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热门18篇)

时间:2023-12-03 10:11:15 作者:念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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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内贸及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为组长,副局长xxx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x月x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20xx年816万元、20xx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20xx年447万元、20xx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20xx年337万元、20xx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20xx年32万元、20xx年522万元)。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20xx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39万元(20xx年784万元、20xx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20xx年774万元、20xx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20xx年xx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20xx年xx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20xx年指标,结转到20xx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wu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五)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xx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县自20xx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开展内贸及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分配情况。

1、20xx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0元)。

2、20xx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1、20xx年专项资金: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共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1000元,合计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镇,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2、20xx年专项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指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xx新闻》、《百姓关注》、《行风热线》等本地关注度高、影响大、受众广的栏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跟踪报道,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

三是走进校园、企业、农村,我局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人员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共发生印刷费17000元,宣传费3000元,燃料费5000元,合计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70000元,用于采购食品快检装备,由省局统一采购。

开展内贸及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3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20××—20××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收入情况。20××-20××年,全县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3236.62万元。其中:20××年,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20xx.62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67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收入349万元,利息收入5.12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30万元),20××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1178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103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75万元)。

(二)支出情况。20××-20××年共计支付就业专项资金2926.32万元。其中20××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868.63万元(职业培训补贴262.0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42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6.1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79.0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05.91万元,补充小额货款担保基金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86.46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7万元,其他支出110万元)。20××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057.69万元(职业培训补贴45.3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23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25.2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568.57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55万元,其他支出130.46万元)。

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两年来,在扩大就业方面,我们多措并举。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广辟就业门路,拓展就业空间。近两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人才招聘会”、“企业委托招聘”等形式,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10人,新增城镇就业7903人。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为依托,立足县内矿产、建材、化工、电子、种养植业以及服务行业等企业,重点做好了县内就近就地就业工作,通过现场招聘、培训输送等方式,千方百计促进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实现本地新增用工约3000余人,有效缓解了城乡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如,20××年春节前后,我们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县广泛开展了以“四送”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抽调工作人员下到乡镇、社区,大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上门服务活动。发布就业招聘信息,联合蓝伯化工、汉清生物、远大钒业等用工企业,举办返乡务工人员现场招聘会,实现就近就业160余人。同时,联合火马冲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储备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把就业岗位送到农民的家门口。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我们主动联合高校,结合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挑选了一批优秀毕业生,送人才上门,解决了县内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一才难求的困局。

(二)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得到有效保障。

两年来,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477人,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518人。在帮助就业困难对象方面,我们多措联施,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全国平安县”活动,通过再就业资金扶持、政府资助、乡村自筹等方式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在县城和有关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设置环境卫生和110协1警等公益性岗位700余个,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余人(其中,安排零就业家庭20户),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灵活就业及自谋职业人员自主就业,鼓励和引导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打零工、夜市摆摊等方式实现自主就业,以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保补贴,补贴资金182.48万元。

(三)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

近两年,共投入职业技能培训资金382.46万元,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122期,培训人数5168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的稳定性。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就业更加稳定。一是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多种培训模式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以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主,联合乡镇培训点和其他民办培训机构,不断提高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办教水平。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培训专业扩展到电车缝纫、汽车驾驶、电子电器、烘焙加工、医药营销等二十多个市场用工需求量较大的热门专业,有效对接用人单位的就业需求。培训学员,大部分被推荐输送到联业制衣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安华制衣有限公司、富士康集材鸿胜科技、广州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索华电子有限公司等省内外百余家企业就业。二是培训对接就业的转化率不断提升。坚持“以需定培”原则,紧紧围绕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培训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的培训方针,全面提升培训就业转化率,就业率达到95%以上。如,20××年6月,我们应县人民医院要求,为其培训了医药商品购销员71名,实现100%就业。三是劳动者职业技能不断提高,收入水平不断增长。两年来,参训学员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数2360人,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人数达到20xx人。通过培训,劳动者职业技能进一步提高,不少参训者成长为用人单位的高专技术人才,为企业、社会创造更多效益的同时,劳动者自己的收入也不断增长。如,农民工谢伯俊,参加焊工培训后,顺利进入县xx机械厂工作,由于操作技能突出,被企业多次外派参加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已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专业技能人才,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农民工”。

(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

一是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基础平台全面建成。本级财政先后投资近100余万元,在xx、xx等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建立了高标准、规范化的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全县30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站,21个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中心,443个行政村都成立了劳务信息站。配备了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基础台帐,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是完善了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为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投资10多万元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配置现代化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了县、乡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就业服务效率。目前,已建立了全县统一的就业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劳动力转移台账、各类培训人员台账等相关数据库,为全面扎实推进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

在扶持创业方面,结合我县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积极扶持各类创业群体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一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创业。我县研究出台了《xx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等文件,鼓励和扶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共同就业,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繁荣了城乡市场,催生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如永发生态养殖、畅哥鸡蛋、东辉家俱等通过贷款贴息扶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安置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目前,通过小贷扶持新增的个体工商户856户,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8224.8万元,拨付贴息资金600余万元,带动就业2500余人。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20××年至今,共投入创业培训资金75万元,举办创业培训班11期,培训学员1050人。创业成功率在90%以上。

我们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

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和跟踪反馈等各项制度。健全专项资金的三级审核制度、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特别为了发挥资金预算管理的作用,我们建立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年初与县政府分管领导、人社、财政等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探讨。严格按照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要求,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科学编制专项资金的预算。重点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全年的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我县先后制定了《xx县财政支付管理办法》、《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进一步明确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报告和资金监督管理质询、问责、跟踪、反馈等管理规定。本着管理科学、简便易行、相互制约的原则,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业务操作程序,具体将业务划分为申报、审核、财务、拨付、稽核监督管理等环节,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台帐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

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我们制定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信息监测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就业信息监测。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严格的限定和明确,从而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了招聘求职信息库、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等各类动态数据库。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还全面推行电子化管理,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四)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实行项目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工作协议和廉政承诺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实行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制度。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信息录入财政再就业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三是严格实行项目“一表一账一单”制管理。严格将经费补助申请表、培训台账、培训清单作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转移培训机构在财政部门报账的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人员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截止目前,我县已安置公益性岗位730余人,是全市安置人数最多的县之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支出压力非常大。鉴于再就业资金支出压力过大,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后公益性岗位将不再批量解决,只有在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退休或自动离岗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缺一补一”的方式进行安排。同时,我们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审批程序也进行了革新,建立了入户调查报告制度和公示异议回访制度,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增长幅度。虽然如此,目前我县再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缺口较大。建议省财政对老工业县加大专项资金配套力度。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亟待完善,实际操作有一定难度。

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省里的政策规定过于宽泛,没有一些硬性指标或条件加以限制,导致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县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2500余人,按文件规定大部分都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但如果执行的话,按目前标准核算,所需资金将会超过600万元,远远超出我县再就业资金的承载能力。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要考虑政策的执行,又要考虑资金使用的压力,的确很难准确把握。二是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异,社保补贴政策执行的范围、程度也不一致,很可能会造成各县市同类人群之间相互攀比而引发心理失衡,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建议上级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进一步补充完善,以便于实际操作。或者对老工业县市在再就业资金预算拨付时给予适当倾斜,做到应补尽补,从而化解矛盾。

(三)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

一方面受培训机构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办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掌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加上受培训期间自负生活、住宿等开销的影响,造成参训人员难以安心长时间培训,致使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整改,努力化解各类问题和困难,更好的巩固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果。

根据本县就业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同级财政和上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的支持,增加就业专项资金投入额度。同时,压缩就业资金开支范围和规模,严把各类补贴的审批关,杜绝违规资金支出,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资金使用效益。

(二)充分发挥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起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审查制度。

进一步强化人社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财政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职能,经办服务机构的内部监督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对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各类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科学设置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就业补贴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三)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围绕精、准、优下功夫,改变短、简、快培训模式,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使培训工作在提升职业技能中发挥主导作用,以防培训工作步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低质、低效状态。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对离家较远的参训学员适当给付食宿补助,减轻广大学员参培的经济负担,提高参训积极性。

开展内贸及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会展业发展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口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府[]7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海口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市财政局是会展专项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会展专项资金预决算的审核、批复,会同市会展业行政主管部门、海口市会展业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展办)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市会展办负责本市会展活动的奖励或资助申请的审核以及会展基础性工作经费的使用;负责本市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专项资金预决算的编报,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计划及资金测算报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财政局、会展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奖励、资助项目进行核查。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条件与标准。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或资助本市辖区内的下列活动或事项:

(一)对规模大、社会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本土品牌会展或重点支持的会展活动的培育、补贴或奖励。

(二)对符合本市产业特色、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影响力强的国内外大型会展的引进、申办费用,以及对引进者的奖励。

(三)对全市会展业的宣传推广、招商推介、统计备案以及行业合作交流的费用。

(四)对会展业专业人才的培育或引进费用,推进会展业发展的其他基础性工作支出。

市政府另行确定支持的会议和展览项目的筹备经费不属于专项资金中列支项目。

同期举办的同一个项目,包含会议和展览两项内容的,应当按照主要的活动申请补贴或者奖励,不得同时申请会议和展览的双重补贴或奖励。

已获得本市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该专项资金。

第四条用于培育本地展览项目的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本市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展览项目。

(二)补贴用途。

办展补贴主要用于展览会的宣传推介、广告和专业客商邀请、接待的开支。

(三)补贴标准。

1.对新创办的展会,按照展会实际销售的标准展位数量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6届。每届展会申请补贴的展位规模应不低于150、250、350、450、550、650个标准展位,未达到规模的展会不予补贴。

前3届,按实际销售的标准展位数量,每个展位补贴400元,4、5、6届分别按每个展位补贴300、200、100元。每届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现有展会6届以上的,为鼓励其继续做大做强,以上一年(届)展览实际销售的标准展位数为基数,对超出的增加展位进行补贴,对超出基数100、200、300个以上标准展位的,分别按每个展位200、250、3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为引导专业相近的中小专业展会走联合办展、共创品牌的路子,对整合资源后的展览规模达到5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视作新办展会予以补贴。整合后的前3届,对超出500个标准展位后实际销售的展位数量(特装折合成标展),每个展位补贴400元,4、5、6届分别按每个展位补贴300、200、100元。每届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补贴条件和原则。

1.有本市辖区内相关机构作为展览会主办或承办单位,该机构必须为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

2.展览会采取市场化运作,具有潜在发展前景。

3.展览主题和内容符合本市及周边产业发展需求,能推动本市相关产业发展。

4.对主、承办单位基本相同,主题和内容相似的展览会视为同一展览会,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5.主题和内容相似的展览会,原则上应进行协商整合,如不能整合,按照“做大做强,扶优扶强”的原则对其中规模大的展览会予以补贴。

6.以本地小商品参展为主且以个体消费者为主要对象的专项商品展以及各类展销会、展示会、成就展、文化科普展、人才交流会等不列为补贴范围。

7.多个主题的单一展览会,只对符合条件的主题进行补贴,并按照符合条件的主题集中展示的展位数量进行核算。

8.本办法实施前,已举办但未达到6届以上的展览活动,可在本办法实施后的第2年开始对应实际举办届数予以补贴。本办法实施前的不予补贴。

9.特装展位按面积进行折合成标准展位,即每9平方米折合一个标准展位。

10.展览规模的核定标准均含下限不含上限,申请奖励或补贴的展览会举办天数应达3天以上(含3天)。

第五条用于国内外流动性大型展览项目申办经费或补贴。

(一)支付对象:在本市举办国内外流动性展览的举办方,或承接上述展会的专业展馆。

(二)申办费或补贴的标准。

申办费标准:依主办方要求,根据展会惯例并参考其他城市申办标准,市会展办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由市政府确定申办费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展会形式及主办方要求,市会展办向市政府提出意见,由市政府确定补贴标准。

第六条用于鼓励大型流动性展会在本市连续举办的奖励。

(一)奖励对象:规模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府未支付申办费和申办补贴的流动性展会主办方。

(二)奖励标准:第一年(届)按每万平方米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自第二年(届)开始,以第一年(届)的标准为基数,在其连续举办年份(届数)内,奖励标准每年递增10%(最高奖励标准不超过每万平方米10万元)。举办年份(届数)期间有中断的,不连续计算年数(届数),中断后再次在本市举办的,重新按第一年(届)每万平方米5万元的标准计算。

第七条用于展览项目引进的奖励。

(一)奖励对象。

引进国际性、全国性或区域性专业展览会在本市成功举办的单位或个人。

(二)奖励标准。

引进的展览会规模达1万平方米(含)以上,举办时间达3天以上(含3天),按每万平方米1万元的标准对引进者给予奖励。

第八条用于会议的补贴或奖励。

(一)补贴或奖励对象。

在本市成功举办国内外大型会议的组织机构、会议引进者。

(二)补贴标准。

1.政府直接申办或举办的大型会议组织机构:

由政府直接申办或举办的大型会议,根据活动特点及主办方要求,由市会展办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

2.其他商业性会议组织机构:

(1)国内大型商业性会议,是指由各类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主办的,实际会期达2天以上(含2天)的论坛、研讨会、洽谈会、订货会、年会等,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具体标准为:

会议安排住宿以五星级宾馆为主,且住宿人数在200人(含)以上,每个会期以15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住宿四星、三星级宾馆的人数可分别按0.6和0.3的系数折算成五星级住宿人数计算。

会议安排住宿以四星级宾馆为主,且住宿人数在350人(含)以上,每个会期以1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住宿五星、三星级宾馆的人数可分别按1.7和0.5的系数折算成四星级住宿人数计算。

会议安排住宿以三星级宾馆为主,且住宿人数在750人(含)以上,每个会期以5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住宿五星、四星级宾馆的人数可分别按3.3和2的系数折算成三星级住宿人数计算。

(2)国际性会议,是指由各类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主办的,有来自境外2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会人员,境外参会人数达到50人(含50人)以上,实际会期达2天以上(含2天)的论坛、研讨会、洽谈会、年会等会议活动。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具体标准为:

会议安排住宿以五星级宾馆为主,且住宿人数在200人(含)以上,每个会期以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住宿四星、三星级宾馆的人数可分别按0.6和0.3的系数折算成五星级住宿人数计算。

会议安排住宿以四星级宾馆为主,且住宿人数在350人(含)以上,每个会期以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住宿五星、三星级宾馆的人数可分别按1.7和0.5的系数折算成四星级住宿人数计算。

会议安排住宿以三星级宾馆为主,且住宿人数在750人(含)以上,每个会期以1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住宿五星、四星级宾馆的人数可分别按3.3和2的系数折算成三星级住宿人数计算。

(三)对大型会议引进者的奖励标准。

对国内外大型会议引进者的奖励,根据其引进活动的规模和影响,由市会展办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奖励。

第九条用于会展业宣传推广、项目推介及行业交流的经费。

(一)宣传推介经费。

用于本市会展业的宣传推介及光盘、刊物和其他会展宣传用品的设计制作及其它宣传费用。

(二)行业交流活动经费。

用于对本市会展业进行对外宣传推广、外出考察学习经费,开展会展业的招商引资,引进或移植境外品牌展会来本市举办的前期必要费用等。

第十条用于会展业人才培育以及其他基础性工作的经费。

(一)规划经费。

用于本市会展业发展规划的制定。

(二)调研经费。

用于本市会展业的课题研究及专项调研。

(三)统计经费。

用于本市会展业专项统计工作。

(四)培训经费。

用于本市会展业相关培训活动。

(五)评估经费。

用于本市重点会展项目的评估。

(六)评比表彰经费。

用于年度评选先进会展或会展举办单位的表彰。

(七)法律咨询经费。

用于会展纠纷处理,各项合同文本、法律规范性文件审定的法律咨询活动。

(八)国际认证经费。

支持本市相关机构或会展项目申请加入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性组织,取得国际认证。对取得ufi、icca认证的机构或项目,给予认证后3年会员费50%的奖励。

(九)其他工作经费。

用于其他能够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

第三章申请程序与材料。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和所需材料。

(一)计划申报。

各项目申请单位应于每年10月底前向市会展办提交下年度会展计划和会展专项资金申请项目,填写申报项目备案表,并提供展会主承办单位合法登记注册证照。每年6月底前可以补报下半年申请项目。市会展办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制订年度会展专项资金奖励或补贴项目计划,没有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奖励或补贴。

项目申请单位包括:

1.展览补贴项目:展览项目主、承办机构;。

2.展览申办项目:需支付申办补贴的展览项目主办方;。

3.展览奖励项目:展览项目引进单位或个人;。

4.会议补贴项目:会议组织机构;。

5.会议奖励项目:会议引进单位或个人;。

6.其他项目:项目组织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每个项目只能由一个单位提出申请。同一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组织的,需协商推选一个单位提出申请。

(二)项目申请。

各项目申请单位应在项目举办前1个月向市会展办提出项目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1.展览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项目备案表;。

(3)展览项目批准文件;。

(4)主承办单位协议(或有关部门的批办件);。

(5)展览馆场地租赁合同、项目基本情况、工作方案、宣传广告材料等;。

(6)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组织或引进的,需提供各方协商一致共同推选申请单位的文件。

2.会议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项目备案表;。

(3)会议活动批准文件;。

(4)主承办单位协议(或有关部门的批办件);。

(5)会议基本情况、工作方案、拟参会境内外来宾名单、宣传广告材料等;。

(6)会议场所租赁合同、酒店住宿及餐饮合同;。

(7)会议由多个单位共同组织或引进的,需提供各方协商一致共同推选申请单位的文件。

逾期未提出项目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不予奖励或补贴。

(三)评估申请。

各项目申请单位应在项目举办前半个月提出项目评估申请,递交评估申请材料。

1.评估申请报告。

2.展览项目提供展馆确认的实际展位平面图、参展商目录(电子版)等资料;会议项目提供实际参会来宾名单,客人住宿安排表或住宿结构平面图。

3.申请展会引进奖励项目,还需提供主办方出具的引进证明材料,市会展办出具的引进认可意见。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审核拨付程序。

(一)项目核查和评估。

市会展办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对会展项目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并做出初审意见。

(二)项目总结。

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各项目申请单位须向市会展办上报项目总结报告。展览补贴项目还需提供补贴资金决算报告及展览会宣传广告、客商邀请接待费用开支的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刊物、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会议补贴项目还需提供会场场租发票(复印件)、参会人员名片(复印件)、住宿安排表、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材料等。

市会展办出具项目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未达到合格要求的项目不予奖励或补贴。

(三)审核拨付。

符合奖励或补贴条件的项目,经市会展办和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给予拨付。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市财政局、市会展办应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核、检查和监督,同时应定期对有关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益进行检查评估。市会展办应对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效果进行总结、评估,为制订下一年度资金预算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各用款单位应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开支范围,不得挪用、截留,同时做好专项资金使用材料的建档和保存,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第十五条根据检查和审计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会展办会同市财政局按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采取停止奖励或补贴等措施;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会展办追回已拨的专项资金。构成违法或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将专项资金用于专项使用项目的;。

(二)展会组织秩序混乱,发生罢展、闹展、上访或重大事故的;。

(三)截留、挪用会展专项资金的;。

(四)提交虚假申请资料骗取专项资金的;。

(五)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第十六条市会展办和市财政局进行展会评估的人员应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在评估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向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会展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1年9月14日起施行,有限期5年,有效期届满自行失效。

开展内贸及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我市供销社按照《关于组织20xx和20xx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辽供财[20xx]21号)精神,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4月份为各项目单位的自检自查阶段,发现问题自行解决。5月初市供销社成立了由领导带队,财务科、合作指导科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5月7日-5月19日对我市所有项目单位,进行了逐家检查,做到文本、帐目、实地三个逐一对照,检查看基本上各家能做到三个环节相符,各别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要求在5月份之前完成整改。

二、总体建设情况。

(一)20xx和20xx年度“新网工程”建设概况。

20xx年,新建和完善农资网点91家,日用品网点189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22家,专业合作社25家,社区服务中心15家,农副产品交易市场2家,共444家。投资2亿元,网点面积达到了16万平方米,销售额13亿元,利润5500万元,增加了4000个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市场占有率达到了60%。

20xx年,新建和完善农资网点95家,日用品网点176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79家,专业合作社24家,社区服务中心13家,农副产品交易市场1家,共388家。投资2亿元,网点面积达到了24万平方米,销售额17亿元,利润7000万元,增加了4000个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市场占有率达到了70%。

(二)20xx和20xx年度政府对“新网工程”的政策与资金扶持情况。

(三)20xx和20xx年度“新网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模式和特点。

我市供销合社系统抓住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采取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全面落实“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的发展战略,通过上下协调、城乡互动、内外合作、联合发展,扎扎实实打基础。截止目前,新建和完善各类网点1281家,其中,农资和日用品配送中心4家,农资网点290家,日用品网点517家,再生网点366家,专业合作社66家,社区服务中心34家,农副产品市场4家。累计总投资近5亿元,网点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37800人,市场占有率达到了70%。

一是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服务网络体系日益完善。全市供销社系统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利用网络和规模优势建设区域配送中心,区域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打造盘锦“裕农”、“同舟”农资连锁品牌。全系统年销售化肥6万吨,农药280吨,农膜400吨,育秧片4万捆,稻种200万斤,有力地保证了我市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是畅通有序的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体系正在形成。现有的4家农副产品市场年交易额3亿元,盘锦果品交易市场已成为我市最大的果品集散基地,年交易1亿多元,对活跃流通,解决农产品卖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体系全面铺开。盘锦金色裕农乡村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金社裕农百货,服务百姓生活”为经营宗旨。在经营中充分体现“新鲜、便宜、便利、贴心、安全、丰富、温馨”的经营特点。目前公司经营品种1万多个,与18个米业合作社实行农超对接,涉及20个品种,销售额近3亿元。

四是规范有序的再生物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已具备规模。全系统366家再生网点,年实现回收量10万吨,销售额2亿元,市场占有率为55%,为促进地区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为净化环境、增加社区服务功能、方便居民,市再生物资回收公司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于20xx年开始开展再生资源社区回收利用网络进社区建设工作。到目前已在市内32个社区设立了统一设计规划、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运输车辆、统一规范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亭。

(四)20xx和20xx年度“新网工程”的总体经济社会效益。

各类为农服务组织入社农户9353人,带动农民48755人,年助农增加收入491万元。我市供销社系统每年利润以12%递增,固定资产增长65%。

(一)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及主要问题。

几年来,我市供销社系统共建设项目21个,其中已完工项目15个,在建项目6个,预计投资54249万元,已投入12460万元。

1、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现有配送中心5家,其中:农资3家,日用百货2家,共投资6830万元。裕农农资配送中心仓储面积为8600平方米,货台面积为2440平方米,仓储能力达到3万吨。另外配送中心内还投资500万元建有肥业公司。裕农乡村百货非生鲜配送中心占地16650平方米,是一所高标准、多功能,集生产、加工、仓储、配送为一体的配送中心,配送中心内还设有盘锦金社裕农食品有限公司面食、熟食加工车间。

2、农资网络建设项目。全市现有农资网络309家,其中盘山同舟205家,大洼裕农104家,共投资1450万元。盘锦裕农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网络和规模优势,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打造盘锦的农资连锁品牌,延伸服务领域,开展测土施肥,推广技物结合服务,经营的产品品种的厂家直销率达到了85%,起到了平抑市场价格、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作用。20xx年,全系统共销售化肥60000吨、农药300吨、农膜500吨、育秧片50000捆、稻种30万斤,有力的保证了我市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3、农副产品网络建设项目。现有农副产品市场6家,已投资900万元。盘锦市果品批发交易市场是我市供销社系统唯一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成立于,隶属盘锦市供销社管理的直属企业,是以盘锦市供销合作社为主体全资组建的。市场规划建设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库房4000平方米,果品交易区400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3000平方米。盘锦市果蔬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拟占地面积120亩,市场设有交易区、经营区、服务区、储存保鲜库、药检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预计投资1亿元。盘锦中佳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55亩,二期占地45亩。一期建设内容:农贸市场20492.29平方米,冷库14777.67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1839万元,现已在建设中。

我市供销社系统现在农副产品网络6家,共投资300万元,主要销售我市自产的高档农副产品。

我市供销社系统现有河蟹、蔬菜、大米农产品基地3个,拟投资3100万元,已投资480万,盘锦芦滩河蟹养殖专业合作联合社河蟹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00亩,项目包括河蟹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中心,品蟹居餐厅,钓蟹园,河蟹繁育体验园,野鸭及野生动物养殖观光园。

4、日用百货网络建设项目。现有日用百货网络54家,共投资1000万元。盘锦金社裕农乡村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金社裕农百货,服务百姓生活”为经营宗旨。在经营中充分体现“新鲜、便宜、便利、贴心、安全、丰富、温馨”的经营特色。公司经营品种10000多个,与18个专业合作社实行农超对接,涉及20个品种,这种农民生产的产品直接进入超市的农超对接新形式,为农民实实在在的增加了收入,真正为提高乡村百姓生活质量、缩短城乡消费距离发挥了作用。

5、再生网络建设项目。现有再生网络100家,共投资930万元,在建再生基地1个,预计投资400万元,已投70万元。为净化环境、增加社区服务功能、方便居民,市再生物资回收公司建立了统一设计规划、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运输车辆、统一规范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亭。再生集散市场建设项目,拟占地150亩,计划投资7000万元,年交易额将实现6亿元,上缴税金2500万元,实现利润900万元。

主要问题:一是认识上还有差距,责任感不够强。有些单位对项目兴社和发展机遇认识不透,不善于利用政策,不善于从市场中寻找发展机遇,没有韧劲,项目争取建设工作遇阻而止,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二是部分项目推进较慢。虽然总体情况不错,但项目发展不平衡,部分单位项目方案不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执行力不到位。个别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工作不实,协调力度不够,对外协调能力差,导致项目进展迟缓。三是一些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尤其是裕农项目建设点多面广,资金需求总量较大,严重影响企业发展壮大。

(二)资金使用情况及主要问题。

我市二年共5家项目单位7个项目获得扶持资金628万元,扶持资金均已及时全部拔付到项目单位,期间没有截留和被挪用现象发生。5个项目单位在扶持资金使用过程中,均能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和项目文本基本一致,除在会计科目使用方面存在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并得到纠正外,没有发现违纪行为。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及主要问题。

我市供销社在制定“新网工程”规划后,同时制定了项目领导小组,市供销社一把亲自任组长,市直公司经理,县社主任都是副组长,做到逐项任务、逐一环节、逐个时段,逐名领导分解。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一检查,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加快工作节奏,确保任务落实得早、落得实、完成好。

(四)项目效益和目标完成情况及主要问题。

5家项目单位基本能够做到文本预定的项目效益和目标。盘锦金社裕农乡村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申报的配送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企业投资回报率为4.2%,共计安排了近千人就业,同时辐射服务人口140万的30%,农村人口的50%。盘山同舟农资连锁有限公司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每年增加了企业70多元的收入。对网络实行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标识、统一经营理念、统一服务的管理模式。企业健全了营销网络体系,规范了经营机制,创造良好品牌效应,树立诚实企业信誉,营造全市安全可靠的农资市场环境。

检查方式采取了二个结合,一是项目的申报文本和实际实施的项目建设相结合,通过对比查验项目申报的真实性;二是查看会计帐薄、会计凭证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自检汇报相结合,从中查验了解扶持资金的到位时间、使用范围以及产生的扶持效果等方面情况。通过检查未发现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等现象发生,帐目处理合理。

四、措施和建设。

一是项目审核时应加大两部门的提前审计与监督,不能只做事后审计与查处。

二是资金使用时,要全程参与审计与监督,不能无事放开,有事检查。

三是扶持资金投入后,加大形成固定资产的监管力度。国家投入新网工程扶持资金是无偿性的投资,项目结束后,会有一部分资金在项目建成后变成了项目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现了资产的增值,这更需两部门事后监管。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11月27日下午,新乡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市政府安委会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主要领导、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安监局长、市安监局科长以上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刻汲取黑龙江新兴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宣读了《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__年1-9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实施情况的通报》,集中学习了吴书记、李庆贵市长的批示,认真分析了我市控制考核指标实施情况,并针对各单位的实际提出了确保控制目标实现的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真正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刻汲取新兴煤矿“11.2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搞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本辖区、本部门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再督查。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全力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年”第三阶段各项部署和省市“决胜四季度”的总体安排,针对冬季安全生产领域重点,结合工作实际,特别是针对年末岁初人流、车流、物流大,各项大型活动集中,事故易发等特点,突出抓好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石油天然气、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继续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从落实责任、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考核、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方面加强了安全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督促落实,切实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补课”和“回头看”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排查面不广、深度不够的单位要立即支部“回头看”,并认真进行“补课”。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年底前全部监控和整改到位。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业、安监部门和辉县、卫辉两个产煤市要加强煤矿的安全监管。切实按照我市制定的《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认真开展瓦斯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正常生产的矿井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制度,全面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把停工停产整顿矿井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明停暗采、昼停夜采等行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石油天然气、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要支部专业人员在以往排查的基础上,再支部一次大检查,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特别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的排查,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缝隙,把确实存在的各类隐患排查出来。并认真负责地及时消除,决不能让已发现的隐患酿成事故。

会议提出,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严肃追究,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能否搞好,最关键、最重要、最具决定性的因素是安全责任的落实,包括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抓部署、抓落实;安全生产事关人人,要人人有责。一旦出了事故,就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责任追究要关口前移,不要等到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才追究。对隐患排查不力和下达的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就要实施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力被新闻媒体、被群众举报发现的,而监管部门没有发现的也要实施责任追究;要健全责任追究关口前移的制度、机制,做到责任清晰,问责具体,“板子”要能打到具体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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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内贸及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37号文件(20xx)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协会票据使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字(20xx)第76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的业务范围属于自愿有偿服务,不具有强制性,不反映政府行为。因此,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使用税务发票来代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民办非企业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以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非财政性资金的收费,由协会根据国家有关财政制度安排使用《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税收专用发票》。

特此报告。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为贯彻落实**年3月23日全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资金交叉检查的通知》(铜教发〔**〕64号)精神,根据县教育局**年3月27日上午召开了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暨教育专项资金检查筹备会议工作安排,我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现将看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铜委办字[**]14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根据县局工作会议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兼板场中学校长安正武,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曾昭斌、安华松任副组长,冉隆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并且明确专人办公,开展学校涉农惠农资金专门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投入情况。

**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02.2万元(以自然年度计算,下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3.1657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68.75万元;**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13.6425万元(含**年提标6.282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78.302605万元(含学生缴纳提标资金12.56054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40万元(含秋季学期追加500个名额62.5万元);**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5.4032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06.25万元(学校还未收到银行汇款通知)。

(二)支出情况。

**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146.35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49825万元、基础设置建设1.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553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51.8373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54.984153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59.20**万元。

**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291.603553万元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76553万元、基础设置建设59.57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2.2521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147.2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26.295849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11.0866万元。

**年截至2月底教育经费支出39.751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751538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28.66786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61.8750万元。

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现金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每学期“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都属实上报,按时发放,无虚报冒领情况。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支取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经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方可入帐。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行政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并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公示后方可施行。金额超过1万元项目的报教育局相关领导审批。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校委会决定后才添置。所有购买物品必须有保管人员登记后方可领取使用。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学校营养改善资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并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拟出采购计划,大米、菜油和猪肉由教育局统一制定购买,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蔬菜等自行购买的必须在有资质的公司购买,并且严格保证食品质量,学校每次购买必需有学校监督委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员必须及时如实登记进出库台账。食堂所有产生的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才允许进入报销程序。

通过本次经费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用经费使用随意性还比较大,虽然每学期都通过预算,但是各部门对预算不够重视,提供数据缺乏依据,在实际使用中也缺乏计划性,同时也由于一些不确定因数,导致实际使用和预算产生很多差距,导致某些方面预算资金缺口较大。

2、账务不规范。由于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加之电算化中账套分类不太科学,造成学校经费使用分类比较混乱,特别是营养改善款和寄宿生生活款帐上统计混乱。不能及时、准确和清晰的反应两项专款支出和结余。

3、账务处理滞后。由于报账程序繁杂,会计员没有及时处理相关记账工作,导致学校每月账务情况没有及时反映。

4、贫困寄宿生生活款学生卡上余额清算不及时。由于营养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的卡是实行编号管理,但是学生由于保管等问题,换卡比较频繁,造成一个学生出现多张卡,而且每张卡上的余额不能合并到同一张卡,加之学生私自转卡,导致期末清算非常困难,无法将剩余生活款按时兑现给学生,同时也导致不能准确计算出学生刷卡消费金额。

5、贫困寄宿生评审不到位。虽然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申报表一律由学生所在村出具书面证明,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但是由于教师对每个学生家庭情况不是完全了解,导致部分应该享受的学生没有享受到该项补助。

6、**年11月份国家追加500名贫困寄宿生指标,学校按照教育局要求通过银行发放给享受对象家长账户,但是由于家长提供信息有误,导致50户无法上账,造成资金滞留。

7、食堂采购入库登记不及时,出现部分采购漏登,造成食堂台账金额、会计明细账账面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不符。

8、食堂储藏室太小,采购分类困难,排气设备差。造成管理有些混乱。

1、学校有财务室牵头,由各办公室拟出本部门资金需求计划,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在需求项目后面定出a、b、c、d四个属性。财务室根据沿教发[**]306号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经费管理使用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将需求经费分成办公费、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安全经费、小型维修五个板块,拟出预算方案提交校委会讨论,预算一旦通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本着既要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开支。

2、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积极要求上级部门升级和规范财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将食堂账务单独核算,定期并帐。这样食堂账务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及时结算处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更新食堂刷卡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学生换卡不换号,这样每月能清楚看到每个学生生活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期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清算剩余生活费。

4、为了明确营养餐款和学生生活款的使用和结存金额,决定在**年底结账时统计出来的学生卡上余额数作为贫困寄宿生活费的余额,其余余额作为营养餐款的余额,虽然不太准确,但是可以为今后的明确分清两种款项打下基础。

5、学校要建立学生家庭档案,为学生享受贫困生活补助提供可靠依据,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从本学期起,贫困寄宿生补助款生生活费不再由学校直接将金额上到学生卡中,而是采取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学生再根据用餐需求缴纳生活费,生活费款作为食堂暂收款处理,再根据用餐金额确定食堂收入,期末及时清退学生剩余生活款。

6、积极清算商家货款,清算专项资金剩余款项,多方联系未兑现贫困寄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及时将款项兑现给学生,是在通过银行无法兑现的,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发放现金给学生本人。学校控制学生生活用餐的盈利,生活用餐的盈利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和改善食堂用餐条件,不得用着学校办公等经费,更不得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核准营养餐款使用金额,将剩余款项根据教育局要求上缴教育局专户中。

7、积极督促新食堂的建设工作,尽快启用新食堂,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以上几方面的整改由总务处牵头,每项明确了专人负责。随时反馈整改进度,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争取妥善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

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湘人社函[xx]3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xx—xx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收入情况。xx-xx年,全县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3236.62万元。其中: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20xx.62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67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收入349万元,利息收入5.12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30万元),xx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1178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103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75万元)。

(二)支出情况。xx-xx年共计支付就业专项资金2926.32万元。其中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868.63万元(职业培训补贴262.0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42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6.1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79.0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05.91万元,补充小额货款担保基金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86.46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7万元,其他支出110万元)。xx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057.69万元(职业培训补贴45.3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23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25.2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568.57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55万元,其他支出130.46万元)。

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两年来,在扩大就业方面,我们多措并举。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广辟就业门路,拓展就业空间。近两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人才招聘会”、“企业委托招聘”等形式,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xx人,新增城镇就业7903人。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为依托,立足县内矿产、建材、化工、电子、种养植业以及服务行业等企业,重点做好了县内就近就地就业工作,通过现场招聘、培训输送等方式,千方百计促进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实现本地新增用工约3000余人,有效缓解了城乡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如,xx年春节前后,我们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县广泛开展了以“四送”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抽调工作人员下到乡镇、社区,大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上门服务活动。发布就业招聘信息,联合蓝伯化工、汉清生物、远大钒业等用工企业,举办返乡务工人员现场招聘会,实现就近就业160余人。同时,联合火马冲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储备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把就业岗位送到农民的家门口。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我们主动联合高校,结合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挑选了一批优秀毕业生,送人才上门,解决了县内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一才难求的困局。

(二)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得到有效保障。两年来,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477人,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518人。在帮助就业困难对象方面,我们多措联施,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全国平安县”活动,通过再就业资金扶持、政府资助、乡村自筹等方式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在县城和有关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设置环境卫生和110协警等公益性岗位700余个,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余人(其中,安排零就业家庭20户),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灵活就业及自谋职业人员自主就业,鼓励和引导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打零工、夜市摆摊等方式实现自主就业,以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保补贴,补贴资金182.48万元。

(三)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近两年,共投入职业技能培训资金382.46万元,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122期,培训人数5168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的稳定性。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就业更加稳定。一是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多种培训模式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以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主,联合乡镇培训点和其他民办培训机构,不断提高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办教水平。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培训专业扩展到电车缝纫、汽车驾驶、电子电器、烘焙加工、医药营销等二十多个市场用工需求量较大的热门专业,有效对接用人单位的就业需求。培训学员,大部分被推荐输送到联业制衣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安华制衣有限公司、富士康集材鸿胜科技、广州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索华电子有限公司等省内外百余家企业就业。二是培训对接就业的转化率不断提升。坚持“以需定培”原则,紧紧围绕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培训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的培训方针,全面提升培训就业转化率,就业率达到95%以上。如,xx年6月,我们应县人民医院要求,为其培训了医药商品购销员71名,实现100%就业。三是劳动者职业技能不断提高,收入水平不断增长。两年来,参训学员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数2360人,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人数达到20xx人。通过培训,劳动者职业技能进一步提高,不少参训者成长为用人单位的高专技术人才,为企业、社会创造更多效益的同时,劳动者自己的收入也不断增长。如,农民工谢伯俊,参加焊工培训后,顺利进入县xx机械厂工作,由于操作技能突出,被企业多次外派参加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已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专业技能人才,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农民工”。

(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一是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基础平台全面建成。本级财政先后投资近100余万元,在xx、xx等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建立了高标准、规范化的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全县30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站,21个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中心,443个行政村都成立了劳务信息站。配备了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基础台帐,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是完善了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为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投资10多万元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配置现代化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了县、乡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就业服务效率。目前,已建立了全县统一的就业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劳动力转移台账、各类培训人员台账等相关数据库,为全面扎实推进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在扶持创业方面,结合我县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积极扶持各类创业群体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一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创业。我县研究出台了《xx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等文件,鼓励和扶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共同就业,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繁荣了城乡市场,催生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如永发生态养殖、畅哥鸡蛋、东辉家俱等通过贷款贴息扶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安置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目前,通过小贷扶持新增的个体工商户856户,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8224.8万元,拨付贴息资金600余万元,带动就业2500余人。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xx年至今,共投入创业培训资金75万元,举办创业培训班11期,培训学员1050人。创业成功率在90%以上。

我们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和跟踪反馈等各项制度。健全专项资金的三级审核制度、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特别为了发挥资金预算管理的作用,我们建立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年初与县政府分管领导、人社、财政等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探讨。严格按照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要求,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科学编制专项资金的预算。重点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全年的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我县先后制定了《xx县财政支付管理办法》、《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进一步明确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报告和资金监督管理质询、问责、跟踪、反馈等管理规定。本着管理科学、简便易行、相互制约的原则,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业务操作程序,具体将业务划分为申报、审核、财务、拨付、稽核监督管理等环节,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台帐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我们制定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信息监测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就业信息监测。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严格的限定和明确,从而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了招聘求职信息库、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等各类动态数据库。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还全面推行电子化管理,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四)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实行项目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工作协议和廉政承诺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实行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制度。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信息录入财政再就业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三是严格实行项目“一表一账一单”制管理。严格将经费补助申请表、培训台账、培训清单作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转移培训机构在财政部门报账的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一)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突出。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人员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截止目前,我县已安置公益性岗位730余人,是全市安置人数最多的县之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支出压力非常大。鉴于再就业资金支出压力过大,根据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后公益性岗位将不再批量解决,只有在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退休或自动离岗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缺一补一”的方式进行安排。同时,我们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审批程序也进行了革新,建立了入户调查报告制度和公示异议回访制度,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增长幅度。虽然如此,目前我县再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缺口较大。建议省财政对老工业县加大专项资金配套力度。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亟待完善,实际操作有一定难度。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省里的政策规定过于宽泛,没有一些硬性指标或条件加以限制,导致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县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2500余人,按文件规定大部分都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但如果执行的话,按目前标准核算,所需资金将会超过600万元,远远超出我县再就业资金的承载能力。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要考虑政策的执行,又要考虑资金使用的压力,的确很难准确把握。二是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异,社保补贴政策执行的范围、程度也不一致,很可能会造成各县市同类人群之间相互攀比而引发心理失衡,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建议上级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进一步补充完善,以便于实际操作。或者对老工业县市在再就业资金预算拨付时给予适当倾斜,做到应补尽补,从而化解矛盾。

(三)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一方面受培训机构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办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掌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加上受培训期间自负生活、住宿等开销的影响,造成参训人员难以安心长时间培训,致使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整改,努力化解各类问题和困难,更好的巩固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果。

(一)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争取力度。根据本县就业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同级财政和上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的支持,增加就业专项资金投入额度。同时,压缩就业资金开支范围和规模,严把各类补贴的审批关,杜绝违规资金支出,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资金使用效益。

(二)充分发挥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起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人社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财政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职能,经办服务机构的内部监督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对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各类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科学设置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就业补贴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三)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围绕精、准、优下功夫,改变短、简、快培训模式,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使培训工作在提升职业技能中发挥主导作用,以防培训工作步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低质、低效状态。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对离家较远的参训学员适当给付食宿补助,减轻广大学员参培的经济负担,提高参训积极性。

开展内贸及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一条为规范展览经营行为,完善展览业发展环境,维护展览业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展览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类展览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但由国务院直属机构及省市政府直接举办的展览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展览,是指举办单位(包括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招展方式在固定的场馆及预定时期内举办,通过物品、技术或者服务的展示,进行信息交流,促进科技和经贸发展的商业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主办单位,是指负责制定展览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对招展办展活动进行统筹、组织和安排,并对招展办展活动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承办单位,是指根据与主办单位的协议,负责布展、展品运输、安全保卫以及其他具体展览事项的单位。

第四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会展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和行政管理职能,从宏观上积极促进展览业的发展。市会展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海口市会展业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展办)负责本市会展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商务、工商、旅游、市政市容、贸促、卫生、食药监、文体、公安、园林、环卫、交通、质监、知识产权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建立展览报备制度。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应当在举办展览活动60日前到市会展办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证明主(承)办单位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

(二)展览组织实施方案;。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六条在本市举办展览依法需办理审批的,举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市市政市容、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境外到本市举办有关经济贸易技术类展览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举办大型展览会有可能影响周边区域交通、公共安全、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的,举办单位应当事先将举办时间、地点、规模等相关信息向公安、交通、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等部门报告,并接受其指导。

第八条对于在本市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大型外来展会,市会展办为举办单位提供申报市政市容、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一站式”服务,并帮助协调海关、卫生、食药监、税务、质监等部门。

第九条未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展览名称不得使用“中国”、“全国”等字词。

未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名义举办展览。

第十条展览举办单位的招展广告、宣传材料应当真实可信,与所举办的展览内容、性质相符,不得虚构、夸大展览规模和性质。

第十一条招展信息发布后,举办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展览名称、展览主题、展览范围和展览时间等展览事项。有正当理由确需变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报市会展办备案,同时告知参展商。

第十二条展览举办场馆应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和消防安全等条件。专业性场馆应当根据需要,配置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紧急报警和出入口安全检查系统。

举办金银珠宝饰品、钻石、钟表、字画、文物等珍贵物品展览的展区,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安全要求外,还应当设置单人出入通道和符合防护要求的展台展柜等。

第十三条展览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场馆经营单位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展览安全承担责任。

主办单位、场馆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和应急措施,场馆单位应组建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保人员。

承办单位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承办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承办单位应与场馆单位签订明确的安全责任书,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

市会展办应当与公安等部门及时衔接,协调做好治安、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者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场馆单位、举办单位和参展商等应当采取应急措施,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举办单位应根据展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展会现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并提交给市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应在展会现场指定或派驻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设立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接待机构,接受举报投诉,做好权利纠纷调解和案件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各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违背企业意愿,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行政干预手段要求企业参展;不得通过行政及其它手段强行要求企业、个人提供赞助。

第十七条举办单位、场馆单位及参展经营者均应当在统计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统计调查时,真实、准确及时填报展览统计调查表。

第十八条举办单位应当与参展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参展经营者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十九条举办单位负责对参展商的参展资格和经营活动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在办展结束后15天内将展览活动的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表报送市会展办。

第二十条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作为举办单位的展览,举办单位应于每年10月底前向市会展办报送下一年度办展计划,由市会展办汇总编制政府年度办展计划,并根据政府年度办展计划协调落实相关场馆安排。

第二十一条市会展办应根据政府年度办展计划和展览备案情况,定期向社会发布本市的办展信息,引导有序办展。对拟举办的展览,发现举办时间相冲突的,市会展办应加强协调,合理引导分期办展或整合办展,避免重复办展引发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

场馆单位应支持和配合市会展办引导展览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合理安排场馆办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增强经营风险防范意识,避免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

第二十二条在本市举办展览遵循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的规则,倡导有序竞争,鼓励行业自律。对同类展览,原则上相隔举办时间最低不应少于3个月;对内容相近的展览,市会展办优先安排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以上展览的展期;对申报时间相近的同类内容展览,市会展办应予以协调,争取联合举办或差时举办。

第二十三条展览活动的检查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依法对展览进行检查和收费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开具统一票据。

第二十四条对展览期间发生的各类投诉事项,举办单位、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做好受理、处理工作,投诉事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市会展办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形成有效的联动、监管机制。

第二十五条涉及展览活动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展览活动当事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会展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年9月14日起施行,有限期5年,有效期届满自行失效。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省选派办工作计划,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明晰、安全可靠、效益明显”的要求,尽快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村级财力,解决村级组织经费紧张的难题。新街村第一书记杨丙刚到任后深入展开调研、积极筹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新街村“两委”班子经过充分研讨,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具体如下:

一、背景分析。

新街村位于龙亢镇南部,南靠307省道,北邻涡河,交通便利。该村现有人口3932人,834户,耕地面积3212亩。主要以小麦和大豆轮种为主。种地和外出务工为村民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地少人多,村民人均收入4000元左右,群众致富愿望迫切。村集体经济来源有限,基本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勉强维持正常的办公开支。经过调查研究,并结合该村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的历史背景,认为购买联合播种机可以缓解农忙时的工作压力,也可以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同时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当地致富能手,发展农机服务业,提高家庭收入,真正发挥“酵母”作用。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认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结合村情,以积极稳妥、逐步发展为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可靠,同时又能为村集体经济带来一定的收入。

二、投资必要性分析。

怀远县是农业大县,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深入,农机的需求量。

十分大,农机十分短缺,每到农忙季节,就会出现机械紧张,群众着急,干部发愁。如果投资购买联合播种机,在原有的基础上推进农机作业合作社的形成,统一调配,协调作业,不但可以解决本村农忙农机短缺问题,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三、

市场分析:

目前每亩小麦、大豆播种价格在30-40元每亩,一台播种机每年有效播种面积为1800亩,去除燃油、维修及人员工资,年盈利在3万元左右。如果形成专业合作社经营方式盈利还将有所提高,投资具有风险低、效益高的特点,值得推行。

四、效益分析。

联合播种机购买后,除外出作业,增加收入外,作为村级股份项目主要能够帮助村在农忙时解决农机紧张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民损失,进而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可以为村增加集体收入5000元。

五、项目概要。

新街村拟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由村委会出资5万元,李向阳出资2万元共同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承包给李向阳经营。农机购买后3年合同期内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经营权归李向阳所有。经协商,不论农机盈亏如何,李向阳都要每年付给村委会5000元分红资金,并保证本金在合作结束后归还村集体所有。另,李向阳在经营过程中应优先服务本村农户。

此项目投资少,见效快,能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好途径,每年为村里增加收入5000元;还可有效缓解新街村民夏播、秋种紧张的难题。

六、资金筹措。

利用上级组织部门下拨的5万元和李向阳出资的2万元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

七、管理方式。

3年内联合播种机归村集体所有,李向阳负责经营,3年后李向阳将本金5万元交还给村委会,村委会将联合播种机的所有权转交给李向阳。有效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

八、投资期限。

初步拟定三年,到期后视情况逐步扩大投资规模。

九、项目运行情况。

此项目与2010年8月正式开始运行,截止2011年8月,李向阳已经向新街村缴纳租金5000元,并表示联合播种机运行良好,收益颇佳。李向阳再次向新街村承诺保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按时向村里缴纳租金,三年期满后全额偿还本金。

新街村第一书记***。

2011年12月5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卫生局要求,我中心积极组织,认真开展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所有业务支出均由一把手审查签字报销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拒付。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合理合规支出。所有会计凭证、财务报表报送上级卫生局审计科审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用于我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一个项目的补助。中心对该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均合理合规。

三、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单位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财务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

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 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二0xx年六月二十二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2008年10月10日至20日,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常委会副主任李光银、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分别带领调查组的同志,深入到区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巴州镇南垭村、玉山镇集中供水站、回风办事处大佛寺村、化成镇民政办、凌云乡民政办、枣林镇民政办、巴州镇、水宁寺镇、茶坝中学、奇章中学、恩阳一小等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现场踏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2007年度农村安全饮水、救灾救济、良种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1344.4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项目资金1076.99万元(中央补助718.98万元),省级项目资金26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0.5万元),计划兴建各类安全饮水工程1846处,解决66个村、18个场镇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到位资金879.4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18.9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5万元;已完成17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结算9处,66个村的分散供水工程已验收结算44个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场镇供水工程主要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土建工程部分,20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下的参照比选办法实行竞标。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区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区水利局对集中供水工程每处落实技术责任人,对分散供水工程按片确定技术负责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财务专帐,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实行项目单位或施工方、现场实工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科室、局分管领导五方汇审,经总会计师复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救灾救济资金12935580元均按规定发放到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当严格,达到了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公开公示、公平公正,专户专帐、管理规范,及时拨付、保证效果的要求和目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等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集中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村组统一上报、民政办审核、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张榜公示、政府统一发文、个人领取资金的程序发放,对临时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四人汇签的办法发放,干部群众满意。

2007年,上级共下达我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四项良种补贴资金1130.9万元,其中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麦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稻补贴面积48.02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贴金额720.2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油菜良种推广面积21.07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210.7万元。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实物补贴,由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按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供种卡数量发放到农户,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供种企业。2007年供种企业共组供优质小麦种253.26吨、优质玉米种150吨,全部发放到农户。水稻、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行现金补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打卡兑现到农户。从对2镇3村20多户村民走访调查来看,无论是小麦、玉米良种补贴的实物,还是水稻、油菜良种补贴的现金,都发放到了种植农户手中,群众比较满意。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玉山中学、三江小学);共改造d级危房2000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

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去年对8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07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截止目前,2007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个别部门、乡镇和项目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帐目不清楚,个别建设项目超出预算较大、造成遗留问题难于处理,个别建设项目虚报投资预算,浪费财政资金。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012]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

2、20xx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1、20xx年专项资金: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共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1000元,合计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镇,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2、20xx年专项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指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新闻》、《百姓关注》、《行风热线》等本地关注度高、影响大、受众广的栏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跟踪报道,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

三是走进校园、企业、农村,我局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人员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共发生印刷费17000元,宣传费3000元,燃料费5000元,合计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70000元,用于采购食品快检装备,由省局统一采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xx年七月十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

按照《x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x民〔20xx〕10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x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所涉的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全乡共有379人享受农村低保,全部低保金都逐户足额兑现到了对象户。全乡有城镇低保7人,所有资金也全部兑现到位。另外有37个临时低保对象补助金也全部到位。同时在20xx年内的所有生活补贴也全部发放到了对象户。

在20xx年,报批的医疗救助人员总共只有5人次,资金总额22440元,由乡财政所全部直接兑现到了对象户。

全乡共有五保户55户,全部实行了打卡直发,对交由乡财政发放的生活补贴资金也全部发放到户。

全乡范围内的所有民政对象户都是按照上级要求的相关程序进行报批,同时全面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程序规范合法。

由于xxx属高山地区,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在各项资金的发放上不同程度的存在有村、组干部代领,乡政府都是督促实际兑现到位,签回领款表册保证了资金发放到对象户。

特此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3、加强与完善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推开。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自查组织落实。

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乡按照自查要求,积极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提出了自查的工作安排,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乡长吴忠文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党委副书记陈群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并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以切实整顿会计秩序,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积极开展自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突出重点。

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领导组加大宣传,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政资金自查工作会议,突出检查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财政专户的清理,做到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我乡严格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检查,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效果明显。

(一)财政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办理业务,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坚持日常帐务日清月结,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全面核对,使之整体运作安全,做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坚持每月的会计、出纳交接单制度。坚持每月资金余额月结表报领导制度。

(二)乡财政取消了所有政府各部门的存款帐户,实行财政统一收付管理,做到财政收支规范化。乡财政设立了三个帐户,一个基本帐户、一个家电补贴帐户、一个“一事一议”帐户,坚持每月与信用社对帐签字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财政所人员较少,工作繁杂,在印件管理上难以确切分开;二是票据管理上未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我们将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财务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从而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内部管理,形成了内部监督制约、依法操作、依法理财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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