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16篇)

时间:2023-11-20 14:25:46 作者:碧墨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16篇)

工作方案是在一项工作或项目开始前,对工作目标、任务步骤、时间安排等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的书面材料。工作方案是指针对某项工作任务或项目制定的具体计划和安排,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达成目标。在制定工作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任务的性质、目标和要求等因素。那么在制定一份完善的工作方案时,我们应该考虑哪些重要因素呢?首先是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期限,其次是评估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等资源,还要考虑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最后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计划。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在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提高效率,达成目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1.精准管控风险。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实现有效管控。

2.突出整治重点。各地、各专委会要围绕年初确定的突出问题、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别及重点监管企业,督促企业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排查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确定等级,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加强检查执法。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执法,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标对表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措施;对未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未在信息系统注册实行线上管理的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1.巩固成果。全面总结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取得的成绩,查找整治中存在的差距,巩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固化去年整治中好的做法和措施,为今年深化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安排部署。各县(区)、各专委会、各企业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灾害、重大风险,尤其要分析近年来发生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确定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明确重点防范的典型事故类型,仔细谋划、精心部署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措施安排科学、合理,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

3.营造氛围。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各企业要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2020〕40号)要求,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尤其要报告2020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对履职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经抽查发现2020年整治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列为整治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1.规范整治标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风险辨识分级标准,规范风险管控流程;完善隐患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督办。企业按照行业制定的实施指南和标准开展整治。

2.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各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

3.强化危险源管理。各地、各专委会要对专项整治范围内企业进行再梳理,精准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档案资料,重大隐患消除前监督企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处于受控状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分布图。

4.实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推动江西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2020年,全市纳入九大专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应在信息系统上全面注册、完善企业基础数据,严格按照“两个15天”要求全面登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健全领导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安委会统一领导和部署,各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有效组织好本地、本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二)定期分析研判。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工作落实,每个阶段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地集中整治行动。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地、各专委会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四)发动社会参与。各地、各专委会要加大“12350”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技术层面解决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技术薄弱等问题,指导帮助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企业也可以主动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专业力量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实行定期通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专委会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市通报,适时对各地各行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资格。全市深化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评。

(六)应急救援落实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演练等应急处置责任,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把市、区委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现工作计划:

在区委、区的和市安监下,坚定“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取求发展,责任严监管,除隐患,制度抓,安全生产工作。

建设工程、高处作业、电器作业、小企业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木材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不有严重社会的重特大事故。

(一)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的。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自觉的监管、行业的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制度,安全投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二)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

近年来死亡事故主要在高处作业、建设工程、电器作业、小企业这四个领域的情况,措施,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责任、培训、设备完好、操作规范、管理、防范的要求,一项一项,持之以恒,并工作中的新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死亡事故的。

(三)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

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容易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大型临时搭建物安全检查制度、活动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人员拥挤时的安全制度、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制度。万无一失,严防人员拥挤踩踏、大型临时搭建物坍塌重大事故的。对本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加油加气站的监管,层层设防,消除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木材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从上消除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生产经营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七部委《关于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意见》,督促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制培训的,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弱势群体的事故防范能力。与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相的安全文化工作,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安全生产宣传面,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营造上下关注、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的普查、登记工作,数据库。督促上述安全设施和健全安全措施。分级监管的要求,各监管的监控措施,日常监管。对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和事故隐患的整治。升入对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泄漏、燃爆事故。对危化企业的分级监管,对20xx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级企业挂牌工作,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工艺,帮助b、c级企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健全管理、分级、条块、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和支撑保障体系,覆盖各行业、各企业的预案体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八)街道安全监管。

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网,其工作和交流、信息共享、监管与的作用。社区、村(居)委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安全监管全履盖。创建安全社区活动。

以法治安,重典治乱,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安全生产事前行政执法,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人员配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告知承诺制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对严重的问题行政执法。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刑法修正案(六)》、《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警示。

(十)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素质、能力,干部队伍建设。安监系统干部培训,能力和履职能力。制定和科学的工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忧患、实干、自律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好作风。

(十一)安委办、交委办的综合作用。

理顺工作关系,两个办公室的综合作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工作一起安排、组织;季度例会制度,分析安全生产,征求意见,调动各职能安全生产工作的性,职能、各司其职、,执法体系,大安全格局。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6.13”湖北省十堰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全区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责任单位:镇、镇、镇、镇、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

责任单位:街道、街道、街道、街道、区住建局,各管道燃气企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一)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开展本次燃气安全整治专项督查,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导、调度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进行查处。

(三)区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六)区应急局会同区工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内部违规违法使用cng、lng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燃气、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充装企业超范围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进行查处,负责对供气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行为进行监管。

(八)公安分局负责对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以及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九)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十)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各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制,严肃检查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情况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个人反馈,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排查检查。区综合执法局要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调度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各镇街、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整治,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提高用气单位和群众安全用气技能,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强化预案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全区各燃气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基层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局下设办公室,并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三、行动时间。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安委〔2020〕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整治重点工作如下:

(一)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方面。严厉查处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二)消防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消防救援部门做好全县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三)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无证运输矿产资源、砂石行为的查处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四)城乡建设安全整治方面。一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将安全发展落实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手段,推动城乡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坚决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管科、政策法规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五)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方面。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其他自然灾害领域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各基层所)。

(六)全力做好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及本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由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各科室、基层所要立即开展行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科室、基层所要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尤其是五个重点安全整治工作方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要进一步切实应用各类监管执法系统,发挥新信息化手段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中及时、准确、客观、高效的作用,有效防止非法违规现象反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好《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防灾减灾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固化长效机制。各科室、基层所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及信息报送(涉及的科室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18日前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及时将总结材料汇总至局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并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2月20日-3月初启动部署成立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月1日-3月10日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州市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

3月10日-3月15开展自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第二阶段3月15日-11月底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各地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州市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5日-11月底督导检查省农业厅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农业厅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7月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9月饲料执法宣传月在全省开展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12月总结提高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城区脏乱差问题,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全力推进我局创城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决定从9月25日起,在城区开展为期20天的“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围绕“高标、极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举全局之力、集全局之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全力攻坚克难,全员上阵、全力以赴,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城市管理精治、善治、共治水平,大力提升创城质量和效益,真正做到实效创城、精准创城、全面创城。

(一)环境卫生质量提升。

1、整治内容: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以及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等环境卫生设施的清洗维护等。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提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城区所有道路全部实现“双五双十”和“六净八无”作业标准;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城区道路进行地毯式冲洗,确保路见本色、道路无扬尘;加大生活垃圾收运频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无外溢、无裸露、无长时间积存现象;垃圾实行全封闭清运,无溢、跑、冒、滴、漏现象;规范操作垃圾中转站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清洁,确保中转站运行正常,中转站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扰民现象发生。

(2)对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箱、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安排维修、更换;按测评标准,配足、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果皮箱,安排专人进行擦洗和冲洗,保持环卫收集容器内外清洁,无破损或不整洁现象,分类垃圾箱、果皮箱内垃圾及时清运,周围两米内无暴露垃圾和污水。

(3)做好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调查摸底工作,组织人员突击清理卫生死角死面,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组织清理非法喷涂、张贴的小广告。

(4)做好各类环卫作业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运行正常、车容车貌整洁。及时转运小区的生活垃圾,利用创建迎检前有效时间安排对分包小区内的垃圾突击清理一遍,同时配合好各部门突击清运无主积存垃圾。

(5)科学合理安排好人员和车辆,加大道路洗扫、洒水和冲洗的作业频次,同时制定好预案,安排好应急车辆,为创建检查提供应急保障。

(二)城市公厕管理提升。

1、整治内容:按照星级管理标准做好32座公厕的日常保洁、维护和改造,提升公厕管理水平。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城区主次干道每隔300米左右设置一处公厕指示牌,公厕标志明显。

(2)公厕建设“五有”标准:门口有无障碍标识牌、坡道、坡道扶手等设施,公厕内设有蹲便器或坐便器及厕位扶手。新建公厕设有第三卫生间。

(3)公厕实行全天24小时保洁,无明显异味,无杂物和烟蒂等暴露性垃圾,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墙面、玻璃无污秽。

(4)对公厕内设施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公厕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5)对入厕环境氛围进行高标准打造,有文明如厕公益宣传广告;合理配备洗手液、擦纸巾、绿植等服务设施。

(三)市容秩序整治规范。

1、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广告牌匾、建筑立面、橱窗广告、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等城市顽疾。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开展城区建筑立面大整治,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外橱窗无广告贴字、无乱悬乱挂物品、无私搭乱建、无破损残缺广告、无废弃附着物、无乱堆乱放等现象。

(2)开展占道经营大整治,除批准的“地摊经济”、夜市、便民摊点群外,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不得有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店外作业、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出现。无未经批准的占道物料堆放;经批准的临时占道堆放,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时间占用,并做到整齐有序、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3)开展户外广告大整治,各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应当符合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严禁出现一店多牌、落地灯箱。

(4)开展私搭乱建大整治,对擅自搭建棚亭、破墙开店进行有效治理。

(四)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明显提升。

1、整治内容:实施非机动车停放划线工作,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二手车市场占道经营专项治理。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巩固新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打造停放示范点3处。

(2)加大老城区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划线工作,做到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影响商户经营、不影响市民出行、不占用盲道、不占用消防通道。

(3)联合交警部门继续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处罚力度,做到非机动车停放符合规定,排列整齐,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标识、标线和导向标牌醒目,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4)联合交警部门对占道僵尸车、二手车市场进行清理取缔。

(五)氛围营造效果提升。

1、整治内容:

(1)城区内主次干道沿线涉及建筑围挡、墙体广告等一系列创建氛围营造工作。

(2)完成创城办交办的创城氛围营造任务。

(3)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整治及渣土运输车辆监管。

2、整治标准及措施:

(六)文明小区创建达标。

1、整治内容:按照文明小区创建要求,开展龙湖南岸小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开展文明小区创建氛围营造行动。在所有正常通行出入口300米范围内显著位置设置14处公益广告,每隔20米一处,模板到邮箱下载,每块公益广告带落款,其中:大门口设置市民公约、居民公约共2块;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橱窗、宣传栏、海报或led屏等两种形式4处);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教育和文明健康等方面公益广告8块)。

(2)开展基础性设施整修行动。在显著位置设置“600米便民生活圈分布图”;小区内的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有显著标识活动设置,能够正常运行使用无损坏,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不能停车、晾晒衣服);新建小区(建成不满5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施设备无损坏,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小区内公共设施管理到位,路灯、线杆、护栏、井盖等公共设施无损坏残缺;有符合标准的人防、技防、物防、消防“四防”设施,且能正常使用,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小区内车辆需划线规范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头停放一致。

(3)开展文明创城宣传行动。深入居民区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文明礼仪常识、市民守则、垃圾分类投放等,做到文明城市创建家喻户晓;协助县公安局牵头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与治理,严禁早7点至晚8点之间遛狗,严格使用宠物牵引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开展邻里互助、消防安全等宣传活动。

(4)开展城区非法小广告治理行动。协助龙湖南岸小区物业、居民彻底清理楼道内、墙体外张贴的小广告;对污损严重的墙体进行粉刷;联合公安、电信、移动等部门,依法依规,严厉管治非法小广告,完成乱涂、乱喷、乱写、乱贴小广告源头治理50起以上。

(5)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攻坚行动。深入分包小区常态化开展路面、绿化带、楼道内等处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在显著位置增设四类分类垃圾箱;修建花池草坪,保持环境整洁。

(6)开展城区私搭乱建、乱堆杂物整治行动。整治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现象;清理楼道内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开展私搭乱建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加强领导、压死责任。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各科室、队必须高度重视,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抓紧制定分管工作创建方案,要对照创建任务、按照创建要求,制定倒排工期表,进一步细化分工、量化任务,责任到路段、到点位、到人头,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六项任务子方案务于9月26日下午3点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科室、队要对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排查,突出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对于已达标的,要继续巩固提升;对于易产生回潮的薄弱区域和环节,特别是占道经营、停车秩序、环境卫生等,要加大管控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及时制止一起,全面落实好创建工作各项措施,确保承担的创建任务在复检验收和创建迎检中不失分。创建工作中,各科室、队要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构建联合执法、共同治理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实行一天一调度,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召开相关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容科要对照责任目标,常态化进行督促检查,每天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每天编发督查通报,把督查结果和督查通报作为推进创建工作、落实责任追究、确定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局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广告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现就20xx年度我局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重点整治与制度规范并举,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广告案件,建立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美容服务、涉性、集融资等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查不绝的现象,营造诚信文明的广告市场环境,促进全县广告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电视、电台、报纸和杂志、网络、dm等媒体广告,特别是市州、县(市)电视、电台、报纸广告;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等店堂广告。

(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化妆品广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电视购物、集融资、旅游、农资、教育培训招生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类节(栏)目名义变相发布的广告。

(三)、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媒体。

三、时段安排。

(一)、上半年,结合全系统开展的“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对互联网上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涉性、低俗愚昧、集资融资等广告集中进行监管和整治。

(二)、下半年,集中对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介发布的医疗、药品、教育培训招生、电视购物、健康资讯等广告进行监管和整治。

(三)、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集中对旅行社、超市、商场、药品保健品专卖店等发布的商品销售广告以及旅游服务广告进行集中监管和整治。

四、整治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扎实开展广告整治,形成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强大威慑。

(二)突出查办案件。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依法查处一批大案案件。对于监测发现、上级交办、投诉举报的涉嫌违法广告,要依法迅速查处;对屡教不纠、屡查屡犯的媒体要依法严查重处,对严重违法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绝不姑息,一查到底。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起到警示和震摄作用。省局将督办一批严重违法广告案件,各市州局也要挂牌查办一批严重违法广告案件。

(三)着力完善制度。要加强广告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媒体切实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推行广告审查程序格式化,完善媒体单位广告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严重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法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广告信用评价机制,定期公布媒体广告信用情况。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四)加强执法协调。要加强系统内部相关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要加强与宣传、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通信管理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部门,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要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的案件移交、情报共享等工作机制,严惩广告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202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办工作要求,我局出台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顺利完成动员部署和排查整治两个阶段目标任务,全局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局系统内工作进展不平衡、整治重点不突出、整治措施不得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个别领域事故易发多发等问题依然存在,亟待解决。2021年,进入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聚焦难点痛点盲点,精准施策,破解难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现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动员局属各单位力量,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施工现场得到明显强化,一批重大隐患得到整治消除,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认真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治理;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安全生产“诊断式”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并及时上报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要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岗位责任清单和岗位排查台账,落实日常检查措施。要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培训,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二是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精准施策、掌握主动。全面梳理风险隐患,找准痛点难点,准确把脉、分类指导,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实施精准攻坚治理。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方面。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单位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认真落实省、市《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将安全生产通报、提醒警示等制度细则,贯穿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过程中。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履责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督促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清单履职尽责、落实到位。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报告公开等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三)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方面。抓实“两个清单”,全面梳理甄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逐一进行“回头看”,结合实际,持续深入排查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瞄准重大风险,查实重大隐患,排出重点问题,确保“两个清单”高质量。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全面收集风险信息,认真识别风险来源,准确评判风险性质,科学分析风险原因,及时预测风险趋势。

(四)重点行业领域方面。突出重点领域,盯紧薄弱环节,瞄准攻坚目标,以更高标准深化专项整顿。

1.强化大型游乐设施监管。有游乐设施的单位要定期排查和梳理游乐设施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隐患台账,维修维护管理情况,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同时积极主动协调安检部门对游乐设施进行检测及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游乐设施操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持证上岗要达到100%,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做好动物饲养及植物园温室安全管理。动物园要加强对园内动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业;定期对猛兽笼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针对动物逃逸、动物伤人、重大动物疫情等突发事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植物园要加强对展览温室的管理,要定期对温室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与检测,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

3.做好汛期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制定应急预案,预备防汛物资,组建园林抢险队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值班制度,保证上传下达,及时处置。

4.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坚决遏制建筑工地生产安全事故。

5.做好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加强节前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针对节日期间人流密集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等特点,制订专项应急预案,控制节日期间游人数量,严防拥堵、踩踏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

6.加强水面安全防范。有水体的单位要在水体周边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配备救生设备,增加安全巡逻人员,加强防范措施。

7.窨井盖专项整治。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加强公共区域窨井盖的监管和维护,完善窨井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窨井设施安全运行水平。重点排查园区内设置的所有窨井盖。

8.有限空间作业。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组织开展地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相关单位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台账建立、应急预案制定、作业演练、人员教育培训、防护装备配置等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流程,保证作业安全,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势头。

9.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及时更新消防设备,做好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加强防火工作。

10.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各公园广场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场所的安全管理,控制游园高峰时段的游人数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建立园内餐饮企业及小卖部食品进货的可溯机制;严把进货渠道关,禁止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12.做好危险化学品存放。各单位的农药、试剂、麻醉工具等危险品要严格管理,落实专人保管。

从2021年5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1年5月)。认真总结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和排查整治两个阶段工作,细化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明确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攻坚目标、重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等,确保各项任务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集中攻坚方案报送局公园处。

(二)解决难题(2021年6月至10月)。突出长效长治,对规律性问题隐患,深入分析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局安全生产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年度攻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重大问题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推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2021年10月至12月)。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2021年集中攻坚开展情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夯基础,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于12月25日前将自评总结报送局公园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领导责任,优化攻坚力量,完善机制措施;要突出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解决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每个阶段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力推进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并将年度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局安全生产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进行曝光,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责任不落实、行动组织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逐级约谈警示。

(三)做好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载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畅通社会舆论监督渠道。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突出“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主题,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行动,努力营造全民抓安全的社会氛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州、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制定2021年集中攻坚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在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取得积极成效,做到小事故少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为“十四五”稳定开局和迎接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2021年集中攻坚。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每一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理论集中学习,结合我办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办事处、社区(村)干部职工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理论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

2.全面系统宣传贯彻。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行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021年集中攻坚。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了解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4.落实应急处置责任。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使从业人员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强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能力建设。继续巩固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成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和制度建设,配齐配足专业监管人员,突出日常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认真梳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运用专家服务、科学监管、精准执法等手段推进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化台账并动态更新。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工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及时向监管单位反馈,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集中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治理。一是综合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提升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遏制占用消防车道行为,杜绝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行为,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二是提升仓储物流园区消防安全条件,重点提升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强化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杜绝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行为;三是提升小型场所、旅馆、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条件,继续利用“黔小消”app开展违规清人等行动,督促落实防盗网破窗,保留逃生通道,各小型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消防设施配备等面建立长效机制。

2.开展违规搭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等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杜绝人员活动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建筑。

3.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和图书馆等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时更新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级分类分阶段推进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村居委工作人员、居民小区(村小组)网格员、物业安保人员、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负责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五)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庆云宫村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彻底消除死角和盲区。协助国有马鞍山林场对辖区内的森林、林地进行逐片、逐块、逐个路口的排查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2.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禁止一切烧田垦、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和上坟烧香、纸、烛、燃放烟花炮竹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禁止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点燃隔离带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建立健全台帐,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

3.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实行办事处包村、村包组、组包户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基层未端。将黔南州森林防火禁火令宣传、张贴到组到户,在林区重要地段、重要部位、重点区域悬挂森林防火标语,在重点村寨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在“两会”、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时段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劝阻各类可能引发森林山火行为。高火险天气,组织村支两委人员利用车载高音喇叭或背负式宣传喇叭穿梭于村寨、林区等,反复宣传森林防火禁火令、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做到警钟常鸣。

4.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综合运用火情预警卫星、人员巡护、重要卡点值守等监测手段,为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提供保障。森林防火期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及早处置早期火情。发生森林火灾,领导要靠前指挥,做到人员组织及时、扑救方法科学、安全防护到位,在保证扑火队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

5.加强护林队伍建设。组建好办事处、庆云宫村森林火灾应急扑灭队,配备好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和物资,充分利用“林长制+大数据+村规民约”一体化管理体系,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持续开展乡村通组道路、辖区内沿线铁路巡查,加强冰雪、雷雨天气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凝冻、滑坡、落石、树木倾倒等隐患及时整治;联合有关部门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强化水上游乐船、自用船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七)城市建设、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在辖区内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违规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培训班(午托班)、健身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等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八)旅游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防范重大安全隐患风险。重点对辖区内游乐设备的监管及隐患排查、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发现因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中存在重大隐患的问题,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及时接收风险预警并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

2.严防踩踏冲撞事件。督促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人流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文峰公园、南沙洲公园、青云湖公园等景区的管理单位做好客流分流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发生踩踏和冲撞事件。

3.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工作部署,督促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娱乐场所、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好防控措施,将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到实处。

(九)地质灾害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加强信息共享及报送。加强与市气象、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24小时讯息畅通,及时指导各社区(村)做好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做好庆云宫村前进巷滑坡、和尚井崩塌等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灾情险情速报制度,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2.加强隐患巡排查。应急办牵头,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庆云宫村工作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不定期开展隐患巡排查,积极动员周边群众做好日常巡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治。

3.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居(村)民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动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新格局。

4.加强地质灾害临灾避险演练和“三个紧急撤离”落实。对辖区内庆云宫村前进巷滑坡、和尚井崩塌等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临灾避险演练,强化“三个紧急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办干部职工和受胁群众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变处置能力。形成全面参与地质灾害防灾、识灾、救灾的良好社会氛围。

5.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置。辖区内发现险情或灾情,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办事处及社区(村)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和灾情评估等应急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灾情。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加强学生溺水防范宣传。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在辖区内河流、水库、水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进行隐患排查和劝导,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村)民溺水防范思想认识。

2.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综治办牵头,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整治非法入侵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安全、敲诈勒索、性侵害、校园欺凌、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以保障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师生生命安全。

3.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治理。计生协会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开展校园周边、校外辅导机构、午托班等学生聚集区域(场所)的食品安全排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峰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及治理,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定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强化各科室、各社区(村)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重心不移、工作力度不减。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业主qq群、业主微信群、村民宣传广播、led屏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常识,长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庭院会、坝坝会等进行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信息共享及报送。各科室、各社区(村)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相互联动,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和工作资料。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区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巢"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各地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区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区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惠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各地区组织开展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等关键要素,组织相关部门系统评估每座地铁站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实施三年优化提升计划。2020年,组织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4.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等中央石化企业以及地方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区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施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区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水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区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区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01年,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联网监控系统。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区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各级、县级政府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桥区建设、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评内容以及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区要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区安委会安排部署和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标本兼治,实现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五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精准治理,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管控高危行业、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的改革创新。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和有关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4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通过大喇叭、群众会,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途经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的实施细则、市、区的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镇安委办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等措施。四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安全生产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落实企业应急处置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严格烟花爆竹项目准入条件。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使用、废弃和销毁处置安全管理。(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重点针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区域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惠共享渠道。二是聚焦老旧场所、电动车、彩钢板建筑、小型经营性场所、村居民自建房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控、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平台和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五)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二是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按照“因险设防、重点突出、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需求,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三是着力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应急救援队员安全救火知识和救援技巧,及时补充、检修防火工具,确保应急防火物资充足。(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六)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路段治理,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全面清理整治“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六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七)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配合上级部门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二是配合上级部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配合上级部门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加强采面作业、爆破作业、边坡、机械、机电设备、运输作业管控,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八)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公路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镇村建站牵头,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镇水务站牵头,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公路工程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底初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2020年底完成行业重大风险摸排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贵州省公路水运项目“坚守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列30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九)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摸清全镇工贸行业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底数,掌握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及主要危险因素。二是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严格评审程序,持续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充分发挥达标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未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实施监管。四是深入开展有限空间、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安监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整治。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双控”体系,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气瓶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特种设备标准体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镇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局普宜分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一)乡村(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围绕畜牧业、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和其他领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农村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从源头抓住农村安全的隐患点、防范的薄弱点、事故的多发点,着力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关注农村、推动农村的工作合力。发挥农业服务中心和农村党组织服务职能,推进乡村安全文明,提升农村安全治理水平,加快平安乡村建设。(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饮水: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深化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化解农村供水安全风险。(水务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干最好,当标杆,争第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结合《2022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温创建办〔2022〕5号)和《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2022年4月-12月。

以街面秩序专项整治、环境卫生美化提升、垃圾分类提标提质等为抓手,深化“群众工作+科技+执法”的城市街面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街面秩序治理、环卫保洁水平、垃圾分类等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1、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加强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等专项整治,结合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全面取缔城区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严格落实错时管理、街(路)长制、“门前三包”等长效管理制度,强化科技保障和执法保障,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和长效管理。

2、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运用“查处、拆、整、修、饰”等综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对破损卷曲、陈旧不洁、断字断亮等有碍市容的进行修整更换,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建筑物、构筑物外形保持完好、整洁、美观,进一步规范门头广告装修施工围挡的设置。对非法设立的占道灯箱广告、小耳朵广告、横幅巨幅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予以拆除。对牛皮癣小广告开展集中清理,沿街店铺玻璃外不得张贴各类小广告。

3、开展规范门前三包提升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发挥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队伍,尤其是联动落实好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学校等周边环境治理,提供好执法保障,同时积极发动引导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中队要继续发挥微信+执法,继续开展每周街路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整治声势。

4、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提升专项整治。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机动车、共享单车等人行道违停现象,对重点严管路段、重点区域等加大抄告力度,对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加大联合执法进行拖离和清理。有序推进“按标识方向停车”等文明停车规范引导,全面查处城市道路人行道非法接坡、私自挖掘、压占盲道、乱搭乱建违法设施等行为。

(牵头单位:综合一科;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二)开展环境卫生美化提升行动。

1、开展环卫保洁清运提升行动。统筹整合环卫保洁资源,不断推进“环卫一把扫”工作,每月开展不少于3次的城中村、绿化带集中整治,清除卫生死角。进一步推进“撤桶并点”工作,主次干道实行100%“撤桶并点”,同时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优化“定时定点”收运路线,增加夜间收运路线。

2、开展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加强保洁人员业务培训及公厕硬件设施提升,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管理。倡导社会各界和更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入公厕联盟,全方位宣传“公厕革命”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等知识教育,提升公众对“公厕革命”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开展环卫基础设施规范提升行动。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关闭一批”工作计划,着力提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转运能力。落实公共厕所、中转站、垃圾容器、运输车辆、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等环卫设施、设备的保洁、维护、修复和对标提升工作,完善公厕无障碍设施,确保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完好、数量充足、整洁有序、创建达标。

4、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通过加快消纳能力建设,推进资源化利用、提升监管水平等举措深化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监管和执法巡查,严厉查处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和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确保城区环境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环卫处、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三)垃圾分类提标提质行动。

1、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商业街区、新交付小区、建成区主次干道撤桶并点工作,全面实施“两定四分”。加大已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管理力度,配强、配优集中投放点督导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居民垃圾投放意识。重点推进无物业居住小区、六小行业、规上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工作,促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2、继续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对照生活垃圾分类“一车一类、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的收运要求,积极规划构建“四定一线”收运体系。加快各镇建筑(装潢)垃圾分拣点,村(居)、小区建筑(装潢)垃圾存放点建设。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和建筑装潢垃圾(渣土)三级网络,加快有害垃圾收运、存储及终端处理体系建设。

3、提升垃圾分类执法监管水平。重点加强沿街商铺、物业小区、运输环节的执法保障,加大对个人单位的追责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倒逼源头精准分类。健全生活垃圾日常执法巡查和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做好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衔接。全面运行三驾马车体系,加大对重点问题的执法整治,倒逼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市垃圾分类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强化科技赋能和日常巡查结合,积极推进“非接触性执法”和现场执法,严格落实《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采取定期、集中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乱扔垃圾、乱扔烟蒂、乱吐痰、毁绿种菜、不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等易发、高频、典型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开设曝光台,加大各种不文明违法行为的惩治和曝光力度,促市民文明素质养成。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一科、环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五)点位对标提升行动。

对照我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点位创建达标工作,对各类创建点位的宣传氛围、内外环境、设施维护等开展对标检查“回头看”,重点聚焦局机关单位、局包干路段和村居社区、环卫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焚烧和填埋场、城区主次街道等重点点位,对发现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市容、停车等周边环境长效整治,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办公室、综合一科、环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全局上下“一盘棋”思想,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照工作任务,真抓实干,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做到全面发动,精力到位,确保扎实有效推进创建行动。

(二)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整治行动,细化行动计划,明确行动任务和相关要求。要结合创建进程及时研究和总结,各中队要结合各自辖区的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密切配合,积极联合属地街道、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发挥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攻坚任务,并定期向局创建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依法行政,规范文明。各单位在开展整治执法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着装、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文书携带、执法流程等方面要严格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以依法行政树立执法权威。

年省“三边三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高质量推进全县公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洁化、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提升“三边”区域环境品质和整体形象,有效改善全县环境面貌,助推美丽文成建设,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对标对表“重要窗口”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一体、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美丽田园创建等工作载体,全面整治“三边”区域环境问题,健全完善“三边三化”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增进人民群众环境福祉,为提升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刘伯温故里景区)品质,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三边”区域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采乱挖、废品垃圾、建筑垃圾、青山白化、绿化缺失、矿山整治、赤膊房、农田管理用房等十大类问题,并逐步向全县域延伸,实现整治工作体系化、常态化。

(一)推进公路边“三化”整治。强化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为重点,其它公路为辅的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各类公路路域范围、公路服务站(驿站)等处各类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及违法建(构)筑物,持续强化马路市场整治,全力抓好非公路标志标牌(含广告牌)规范、村庄立面整治等工作,坚决消除“脏乱差”现象,打造桥下空间利用,高水平推进城乡交接地段、公路服务站(驿站)等公路沿线重点区域“三化”工作,实现公路沿线干净整洁、绿化景色美观、环境优美协调。

(二)推进河边“三化”整治。按照“遏增量、清存量”要求,积极开展河边“三化”排查整改,逐级压实河(湖)长定期巡河主体责任,把河边“三化”纳入到河(湖)长个人履职评价及“一河一策”方案,继续加大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采乱挖等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深入推进辖区内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落实和巩固河道、河岸保洁全覆盖,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促进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努力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三)推进山边“三化”整治。对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进行逐个排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治理责任主体,限时销号整治。加强“三边”区域乱葬乱埋行为治理,大力推行绿色生态节地葬法,切实解决“青山白化”问题。改造提升荒芜低效经济林、疏林地、荒山荒地、火烧和病虫害迹地、开垦地、裸露山体,加大景观林建设力度,采取“新造、补植、改造、封育”等措施,实施山体林相(即“森林的外形”)改造。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落实:

第一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问题排查、卫生清理。对全县“三边”区域的积存垃圾、废旧农膜、小规模非坚固体违章建筑、影响市容市貌一般障碍物、小型棚屋等进行清理拆除,全面完成卫生清理任务,并保持好整治成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县“三边”区域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2月9日前将排查出来的问题报送县“三改一拆”办,实行每日一报,并由县“三改一拆”办输入市“四边三化”专项整治信息平台。县“三改一拆”办根据平台任务清单,分解到各牵头单位做好督查落实。

第二阶段(2021年5月25日前):集中攻坚、全面整治。在常态化管理全县“三边”区域环境洁化工作的基础上,对照问题清单,突出抓好“三边”区域“赤膊房”整治、村庄立面改造、广告路牌规范清理、农田大棚规范整治、安全隐患整改清除和安全防护设施补建、绿化美化整治提升等任务。同时,各牵头单位深入总结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根据市级出台的“四边”区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好长效管控。在时间节点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做好检查验收等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2021年5月25日后):验收销号、长效管控。开展验收销号和“回头看”,落实出台全县“三边”区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常态化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责任分工。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组织督查检查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县公路边“三化”问题排查整治,指导公路用地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及精品创建工作。

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全县河边“三化”问题排查整治,指导全县河湖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采乱挖等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指导“三边”区域内矿山整治与复绿工作,指导各地实施山体林相改造。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三边”区域内“青山白化”问题治理和推行绿色生态节地葬法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指导农村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指导监督“三边”区域农业生产、养殖、农业塑料大棚、地膜等带来的隐患整治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资金支持,把乡镇开展“三边三化”专项整治行动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其他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依法依规指导监督各地开展“三边”区域问题点位整治。

各乡镇:对辖区内“三边三化”问题整治负总责,将“三边三化”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力度,抓紧组织开展本辖区“三边”区域问题排查与实施整改,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三边三化”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抽调专门人员开展整治,理清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点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好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由县“三改一拆”办牵头,不定时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整治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整治进度,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强化监督检查。县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落实专人,组建6个督查小组,由县“三改一拆”办统筹部署。县“三改一拆”办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采取分组检查的方式,对各乡镇整治行动进行督查、考核,整治情况实行每周信息报送、每半月通报机制,对排查整改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评比内容。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杂志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网络期刊等新兴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三边三化”行动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要发挥好村(社区)干部和党(团)员的示范带头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组织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三边三化”行动,共建共享美丽文成建设成果。

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广告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公平有序、公众满意的广告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推动我市广告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强化广告导向管理;聚焦广告市场热点难点和重点领域,加大移动端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办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反映强烈,危害较大的违法广告案件,有效震慑广告违法行为;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切实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使广告违法率总体上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二、整治重点。

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资理财、房地产、教育培训以及互联网金融等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一)含有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等内容的广告;含有低俗、庸俗、媚俗等内容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含有涉及民族、种族、宗教等问题的广告。

(二)涉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广告、口罩等防护用品广告以及涉及借疫情宣传疫病防治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三)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中未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

(四)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中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

(五)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内容。

(六)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七)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

(八)药品广告的内容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未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未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未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九)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未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未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十)保健食品广告未标明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未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以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它产品,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

(十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十二)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主要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药品广告,在广告中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

(十三)违规发布国家明令禁止进行广告宣传的有关疾病医疗广告或违法在大众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行为。

(十四)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主要是在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病、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股骨头坏死、不孕不育等各种疑难疾病。

(十五)化妆品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主要是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的场所对化妆品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宣传,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以及含有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宣传的内容。

(十六)教育、培训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利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十七)房地产广告未表明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十八)投资理财广告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十九)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一是在广告版面(时段)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二是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三是在新闻报道中标明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

(二十)发布时间长,发布范围广,屡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的广告。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告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优化广告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准确把握机构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逐步理顺工作协调机制,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树立市场监管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以更高的站位和视野来把握广告监管工作,进一步深化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城市环境需求的总体目标要求,确保“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精致xx”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四、职责分工。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制定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研究破解难题,共同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市局机关相关科室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向区县局提出具体的工作指导性意见,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要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广告监管科:负责制定全市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的整理上报工作,统筹协调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及时派发案件线索;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广告发布行为;配合协调各单位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联系市广协,加强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

(二)法规科:严格审查广告案件,规范办案行为;研究探讨对轻微一般违法广告从轻或免于处罚的处理方法,帮助指导广告企业及时纠正;对符合追诉标准,已涉嫌虚假广告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新闻宣传科:加大对《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工作的宣传力度,适时将违法广告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曝光,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情况,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四)网监科:依托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继续对本辖区内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违法广告核查,运用现有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和电子数据取证,配合整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信息。

(五)投诉举报受理科:受理12315虚假违法广告投诉举报,及时分派、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加强12315数据分析和运用。

(六)信用监管科:督促办案单位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将“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记录纳入其自身信用评价体系,提高失信行为人的违法成本,用社会舆论监督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力争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工作格局。

(七)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科:整治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八)医疗器械科:配合督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履行法定广告审查义务,加强广告自律,在检查中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要及时反馈。

(九)药品流通监管科: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药品零售企业发布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广告和虚假药品广告的行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药品广告,要及时反馈。

(十)药品生产监管科: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日常监管中,关注药品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对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化妆品监管科:配合整治化妆品经营单位、美容美发等化妆品使用单位对化妆品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及误导消费行为。

(十二)特殊食品监管科:配合整治保健食品广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内容,且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十三)食品流通监管科:配合整治普通食品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用语。

(十四)价格监督检查科: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重点整治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存在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不标明价格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6日—5月15日)。对全市广告市场进行全面摸排,认真分析当前我市广告领域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以及广告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根据整治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安排落实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6月30日)。加强行政指导,向广告经营主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引导各大众传播媒体、医疗机构、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等有关单位对已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进行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停止发布并自行撤除违法违规广告。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曝光案件等手段,对重点媒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违法广告,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和重点整顿;对顶风违法、屡罚屡犯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要会同主管部门采取暂停广告发布业务或关停网站等措施,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公布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

(四)总结分析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及时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进行分析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排除隐患,确保不留死角,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于11月10日之前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局广告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对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以及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定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做好整治行动的动员工作,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重点、步骤、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在人员经费监测设备等各个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建立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突出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重点广告主、重点商品服务广告的检查和监测,从重点商品服务广告入手,严把媒体广告发布这一关键环节,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各项制度,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夯实齐抓共管基础,形成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强大合力。

(四)打防结合,立足治本。各单位要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不断规范广告活动的各个环节,强化广告内容监管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广告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立足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告监管执法的效能。

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县“十四五”广告监管和广告业发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切实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xx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20xx年7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广告法》,深化广告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集中时间、力量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保障广告市场良好秩序,紧紧围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整治违法广告,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加大失信惩治力度,发挥信用监管作用,继续推动我市“十四五”期间广告市场诚信经营和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广告既有经济功能,又有社会文化功能,既有经济属性,又有意识形态属性。习近平在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新时期广告监管工作总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广告导向监管的重要性。要把广告导向监管作为广告监管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导向监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组织部署,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单位统筹做好今年广告监管五大专项行动及各项工作,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内容加强定向监测,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快速处置。突出查办重点案件,严厉查处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严肃查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工作。

(二)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一是在疫情防控方面,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口罩、疫苗等防疫用品以及借疫情宣传疫病防治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二是在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方面,加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广告监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食品、医疗、医疗器械、药品、教育、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收藏等九大重点领域和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三是加强重点媒体、媒介广告监测监管,依法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金融机构、医疗机构的管理,严肃查处平台和机构违规发布广告行为;四是在重大节假日、“双十一”购物热点等时段,开展对重点网络平台的广告专项监测,调整制定互联网媒介监管清单,深入双推线上告治理,坚决遏制移动端、app、自媒体账号等虚假违法广告多发易发态势;五是继续严肃查处含有“特供”“专供”字眼等违法广告;六是加强重点区域广告监管,对违法广告多发区域、行业进行重点巡查。

(三)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与加强人力监测相结合,针对互联网广告监管的重点难点,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办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公布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重点媒体监管。一是继续加强对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广告监测监管,认真落实“将传统媒体违法广告时长和条数监测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的工作任务,对上级部门下发的传统媒体违法广告发布线索,严格依法行政,做到100%核查、违法广告100%立案、100%处理。二是加强公共交通运载工具发布广告、大型户外广告牌和led显示屏广告牌发布广告的监测,这类广告流动性强受众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其广告发布情况对反映当地广告市场秩序具有标杆意义,如出现发布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容易滋生跟风现象,影响文明城市的形象。

(五)加强广告市场主体监管。广告发布是广告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指导督促广告发布者要按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把广告发布关,自觉履行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义务,提高抵制虚假违法广告的自律意识。严格按照《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违法主体全面实施行政处罚。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据职能采取行政指导、约谈告诫、行政处罚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对本辖区的虚假违法广告活动严格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广告监管任务能否完成,关键靠担当,效果在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督导,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攻坚克难,把法定职责和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七)强化协同监管。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地方政府对广告监管工作更大的重视和支持。要善于借力,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形成部门合力,加强与党委宣传部、网信、公安、住建等部门间的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强化联合约谈、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联合通报工作机制,依法、依职能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重点案件的协调机制,对重点导向性案件和重大违法广告案件实行联合惩戒;加大对违法广告责任主体的惩戒力度,探索实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虚假违法广告,震慑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有品位格调担当”的广告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广告市场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行业自律,增强广告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和诚实守信意识,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集中打击阶段(8月至10月)采取集中整治行动,查处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广告,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工作。

(三)督促检查阶段(9月至11月)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到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督查,以促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力开展。

(四)总结阶段(12月上旬)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包括案件查办情况、典型案例、工作经验等。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政治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广告是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是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积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要围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气氛。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微信、新闻网站等媒体及时报道工作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扩大影响,营造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抵制虚假违法广告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属地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紧盯任务落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对纳入监测目录的媒体进行监测,解决广告监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履职风险。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进行告诫、纠正;对问题严重的,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定期将广告监测情况抄送媒体位及上级主管、主办单位,对有关媒体广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专项监测报告。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屡罚屡犯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敢于“下猛药”,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媒体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信用监管,推进社会共治。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违法广告案件行政处罚信息进行100%公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公告力度,增强对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威慑作用。加强与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互联网平台加强信息协作,推进社会共治。推进联合惩戒,推动部门间数据交换,探索建立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对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广告监管执法要体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片,震慑一片,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和效果。

(五)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坚持依法监管、简约监管、审慎监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原则,创新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效能。推动“互联网+”监管,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预警研判、指挥调度和监管执法,提升广告监管效能。广告监管执法要强调综合执法,构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联动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不能单打独斗,要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联合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相互配合,保持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提升广告监管效能。完善广告监管部门综合执法机制、持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大众媒体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信息公示制度、加大执法培训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广告监管长效机制,有效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

各单位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广告长效监管机制。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9月17日、12月17日前报送当季度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典型案例,12月19日前报送本单位年度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报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按时根据以上时间节点把以上材料通过粤政易报送给产权广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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