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代理记账合同管理制度(案例18篇)

时间:2023-10-30 23:45:03 作者:翰墨 最新代理记账合同管理制度(案例18篇)

代理可以帮助人们解决问题,实现利益最大化,同时也要注意风险和利益的平衡。在选择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时,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您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体系如下:

当客户委托公司进行账簿记账时,应基于相互协商。,签了书面合同。除法律规定的基本规定外,委托合同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人和受托人应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会计凭证的转移手续和收据程序;。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受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由会计转让处理。

(2)双方的责任和权力。

委托方委托公司核算账户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完成或编制单位的经济业务,以满足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原始凭据。

2.应配备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的专业人员;。

3.及时向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

4.退回公司,要求遵守国家统一核算原始凭证的纠正和补充制度应及时予以纠正和补充。委托公司对合同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公司的代理簿记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会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业务执行中已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与会计相关的.原始会计问题有责任解释。

(3)处理会计业务。

根据合同协议,公司定期派人到委托地点办理会计业务。根据客户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会计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登记会计报表。会计报表。

(4)编制和提交会计报表。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用户提交会计报表。

(5)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

(六)承担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一、一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财务总规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该系统专门配制了该系统。本系统适用于湘乡公司。处理会计事务时,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都必须遵守该制度。

二、会计机构的设立和会计人员的职责。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加强会计管理,反映和分析财务计划的实施情况,检查和监督财务纪律的实施。

(3)积极服务于管理,促进公司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4)经济合理地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支付的税费和管理费。

(6)了解和检查有关机构,财政,税务和银行部门的财务工作,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真实反映情况。

(7)完成公司指定的其他任务。公司的财务部门由总会计师,会计师,出纳员和审计人员组成。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会计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会计业务,促进代理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的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和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本办法所称代理会计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委托代理人会计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本办法所称“会计”,是指接受委托会计业务的会计机构代理。

第三条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应当经县级以上__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批准。机构簿记许可证由财政部印制。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__部门和计划市政府确定。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全职员工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监理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完善的代理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五条申请代理会计,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1)代理商的协议或章程;。

(4)办公地址和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代理簿记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机构名称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如果不能在20天内作出决定,审批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可以延长10天,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的理由。

第七条审批机关审查满足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并出具代理簿记许可证。审批机关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省级以下人民__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复制到当地省级财政部门。

第八条申请人取得代理人的会计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室的显着位置设置代理簿记许可证。

第十条代理人会计机构名称,会计,会计业务负责人或者办公地点变更的,变更登记由审批机关依法办理。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但没有设立会计机构或者帐户的条件簿记公司内部管理系统。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

1.奉献精神和奉献精神。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忠诚,奉献和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师诚实,诚实,诚实,谨慎,要可信,不要被利益诱惑,不要伪造,不泄露秘密。

3.诚信和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开和私密,不要贪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纠正态度,依法行事,实事求是,公正,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遵守准则。会计人员要求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始终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并实行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意识和紧迫感,努力学习,努力学习,不断进步,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努力学习相关业务,充分熟悉业务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加强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专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业务运作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务会计管理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应遵循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

(二)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有效筹集资金和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政收支规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评估工作。

3.加强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买,建设,储存和使用,并与公司管理部门合作进行定期财产检查。

5.准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和财务规范,做好分析评估工作。

1.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财务会计管理检查。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坚决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行事,严格遵守公司的秘密。

2.加强原始文件的管理,实现制度化和标准化。原始凭证是公司中发生的每项业务活动的必不可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公司应根据经过验证的无错误的原始文件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内容必须包括: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已完成凭证的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编号,签名者,审稿人,会计师的签名或印章。收据和付款会计凭证也应由出纳员签字或盖章。

4.完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基于实际经济运作并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确保会计指标一致。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六条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

(四)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同时交回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迁出地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将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移交迁入地审批机关。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五)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第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

(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报送上述材料。

第十八条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资格。

第十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第二十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予以公告:

(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二)代理记账资格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以及违反第五条第三项规定、作出不实承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代理记账机构有前款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依法成立的行业组织,应当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建立会员诚信档案,规范会员代理记账行为,推动代理记账信息化建设。

代理记账行业组织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规定的“5日”、“10日”、“20日”、“30日”均指工作日。

第二十八条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按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1月22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同时废止。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根据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行统一资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使财会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二)内部牵制管理内容。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任免,由中心按有关规定程序任免。

2.按照钱、财、物分管原则,出纳人员负责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且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其他财会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3.各类支票与印鉴分地保管。

支票与印章分别由两人以上财会人员单独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将支票与印章同时保管。

4.出纳员、程序编程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5.材料购入、发出应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购入或发出的物料应办理出入库手续。

6.经办采购、入库、出库事宜,一般需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按规定办理财务手续。

(三)不兼容职务分离控制。

1.管理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2.填写票据及收据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审计人员。

3.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4.财务部门的出纳人员与记账人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5.保管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要与掌管账面存数的职务分离。

1.参加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必备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在保证岗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进行小范围轮岗。

根据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适当安排轮换时间及岗位。

3.调整到新岗位的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尽快熟悉工作,需在两个月内达到独立完成任务的水平。

1.中心主管人员办理交接工作时,应由中心主管财务领导监交。

2.中心一般人员办理交接工作,可由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人员进行监交。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于已受理的经济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填制登记完毕。

记账人员办理交接时,应在重要账册所记数字最末一笔处盖章,并在账册“经管人员一览表”中注明移交日期并签章。

4.在会计交接中对于尚未办完的事项,应尽可能由移交人员处理完了后移交,如确不能在移交前办完的会计事务,由移交人向接替人交待清楚,由接替人办理,接替人不得借故推托。

5.会计人员交接时,应交接以下主要事项:

(1)有关财务方面的各种印鉴。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各种会计的档案资料。

(3)各种财务文件、规章制度等。

(一)内部稽核管理原则。

1.由中心负责人指派专人对本中心日常会计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监督。

2.内部稽核人员应选派政治思想好,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敢于坚持原则、事业心强的会计人员担任。

(二)稽核人员职责。

1.审查财务收支计划,稽核人员要按照中心下达的各项指标及上级规定要求审查各项收支计划指标。

审核其计算是否正确;各项指标之间是否衔接平衡;计划是否切实可行、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稽核人员要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会计制度逐笔审核各项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

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经济活动内容应提出意见向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明知不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由稽核人员负责,并按财务人员考核制度进行处理。

(三)稽核管理内容。

1.复核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

2.对于记账凭证要复核其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3.对账簿记录要进行复核或抽查账簿记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账证、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及上级的编报要求,报表种类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报送是否及时,报表中反映的各项指标是否真实。

复核中如发现问题及差错应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作出更正和处理。

按照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审核各类报表的项目填写是否完整,数字及有关衔接关系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5.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负责。

(四)稽核管理要求。

1.审核人员有无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审核各种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有隐瞒收入形成的偷税漏税现象:一是补交应税数;二是要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对因计算上的失误造成的欠交数,应在下月补交齐。

五、财务人员奖惩办法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财务工作水平,激发会计人员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明确对财务人员的奖励。

(一)凡在下列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均给予奖励。

1.在加强财务管理、应用现代化会计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组织经济核算,挖掘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潜力,加速资金周转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抵制违法行为,避免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凡在下列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均给予惩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及有关规定,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偷税漏税、截留收入、挥霍国有资财,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

3.由于玩忽职守、拘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

(一)外审上级主管单位通知,外审机构下达审计通知书,根据外审机构的要求,财务人员配合工作。

(二)内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

内部审计人员接受中心主任的直接领导,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

1.内审范围。

(1)本中心预算、决算;。

(2)本中心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

(3)本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

(4)本中心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5)本中心固定资产;。

(6)本中心财产物资;。

(7)其他审计事项。

2.内审程序。

(1)根据本中心的具体情况,拟订审计计划,报中心负责人批准;。

(2)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方下发审计通知书,书面告知被审计部门;。

(3)审计过程中对审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应记录于工作底稿;。

(4)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审计规定的底稿格式对情况详细记录;。

(6)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部门一周内不答复,视为无意见;。

(7)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正式审计报告报送本中心领导审批;。

(8)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部门;。

(9)检查审计意见书落实改正情况或复审。

公司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体系如下:

当客户委托公司进行账簿记账时,应基于相互协商。,签了书面合同。除法律规定的基本规定外,委托合同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人和受托人应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会计凭证的转移手续和收据程序;。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受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由会计转让处理。

(2)双方的责任和权力。

委托方委托公司核算账户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完成或编制单位的经济业务,以满足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原始凭据。

2.应配备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的专业人员;。

3.及时向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

4.退回公司,要求遵守国家统一核算原始凭证的纠正和补充制度应及时予以纠正和补充。委托公司对合同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公司的代理簿记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会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业务执行中已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与会计相关的原始会计问题有责任解释。

(3)处理会计业务。

根据合同协议,公司定期派人到委托地点办理会计业务。根据客户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会计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登记会计报表。会计报表。

(4)编制和提交会计报表。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用户提交会计报表。

(5)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

(六)承担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体系如下:

当客户委托公司进行账簿记账时,应基于相互协商。,签了书面合同。除法律规定的基本规定外,委托合同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人和受托人应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会计凭证的转移手续和收据程序;。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受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由会计转让处理。

(2)双方的责任和权力。

委托方委托公司核算账户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完成或编制单位的经济业务,以满足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原始凭据。

2.应配备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的专业人员;。

3.及时向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

4.退回公司,要求遵守国家统一核算原始凭证的纠正和补充制度应及时予以纠正和补充。委托公司对合同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公司的代理簿记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会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业务执行中已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与会计相关的原始会计问题有责任解释。

(3)处理会计业务。

根据合同协议,公司定期派人到委托地点办理会计业务。根据客户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会计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登记会计报表。会计报表。

(4)编制和提交会计报表。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用户提交会计报表。

(5)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

(六)承担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7)如委托方需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并相应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内容的,按市场价格的70%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元帐簿费。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即日起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甲方的义务是: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5)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7)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1、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2、乙方的义务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协议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______元。甲方在协议生效后每月在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当期的.费用。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税收方面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协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失误,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______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放)。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订以下协议: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季预付,次月十日前付清。另外,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代帐服务的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市内交通费、记账报表、办公文具费等由甲方支付。经协商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账本报表费用元,一次性支付一年的市内交通费用元。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时应当办理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代理记账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济友好协商,就为乙方提供代理记账和纳税申报服务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单据,资料,代乙方办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登记明细账及总账,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定期编制向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资料,帮助乙方建账建制,帮助出纳员编制银行调节表。

二.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为甲方为乙方的服务期限(本合同最短签订期限为六个月)。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并负责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关财务单据,原始凭证和资料等,税务机关召开会议,培训等事务,除规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场外,均由代理财务人员参加,并及时将会议或培训内容转达乙方。

2.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负责纳税申报及税务年检等工作。

3.为客户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客户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务政策,提高经济利益。

4.甲方仅对乙方提供的各项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5.对在执行会计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终止合同时有义务与乙方作好账务交接工作。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并应配有专人负责日常收支和原始凭证的保管工作。

3、按照约定收费标准及时足额的支付费用。

4、对甲方退回的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更正补充。

5、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有双方约定进行保管。

6、无论是甲方上门服务,还是乙方送到本公司,对所传递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均由双方签字确认并按要求于当月____日-____日前交给甲方。

五、收费标准、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_____元,耗材费为每半年_____元。

2、支付方式。

(1)月付须在甲方到乙方收取原始会计资料时支付当月服务费;。

(2)年付须在甲乙双方鉴定合同后一周内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及惩罚。

2、若乙方已经联系两个月拖欠服务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有乙方承担。

3、若乙方已经享受甲方的免费税务登记服务,且合同执行未满6个月而解除的,乙方应支付税务登记的成本费用:小规模纳税人为_____元,一般纳税人为:_____元。

七、其他。

1、本合同书期满前,双方不提出终止时,合同将自动延长,延长期为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时间。

2、如服务范围超出本合同约定或业务量明显超出预期,甲方应酌情增加服务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鉴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______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

乙方: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6、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___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在每___的申报工作完成后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 __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

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帐业务。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帐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独立执业。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管理。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帐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四)专业水平。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体业务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超出自身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的问题,应向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或具有相关职业知识的人员咨询。

4.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财政部门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规定,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现行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业务承揽。

1.承办代理记帐业务必须由代理记帐机构统一受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2.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向委托单位说明代理的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及收费标准等,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招揽业务。

(六)执业纪律。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记帐机构从事代理记帐业务,也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机构中从事代理记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其代理记帐人员不得参与对同一委托单位提供经济鉴证服务。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一)、与客户接洽。

1、了解企业的情况,确定合作意向,针对企业的要求确定会计工作流程;

3、免费办理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和变更业务;

4、负责企业各项减免税的申报;

(二)、内部建档。

2、为客户创建内部代码及相应的档案,分配责任会计和外联人员;

4、根据客户情况我们有专人定期和不定期上门与客户沟通解决问题,定期配合我们填制客户回访表,以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客户经营和账目情况,为了规避风险,我们会定期会不定期提出财务建议书。

(三)、日常会计服务。

2、每月25日后上门收取客户的原始凭证;

3、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2人一组,分别进行记帐和审核工作,打印和装订记帐凭证;按客户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提供部分账簿的电子版。

4、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5、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6、会计部总监负责审核当月所有发生账目,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账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账的核对、并对客户账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在所有账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税务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并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

(四)、报税和交税。

1、每月末,正确核算和申报企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填制税收缴款书。

3、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对外商投资企业,负责到财政部门办理年检等手续。

4、会计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及网上申报。

5、申报完成后会计将填制的税收缴款书交到客户开户银行,划转税款。

6、在日常的经营中如遇各类税务检查和稽查,我们会第一时间介入,用我们专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关系协调能力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保护客户利益。

(五)、其他增值服务。

为了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由专人与客户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解决客户的问题和需求,根据客户的要求可随时提供上门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所有涉及财务、税务、工商的各种事务。

1、免费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纳税策划,根据客户的要求提出管理建议,提供现金流量分析、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

2、对有出口业务或其他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提供减免税的申报等业务;

3、为企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年检和转正手续;

4、办理年终财务决算和所得税汇算;

5、代办工商营业执照、增资验资、改制等;免费协助企业办理工商年检;

6、代办审计、评估、司法会计鉴定及其他全套会计业务。

(一)、本公司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二)、本公司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律、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7)如委托方需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并相应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内容的,按市场价格的70%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元帐簿费。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x有限公司(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7)如委托方需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并相应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内容的,按市场价格的70%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

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帐簿费。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乙方:x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会计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乙方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在履行会计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3.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4.工作范围:编制凭证、登记账薄,填制会计报表,网上报税。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监督检查甲方的工作情况;。

(二)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甲方及时获取服务报酬;。

2.为甲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3.依法维护甲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劳动报酬和支付时间及凭证交接:

(一)乙方每年付给甲方基本报酬元,按预付。

(二)乙方按约定时间支付给甲方报酬,乙方逾期一个月不支付报酬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工作,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1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

乙方: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6、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___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在每___的申报工作完成后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 __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

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记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为了完成各项业务和完善内部管理,设置以下部门:业务部、咨询部、财务部。

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法纪,加强核算,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支持财会人员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必须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充分运用各项业务活动数据,分析和评估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并预测财务前景,从而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措施,改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月报、季报和年报。

本公司应当在代理记帐具体业务操作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复核、审阅,在代理记帐业务合同执行期间,本公司应当安排由不执行该项业务的其他业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质量抽查,以保证每一项业务均符合公司内部质量要求。

本公司涉及的咨询有以下三部分组成:

1.在代理记帐业务执行中有关客户向本公司提出的有关咨询,本公司应当按照具体咨询业务的.工作量和价值量决定免费服务或签约收费服务后,及时予以答复。

2.在代理记帐业务操作过程中,本公司根据需要向有关学者、专家咨询,增强公司实力,拓展服务能力。

3.根据代理记帐业务实际情况,将有关新政策、新方法,以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及时向委托人进行宣传和解释。

本公司代理记帐业务应当有效管理,应当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合理划分,按“abc”三级管理方法进行管理,业务负责人按照不同等级,合理确定相隔一定时间通过电话和上门等形式访问委托人,平时积极做好委托人来访接待,确保双方交流畅通。

本公司应当加强对业务人员的保密教育,对委托人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或方便他人利用有关委托人的所有资料。

本公司应当重视代理记帐业务档案管理,以确保对代理记帐业务不至于给委托人造成任何损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本公司应当明确代理记帐业务所需保留归档的具体内容。

2.本公司应当加强管理,对归档资料如遇国家工作需要、委托人自身需要,经本公司负责人同意后可以翻阅,其他非本公司有关业务人员一律不得翻阅。

3.本公司应当对代理记帐业务档案及时整理,及时更新,及时装订。

4.本公司业务人员需要查阅代理记帐业务档案,应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归还日期后方可借阅。

代理记账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哈尔滨市助成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地址:红旗大街170号海格集团604室。

联系人:周际威责任会计: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年月至年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甲方的义务是: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7)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8)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9)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四、收费标准。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预付3个月的费用,到期后在每季度初10日内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下一期的费用。

全年凭证、账簿费用为150.00元。其中包括用友套打凭证、账簿、差旅费报销单、费用粘贴单、工资表、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

五、服务方式。

客户选择的服务方式为(公司取票客户送票)。

六、会计档案保管。

1.在会计年度内,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由会计公司设专人专柜保管;。

年度终了后,交由客户自行保管,交接时双方需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七、违约责任。

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

八、变更、解除及争论解决方式。

1.协议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其它法定终止情形的,协议书终止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会计交接手续;。

3.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

九、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期。

十、未尽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责任会计: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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