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优质17篇)

时间:2023-12-03 23:51:48 作者:雁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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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人民政府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015。

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巩固“治污降霾”成效,提高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和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杜绝秸秆焚烧,消除农业面源污染,预防雾霾天气发生,有效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道路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省、市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提升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水平,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任务目标。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不因焚烧秸秆被省、市通报。

6

10。

日起到。

6

30。

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6

12。

日前分别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

全县范围内均为秸秆禁烧区域。

高铁、保津高速公路,津保公路两侧。

3

公里可视范围内以及其它县乡级道路两侧、所有沟渠和县城周边等区域划定为秸秆禁止堆放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坚持。

24。

小时巡回检查。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对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情况,及时对外公布。

3

日内重点区域不留一堆秸秆。

配合所在乡镇搞好禁烧巡查、宣传,及时发现情况,迅速协助乡镇处理(任务分解表附后)。

负责收集、通报信息,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负责追究秸秆焚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负责抓好农机具的调配和管理工作,同时要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方法,并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利用多种形式推广秸秆压块、生产食用菌等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并做好细致周到的培训和服务工作,要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多做文章,探索更有效的应用途径,使秸秆综合利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消除焚烧秸秆的安全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负责抓好各交通要道两侧的禁烧巡查,配合所在乡镇搞好秸秆清运等工作。

为秸秆清运、综合利用等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确保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加大对焚烧秸秆当事人依法追查和治安处罚力度,同时做好突发火灾事故处理工作。

加大对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负责抓好禁烧正反两方面宣传报道,追踪工作动态,尤其对反面典型要及时曝光。

负责抓好城区内的禁烧工作。

负责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卫星遥感资料。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扎实开展,成立由县长王占永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征同志和政府副县长李鹤宾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和环保、农业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附后)。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书记、乡(镇)长要组织好、落实好本辖区的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包乡镇任务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确保禁烧工作领导有力、扎实开展。

20。

条)、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环保、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秸秆禁烧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秸秆禁烧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为禁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1

万元经济处罚,被市督导组督查到的给予。

2

万元经济处罚,被省督导组督查到或媒体曝光的给予。

3

万元经济处罚,被环保部卫星航拍到的给予。

3

万元经济处罚。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各乡镇要加大秸秆清运力度,包乡镇单位全力配合。禁烧工作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全面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平武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文件(平秸秆领〔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部署与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镇纪委副书记、安办主任。

xx镇派出所所长。

x农技x站工作人员。

xx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王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8月1日至8月20日)。

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具体落实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全面禁烧阶段(4月20日至6月底、8月20日至10月底)。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驻村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明确秸秆禁烧巡查责任,镇政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检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和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各村巡防小组要及时巡查,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8870103)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20日前、10月20日前)。

认真总结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总结好的经验教训和好的综合利用技术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与各村委会签定责任书,村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党员群众会、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秸秆禁烧意识。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训,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县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综合利用。积极联系农业部门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理等技术。通过多渠道向别的地方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积极开发适合本辖区的技术开发。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村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

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禁烧意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时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因此,各行政村要站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小,措施不能减弱,投入不能减少,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今年秋季秸秆禁烧。

(二)狠抓宣传发动。镇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各行政村也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逐级落实禁烧责任。及时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重点禁烧行政村要组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利用悬挂标语,广播等方式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三)狠抓责任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镇、村、组三级管理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得职责。禁烧期间,镇、村、组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昼不见烟、夜间不见火,完全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四)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要针对农村秋季劳动力缺乏、农时紧的现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切实推进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墒沟埋草、免耕还田,鼓励农民把秸秆挑回家,就地转化利用。不能就地利用的地方,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落实看管人和责任人,并通过组织农民自运、干部帮运、突击队或志愿者搬运、补助代运、招标运输等方式,集中人力、物力尽快将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鼓励秸秆收购公司(经纪人)集中堆放点打捆收购,开展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工业化利用,变废为宝。

(五)继续加大秸秆禁烧投入力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一项彰显环保和社会效益的系统工程。尽力而为,各行政村要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力度。同时,要提前做好禁烧队伍、物资、场所等方面得准备工作,确保禁烧工作有备无患。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检查队伍力量。要继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行焚烧秸秆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执行秸秆禁烧督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禁烧期间,镇党委、政府派出禁烧秸秆督查组,实行驻点督查,分片督查,加强监控。一旦发生焚烧现象,由镇纪委依法依规查处,同时,追究镇、村、组三级责任人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我镇创建全国卫生镇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xx年夏(5至7月)秋(9至11月)两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镇11540公顷范围内禁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市民投诉事件,不出现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

为加强开慧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开慧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海晏。

副组长:向宽、陈祥。

成员部门:镇农办、生态办、综治办及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办,由喻赞庄兼任该办主任。在镇农作物禁烧工作领导下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社区)组织成立以本村(社区)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1、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2、各村(社区)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社区)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社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1、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政务公应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2、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联村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3、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队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焚烧制止秸秆行为。夏、秋两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社区)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粮站油库、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5、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桔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10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居)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6、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落实考核奖罚。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于全镇烧第一把火的、中高考期间焚烧秸秆的、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的着火点一律进行加倍处罚,镇政府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禁止焚烧秸秆会议精神和《沐川县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维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xx年5-6月和9-11月。

被列为乡重点禁烧区域的10个行政村。

重点禁烧区域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禁烧期间力争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禁烧意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时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因此,各行政村要站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小,措施不能减弱,投入不能减少,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今年秋季秸秆禁烧。

(二)狠抓宣传发动。镇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各行政村也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逐级落实禁烧责任。及时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重点禁烧行政村要组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利用悬挂标语,广播等方式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三)狠抓责任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镇、村、组三级管理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得职责。禁烧期间,镇、村、组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昼不见烟、夜间不见火,完全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四)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要针对农村秋季劳动力缺乏、农时紧的现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切实推进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墒沟埋草、免耕还田,鼓励农民把秸秆挑回家,就地转化利用。不能就地利用的地方,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落实看管人和责任人,并通过组织农民自运、干部帮运、突击队或志愿者搬运、补助代运、招标运输等方式,集中人力、物力尽快将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鼓励秸秆收购公司(经纪人)集中堆放点打捆收购,开展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工业化利用,变废为宝。

(五)继续加大秸秆禁烧投入力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一项彰显环保和社会效益的系统工程。尽力而为,各行政村要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力度。同时,要提前做好禁烧队伍、物资、场所等方面得准备工作,确保禁烧工作有备无患。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检查队伍力量。要继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行焚烧秸秆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执行秸秆禁烧督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禁烧期间,镇党委、政府派出禁烧秸秆督查组,实行驻点督查,分片督查,加强监控。一旦发生焚烧现象,由镇纪委依法依规查处,同时,追究镇、村、组三级责任人责任。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镇、村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形成“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组织领导机制。

(二)坚持镇干部包挂责任制。镇党委、政府抽调工作人员包到10个行政村,包村工作人员与行政村责任相同,镇农发中心包片督导,各工作组和督导组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督导查处到位。

(三)强化管理责任机制。继续依照《沐川县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要求。完善禁烧区域基础资料并及时汇总上报镇纪委。

(四)完善督查调度机制。继续坚持镇、村目标管理、政务督查、行政监察、定点巡查、领导检查等督查机制。组成联合督察组,实行驻村24小时督查,形成镇督查村、村督查组。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各级干部建设期间在岗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坚持督查通报、工作调度、重点行政村监控等制度,加大对秸秆禁烧的推进力度。

(五)完善应急机制。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布秸秆焚烧应急预警。调度监管力量和应急队伍,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控。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处置,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xx〕12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包河区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堵疏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午秋两季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稻麦蕰等,确保骆岗机场飞机飞行安全和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配合中介组织做好秸秆打捆收购工作,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

骆岗街道、大圩镇、义城街道、烟墩街道、淝河镇。

5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午季禁烧阶段,共分3个阶段进行。

各相关镇街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做到组织、人员、车辆和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联系机械设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各相关镇街,区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镇村搬运突击队(灭火队)要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区禁烧办要每天向市禁烧办、区政府报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镇街禁烧办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对违反规定、焚烧严重的地方,区禁烧办要及时在全区通报。

对照区政府与各相关镇街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由区农委、财政、环保、公安等部门牵头,根据各地禁烧任务完成情况、禁烧成效、区督查组督查情况,以及实地查看综合利用现场情况,对各单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区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有序调整,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压缩粮油生产,从源头减少秸秆产出量。大圩、义城、烟墩等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蔬菜园艺业、林木花卉业、园区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推动土地流转,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秸秆禁烧网格划分“三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和网格管理基础工作(一图、一册、一库),建立一、二、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街、村居、组三级管理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各相关镇街要从有利于搬运和收购的角度出发,尽快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继续采用“四个多一点”的秸秆“离田”措施,即多打捆一点、多堆放一点、多挑运一点、多堆腐沤制一点。要积极与收购企业联系落实打捆机械,配合收购企业收购;要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确保秸秆及时“离田”,及时打捆,既不耽误农时,也不出现露天焚烧现象。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有针对性地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意义及依法保护环境、利用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农业部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变被动焚烧为主动利用。镇(街)、村(居)要组织流动宣传车、悬挂条幅、标语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发动,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督查考核和推进落实。区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街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其责任主体地位、年度工作目标及奖惩措施。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强化行政措施,实行区直部门联系镇街、镇街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党团员联户的“四联包”立体责任网络,保证禁烧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头。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涉及千家万户,需要镇、街道,区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互相配合,才能把这项工作抓好。各镇街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收购企业做好收购信息发布、组织农民、协调堆放场所等工作,确保秸秆能及时收购。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广秸秆堆腐还田技术,加大禁烧督查力度,推动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禁烧执法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保障。宣传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及禁烧有关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禁烧期间,区督查组到镇、街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露天焚烧现象,将在新闻媒体上通报。禁烧工作结束后,根据区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突出的镇、街道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镇、街要组织小分队,深入到田间地头宣传、巡回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制止、扑灭。对违反《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环保部门可以依据条例给予200元以下罚款。

今年市里的奖补政策进一步加大提高,区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秸秆搬运、堆放、看管等费用。各镇街也要制定相应的奖补政策,为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场直各单位:

为落实好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提高秸秆焚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构建“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避免意外事件发生,一旦出现秸秆焚烧,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原则,把危害程度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场以秸秆还田为主,以秸秆打捆、生物质能源饲料为辅方式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场制定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培训方案进行宣传培训。

3、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在秸秆禁烧期间抽调网格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杜绝焚烧秸秆(落叶、垃圾),实现零火点的目标。场成立以xx、xx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立两个秸秆禁烧应急分队,以备应急之需,各村成立应急小分队,以备本村应急时刻的调用。

包保网格全体人员24小时不间断地巡查,所有人员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到达事发地点处置,各应急队员准备好灭火器械,各村每自然庄不少于2台旋耕机随时待命出征,场备用灭火车1辆。所有的应急设备准备齐全到位。

(1)首先发现火情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包片领导,并同时赶往火点,说明起火地点、火势的强弱,包片领导组织本片网格人员及相邻网格(相邻网格人员留一人值守)带齐器械赶往火场施救。火情较小要及时控制灭掉,如果火情较大,控制不住时要立即报告场主要领导,组织人员、器械及时赶到现场救助,以便控制火情、灭火。包片领导及场应急队员勘察起火原因,控制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协调派出所干警维护秩序,必要时对抗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2)注重“四个点”的监控应急。场村偏远地方、交界地方、老弱病残人群、重点时段(高考期间、收割过半、恶劣天气、午后、晚上、雨前)的监控,危险时刻可能发生,应急时刻待命。

(3)应急隔离。对于村、乡、县、市界相邻的地方,收割后及时使用旋耕机旋出100米宽的隔离带,对于发生火情的地方控制较难时及时旋出隔离带控制火情,对于着火的地块及时旋过来,消除影响。

1、调查事件。场、村干部对事件起因、具体责任进行调查。

2、事件处理。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严重的按有关法律处理,处理事件不过夜。

3、事件上报。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态固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充实镇禁止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岳道有任组长,纪委书记王胜、副镇长安可军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片长,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与各村、包村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为负责人。同时各村与组与户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块,块块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不出问题。

好早播关。麦收后立即发动群众抢收抢种,消除禁烧秸秆的隐患。四是秸秆堆放关。机收留下的秸秆和机械打捆的秸秆,要组织群众及时收集运出。每个自然村必须统一划定秸秆对方场地,方便秸秆集中存放。

4、突出重点,严防死守。各村要坚持全员上前,把守田间地块,注重发挥村组干部作用,调动其参与禁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同时,要突出工作重点:一是突出禁烧的重点区域。主要是桐明公路、县乡道路、村村通两侧及林网和密植片林等区域。以上区域严禁堆放秸秆,打场晒粮,做到无隐患、无焚烧、无明火。二是突出禁烧敏感时段。麦收以后,降雨前有风时,晚上9点以后是发生焚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监控群众。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群体各村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包片的村干部、镇干部停职、停薪,待岗一个月。

6、科学引导,综合利用。镇农机、农技、畜牧等部门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搞好实地指导,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沤肥、气化、食用菌种植等技术,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和水平,让群众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见到效益,得到实惠。

固县镇人民政府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20**年5月29日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今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实行全面禁烧。全县范围内禁止焚烧秸秆。特别是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设施、重要电力设施等周围区域内,要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三、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和发动阶段。时间:5月底之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禁烧阶段。时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巡回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乡镇、县工业园区每日15点前要实事求是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上报《秸秆禁烧日报表》。

(三)督查检查阶段。时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县政府督导组对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县成立秸杆禁烧领导小组,对全县秸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门工作机构,制定禁烧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禁烧工作,要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建立工作制度,设立工作台帐,组建联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等,将禁烧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实行乡镇、县工业园区是责任主体,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县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县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督查局抽专人带队督导各乡镇和县工业园区落实县委、政府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对工作落实好的表扬,落实差的通报批评,并计入年终考核,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秸秆焚烧。

县环保局、农委要加强现场执法巡查,发现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列为“三夏”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查、统一落实。督促乡镇、县工业园区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在农作物收割过程中,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采取粉碎还田等有效措施,防止焚烧秸秆。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规模。

县发改委要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会同农业部门制定临泉县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加强对地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县财政局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力度。

县林业部门要动员各级林业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防火护林,对焚烧秸秆导致毁坏林木的肇事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县农机部门要加强各类农机管理,深入现场,确保机械收割留下的麦茬高度在控制范围之内。

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国道、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组织查处。

县科技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

县气象部门应及时为政府及相关执法监管部门提供卫星遥感照片。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禁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县消防部门负责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和预防、消除火灾工作。

县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

县监察部门对各地秸秆禁烧责任落实情况、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明确任务和监管职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进行公开曝光。

(四)严格监督监察,强化奖惩措施。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查到田头、解决问题在田头。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县共组成4个督导组和32个驻乡镇督查组。各乡镇、县工业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督查检查组,深入一线和田间地头督查检查。督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农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农委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高塘、范兴集、老集、土陂、吕寨、滑集、谢集。

第二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交通局、县农机局、环保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交通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谭棚、杨桥、牛庄、工业园区、城关、张营、白庙、同城、关庙。

第三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环保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单桥、长官、杨小街、宋集、张新、陈集、艾亭、陶老。

第四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环保局各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公安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田桥、韦寨、迎仙、瓦店、姜寨、庙岔、庞营、黄岭。

县秸秆禁烧四个督导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乡镇、村督促检查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台帐、联防队组建、24小时值班、《秸秆禁烧日报表》上报、《群众秸秆禁烧承诺书》发放、预防秸秆禁烧措施及对秸秆焚烧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等落实情况。

县直单位驻乡镇、县工业园区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各村、自然村、农户、田块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和作用,检查村、自然村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台帐、联防队组建、24小时值班、《秸秆禁烧日报表》上报、《群众秸秆禁烧承诺书》发放、预防秸秆禁烧措施及对秸秆焚烧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等落实情况。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确保辖区内没有焚烧秸秆现象,无着火点,无财产损失,无人员伤亡。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对焚烧秸秆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方,要予以通报;对发生大面积焚烧、引发交通和大气污染事故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要予以挂牌督办,取消当年“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评选资格或称号,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镇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应急方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提高我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交通和航运安全,保护大气环境,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关于成立县级秸秆禁烧应急队伍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村(社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做好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

秸秆禁烧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全镇的物资和人力资源实行统一指挥调度;三百弓村书记对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镇政府相关部门对禁烧期间分管的工作负相应责任。出现责任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

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秸秆禁烧安全督查,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是:派出所负责对抗拒执法的进行处置;镇农经办负责生产进度的统计和上报工作;镇党政办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情况汇总上报工作以及负责发生事故的责任追究及经济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24。

小时坚守岗位,不许脱岗,值班电话和各级领导小组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必须。

24。

小时保持畅通。镇领导小组督查组和村(社区)干部对三百弓村每天保持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巡逻、值班车辆不允许挪作他用。

1

应急人员:

镇政府成立

30。

人的应急分队,各村(社区)抽调人员组成。

10。

人的应急小分队,明确由支部书记、村主任领导指挥调动应急小分队,队员由村干部和党员积极分子组成。确保队员通讯畅通,能迅速到达事发地点。

2

应急设备:

镇政府准备

5

辆运送应急人员的车辆,指挥时用的扩音嗽叭,配备足够的铁掀、扫帚等应急工具。

1

最先发现火情的个人或部门,应在第一时间直接拨打报告,报告时说明起火地点行车路线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接到报告后,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分队迅速组织,并告知行车路线;到现场勘查起火原因控制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首先通知有关村(社区)主抓领导,村(社区)迅速调集应急分队赶赴现场灭火,启动应急预案。

3

火情发生地行政村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本村应急分队赴燃烧点扑灭,并及时将情况报告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

4

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人接到报告应火速赶到现场组织扑灭,靠前指挥,及时与有关村(社区)取得联系,调集应急分队。

5

必要时,协调派出所警员到达现场维护现场及周边地段的公共秩序,疏散围观群众和无关人员,对抗拒执法的相关人员进行治安处罚。

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配合事发地的村(社区)和派出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起因、具体责任等展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镇政府按照《秸秆禁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发生火灾的村(社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对肇事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将调查结果及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靳新社区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高新区、街道秸秆禁烧、禁抛的工作要求,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城乡居民正常产生生活秩序和交通飞行安全,扎实开展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以禁促用”的原则,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上级领导的统一部署,在全社区范围内严禁焚烧秸秆,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社区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于斌任组长,张根林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建立干部包组工作责任制,并细化禁烧工作,具体落实到重点区域的村组、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各村要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设施网格管理,责任到人。

利用横幅、标语、一封信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大力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村民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禁抛工作利用入户签字、田间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要看好收割机械,尽可能的粉碎秸秆。二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安排拖拉机及时清运秸秆;三是要责任到人。一旦收割禁烧人员及时到场;四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重点时段。

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管理。由村委会和村民组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罚措施。全村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督察,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坚决处罚到位。

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镇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全面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平武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文件(平秸秆领〔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部署与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涛副镇长。

成员:吴凯镇人大主席。

龙远德镇纪委副书记、安办主任。

韩小敏镇派出所所长。

薛琪镇农技站工作人员。

王琴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王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8月1日至8月20日)。

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具体落实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全面禁烧阶段(4月20日至6月底、8月20日至10月底)。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驻村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明确秸秆禁烧巡查责任,镇政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检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和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各村巡防小组要及时巡查,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20日前、10月20日前)。

认真总结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总结好的经验教训和好的综合利用技术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与各村委会签定责任书,村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党员群众会、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秸秆禁烧意识。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训,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县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综合利用。积极联系农业部门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理等技术。通过多渠道向别的地方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积极开发适合本辖区的技术开发。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村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导语: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确保辖区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的通畅,保障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下是小编为您推荐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夏收夏种期间,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服从街道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主动在全街范围内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在各村(居)实施大面积秸秆还田作业和收贮工作,推动全街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坚持防控与督导相结合,确保在街道内不发生省、市通报的“第一把火”,不发生大面积露天连片焚烧(10亩以上)现象,不发生因秸秆抛河引起水质污染致水体功能改变的情况,努力为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做贡献。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禁烧意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时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因此,各行政村要站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小,措施不能减弱,投入不能减少,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今年秋季秸秆禁烧。

(二)狠抓宣传发动。镇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各行政村也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逐级落实禁烧责任。及时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重点禁烧行政村要组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利用悬挂标语,广播等方式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三)狠抓责任落实。 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镇、村、组三级管理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得职责。禁烧期间,镇、村、组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昼不见烟、夜间不见火,完全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四)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要针对农村秋季劳动力缺乏、农时紧的现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切实推进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墒沟埋草、免耕还田,鼓励农民把秸秆挑回家,就地转化利用。不能就地利用的地方,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落实看管人和责任人,并通过组织农民自运、干部帮运、突击队或志愿者搬运、补助代运、招标运输等方式,集中人力、物力尽快将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鼓励秸秆收购公司(经纪人)集中堆放点打捆收购,开展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工业化利用,变废为宝。

(五)继续加大秸秆禁烧投入力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一项彰显环保和社会效益的系统工程。尽力而为,各行政村要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力度。同时,要提前做好禁烧队伍、物资、场所等方面得准备工作,确保禁烧工作有备无患。

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督查,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重点工作。

我县实行全面秸秆禁烧,重点区域是: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城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周边区域。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各相关单位及乡镇、村利用车辆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浓厚的氛围。各级农业、农机科技等部门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张旗鼓的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组织环保、农业、监察、农机、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巡查暗访组,深入各乡镇昼夜巡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乡镇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县环保局要在禁烧期间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焚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农机部门要抓好农机安全作业,电力部门要认真排查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

(四)科学处理秸秆。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督,收割机收割麦茬高度要控制在20厘米以下。要在产稻区推行“三机对接”,采取收割机、还田机、旋耕机三种机械编组配套,联合作业,做到收获一块,灭茬一块,旋耕一块。要集中堆放秸秆,堆放点与道路、树木、电力线路等要保持一定距离,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火措施。

(五)加强综合利用。农业部门要编制秸秆利用规划,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指导,进一步搞好配套服务。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农业、财政、监察、农机、公安、消防、林业、交通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宣传、考评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机械购置补贴,落实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负责收集、通报消息;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推广禁烧典型经验。环境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坚决依法查处、报告秸秆焚烧行为,确保重点交通干线、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督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全县农作物秸秆的还田、青贮、氨化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农村能源环保和土肥等机构的服务功能,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

监察机关: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有关部门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划拨。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卫星遥感资料。

新闻单位:负责秸秆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分包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焚烧秸秆烧死烧伤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乡镇政府要制定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在夏收、秋收后,分别于8月中旬、11月中旬前将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县生态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潭街道农水中心。

为做好龙潭街道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区和街道办事处对今夏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和借鉴往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现制定20农水中心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夏收夏种期间,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服从街道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主动在全街范围内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在各村(居)实施大面积秸秆还田作业和收贮工作,推动全街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坚持防控与督导相结合,确保在街道内不发生省、市通报的“第一把火”,不发生大面积露天连片焚烧(10亩以上)现象,不发生因秸秆抛河引起水质污染致水体功能改变的情况,努力为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听从指挥,服从调配。秸秆禁烧期间农水中心各人员严格听从街道指挥,服从调配,遵照街道关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完成各类分配任务。

(二)强化宣传,倡导还田。组织各村(居)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实施秸秆还田技术的优点,让群众知晓不露天焚烧秸秆有补贴,露天焚烧危害多的知识,使群众秸秆禁烧意识逐年提高,形成自觉禁烧行为。

(三)调查摸底,协调机械。在禁烧期前,完成一次全街各村(居)小麦、油菜等夏收农业作物的种植总量和农业机械保有量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各村农机与农机作业的配比情况,并将相关数据及时汇报街道,为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在夏收过程中协调各村之间完成机械调配,指导各村开展秸秆还田作业。

(四)配合管控,落实收贮。在禁烧期来临之前,完成街道飞花村和原奶站2个收贮点的准备工作,以便在秸秆禁烧期内能够及时有效的开展收贮工作,并完善农水中心派驻各村联络员制度,将相关人员在禁烧期内下派到各村(居),配合全街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

(五)加强服务,指导布局。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利用驻村(居)联络员便利的优势,就地指导指导群众秸秆还田作业,作业耕深原则上按照“联合收获秸秆(留茬15厘米以下)切碎(长度10厘米以下)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要达到15厘米以上;犁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要达到22厘米以上,满足下茬农作物的种植的要求。帮助群众尽快尽早地完成各项作业任务,使秸秆禁烧工作尽早结束,解决焚烧的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农作物收割前)。

1、利用悬挂横幅的宣传形式,在短时间内进行大范围宣传,营造出全街浓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氛围,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形势及优点清晰地向全街农户说明,有效宣传不露天焚烧秸秆有补贴的政策,引导和巩固群众形成秸秆还田的农业种植模式。

2、完成各村小麦、油菜等夏季农作物的实际种植量和现有农业机械保有量调查,掌握各村(居)农机与农机作业面的配比情况,了解各村今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计划与设想,将掌握的相关数据汇报街道,为办事处决策提供依据,为协调各村(居)相互进行机械调度做准备。

3、完善飞花村和原靖安奶站2个收贮点建设,为短期内实现大量秸秆收贮预留充足的场地,配好人员做好秸秆收贮、打捆及场地防火巡查。

(二)全面禁烧阶段(农作物收割中)。下派中心人员至各村对所有农作物秸秆产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按照街道秸秆禁烧要求认真落实措施,配合各村(居)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秸秆还田、收贮阶段(农作物收割后)。

1、全力投入秸秆还田作业指导工作中,及时对有调度需求的村(社区)实施机械调配。

2、飞花村和原奶站收贮点开展不间断收贮和打捆工作。

3、利用驻村(居)联络员就地指导夏播布局,尽快尽早的帮助群众完成夏播作业。

4、总结今夏秸秆还田和收贮过程中积累的经验。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十条”为准则,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以堵促疏”,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施铁腕、出重拳,全力以赴打好“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役,着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农作物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积存在城乡结合部、省道沿线等敏感区域,以及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严格措施狠抓秸杆禁烧,确保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自9月22日起至11月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22日至9月25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明确责任,清晰职责,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责任“五落实”,形成协调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采取“挂条幅、贴标语、发传单、村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具体禁烧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6日至11月5日)。各乡镇、分包部门及督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全天候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县政府、市秸秆禁烧办公室汇报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及禁烧情况,并在县电视台设立曝光专栏,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禁烧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各乡镇要结合农牧、科技等部门,要研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除开展秸杆还田和过腹还田外,还可以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压块、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等技术,实现农村循环经济工作的良好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零散秸杆(玉米皮)收集物流体系,鼓励建设必要的秸杆(玉米皮)储存、加工基地,以解决制约我县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的.瓶颈。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县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要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渠道,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每次举报属实的人员,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

(三)加大查处力度。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烧必报、焚烧必罚、渎职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第一把火,每发现一起,由县财政直接扣罚乡镇2000元,以作为秸秆禁烧举报人员的奖励,乡镇负责追究到村、地块和农户;凡被卫星遥感监测、媒体曝光、省市通报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罚款10000元,乡镇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依法依纪追究分包部门和乡镇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全县每个乡镇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巡查点,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发现着火点,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职,确保我县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秋季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县成立以常务副县长刘金文任组长,副县长刘俊田、王红任副组长,环保、农牧、公安、监察、科技、林业、财政、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长李占民担任,主要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设两个督查组(名单见附件1),车辆自备,具体负责全县秸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一督查组:组长由农牧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林业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无极镇、七汲镇、南流乡、大陈镇和里城道乡的秸秆禁烧工作;第二督查组:组长由监察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农牧局、电视台、财政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张段固镇、高头乡、郝庄乡、东侯坊乡、北苏镇和郭庄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分片督导,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职责,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实行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包村、包地块责任人名单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备案。县政府成立11个县直部门包乡镇督导组(见附件2),组长由本部门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不少于2人,自备车辆,深入到分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从9月25日开始,各乡镇、各督导巡查组每天下午4:00前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通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要发挥秸杆禁烧主体作用,按照领导指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舆论宣传到位、督导巡查到位、措施处置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坐阵一线具体指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经联合乡镇派出所组成执法小分队,昼夜24小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并将秸秆禁烧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现场督查力度,确保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安全。

县、乡、村三级网格责任人、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死看硬守,严防死守,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一处焚烧秸秆的现象。认真做好秸杆(玉米皮)清理工作,县城内的主要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县城建局负责,东中铺、西中铺、东关、西关、角头五村内的小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无极镇政府负责;各分管单位要及时清理转运所有垃圾及全部玉米皮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包乡镇督导组、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对秸杆禁烧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动作缓慢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特别是被国家卫星定位监测、市政府通报或发生大面积焚烧的,严肃要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其当年秸秆禁烧工作评选先进资格。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持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县政府反馈情况;监察局要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乡镇和各包乡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要做到五查:一查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二查是否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三查宣传发动是否及时到位;四查具体措施、工作责任是否落实;五查实际效果。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对烧死烧伤树木行为,林业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故意纵火行为,公安机关要立案查处,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工作目标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区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市、县(区)中心城区和主要乡镇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禁烧重点区域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基础上,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发布禁烧公告,进行重点督查。秸秆禁烧重点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周围 5 公里内,机场周边 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 2 公里内;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 1 公里内。开发区、河东新区全域范围(含物流港和台商工业园),船山区桂花、唐家、龙凤、西宁、新桥、复桥、保升及蓬溪县金桥工业园区等市城郊重点区域。各县(区)的秸秆禁烧重点区由辖区政府负责划定并发布公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管委会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禁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市禁烧办和市大气办备案。

(二)强化巡查监管。各地在秸秆禁烧期间要加强防控监管,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适时发布秸秆禁烧通告,提前做好秸秆禁烧防控预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禁烧办、市大气办将按照《遂宁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会同市政府目督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及时公告,严格扣减目标分值;对禁烧区域内火点数超达10个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生态天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镇禁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使我镇的天更蓝,地更绿,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4月25日一5月5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2、实施阶段(5月5日—12月)。

各村组织精干人员,深入田间地块,调查掌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范围;各村委会要切实履责,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

3、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

在各村、社区自查和总结基础上,镇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钢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会军任副组长,成员由邓浩、姚凡、刘定雄、杨力、黄华洋、董丛树、杨中心、何呈祥、李万会、刘俊平、周望发、张国华、艾林平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姚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巡查检查,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做到每个小组有一名禁烧协防员,并制定措施,落实经费,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挂片党委和联村机关干部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每个小组要落实秸秆堆放场所。各村在5月10日前将村禁烧专班和小组协防员名单报镇禁烧办。

农业部门:负责引导全镇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做好秸杆综合利用的统计,组织开展秸秆能源化试点,推广普及秸秆气化、液化、氨化、能源化等有关技术,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对农机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引导、鼓励本地和外地农机手购买安装秸秆粉碎设备,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防止农户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

公安部门: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垃圾和零星秸秆焚烧等的`监督管理。

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负责在全镇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一是在全镇范围发布《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二是镇政府将利用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逐村逐组宣传禁烧活动,并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三是各村要书写5条永久性的标语,每个小组张贴两条以上的标语。在主要路段和重要禁烧区域悬挂宣传布标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在全镇中小学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组和个人,镇政府将组成多个专班不定期对村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村干部加强巡查检查。

(五)实行目标考核。

春秋两季的收割期后,镇政府将组织专班对各村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村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在秸秆禁烧期间未发生秸秆焚烧的,镇政府将奖励3000元,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每焚烧一亩秸秆(不足1亩的起火点按1亩计算),将按责任状给予责任村扣0.2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对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镇政府将约谈该村支部书记;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阻塞的村,由镇纪检问责,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区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市、县(区)中心城区和主要乡镇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禁烧重点区域。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基础上,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发布禁烧公告,进行重点督查。秸秆禁烧重点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周围5公里内,机场周边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1公里内。开发区、河东新区全域范围(含物流港和台商工业园),船山区桂花、唐家、龙凤、西宁、新桥、复桥、保升及蓬溪县金桥工业园区等市城郊重点区域。各县(区)的秸秆禁烧重点区由辖区政府负责划定并发布公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管委会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禁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4月15日前报市禁烧办和市大气办备案。

(二)强化巡查监管。各地在秸秆禁烧期间要加强防控监管,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适时发布秸秆禁烧通告,提前做好秸秆禁烧防控预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禁烧办、市大气办将按照《遂宁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会同市政府目督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及时公告,严格扣减目标分值;对禁烧区域内火点数超达10个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及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xx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着力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坚持“广泛宣传,严格奖惩;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的原则,开展我镇秸秆禁烧工作。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积存农作物秸秆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彻底消除,确保实现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由镇党委书记李勇为总指挥,成立由覃芳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陈群芳为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末辉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全责,各村(社区)书记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专门巡查小组,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办法,细化分解禁烧任务,层层落实到人,严格奖惩,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强化巡查监管。

夏秋两季秸秆焚烧高峰期,各村书记为队长组成巡查小分队,加强巡逻和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全天候监控,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监督,发现秸秆焚烧和垃圾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

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实时参考环保部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检测火点信息组织开展核查,打击工作。

(三)加强宣传,浓厚舆论氛围。

镇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大力宣传、告知群众、召开会议、上门劝说”十六字方针,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等手段,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

各村(社区)要认真配合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秸秆禁烧的目的、意义;组织安排村干部、党员主动上门宣传发动,劝导每家每户都做出禁烧承诺,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及时调度,落实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做到时时有检查,日日有汇报,周周有调度。各村(社区)每日17点前将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监察情况汇报至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月底将全镇禁烧工作情况汇总并上报。

四、工作保障。

(一)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禁烧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目标的村,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相关工作经费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凡在环保部秸秆焚烧分布遥感监测日报中监测有火点的村,一年内不得申报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并将农村地区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全镇“卫生文明村”、全市“环境卫生十佳村”评比的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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