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加班管理制度教师加班制度(实用18篇)

时间:2023-12-02 05:33:11 作者:文轩

规章制度是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基础,对于保障正常秩序和协作顺利至关重要。通过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和维护组织的内部秩序和公平性,以下是一些范例供大家了解。

加班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使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第一条含义

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钉钉提交加班申请,不接受口头加班数据)称为加班。

第二条原则

(1)公司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8:3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每周需提交周工作总结汇总表,作为审核依据。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物)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内。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长最多不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规定时长的,需由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加班原因,经行政部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分加班工资)。

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30后开始计算加班工时,晚间加班超过2小时的,给与15元餐费补贴,加班时间超过9点,交通补助凭票报销(35元封顶)(住宿舍除外)。

(5)月加班奖金计算: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30小时:奖励500元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50小时:奖励1000元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100小时:奖励1500元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150小时:奖励20xx元

特殊审批后以此类推

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奖金时,需按以上时长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因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时间冲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

(6)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7)加班部门如需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资料的,应于工作时间内

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8)以下几种情况不列入加班核算范围:

因本职工作不熟练而延长工作的;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培训过因公出差;3.正常工作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4.其他非必要加班的情况。

第三章调休和含义及原则

第一条含义

第二条原则

调休最少以半天开始计算,(具体小时以工作时间为准)调休申请需至少提前1天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提交调休申请,调休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方可效。

第四章罚款

第一条

1.未依本规定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列入加班计算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一概由本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处罚。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5分钟之内的,按30元/人予以处罚,超过5分钟的,按10/分予以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取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 “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小组负责人知情不报连带处罚1000/人。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每月10日前由行政部制作月加班统计表交由财务核算工资。(如遇法定假期顺延)

第二条公司会议召开日不允许申请公休、调休。(出差及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抄送:公司各部门、存档

人事部202 1年7月03日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 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学校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三、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归入办公室存档登记。

四、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五、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加班(含节假日值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20元/天(半天为10元)。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发放。

计。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

七、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2、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4、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5、因办与工作无关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

6、上级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八、校领导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

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确须加班,既不安排落实,也不按程序报告审批的。

十、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局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进一步规范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领导及各科(室,队,中心)的全体干部职工.

第三条要做到高效率的工作,争取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对因工作任务紧急需要加班的,局里支付相应加班补贴.

第四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一)需要加班者,加班人员应在加班前提出加班申请,写明加班事由及加班工作量.科以下干部(含科室副职)的加班申请必须经得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的加班申请直接报分管领导审批.加班申请交局监察室保存,作为核发加班费的依据.

(二)在工作日,周末或节假日加班,均应实行指纹打卡,记录加班时间,作为核定加班个数的重要依据.工作日加班从晚上7点以后计算;节假日加班,每天最多算三个班,分别为上午班,下午班和晚上班,加班时间分别在早晨7点以后,下午2点以后和晚上7点以后,每个班加班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第五条加班补贴计算标准

1,工作日或周六,周日加班,每个班按6元/人标准计发加班补贴;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0元/人班的标准计发加班补贴.

2,加班补贴由办公室和监察室核实后,报有关局领导审批,按月结算发放.

第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停止使用.

为规范卫生局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通过加班管理制度的实施,促使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更加尽职尽责,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明显加强。

一、原则上各股室业务工作属在正常工作日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不允许加班。确属卫生局特别安排的工作、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或、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或不属于本单位工作但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或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并办理了加班审批手续的,确认为加班。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三、加班实行审批制度:需要加班的干部和职工以股室为单位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人数和加班工作安排。股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理由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班结束后由具体加班人员在加班审批表上签字后及时归入综合办公室存档登记。分管领导要对加班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确认是否达到加班要求,作为每月核定加班费或调休、补休(不再发加班费)的依据。综合办公室要在每月初将上月的加班情况进行公布及公示。

四、因情况紧急无法事先审批的`,需电话请示分管领导确认,在次日补交《加班审批表》,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否则不予认可。

五、节假日加班:节假日确实需要加班的,因开会、出公差确需占用节假日的,应经卫生局安排或同意,由综合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六、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白天加班时间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晚上加班时间超过零时按一天计,加班到次日凌晨按三天计算,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局合办公室。

七、主要领导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领导加班由主要领导负责审批,股室负责人加班由分管领导审批,工作人员加班由股室负责人审批,各股室加班审批表一律报局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年终考核出勤情况以工作日志记载为准,并报办公室审核。

八、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因工作质量低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2、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加班管理制度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加班是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公司指定事项,须继续工作时称为加班。

3.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

3.2严格控制加班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3.4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4.1.工作日安排加班)(周一至周五):

4. 2.休息日安排加班:

4. 3.法定假安排加班:若因生产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安排加班,需经总经理、董事长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

4.4休息日周六(8小时)公司统一安排加班时,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4.5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1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5.4无加班单申请者,前来加班人员,经行政部查实其前来加班的。加班考勤一律不生效,行政部将取消本次加班考勤,且为其记小过一支(扣3分)。履教不改的,扣分至18分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及开除处理。

5.5经加班查实,未申请加班人员前来加班者,是由于本组长或直接管理遗漏原因造成的,则给予其直接管理行政扣1分记警告处理。经常遗漏的达3次及3次以上的,则直接扣3分处理。

6.2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计算为法定的3倍;安排休息日加班,加班费计算17元/时,安排平时加班,加班费计算为13元/时。

6.3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车间组长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调休。员工周日被安排加班的,则按17元/时的加班费计算。

6.4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以未调休完的加班时间为其计算为正常出勤天数作为补偿(可在公司统一放年假的时候办理)。

6.5公司未有加班工资的岗位,申请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最高主管签核后,交由行政部做调休统计。

6.6若需调休的,需开具《调休申请单》给部门最高主管签核,后交由行政部处理。

7.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不配合公司安排加班者,公司视情节情节轻重惩处。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加班管理制度

适用于公司非计件的全体员工。

各部门主管、部长。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1.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六)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4点半前,由部门主管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星期天加班者,员工需本周的星期六的下午4点半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班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公司支付对应加班费。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正常加班时,加班时数记入到实际出勤天数中,与平均工资一起计算;。

3.晚上加班到9点半以后,补助10元/次。加班到12点以后,补助20元/次;。

4.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行政,财务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

1、按国家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周内累计工作时间在48小时以内(包括48小时)者,视为正常工作,不以加班计。

2、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若上班时间未能按时完成,公司不确认为加班;只有员工在办公时间之外协助其他部门工作,或进行特别专项业务的,方可批准加班。

3、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按计划顺利完成公司所分配的任务,不能以此作为加班处理。

4、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5、为了加强加班管理,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提前申请办法。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加班的员工名册、加班内容及工作时间,则实际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6、加班审批

(1)确因工作需要或临时额外性工作安排方可批准加班;

(3)各部门安排员工周六周日加班,必须在周五下班之前提交休息日值班表。经部门经理核准,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并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7、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周末和节假日的加班依据休息日值班表确定,表上需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除非有特殊情况,实际加班时数计划能相差太运,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1、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申请加班,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加班。

2、员工加班开始及结束要在考勤机上打卡,加班时间的计算将按加班考勤卡和加班申请单日批准时间对照计算,无效加班时间将不享受加班费补贴,加班卡和考勤卡分开,由个人保存。

3、每月综合管理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1、平日加班。平时加班公司按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加班补助。

2、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当月日平均工资的2倍。

3、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当月日平均工资的3倍。

4、综合管理部司机在工作时间之外接送客人按加班计算,其享受如下补贴:送站一次补贴10元;接站一次补贴20元,具体接送时间及内容事前或事后要及时到综合管理部填写登记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1、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2、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经部门经理和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审批,副经理及经理级以上人员加班须经执行总经理审批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3、调休时间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加班的管理制度

近期公司各部门对于部门员工的加班管理有点混乱,为保障员工的加班利益和规范公司加班制度,现将公司《考勤制度》中关于加班的规定重申如下:

1、员工加班需由部门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由中心副总批准,于加班前的正常工作时段内5小时交人力资源部,加班次日12:00时前填写经部门主管确认的《加班确认单》交人力资源部方可计算加班时间,否则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2、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单》的,应于次日上午12:0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及《加班确认单》,按正常程序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核实,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署方可生效,否则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3、加班时数核定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未满半小时不予计算,超过1小时,不到1.5小时以1小时计;超过1.5小时,不到2.0小时以1.5小时计,以此类推。

4、加班时数应据实申请,如虚报加班按《奖惩管理制度》相应规定执行。

5、加班后如需安排调休的,需提前填写《调休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作缺勤处理。

6、调休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如不能安排在周六或周日的,调休申请必须经中心副总审批方可生效。

7、调休至少以4小时(半天)为单位。

请各部门从2011年7月27日起遵守以上加班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和奖惩制度》予以处理!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_____,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由财务一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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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职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此制度适用于技术中心全体职工。

三、 加班认定原则及操作程序

3.1、加班认定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能允许职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需要连续进行作业的;

(3)为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3.2、加班审批程序

(1)、要求职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如职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2)、加班前必须填报《加班申请单》,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经理备案,月底随考勤表汇总至人事行政科。

3.3、不认定加班的情形

(1)、如已发生加班情况,但在当月考勤中未见《加班申请单》的;

(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3.4、每位职工每月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

四、 加班调休原则及加班费支付

4.1、调休原则

加班发生当月,在确保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具有加班时间的职工调休;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员工填报的《加班调休单》上签批是否同意调休意见,调休员工需将《加班调休单》报送到人事行政科审查备案,作为考勤依据。时以指纹打卡为准。

4.3、加班费支付

如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在一个年度周期内安排调休完的,则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职工加班费。加班费支付标准如下:

4.2、加班时间计算方法

(1)、平时安排职工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

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五、 加班管理与统计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受理职工提出的加班申请,判断是否属于加班范畴;符合加班范畴的,按照流程审批,事后还应对职工的实际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应及时提报行政人事科,按照公司规定通报处理。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当月本部门员工的加班时间汇总表,月底和《加班申请表》一起提交至公司人事行政科作为考勤依据。

六、 其他规定

本制度即日起实施,解释权在行政人事科。如本制度与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有抵触部分,依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教职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教职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属于分内工作在正常工作日未能完成的不作为加班。

三、节假日中受理的且能延后到正常工作日内完成的事务,在工作日内完成,尽量尊重教职工的休息权,不安排加班。

四、学校群体性加班事务,优先安排一线教职人员参加,所有教职工在预先接到通知后,安排好私人事务,不得拒绝加班。(如节假日清理、维修教师课桌椅,节假日校园绿化整修、双休日召开家长会、家长学校工作、留守儿童工作、迎接各种检查等等。)

五、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办公室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交总务部门存档登记。(流程见附件一)

六、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七、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

加班的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理顺加班管理,规范职工加班,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高效完成,体现劳动者的合理劳动报酬,特制定本规定。

二、名词解释: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技术部、安监部、发电部、检修维护公司。

三、本规定所管理范围电厂运行

1、本规定所指的加班是指为了维护我厂生产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运转,除上班时间外的,日常临时加班、生产临时故障、事故处理所发生的加班。

2、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岩滩留守人员所发生的加班。

四、加班的核定

1、     法定节日的加班,在节日前,由生产技术部核定生产

2、非上班时间所发生的加班。

(1)非上班时间生产系统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在发生加班3天内,填写统一印制的加班单,写明加班的工作内容、人员名单、时间段由部门审核,交生产技术部审定。部门按月统计交人劳部统计。

(2)除生产系统外部门在非上班时间内确因工作需要发生加班的,在发生加班后3天内填写加班单,填写清楚加班任务,时间、人员名单,由部门审核,交人劳部审定。

(3)以上加班连续4小时算一个加班,累计加班5小时算一个加班。

五、加班的处理

1、节日的加班费用由人劳部按所审定的值守人员名单和加班票,按劳动法规定计发加班费。

2、非上班时间加班,由人劳按季度根据加班票统计出全厂所发生的加班数,交由厂领导处理。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

加班是工作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事,所以,对于企业而言,做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以下是一则样本,供各位员工管理者参考引用。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xxx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主管、经理。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

1.1.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1.2.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1.3.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1.4.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

1.5.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2.1.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2.2.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2.3.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2.4.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2.5.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2.6.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2.7. 《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2.8. 《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3.1.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

3.2.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4.1.加班工资结算

4.1.1.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4.1.2.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4.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4.1.4.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4.1.5.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加班管理制度

二、要加班的各部门员工,每日下午18前到前台开具加班单,或电话通知前台代为填写,凭加班单加班。

五、加班人员应文明加班,保持办公区域内的卫生,不得做与所报加班内容无关的事项。禁止在公司内大声喧哗嘻笑打闹。

六、加班人员在未经临时负责人同意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本公司;。

七、加班人员间应团结互助,互相尊重,爱护公物、杜绝浪费、保守机密、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盗。

八、加班完毕后,加班人员必须关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及门窗,临时负责人锁好大门并于次日将钥匙交还行政主管。

九、违反本制度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的.,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并照原价赔偿。

十、加班时间内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情况,将给予严重过失单或开除处罚。

十一、18:30未开具加班单的员工必须离开办公区。

十二、无加班单加班的员工给予一般过失单一张。

加班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计算相应加班工资。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第五条公司计件员工的加班费已含在计件工资中,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员工标准薪资中已包含周六加班工资。

第七条销售人员计算提成的,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八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安装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员不计加班,周日和国家节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调休。

第九条办公室文职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加班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主管安排继续工作,可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第十条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报酬已包括在标准工资中。不计算加班及调休。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十二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视为没有相应的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四条周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五条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六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第十七条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八条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分管领导加以额外说明。

第十九条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日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二十条因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并交至人力资源中心。

第二十一条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没有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二十二条《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五条的限制: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二十四条加班时间限制:

(二)后勤服务保障人员一律不得超过36小时,自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及加班时间。否则视为工作效率低下。超过36小时的,按36小时计加班工资。

第二十五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二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计算加班工资两种,调休时间按1:1计算。

第二十七条周日或节假日加班的,如员工当月缺勤的,先作调休扣除缺勤后再计加班。第二十八条办公文职人员加班调休应在两个月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以后月度。凡调休的文职人员均应填写《调休申请单》(附表二),并经主管、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中心同意审批。

第二十九条加班工资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工资;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加班工资;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加班工资。

第三十条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一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应予加班。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三十二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第三十三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资,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三十四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处以2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中心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于20xx年一月十日发布,自20xx年一月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加班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程序内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7.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

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

加班管理制度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岗位工作需要或部门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由于工作需要,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周末的临时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国家法定节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2、加班的申报程序

(1)临时加班:员工发生临时加班应于加班前填写《加班申报表》(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综合办公室审核备案,如因发生急情或险情需要加班来不及办理加班申报手续的,可在事后24小时内补办加班申报手续。月底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呈公司领导审批。

(2)计划加班:计划加班原则上以各部门安排的值班表认定,但如发生临时变更的,由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情况书面报综合办公室。

3、加班管理规定

(1)发生临时加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实际时段如实填写加班申报表。

(2)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算在加班内容中:

(一)参加会议;

(二)开发建设部工作人员非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加班;

4、加班补偿标准

(1)员工要尽量合理安排好本岗位的工作。加班补偿方式主要是发放加班补贴,当月加班补偿报公司领导审批,经财务部门计算后发放加班补贴。

(2)加班补贴计算,以财务部加班计算标准为准。

5、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2)计划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考核。

(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6、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月起开始执行。

附件:加班申报表

加班管理制度

每一个企业的加班费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低,有的高,但高低之间不会相差太多,加班条例好不好,直接影响着薪酬的管理,只要有一个合理的才能让员工满意,下面企业管理网提供的某企业范本,请阅读下文,仅供参考。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主管、经理。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_____,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由财务一起发放。

制度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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