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保证合同案例(实用15篇)

时间:2023-11-27 09:02:29 作者:书香墨

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明确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双方的借贷关系。借款合同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的,它记录了借款金额、利率、借款用途、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借款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是一些行业合作伙伴提供的专业借款合同模板,供大家参考。

保证借款合同

保证人:住所:电话:

保证人:住所:电话:

被保证人:住所:电话: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基于对债务人借款行为的全面慎重了解,以及对担保责任的准确认识,愿意为向债权人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编号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当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诺:

1、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上述借款、借款发生的利息、违约金。

2、如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本人自愿为借款人清偿所有债务。保证期间,债务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监督,保证人应如实提供其财务、个人信用等有关资料。

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履行其清偿义务。

债权人确认、债务人确认,债权、债务人已阅读以上内容,并对以上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本合同为《个人借款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证人,债权人各执一分。

借款保证人(签字):被保证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保证保险合同案例

倪某向银行贷款买房,不料两个月后坠楼身亡。为追索尚未归还的大笔借款,银行将此前与倪某签订“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市二中院对这起保险合同赔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保险公司向银行支付倪某身前留下的借款余额403051.81元。

10月,倪某向银行贷款40.4万元购买位于本市海潮路的一处二手房,并以该房屋的所有权为抵押向银行作还款担保。

倪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倪某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银行抵押还贷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死亡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还贷责任。

借款保证保险合同案例

11月15日,郭某与h银行签订了汽车消费贷款合同,约定郭某为购买汽车向h银行贷款,贷款金额为23.7万元,贷款期限为5年,月息率4.4175%,每月还款额为4505.24元,逾期还款按照逾期本金余额和逾期天数以日计收0.21%的罚息,并对逾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月23日,郭某向c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约定被保险人为h银行,保险期限从年11月24日至11月23日止,保险金额为23.7万元。

合同签订后,郭某未能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c保险公司履行保证保险责任,2月,h银行与c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结案协议书及保证保险权益转让书,双方核定此次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额为139498.86元,c保险公司已先行赔付。后郭某并未偿还c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的金额,故c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郭某偿还该公司代其偿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各项费用139498.86元。

借款保证保险合同案例

11月17日,吴某就其所有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合同载明:1.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其中第十二条第(八)项中载明,保险车辆用于营运收费性商业行为期间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2.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三十二条载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约定的免赔率免赔。其中,保险车辆同一保险年度内发生多次赔款,其免赔率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增加5%,非营运车辆从事营业运输活动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按本保险保费与相应的营业车辆保费的比例计算赔偿。3.附加险条款及解释。其中载明,车上人员责任险系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在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第四条第(三)项载明,每次赔偿均实行20%绝对免赔率。5月31日,吴某驾驶被保险车辆与案外人胡某驾驶的拖拉机相碰,致车辆受损及吴某和同乘人员于某、吕某受伤。交警大队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胡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经法院判决,于某各项损失为28887元,吕某各项损失为955.30元,并胡某与吴某连带赔偿上述损失。吴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吴某将其车用于营业收费,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属于保险公司无需赔偿;对于于某、吕某的损失,同意根据保险条款约定的比例进行赔偿。吴某认为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向其交付保险条款,亦未就保险条款中关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和按比例理赔所依据的免责条款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吴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所约定的免赔事由及免赔率是否属于免责条款,以及该约定是否生效。本案中,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约定,应当属于《保险法》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就这些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保证借款合同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借款期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于订立本合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____,乙方应每______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保证保险合同案例

46岁的孙女士,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邹某是某矿业集团的合伙人之一,拥有千万身家。孙女士则是一个全职太太,安心抚养两个孩子。3月,邹某购买了一幢独立别墅,房屋总价250万元。在支付了78万元后,邹某向银行抵押贷款172万元,借款期限为60个月,到4月止。

5月,邹某到包头市谈一笔重要生意,孰料生意未成,遭人恶意报复,被杀害。丈夫死后,孙女士承担了还贷责任,到今年1月,将全部贷款本息清偿。银行在孙女士还清贷款后,退还了一份保单。孙女士感到莫名其妙,自己从来不知道丈夫生前购买过保险。原来,当初邹某在向银行抵押贷款的同时,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上海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合同》,保费5千余元,保险金额172万。合同约定,当被保险人意外死亡、丧失还贷能力时,保险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100%的偿付比例进行赔付。因此,孙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该保险公司承担还贷保证保险责任,赔付其108.5万元。

借款保证合同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连带责任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本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

2、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为天,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借款期限内利率为,利息从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天数结算。

5、借款的交接:全部借款由当事人办理完一切手续当日,凭借据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一)乙方义务。

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在甲方到期还清债务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明文件交还甲方,合同终止。

(二)甲方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接受乙方的监督。

3、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及资料,并保证真实性、合法性。如甲方变更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1、丙方对上述所列条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直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应于____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2、丙方所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4、保证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保证不再向其他方提供财务信用担保。

5、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合同期内未如约还款,丙方也未代替甲方承担全部债务,丙方自愿无条件承担永久保证义务,直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为止。

6、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保证借款合同

特别提示:保证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为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于______年____月日签定的编号为的《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自愿对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属性

的《个人借款合同》:

借款人:

借款金额(大写):

借款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四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出借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保证人承诺

保证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借款人和出借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出借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4、出借人将其在主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六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

第八条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主合同中所涉及的担保人应履行的义务,保证人应按其约定履行。

4、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请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保证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签字):__

出借人(债权人)(签字):__

合同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借款保证合同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确保甲﹑乙﹑丙三方签定的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履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原合同中第2条第1款、第2条第2款、第2条第3款、第2条第5款做如下修改,具体如下:

1﹑原合同第2条第1款内容为房产名称及处所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1款房产名称及处所。

2、原合同第2条第2款内容建筑面积2条第2款建筑面积

3、原合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变更为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

4、原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除上述变更条款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被修改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x份,各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贷款人(盖章)

借款人

负责人(抵押人)或授权代理人保证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与债权人所签订的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3.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第三条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为___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六条保证期间。

2.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____________年。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者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_____日内寄出回执。

3.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1)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2)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4.发生前款情况应在事后日内通知乙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8.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实施赠予、借贷、出让不动产、转让股权等行为进行重大财产转移。

9.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清偿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4.对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内履行保证责任:

(1)乙方依主合同约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2)乙方按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或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采用下述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武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由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

保证借款合同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借款保证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名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第五条?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保证合同

借款人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名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

第二条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第五条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贷款方:

借款方:

担保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

请 作为担保人,贷款方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为了 的需要,现申请向贷款方借款 人民币(币种) 元(大写):。

第二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所涉借款利率为日 。借款时间以对应日为准(即借款日与还款日都在利息计算范围内)。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 __天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还款期限如下: 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请于还款日16:00时之前将应还借款打入贷款方指定帐户)

3:付息方式:借款利率为日 提前付息,以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第四条担保条款

1、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向保证方主张债权。

2、担保范围和期限:担保方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本金 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到期后的6个月。

3、担保费用:借款人按照贷款额元的 ﹪向担保人缴纳担保费用。

第五条 各方权利与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贷款方有权利审查借款方指定用款账户现金流动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审查)。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借款人)追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a、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视为诈骗,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有权加收日5‰罚息。

b、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回借款本息,且按借款额的日5‰要求借款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订合同,但合同的顺延并不当然排除借款方按照前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结算利息,否则借款方仍要按照本条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c、如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利息,则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利息的双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d、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收回贷款本息。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借款保证合同

合同号:

地址:

联系电话: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地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保证人: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叁,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即年日起至年04月07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货款。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25‰,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

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个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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