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塔吊管理工作总结 塔吊拆卸安全施工管理协议(汇总5篇)

时间:2023-09-05 00:15:54 作者:MJ笔神 最新塔吊管理工作总结 塔吊拆卸安全施工管理协议(汇总5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塔吊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乙方(拆卸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自然环境,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双方签订本协议条款,在工程承包中予以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分包项目: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二、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责任: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并且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监督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六条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监督使用单位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施工条件。

13、负责组织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目标、文明施工的要求,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及社会综合治理要求等进行交底。

14、甲方委托 谢汉东 为该工程施工安全、防火工作联系、检查、监督责任人。

15施工期间甲方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评分,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对来中违章作业、有权勒令停工并予以处罚。

16、审核办理动火呈报手续及负责钢井架、外用电梯、塔机、临设、施工用电的验收。

乙方责任: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施工条件;

3、制定相应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6、安装单位应确保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产品说明书及《操作规章》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初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8、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甲方,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通知甲方专职人员检查,二次确认故障或隐患排除,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工程档案。

10、乙方应承诺安全措施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乙方若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停止措施费划拨,并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

11、对使用单位提供的一切有关工程水文、地质管线等资料认真的学习,并在确认前认真勘查现场。

12、委任韦红云 为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

13、乙方指派杨昌永 为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等问题。

14、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责任事故,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15、项目负责人监督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确保劳动者在劳动作业过程中的劳防用品的发放、使用。

16、乙方对施工使用的设备、设施,中型机具必须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才可以使用。

17、乙方应向总包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乙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 。

18、上岗的作业人员必持有建设行政主管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服从总包有关部门的监督,按时落实整改,按规定做好在质安资料的立项和整理。

19、乙方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乙方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办理委托管理手续.乙方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属下的职工自觉地做好各方面工作.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处隐患及问题,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20、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禁擅自乱拖乱拉接电气线路及电器设备。

三、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并签订本协议,与合同同时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塔吊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十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第十一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第十二条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第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第十五条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六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即可投入使用。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第二十一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三)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二十三条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第二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样式。

第二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二十七条负责办理备案或者登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统一编号,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

(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

(一)未履行第十二条第(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

(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

(一)未履行第十八条第(一)、(二)、(四)、(六)项安全职责的;

(二)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

(三)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一条第(一)、(三)、(四)、(五)、(七)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

(一)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二)发现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存在严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依法处理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根据该建筑物的设计特点和现场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别制定本工地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解决塔吊吊臂的端部触到其它建筑物,施工中一定遵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原则,从而减少了吊臂触到其它建筑物的问题。

在夜间施工时,均在每辆小车上安装了红色警示灯,使小车走到什么位置,警示灯便跟踪在什么位置,这样便让司机能够判断出对方钢丝绳所在的位置。

塔吊的臂长大于塔吊基础的距离,在提升塔吊时,直接一次提升够高度,这样就使塔吊畅转无忧了,其余均无类似的问题存在。

在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员监护塔吊的载重量,还有司机和工人的相互配合,不会有超载而损害塔吊的危险事故发生。

为便于对司机的指挥和联系,在每个塔吊上均配备了对讲机。

以上的一些问越得以解决,塔吊就可以安全施工了。

急救措施

1、由公司安全人员定期对本项目职工进行急救知识及其它卫生知识宣传,尤其是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术的培训,并进行检查。

2、本项目部设有急救保健箱、急救物品和急救器械。

3、本项目都有关人员在利用板报、书籍等形式进行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事故急救意识。

4、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急救人员应进行就地抢救或处理,并及时与急救中心联系;并及时上报公司或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急救救护等措施。

急救中心电话:120

塔吊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1、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2、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1、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塔机的构造原理、技术性能。

2、坚持日常的检查维护保养,如果发现较大的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安排,当班司机应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4、塔机进行大修和检修时,积极配合维修人员,熟悉塔机的检修情况及性能。

5、要紧密配合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当遇到无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物体重量过重时,不得进行操作。

6、对于两班作业的塔机,当班司机应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操作中的隐患、故障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7、日常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及时的记录。

8、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1、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2、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1、每天下班后向各班组工长了解第二天的吊装工作任务,合理的调节各班组的吊装任务。

2、在明确工作后,配合各班组需要吊装物料工作,在作业工作中检查物料是否捆绑牢固在确定安全后给塔吊司机指令。

3、吊物在屋面下降时,应提示作业人员避让,防止碰上作业人员。

4、严禁超负荷使用塔吊及工具和索具

5、协调各班组得吊装任务,不得因吊装问题发生冲突事件。

6、在室外作业时,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浓雾、雨雪等不良气候,应停止作业;夜晚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条件。

7、塔吊吊运大型吊物经过障碍时,须先调查测量核算障碍的宽度、高度,以确保其顺利经过。

1、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2、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1、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准时上班,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上班时间禁干私活。

3、必须关好平台防护门及人货电梯防护门方可开行。

4、施工高峰期间应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开机人员不得任何理由拒绝加班,延误工期。

5、发现机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开机人员严格按照人货梯操作规程开机。

6、及时做好机械操作运行记录及机械维修保养记录。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并及时上锁,钥匙不得随意交给她人。

7、每日清扫货箱,保持干净。

8、严禁超载

9、与安全员定期对防护门、连接杆及通道平台的安全检查。

塔吊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产权单位:(甲方)

安装单位:(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安装一台塔吊塔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安全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和执行。

1塔机安装安全措施:

1.1起重机的安装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1.2起重机安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安装作业方法,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安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1.3 起重机的安装作业应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4 指挥人员应熟悉安装作业方案,遵守安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安装作业人员,都应听从指挥。

1.5 安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好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安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2塔机顶升安全措施:

2.1 顶升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2 顶升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2.3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在作业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2.4 顶升时,必须调整好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2.5 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作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3塔机操作安全要求:

3.2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3.3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4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3.5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制动。

3.6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3.7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3.8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3.9 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升到离起重臂下端2~3m处。

3.10 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拔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指示灯。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塔吊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我是项目一标的一名塔吊司机,我的主要任务是从事50t履带吊吊装等任务。在项目工作两年期间,没有出现一次操作事故和设备事故,圆满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工作期间,能严格要求自己,勤学多问,虚心学习、请教,遇事能独立思考,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不断结合,使自己的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完全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业务上,由于本人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能够和维修人员一起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参加了履带式起重机的日常维修和管理工作,在日常维修和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基本技能。

首先以塔吊电脑为例,塔吊电脑是起重机上重要的安全装置,但由于它采用了复杂的电子元器件,使得许多使用者对它望而生畏,因而一旦稍有故障,便将其束之高阁。实际上很多时候吊车电脑并无太大故障,只要略加调整即可恢复正常使用。下面从原理入手,谈一谈吊车电脑简单故障的诊断与排除。

塔吊电脑所发生的故障总的来说不外乎5个部位:传感器、增益电路、中央处理与存贮、显示和执行机构。一般来说,中央处理与存贮和显示部分发生故障的概率不大,而一旦出了故障也只能向厂商求助了,除此之外其它部分则都是可以进行修理的。

角度检测、臂长检测和方位检测传感器一般采用的是电位计。它常见的故障现象是显示器上显示值跳变、不变或乱变。由于这三个传感器只是一种简单的机械装置,检修简单,因此故障诊断通常要从这里开始。

和方位检测器的安装位置则十分重要,在拆卸时应做出适当的标记,安装时要谨慎从事。

力矩检测或重量检测传感器一般是应变仪组成的电桥。判断一台起重机所装的是力矩检测传感器还是重量检测传感器,有一个十分简单的判别方法,即看吊车电脑设定时是否要求输入起重钢丝绳倍率,如需要,则是重量检测传感器,反之,则是力矩检测传感器。常见的重量检测传感器是三滑轮式的,也有一些履带式起重机将其安装在门形架滑轮上。力矩检测传感器最常见的是装在变幅液压缸的连接销处。

一般来说,这两种传感器坏了是不能修复的,只能找原生产厂家或专业厂家来解决问题。由于这两种传感器是电桥,因此电位水平低,而且很敏感,故常常采用屏蔽线,而且一旦屏蔽层或接头有所损坏,常常对检测结果有较大影响,因此在更换电缆时一定要用整根完好无损的屏蔽线,并要求焊点光滑可靠,接头处也要注意防水。

放大电路是在主板上的模拟电路,主要用来增益电位水平低的力矩或重量信号。常见故障也是显示不正常或无显示,在排除传感器故障的可能性后,即可检查此部分。现在常用的吊车电脑放大电路大多采用集成电路,因此可以用替代法来进行检查。

在放大电路中有两个调整点,一个是零位调整(zero adjust),一个是放大倍数调整(span adjust)。有些吊车电脑甚至直接将这两个调整点引出来,做成旋钮以供调整,在显示不准确时可以调整这两个旋钮。但在调整前要弄清到底应该调哪一个。以起重量为例,用一组重量已知的重物为砝码,逐次吊起,将显示值记录下来,比较显示值与真实值的差,如果每组差值不变,则应调零,如每组差值随吊重量增加而增加,则应调整放大倍数。

执行机构通常是电磁阀。其故障现象是显示一切正常,塔吊电脑也报警,但应该自动停止的操作依然能够操作。这时可以检查相应的电磁阀线圈是否正常,以及在起重机处于应该停止状态时是否有电信号到该电磁阀,由此判断故障是出在电磁阀上还是出在线路上。

塔吊电脑实际上是单片机在工业上运用的一个简单例子,它本身的电路并不太复杂,只要具有一定的应用电子技术基础,懂得了它的基本原理后,修理是不难的。在整个力矩限制器中,实际上价值最高的是rom里存贮的数据。因此,在对主板修理时一定要规范操作,防止rom里所存贮的数据被损毁。

其次由于我项目起重机械班年轻人较多,我就对他们言传身教,给他们讲解履带式起重机的液压系统以及电器系统的基本原理和各项技术参数,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使他们确实做到应知、应会,结合我本人多年的操作经验,对操作起重机械我总结出以下几个字:柔、稳、准。

柔:对初学起重机械人员,操作时要慢,越温柔越好。

稳:学习熟练后,操作时不但快,而且要稳。

准:落钩放置吊物要准,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不厌其烦地给徒弟们讲解操作技能和维护知识,使他们很快就掌握了操作技能和一般故障排除,收效很大。

多年来我能够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坚持不懈地学习新技术,作为一名吊车技师,能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代科技迅猛发展,不学习就会落伍,跟不上技术的发展,那就不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所以说要不断地吸收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做一名名副其实的技术工人,以实际行动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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