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精选20篇)

时间:2023-11-23 06:50:05 作者:飞雪 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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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成人学校(社区学院)、民办学校、中小学教指站:

-第二学期于207月4日结束,2017年7月5日放暑假。2017-第一学期定于2017年9月1日开学,至2月1日结束,202月2日放寒假,共23周。(普通高中教学与假期安排,将根据高考(学考)时间进行微调,文件另行印发。)现就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1.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甬教基〔〕279号)和《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象教普〔2010〕26号)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严格开设课程、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考试管理,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各校要根据校历(见附件)统一安排放假、上学时间,做好学期之间的衔接工作。

2.各校要妥善安排暑期教育,在放假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公民意识、公共道德与法制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远离“黄、赌、毒”;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社区志愿者服务、“第二课堂”、“假日学校”、“阳光体育”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拒绝上营业性网吧,做到绿色上网、文明上网。

二、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暑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警应急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安全;切实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和防溺水等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坚决不留死角,严格大型集体活动审批管理,严防踩踏挤伤事件;切实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学生实践安全。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暑假前,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家长,使家长切实履行好暑假期间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严防各类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电子学籍管理工作。

1.各校于7月5日之前要准确做好各年级学生的期末信息录入工作。小学毕业年级必须录入毕业考试成绩,初三年级必须录入中考成绩,同时做好相应的毕业信息登记工作。学籍系统将在8月1日进行学期升级。

2.下学期,省内跨区转学,转入学校提出申请时间:8月15日至9月20日;跨省转学(正常学籍),外省转入的学生,转入学校首次发起申请时间:8月15日至9月20日;初中、高中新生电子学籍档案迁移,招生学校发起“招生入学申请”时间:8月20日至9月20日。

四、做好期末卫生工作。

1.放假之前,进行一次“搬家式”的大扫除,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消杀室内外蚊蝇和幼虫;屋前屋后各类型积水翻盆倒灌、疏通阴沟;清洗垃圾箱桶并加盖;搞好厕所卫生;搞好食堂卫生并落实防蝇设施。

2.9月份新学期开学前,各校务必完成一次水质检测。检测事项具体联系县教育服务中心竺老师(联系虚拟号:662556)。检测结果报县教育局普教科302室鲍老师(联系虚拟号:663050)、县教育服务中心竺老师和县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联系号码:65763131)。

五、科学安排学生暑假生活。

1.禁止暑假一切补课行为。严禁以任何理由利用暑假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

2.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帮助和引导学生科学安排假期生活。科学布置中小学生暑假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提倡布置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引导学生参与传统节日、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的,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2.宁波市中小学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历。

象山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2日。

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的通知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以及幼儿园于7月4日开始放假,高中阶段学校于7月11日开始放假,所有学校、幼儿园于8月28日假期结束,8月29至30日教师集中学习,新学年于9月1日开学。高三毕业年级可按省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14号)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认真组织非毕业班年级的期末考试阅卷、学生成绩单发放、综合素质评价、学籍信息维护以及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针对秋季开学工作重点,早计划、早安排,提前安排部署秋季开学各项工作。

2.各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革命传统、文明创建等教育;要切实加强学生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防溺水、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落实监护责任,科学安排子女假期生活。

3.严格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辅导、上新课,不得租借校舍给校外人员举办补习班或辅导班。假期作业要适量,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如开展短期社会实践活动,应加强安全和组织工作,防范各种意外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各高中、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20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招收普高最低建档线以下的考生。严禁教师参与违规招生中介活动,严禁上门招生,严禁买卖学籍。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宣传单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张贴或散发。任何学校不得以招生为由提前开学。

5.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做到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学校安全。要在放假前对校园进行全面彻底的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工作,假期值班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和迅速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地要制定并完善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严防暴雨山洪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时,各校要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上报教育局同意后,由学校部署实施。各校行政值班安排表于7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

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局管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假放假工作,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从207月4日起放暑假,高中从年7月11日起放暑假;2017年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行课。

二、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放假前后及暑假学校安全工作。一是集中开展学生离校前的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是防溺水、食品卫生、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心理健康常识等安全知识。二是持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确保8月30日前全面完成学校“三防”标准化建设任务。三是加强暑期学校安全管理,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利用暑期抓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确保秋期顺利开学。四是加强暑期高三补课学生安全管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五是开展好暑期教职工安全知识全员培训,重点是岗位安全职责及安全常识、心理健康知识,秋期开学后第一周,每所学校必须开展教职工安全岗位知识测评,并与绩效考核、评优晋级挂钩。六是坚持暑期学校安全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上报。

三、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一是要广泛动员班主任和教师进行家访,加强家校联系,向家长全面反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杜绝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和以考试成绩排列名次的现象。二是要加强对学生暑假生活与学习的科学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读书活动和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按照《泸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连接你我生态创享未来”四川省中小学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到志愿者服务、科学调查、知识竞赛、文艺创作等形式的活动项目中去,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增进学生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四、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25条规定和市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五项纪律规定》,特别是严禁各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组织小学、初中、高一二年级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出借、出租学校教学资源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或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动员或组织本校(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补习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教师的'暑期生活,合理安排好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进修,组织相关教师积极参加省、市、县(区)开展的教师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并提前谋划好下期工作,做好下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泸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7日。

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的通知

6月13日上午,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公布了我市今年暑假时间和工作安排。

据悉,今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从7月1日(星期五)开始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从7月7日(星期四)开始放暑假。2016年秋季学期于8月31日(星期三)开学报到,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

通知还对学生的安全、实践,教师培训等工作做了明确要求。按照规定,各校(园)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中毒、防不法分子侵害、防突遇自然灾害的“六防”教育。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培训班或补习班。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还会组织有偿补课“回头看”专项行动,严格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突出抓好安全教育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2016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暑假从7月1日开始,普通高中从7月7日开始。8月31日新学期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为保障全市中小学生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快乐的暑假,市教育局将在暑假期间严格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净化教育发展环境的新举措。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暑假生活指导,重点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中毒、防不法分子侵害、防突遇自然灾害的“六防”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各学校要将《暑假学生安全致家长书》发到每一个家长手中,并与家长签订学生暑期安全责任书,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责任。

今年暑假,我市将组织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对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检验专项行动治理成效。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培训班或补习班。要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管理方式,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孩子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家务劳动。

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意见(试行)》(云教基〔〕3号)和《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曲教〔〕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年放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一、假期时间安排。

(一)幼儿园假期。

2016年7月1日一8月30日放假,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上课,

(二)小学、初中、教师进修学校假期。

2016年7月10日一8月30日放假,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上课。

(三)罗平县职业技术学校假期。

1.2016年6月25日—8月30日放假,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上课。

2.新生开学:2016年8月30日一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上课。

(四)普通高中假期。

1.2016年7月24日一8月30日放假,8月31日注册,9月1日上课。

2.高一新生开学:2016年8月30日一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上课。

二、规范假期教育行为。

(一)严格假期时间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

(二)严格落实中小学“九个严禁”。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曲靖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曲教〔2014〕13号)文件精神,对违规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对有违反“九个严禁”行为的学校和教师,从严查处,全面净化教育教学环境。

(三)各学校不得租借校舍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班或从事其他活动。

三、假期工作要求。

(一)遵规守纪,强化师德师风。全县教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罗平县关于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罗平县教育系统“五条禁令”》和《罗平县教师行为“十不准”》,不得参与打麻将、打“飞四”赌酒、进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等违规违纪活动。

(二)扎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通过主题班会、全校师生大会等形式,集中开展交通安全、防意外伤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要增强广大师生的防恐、反恐意识,加强食物中毒、防洪、防溺水、防雷电、防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师生安全。各学校要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检查。

(三)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各学校要对暑假期间学生学习、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科学合理的布置和安排。各学校严禁组织或推荐学生参加各种夏令营或其他群众性组织的活动。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数量,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强的作业,要鼓励学生适当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暑期生活。

(四)切实抓好放假前学校管理工作。在放假前,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常规工作。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质量监测,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认真做好本学年工作总结、经费结算及新添固定资产的登记入帐,要做好各种统计表册、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扎实抓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及“控辍保学”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尤其对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要摸清情况,依法采取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就近、就便入学。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动态管理,切实强化教师的家访工作,千方百计组织失学儿童少年重返校园。

(六)放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做好防盗、防火、防毒、防事故等工作,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选派工作负责的同志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要坚持领导带班制,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联系畅通,不得发生脱岗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有效处置,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对迟报、漏报、瞒报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认真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方案,如教职工聘任、工作计划制定、新教材收发等工作。要组织人员深入学校进行开学检查,重点检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师生返校、教学秩序、校园环境、安全、收费、课程设置、作息时间和学籍管理等情况,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各学校将假期值班表于2016年6月25日前上交教育局办公室和安监办各1份。

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的通知

讯20xx年暑假将至,暑假你准备怎么安排呢?20xx年安徽安庆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也已经敲定,广大中小学生可开始合理安排暑假的相关活动和学习计划了,安排如下:

20xx年安徽安庆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暑假从20xx年7月2日开始。下学期定于20xx年8月28日教师上班,并做好开学准备工作;8月30日、31日学生开学报到,9月1日(周一)正式上课。

切实落实安全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在放假前各校要集中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教育,重点做好道路交通、防溺水、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对校园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要按照“学生放假安全教育不放假”的总体要求,在假期通过家访、电话、短信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对接,督促家长落实监督责任,严防假期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地各校要以“安全、有序、文明、愉快”为主题,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科技、艺体、读书、社区服务等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暑期教育实践活动。要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不参加非法组织。要求学生每天收听(看)新闻,阅读报纸,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举办“阅读正能量、描绘中国梦”暑期读一本好书等活动,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参赛,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度过一个充实、愉快、有意义的假期生活。为庆祝第30个教师节,市教育局将开展以“爱心责任奉献”为主题的幼儿教师师德演讲比赛、以“温暖”为主题的第二届教育微视频评选展播、“百名青年教师关爱百名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等系列活动,有关活动方案已另行发文,各地要提前准备、精心安排。

以上是关于20xx年安徽安庆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的最新资讯,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快乐、安全的暑假!。接下来学校大全仍将陆续为家长、学生带来全国各地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的信息,请实时关注!

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开发区社发局,局属中小学校、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至中小学暑假从2017年7月13日起至8月29日止,8月30日、31日两天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现就暑假前和暑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县区、学校、幼儿园要始终高度重视校园安全,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教职工“一岗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二是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针对夏季防溺水、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以及师生校外交通安全等,集中对师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假期中,要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化学危险品、警用设施和器械的管理。

三是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和告知家长加强对孩子假期管护,安排好孩子假期生活,使学生渡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学生返校时要注意了解学生假期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四是各县区和实施学校要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享尽享”、资金和食品安全。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操作技能全员培训,抓紧时间加快学校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自办自管比例。要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陪餐指导,做好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五是各县区、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假期补课行为的规定,除高中毕业年级外,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补课。在假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值守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回复,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六是加强假期值班。各县区和学校要对假期值班和护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和值班岗位职责。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各学校假期值班安排要在放假前报相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属中小学校、有关单位暑假值班安排要在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汉中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1日。

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各民办学校:

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期末结束工作,安排好师生的假期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7月8日放暑假,各普通高中学校7月15日放暑假,下学期8月30、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要按时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认真安排好学生的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高中新生军训必须安排在8月20日以后,不得超过7天,不得上文化课。各学校不得延迟放假,不得提前开学。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二、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更不得以办班或补课为名违规收费。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严禁宣传炒作和变相宣传炒作高考、中考成绩。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严禁学校和教师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各类培训。严禁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与辅导。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县教育局将加大对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的检查力度,组织人员进行随机督查,让全县中小学师生都能安心过一个文明、愉快的暑假。

三、认真做好控流保学和假期劝学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控流保学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摸清学生底子,切实做好教育、帮扶、劝学工作。在放假前,学校要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作好控流预案,要摸准底子,利用假期,有针对性地做好劝学工作。

四、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素质教育要求,按照新课程理念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操行评定,从发展的角度看待每一个学生,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要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总量,小学控制在每天1小时之内,中学控制在每天2小时之内,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认真批改。学校要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要建立班主任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平台,鼓励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家长、学生进行网络互动。要科学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进一步指导学生开展读名著、读好书活动,积极向中小学生推荐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教育学生远离内容庸俗、格调低下的“卡通毒药”和反动、黄色书刊,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经常关心留守儿童假期身心、行为、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尽力解决留守儿童假期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五、切实加强暑期安全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利用暑假限期整改到位。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假前认真上好暑假生活指导课、法制教育课、安全教育课,加强对学生暑期生活的过程指导,特别要注重防止暑期溺水、交通事故,以及外出、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防范常识的教育,杜绝暑期季节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暑期防台风、防雷暴等极端恶劣天气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幼儿园)设施设备不受损。要切实健全和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职责,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暑假期间,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六、做好暑假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要认真落实东办发〔〕18、19号文件精神,严控起始年级班额。普通高中学校继续推进“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各校的'招生计划,并按计划划定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得超计划和突破录取线录取普通高中新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招生;严禁利用物质、金钱等违规违纪手段争抢生源、买卖生源,扰乱招生秩序;严禁小学一年级招生与入读幼儿园(学前班)挂钩;严禁违规收费。

七、抓好暑假教师素质提升工作。要组织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和服务活动。要合理制定暑期教师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工作,除按要求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外,应结合办学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校本培训。

八、扎实推进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有关学校要抢抓暑假建设有利时机,认真抓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等工作,确保年内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九、全力做好督导迎省评国检工作。9月底“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迎省评和10月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全县各乡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继续补充整理完善迎“省评国检”资料,撰写好乡镇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或学校简介,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省级督查后的整改工作,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要提前谋划,认真做好秋季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确保秋季开学平稳、安全、有序。

衡东县教育局。

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的通知

核心提示:暑假马上就要来临啦,市教育局公布今年的中小学育儿园放假时间,学校及时做好放假安排。

6月10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暑假时间。今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暑假从7月1日开始,普通高中从7月4日开始。8月30日、31日新学期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今年暑假,我市将严查暑假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三乱”行为。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和遵守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适量布置暑期作业,减轻学生负担,严禁学校假期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禁止假期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同时,针对暑期安全特点,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法制教育活动、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健康、安全、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

点评:学校及时做好放假安排的同时,家长在暑假期间也要抓好孩子的教育以及安全问题。

年新晃县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20xx年暑假将至,为使全县中小学生、幼儿度过一个安全、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6月16日-6月19日。

高中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6月11日-6月13日。

高中一年级期末考试:6月27日-30日。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7月4日正式放假,师生离校。8月23日教师集中,8月24日、25日集中业务学习,8月26日组织年度考核,8月30日、31日新学期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一中高中部7月11日正式放假,师生离校。8月29日返校,8月30日、31日新学期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要按时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工作。任何学校(含公民办幼儿园)不得提前或延迟放假,不得提前或延迟开学。

各学校(含公民办幼儿园,下同)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一是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各学校放假前,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宣传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专题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暑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县教育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涉水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提醒家长在暑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二是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放假前和秋季开学前,各学校要对校舍、厕所、围墙及水电等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切实整改。学校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迅速书面报告县教育法规股和当地党委、政府,争取重视、支持并及时解决。三是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对于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对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假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2日前报县教育局法规股(邮箱:)。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暑假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二是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做到适量、精炼,开学后,教师对假期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和含新课内容的书面作业。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继续开展暑期“读一本好书、练一手好字”活动,通过推荐经典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

读书笔记。

等形式,组织学生假期多读书、读好书。认真开展写字活动,要求三至六年级以上学生每人至少完成二本正楷字帖练习,五至八年级学生每人至少完成一本毛笔正楷字帖练习,两本正楷字帖练习,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鼓励、引导中小学生参加亲近自然、文明礼仪、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形式的实践,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磨炼意志,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四是要做好暑假招生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招生工。

作文。

件精神,做好各学段的阳光招生工作,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控流保学责任制,认真做好假期劝学工作,确保应该入学学生全部入学。五是做好晃州镇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从7月份开始,按重新划定的学区,小学一年级实行网上申报学位,小升初实行划片信息审核就近入学的办法进行招生,晃州镇各公民办幼儿园要为主做好本园一年级新生网上学位申报工作,其他各招生成员学校积极做好学生学位申报各种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整个晃州镇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六是做好一中分校高一新生招生工作。

县教育局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检查监督,做到放假前提醒、假期中督查、假期后总结,县教育局将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明察暗访。对于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一是要充分利用暑假有利时机,切实抓好本年度义务教育合格村级教学点、农村公办幼儿园、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双安”等项目建设,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认真抓好教师暑期培训活动,各学校除按要求组织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外,应结合办学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校本培训。三是要按照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好“。

两学一做。

”教育活动。各学校要按照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制定好党支部暑期的。

学习计划。

和党员自学计划,并集中3天假期时间开展学习讨论。三是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各学校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工作部署,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学校开学工作实地指导和督查;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开学前要提前到校,充分做好开学各项准备,确保秋季学期如期、顺利、安全开学。要把安全教育作为。

开学第一课。

多形式开展好入学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习惯和行为习惯。

新晃县教育局。

暑期将至,溺水、交通、气象自然灾害等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市教育局提醒学生和家长注意以下事项:

1、游泳溺水。牢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2、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乘坐摩托车要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3、旅游外出。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帮助。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观看比赛、演出或电影时,排队出入,不可拥挤。

4、防汛防暑。大雨天气,减少外出,如遇洪峰要到地势较高的地方避险。雷雨天不得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5、用电安全。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不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6、消防安全。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年暑假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17—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粤教基函〔2017〕77号)有关精神,深圳市教育局制定了《深圳市2017—20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周程安排为:8月27日至9月2日为第一学期第1周,9月1日开学;2月25日至3月3日为第二学期第1周,2月26日开学。义务教育学校全年教学时间共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2周,复习考试2周);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在校时间共42周(其中教学安排40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2周)。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表,规范安排教学和作息时间。

三、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规范》和《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规范》的要求,加强学校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上课。鉴于高考时间的特殊安排,高三年级可适当调整开学时间,于208月1日开始新学年上课。

四、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校历、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中小学校健康发展。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

2016-放假和开学时间。

小学、初中放暑假从2017年7月9日开始,9月1日开学;。

高中放暑假从2017年7月9日开始,9月1日开学;(部分学校可能会有不同)。

校历说明:

1.义务教育学校全年教学时间共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2周,复习考试2周);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在校时间共42周(其中教学安排40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2周)。

2.法定节假日按国务院和省政府安排的时间执行。寒假起始时间:义务教育学校为201月28日;普通高中学校为2018年2月4日。暑假起始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

做好暑假期间工作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确保暑假期间校园的平安稳定,现对放假前和放假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放假前对本部门要进行一次安全全面大检查,仔细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尤其是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隐患整改。

二、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炸等安全工作。要求各处(室)、系(部)在放假前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教室及其他重要部位的用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该断电的一定要拔掉电源插头,该关的门窗一定要关好(特别是门锁一定要锁保险锁);重要物品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清除。

三、认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让师生员工懂得放假期间回家、返校途中及外出旅游时的安全注意事项,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各处(室)、系(部)按照以上要求认真执行,未按要求执行的出现安全问题,按《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武装保卫部。

201x年6月28日。

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范文

各市管学校、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合教秘〔2017〕2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从7月1日开始放暑假,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从7月8日放暑假。2017年秋季学期,我市各级各类学校行政领导8月20日到校,教师于8月25日到校,准备开学工作。学生于8月30日-31日到校报到,9月1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假期工作安排。

1.各校要根据假期时间,妥善安排好期末各项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总结工作,非毕业年级的考试日程按照市教育局教研室制订的规定执行。

2.各校放假前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活动,重点进行遵纪守法、防溺水、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汛期安全、心理健康、文明礼仪、勤俭节约、“文明餐桌”等教育。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校要完善假期安全工作。

应急预案。

强化门卫管理和假期护校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校长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校假期值班表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郑绍响处邮箱:。

3、各校在放假前要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吁请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指导其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子女的假期生活。倡导学生参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第七届“暑假读一本好书”等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4、各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和遵守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适量精炼地布置假期作业,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严禁学校假期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禁止假期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要继续加强师德教育,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

三、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要加强假期学校校舍、教学设施设备保养维护,进一步加大校园的文明创建,优化学校的育人环境,充分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各校要严格遵守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暑假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放假和开学时间。

巢湖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3日。

临汾市教育局认真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暑假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暑假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安排。

学生:7月8日开始放假。9月7日、8日报到注册。9月11日正式上。

教职工:7月12日开始放假,7月10日、11日补7月8日、9日;9月7日、8日报到上班。9月11日正式上。

管理人员及职工在此期间按20天安排轮休,后勤服务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校办工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暑假期间图书馆借阅开放时间:每周三,上午8:0—11:0,下午1:00—17:00。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对所属重要部位进行安全自查,学校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

责任部门:保卫处、学校各单位(部门)。

2.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教育,包括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责任部门:学生处。

3.妥善安排学生的假期活动和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好学生的.暑假社会实践、大学生科技创新等活动,做好留校学生的食宿安排和管理,并做好相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4.做好招生就业工作。招生工作从7月1日开始,到8月2日结束,持续时间较长,要严格招生政策,努力作好招生录取工作,确保生质量。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及时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责任部门:招生办公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做好基建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教学和后勤保障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新学期开学后各项保障工作就绪。

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6.积极开展产、学、研交流合作项目和开拓、巩固校外实习基地。

责任部门:科研处、教务处。

7.做好防洪应急预案,落实紧急情况下的人员和物资准备工作。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学生处。

8各单位(部门)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信息畅通。各单位值班表7月6日前报两办综合科。学校公布两办、学生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暑假值班表,以便为广大师生服务。

三、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

临汾市教育局认真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安全,根据《黄山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黄安监健函〔2017〕93号),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周密细致的部署防暑降温工作。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责任和措施,并将其压实到车间、班组和劳动者,严防高温作业引发中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二、多措并举,落实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事件。要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和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合理安排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个体防护用品、清凉饮料等常用物品,通过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

在组织夏季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检查中,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防暑降温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要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防暑降温暗查暗访活动,突出易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交通运输车辆、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责令用人单位及时整改,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各种传媒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让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了解高温的危害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劳动者高温作业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控制高温中暑事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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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校历的通知》和《深圳市2013―2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13-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从207月13日开始放暑假,8月31日结束,9月1日开学、上课。中专、职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幼儿园放假时间自行确定,开学时间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校历安排,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和学年总结工作。

(二)放假前,各校(园)要安排时间,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暑假生活指导,重点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中毒、防不法分子侵害、防突遇自然灾害的“六防”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暑假期间,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三)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确保学生假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培训班或补习班。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管理方式,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家务劳动。

(四)合理安排假期教师的休息和学习,利用假期做好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五)各幼儿园可根据家长需要做好暑假幼儿留园工作。举办留园班的,应报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合理安排教职工轮休。

(六)暑假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舍、教学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认真做好新教材到校工作,提前制定下学年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做好暑假期间工作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号)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355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属各学院实验室(包括依托学校的各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务必高度重视2017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实验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任何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层层落实,明确责任人,做好值班工作与记录。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书有关要求,各学院主管实验室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立即组织开展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检查整改工作要有详细记录,结果汇总至本学院以备检查。

2、要特别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放假前,各单位需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3、对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一律贴封条,封闭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切断电源、水源,锁闭门窗,假期内一律不得私自启封进入;确因教学或科研需要,必须在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由学院主管院长同意,实验室主任负责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明确安全责任人,暑假期间学生实验安全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由指导教师监控、指导学生进行实验,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电器及避暑留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4、各单位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检查),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及管理部门。希望大家齐心协力,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院长办公室。

2017-6-28。

泸州市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局管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xx年暑假放假工作,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从20xx年7月4日起放暑假,高中从20xx年7月11日起放暑假;20xx年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行课。

二、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放假前后及暑假学校安全工作。一是集中开展学生离校前的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是防溺水、食品卫生、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心理健康常识等安全知识。二是持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确保8月30日前全面完成学校“三防”标准化建设任务。三是加强暑期学校安全管理,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利用暑期抓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确保秋期顺利开学。四是加强暑期高三补课学生安全管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五是开展好暑期教职工安全知识全员培训,重点是岗位安全职责及安全常识、心理健康知识,秋期开学后第一周,每所学校必须开展教职工安全岗位知识测评,并与绩效考核、评优晋级挂钩。六是坚持暑期学校安全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上报。

三、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一是要广泛动员班主任和教师进行家访,加强家校联系,向家长全面反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杜绝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和以考试成绩排列名次的现象。二是要加强对学生暑假生活与学习的科学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读书活动和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按照《泸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连接你我生态创享未来”四川省中小学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到志愿者服务、科学调查、知识竞赛、文艺创作等形式的活动项目中去,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增进学生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四、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25条规定和市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五项纪律规定》,特别是严禁各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组织小学、初中、高一二年级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出借、出租学校教学资源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或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动员或组织本校(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补习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教师的暑期生活,合理安排好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进修,组织相关教师积极参加省、市、县(区)开展的教师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并提前谋划好下期工作,做好下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泸州市教育局。

20xx年6月27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开发区社发局,局属中小学校、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xx至20xx学年度中小学暑假从20xx年7月13日起至8月29日止,8月30日、31日两天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现就暑假前和暑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县区、学校、幼儿园要始终高度重视校园安全,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教职工“一岗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二是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针对夏季防溺水、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以及师生校外交通安全等,集中对师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假期中,要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化学危险品、警用设施和器械的管理。

三是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和告知家长加强对孩子假期管护,安排好孩子假期生活,使学生渡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学生返校时要注意了解学生假期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四是各县区和实施学校要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享尽享”、资金和食品安全。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操作技能全员培训,抓紧时间加快学校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自办自管比例。要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陪餐指导,做好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五是各县区、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假期补课行为的规定,除高中毕业年级外,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补课。在假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值守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回复,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六是加强假期值班。各县区和学校要对假期值班和护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和值班。

岗位职责。

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各学校假期值班安排要在放假前报相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属中小学校、有关单位暑假值班安排要在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汉中市教育局。

20xx年6月21日。

新晃县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20暑假将至,为使全县中小学生、幼儿度过一个安全、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6月16日-6月19日。

高中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6月11日-6月13日。

高中一年级期末考试:6月27日-30日。

二、放暑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7月4日正式放假,师生离校。8月23日教师集中,8月24日、25日集中业务学习,8月26日组织年度考核,8月30日、31日新学期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一中高中部7月11日正式放假,师生离校。8月29日返校,8月30日、31日新学期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要按时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工作。任何学校(含公民办幼儿园)不得提前或延迟放假,不得提前或延迟开学。

三、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各学校(含公民办幼儿园,下同)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一是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各学校放假前,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宣传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专题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暑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县教育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涉水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提醒家长在暑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二是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放假前和秋季开学前,各学校要对校舍、厕所、围墙及水电等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切实整改。学校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迅速书面报告县教育法规股和当地党委、政府,争取重视、支持并及时解决。三是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对于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对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假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2日前报县教育局法规股(邮箱:)。

四、严格规范假期行为。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暑假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二是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做到适量、精炼,开学后,教师对假期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和含新课内容的书面作业。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继续开展暑期“读一本好书、练一手好字”活动,通过推荐经典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书笔记等形式,组织学生假期多读书、读好书。认真开展写字活动,要求三至六年级以上学生每人至少完成二本正楷字帖练习,五至八年级学生每人至少完成一本毛笔正楷字帖练习,两本正楷字帖练习,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鼓励、引导中小学生参加亲近自然、文明礼仪、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形式的实践,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磨炼意志,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四是要做好暑假招生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各学段的阳光招生工作,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控流保学责任制,认真做好假期劝学工作,确保应该入学学生全部入学。五是做好晃州镇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从7月份开始,按重新划定的学区,小学一年级实行网上申报学位,小升初实行划片信息审核就近入学的办法进行招生,晃州镇各公民办幼儿园要为主做好本园一年级新生网上学位申报工作,其他各招生成员学校积极做好学生学位申报各种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整个晃州镇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六是做好一中分校高一新生招生工作。

五、切实加大监管治理力度。

县教育局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检查监督,做到放假前提醒、假期中督查、假期后总结,县教育局将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明察暗访。对于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六、统筹做好其它工作。

一是要充分利用暑假有利时机,切实抓好本年度义务教育合格村级教学点、农村公办幼儿园、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双安”等项目建设,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认真抓好教师暑期培训活动,各学校除按要求组织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外,应结合办学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校本培训。三是要按照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好“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各学校要按照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制定好党支部暑期的`学习计划和党员自学计划,并集中3天假期时间开展学习讨论。三是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各学校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工作部署,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学校开学工作实地指导和督查;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开学前要提前到校,充分做好开学各项准备,确保秋季学期如期、顺利、安全开学。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多形式开展好入学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习惯和行为习惯。

新晃县教育局。

延展阅读:

暑期学生安全注意事项。

暑期将至,溺水、交通、气象自然灾害等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市教育局提醒学生和家长注意以下事项:

1、游泳溺水。牢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2、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乘坐摩托车要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3、旅游外出。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帮助。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观看比赛、演出或电影时,排队出入,不可拥挤。

4、防汛防暑。大雨天气,减少外出,如遇洪峰要到地势较高的地方避险。雷雨天不得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5、用电安全。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不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6、消防安全。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临汾市教育局认真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总政治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的《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纪要。各地各部队要把学习贯彻纪要精神作为当前双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刻理解其内涵和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围绕纪要部署的任务逐项抓好落实。要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二、紧密结合军地工作实际开展活动。各部队要以支援“三农”为重点,帮助驻地贫困群众克服困难,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相对集中使用义务劳动日,援建重点工程,搞好环境整治,参加公益建设;认真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应急准备,做到一有险情,迅速出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要积极协助部队完成训练演习、科研试验、战备执勤等任务,提供物资、交通、通信等服务保障;配合部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做好军事设施保护、人员安置等工作。各级要深入研究解决改革建设中需要军地相互支持配合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军地要密切协作,做好联防、处突、反恐等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对广大军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国防教育,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双拥、支持双拥、参与双拥的良好风尚。

四、认真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各级职能部门要树立依照法规和政策规定服务部队、服务官兵的思想,引导广大优抚安置对象适应市场经济形势,转变择业观念,拓展就业渠道,艰苦创业;要把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细化,督导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组织力量对转业退伍军人和伤病残人员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等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为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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