿元;有2个市5个县的14个项目预算未按规定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4.部分项目单位套取、挪用专项资金。有4个市7个县的8个项目单位虚报工程完成量套取财政资金1163.7万元;有6个市20个县的31个项目单位存在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金额1933.8万元。

5.部分项目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有5个市8个县的10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699.7万元;有4个市7个县的19个项目存在违规发包与分包行为,涉及金额2432万元;有3个市3个县的4个项目对施工、勘察设计招标违规设定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及金额3353.1万元;有2个市4个县的5个项目存在提前开标、未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等问题,涉及金额9394.2万元。

6.部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有1个市1个县的2个项目违规采用建设-移交(bt)模式建设,涉及金额5091.9万元;有3个市5个县的7个项目未按批复内容建设,擅自减少工程量或变更建设内容,工程施工未达设计标准;有5个市16个县的20个项目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或偷工减料;有3个市7个县的8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影响已建成河堤的使用效果。

7.部分项目的'监理履职不到位。有3个市4个县的5个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量审核不严,造成多支付工程款857.5万元;有4个市17个县的37个项目分别存在监理工程师违规同时在两个以上项目进行监理工作、未按约定组建监理部、监理人员无资质等问题。

(七)对口援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广州、佛山、东莞等3个市,对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广东省安排援疆项目58个,援建资金13.59亿元,截至2014年9月底,援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完成投资7.60亿元,完成进度56.0%,项目年度累计支付资金6.42亿元,完成进度47.3%。审计结果表明,我省2014年援疆资金能及时到位,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跟踪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的问题:

1.疏附县商贸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增工程未经招投标直接委托施工单位实施,涉及金额810.9万元。

2.有11个项目分别存在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概预算或者项目实施方案,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问题。

3.疏附县吾库萨克乡富民安居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多计造价123.8万元。

4.伽师县城市生活示范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伽师县社区行政服务中心2个项目未经批准增加建设内容,投资超出计划880万元。

5.伽师县胡杨林生态公园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尾款62.7万元。

6.伽师县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调整建设规模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减少总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

7.已完工的3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移交等工作。

对援疆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

六、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20个市本级及10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4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省本级和深圳市由审计署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个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0.25亿元,完成开工任务3.8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6.37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62万户,完成率分别为110.2%、107.8%、147.6%。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闲置。有3个市本级、11个县财政补助资金3.71亿元闲置一年以上。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有3个市本级、6个县少安排资金3365.7万元;有2个县保障房销售收入290.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3.部分地区保障房分配和货币补贴控制不严。有2个市本级、4个县35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35套;有1个市本级、2个县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导致27户违规享受保障房;有1个市本级、5个县未及时足额发放416户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45.4万元。

4.部分地区保障房退出机制仍不够完善。有4个市本级、11个县134户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仍违规享受保障房;有3个市本级、3个县住房保障机构未按规定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

5.个别保障房被违规使用。有1个市本级、1个县7套保障性住房被个人违规转借、出租。

6.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有7个市本级、13个县5771套已建成保障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过1年;有1个市53套大户型经济适用房空置超过4年。

7.部分保障房后续管理不到位。有2个市本级、3个县3239套保障房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影响分配使用;有5个市本级、5个县2190户欠缴租金395.6万元。

8.个别地区未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有4个市本级、3个县未完成开工任务1343套,占应完成开工任务的28.92%;有2个市本级、4个县未完成基本建成任务551套,占应完成基本建成任务的6.13%。

(二)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江肇、汕揭(揭阳段)、佛开(谢边至三堡段)、广珠西线(三期)及韶赣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了部分参建单位和佛山、韶关、中山、江门、肇庆、揭阳等6个市征地拆迁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对70个施工标段的建安工程费用及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进行了抽查,发现建设单位多计工程建设成本9.06亿元。

2.有55个施工、服务、采购等单项合同超过规定限额未经招标,涉及金额1.42亿元。

3.有52个施工及服务项目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涉及金额1.15亿元。

4.有1个项目建设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743.4万元。

5.有1个市未足额支付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货币补偿3200万元;有1个市未按规定上缴耕地开垦费省级分成810万元;有1个市违规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500万元;有1个县占用青苗补偿款23.7万元购买小汽车。

七、10所省属高校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对广东工业大学等10所省属高校2011至2013年度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涉及资产总额255.12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是:

(一)资产数据反映不准确、不完整。有6所高校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2013年末两账差异1.66亿元;有3所高校392.5万元捐赠资产、1所高校200万元对外投资未入账;有1所高校2个下属单位资产31.3万元、负债17.6万元未纳入学校报表反映;有10所高校无形资产未按规定核算。

(二)校舍出租管理不规范。有9所高校未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和财政部门审批,擅自出租校舍,涉及出租面积27.92万平方米,占2013年底10所高校出租校舍面积的99.25%;有8所高校校舍的招租方式不规范,且未采用评审或评估、公开询价等方式确定价格,涉及年租金7657.2万元;有4所高校校舍租期超5年规定期限,最长租期达20年。

(三)违规利用校产资源存在风险隐患。有1所高校未经批准将校区面积约2万平方米场地使用权与私营企业合作开发项目,存在国有收益流失风险;有1所高校股权转让款200万元未及时收回。

(四)个别基建项目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有1所高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管理、验收和结算审核各环节均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涉及金额6021.3万元。

(五)基建工程后续管理核算不规范。有7所高校部分校区交付使用至今10年,仍未完成工程竣工决算,也未能对其办理产权登记、结转固定资产并实行规范的核算和管理,涉及金额85.75亿元。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4个市201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4个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善财政管理职能,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积极组织增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预算编报不完整。有1个市的4个市属非建制区的预算草案未报市人大审议,涉及预算收入104.94亿元、预算支出101.4亿元;有2个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2个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预算收支反映不实。有2个市少列预算收入21.57亿元;4个市多列预算支出111.41亿元,影响了当年财政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财政收支控制不严。有3个市未按规定标准严格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3个市超范围支出土地出让金、排污费、预备费等财政资金11.75亿元;有1个市无预算支出3104万元,用于投资项目建设等支出。

(四)有2个市部分国资收益未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7.8亿元;有2个市违规减征、应征未征非税收入3.05亿元;4个市未及时上缴省级分成非税收入5744.9万元。

(五)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有3个市历年借给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乡镇或企业的财政资金69.27亿元未及时清理收回,其中有5.71亿元借款超过16年;有2个市36个财政资金账户设置不合规;有2个市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年末结转累计28.57亿元。

九、企业审计情况。

对广新集团、丝纺集团、建工集团、省联合电子公司、航运集团、南粤集团、物资集团等7户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涉及资产总额118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措施推动国企转型升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会计信息反映不实。7户企业多计资产125亿元,多计负债80.4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44.6亿元,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资产评估增值依据不充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额等问题。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7户企业共有38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占抽查事项的14.5%,主要包括未报省国资委审批或备案、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可研不充分、违规出借资金或担保、从事高风险业务等问题。

(三)内部控制不健全。有4户企业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48亿元资产存在损失风险;有1户企业私设“小金库”237.7万元;有2户企业违规超额发放薪酬或列支工资性支出1291万元;有1户企业提取现金815.8万元用途不明,相关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户企业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合同和施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企业积极整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84项,对5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十、外资审计情况。

对2013年8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项目投资额12.9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国外贷援款项目对我省改善自然环境、节能减排、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等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各项目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个别项目建设违规。有1个项目的2个子项目执行单位未经批准超出估算3998.6万元进行招标和建设。

(二)个别项目变更多、进度缓慢。有1个项目的2个子项目因用地未落实、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申请退出,变更新的实施单位;有1个项目的26个合同中有20个由于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或取消未能按时完成。

(三)个别项目内部管理薄弱。有1个项目的6个子项目在贷款协议生效1年后仍未设账进行财务核算。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监督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省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5年5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23.87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27.56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0.46亿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0.96亿元;处理有关责任人19人,有关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9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十一、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完善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细化预算编制,量化支出标准,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核。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健全预算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完善预算公开信息,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程序。

(二)硬化预算支出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规范会议费、差旅费支出管理,严格公务支出财务管理及报销审核,落实预算支出管理责任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完善项目资金备选制度,强力推进部门与行业间专项资金整合,不断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合理控制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项目执行单位违法的惩治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管。充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加大对重大项目稽查和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强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理顺主管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和财务关系。把资产的真实完整、保值增值作为重点,建立透明、规范的资产管理体系,完善资产管理和使用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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