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岗竞聘稿(模板21篇)

时间:2023-12-04 12:30:08 作者:琴心月

竞聘是一种评选人才和能力的活动,它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不足并不断提升。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些竞聘范文,了解如何写一份令人印象深刻的竞聘材料。

资金管理

(一)农房改造专项资金必须按照《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要求,纳入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实行委托代理,实行专款专用,无偿使用,严禁截留、挪用或转作他用。

(二)农房改造专项资金只能直接用于指定村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村两委招待费、业务经费、办公经费和村干部的工资、奖励、津贴和福利补助,交通、通讯等费用开支,及其它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三)项目预决算和各项开支账目必须在村内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街道将不定期对农房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逐步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扣回专项资金。

1、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骗取专项资金的;

2、配套资金不落实,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

3、财务账目不清,资金使用制度不健全,或虚报、瞒报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账目的;

4、有其它违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要求问题的。

资金管理

摘要:随着《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出台,森林经营资金管理在林业经营单位系统管理中越发重要。文章就目前林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中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法,为今后林业会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提供借鉴。

关键词:管理体制;会计核算;资金管理。

森林分类经营以及林改改革为林业会计制度改革提供了前提和保障,林业分类经营呈现出多种经营体制和经营模式。如何使林业单位选择一种适合自身的会计制度也成为可能。改革我国的林业会计制度,借此机会建立起符合我国林业发展的林业会计管理制度体系。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后,我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向全国推进,各地涌现出各种类别的林业经营体制和模式。这些模式可归纳为两大体系:一是以森林生态效益为主的生态维护性林业体系;二是以经济效益为主的经济林林业体系。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资金管理在会计制度的使用上,有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使用《企业会计制度》,还有的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会计制度,实践中造成了会计制度混乱和资金管理漏洞。这是我国林业工作中一直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将是今后林业会计制度改革的难点。随着国家对林业生产力布局的调整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不断深人,应当解决政企不分、性质模糊、职能含糊等会计制度混乱问题。把《会计管理制度》作为核算的基础依据,将《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森工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适用条款融人到林业会计制度中来,建立统一完善的林业会计制度体系。

二、建立科学的林业资金核算制度体系。

应用两种存在本质区别的会计制度,造成科目性质不清,资金相互套用占用,报表编制难统一等诸多问题。传统经营模式下的森林经营核算,以“木材”的价值左右核算。森林资源消耗价值没有计入木材成本。只计量进行交换的货币收益,没有把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经营者忽视森林生态和社会效益。使森林资源锐减,生态环境恶化,林业单位曾一度陷入“两危一困”局面。现行森林经营体制在原有经营的基础上虽有改变,但林业单位内部经营体制的会计核算不规范、不统一和不确切性仍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林场现肩负着双重的职能,一方面是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另一方面为生存而进行的营林生产职能。这些经营如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核算办法“应上交款”、“拨人事业费”、“事业费支出”等科目进行核算。仅仅强调的是收支管理,就会使林业单位出现有资金而不能运转,体现出了它的企业性质;而另一方面受林业职能局限性.政府拨付的资金微乎其微,难以维持正常的事业性开支,林业单位又难以发展壮大,体现出了它的事业性质。可以说现行的会计核算在某种程度上会制约林业发展,林业单位的双重性导致会计制度在核算、计划制定等会计核算混乱。

森林经营单位管理制度以及核算办法应充分考虑林业单位经营性质,将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融人其中,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则因林实策、因地实策。借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天然林保护经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等管理制度,建立统一完善的生态林业会计制度体系。

三、发挥会计核算优势,加强森林资金经营管理。

森林不仅为国家提供木材和各种林副产品,而且还承担着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生态、社会功能。因此森林经营是一个林业系统的一个经营过程,任何一个单一的核算管理或者是仅仅依靠政府资金,对林业的发展都是“制约”。林业会计作为林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核算应充分发挥资金管理优势,利用森林资源使森林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最大化。将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一部分核算森林经营时所发挥的生态、社会效益与价值,林业生产单位(个人)对生态环境和社会承担责任,由所受益者承担;另有部分森林经营产生的经济价值由森林经营者向社会提供,社会效益已货币形态核算为森林价值。两者之间相互促进,构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整体体系。只注重眼前经济效益,森林经营就将采伐过量,那么迟早会导致经济效益的下降;反之,只保护、没有经济效益的刺激,这种保护不利于社会发展需求。因此,森林经营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也必须与会计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并通过会计核算记录有关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环境资源成本,分析、体现森林经营单位、经营者应有的价值地位。有效协调林业经济发展中的长远目标与近期利益目标,有效协调社会目标与林业目标之间的关系,激励林业事业进一步又好又快发展。使社会各界都能真正认识林业,关注林业。

四、结论。

总之,林业财会作为林业建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它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特定的林业环境;同其他经济学科一样,林业财会的一系列理论方法,都应遵循林业发展规律,与林业环境相适应。以森林整体经营,分类经营等林业生态理论与实践工作为一体的林业会计核算体系,实质就是林业客观环境与财会实践的统一。只有明确了二者关系,才能从我国的现行林业现状出发,逐步完善我国的林业会计核算体系,做好森林资金统筹管理,充分释放林业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三大潜能。

参考文献:

1.龚梅.加强林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途径[j].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7).2.苏宗海.基于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10.3.刘宁.我国不同类型地区现代林业的差别性政策研究[d].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10.4.张蕾.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07.

资金管理岗位竞聘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非常感谢办事处党委给我提供这次公平、公正、公开参加竞聘的机会,也有幸与在座的几十位同事一起参与竞聘感到非常高兴。

首先,向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作一下自我介绍,我叫xxx,来自xx县联社,今年35周岁,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先后担任过信用社出纳员、记账员、联社秘书、人秘科副科长、信用社主任等职务,现在担任联社个人业务部经理。

受父亲的熏陶,自参加信用社工作的第一天起,就一头扎进了热爱信合、奉献一切的工作历程。在担任联社秘书、人秘科副科长期间,参与制定了、20xx年和20xx年三次较大规模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方案的起草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20xx年主持起草的'改革方案经市办批复在全市系统内推广;联社档案管理实现从无到省二级先进单位的跨越式发展;在担任基层信用社主任期间,通过信贷制裁和理顺社会关系,全面推行了信用工程建设,优化了当地信用环境,实质性地提高了本社信贷质量,所在乡镇成为首批信用乡镇,成功经验多次在全县信用社交流学习,当地银监部门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9年基层信用社工作的经验,给自己积累了宝贵财富。今年6月,联社党委再次为我提供了一个施展自我、发挥自我的机会,担任了联社个人业务部经理。上任后,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一切因素,利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重新修订规范了7大类、31个分类的档案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实施了《新贷款合同文本》,简化了贷款手续,规范了操作流程,此项工作得到联社党委的充分肯定;同时,主持落实了客户经理质询座谈制度,客户经理队伍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成绩仅仅代表过去。但它也渗透着我自己具备以下几点竞聘优势:

一、孜孜不倦追求进步的思想优势。自参加工作以来,自己从未间断学习,更新知识,转变观念。通过个人努力,先后取得金融专业大专学历、经济师专业资格、计算机中等专业技术资格和三大模块确认资格。现在读xx大学会计学本科。

二、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团结奋进的性格优势。参加信用社工作来,自己不断调整、修正自己,实现了由成长到成熟的过程。在工作中,基本做到了主动不盲动、认真不较真、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不争功,不诿过。在联社机关,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为领导出谋划策,做好参谋;在基层,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团结一致,带头苦干,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合格的、适应当今金融改革要求的优秀信合员工。

三、多年基层与联社工作的经验优势。自己的成长经历基本上就是由基层员工到联社,然后再由联社到基层,今年再回到联社的过程。在岗位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自己实现了从经营到管理,再由管理到经营的换位思考,实现了从实践到理论、用理论指导工作,提高个人素质的过程,既懂得如何管理,又懂得如何经营。

能过积极参与,顺应改革,要求进步,实现自我,也是今天参与竞聘的各位同事,包括我在内的第四点优势。

在我的讲演结束之前,我期待各位评委、各位领导给我一次展现自我的机会,也希望你们能够支持我。

谢谢大家!

资金管理

摘要: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如何使电力企业集团的资金循环周转顺畅、高效迅速,是财务管理者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根据电力公司实行资金集约管理的现实情况,指出了当前电力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电力企业如何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电力企业资金集约管理结算中心。

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动力,是企业实现扩大再生产的价值载体,如果资金流动迟缓甚至资金链出现断裂的话,企业的经营管理将无以为继。作为资本密集型产业,电力企业的资金管理与使用,对于提高效益、降低风险、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内外成功的大型企业集团,都非常重视资金集约管理,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减少对外部融资的依赖,增强企业竞争优势。电力行业作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基础行业,承担着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的使命,因而加强电力企业资金集约化管理,使其为自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撑,进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科学管理,是一项积极而有意义的任务。

一、加强资金管理是电力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资金集约管理是指对企业的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关系进行集中计划、组织控制和调节,使企业的资金运动按照企业整体战略的规划进行流转,为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资金支持和综合功能的发挥,并产生最大的一体效应。一方面,电力企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企业,现金流量充沛,投资需求旺盛,这就对资金集约管理提出了客观要求。另一方面,目前电网建设速度相对经济发展速度以及居民生活对电力需求的增长速度来说还是稍显滞后,这客观上要求企业必须加大电网建设投资规模和力度,获得强大的资金支持,管理控制较大数额的资金也就从可能转化为必然。因此,各电力企业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对资金的调控能力和使用效益,逐步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已成为电力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突破粗放的资金管理方式的要求。

电力企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企业,现金流量充沛,投资需求旺盛,这就对资金集约管理提出了客观要求。我国电力企业集团子公司多头账户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集团各子公司设立的账户少则数百,多则逾千。电力企业中大量资金的存在给资金安全敲响了警钟,如果不重视资金安全方面的控制,将可能带来巨大损失,挪用资金、携款潜逃的行为就可能发生。另外,各个子公司以及各种业务对资金流动的影响没有形成相关联的完整信息,企业的高层决策者难以获取准确的财务信息,使得汇总起来的信息普遍失真,难以作出快速、正确的决策,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企业持有大量货币资金会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资金短缺企业产生很大吸引,拉拢电力企业、吸收电力企业存款,对外出借资金、对外担保等就会发生,有些企业不顾自身的能力和发展目标,盲目投资,损失严重,企业发生资金损失的风险必定会增大,资金管理难度随之上升。因此非常有必要推进资金集约化管理,突破粗放的资金管理方式,进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二)提高资金可调度性的要求。

集约化管理体系建立之前,长期面临着大量的闲置资金与巨额贷款并存的窘境,企业每年都要向银行支付惊人的利息费用。与过高的负债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企业充足的经营现金净流入,大量地作为货币资金余额分散于系统各级单位的多个银行账户中,受资金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制约,基层单位不能使用该资金,总部在基层单位上缴该资金前暂时也无法动用。这必然降低资金的可调度性,直接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下,规模优势难以发挥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

针对电力企业上述的资金管理困境,南方电网公司加强了资金资源整合,实施集约化管理,推进了公司发展方向的转变,近几年来有效地扭转了资金管理上的被动局面。

二、当前电力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电力企业通过建立资金安全备付管理制度,实行融资计划管理,构建公司总部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加大内部资金市场运作力度等措施,资金集约化管理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但电力企业资金管理混乱的局面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看到成就的同时,还要注意实施了资金集约管理后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范围应由过去单一的经营资金计划扩大到电力生产经营、基建、投资等全面资金预算,由单一主体资金预算扩大到包括各单位在内的全方位资金预算,从而真正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而目前大多数电力企业只实现了资金预算管理系统和资金支付系统的对接,其中的资金预算系统只是一个单独开发的小模块,与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无法胜任资金集中管理的需求。

(二)资金集中管理的集权程度不合理。

多数已经实施了资金集约管理的电力企业,对资金集中管理的原则“总体集中,适度分权”的度把握不好,在某些方面存在控制过细的问题,缺乏灵活性,造成基层单位自主积极性不高,过分依赖集团公司,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差。同时由于集团公司的集权程度太高,还可能存在个别单位为逃避资金集中管理,利用一些不合规的手段套取资金,支付预算外项目,容易违反财务制度。

(三)资金集约管理考核机制不成熟。

好的制度需要严格的执行才能体现它的价值,而要保证执行的力度则必须要有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机制。电力企业实施资金集约管理的过程中,更多地是把精力投放在前期计划的编制和结算中心的运营上,对于资金管理的实际执行情况缺乏系统有效的考核评估,因此无法将资金集约管理状况及时准确地反馈给决策机构,所以导致企业账户总量仍然较多,开户金融机构仍然分散,资金利用率低下的现状。

三、电力企业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的思考。

(一)加强前期全面预算管理。

金和非生产经营资金,应按照公司内部各个所属单位、月度计划统筹调配,保证生产经营资金供应;跟生产经营联系不太紧密的非生产经营资金应本着适度的原则来管理,力求压缩总额开支。

(二)适当把握集权与分权的尺度。

资金管理集权和分权的程度是资金管理中的基本策略问题,高度集权的资金控制策略对资金的集中控制和统一调配有利,但不利于发挥成员企业的积极性。电力企业集团应在充分肯定集权的基础上,打破高度集权,吸收集权与分权各自的优点。在集权方面,集团公司主要在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问题上进行领导管理;在分权方面,各基层单位主要对具体的、战术性的问题自行运作管理,集团予以宏观指导。这样做既不影响某些集团所属单位的法人地位,有利于总部集中精力,做好市场和宏观规划,把握集团的总体发展方向,又可建立科学合理、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从而提高全员参与资金集中管理的主动性,逐步规范资金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规避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积极规避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资金管理目标。

(三)建立并完善资金集约管理考核及评估机制。

有效的资金管理评估,可以判断被监督目标是否按计划实现和上级的权利下放是否被滥用,决策机构从而可以决定应该如何调整实际工作。从公司整体效益出发,建立和完善资金集约管理的考核机制,促使各单位管理目标与公司整体目标的一致,可以增强财务结算中心的核心地位,保证资金集中管理的权威性。一方面应全面开展清理、撤并、集中银行账户的工作,组织专人对银行未达账项及短款进行核查,彻底革除过去“得过且过”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集中管理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企业应通过资金管理平台实施对计划执行的全面控制,对月度支出总额和项目支出进行实时监控,设定提醒及停止支付的警戒线;定期对现金流收支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做好对项目实际发生数与计划批准数差异的分析,查找原因,适时公布、考核各单位的计划和实际差异情况。

http://.cn2005年10月13日09:54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本网讯青海省电力公司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文件精神,近日出台资金管理重大举措,深挖潜力求效益,严格控制防风险,资金管理向集约化迈出一大步。青海省电力公司目前资金管理方面存在有诸如资金分散存放,可调度性差,利用率低;基层单位存款余额高,公司本部贷款规模大,资金效益流失,财务费用负担沉重;银行账户多,资金可控性差,管理风险大等问题和不足。根据国网公司近日下发的关于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针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实际问题,青海省电力公司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

(一)全面整顿银行账户。将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银行账户全面纳入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制定公司清理银行账户办法,将非合作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以及没有必要保留的银行账户限期撤销。

(二)做好同国网公司银行账户查询授权系统的连接工作,完成与合作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利用银行先进的网络技术,为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实施资金监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资金余额超过限额以上要求及时归集到省公司。(四)银行帐户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国网公司负责省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的审批;省公司负责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的审批。国网公司对省公司及所属单位银行账户实行检查制度,省公司对基层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定期检查、审查。

(五)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分公司凡属收入性质的资金,全额上交省公司。

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低保资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低保金和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

第三条。

(一)预算管理科学精细。

合理编制城乡低保资金预算,提高低保资金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注重绩效考评,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二)保障标准动态调整。

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三)管理信息公开透明。

加强低保资金管理的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相关政策、数据等信息,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审批和资金发放的公示制度,确保补助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实现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资金管理规范安全。

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管理程序,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城乡低保资金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完善资金支付和发放管理,简化环节,提高效率,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第二章。

第四条。

城乡低保资金的筹集渠道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社会捐赠收入等。

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城乡低保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通过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捐赠和资助,多渠道筹集城乡低保资金。

第五条。

各级民政部门应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低保对象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滚存结余等有关数据,认真测算下城乡低保资金需求报同级财政部门。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草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上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下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预算指标,以提高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应规范城乡低保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基础数据的搜集和整理,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为城乡低保资金预算的编制提供可靠依据。

第六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城乡低保资金预算,应由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七条。

城乡低保资金年终如有结余,可结转下一继续使用。城市低保资金和农村低保资金年终滚存结余一般均不得超过其当年支出总额的___%。

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城乡低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城乡低保工作量等因素予以合理安排。基层城乡低保工作经费不足的地区,省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城乡低保工作经费不得从城乡低保资金中列支。

第三章。

第九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因素分配等方法,科学合理地分配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强化“以奖代补”机制,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

因素分配方法主要依据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城乡低保资金安排情况等因素;以奖代补主要依据城乡低保资金绩效评价结果。

中央财政城乡低保补助资金重点向贫困程度深、保障任务重、工作绩效好的地区倾斜。

第十条。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制度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效果进行评价。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安排、预算执行、资金管理、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和实际效果等。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应当于每年___月___日前按当年扣除一次性补助之外的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实际下达数的一定比例(不低于___%、不超过当年预算数),将下一城乡低保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提前通知地方。中央财政提前通知地方预算指标后的剩余部分,应当在次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___日内尽快下达。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相应建立城乡低保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提前通知制度。在接到中央财政提前通知预算指标后的___日内,连同本级安排的下一城乡低保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提前通知部分一并下达各地市县,提前通知文件同时报送财政部、民政部。

第四章。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

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

第十三条。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低保对象花名册及当期发放的低保资金数额清单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并支付资金。

第十四条。

城乡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于每月___日前发放到户。

个别金融服务不发达地方的农村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于每季度初___日前发放到户。

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第十五条终了,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应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城乡低保资金的清理和对账工作,并按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城乡低保资金执行情况及相关说明。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和经办人员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城乡低保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滞留和挪用,不得向低保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对违规使用低保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台账,做好与金融机构的定期对账工作。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对资金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和使用情况等,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资金安排、预算执行、资金管理、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和实际效果等的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对城乡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民政部门应参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本行政区域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___日后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民政部负责解释。

资金管理规定

1、各子公司重视做好“资金预算”工作,具体做好以下报表:。

a、资金收支月度报表;

b、季度资金预算报表,同时上报上季度实际发生报表和分析报告;

2、资金预算编制及上报时间要求:。

a、资金收支月度报表,根据月度实际收付情况进行编制,每月10日前上报;

c、资金预算报表,根据集团或主机厂指标,同时结合上资金周转情况,在年底25日前上报(第四季度总结与可合并)。

d、上报的资金预算报表,可以分汽车销售、售后维修产业预算。

1、制定预算时必须客观实际,总经理为组织负责人,对预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2、资金的日常使用及周转严格按预算执行,总公司根据相应的资金预算来协调及安。

3、资金部对各公司上报的资金预算和分析进行审核,发现有明显的考虑不全、敷衍。

了事的,予以退回重做;

后,实在不能支持资金的,则应及时给出回复。

三、保障措施管理。

1、财务管理中心对该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对未按要求执行或不配合的,对相应负。

责人提议负激励,并列入月度考评;

2、资金部根据各公司的资金预算以及实际使用,结合平时不定期检查,对预算工作。

做的较好的公司,提议相应的正激励。

资金管理岗位竞聘报告

我于啊啊啊年参加工作,啊啊啊年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啊啊工作,20xx年,我被调往啊啊工作,被评为法院工作“先进分子”。在从事法院工作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市局党组制定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坚持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事,清白做人,坚持清正廉洁,勤恳为民,认真履行一位法官的工作职责,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几年来思想、学习、工作各方面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注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的指导思想,特别是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通过学习,用马列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工作实际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自身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能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比较客观、全面、准确地看待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作为一个执法人员,干工作仅靠热情和勇气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更新知识结构,重点加强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学习办案知识,积累办案经验,提高办案技能,不断提高自己依法行政的能力。并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

二、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

认真学习十七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从政为起点,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工作,勤政、廉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从细微之处做起,谨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做到了拒腐蚀、永不沾,“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做到了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始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不断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好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三、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切协作,求大同存小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20xx年办案34宗,结案率100%;20执行13宗,结案率100%,今年上半年执行7宗,结案率70%。无申诉、抗诉、上访案件,做到案结事了。

四、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

无论是在审判、还是在执行工作中,严格执法树立执法权威。严格执法是我们的职能和职责所在,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经济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打造和谐执法氛围,以服务市场主体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工作职能,维护、发展、实现好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利益。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条禁令”,创新监管机制,打造诚信法院,转变工作态度,树立文明执法者形象。在查处违法违章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办案程序,严守办案纪律,重事实、讲证据,坚持依法行政、一心为民、公正执法、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维护全市经济秩序。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回顾我这几年来的工作,自己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都与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分不开,同时我也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离党组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自觉刻苦学习的精神不够,系统地学习理论知识不够深入;二是思想比较保守,开拓创新意识不够;三是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努力探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工作更进一步。

3、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好全县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资金管理岗竞聘稿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加强城市住房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xx)95号)、(省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综(xx)115号)、(省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综(xx)112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

第三条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来源。

1.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

2.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3.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4.出租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取得的租金收入;

5.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

6.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四条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使用范围。

1.用于购建、改建、租赁廉租住房支出及发放租赁补贴支出;

2.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

3.用于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4.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5.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五条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第六条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后,作为建设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第七条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投资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降低社会资金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融资成本,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从商业银行融资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幅度、年限等按照省规定。

第八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拆迁补偿等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投资补助等支出。

第九条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按照“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不得用于管理部门的经费开支。

第十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项用于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在完成此任务前提下,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购买、新建、改建、租赁,贷款贴息和发放租赁补贴。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和发放租赁补贴。

第十二条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开支,不得用于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中回迁安置以外的住房开发、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的建设支出。

第十三条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应当严格按文件规定用途使用。

第十四条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的,将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文档为doc格式。

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作的需要,规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根据《___、国务___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__通知》(中发〔___〕___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是指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用于为进入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包括类似机构或代管科室,以下简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简称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和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根据企业隶属关系,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

第四条。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来源包括:

(三)企业自筹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资金;。

(四)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资金;。

(五)社会捐赠资金;。

(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资金。

第五条。

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金,原则上采取“二三制”的办法筹集:

(一)财政(含预算内、外资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解决,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解决。

对困难较多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中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款级科目(科目编码为“1905”)中列支;财政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在相关的预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业负担三分之一。

(三)社会筹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部分和社会捐赠资金等。

失业保险缴费率提高后,增加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为其代缴社会保险费。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资金的具体负担比例。国有独资盈利企业和国有参股、控股企业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资金,原则上全部由企业负担。

第六条。

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自行组织的用于促进再就业的经费由企业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条。

原有的帮困解困等资金纳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统一管理。

第三章。

第八条。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

(二)为下岗职工代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

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费标准原则上可按略高于当地失业救济金的标准安排,并按适当比例逐年递减,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失业救济金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满后仍未再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救济,不再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期满仍未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救济。

第十条。

为下岗职工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当地上职工平均工资的___%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

第十一条。

为下岗职工开展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上述经费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

第十二条。

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由企业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四章。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内安排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应通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同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对财政承担和社会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财政承担的预算内资金由预算内“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财政承担的预算外资金由相关的预算外资金专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社会筹集的资金从相关帐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

第十五条。

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财政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六条。

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根据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收支情况和本的收支预测,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收支计划,经劳动保障部门汇审、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监督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

每季度终了和终了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分别编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季报和财务决算,并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报告,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汇审,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逐级上报。季报和决算必须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八条。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结余结转下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章。

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程序。

第十九条。

按规定应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企业自筹资金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向企业申请。企业应按支出进度将资金及时拨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中,并按季向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划款凭证。

企业自筹和财政拨付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资金应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月直接发放给下岗职工本人。企业自筹的用于为下岗职工代缴社会保险费的资金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代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条。

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财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资金时,应根据本企业再就业工作计划按季提出用款计划,填写的用款申请书应分别列明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并附银行开出的企业自筹资金划款凭证,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用款申请经核准后,为下岗职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费由财政部门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直接划拨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单独开设的帐户,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使用;为下岗职工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由财政部门根据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划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六章。

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

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健全内部约束机制。

各级财政、劳动保障和审计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应定期对中央财政拨付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___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

(二)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

(三)擅自改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变有关标准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

第二十三条。

中央财政安排的中直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___〈中直企业下岗职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__通知》(财工字〔___〕___号)和《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__通知》(劳社部发〔___〕___号)办理。

第二十四条。

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的资金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劳动保障厅(局)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资金管理

摘要:货币资金是加油站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必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本文以加油站货币资金管理目标出发点,通过分析加油站资金管理存在的各种风险,浅析加油站资金管理的各种方法。从加强加油站货币资金的控制与核算、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及资金使用效益着手,对加油站资金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增强其安全性,确保资金管理零风险。

货币资金是加油站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必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加油站做为销售企业资金主要回笼点,其资金风险的控制与管理是各销售企业长期重点关注的环节。加油站货币资金的管理首先应明确其目标、认识其风险;然后制定相应制度并采取对应措施应对风险;最后要加强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加油站货币资金管理主要有以下目标:1.保证货币资金安全。

加油站费用账户应由加油站经理和加油站核算员共同管理,做到费用卡和密码分开保管。及时缴存加油站余下的备用金,减少加油站资金沉淀。

1.现金风险。虽然各加油站都采取了银行上门收款方式回笼油款,并要求日清日结。但是,银行每天只能收款一次(大站也有两次的),销售现金必然有一部分滞留加油站,这就带来了现金管理风险。特别是夜间,风险更为突出,各种抢劫,盗窃犯罪严重威胁着加油站安全。

2.人员风险。加油站员工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存在差异,如果用人不当,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产生内部人员挪用、偷盗等资金管理风险。

3.坏帐风险。只要有应收账款存在,产生坏帐的资金风险就永远存在,客户欠款金额越大,发生坏账风险也越大。原则上加油站销售必须是现款,但是在销售压力的推动下加油站经理通常会在未经公司审批的情况下私自赊销。

三、加油站资金风险控制制度1.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

上级财务部门必须不定期检查指导加油站资金管理工作。检查加油站各类账本登记情况,不定时抽查营业款回笼情况,及时查处加油站违规赊销问题。检查加油站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并贯彻落实执行好,是资金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管理人员根据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建立《加油站资金管理办法》及细则、《银行卡管理规定》、《备用金管理办法》、《资金安全预案》等,从细枝末节入手,防微杜渐,建立资金管理快速反映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制,环环紧扣,将资金安全管理的每个细节细化到人,同时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罚标准,以制度约束员工行为,以制度指导员工工作。

2.全员参与资金安全管理公司把资金安全管理摆在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管理人员形成专题研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加强员工对资金安全管理的认识,强化对规章制度的理解,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员工素质培养以达到诚信、真实、可靠的本质,实现全员参与的资金安全管理。每个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责任,严格按制度办事,才能有效监督和保障加油站资金的安全。

3.严抓安全设施配备。

分公司财务部应联合质安部每季度、各片区每月组织加油站员工进行资金安全培训,包括理论学习和防抢防盗实战演练。做到平时多演练,遇事不慌乱。

5.规范加油站油款交接流程。

公司充分利用加油站管理和资金系统传送及网上银行每日进行数据核对,保证加油站上报的销售数据与加油机销售数据相一致。在确保资金上报数据真实性的基础上,公司财务检查人员把加油站资金作为管理和督查的重点,制定详细的资金检查细则,形成加油站日检查、片区周检查、公司月检查的三级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保证监督的时效性,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指导性建议,做到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为资金安全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受控并合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经公司申请,由中央、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下达到公司,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该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职责。

2.1,财务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的资金预算编制、财务评价,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审核、向政府职能部门支付报告提交、资金支付,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帐与凭证。

2.2,项目申报与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对外对上汇报、内外对接,负责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督办,负责资金使用统计、台账建立、情况说明与总结,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项目验收准备各项工作、完成验收。

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以及协助外来施工、安装等。

2.4,公司高层领导: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董事长负责专项资金支出的最终审批。

3,管理要求。

3.1,专帐管理:对各专项资金分别建立专帐,或由财政部门指定,单独核算,单独开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2,指定用途:专项资金严格按项目批复的计划与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

3.3,资金配套:公司自筹资金按照批复要求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

3.4,专班负责:对项目实施建立领导小组和专班,指派公司级领导具体负责,保证项目按既定的要求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

3.5,阳光运作:实施方案主动邀请专家论证、接收咨询,工程和大宗采购实行招标投标,所有工程和大宗采购有合同、有正规发票,工程建设推行监理制。

3.6,档案管理:对项目全过程收集和建立档案资料,包括项目申报、审批、设计、建设、监理、质监、施工、安装、采购供应、单项验收等各环节。

3.7,内部监督:公司财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审计人员均。

有权有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公司定期或项目完工后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整改、完善,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有效。

3.8,外部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主动接受质监部门检查、主动送检,资金使用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4,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

4.1,订立合同:项目涉及的工程、大宗采购均应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一般物资采购或小型零星工程可采取比价办法处理;所有工程、采购、安装等均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标的、技术要求、双方责任义务、验收办法、资金支付办法、质保期等内容。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合同须由董事长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有效。无有效合同的一律不得申请支付资金。

4.2,预付款与形象进度款:预付款按合同约定的条款,由项目专班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形象进度款须由工程实施工方提出申请、监理和专班现场人员审核、专班领导批准后,提交付款手续送批。最后一批款项的支付应在竣工验收之后。

4.3,分包的验收:分包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达到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由分包人提出,项目领导小组和专班、财务与审计人员、必要的外部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专项评价、做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的依据。

4.4,尾款与质保金的支付: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符合要求的,可在质。

保期满由项目专班或工程实施人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予以支付。

4.5,发票与审批:所有资金支付均须取得相应的正规发票,并取得董事长签批。无发票的或发票不合规、或者无董事长签批的,财务部拒绝支付资金。

5,项目验收。

5.1,预验收:各分包工程、配套工程完工,由项目领导小组申请预验收。预验收的目的是系统检查、确认项目建设全面完工,具备试运行的条件。预验收由专班、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人员。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督查各分包单位整改。

5.2,竣工验收:项目试运行达到项目计划书的各项指标后。可以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项目的政府职能部门参加。

6,奖罚。

比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7,其他。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资金管理

由于我国长期不存在完整的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很多单位只注重多跑项目,多要资金,对于项目立项,资金到位后如何管理,如何监督使用不重视,甚至认为绩效管理会干预到资金的分配与支出,是多余的。

(二)没有完善的绩效管理机制。

现阶段,很多单位都没有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由于借助社会中的审计评价机构费用过高,因此不能对每一个项目都进行完善的绩效评价,只能在个别项目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造成绩效管理工作的片面性。

(三)绩效评价结果利用率低。

现阶段由于我国没有完善的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体系,致使绩效管理标准不够清晰,也没有高素质的绩效管理人才,不能科学和有效的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这导致了评价结果的偏差和公信度的缺乏。另外,由于绩效评价体系不建立或建立不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产生、上报、分析、执行等不能及时准确完成,使得绩效评价结果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欠缺法规制度基础。

西方发达国家在财政项目资金预算方面已经有了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保障,使财政资金预算能够有序规范地执行。而我国由于起步晚,还欠缺相应的法规制度基础为绩效管理工作护航,这就导致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

(一)树立正确观念,加强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宣传教育。

正确的观念是保证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前提,特别是在网络信息发达的大环境下,越大的财政资金支出项目,越能引起公众的关注,这就要求其具有非常高的透明度。那么相关单位对于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认知直接影响到财政资金透明度的高低,因此树立正确观念显得尤为重要。相关单位应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如网络、广播、电视、报纸、会议、文件,甚至通过专门的学习座谈会等开展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宣传教育工作,使全员树立正确的绩效管理观念,懂绩效管理,重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意识,能够合理地运用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机制,保证资金的利用达到最大的效果。

(二)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机制。

(1)建立规范的绩效管理机构。建立规范的绩效管理机构是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前提。再好的绩效管理制度都要特定的机构和人员来实施,实施机构的规范性决定了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因为绩效管理工作具有广泛性、综合性、复杂性的特点,这就要求相关单位成立一个规范而又权威的专门管理机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制定出适合该单位的绩效管理办法。

(2)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和工作制度。首先,建立规范的绩效管理机构基础上要深化建立完善的和切实可行的绩效管理和工作制度,实现各项绩效管理工作有规可依。同时落实责任制度,明确项目单位和其他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做到责任明确,配合协调。再次,要建立完善的报表制度,要求项目单位实时将工作进度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上报,方便绩效评价、监督。最后,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预算管理监督制度,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防止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同时建立一套合理的奖惩制度,鼓励绩效管理人员敢找出问题,敢处理问题,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3)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重视评价结果的利用。如果仅仅简单分析绩效评价结果,是不会产生有效的作用的。但是如果在得到并分析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将其反馈到绩效管理工作中,用于指导工作的展开,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将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不但要注重对绩效管理结果数据进行管理,将其紧密地和全面预算结合起来,达到数据信息实时共享、结果心得随意交流的目的,更要创建完善的数据信息评价、分析、上报、反馈、执行体系,保证评价结果的实效性。首先,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机制、评价信息报告制度以及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等的建立,从根本上提高评价结果的利用程度。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内部通报制度和奖惩机制的试用,对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良好的单位进行奖励表扬,对绩效不好的单位进行提醒、警告、处罚等处理,达到强有力的激励和监督的目的;其次,各企事业单位还要成立专门的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小组,将评价结果及时准确地上报给有关部门,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同时也为上级领导展开工作提供了信息依据,便于领导做出正确决策;第三,尽量使绩效评价结果透明化、公开化,让公众实时了解政府工作,提高社会公信度,强化管理权威;第四,加强绩效评价的配套建设,一方面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建立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将专家库、中介机构库、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等各方面资源吸取整合,切实提高绩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培训工作,对其相关问题和电脑操作等进行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不断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形成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我国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要想步入科学、规范的正轨,国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迫在眉睫。第一,应尽快将绩效管理纳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政策中,并进行明确规定,将预算资金和绩效评价相挂钩,强调绩效管理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求财政资金的预算、安排以及拨付工作,需有预算结果作为重要的,从而保证绩效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中,对各级政府绩效管理进行明确规定。再比如修订《预算法》及其他相关财政法规,对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进行规定,对部门绩效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如果时机合适,要尽快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单行法;第二,进行绩效评价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保证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权威性;第三,行政的问责以及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也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提供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财政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监控,注重绩效结果的应用。

只有做好预算执行监控,才能保证预算绩效管理的顺利进行,因此,相关部门应联合建立预算执行跟踪监控机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了偏离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应要求被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平时保管保存好绩效评价的有关资料,以便随时抽查,在监控中发现存在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财政部门要责令其整改。如果项目实施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则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监督是管理的一部分,也是实现有效管理的保证,二者相辅相成。为了绩效结果得以合理应用,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单位收到评价结果后应根据财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调整;其次,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密切结合,绩效结果直接影响到下年度的预算安排或本年度的预算调整,评价结果为优良的,可优先安排预算或适当增加项目资金,评价结果为差或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再次,向政府报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最后,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绩效问责机制。总之,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但现阶段我国的该项工作还处在不断摸索的发展阶段,存在认识不正确、机制不健全、评价结果利用率低、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应该积极采取相应应对策略,从转变观念、完善机制、提高评价结果利用率、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入手,促进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食堂财务管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督促,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特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制定如下制度:

1、公司各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从食堂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须做到钱帐分管,帐物分管。

4、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1、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

2、采购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鲜、保量、价优到位。

3、材料采购后必须做到物单相符并清点入库,并保证一季度盘存一次。

4、供应商提供的欠款单必须与公司的订单相符,经核对后可付款。

本着既要保障公司的运营又要节约开支,做到报销费用有章可循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各股东若有请客情况,谁的客人谁买单。若是共同客人,直接共同签字报销。

2、每次外交费用金额由董事会商定,开出证明,董事会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3、公司外出办事人员费用实报实销,由董事会两人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等。如出现上述情况,一切责任自负。

3、出纳必须根据经董事会审批的凭据付款。

4、出纳必须对现金日记账做到每日一校对,日清日结,以保证收入、支出、余额相符。

5、出纳不得擅自借款或预支员工工资,借款必须有董事会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该员工当月工资的50%。

6、出纳除保证食堂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7、帐目必须做到收支分开;不准将公司存款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做到帐账相符。

资金管理制度

1、资金定义: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中金额进行支付,严禁“无票”支出,严禁“白条”抵账。

3、各项资金支出原则上需根据预算进行拨付。同时,各部门对于资金支出应提前与财务部进行申请(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3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两天申请,3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请),以便财务部备款。

3、各类支出相关细则管理如下:

(1)、个人借款支出。

a、公司员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项,()由申请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副总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根据上述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向借支人支付款项。

b、个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个人借款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借款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员工工资卡内)。

(2)、零星费用报销支出。

a、操作流程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进行款项支付。

b、零星费用报销方式:原则上费用报销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费用报销金额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3)、商品采购货款和大额行政采购支出。

a、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总经理相关节点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b、应依据我司与供应商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原则上此类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内部转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关联单位转款,必须依据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的转款单,进行款项转出。

1、公司销售收入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收取,各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了解“转入户”具体详况。

2、对于少数客户以付现方式向我司支付货款情况,应至少由一名业务部人员陪同行政部销售后勤人员向其收取现金。销售后勤人员收取现金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出纳再向开具收款票据。对于个别客户需先行开具票据再付现情况下,由销售后勤人员向财务部领取已开票据,再由销售后勤人员持该票据去完成收款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3、对于上述第“2”点关于收取客户现金情况重点说明如下要点:

a、至客户处收现,由销售后勤人员收取(但应至少有一名业务人员陪同),销售后勤人员对资金的安全性负责。

b、销售后勤人员收现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c、对于收取的款项,任何人员不得侵占、挪用。

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保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顺利实施,夯实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社会基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和促进全市科普事业的发展。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是市财政为加强科普事业宏观指导和建设,按照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安排的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管理。

第三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本级科普项目建设的引导推动和科普业务活动费用,以及科普工作的表彰奖励。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一)青少年科普:主要指围绕未成年人“学科学、爱科学”的各类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各类青少年科技场馆(室)建设引导、市级科技特色学校建设和科技辅导员业务培训等。

(二)城镇劳动人口科普:主要指围绕街道、社区科普创建引导、科教进社区(军营、企业、工地)及其它大型城市科普活动;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职工技能培训、基层科协与市级学会干部及科技工作者开展的科普教育等活动。

(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主要指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着力提高其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在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科技素质培训和科普教育等活动。

(四)农民科普:主要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兴农富民,向广大农民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宣传科学思想,抵制封建迷信。引导和鼓励建立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一站一员一栏”等平台建设,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业专家库的作用,开展各类“科技三下乡”活动。

(五)科技社团科普:主要指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开展的具有创新特点的各项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科普创作、科普研讨、科普论坛、科技推广等活动。

(六)重大科普宣传活动:主要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由市政府及中国科协组织的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专项活动。

(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主要指科普影视拍摄、科普活动多媒体、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刊物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制印刷等;重点扶持资助原创性和选题优秀的科普作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作品的创作开发。

(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小型科普场馆建设的引导资金投入;科普画廊和科普网站的建设,大型科普设施建设方案的调研活动;科普设施的维护管理。

(九)大众传媒的利用:主要指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开辟科普专栏和专版;租用户外大型电子屏幕进行科普宣传的项目。

(十)围绕全市科普工作目标,由各区承办的对全市产生直接影响和有示范作用的活动,以及由各区作为投资主体且具有典型推广意义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补贴。

(十一)优秀活动项目的评比:鼓励各项科普活动在形式、内容、效果上不断创新,对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彰。

(十二)经市财政局、市科协批准的其它科普项目支出。

第四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实行预、决算制度。

第五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支出预算由市科协根据全市科普发展计划及省、市当年工作部署,提出初步安排意见,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重点科普项目计划,纳入市科协年度部门预算。

第六条市科协根据部门预算提出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安排计划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市级年度科普专项经费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额。

第八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项目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提高效益”的管理办法。

第九条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市财政局、市科协将组织力量对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进行监督评估。年终市科协将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决算及使用情况按绩效考核的要求书面报市财政局。

第十条科普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动项目计划的,由市科协报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方可调整或变动。

第十一条市级科普项目实行项目经费责任制度,预算确定的项目须签订《苏州市财政拨款项目责任书》后,按责任书规定的金额、用途和进度拨款。需要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发生违反责任书规定的行为,市财政局将停止拨款、收回补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各市(县)、区可参照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落实好科普专项经费。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原《苏州市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停止执行。

资金管理会议纪要资金管理汇报

2010年2月22日,县委书记郝建民主持召开了2010年若羌县委财经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买合木提·吾斯曼,县委阿里木·阿巴拜克,县委、纪检委书记樊爱琴,县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徐凯,县委刘友番,政府副县长邓东升、邵军安,县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肖勇及王斌、杨松波、李占举参加会议。会议研究了有关经费拨付事宜。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决定:

2、拨付县广播电视局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2.1万元;。

6、拨付县委组织部2009年集体经济薄弱村运转补助经费4万元;。

7、拨付县纪检委兑现“双责任制”奖励资金4.6万元。

二、会议同意:

4、按照机构设置有关程序将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办公室调整至县国资办。

三、会议要求:

县财政局要根据会议意见,充分考虑我县机构增设、公车改革等情况,对提交本次会议研究的2010年部门预算重新修改完善后,分送县委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征求意见后,再提交县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惠民资金管理

豫财办〔2011〕68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

理,根据河南省《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

见》,制定了《河南省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

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决定从2011年7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以“一卡(折)通”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现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财办„2011‟5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惠民补贴政策,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基本原则。

各主管部门权责不变、分工协作;

发放流程规范透明、方便高效;

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集中整合、一卡(折)发放。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卡(折)通”制度,实行“一人一卡(折)一号”

“一卡(折)通”就是将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惠民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拨入代理金融机构的内部结算账户,由代理金融机构将补贴直接打入个人存折账户的兑付方式。

卡(折)一号”。

推行“一卡(折)通”改革,一是整合、清理和规范,对以往办理的各种财政补贴专用卡(折)重新梳理,指定一个作为“一卡(折)通”专用卡(折),其他的卡(折)转变为普通的储蓄用卡(折),本人可自行选择留用或销户。二是对需要发放新卡(折)的对象,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发放,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对于以户为单位发放惠民补贴资金的,要将惠民补贴资金直接打入户主的存折账户。

对于通过减免方式享受到的补贴,这类补贴资金不是直接支付给人民群众,而是支付给相关机构(或公司)。这类机构作为领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不需要办理“一卡(折)通”专用卡(折),直接使用单位现有的银行账户即可。

(二)纳入“一卡(折)通”的资金范围。

•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已明确了纳入“一卡(折)通”的补贴资金范围,共计31大类,43小项。其他补贴项目和新增补贴项目也要逐步纳入“一卡(折)通”管理。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8月20日)。

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一卡(折)通”改革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县(市、区)要相应地发布•告城镇居民和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宣传改革的意义、目的和内容,具体明确补贴资金的标准及政策依据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1日-10月31日)。

制定工作方案。各省辖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部署软件系统。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开发•河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信息系统‣。该系统采用市级集中部署模式,各县(市、区)及乡镇通过财政广域网连接到服务器;数据库使用oracle10g,可与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共用小型机系统,存储设备可适当扩充;中间件采用weblogic8.1.5,需另配一台高性能服务器作为应用服务器。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各省辖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做好软件的安装部署工作。

开展业务培训。市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和乡镇财政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和软件操作培训,熟悉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和数据资料传递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省财政厅负责软件培训的师资调度和时间安排,各省辖市财政局要向省财政厅报送培训计划。各级财政部门自行负担培训费用,包括学员的食宿、师资教材等费用。

采集整理信息。乡镇政府组织负责补贴项目管理的相关站所,根据职责分工,采集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折)通”卡(存折)号等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并张榜公布,经群众签字认可后,建立信息数据库。

9月底以前“一卡(折)通”存折必须认定发放完毕,各项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折)通”发放。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省辖市财政局负责对本辖区的县(市、区)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逐项验收,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11月31日前向省财政厅提交书面报告。省财政厅年底前会同有关厅(局),对全省“一卡(折)通”改革情况进行抽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四、工作要求。

推行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地区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对惠民补贴资金进行整合,确保惠民补贴资金按时发放。乡镇财政所直接发放给受益群众的“一卡(折)通”

卡(存折),不得委托别人代领代发。对居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农户,乡镇财政所人员要服务上门,直接将“一卡(折)通”卡(存折)送达农户。对举家外出务工的农户,由乡镇财政所妥善保管“一卡通”卡(存折),未经本人授权,不得发放给任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按有关金融法规办理。

相关部门对采集的惠民补贴资金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对资金发放进行监督;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硬件设施,实现县乡联网,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工作保障。

补贴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确定相关惠民补贴资金的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做好相关证件的发放;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的确定和变更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职能站(所)、村委会对群众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审核;落实惠民补贴资金“一卡(折)通”改革中各站(所)间的衔接工作;抓好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办事大厅,集中办公,做到制度上墙、政策公开、责任到人、热情服务,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代理金融机构负责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储蓄卡(存折)的办理;告知群众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卡(存折)的方法,存、取款要求和免费查询的方式方法。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遵守“六到户”、“六不准”的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级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要将惠民补贴资金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资金管理职责

工作职责:。

3、负责参与项目各类合同的财务评审;。

4、负责对项目分包分供结算书的'审核;。

5、负责对项目分包、分供付款和现场经费付款的审核,不超预结和合同付款比例;。

6、负责定期开展对境内项目财务工作的检查;。

7、负责项目会计凭证的审核;。

9、负责税务机关、久其、管控系统等税务报表的编制、审核、汇总和报送;。

10、负责对项目税务工作的检查指导,税收法规的宣贯及培训;。

11、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相关专业;。

2、具有中级会计师者优先考虑;。

3、2年以上会计从业经验;。

4、熟练掌握财务、资金、税收管理制度,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工作耐心、良好的沟通技巧、团队合作精神。

资金管理会议纪要资金管理汇报

11月25日,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赵亚峰在郑州市公路局六楼办公室召开局财务管理专题会,研究部署我局近期财务管理工作。现将会议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即日起涉及资金支付的工作任务实行提前呈批制。凡涉及项目支出、业务招待费、其他临时性项目支出,由相关处室填制郑州市公路局经费(项目)支出呈批表,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交通委常务副主任赵亚峰签字,签字后相关处室予以执行。事毕,由经办处室整理、粘贴好报销单据,由财务处进行验票,票据合格予以确认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总会计师王春元签字。金额在三千元以下(含三千元),财务处予以报销;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由交通委常务副主任赵亚峰予以签字后财务处报销。

二、政策规定的支出,经手人填制报销凭证,财务处进行验票,票据合格予以确认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总会计师王春元签字。金额在三千元以下(含三千元),财务处予以报销;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由交通委常务副主任赵亚峰予以签字后财务处报销。报销实行一事一票制,凡一事开具一张以上票据的(定额票据除外),财务处禁止办理,需交通委常务副主任赵亚峰予以签字后财务处报销。

三、即日起局财务报销日改为每周三全天。

与会人员: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货币资金是学校的重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保证学校货币资产安全,维护结算纪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结算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个人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和学校的规定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按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其他必须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条使用现金要在限定的范围内,严格审批程序。

1、日常报销过程中,如差旅费、零星办公用品购置、电话费等需要支付现金的仍通过现金结算。

2、向机关、团体、部队、企业采购商品、劳务结算、缴纳税费在结算起点以上的应采取转帐结算。

3、在本地购买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必须通过银行转帐不得支付现金。

4、去外地采购,在同一单位采购商品支付现金限额为20xx元。因采购地点不能确定的现金借款一般不大于10000元,确有特殊原因超过10000元小于50000元的,须预先经财务处领导审批,超过50000元的,须预先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5、职工因公出差携带现金数额应根据出差地点和任务确定,一般不大于10000元,确有特殊原因超过10000元小于50000元的,须财务处领导审批,超过50000元的,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6、现金的收付、结算、审核、登记等工作,不得由出纳一人担任,会计和出纳要分开,出纳管钱不管帐。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出纳人员应于当日业务终了后对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各科科长应组织人员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认真如实填制库存现金盘点表报财务处综合科备案。

第五条现金当日库存量应控制在核定的库存限额内,超过限额部分应于当日送存银行。由于特殊原因,当日无法送存的,必须报告财务处领导,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条未经财务处同意或授权,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学校或个人名义收取现金。所收现金应及时送交财务处入账,不准自收自支,私设“小金库”。

第七条学校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得将现金借给与本校无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严禁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

第九条商业汇票及银行存兑汇票视同现金管理,由财务部门出纳负责保管。

第十条严禁将公款以私人名义在银行办理存储。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业务需要和有关开户规定在银行开设银行帐户,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结算。

1、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银行帐号,其他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开设银行帐号。

2、二级核算单位需开设银行帐户的,必须报学校财务处审批并备案。

3、学校的业务结算除必须通过现金结算的业务外鼓励通过银行结算,减少现金流通量。

4、重要的银行票据(如支票、汇票、本票等)的领购、签发使用要严格办理领用签发手续,并登记造册。

5、银行印鉴和结算票据应两人分工保管,不得将结算票据与全部印鉴存放同一处同一人保管,签发结算票据应分别由二位印鉴保管人审核无误后加盖印鉴。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银行帐目,逐笔记载银行存款收付,及时结出存款余额。出纳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存款情况,不得开具空头支票。当存款余额可能不能满足日常支付需要时,应及时报告,提议调度资金。调度资金的手续按《江苏科技大学资金调度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三条学校的银行帐号只能用于学校的对外业务结算,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号。未经财务部门同意,不得将单位银行帐号告知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空白现金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转帐支票。签发转帐支票应事先填写签发时间、收款单位、用途和金额。对确因暂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应注明最高限额,确定金额后,领用人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支票领用人对支票的安全负责。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由按排非出纳人员定期与银行对帐单对帐,每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查明未达帐项原因。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每月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按规定须经财务处领导和审计处领导签字。

第十六条凡以前有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的,从公布之日起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校财务处。

惠民资金管理

市卫生局:

为确保xx辖区卫生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惠民资金的正常使用,根据兴平市政府《关于落实“十六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兴办字2014年82号)文件要求,以及兴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单位克扣惠民资金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卫发2014年4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院详细制定了克扣惠民资金自查方案,并按照市局要求,严格进行了自查自纠,现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工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惠民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纠正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通过专项自查自纠,力争实现政策制度更完善、管理职责更明晰、监管体系更完备、资金统筹更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显著、人民群众更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分组负责,分口把关,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标本兼治,纠违并举。

三自查方法,卫生院成立惠民资金问题整治工作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豆院长任组长,公卫科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村卫生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自查实施方案,自查小组日常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执行和处理。

四自查自纠内容。

针对我院实际,我院惠民资金主要为上级下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药品三统一“补助资金等三个方面,经过我院精心组织和接受社会监督,于7月5日完成了我院克扣惠民资金问题整治自查自纠,在这三个方面,我院对上级下拨的资金均设有专帐专册记录,并设有专人管理,对卫生室的经费发放根据考核结果涉及合疗资金、公共经费、”药品三统一“补助等每次都公开透明发放,对于应该发放的资金,我院严格按照市合疗办,卫生局等相关文件精神,每一笔都做到了如实发放,没有克扣惠民资金、没有虚假冒领、没用挪用侵吞等问题的发生,所有款项发放领取人都有签名并专帐专柜保存。

通过本次克扣卫生单位克扣惠民资金整治专项工作,我院建立了。

惠民资金清理自查长效的机制,确保了我院各项卫生惠民资金的有效使用,为我院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xx卫生院。

2014年7月7日。

医疗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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