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绩效考核通知(模板14篇)

时间:2023-11-12 10:02:09 作者:翰墨

编写通知要注意语言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表达准确,以确保接收者能够准确理解和遵守要求。如果你对通知的写作还有一些疑问和困惑,不妨参考下面这些范文,说不定能解决你的问题。

年度绩效考核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度太湖县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太发〔2014〕9号)精神,经县领导同意,现就我县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考核工作在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绩效考核办统一组织实施,各考核单位共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招商引资考核分别由县纪委、县政法委、县计生委和县招商局按规定单独组织进行外,其余指标的考核工作由考核单位采取自评、复核、审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标准:按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绩效考核细则〉、〈扣分细则〉和〈三干会表彰项目评选办法〉的通知》(太绩发〔2014〕1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考核时间:考核工作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2014年1月5日前结束。

四、考核程序

(12月1日—12月20日)各单位对照《2014年度绩效考核细则》,认真自查、评分,自评结果于12月20日前报绩效考核单位。

(12月21日—2014年1月5日)各绩效考核单位要根据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工作完成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单位提交的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对涉及统计数据的,要依据县统计局统计数据复核),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各部门的工作实绩和成效,提出复核意见,评定复核得分,并进行汇总,经部门领导和县分管领导签字后,于2014年1月5日前将复核结果报县绩效考核办,并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复核意见,说明扣分理由,提出整改意见。对在复核过程中,确需进行实地复核的,绩效考核单位须向县绩效考核办报告,说明理由,经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县绩效考核办统一组织实施。

县绩效考核办对绩效考核单位上报的结果进行初审、汇总,并依据考核计分办法,计算出各单位绩效考核总分,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县政府审定。

五、工作成效评价由县绩效考核办于12月底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六、考核要求

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既是对各单位年度工作成效的检验,也是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的有效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各单位自评时,既要真实总结成绩,也要找出存在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绩效考核单位复核时既要对自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也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全面衡量,确保复核结果客观公正。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工作,未按规定完成的,考核单位可根据情况酌情扣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遵守考核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严禁打“人情分”、“关系分”,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太发〔2014〕9号文件处理。

七、其它事项

申请奖励加分的单位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告送县绩效考核办审核。扣分分别由政法委、宣传部、县农委、县公安消防大队会同有关单位分别提出扣分意见,以书面形式于2014年1月5日前送县绩效考核办。

列入三干会表彰的“十强工业企业”、“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经济发展先进乡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先进乡镇”、“金融产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先进单位”、“美好乡村建设先进单位”、“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优秀村(社区)干部”、“新型农业经营能手”、“创业明星”等十个表彰项目由各主管部门依据太绩发〔2014〕1号文件进行评选,结果于2014年1月5日前报县绩效考核办。

2014年度受国家、省、市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所在单位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奖励文件和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送县绩效考核办。

考核自评表格请在太湖县人社局网站“绩效考核栏”下载,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各单位报送自评结果时,要以文件形式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绩效考核单位报送考核、复核结果时,要将自评表、考核汇总表(表格在上述网站下载)及电子版一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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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通知

根据《平罗县其他事业单位设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4】号),以及《平罗县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办法》(平人社发【2014】69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县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节能检测中心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节能检测中心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节能检测中心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节能检测中心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6名,201x年1月至12月绩效工资总量为153086元。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10716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4592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14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14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为大家分享的6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6篇通知就到这里了,希望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写作方面给予您相应的帮助。

绩效考核通知公文范文优选

各教育中心校,局直管各学校,青少年素质实践基地:现将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月7日(周二)下午2:00。

二、会议地点: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各教育中心校,局直管各学校,陶圣中学,青少年素质实践基地人事负责人。

四、与会要求:

1.携带文件及相关表格与会,详见附件;

2.各单位将教代会通过的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报人事科一份。

五、其他事项。

2.各单位1月8日―19日前完成考核、个人签字,单位考核完成后及时公示;1月21日―22日到教育局、人保局审批备案。

实施绩效考核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按照《半导体研究所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半发人教字?20xx?24号)和《半导体研究所机关部门及各研究实体(中心)负责人工作考核办法》(半发人教字?20xx?1号)的有关规定,经过自我鉴定、基层考核、领导述职等程序,全所20xx年度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20xx年4月30日所务会讨论通过的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全所20xx年年底在编职工及项目聘用人员共计607人,按照规定应参加考核512人,考核结果为:优秀77人,合格435人,基本合格0人,不合格0人。

根据规定,研究所对考核优秀的人员(名单附后)在此给予表彰并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此外,对20xx年度获得所外各级各类工作奖项者(名单附后)在此给予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已获得本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xx。

xxxx年x月x日。

文档为doc格式。

下发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

帮助部门建立一个有效的双向沟通平台,建立绩效考核反馈机制,提高员工工作素质和个人绩效。

(二)适用范围采购部。

(三)考核指标及考核周期。

针对采购部的工作性质,将采购部的考核内容划分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进行考核。

1、公开原则:管理者向被管理者明确说明绩效管理的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核的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核要以确立的目标为依据,对被考评人的评价应避免主观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核过程中,目标设立、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发展原则:通过绩效考评的约束与竞争促进个人与团队的不断发展。

(五)绩效奖发放标准。

1、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如遇法定节假日,考核时间顺延,于此月5号前评定。

2、全年考评分数由每季度考核平均值构成。

二、考核内容设计。

(一)工作业绩指标(总分100分)。

1.工作内容:交货及时率,交货合格率,成本降低率,供应商开发和管理。

2.主管级别考核绩效为所属采购员的平均值。

(二)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

三、考核实施。

1、考核者和被考核者进行上个考核期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回顾。

2、考核者和被考核者明确考核期内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需要完成的目标。

(二)计划实施阶段。

1、被考核者按照本考核期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完成工作目标。

2、考核者根据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协调下属员工的工作进程,并记录重要工作表现。

(三)考核阶段。

考核阶段分绩效评估、绩效审核两个步骤。

1、绩效评估。

考核者根据被考核者在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和考核标准,对被考核者评分。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分值比例为8:1:12、结果审核。

四、绩效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检查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加强监管企业绩效考核工作,促进监管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完成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我委制定了《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绩效考核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绩效考核督查方案

为充分发挥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的引导促进作用,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经营和保值增值责任的落实,根据《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湘国资〔2014〕97号,以下简称《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国资〔2014〕322号)要求,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定期跟踪调度分析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执行情况,指导督促企业分析问题、查找差距、强化措施,促进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通过对监管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实施情况的督查,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绩效考核制度,改进完善绩效考核工作,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督查对象

省属一级监管企业,根据督查需要延伸至部分重要分(子)公司。

三、督查内容

(一)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督查

督查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执行情况。

(二) 企业全员绩效考核督查

从监管企业全员绩效考核组织体系、基础工作、实施情况和监督检查等四个方面进行督查。

四、督查方式

采取全面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方式。

(一)全面督查

1、各监管企业应于每季度次月15日前向省国资委书面报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每年5月底前,省国资委组织听取监管企业负责人上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每年10月底前,省国资委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部分重要分(子)公司、职工访谈等形式,组织开展对监管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督查。

(二)重点督查

省国资委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

2、企业负责人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进度完成情况严重滞后的;

3、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内容的企业重点工作没有按计划如期推进实施的;

4、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发展受到重大政策变化影响导致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

五、督查结果运用

(一)省国资委每两年对监管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对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在b级以上且企业全员绩效考核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的企业评为绩效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二)根据《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有关规定,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监管企业,扣减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

(三)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省国资委约谈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

1、经省国资委重点督查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相关指标未明显改善的;

2、企业投资决策失误导致造成较大以上国有资产损失的;

3、企业存在重大生产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的;

4、企业全员绩效考核督查综合评分低于80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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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xx年度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我校《20xx年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郑州铁院党〔20xx〕4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根据20xx年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安排按时上报考核材料;。

2.民主评议拟于20xx年1月6日前举行,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工作;。

3.各绩效考核专项工作组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20xx年12月23日。

绩效考核奖励通知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委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奖发放工作,现将《xx省教育厅20xx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奖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财政资金补助的有关政策,分以下三种情况:1、机关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奖金全部由省财政厅补助。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奖金由省财政厅补助60%,其余部分由各单位自筹解决。其中,人均绩效工资水平超过43400元(33500+9900)的单位,省财政厅不再给予补助,所发奖金全部由单位自筹解决。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9000元/人)由省财政厅全额补助。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所需在职人员奖金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全部由单位自筹解决。

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根据奖励资金来源方式,统筹准备所需奖金,确保国庆节前按分配方案规定的奖金档次和标准发放到位。发放中遇到问题请与厅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及时反馈。各单位发放情况请于10月8日报厅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委厅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代章)。

20xx年9月28日。

绩效考核

第一条 为正确执行刑罚,准确考核罪犯改造表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根据《监狱法》、司-法-部《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关于计分考核奖罚罪犯的规定》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监狱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罪犯的考核奖罚必须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监狱人民-警-察直接考核的原则,坚持达标考核、累进奖罚的原则。对在考核中徇私舞弊、违规奖罚的,追究违规者的责任。

第三条 凡在监狱内服刑的罪犯,除省局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均适用于本规定。

第四条 监狱考核的结果作为对罪犯分级处遇,提请减刑、假释的依据。

第二章 考核机构

第五条 省监狱管理局成立罪犯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分管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狱政管理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刑罚、生卫、生产、监察等部门领导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全省监狱罪犯考核奖罚工作。

第六条 监狱成立罪犯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副监狱长任组长,分管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工作的副监狱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狱政管理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生产、刑罚、侦查、生卫、监察等部门领导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实施监狱的罪犯考核奖罚工作,检查和处理考核中的问题。

监狱应于每月8日(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的罪犯考核奖罚情况报省监狱管理局罪犯考核工作办公室。

第七条 监区成立罪犯考核工作小组,由监区长任组长,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副监区长任副组长,其他监区领导及狱政、教育、生产干事和警长(分监区长)为成员,负责实施和处理监区罪犯的日常考核奖罚工作。

监区应于每月5日(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的罪犯考核奖罚情况报监狱罪犯考核工作办公室。

第三章 考核方法、内容和奖罚办法

第一节 考核方法和内容

第八条 罪犯考核实行日记载、周评议、月评定的方法。监狱应对罪犯每天的扣分情况予以记载,每周的改造表现进行评议,每月完成改造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评定。

第九条监狱对罪犯的考核不设基础分。罪犯违反行为规范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至5分。违反行为规范情节轻微,经警-察教育后能立即改正的,可酌情从轻扣分;严重违反行为规范或屡教不改的,应从重扣分;同一违规行为不得重复扣分。

第十条 考核以罪犯认罪服法、遵守行为规范、接受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情况为主要内容。

前款四个方面同时考核合格的,月综合评定方为合格。

第十一条罪犯符合下列情形的,当月认罪服法方面考核为合格:

(一)能够承认犯罪事实,深刻认识犯罪危害性的;

(二)不隐瞒余罪和真实姓名、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的;

(三)悔罪并自觉接受监狱改造的。

第十二条 对罪犯在服刑期间提出申诉的,应依保护其申诉权利,不能认为是不认罪服法。

第十三条罪犯符合下列情形的,当月行为规范考核为合格:

(一)服从警-察管理教育的;

(二)背诵或熟记《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

(三)认真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和监规纪律的。

第十四条 监狱应当根据罪犯的文化程度、年龄和身体状况,每月对罪犯参加思想、文化、技术教育活动和监区文化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罪犯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口试的形式进行。

第十五条 罪犯当月思想、文化、技术教育考试60分以上,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改造考核为合格:

(一)积极参加监狱、监区组织的文体活动的;

(二)参加自学考试的;

(三)积极参加兴趣小组活动的;

(五)主动接受社会帮教的。

第十六条 监狱应根据罪犯不同的年龄、身体状况、劳动岗位和劳动能力等情况,将罪犯划分为有劳动定额、无劳动定额和培训期三类进行考核。

“有劳动定额的罪犯”是指在生产一线直接参加生产劳动的罪犯;

“培训期罪犯”是指处于入监教育期间的新收押罪犯和转岗培训的罪犯。

第十七条 罪犯符合下列情形的,当月劳动改造考核为合格:

(一)有劳动定额罪犯,完成监狱规定劳动任务的;

(二)无劳动定额罪犯,认真完成岗位职责和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的;

(三)培训期罪犯,生产基础知识和劳动技能操作考试成绩60分以上,并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的。

第二节 奖罚办法

第十八条 奖励采取累进制,按月记嘉奖,累进计表扬、改造积极分子,改造表现突出的予以记功,有立功表现的予以提请立功、重大立功的办法进行。

第十九条 在考核期内,对罪犯的同一行为可能受到两种以上奖励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处理,不得重复奖励。

第二十条 处罚按考核期限内累计扣分和违反监规纪律予以警告、记过、禁闭的办法进行。

第二十一条 罪犯因违反监规纪律被警告、记过、禁闭的,不得再扣分。

第二十二条 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奖罚情况,应及时在罪犯考核登记本中记载,并于当天公示。

第四章 行政奖励

第一节 奖励种类

第二十三条 奖励的种类如下:

(一)嘉奖;

(二)表扬;

(三)记功;

(四)改造积极分子;

(五)立功;

(六)重大立功。

第二节 嘉 奖

第二十四条 罪犯当月同时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以给予嘉奖:

(一)认罪服法考核合格的;

(二)行为规范考核合格的;

(三)教育改造考核合格的;

(四)劳动改造考核合格的;

(五)无扣分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五条 罪犯当月在行为规范、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等方面被扣1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嘉奖:

(一)检举、揭发、制止罪犯应当受到扣分处罚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及时反映狱内安全隐患经监狱业务部门核实的;

(三)思想、文化、技术学习考试成绩95分以上的;

(四)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及格的;

(五)职业资格考试获得证书的;

(六)所写稿件被监狱以上刊物采用的;

(七)在监狱组织的文体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

(八)超额完成生产任务20%以上的;

(九)被评为监狱级优秀qc小组的成员的。

第二十六条 罪犯考核时间不足20日的,不予嘉奖。

第三节 表 扬

第二十七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记表扬:

(一)连续5次嘉奖,累计扣2分以下并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6次嘉奖,累计扣3分以下并没有被一次性扣3分以上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第四节 记 功

第二十八条 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记功:

(一)检举、揭发和制止狱内违规行为,违规者受到警告以上处罚的;

(二)年度内节约原材料或在生产技术革新中成效明显,经济价值在3万元以上的;

(三)年度参加自学考试取得3科以上结业或毕业证书的;

(四)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的;

(六)年度在省局要求组织的文化、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

(七)年度超额完成劳动任务30%以上的;

(八)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qc小组的成员的;

(九)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十)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其中(二)至(八)项的记功每年审批一次,(一)、(九)、(十)项的记功可以随时审批。

第五节 改造积极分子

第二十九条 罪犯在考核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记改造积极分子:

(三)18次嘉奖,累计扣8分以下并没有一次性扣3分以上、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条 罪犯在认罪服法方面被扣分的,考核期限内不得记改造积极分子。

第六节 立 功

第三十一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立功:

(一)检举、揭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二)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三)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四)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五)其它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批的。

第三十二条 “成绩突出”,是指罪犯本人在生产、科研中的发明创造或者技术革新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并经省监狱管理局和有关权威机构确认的。

第七节 重大立功

第三十三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重大立功: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经国家权威机构确认并颁发证书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处罚种类

第三十四条 处罚种类如下:

(一)警告;

(二)记过;

(三)禁闭。

第二节 警 告

第三十五条 罪犯具有《监狱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且情节较轻,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警告:

(一)六个月内累计被扣15分以上的;

(二)六个月内两次被一次性扣4分以上的;

(三)经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的其它情形的。

第三节 记 过

第三十六条 罪犯具有《监狱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且情节较重,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记过:

(一)受警告,三个月内因同一行为被一次性扣3分以上的;

(二)受警告,三个月内被一次性扣5分的;

(三)受警告,三个月内累计被扣8分的;

(四)其它情形的。

第四节 禁 闭

第三十七条 罪犯具有监狱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且情节严重,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禁闭:

(一)受记过,三个月内又被警告的;

(二)受记过,三个月内因同一行为被一次性扣5分以上的;

(三)受记过,三个月内两次被一次性扣4分以上的;

(四)受记过,三个月内累计被扣10分的;

(五)其它情形的。

第三十八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可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记过或者禁闭:

(二)持毒或吸毒的;

(三)煽动、纠集他犯一起不参加学习、劳动等行为的;

(四)无故不参加学习、劳动的;

(五)消极怠工未完成劳动任务达50%以上的;

(六)偷窃、侵占、损坏公私财物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

(七)其它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

第五节 处罚的考核期限

第三十九条 罪犯自处罚批准之日起,在以下考核期限内不得给予行政奖励,但有立功和重大立功的除外。

(一)警告的,三个月;

(二)记过的,六个月;

(三)禁闭的,九个月。

第六章 考核奖罚的审批权限、程序和监督

第一节 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四十条 对罪犯的扣分由监狱人民-警-察执行,监狱人民-警-察均有权对违反行为规范的罪犯进行扣分。

第四十一条 警-察的扣分权限和程序:

(一)管理警-察的扣分权限和程序:

扣1分的,由管理警-察执行;

扣2分的,由管理警-察填报,警长(分监区长)审批;

扣5分的,由管理警-察填报,罪犯所在管区警-察集体合议,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区领导审核,监区长审批。

(二)监狱督察队的扣分权限和程序:

扣1-2分的,由督察队员执行;

扣3-4分的,由督察队员填报,督察队组长审批;

扣5分的,由督察队员集体合议,督察队领导审批。

第四十二条 行政奖励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嘉奖由罪犯所在管区的警-察提出,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区领导审核;

表扬由监区罪犯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监狱罪犯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核;

立功由监区罪犯考核工作小组讨论提出,监狱罪犯考核工作办公室讨论审核,监狱长审批;

重大立功由监狱罪犯考核工作办公室讨论提出,省监狱管理局罪犯考核工作办公室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第四十三条 行政处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记过、禁闭由监区罪犯考核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意见,监狱罪犯考核工作办公室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

第四十四条 对罪犯的处罚,应填写《扣分(警告、记过)通知书》,并送达罪犯本人。

第二节 监督

第四十五条 上级考核主管部门发现下级考核部门不严格执行本规定,擅自改变考核条件,随意扩大行政奖励范围,应责令其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改正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审批部门认为已作出的考核奖罚不当,经查证属实的,应当撤销或变更原奖罚决定。

上一级考核主管部门发现下一级考核部门已作出的考核奖罚不当的,应当责令下一级考核部门予以撤销或改正,也可以直接作出撤销或变更奖罚的决定。

撤销或变更考核奖罚决定应书面通知。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考核奖罚:

(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二)不按规定程序审批的;

(三)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四)其它情形的。

第四十八条 罪犯对考核奖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考核奖罚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原审批部门及其上一级审批部门申请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部门应当记录申请复议罪犯的基本情况、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复议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认真复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对罪犯申请复议立功、重大立功的,省监狱管理局罪犯考核工作办公室的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对罪犯申请复议其它行政奖罚的,监狱罪犯考核工作办公室的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二编 分 则

第一章 违反认罪服法方面的扣分

第四十九条 罪犯有下列行为的,监狱应当给予扣分:

(一)编造和传播污蔑、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现行法律、政策等言行的,扣5分。

(二)习练、传播有害气功、邪教,或搞迷信活动的,扣5分。

(三)以暴-力或其它方式威胁、阻碍、抗拒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扣5分。

(四)企图逃跑、行凶、自杀的,扣4-5分。

(五)不认罪,或隐瞒余罪、姓名、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的,扣4-5分。

(六)对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报、不制止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扣2-5分。

(七)不诚实,欺骗监狱人民-警-察的,扣1-2分;骗取改造成绩的,扣3-5分。

(八)纹身、练拳习武、制造凶器及其它违禁品的,扣4-5分。

(九)利用吃喝、讲哥们义气、宣扬地域观念等手法攀亲结友、拉帮结伙、挑拨是非的,扣2-4分。

(十)宣扬犯罪史和犯罪行为互留家庭地址和电话的,扣2-3分;传播犯罪手段,怂恿、教唆他人消极改造或犯罪的,扣4-5分。

(十一)煽动他人申诉、翻案、诬告或私自代写申诉等材料的,扣2-4分。

(十二)不按正当方式和程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或反映情况的,扣1-3分;利用申诉无理取闹或申诉被驳回,经教育仍无理缠诉的,扣4-5分。

(十三)私藏便服、绳索、棍棒、刀具、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品等违禁品的,扣5分。

第二章 违反日常行为规范的扣分

第一节 基本规范

第五十条 罪犯具有下列情形的,监狱应当给予扣分:

(一)年龄55岁以下无正当理由不能熟背《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扣3-4分;对拒不背诵《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扣5分。

(二)不接受管理教育,对国家工作人员正当执法有不满言行的,扣1-2分;顶撞、谩骂、威胁国家工作人员,或诬告他人的,扣3分,情节严重的,扣4-5分。

(三)骂人、互相争吵、争执推拉、被殴打还手,情节较轻的,扣1-2分;情节较重的,扣3-4分。

(四)侮辱、勒索、欺压、殴打他犯,或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情节较轻的,扣3分;情节较重的,扣4-5分。

(五)偷窃、侵占、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在300元以下的,扣2-3分;价值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扣4-5分。

(六)私自收送或索要他人财物,情节较轻的,扣2-3分;情节严重的,扣4-5分。

(七)利用会见、通信、亲情电话、离监探亲或其它方式泄露监狱秘密、散布有碍改造言论的,扣4-5分。

(八)私自会见、购物、窜监室和使用视音频、电脑器材,或私传信件、口信的,扣3-5分。

(九)不遵守会见、通信规定的,扣1-2分;在通信、会见、亲情电话中使用隐语,扣3分;会见、离监探亲夹带违禁品或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归监的,扣4-5分。

(十)擅自超越警戒线和规定活动区域,或脱离互监组擅自活动的,扣1-4分;其他成员未及时制止和报告警-察的,扣1-3分。

(十一)专项工种罪犯不履行职责、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扣1-2分;利用岗位之便弄虚作假的,扣2-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5分。

(十二)其他违反基本规范和危害监管秩序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1-5分。

第二节 生活规范

第五十一条 罪犯具有下列情形的,监狱应当给予扣分:

(一)擅自调换床位,不按指定方向睡觉或蒙头睡觉等违反作息制度行为的,扣1-2分。

(二)被服、生活用品、内务柜等不按规范要求折叠、摆放的,扣1-2分。

(三)统计室、医疗室、图书室(阅览室)、文化室、储物室等场所卫生差,物品摆放零乱的,扣责任人1-2分。

(四)在劳动岗位或生产工具箱内存放私人物品、食品的,扣1-2分。

(五)不按规定洗漱、就餐、如厕,或敲击漱具、餐具或在墙上乱涂乱画的,扣1-2分。

(六)不按规定收发信件、领取汇款、包裹等邮件的,扣1分;不如实说明信件、汇款、包裹等来源的,扣2-3分。

(七)不按规定佩戴处遇级别、专项工种标记牌的,扣1-2分;不穿囚服,穿无标记衣服的,扣2-3分;改囚服样式、拆除囚服标记,转借、调换、涂改、故意损坏或故意丢失囚被服、标记牌的,扣3-4分。

(八)列队行进不听指挥,不按要求喊口号、唱歌的,扣1分。

(九)两人以上行走不排成纵队,或挽臂、搭肩、拉手的,扣1-2分。

(十)不按规定时间看电视、听广播,或擅自开闭、选台的,扣1-2分。

(十一)不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吸烟的,扣1-3分。

(十二)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脏物、废物,或对责任区公共卫生不尽职,或攀爬窗口、树木,践踏、损坏花草树木的,扣1-2分。

(十三)私设小灶或伙吃伙喝、互相串换食品、乱倒残汤剩饭、浪费粮食、水电的,扣1-3分。

(十四)不注意个人卫生,不按规定洗澡、理发、剃须的,扣1-2分;不按规定使用个人专用剃须刀或未经批准将剃须刀借给他人使用的,扣3分。

(十五)留长指甲、抹口红、涂指甲油、戴装饰品的,扣1-2分;藏、戴假发的,扣3-5分。

(十六)炊事员违反“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勤洗换被褥)的,扣1-2分。

(十七)伙房炊具、饭菜不卫生的,扣责任人2-3分。

(十八)伙房煮夹生饭菜或蒸煮面制品发酸的,扣责任人2-3分。

(十九)无病装病,看病不如实陈述病情,有病不配合治疗,强索药品或病休假条的,扣1-2分;私藏、浪费药品的,扣3分。

(二十)医护卫生员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反映病情或执行医嘱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差错的,扣2-3分;造成医疗事故的,扣4-5分;不按处方发药或私自拿药品、医疗器械的,扣3-5分。

(二十一)无故让其他罪犯替自己取饭,打洗脸、洗脚、洗澡水,洗衣服、被褥或提供其它服务的,扣1-3分。

(二十二)其他违反生活规范行为的,视情节扣1-5分。

第三节 文明礼貌规范

第五十二条 罪犯具有下列情形的,监狱应当给予扣分:

(一)说粗话、脏话、谎话或举止粗俗、做低级下流动作等不文明礼貌用语、行为的,扣1-2分;同性恋的,扣5分。

(二)对监狱人民-警-察不称警官,对工人不称师傅的,或给监狱人民-警-察和工人起绰号、外号的,扣2-3分;对监狱人民-警-察和工人使用污辱性语言或动作的,扣3-5分。

(三)罪犯之间称兄(姐)道弟(妹)或叫绰号、外号的,扣1-2分。

(四)遇有来宾参观或上级领导检查时围观、尾随、评论,或领导问话时,违反规范要求的,扣1-3分。

(五)对异性评头论足、嘻笑的,扣1-2分;围观、刁难的,扣3-5分。

(六)进出监舍区、生产区大门不按规定举手报数,或在监狱人民-警-察点名、呼叫中故意不应答的,扣1-2分。

(七)接到监狱人民-警-察指令,向监狱人民-警-察陈述和回答问题时,或有事报告监狱人民-警-察时,行为不规范的,扣1分;监狱人民-警-察找谈话时,着装不规范、行为不文明或态度恶劣的,扣2-3分。

(八)与监狱人民-警-察、职工同一方向行进或相遇时不按规范要求避让的,扣2-3分。

(九)其他有违反文明礼貌规范的,视情节扣1-5分。

第三章 违反教育改造行为规范的扣分

第五十三条 罪犯有下列行为的,监狱应当给予扣分:

(一)参加监狱、监区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迟到、早退的,扣1-2分。

(二)未经批准缺课、不参加各项教育活动的,扣3-5分。

(三)上课或开会时不按要求带课本、作业本、学习用具和做笔记、独立完成、缴交作业的,扣1-2分。

(四)上课或开会时坐姿不端正,跷腿、赤膊、光脚、喧哗吵闹、交头接耳、打瞌睡、吸烟、吃零食等小动作的,扣1-2分;故意扰乱课堂或会场秩序的,扣3-5分。

(五)不尊重教员,不服从教员安排,上、下课故意不起立向教员致意的,扣1-2分;对教员威胁、谩骂、讥讽的,扣4-5分。

(六)违反考场纪律,在考试中故意交白卷,在试卷中写与试卷无关内容或不利于改造内容的,扣2-3分;考试作弊,或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的,扣3-5分。

(七)无特殊情况,“三课”教育有一科考试不及格的,扣2-3分。

(八)接受心理矫治时不配合治疗的,扣1-2分;以心理不健康为由,装疯扮傻的,扣3-4分。

(九)伪造学历,企图骗入低级班或骗取学习资格以逃避学习的,扣3-5分。

(十)负责宣传报道的罪犯,不按规定要求出墙报、黑板报,扣1-2分;作者或编辑(责任人)在黑板报、墙报、狱内小报和狱内广播发表有反改造内容的,扣3-5分。

(十一)作品有剽窃、抄袭、造假或者严重失实,或故意代替他人(撰写)发表作品的,每次扣2-4分。

(十二)收藏、传阅、观看未经监狱人民-警-察审查、许可的书籍、画册、电子音像制品或者不按规定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扣2-3分。

(十三)值日学员不按要求擦黑板、打扫课室或不履行其他值日义务的,扣1-2分。

(十四)不爱护教学设施和设备,在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上乱涂乱刻的,扣1-2分;故意损坏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的,扣3-5分。

(十五)其他违反教育学习规范的,视情节扣1-5分。

第四章 违反劳动改造行为规范的扣分

第五十四条 罪犯有以下行为的,监狱应当给予扣分:

(一)在劳动中不服从分工,消极怠工的,扣2-3分;未经警-察批准不参加劳动的,扣4-5分。

(二)听到开工或收工令后,违反集队纪律或迟到的,扣1-2分。

(三)在劳动中窜岗窜位、谈笑打闹、睡觉、赤膊、赤脚、穿拖鞋,或不按规定上厕所、进仓库,或从事与劳动无关事宜等违反劳动现场行为规范的,扣1-3分。

(四)违反生产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等规定的,扣1-3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4-5分。

(五)丢失劳动工具,故意破坏劳动成果、毁坏生产材料或偷窃他人劳动成果的,扣3-4分;故意损坏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并造成较严重损失的,扣4-5分。

(六)私藏生产劳动工具、器材、产品、生产资料等的,扣2-3分;情节较重的,扣4-5分。

(七)利用公私物品或个人岗位便利与他人交易的,双方各扣1-3分;以不正当手段换取劳动成绩的,双方各扣2-3分;与厂方师傅等外协人员交换钱物、搞不正当交易的,扣3-5分。

(八)带火种进入生产区的,扣2-3分。

(九)当月产品不合格率超过规定标准的,扣1-2分;造成产品质量事故的,扣3-4分。

(十)物耗超过规定标准的,扣1-2分。

(十一)不按规定保持劳动现场卫生整洁,或不按规定保管、使用、维护、保养设备、工具的,扣1-2分。

(十二)发现生产事故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者排除的,扣2-3分。

(十三)无正当原因,未完成劳动定额生产任务,当月欠产5%以上9%以内的,扣1分;欠产10%以上50%以下的,视情节轻重扣2-5分。

(十四)其他违反生产劳动规范行为的,视情节扣l-5分。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考核期内”,是指罪犯受行政奖罚种类所对应的考核时间。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加重扣分”,是指扣分行为所在的档次再加一档。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第五十八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可以参照本规定制定未成年犯的考核规定,并报省监狱管理局备案。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由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原《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考核奖罚规定(试行)》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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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为何难出绩效

正如我们用极短的时间缩短了和西方在硬件方面的差距一样,在咨询公司的帮助下,发明于西方管理环境下的绩效管理也被很快引入到了中国,并在中国企业中广为尝试,不知道是否又是因为快餐文化惹的祸,实践者对绩效管理并没有仔细研究,囫囵吞枣就匆匆上马,还是由于其它原因,很快中国企业就感觉到这套洋玩意用起来很难。见诸报端的论述大多是讲述如何更合理科学地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如绩效指标的设立,但对绩效管理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谈及很少。如何才能使这种看起来很美的管理技术也能在中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我们需要从源头上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而由此思考解决之道。

中西方管理环境或文化的差异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西方的文化环境与我国有很大的差异。这表现在很多方面。和绩效管理运用关系最密切的文化差异主要有如下几方面:首先是沟通环境文化的差别。沟通的目的是传递信息,而信息的传递方式有多种多样。语言、行为、环境都可以是传递信息的方式。有时一个眼神表达了比语言更丰富的内容。在西方社会中,人们处于弱语境文化中,所以沟通更多的是通过有声的语言来进行。而且他们除了幽默的表达外,更多的是直来直去的表述。这一点在东方就有了很大的区别。我们处于强语境文化中,通常将要表达的信息隐藏于其它要素中,相对而言,通过语言直接表达的信息量较少。国人讲话往往含蓄,感情不外露,不擅于赞美,也不爱直接批评就是一大特色。

其次是人们的时间价值观。同样是时间,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时间的流逝却有不同的态度。有的民族注意过去,有的关注现在,而有的更看重将来。我国就属于注意过去发生的事情的民族。人们常常用过去推断将来。“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就是这种时间价值观的典型体现。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人际交往中,特别是在领导评判一个员工时,常常将过去发生的事情大谈特谈,好象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时光倒流,改变事实一样。人们不是用向前看的态度来激励他人吸取过去的不足,采取有效的行动以期将来产生积极的效果。但在绩效管理的发明地美国却相反。美国是一个以将来为导向的时间文化环境。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他们更相信明天最重要。

我国的这种时间价值观也是与绩效管理的精神背道而驰的。绩效管理关注的是员工将来的业绩改善而非对过去的评论。对过去的永远只是为将来的业绩提升服务的。所以,在我国这种时间价值观背景下实施绩效管理确有需要我们管理者改进的地方。

除了上述的客观原因以外,我认为不得不指出的一点是我们必须要分清楚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区别。现在大家广为议论的是是非非都是针对绩效考核而谈的。不论在何种管理文化中,绩效考核都有它的局限之处,如它的出发点是对人的业绩评估,关注焦点是人而非事等等。所以,西方管理学者逐步改进完善了绩效考核。现在,绩效考核体系与平衡计分卡相结合,并加上了特别是绩效反馈面谈的环节。这样,如果我们能真正理解绩效管理的内涵,掌握其真谛,大家谈论的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技术层面来解决。

通过上述分析,是否说明我们应该抛弃这项管理技术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一方面,管理都在向着科学、理性的方向在发展。不管中西方管理哲学之间有多大的异同,我们不能否认只有洋为中用,取长补短才是我们的理性态度。另一方面,现实中想找到一套一学就会,一用就灵的管理方法是不可能的,如果真能那样的话,世界上不会存在什么企业500强了。具体而言,我们该如何操作呢。

首先,我们需要静下心来,摒弃浮躁心态,认认真真地学习它。只有真正地掌握了这种管理方法,我们才有资格来评论它。而且这种学习必须是全员的学习。通过学习,现在大家所谈论的种种关于绩效管理的是是非非都变得毫无意义了。毕竟这套管理技术并不是什么高深的难以转化为实践的空洞理论。只要我们认真学习,所有的技术问题,如设置绩效指标,采用何种评估手段等都会迎刃而解。经过多年来与管理实务者的沟通,我们可以发现,众多在国外运用得很好的管理技术,在我国变得如鸡肋一般,其中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我们对这些管理技术的认识掌握不够。同时,在掌握了绩效管理之后,上述所讲的文化差异都可以慢慢克服。建立在全面掌握绩效管理的基础之上的管理艺术才有意义。

其次,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在决定实施绩效管理后,需要从上至下建立绩效体系。我们很容易建立起包括清洁工在内的考核体系,但常常会把最高管理者漏掉。如董事长对总经理,总经理对副总经理的考核等。笔者就有过如此经历。当我要求董事长给我下达考核任务时,董事长用关怀的目光对我讲:“你就不要把自己套起来了。”更有甚者讲:“对高层如果能用一张考核表就评估了的话,也太轻松了。对高层是没有考核的考核。”且不用讲绩效管理体系本身就需要从上到下分解建立,在最高管理层实行绩效管理更可以给全体员工起带头示范作用,让全员参与到管理变革中来。

任何一种新管理方式的引入都不是容易的事。如果没有最高管理者的积极参与和坚定支持,这些变革都将流于形式,因为我们至今还没有发现有这种奇效的管理工具。甚至新管理工具的引入还会引起企业文化的改变。绩效管理就是明显的例子。所以,没有最高管理层的全面参与,实施绩效管理是难以想象的。

最后,在实施绩效管理前如何让员工放下思想包袱是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通过前面两个过程,员工应该可以至少不排斥绩效管理。如果能在实施中真正贯彻以提高员工绩效水平为目的,以员工自身作为参照而非与同事间的排序,不要动不动就和经济、升迁等挂钩,再加上领导层的参与。通过这些方式,员工会积极的配合这种管理技术的实施的。如果得到了员工的支持,成功实施绩效管理的机会就将极大的提升。

《晏子春秋》中说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如果我们想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会对我们如何看待绩效管理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希望大家不要再肤浅地评论一种管理工具的好坏,而是真正地投入到管理实践中,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从这些工具中受益,把我们的企业做大、做强,进入世界500强的梦想变为现实。

绩效评估与绩效考核

一、 绩效考核的目的: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使上级能够对部下具有的担当职务的能力以及能力的发挥程度进行分析,做出正确的评价,进而做到人尽其才,客观合理地安置组织成员,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亦是对员工职务的调整、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核定的重要依据,明确员工的导向,保障组织有效运行,给予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

二、绩效考核范围:

商虎中国厦门分公司营销部员工(注:进入公司不满3个月者或者未转正者不参加季度、年终考核)。

三、绩效考核原则:

1、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和和方法为准绳;

2、考核力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进行。

四、绩效考核的公式:

1、考核的`公式=每日规定任务(日清表)(20%)+业绩考核(40%)+个人行为鉴定及工作能力(40%)

2、项目各占分数比例:日清表总计20分占20%,业绩考核共计40分占40%,个人行为鉴定及工作能力共计40分占40%。

五、绩效考核相关解释:

1、日清表考核:考察员工对自身工作的预估及完成情况。其中包含有每日的电话量、预估意向客户、意向客户及成功客户,按照指标完成规定任务。

2、业绩考核:每月的目标业绩(由经理根据情况制定)是考核员工把意向客户转化为成功客户的能力,为自己创造的价值体现。

3、个人行为鉴定及工作能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培养后备力量,通过平时的言行举止(举止包括出勤),工作上的问题解决,为部门带来的帮助来判断给分。

4、考核的时间为月计,尔后季度小结,最后在年底报告会上进行总结点评。

六、绩效考核细则:

被考核项目的内容(以月计算,总分100分):

1、日清表:其中包括电话量、预估意向客户和意向客户;电话量占8%,预估意向客户占2%,意向客户占10%。

其中:规定的工作量是最基本业务要求,每一项都应该完成,而且超出部分不作累计,例如意向客户数超额完成了,但最多该项只能得10分。同样,业绩超额完成也只是最高的分值40分,但是会根据意向客户的转化率来增加工作能力的分数。

2、业绩考核:即每月的销售指标(由经理根据情况制定),通过有效的电话联系取得,是价值的最直观体现,业绩所占考核总分的40%。

3、个人行为鉴定及工作能力:行政部每月,每季度对所有营销员进行工作能力考核,以问卷的形式调查,采用互相点评制,以保证公平、公正。占考核总分的40%。

其中:a、迟到、早退一次每次扣除2分;

b、旷工半天每次扣除5分依次类推;

c、忘记打卡每月3次以上(含)每次扣除2分

d、每月请事假1天以上(不含)每天扣除5分依次类推.

e、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每次分别扣除5分、10分、20分

f、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每次分别奖励10分、20分、40分

g、分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采纳并经实践证明确实有益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h、无故不参加公司举行的会议、活动、培训者一次扣除5分依次类推。

4、日清表和业绩的分数可通过日清表的完成来了解自己的考核分数。

七、绩效考核时间:

1、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个星期考核上个月的绩效,7个工作日内结束。

2、季度考核:每季度(分别为:1~3月第一季度,4~6月第二季度,7~9月第三季度,10~12第四季度)的第一个星期考核考核上季度的绩效,7个工作日结束。

3、年度考核:在放假前的最后一个星期进行考核。

八、绩效考核纪律:

1、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将给予扣除相应的绩效津贴。

2、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3、弄虚作假者,绩效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九、绩效考核仲裁:

1、为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持续改善考核方法,由经理和行政部进行监督。

2、监督人员负责处理以下事务:

a、对被考核人的监督约束;

b、对考核的意见处理;

c、讨论并通过各部门完成的绩效考核指标。

d、每半年检讨考核制度,视情况修订考核制度及指标(由经理最终审核决定)。

3、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时,可在绩效面谈结束之后的三天内向行政提出仲裁,行政部递交经理,逾期不予受理。

4、行政部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请后,在考核期的第5天组织考核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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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表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公司内推行绩效考核工作,以建立长期、稳定和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的评价,挖掘员工潜力,帮助员工正确认识自我。为员工升迁、奖惩以及薪酬调整提供合理的依据,同时为员工与上级领导之间提供一个正式沟通的机会,并使员工清楚公司对自己的真实评价。

本规定适用于2014年9月30日以前入职员工。考核表分为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其中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一般员工包括:副主管以下员工;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均应认真填写考核表。

以考核前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实际表现为依据。考核人要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表现评价要客观、公正,尽量使用量化指标衡量,必须根据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客观事实作出评价。必须排除考核者对被考评者的好恶、同情心等偏见。

1、考核分为自评、初评、复评、审核。

2、自评:应由被考核人自己给自己打分。被考核人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自己,自评分数不计入考核总分。被考核人可以在员工意见栏反映自己对公司、对项目部或对员工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建议。

3、初评: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主管或是以主管为核心的一个评价小组。考核者应在评核前与被考核人进行绩效面谈,听取被考核人意见,指出其成绩和不足以及应努力的方向。初评者在意见栏里详细填写对被考核人的考察意见,针对被考核人素质条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复评:由再上一级领导负责打分评判,如发现初核打分与员工自评打分相差悬殊,应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以求得更加公正、客观。同时对初评者的工作能力、水平和客观、公正性有一个了解。

5、审核: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初评、复评打分进行加权平均,得出最终分数,并对各项目部所有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统计。

6、公司领导层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员工晋级、加薪、降薪、辞退等方案。

7、本次绩效考核增加对项目经理的考核,除了延续以前的绩效考核方式:一线普通员工参加工资固定调整绩效考核;部门、区域负责人或骨干员工参加每月根据绩效及总部检查的情况而浮动的绩效考核。项目经理参加浮动奖金部分的绩效考核。

8、由总部规定考核额度并于每月5日之前将考核打分及奖金额度下发到项目部,项目经理于每月10日前将奖金分配表报到人事行政部。项目经理的奖金部分由总部根据每月检查打分情况确定;职能部门经理的奖金由总经理根据当月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确定。

自评

初核

复核

普通员工

员工自评

直接主管

项目经理

主管级员工

员工自评

项目经理

副总经理/总监

总部人员

员工自评

本部门经理

总经理

经理级员工

员工自评

总经理

1、 各项目部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绩效考核表交到人事行政部。

2、 考核人及被考核人均要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认真填写绩效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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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绩效主管绩效考核

 
 
 

所属部门

人力资源中心

晋升方向

人力资源部长

教育背景

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年龄要求

工作经验

3年以上薪酬及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素质能力

具备一定的领导管理才能,了解一定的`激励艺术,

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观察能力和分析能力,

具有较出色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擅长与人沟通和交往,

富有亲和力和较强的说服力,熟悉操作办公软件。

专业技能

熟悉薪酬设计与分析及各类绩效考评方法和指标,

了解最新的人事管理理念和方法,

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令;熟悉企业的各项规划制度

特殊要求

无特殊要求

1.进行市场调查,搜寻相关资料(定期收集和分析市场人力资源状况和薪酬水平,并与公司薪酬体系对比分析)。

2.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和公司实际,协助公司领导定期对公司薪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负责监督薪酬制度在公司内准确实施。

4.研究薪酬市场变化趋势,对此薪酬市场的变动趋势做出评价和判断,对企业的薪酬计划提出修改建议,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参考。

1.拟订员工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时间、考核方法和考核流程和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2.制定公司奖惩制度和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1.监督执行各部门员工考核制度的实施。

2.定期汇总各部门绩效考核的结果,并撰写考核分析报告。

3.组织将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反馈。

4.组织公司的评先和评优工作。

1.调查员工发展需求,建立员工职业发展相关档案。

2.根据考核结果,参考公司员工发展需求,提出员工晋升意见。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薪酬绩效主管绩效考核。

ehs绩效考核

第一条坚持“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推动有感领导,落实直线责任,夯实属地管理,促进管理重心下移,不断提升公司hse管理绩效。

第二条建立以指标为核心的hse绩效考核体系,运用正反激励,实施指标考核。

第二章指标设定与考核方式

第三条设定三种hse考核指标:杜绝性指标、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性指标。

杜绝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环境污染事故;杜绝职业病危害事故。

:千人重伤率(含承包商)、千人负伤率(含承包商)、百万工时损失工时率(工时损失)、职业病年发病率、千台车死亡率不超过年度分解指标;主要污染物so2、cod、石油类排放总量不超过集团公司和地方环保部门下达的考核指标。

共考核六个项目,41个小项。

考核项目分值表

1

hse责任制落实

25

安全环保处

2

hse培训教育

30

安全环保处

3

危害辨识与风险管理

35

安全环保处

4

隐患排查治理

25

安全环保处

5

现场安全监督

20

安全环保处

6

hse自主管理

35

安全环保处

7

基础管理工作

30

安全环保处

注:依据被考核单位具体业务确定小项评分分值,详见《hse绩效考核检查评分表》。

第四条考核方式分为两种:

1.对于生产及辅助生产单位,包括10个生产厂、咸阳钢结构分公司、动力公司、储运公司、行政服务部和质量检测部等单位。日常实施以管理性指标为主的季度过程考核,量化打分,奖惩兑现;年终进行三维权重的综合考核,兼顾季度考核分、杜绝性指标以及控制性指标的年度考核结果。

2.对于其他单位,实施以杜绝性指标、控制性指标为主的年终结果考核。

第三章绩效考核

第五条对于管理性指标的季度考核,设立hse绩效奖金,标准为30元/月/人,在人事处每月综合奖金中体现,季度考核、月度发放。

第六条依据《hse绩效考核检查评分表》,量化打分,倒扣计算,即:总分扣分20分以上、30分以内(不含30分),扣除单位当季hse绩效奖金每人10元;总分扣分30分以上、40分以内(不含40分),扣除单位当季hse绩效奖金每人20元;总分扣分40分以上,扣除单位当季全部hse绩效奖金。

第七条安全环保处组织进行季度检查,于次季第10个工作日之前完成打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第八条人事处根据安全环保处季度考核结果,进行hse绩效奖金的兑现(从被考核单位的当季第三个月综合奖金中支付)。

1.公司安排的hse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影响整体进度,扣罚责任单位当月全部hse绩效奖金。

2.发生轻伤事故,扣罚责任单位事故当月hse绩效奖金的50%;轻伤事故超标,或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扣罚责任单位当季全部hse绩效奖金。

第十条年底公司对各单位hse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加权计算、多-维评估的方式,总分100分。

综合考核包含三个方面的指标:

占综合hse绩效分的50%权重。计算全年四个季度的考核平均值,得出年度考核分。

占综合hse绩效分的25%权重。

占综合hse绩效分的25%权重。

= 50%×(季度考核平均分/2)+ 25%×(杜绝性指标考核分)+ 25%×(控制性指标考核分)

注:杜绝性指标、控制性指标的考核,均按百分制计算;不同单位,指标数量不等,应按实际数量平均分配100分,逐项给分。

第十一条根据年底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推荐公司hse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其中,出现以下情况,实施“一票否决制”,取消相关单位hse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1.年内任一季度hse绩效奖金被全部扣除的。

2.杜绝性指标、控制性指标出现超标的。

第四章其它考核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安全联系点及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兑现,执行《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及职业卫生考核奖惩,执行《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管理奖惩条例》。

第十五条节能节水考核执行《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节能节水统计管理规定》。

第五章hse绩效奖金发放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各单位hse绩效奖金的发放,要体现与工作量、岗位风险大小挂钩的原则,不得平均发放。在正常考核发放的前提下,也可用于以下奖励:

1.单位内部安全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的评选奖励。

2.员工主动排查治理隐患、识别岗位风险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削减控制措施,给予奖励。

3.员工提出hse合理化建议被单位采纳,予以奖励。

4.用于支付hse培训师津贴。

5.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现场管理和安全稽查人员。

第十七条hse绩效奖金发放应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八条新入厂员工,操作岗在试用期、管理岗在实习期的前六个月内不予考核,无hse绩效奖金。操作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以及管理岗从实习期的第七个月开始,纳入hse绩效考核范围。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每月5日前,必须将上月《宝石机械公司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月度综合报表》和《废油废乳化液回收率》统计报表上报安全环保处。

第二十条咸阳宝石钢管钢绳公司、宝石机械成都装备制造分公司,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各自的hse绩效考核规定,自行组织检查考核,奖惩兑现。

第二十一条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hse绩效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安全环保处,此前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附表:hse绩效检查考核评分表

hse绩效检查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考核日期:

各级领导是否亲自安排hse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是否制定并落实“个人hse行动计划”,从细节做起,从小事抓起,使员工感知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感受到领导做好hse工作的示范性;是否定期开展联系点活动。

8

直线责任是否层层传递,责任书签订是否做到一级对一级(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与副职、主管,主管和班组长,班组长和员工);是否做到hse责任与工作任务“同步下达、同步落实”。

6

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做到“管工作,管安全”,是否自觉履行对分管领域、分管业务、分管系统的hse监管责任;岗位员工是否做到“谁上岗谁负责,交-班交责任”。

8

单位是否将hse责任履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是否奖惩兑现。

3

编制年度hse培训计划,是否进行需求分析,计划项目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期执行;接受培训人数所占比例及合格率是否达到目标、指标的要求。

6

新入职员工是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考试,是否严格执行公司对实习期的管理要求(禁止独立上岗,师带徒);实习期满后,是否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8

员工转岗,特别是从低风险岗位转向高风险岗位的员工,是否进行hse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及能力评价后方可上岗。

8

是否经常性地开展先进hse理念的培育,特别是hse管理九项原则的宣贯/培训。

4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复审/换证。

4

强化危害辨识与

风险管理工作(20)

是否按照公司要求对强化危害辨识与风险管理工作作出安排,职责是否明确,进度是否与公司一致。

3

8

奖惩考核规定是否有效执行,是否与基础管理工作同步进行,执行中是否存在尺度不一致、“多重标准”等问题,是否严格奖惩兑现。

3

pdca改进机制:是否对《安全风险管理手册》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动态完善相关内容(包括硬件治理)。

3

各阶段的工作,记录是否真实、规范、完整。

3

作业许可(15)

业务承揽合同与hse合同是否同时签订,双方的责权是否明确。

5

是否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是否办理了作业许可审批手续(开工通知书、作业票等)。

5

施工过程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监管,对于发现的问题是否叫停整改。

5

是否开展日常性的隐患排查活动,以何种方式进行;对于投资大、本单位无能力治理的隐患项目,是否及时上报,是否存在无视治理、推诿扯皮、放任不管的隐患。

5

对于上级/公司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项目,是否制定hse管理方案或安全控制措施,职责、进度是否明确。

5

对于本单位有能力治理的隐患项目,是否制定整改安排(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资源投入、整改期限。

5

是否按计划完成节点/阶段整改工作;出现重大变更情况(设计、工艺、资金等)、需要方案调整时,是否重新论证、评估,并按原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5

隐患整改结束后,是否进行效果验证。

5

“反三违”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活动开展是否符合公司要求(频次等)。

5

是否建立“三违”曝光台,对于查处的“三违”行为,是否及时予以曝光、通报。

10

对承包商、外来人员,是否与单位员工同等对待、尺度一致。

5

对于“反三违”工作中的典型、有效做法,推广、分享,可加分。

hse自主审核(25)

在审核计划的编制中,是否考虑:生产任务、季节、气候、设备运转维护、“反三违”等各种因素,确定审核时机。

3

审核组成员的选择是否考虑回避原则,即:各工区、系统被抽调的审核员,尽量不审核自己的属地管理区域,或职责关联的区域。

3

检查表的编制,是否做到要素对应,要求具体,重点突出。

5

现场观察记录是否完整填写,表达是否清晰,是否包括符合性和不符合性两个方面的事实。

5

不符合事实描述是否清楚,不符合条款判定是否准确。是否按期整改、关闭,纠正措施是否有效。

6

自主审核是否形成报告,审核频次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3

“安全生产自主管理班组”创建(10)

员工对“安全生产自主管理班组”的创建意义和创建标准是否清楚。

5

是否按计划开展培训教育和对标评估等工作,记录是否规范。

5

应急演练是否按计划实施。

3

员工合理化建议是否得到重视,是否及时采纳并处理反馈。

2

2

2

3

班组是否定期开展hse活动(频次、内容及可追溯性资料等)。

3

在用吊索具登记管理和使用情况(现场标识、报废处置、检查记录等)。

3

运输车辆管理和节假日“三交一封”情况。

2

4

2

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经验分享”活动。

2

是否按要求开展hse主题活动,效果如何。

2

 

200

以上考核评分表适用于10个生产厂、咸阳钢结构分公司、动力公司、储运公司、行政服务部和质量检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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