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司法工作总结范文(19篇)

时间:2023-12-10 11:36:02 作者:紫薇儿

社区工作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查找已取得成绩的原因,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社区工作总结范文的编写往往需要借鉴前人的经验和教训,以下是一些值得参考的范例。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公证工作发挥了服务、沟通、公正、监督职能作用,公证人员克服困难,积极进取,公证工作有新的起色,各项业务呈现了上升的趋势。上半年,全市五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178件(其中国内公证事项3573件,涉外及涉港澳台605件),业务收费66万元。

1、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省政批转省司法厅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推动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市局及时将省司法厅领导批转的有关公证改制文件转呈市委、市政府领导阅示,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批示。市属公证处改制问题有望近期批准。

2、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今年元月是《安徽省公证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市局及时转发文件,要求各公证处结合实际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繁昌县公证处、芜湖县公证处高度重视,及时印制了公证宣传册及相关材料,利用双休日组织公证员上街头进行义务咨询,散发宣传材料,芜湖县公证处利用县人大、政协开会期间将公证宣传手册分发给每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获得良好效果,市属公证处加强了与金融、土地、房产、企业改制等部门联系,大力拓展和巩固上述领域的公证业务,为他们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

3、强化管理与监督。一是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全市五个公证处、19名公证员进行了年检注册;二是根据司法部召开的规范现场公证监督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市各公证处对近年来开展的现场监督公证尤其是彩票开奖现场监督公证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活动,使公证员总结了经验,吸取了教训,提高了认识;目前正按照省厅部署,加强对现场公证进行管理。三是强化了公证员培训和业务交流。今年来,我市推举了3名公证员参加了省厅举办的公证业务培训,印发关于组织公证员撰写实务论文的通知,鼓励公证员撰写论文参加省厅举办的实务交流,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

此外,律协工作卓有成效。年初,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一是针对今年全区性的拆迁工作,我单位举办了关于拆迁方面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认真解答了土地与房屋法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n余份,接受咨询n多起。二是利用在各镇、街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例会的同时,深入各乡村、社区,对上访的重点村进行了入户宣传,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信访条例》等资料送到农户家中。三是联系全区各个中小学,轮流对各个学校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律宣讲活动。针对青少年特殊群体对象的特点,还制作了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法治图片进行展览,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意义。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xx年是我在人民调解社工岗位上专业发展的关键一年,经过大量的劳资纠纷调解实践,在人民调解领域积累了经验,在于督导、同工的互动和交流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也形成了相对稳定且有效的工作模式。时值年中,我对今年上半年的社工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反思,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社区工作者司法工作总结

2011年,我街道社县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县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千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县矫正对象0名,其中男性0名,女性0名;假释0名,剥夺政治权利0名,暂予监外执行0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县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县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县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县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县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县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县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县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县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县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县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县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县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县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县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县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县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县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县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县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县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县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县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县社县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县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县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县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县矫正平台,为社县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县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县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县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千善司法所2012年12月30日。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们按照20xx高亭乡的,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在依法治乡中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动辖区内一切积极因素,坚持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努力促进依法治理水平和全乡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确保我乡政治、经济、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高亭乡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司法所将人民调解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确保一方稳定。

1、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乡司法所的建设,规范了内务管理,各村成立了调解委会,成立乡级义务调解员,配备了纠纷信息员、联户长,积极为社区居民开展了法律服务和调解工作。

2、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预防和调处各类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持“大的纠纷不出居,小的纠纷不出组”。努力适应纠纷在新时期下,出现的构成复杂化,领域扩大化,表现形式多样化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纠纷和矛盾,减少“民转刑”和群体性上访发生,纠纷调解达到100%,成功率98%以上。全年接待来信、来访、来电38件,100多人次,各居委会、企业调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信息反馈制度,今年对民间纠纷排查调处38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各社区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调解文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水平和公信力。

4、加大各村调解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针对各社区、各企业纠纷的特点,分别于5月和8月利用综治例会,有针对性地重点以调解文书的制作、调解技巧和新的《信访条例》。并与乡司法所签定了“法律援助进社区”协议书。至今已帮助5人进行了法律援助。

5、加强和完善调解组织的网络建设,巩固和加强各社区调解组织,调动发挥信息员、调解员的积极性,使各类纠纷能够及时发现并调处。乡党委、政府拿出资金3万余元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经费保障,稳定调解队伍,做好调解工作,做到了经费落实。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精心部署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扎实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半年度工作目标。现将我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今年我乡安置帮教对象12人,安置帮教对象回归社会后出现了多种情况,大多数人能够正视现实生活,思想稳定,但仍有部分人社会交往复杂,思想、生活不稳定,有80%的安置帮教对象生活水平低,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我市最低生活标准,可能导致重新犯罪。特别是那些人户分离的安置帮教对象,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都不能准确的了解这些人的情况,这给安置帮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年来,我们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切实做好对“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年初,成立了高亭乡20xx年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对确有困难的回归人员,从生活上给予了关心和帮助,来稳定他们的思想和生活,并动员和发挥工、青、妇等组织作用,采用各种形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2、建立健全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落实安帮责任、制度和工作程序健全,回归登记、帮教记录、措施、档案等工作内容详实规范。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一)针对面临的形势,立足大局、立足服务、立足人民满意,加大宣传力度,减少各种矛盾纠纷。

(二)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对排处出来的纠纷直至化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制群体性实践发生。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农村普法力度,不断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大胆创新,认真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一)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以弥补相关知识不足的弱势。不仅要学习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还要接触法理学等理论知识,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律,指导实际工作。

(二)努力提升专业服务质素,提供快捷、便利、有效的服务给服务对象,是服务对象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开展法律宣传及社工宣传活动。以小组为单位,设定工作计划及实施目标,有计划地开展社工宣传活动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社工服务,不断创新服务形式。

(四)参与人民调解等相关培训,努力提升调处纠纷的能力。组织、参加各类专业相关的培训、活动、分享会等,增加交流学习的机会,不断提升服务质素。

(五)做好人民调解组督导助理工作。按照督导助理工作指引及机构的安排,完成督导助理的相关工作,加强团队的管理与开发,增加一线社工与机构的沟通,更好地为机构和社工们服务。

社工是新兴的行业,人民调解社工更是一种崭新的尝试,在工作初期难免会碰到很多的困扰甚至挑战,但是只要坚守信念,以正面乐观的心态来看待专业工作的发展,以踏实勤奋的工作态度来面对挑战,以开放的态度接受专业反思和他人的建议,相信人民调解社工的道路会越走越宽广。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一、强素质,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高家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树形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高家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在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中我们都能发挥职能优势,为9名弱势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年初以来,高家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中做了专题报道。

三、抓基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64件,调解成功62件,其中邻里纠纷43件,婚姻家庭纠纷20件,劳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高家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有重点,落实“六调联动”工作机制。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高家司法所与高家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五、明底数,做好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于今年6月份对辖区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回归的刑释人员和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及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在此期间,我辖区有刑满释放人员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在排查过程中,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档案,建立了帮教对子。高家司法所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暂时无法直接了解到的,通过社区干部和家属了解,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xx社区司法工作在办事处司法所的直接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社区、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创建和谐社区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如下:

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明确了今年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

2、理清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普法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配备各种普法教材,组织居民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学习,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并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学习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居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加强,认识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也加强了社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执政的法制观念。

3、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充分利用黑板报和宣传画等多种方法,大力开展宪法以及对居民群众生产、生活有直接指导意义和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6.26”禁毒宣传日等活动之际,在主要街道以各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宣传,在居民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开展法律服务下社区活动。社区一直和均鑫律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事务所的律师帮助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使居民对社区更加信任和支持。

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好申诉、信访等合法解决纠纷方法的宣传工作,使群众能够了解、掌握和选择正确的诉求表达方式,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上访、进京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为建设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作出贡献。社区成立了由包括社区民警在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居民信息员11人。社区在今年共接受居民纠纷10多起,其中邻里纠纷6起,家庭纠纷3起,其他纠纷3起。成功调解12起,调解排查率100%,调成率100%。

1、做好帮教对象的排查工作。今年年初,我们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及吸毒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对排查,通过建立花名册、核查安置帮教情况,建立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吸毒人员的档案,全面掌握了安置帮教工作现状,为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奠定了基础。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实行“三定”制度,即定帮教对象、定帮教小组、定帮教措施。帮教小组对这些刑释解教人员和吸毒人员定期回访和帮教,使他们感受到了社区这一组织的温暖,并没有因为自己曾犯过错误而被抛弃。对帮教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大多数人在思想上有了大的转变,能逐渐的重新融入社会,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社区工作人员一年的努力,我辖区内没有出现残疾人闹事,“”习练者进京、进京闹事的现象。春节、五一节、国庆节期间提前做好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定社会稳定工作预案,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辖区在“三节两会”期间无重大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0xx年,我社区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提高法律服务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上还要进一步提高;使安置帮教工作手段多元化,尤其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安置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在市、区、街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我们有信心把司法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乡司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临的形势还不容乐观,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影响社会稳定问题仍然很多:山林、水土、产业培植、二轮承包合同等方面的纠纷也增多,维稳工作和信访工作压力比较大。二是乡司法所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少工作量大,但除了人头经费外没有什么工作经费,工作难于开展。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工作中,我单位坚持搞好“五送”活动。即:安置帮教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送法律活动;安置帮教与解决就业相结合的送技术活动;安置帮教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的送项目活动;安置帮教与扶贫帮困相结合的送温暖活动;安置帮教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送保障活动。日前,我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50人,社区矫正人员31人,生活稳定,没有重新犯罪迹象。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充分利用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和村民小组法制宣传信息员,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各类纠纷隐患,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各种产业培植的不断发展,农村山林水土等各种矛盾纠纷也增多,交织复杂,但结合实际,针对纠纷提出对策和防范措施,力求做到每月小排查,每年集中排查,随时掌握各村寨的纠纷发生情况。半年内共调处纠纷68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88%。其中土地纠纷22件、征地纠纷16件、赔偿纠纷12件、婚姻纠纷3件、水利纠纷4件,其他纠纷11件。收取法律服务费300元,法律援助15件。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一)以“六五”普法为先导,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抓好各领域、行业、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开展一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活动;组织一次涉农法律巡回宣讲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组织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好民间纠纷排查治理工作;集中组织培训,提高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六进”工作。在巩固和健全已有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新型人民调解组织。

(三)以全面规范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确保衔接。加强与法院、监狱等相关部门协作,强化责任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矫正人员和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的无缝衔接。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定位监管,将所有矫正对象纳入定位监管。二是抓好安保。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项摸排工作,搞好调查和教育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突出抓好社区矫正人员和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确保重大敏感期间不出现问题。

(四)以法律超市为抓手,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法律超市为平台,努力为辖区内各镇办、企业、村委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诉讼评估、合同审查修订、及矛盾纠纷调处等服务。并不定期为各村镇、企业、学校开展法律宣讲,提高全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全区开展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以提供法律援助为手段,继续做好弱势群体帮扶工作。

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借助于基层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警司调解民事纠纷联调机制,通过及时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优势,积极预防和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上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n件,成功调解n件。其中,婚姻家庭n件,邻里n件,赔偿n件,劳动n件,房屋宅基地n件,其他n件,调解成功率为n%。

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五五”终期验收。

“五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

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加强公证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巩固这个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还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自查自省相结合、坚持纠违查错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第二探索建立公证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模式,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公证律师的行业管理和处所内部的自律性管理的有机统一。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公证律师业务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第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证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公证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公证律师各项工作在稳步高效的基础上,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为群众提供更完善、更人文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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