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精选19篇)

时间:2023-12-08 20:34:05 作者:JQ文豪

在分工协作的团队中,明确岗位职责可以提高沟通效率和工作协调性。以下是一些关于岗位职责的范例,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单位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4、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6、负责做好每月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备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安全办汇报,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9、本年度内,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陈家坝乡人民政府。

(盖章):

签约单位。

(盖章):

20xx年9月1日。

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

在元旦佳节来临之际,首先请接受x中学全体教师最亲切的问候和最诚挚的祝福,衷心祝愿您及家人“元旦快乐,吉祥如意”!同时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理解、支持!为使您的孩子与家人度过一个文明、安全、充实的元旦假期,请您务必在元旦放假期间切实履行孩子的安全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督。

一、元旦放假时间。

20xx年元月1日——20xx年元月3日,共3天,元月4日(周日)照常上学,届时希望您敦促学生带好相关的课本和学习用品,按时到校上课。

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督。

1.交通安全。元旦放假期间,道路上人多车辆多,外出时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时,要有家长带领;不要在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或做其他事情。不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电动车上路,更不准驾驶机动车。

2.防溺水安全。严禁孩子私自到河流、沟渠和水库中滑冰。在元旦放假期间请家长负起安全责任。

3.饮食卫生安全。要注意饮食卫生。做好家庭卫生消毒,预防流感等冬季传染病爆发;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不外出旅游聚会,确保身体健康,不暴饮暴食等。

4.消防安全。监督孩子做到不玩火、不玩电,注意用电、用火、用水的安全。还要注意用烤火煤取暖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煤气中毒。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要确保人身安全,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5.居家安全。如果家长有事外出,要叮嘱孩子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以免发生意外,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加强安全意识。学生外出时要告诉家长,并按时回家,未经家长同意,不得留他人在家住宿或在外借宿。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不与不法社会青年交往。

孩子平安、健康的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希望家长在元旦放假期间能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学习、娱乐、锻炼和休息时间,在平安和健康中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假日。

本责任书所规定条款,请家长监督执行,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对违反本责任书、发生事故或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计入本人综合素质测评,并计入班级总评。

班主任(签章):

学生家长(签章):

学生:(签名):

x中学。

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责任书。

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加强夜明珠钢材市场内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机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广大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下发的《机电设备管理办法》之规定,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由我公司与在公司辖区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使用的经营客户签订,并共同遵守。

一、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

合同。

并在我公司辖区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客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行业有关规定。

规章制度。

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保障部的检查和监督。

二、经营客户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同时上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

三、经营客户在申请架设特种设备前,必须报公司审批,同时签订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合同及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申请登记,登记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经营客户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检验,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按规定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责令该特种设备退场。所报检验特种设备在取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验合格报告后上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

五、使用特种设备的经营客户所聘请的特种设备操作和装卸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同等机构)培训合格所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否则严禁聘用,经营客户应主动将所聘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上报公司生产安全保障部备案。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七、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且使用特种设备的客户必须遵守上述责任书之规定,如有违反擅自架设特种设备或不经过检验继续使用着,我公司可单方面解除与其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同时责令退场。

八、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且使用特种设备的客户在合同期内因违反本责任书规定所发生一切机电、安全、人身伤亡事故我公司概不负责,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代表:王俞江。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签订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1.特种设备人身伤害、火灾、交通等各类事故为零;。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注册登记率达到100%、定检率达到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周文科为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周文科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规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制度。

3.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预防管理,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期限,消除事故隐患;重大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加强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按照规定作业人员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质证书,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5.采购和使用具有制造资质企业生产的设备,核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和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以及安装技术等文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6.及时、主动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事项,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达到100%。

7.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对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制定年度检验检测计划,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检测,保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定检率达到100%,对在检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8.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检修,并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点检、维护和保养,并健全以下记录:

(1)特种设备日常点检、运行、检修记录;。

(2)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记录;。

9.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材,并定期(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0.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向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接受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11.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由公司组织对责任人(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日常、年度检查考核;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责任,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考核,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保障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双方职责。

一、甲方(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甲方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工作全面负责。

二、甲方必须制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科室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对本公司使用的所有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各设备、容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运行。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配置适量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生产防护装置等,并要定期维修,确保设施器材与装置完好。

五、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线管理者,乙方必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每天要定时巡查,督促工人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操作规程,发现违章操作立即指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六、乙方要对矿的特种设备管理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积极与监督部门沟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七、乙方绝对不能向上隐瞒矿内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考核与奖惩。

矿规定一般情况对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季度考核和年考核,若本公司一季度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对该负责人奖励,作为季安全生产奖;一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则奖励年度安全生产奖。若一季度内发生一起一般性事故,扣除安监科负责人季度奖并进行检讨总结、留岗试用;发生两起事故,撤销职务,扣除年终奖金,并视事故的影响程度追究相应的其他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安全技术部负责人)。

责任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保障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双方职责。

一、甲方(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甲方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工作全面负责。

二、甲方必须制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各车间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对本公司使用的所有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各设备、容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运行。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配置适量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生产防护装置等,并要定期维修,确保设施器材与装置完好。

五、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线管理者,乙方必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每天要定时巡查本生产车间,督促各车间工人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操作规程,发现违章操作立即指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六、乙方要对公司的特种设备管理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积极与监督部门沟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七、乙方绝对不能向上隐瞒厂内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考核与奖惩。

公司规定一般情况对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季度考核和年考核,若本公司一季度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对该负责人发奖金,作为季安全生产奖;一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则奖励年度安全生产奖。若一季度内发生一起一般性事故,扣除安全技术部负责人季度奖并进行检讨总结、留岗试用;发生两起事故,撤销职务,扣除年终奖金,并视事故的影响程度追究相应的其他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保障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双方职责。

一、甲方(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甲方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工作全面负责。

二、甲方必须制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科室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对本公司使用的所有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各设备、容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运行。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配置适量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生产防护装置等,并要定期维修,确保设施器材与装置完好。

五、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线管理者,乙方必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每天要定时巡查,督促工人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操作规程,发现违章操作立即指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六、乙方要对矿的特种设备管理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积极与监督部门沟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七、乙方绝对不能向上隐瞒矿内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考核与奖惩。

矿规定一般情况对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季度考核和年考核,若本公司一季度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对该负责人奖励,作为季安全生产奖;一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则奖励年度安全生产奖。若一季度内发生一起一般性事故,扣除安监科负责人季度奖并进行检讨总结、留岗试用;发生两起事故,撤销职务,扣除年终奖金,并视事故的影响程度追究相应的其他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xx。

乙方:xx。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进一步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保障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责任书。

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为了加强夜明珠钢材市场内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机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广大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下发的《机电设备管理办法》之规定,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由我公司与在公司辖区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使用的经营客户签订,并共同遵守。

一、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

合同。

并在我公司辖区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客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行业有关规定。

规章制度。

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保障部的检查和监督。

二、经营客户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同时上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

三、经营客户在申请架设特种设备前,必须报公司审批,同时签订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合同及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申请登记,登记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经营客户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检验,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按规定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责令该特种设备退场。所报检验特种设备在取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验合格报告后上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

五、使用特种设备的经营客户所聘请的特种设备操作和装卸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同等机构)培训合格所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否则严禁聘用,经营客户应主动将所聘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上报公司生产安全保障部备案。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七、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且使用特种设备的客户必须遵守上述责任书之规定,如有违反擅自架设特种设备或不经过检验继续使用着,我公司可单方面解除与其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同时责令退场。

八、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且使用特种设备的客户在合同期内因违反本责任书规定所发生一切机电、安全、人身伤亡事故我公司概不负责,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代表:王俞江。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单位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4、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6、负责做好每月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备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安全办汇报,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9、本年度内,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陈家坝乡人民政府。

(盖章):

签约单位。

(盖章):

20xx年9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保障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双方职责。

一、甲方(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甲方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工作全面负责。

二、甲方必须制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科室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对本公司使用的所有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各设备、容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运行。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配置适量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生产防护装置等,并要定期维修,确保设施器材与装置完好。

五、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线管理者,乙方必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每天要定时巡查,督促工人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操作规程,发现违章操作立即指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六、乙方要对矿的特种设备管理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积极与监督部门沟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七、乙方绝对不能向上隐瞒矿内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考核与奖惩。

矿规定一般情况对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季度考核和年考核,若本公司一季度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对该负责人奖励,作为季安全生产奖;一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则奖励年度安全生产奖。若一季度内发生一起一般性事故,扣除安监科负责人季度奖并进行检讨总结、留岗试用;发生两起事故,撤销职务,扣除年终奖金,并视事故的影响程度追究相应的其他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县救助中心要切实承担起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敬老院院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做到措施落实、责任落实,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根据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敬老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明确敬老院管理职责。

救助中心领导是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救助中心要与各敬老院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要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遵循入住程序。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xx〕第37号)的规定,救助中心、敬老院应根据五保(优抚孤老)对象申请,与所在乡镇、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敬老院入住协议书》,安排五保(优抚孤老)对象入住,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严禁接收传染病和精神病患者入住敬老院,敬老院组织入住对象认真学习《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法治观念。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四、切实履行职责。

督促敬老院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入住老人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五、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严禁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院长负总责。

2、适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措施,定期对院内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敬老院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应由敬老院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灾害的演练,制定应急预案,对火警、灾害隐患及时整改。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和安全疏散楼梯畅通。电器线路的铺设、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明火作业,均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入院人员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器在宿舍做饭,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遇雷雨天气,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4、严禁采购和食用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签订许可的野生动植物,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过期、霉变、腐烂等食品。制作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切生熟食物的刀、板应当分开,每天坚持食品留样工作。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炎热季节,应当适当控制人员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保证饮水供应,并适量饮用淡盐水,预防中暑事故。另外还应该注意灭“三害”。

6、使用煤炉、燃气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烟漏气,及时修理,防止煤气中毒事故。

7、严禁院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时常做好院内人员的宣传与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敬老院管理人员如发现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应该及时收缴并妥善保管,防止意外发生。

8、预防意外事故。敬老院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人,对卫生间、公共浴室、公共活动场所等地方,都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若发生传染病和精神病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送相应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防止非正常死亡、走失、疾病传染、护理事故以及损坏入住对象合法权益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无食品安全隐患、无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点关注敬老院入住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来人来访登记制度。

敬老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出入人员要实行实名登记,无关人员不能随便进出,在院院民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过夜,晚上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防止物品丢失和被盗。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因救助中心、敬老院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青川县民政局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分管领导安全责任意识,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公私财物安全,我校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制度。特制定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

二、教育责任:

1、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认真组织教师开展政治学习,了解时事,增强政治责任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献身教育的思想,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团结和稳定。

2、狠抓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禁止体罚和侮辱学生等违反师德,有损学校和教师形象的行为,努力消除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的不良情绪和心理隐患。

3、加大对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加强班主任队伍管理和培训,经常性地对班主任进行安全工作的培训、强调和布置,促进班主任素质的提高和思想上的重视。

5、大力开展校园普法知识教育,利用周会,班会以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使全体师生在不违法乱纪的同时又能充分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加强对学生进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演练,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日(月)”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锻炼和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2、负责学校安全的定期督查、培训、指导工作;。

3、严密组织学生各项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

4、及时妥善处理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5、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7、要求教师严格对学生的管理并关注学生在校的身心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同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8、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积极做好正确的处理、善后工作。

四、责任追究:

1、分管领导如有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责行为,由校委会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理。

2、学校发生相关的事故,经校委会研究,给予严肃的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附则: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章):

分管领导(签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三条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包括二手特种设备的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各自职责负责本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止事故发生。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禁止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范围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活动。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格证书、证明文件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销售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合格特种设备;

(二)建立并执行特种设备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向用户提供特种设备产品出厂时应当附有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前,应当经依法核准的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销售。

第十条禁止销售下列特种设备:

(一)非法设计、制造、改造的;

(二)伪造、冒用许可证、质量证明和厂名的;

(三)未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资料的;

(四)二手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书的;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

(六)依照国家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

(七)国家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其它特种设备。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或者其委托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

(二)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三)施工合同;

(四)特种设备出厂资料;

(五)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计划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六)施工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包括二手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场(厂)内机动车辆还应当办理场(厂)内机动车辆牌照。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二)特种设备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明或者场(厂)内机动车辆的验收检验证明;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五)进口设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第十三条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在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产权单位应当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安全职责。

特种设备产权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十五条下列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一)锅炉操作、水处理作业;

(二)压力容器操作、气瓶充装、氧舱维护;

(三)压力管道操作;

(四)电梯安装、维修、司机;

(五)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司索、指挥、司机;

(六)客运索道安装、维修、司机、编索;

(七)大型游乐设施安装、维修、操作;

(八)场(厂)内机动车辆维修、司机;

(九)特种设备焊接;

(十)安全阀维修;

(十一)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接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发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后,应当立即整改,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许可、登记的;

(三)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发现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的;

(六)发现重大的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接到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立即处理的。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用伪造、涂改、借用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格证书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出借资质证书的,撤销或者建议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销售者违反本条例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在场(厂)内机动车辆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含义:

场(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包括内燃牵引车和推顶车、蓄电池牵引车和推顶车、全液压式牵引车、内燃固定平台搬运车、蓄电池固定平台搬运车、平台堆垛车、托盘搬运车、拣选车、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装载机、轮胎式挖掘机、履带式挖掘机、挖掘装载机、自行式铲运机、拖式铲运机。二手特种设备,是指从办理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手续到其报废之前转移所有权的特种设备。ヌ刂稚璞肝修,是指更换、修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受压元件和更换、修理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影响强度的部件、安全装置的。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公司制定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防损部门认真做好门店动力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

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若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三、未经设备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液化气站,经批准的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上机房重地。

五、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六、各机房钥匙不得随意配置、各机房、班组工作场地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关好。

七、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外,必须经领导同意按规定办手续。

八、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头要丢入烟灰缸。

1、必须定期安排人员巡视各设备现场。

2、制度巡查路线,巡视时间,巡视人员应按此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查。

3、巡查时应按照表格填写应记录的数据和状况,这些数据的状况的获得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报表。

4、管理层对下属的巡查要抽检。

5、巡查完后应迅速返回,不得在其他部门逗留。

6、因故不能巡查者向课长或领班申报。

配件耗材和用品及工具领用制度。

1、领用材料及工具均应填写领料单,经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并由个人负责保管,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2、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将领用的材料和工具带出本门店以外。

3、凡外出的材料和所带工具均应有部门主管签署的出门证及防损检验后方可带出。

4、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多余材料必须及时退库,已使用的材料必须要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出此报销。

7、有回收价值的备件和易流失备件应以旧换新。

8、公用工具,如电锤、万用表、电钻等由领班或课长负责保管。

9、每月核对配件耗材的帐目与实物,采购、领用、库存三者数量必须相符。

10、设备维护员异动离岗时,必须将所领用的全部工具交回。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20xx年3月14日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的由原劳动部或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有机热载体炉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理规定、检验规程、规定,加强上述等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重要设备包括上述所列特种设备、可能产生重大危险或环境影响的主要生产设备以及相关联系安全环保重要连带影响的设备。

第三条公司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安全管理应遵循的国家法律、法规如下: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

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1996]276号

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40号

6、《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国质检锅[20xx]213号

7、《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xx]108号

8、《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质检锅[20xx]250号

10、《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xx]296号

第二章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安全管理由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具体领导责任。设备租赁公司为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业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设立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其职责为: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组长: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设备租赁公司经理;

成员:设备部门主管特种设备、重要设备的专职人员、安全保卫部、物资管理部、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分管领导。

公司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和技术业务工作由设备部门具体负责。

第六条设备租赁公司职责:

1、认真贯彻上述有关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法律、法规。

2、监督公司各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检修等项工作。

3、负责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注册、登记及档案、资料的管理、保管。

4、负责组织对取得注册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定期检验。

5、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

6、对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事故组织调查、上报并作出处理。

第七条各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该单位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管理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并设立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管理小组。

组长:各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使用单位分管领导。

成员:设备技术员、工艺技术员、检修班长。

第八条各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使用单位所设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管理小组职责如下:

1、组织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维护、检修工作。

2、贯彻执行公司领导小组对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管理、使用作出的正确决定和统一安排。

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发现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及时正确处理,对不能处理的事故应立即汇报设备租赁公司。

5、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三章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使用

第九条公司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各级管理与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操作和使用的法律、法规;采购中,应向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生产单位索取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监检证书、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及一切该特种设备或重要设备所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第十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30日内,设备部门向工程项目所在区县质监局特设科报告注册、登记、取得使用证。

第十一条建立在用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巡回检查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通过有关培训、考试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未注册登记、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管理基础工作内容如下:

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安全的基础工作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选购验收、安全装置调试、技术档案、使用登记和统计报表等。

第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选购

1、由使用单位提出工艺条件,设备部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用途、生产工艺、介质特性确定主体结构形式、材质和工作压力、工作温度、容积、换热面积等进行定购。

2、为保障使用安全,必须考虑选用的安全泄压装置,测温、测压仪器(表)、自控装置和报警装置的合理性。

第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验收:

1、必须遵照第九条的规定,验收制造单位出厂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正确,且符合购置要求。

2、检查产品铭牌是否与出厂技术资料相吻合,依据竣工图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

3、检查随机备件、附件质量与数量,以及规格型号是否满足需要。验收工作由设备部门和物资管理部及使用单位共同完成。

第十九条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日常工作的内容与要求

1、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单位应对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日常检查并填写安全巡回检查表,使用单位机械员每月对本单位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巡回检查表”、“重要设备安全检查表”。

2、设备部门每季度对公司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巡回检查表”、“重要设备安全检查表”。

3、设备部门每年会同使用单位的机械员进行一次年度全面检查,并填写“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表”、“重要设备年度检查表”。

4、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定期送相关的部门校验、检修,并保存相关的记录。

5、安全阀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由使用单位送相关单位校验。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半年检验一次。

6、使用单位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有防腐层的设备要经常检查防腐层有无脱落,检查衬里层是否开裂或焊缝处是否有渗漏现象;发现防腐层损坏时,即使是局部的也应及时修补才能继续使用。

7、发现容器存在较大振动时,应及时查找原因,采取适当的措施,如隔断震源、加强支撑等。

第二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基础管理

1、设备部门负责将压力容器有关的技术资料,送到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建立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技术档案,并管好有关资料。

2、每年根据公司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情况,作出当年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定期检测计划,下发到各相关的部门。同时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根据生产情况与之联络通知到公司的检测时间,负责组织实施。

3、每年年底应将当年检验计划完成情况和第二年度的检验计划报到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各部门应与之配合,完成打磨本体,搭脚手架等工作,达到检测工作的一切条件。检测后设备的恢复工作应由使用单位自行完成。

4、对各使用单位所作的检查记录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完成。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行。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应按公司《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执行。

第五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械的司机和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械的司机和操作人员应在起吊前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发现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第二十四条起吊前必须有专人指挥,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或周围无人时,才能闭合主电源,闭合电源前,应使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第二十五条起重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应明确且符合标准。动作信号必须在所有人员退到安全位置后发出。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第二十六条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载荷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200~300mm)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运;吊运有毒有害液体、易燃、易爆物品时,也必须先进行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平稳吊运。

第二十七条汽车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第二十八条起吊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返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农机安全生产,预防各类农机安全事故,有效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百宜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签定农机安全“包保”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贯彻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

l、根据农机局安全生产实施意见,结合镇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各村认真抓好落实。

2、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3、负责抓好本村的内外业管理工作,抓好本镇的农用机车入户、登记、档案管理;。

5、负责抓好本镇内农用机车及驾驶员年度检审验工作,协助交警搞好路检、路查,纠正违章,搞好安全信息反馈。

6、各村召开农机宣传会,与各村支书、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二、工作措施。

2、目标分解,责任到人,使我镇农机安全工作的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3、加强各项工作督促检查,使我镇农机化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各村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好安全网络,使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村委会对各村红白喜事告知严禁违规载客,加强对农机驾驶员安全宣传培训。

6、督促辖区内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参加年度检验、审验;打击农用拖拉机私拼乱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章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7、全年无重大农机安全责任死亡事故。

百宜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领导签字责任人:

20xx年月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好特种设备的工作。

2、每一台设备有专人负责人,消灭无人负责的现象。

3、操作人员对特种设备要做到“二好”(管好、用好)、三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还需要至少有一些简单的维修、排除故障的能力,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严格按操作程序和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5、对特种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隐患时能处理时应主动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

6、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有效手段。项目部人员及各特种设备使用协作队伍应认真进行检查。

7、项目部检查内容:

(2)特种设备负责人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情况;。

(3)设备及其部件的性状完好情况;。

(4)保护装置的完整可用和校准情况;。

(5)噪声、磨损、异常振动等运行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在制定此制度时,要以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为宗旨,将岗位人员在驾驶和维保电梯的当班期间应该做什么工作及达到的要求进行具体化、程序化。对电梯的日常检查、维保、定期检修以及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电梯的完好状态和使用管理都比较好。

对于多班运行的电梯岗位,应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交接的内容、方式和应履行的手续。应做到以下内容:

1、交接班时,双方应在现场共同查看电梯的运行状态,清点工具,备件和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当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进行交换。

2、明确交接前后的责任。通常,在双方交班人签字后再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若正在交接事电梯出现故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在电梯出现故障时,如人员不够,已下班人员应在街道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共同处理。

1、非岗位人员未经管理责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2、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放在明显部位,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保证机房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4、经常保持机房地面、墙面的清洁及门窗的完好,门锁钥匙不允许转借他人,机房内不允许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内温度5-40度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以满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

7、注意电梯电源配电盘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

8、保持通往机房的通道、楼梯间的畅通。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性保养和定期检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及要求,作出计划性安排,避开电梯使用的高峰期。

电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设备之一,应对其技术资料建立专门的技术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妥善管理,以便备用。

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实现个人保班组、班组保科室、科室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局面,进一步强化个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自身素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保障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特签订此承诺书。

二、承诺内容。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

3、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5、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为实现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目标,在生产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

7、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安全职责。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违反劳动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3、及时、如实的报告事故,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四、考核。

参照公司、科室的各项考核标准执行。

承诺人所在部门:班组名称:

部门负责人:承诺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根据镇教体办《关于全镇中小学元旦放假的通知》,赤坂小学放假的时间为20xx年1月1日(星期三)至1月3日(星期五),20xx年1月4日(星期六)正式开学。元旦假期虽然短暂,但是各位家长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为了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愉快、文明、安全的假期,各位家长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要求学生:

3、节日期间,严禁学生到马路上骑自行车,追车,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以防发生交通事故。不得让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及三轮摩托车。

5、在节日期间家长要教育孩子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骗,防火,防溺水;不要随意与陌生人交往,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6、不要放松对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到讲究卫生,如发现不适要及时诊治。要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为孩子做榜样,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承租单位如租用出租单位的特种设备,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承租单位一经使用,就确认完好。

2、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定要求,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单位在入驻时,应将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如实向出租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4、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到按月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做到按期复训。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搞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的条件下,确保我矿资源整合任务的顺利完成,特签定本责任书。

—、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安全负责全面指挥,对全矿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条例、决定及文件本矿文件具体负责落实。

三、负责安全机构的建立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落实。

四、负责组织安排本矿各项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和落实。

五、负责组织本矿安全办公会的召开和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健全。

六、负责安排本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组织安排本矿责任事故的追查追究。

八、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组织安排本矿安全生产具体方案的编制和落实。

九、责任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煤矿(盖章)。

法人签字:

责任人(主管矿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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