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清明节扫墓的通知(汇总15篇)

时间:2023-12-07 07:39:16 作者:MJ笔神

通知的发起人应当考虑到目标受众的背景和需求,以便更好地传递信息和产生反馈。【演出通知】尊贵的观众,本周六晚七点我们将有一场精彩的音乐会,请大家届时莅临。

清明节到烈士陵园扫墓通知

为了纪念革命烈士,缅怀革命先烈陶冶爱国主义情操,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的政治文化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筹备处团委和学生工作部决定组织部分学生到烈士陵园扫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4月3日(星期日)上午8:45。

主教学楼前。

一中队、三中队的晋鲁班学生。

1、9:00从学校出发,步行到邹城市烈士陵园;

2、到目的地后举行扫墓仪式;

3、原地休息半小时后,清点人数后带回。

1、所有同学必须穿校服、带胸卡,服从带队老师的指挥;

2、注意交通安全,注意学生形象,维护学校声誉;

3、活动结束后,一定要清点人数,原路带回。

学生工作部。

20xx年3月29日。

清明节到烈士陵园扫墓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各工委宣传部: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缅怀先辈、纪念先人,扫墓踏青、绿色清明等活动,是引导人们在慎终追思、缅怀先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珍惜幸福生活的有效载体。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要求,省会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树文明新风——我们的节日·清明”为主题,文明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在缅怀先辈的情怀中颂扬公德美德,树立文明新风,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1、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各县(市、区)要及早发放一封绿色清明倡议书,并通过文明祭祀公告以及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引导人们用鲜花、植树、撰文、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怀念之情,教育广大市民群众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引导人们过一个绿色清明、文明祭扫的节日。

2、积极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各市(县、区)要积极登陆石家庄文明网参加“清明祭英烈”活动。要组织广大市民和青少年上网祭奠,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书写感言寄语,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缅怀感恩和敬仰。

3、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一是组织一次公祭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到革命圣地、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等爱国教育基地进行公祭活动,缅怀他们的丰功伟绩、继承先烈遗志,增强干部职工颂党恩爱祖国的革命情怀,激发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实现我市“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奋斗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二是举办一场清明诗会。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或诗词歌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主要内容可以是以咏诵春天、歌唱自然,表达爱国思乡感情等为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也可以是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等活动。三是开展一次清明踏青活动。

在清明节假期期间,组织开展植树、放风筝、赏花游玩、采摘等多种形式的踏青等活动,引导人们走进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四是进行一次红色探访活动。充分发挥我市西柏坡纪念馆、正定高平村地道战遗址、灵寿陈庄战役纪念馆、藁城梅花惨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为革命烈士扫墓,开展党员、团员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等活动,了解石家庄的历史文化轨迹,探索红色城市回忆,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

1、精心组织活动。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

2、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清明节的由来、习俗和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意义,刊发、播放有关清明题材的诗文、短片,及时报道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努力营造追悼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的浓厚节日氛围。

河北省省会文明办。

20xx年3月29日。

清明节扫墓通知

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

为了引导青少年学生缅怀先烈、先贤,大力弘扬优良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广大中小学生同心共筑中国梦,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月25-4月7日。

(一)组织线下实践活动。各校清明节期间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与中华经典诵读、诗歌朗诵、团队活动、主题班会等有机结合,通过融入入队、入团、成人礼仪式,丰富主题纪念活动内涵,增强主题纪念活动的庄严感和有效性。

(二)开展网上活动。中国文明网、央视网将设计推出专门网页,各校要组织青少年学生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利用学校网站、微信的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

各校要将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作为青少年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儿童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奋斗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创新活动形式,提高青少年儿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校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材料(电子版,含图片资料)于4月2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德体卫艺股。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到烈士陵园扫墓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文明办工作部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祭扫,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弘扬家风家训和开展文明祭扫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四个一”主题活动,祭奠先人、先烈、先贤,引导人们文明游园、文明出行、文明祭祀,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大富美强现代化东部新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文明祭祀,绿色清明。

1、发一封“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县文明办向全县发出“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倡导文明祭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社区通过在居民小区宣传栏张贴“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引导市民文明祭祀,做到不燃放鞭炮、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理性祭祀。

2、讲一个“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故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社区、学校、文明单位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引导广大群众和未成年人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3、组织一次“鲜花寄故人文明过清明”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社区开展“鲜花寄故人文明过清明”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用鲜花寄托对故人的哀思,让故人在鲜花的芬芳中文明过清明,帮助市民在祭扫活动中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4、开展一次“清明寄哀思微传好家训”网络拜祭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网络拜祭所特有的便捷、生态、环保等新时代特征;鼓励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等传播故人留下的好家风好家训、故人生前的感人故事,通过网络开展“清明寄哀思微传好家训”网络拜祭活动,寄托家人的哀思,表达对故人的感恩和敬仰。

1、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家风家训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2、深度宣传。县属新闻媒体、网站要开设专题、专栏,充分报道节日活动,宣传节日文化,营造浓郁氛围。要大力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用文化引领文明清明新风尚;要大力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活动情况,营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节日氛围。

3、加强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展所长,积极参与,主动引导,把活动与群众的需求结合起来,努力为市民参与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积极主动参与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收集保存清明节主题活动图片报道、视频等资料,活动总结于4月13日前报县文明办,联系电话:,邮箱:xxxxk@。同时报送到肥东文明网,邮箱:xxx@。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应同时将开展活动的相关图片、新闻报道及时上传至合肥市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办公室。

20xx年3月20日。

清明节到烈士陵园扫墓通知

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

为了引导青少年学生缅怀先烈、先贤,大力弘扬优良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广大中小学生同心共筑中国梦,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月25-4月7日。

(一)组织线下实践活动。各校清明节期间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与中华经典诵读、诗歌朗诵、团队活动、主题班会等有机结合,通过融入入队、入团、成人礼仪式,丰富主题纪念活动内涵,增强主题纪念活动的庄严感和有效性。

(二)开展网上活动。中国文明网、央视网将设计推出专门网页,各校要组织青少年学生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利用学校网站、微信的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

各校要将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作为青少年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儿童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奋斗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创新活动形式,提高青少年儿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校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材料(电子版,含图片资料)于4月2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德体卫艺股。

联系人:张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

xxxx县教育局。

20xx年3月22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丧葬和祭奠风尚,增进爱党、爱国、爱传统文化的情感,把“我们的节日”真正过成健康向上、互信友善、和谐文明的感恩节、仁爱节、爱国节。按照市文明办安排部署,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文明低碳绿色环保。

3月26日到4月5日。

1、开展群众性祭祀活动。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扶眉烈士陵园、县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开展敬献鲜花、缅怀英烈活动,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继承先烈遗志、追忆革命精神。各镇(街)要组织机关干部和群众、学生代表赴辖区烈士陵园或纪念碑前,开展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相关网站开设的“网上祭英烈”互动活动,进行网上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引导大家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2、组织文明祭扫活动。各镇(街)在清明节期间,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同时,县住建局要在城区划设专门场地,引导群众在规定地点焚烧祭祀。

3、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各单位要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党团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学习英模事迹,培养爱国情感,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教育。县教体局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清明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同学们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机关志愿者深入敬老院、社区、学校、烈士陵园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植树护绿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焚烧奠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

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到烈士陵园扫墓通知

各位家长:

为了培养孩子热爱祖国、缅怀烈士先辈传统的爱国主义教育与让孩子感受春天美丽的景色,我园将定于20xx年4月1日(本周五)组织全园师生前往烈士陵园进行扫墓活动。请您给孩子穿好园服、备些零食并于8:30分之前带孩子到幼儿园集中,果果2班、果果1班、花花班、叶叶1班、叶叶2班统一步行前往烈士陵园(早餐自理)。

(注:贝贝班、豆豆班、丫丫1班、丫丫2班、苗苗班家长自已于8:50准时送孩子到烈陵园,本班老师在烈士陵园内半山腰操场处接待)。

家长于中午11:30分到烈士陵园篮球场处接孩子。(接幼儿时必须告诉本班老师)。

注:请家长与幼儿完成亲子手工白花一朵,为清明扫墓而用。

另外:清明节4月4日放假1天,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课。在家带孩子祭祖时,注意防火并注意孩子的安全。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扫墓通知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纪念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侯马市志愿者联合会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引导人们坚定信念,继承优良传统,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

弘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荣传统,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传诵美德、更好地发挥正能量、传递正能量、增添正能量。

通过祭奠活动号召志愿者们向先烈学习顽强拼搏、坚贞不屈的革命精神;唤醒大家奋发图强的信念;从而继承民族优良传统,弘扬英雄事迹,继承先烈遗志;树立远大理想;缅怀革命烈士奉献精神。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扫墓最佳时间通知

尊敬的合作伙伴、用户朋友们:

你们好!首先预祝各位清明节快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并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将我司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公布如下:

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温馨提示:放假期间,我公司不提供接收订单及发货服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xx公司。

2017年x月x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清明节扫墓最佳时间通知

致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国家国务院《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2017年清明节放假如下: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杜绝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确保放假期间公司及人员的财产安全。

温馨提示:放假期间,请大家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xx公司。

2017年x月x日。

清明节扫墓活动通知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祭奠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民事[2017]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祭扫环境,结合我市清明工作实际,现就清明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清明祭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安全责任,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留死角和盲区,全力确保清明期间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提升安全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以安全无事故为目标,加强风险防范和宣传教育培训,高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各类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督查和社会监督,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有序。

三、强化责任意识。要厘清安全责任(责任分解要清晰),突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人人有责”原则,强化“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制度。针对我市骨灰堂“空间小、祭扫人员密度大、安全要求高”的特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对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等方面落实全覆盖检查,各单位在高峰祭扫期间要安排专人在电梯口、消防通道、楼梯口等部位值守引导,确保预防措施到位,应急预案周密,要以“万无一失”的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杜绝各类火灾和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制定清明期间骨灰堂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包括人员组织、责任分工、物资保障、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队伍设置、责任人员的通讯联络等。虞山区域清明扫墓的安全保障,应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共同开展,度假区和殡仪馆所属的公墓,要针对虞山散坟和关闭公墓清明扫墓人员多、分布散、护林防火任务重的特点,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方案,明确人员配备、安全巡查、文明劝导、消防设置、疏散通道、应急处置、工作值班等相关要求。各地的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盖政府章)于3月10日前报局社会事务科备案。

五、加强部门联动。针对清明期间消防、交通等压力大的问题,结合本地市民祭扫的特点,积极协调公安、城管、消防、卫生、交通、宣传等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部门参与的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各类突发情况的研判和演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道路进出口、停车场、集中祭扫点等人员密集处)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确保安全兜底工作落到实处。

六、健全巡查机制。节前,各民政办要对属地骨灰堂的安全保障进行一次实地检查,重点督查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做到排查隐患全覆盖,整治隐患不留情。重点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准备灭火器、灭火弹);人员进出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骨灰堂内各种设施是否存有安全隐患;有台阶、玻璃门的部位是否设置醒目的标志等。节日期间,要加强实地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与杜绝拥堵事故、火灾事故,爆炸、食物中毒、人身伤害等事故事件发生。

七、做好宣传引导。作为市级层面,通过发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各镇也要根据本地实际,通过发公告等各种形式,引导群众错峰祭扫,文明祭扫。

八、实行零报告制。清明节期间,即4月2、3、4日三天,请各地于每日15:00前,将本辖区当日祭扫人员总数、车辆总数工作人员总数和有无突发事件等情况的《日报表》报市局值班室(电话:52888702)。市局值班室汇总后报至市殡葬管理所,市殡葬管理所再行上报苏州市民政局。

清明节扫墓活动通知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各党团员爱国主义精神,建华文创园党支部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党团员代表前往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参加扫墓活动,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3月28日上午8:00。

xx大门口。

党支部委员、党、团员代表。

1、全体人员到达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排好队伍,准备扫墓活动仪式;

2、扫墓活动仪式开始,全体向先烈默哀一分钟;

3、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纪念碑献花;

4、参观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5、参观结束后,全体人员统一返回园区。

1、扫墓期间,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注意安全,远离道路危险地带;

3、自备雨具和饮用水;

4、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

清明节到烈士陵园扫墓通知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清明节放假精神指示,现将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20xx年4月4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放假三天。

2、4月7日(周二)上学(寄宿部学生4月6日不到校),班车和早餐正常运营、供应。

3、因近期天气原因,本周五除四年级和本部一起参加扫墓活动外,其他班级春游时间改为下周周五(4月10日),具体春游内容安排另行通知。本周周五正常上课、放学,下午班车发车时间不变。

请各位家长根据以上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接送事宜。节假日期间请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卫生保健工作,避免学生到人群密集处(尤其是手足口病、腮腺炎高发区),防止春季传染病以及手足口病的感染。

xx附xx园校区。

20xx年4月3日。

清明节扫墓活动通知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丧葬和祭奠风尚,增进爱党、爱国、爱传统文化的情感,把“我们的节日”真正过成健康向上、互信友善、和谐文明的感恩节、仁爱节、爱国节。按照市文明办安排部署,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文明低碳绿色环保。

3月26日到4月5日。

1、开展群众性祭祀活动。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扶眉烈士陵园、县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开展敬献鲜花、缅怀英烈活动,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继承先烈遗志、追忆革命精神。各镇(街)要组织机关干部和群众、学生代表赴辖区烈士陵园或纪念碑前,开展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等网站开设的“网上祭英烈”互动活动,进行网上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引导大家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2、组织文明祭扫活动。各镇(街)在清明节期间,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同时,县住建局要在城区划设专门场地,引导群众在规定地点焚烧祭祀。

3、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各单位要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党团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学习英模事迹,培养爱国情感,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教育。县教体局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清明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同学们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的文明单位要组织机关志愿者深入敬老院、社区、学校、烈士陵园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植树护绿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焚烧奠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

5、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县文广局要在旅游景点悬挂规范美观的文明旅游宣传提示牌,大力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组织协调各旅游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观念、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传播者。

各镇(街)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要广泛动员,精心实施,将这一活动作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对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破除祭祀陋俗,倡导文明祭祀。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图片资料、活动前后各5分钟视频于4月5日前上报县文明办。

清明节到烈士陵园扫墓通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为了让幼儿了解清明节的来历,知道清明节的习俗,因此,我园将于明天在大班年级开展一次扫墓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3月31日早晨(9:00——11:00)。

仙池路烈士纪念碑(杨小二饭庄正对面)。

1、清明扫墓活动;

2、登山比赛。

1、请幼儿在加吃好早点,穿好园服、运动鞋于明天早上8:50分准时送到仙池路(杨小二饭庄正对面)烈士纪念碑下。

3、本次活动必须由家长陪同,若有特殊情况的请提前与班主任沟通;

5、活动结束后,请家长带幼儿回家,下午不上课。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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