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通用18篇)

时间:2023-11-18 16:40:42 作者:梦幻泡 2023年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通用18篇)

遵守规章制度可以维护整个组织的形象和声誉,树立良好的行为道德标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形成共识和合力。

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1、所有车辆听从调度派车安排,不得随意出车。出车必须填写“哈拉沟煤矿车辆使用凭证”,详细登记用车单位、车辆类型、车辆编号、作业地点、作业内容、趟数(小时),由调度员、驾驶员签字,收车后由用车单位领导签字确认。

2、司机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检查车辆的完好,发现故障及时修理,不完好车辆坚决不允许入井。

3、司机出车前重点检查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仪表,喇叭,雨刮器等要齐全有效;确保车辆的油、水、电、气充足及其他性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车辆出车前、收车后填写“车辆出入车场登记表”详细登记车型、车号、出车时间、出车时的车况、车容、车貌、收车时的车况、车容、车貌。

1、司机下班后车辆必须入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入库后车钥匙上交调度室。第二天出车时从调度领取钥匙。

2、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的'干净,整洁。车辆交回车库时必须在洗车点洗车,由车场安稽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车场。

3、收车时,所有车辆必须到加油点加油,以备下一班车辆的正常使用。

4、收车时,发现故障及时向调度汇报,由调度通知修理厂驾驶员及时配合修复车辆。

5、车辆定点、按区停放,所有车辆车头必须保持在一条直线上。

6、机动车驾驶员将车辆停入车位后,必须把车辆的各种开关关闭并关闭电瓶总电源。

7、机动车驾驶员在收车后必须全面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车辆有无四漏现象,转向、刹车、底盘部分都是否完好,检查完毕后将车辆停入车位,发现存在问题的进行记录后及时修复。

8、收车后驾驶员交回防爆栅栏,认真填写驾驶员交接班记录,包括车号、交接日期、交班遗留问题。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方便公司车辆加油和加强油料管理,公司从即日起实行一车一卡加油管理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油卡与车牌号码绑定,油卡密码为油卡卡号的后四位。

二、车辆加油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加油地点为市内任一中石化网点。

三、车辆加油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申请调拨资金,调拨的资金数量视车辆型号、车辆剩余油量及卡内余额而定。

四、司机加油前需将油卡拿到中石化任意网点的柜台办理油卡“圈存”(“圈存”是指将网络上已分配好的资金调整至油卡上)。

五、司机加油时需由中石化的员工协助输入员工密码,中石化员工核对车牌号无误后输入员工密码即可加油。

六、行政部将通过中石化网络和加油卡主卡权限,核查每张油卡的加油次数、每次加油金额及卡上余额,并通过卡上余额随时调整每次调拨资金的`数额。

七、行政部将通过中石化网络随时核查整理每辆车的各项加油数据并存档备查。

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分公司车辆、物资的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分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出入分公司矿区的车辆和物资。

一、保卫科负责对出入矿区的车辆、物资进行统一管理。

二、保卫科要建立健全门卫工作制度,做好出入矿区车辆、物资检查登记工作,加强门卫管理工作。

四、外购煤炭车辆驶入矿区时,由门卫值班人员根据磅房过磅单填写《上站煤炭登记表》后,报分公司经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入矿。

五、所有出矿物资必须持相关手续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物证相符后,方可驶出矿区;无《出门证》的`,将扣留全部物资,并按偷盗行为处罚。

六、下班时间、双休日,不办理《出门证》,分公司所有物资一律不准外出。特殊情况,须请示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

七、原则上《出门证》当日有效,过期交回保卫科重新办理。公路销售煤炭执行“一单对应一证”的原则,即一个“提货通知单”只开具一次《出门证》,根据所开数量,依次拉完为止。

八、《出门证》的办理程序:

1、凡出售给外单位或个人的材料、设备、废旧物资等,必须持分公司财务科出具的相关手续,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

2、分公司确需外借给各业务单位的材料、设备,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分公司分管领导、经理签字后,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

3、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出加工、维修的材料、设备,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分公司分管领导、经理签字后,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加工、维修的成品返回分公司时,到保卫科办理注销手续,否则按未收回财物处理。

4、外单位到分公司购买煤炭时,由企业科出具相关手续,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后,方可离开。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平遥古城景区步行街的车辆管理,维护景区步行街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古城景区步行街是指平遥古城景区南大街、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城隍庙街、衙门街栅栏封闭区域内的道路公共区域。

第三条平遥县旅游秩序整治规范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城市规划,制定步行街范围和车辆管理规定,予以公布实施。平遥县公安局古城旅游警察大队负责步行街车辆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步行街车辆管控时间:冬季(12月-3月)时间:早8:00-晚22:00;夏季(4月-11月)时间:早8:00-晚23:00;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重大节假日、重要勤务依据游客流量适当延长。

第五条步行街管控时间内禁止机动车通行、停放,古城居民婚丧嫁娶通过步行街的,需提前到管理部门将车辆情况、通行路线报备后通行。

第六条步行街管控时间内禁止两轮自行车、电动车骑行、乱停乱放。

第七条古城景区及周边禁止两轮自行车、电瓶车租赁行业。

第八条古城景区及周边宾馆、客栈禁止向游客提供两轮自行车、电动车使用、租赁业务。

第九条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照规定予以处罚;非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古城旅游警察大队暂扣车辆,由交警部门依照规定作出处罚;宾馆客栈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场局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列入旅游黑名单。非法经营租赁两轮自行车、电动车的由城管部门予以取缔并对车辆予以没收。

第十条平遥县旅游秩序整治规范领导组办公室为居民、经营户在步行街封闭口提供两轮自行车、电动车停放点,并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倡导广大游客居民、涉旅行业及机关工作人员绿色出行、严格遵守本规定。涉旅行业及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管理部门处罚后应向所在单位通报,并报告旅游联席会议办公室。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俭、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贴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坚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景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景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职责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景,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职责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景,另行确定职责。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职责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职责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职责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异常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忙。

19、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职责者报告。

21、个人形象。

a.司机要坚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坚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坚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回到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景凭票报销一趟回到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资料。

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1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放入指定车棚,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2.2员工的汽车一律不准进厂,按秩序停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3.1进入公司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靠。

3.2公务车辆出厂,需凭《派车单》放行,由公司综合办安排。

4.1任何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停靠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

4.2送货、拉货、废旧物资车辆,严格登记,凭主管经理签字的出门证出厂。

4.3外来检查、参观车辆登记后可以进入厂区,停放在指定位置。

4.4拉垃圾的车辆可以进入厂区。

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小车让大车,机动车让非机动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各种车辆进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得不超过5km/h。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5、生产车间、零件仓库严禁任何车辆进入(叉车除外)。

1、公司内部员工车辆按划定停车位依次停放(停车区域:厨房侧边停车区和行政楼前停车区,内部员工要求优先停放厨房侧边停车区)。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中央不准停车。

3、晨会期间(7:50-8:00)禁止任何车辆进入厂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于公司外部,配套商送货车辆在公司外部按序等候,8:00后方可进入厂区装卸货物。

4、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正门侧边非机动车停放区),严禁进入生产生活区域及其他影响交通的地方。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符合相关驾驶车辆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4、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严禁酒后驾驶。

1、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门卫出入车辆秩序管理,避免无关闲散人员随意进入厂区影响正常的生产、办公秩序,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稳定和谐、健康文明的发展环境,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加强各级领导检查车辆管理。集团公司及各级领导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办公室要提前电话通知门卫值勤人员做好接待勤务工作,没有接到通知的门卫值勤人员要问明情况,及时与公司办公室联系确认,并告知来检领导及随行车辆到公司办公楼前停放。

二、加强业务客户来访车辆管理。对于商谈业务来访需要进厂的客户,门卫值勤人员告知其联系部门电话号码,让客人用门卫室座机电话联系接待部门,同意接待的部门人员电话回复门卫值勤人员,按规定进行登记后方可准许进入,所随行车辆到供应部门及料场的停放在南门外停车场,到公司其它部门的一律停放在西门外或护卫大队门前停车场。

三、加强供应采购物资运输车辆管理。对于到公司供应部门运送采购物资的车辆,供应部门负责告知供货单位提供物资名称、数量清单存放门卫室备查,并提前将卸货地点等有关事宜通知门卫值勤人员,送货人员进行登记后放可进厂卸货。门卫值勤人员要把进厂须知、厂区内禁烟规定及行驶路线等情况向送货人员介绍清楚。

四、加强外来施工单位车辆管理。对于外来施工单位运送工具及检修材料的车辆因工作确实需进厂的,由协调管理部门负责告知施工单位提供物资名称、数量清单存放门卫室备查,并将施工有关事宜通知门卫值勤人员,进行登记后放可进厂施工,因施工需要在厂区内通行的车辆必须到公司保安部办理厂区车辆通行证,其他非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五、加强员工私家车辆停放管理。公司员工私家车要严格按照公司划分的停车场所、停车位置规范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东华二路以西或者宿舍楼后车棚内;圈子村卸煤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南门停车场;任何人严禁在上班期间移动车辆、刷车及从事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所有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域(以东华二路为界)。

六、加强物资出门秩序管理物资出门必须办理物资出门证,无出门证的一律不准放行外出,严格执行出门证签字制度,重要设备物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一般性物品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呈报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审核;门卫执勤人员对外出货物要对照出门证及物资清单认真核对,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在出门证上签字封存备查,对于证物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放行。公司机关正常工作时间为物资出门时间。

七、加强门卫岗位执勤工作管理。门卫值勤人员工作要认真负责、大胆管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警容严整、礼貌待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出入大门*素材网小编 *一律下车推行,所有外出车辆一律停车自觉接受检查,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上罚款。

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随着工厂的迅猛发展,入厂车辆日益增多,为创建“平安厂区”,维护厂区内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以下车辆入厂管理规定:

一、外来车辆管理:

1、凡外单位来厂联系业务、办公的`车辆(轿车、面包车等),入厂后必须按门卫人员指定的位置停放,一律不准进入厂区。(特殊情况必须有厂办或厂领导批准,才可驶入厂区)

2、物流车辆(含直送工位车辆)入厂必须按规定路线停放在卸货区域或指定地点,一律不准随意停放在卸货区域以外的场所。

二、私家车辆管理:

1、凡员工个人购买的私家车辆,需入厂者必须到保卫室办理登记,入厂后必须按厂划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一律不准驶入厂区内。

2、工作时间内,员工需驾车外出,必须按厂“人员出入管理规定”要求,打卡后,方可驾车出厂。

3、私家车出厂时,门卫人员有权对其车辆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扰门卫人员的检查。

三、处罚规定:

1、反上述规定的不听从管理者,给予50――200元罚款。

2、员工违反上述规定情节恶劣的,给予下岗一至三个月处罚。

四、以上规定由党群工作部保卫室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执行。

五、以上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一、本校公务用车凭派车单出入学校,出校门时保卫处根据派车单在车辆登记表上登记随车人员。

二、对进出我校的外来机动车辆采取收发证制度。进校车辆必须在门口领取“机动车辆通行证”,执勤人员要严格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出校门时交回证件,经门卫检验后放行。

三、机动车辆进入我校后必须慢速行驶,进门时速5公里,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外来人员必须说明来事由,登记有效证件,并经电话联系经门卫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必须在指定地点停车,校内教职工的车辆必须停放到停车场内。

五、学校举办型活动时,机动车必须服从指挥并有序停放在保卫处指定位置。

六、进入和停放在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锁好防盗锁,贵重物品及各种证件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七、校园禁鸣喇叭;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各种机动车辆;禁止无牌无证(教职工购买暂未上牌的除外)车辆进入校园。

八、对出租车严加控制,一般不许进校。如师生有急事及老、弱、病、残等行动不方便,或者出租车搭载有型物件或物品较多,确须出租车进校的,经门卫核实后可进出校园。

九、往校外运送物品车辆必须持有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物品出门证明。否则,门卫有权扣留其物品,且车辆不准出校。

十、凡进入我校的机动车辆视为自动遵守我校交通管理规定并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和协调,如有违或不服从管理的,保卫处有权处理或不予放行。

十一、院长专用车辆经核实院长驾、乘后可免交出门条。

十二、车辆早上接院长免交门条。

十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厂区车辆出入的管理制度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学校车辆出入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秩序。根据《关于xx市学校校园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对进入校园内的车辆和校园内道路交通进行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

总务处、安全办负责对学校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统一管理。

二、:

1、车辆要定时维护保养,做到及时验车、缴纳车辆保险费。

2、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驾驶。

3、外来车辆不得驶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室或总务处批准。

4、教职工私家车暂可停放在校内,但必须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并把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内。我校停车位:主教学楼西侧和办公楼北侧。其他位置禁止停车。

三、:

1、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学校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停车避让行人。机动车辆在启动之前应首先确认周边没有学生的情况下方可启动起步行驶。

2、遇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绝对禁止与学生争道先行。上学高峰段也可先把车辆停放在校外,待上课后再驶入校内。

3、车辆进入学校大门要慢速缓行(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方向指示灯信号明确。

4、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练车或试刹车。

5、严禁酒后驾车进入校园。

6、后勤送货车辆及施工车辆,须经校长室或总务处批准方可进入校园,并听从学校相关人员的统一指挥。

小学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送货车辆进校必须向辅警出示学校统一制作的送货卡,在校门警卫室登记后方可进校。

2、超过2吨以上车辆禁止进校。

3、司机酒后禁止入校。

4、送货车辆在学校规定时段即每天上午:8:55——9:40、下午:2:35——3:20允许进校。

5、课间学生在校园活动时间禁止出校。

6、送货车辆在校园内必须缓速行驶,禁止鸣笛。

7、食堂泔水车进校时间为学生就餐半小时后,等待学生就餐结束方可收集残食。

8、送货车卸货完毕须经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人员准许方可出校,下课时间不准出校。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随着工厂的迅猛发展,入厂车辆日益增多,为创建“平安厂区”,维护厂区内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以下车辆入厂管理规定:

一、外来车辆管理:

1、凡外单位来厂联系业务、办公的车辆(轿车、面包车等),入厂后必须按门卫人员指定的位置停放,一律不准进入厂区。(特殊情况必须有厂办或厂领导批准,才可驶入厂区)。

2、物流车辆(含直送工位车辆)入厂必须按规定路线停放在卸货区域或指定地点,一律不准随意停放在卸货区域以外的场所。

二、私家车辆管理:

1、凡员工个人购买的私家车辆,需入厂者必须到保卫室办理登记,入厂后必须按厂划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一律不准驶入厂区内。

2、工作时间内,员工需驾车外出,必须按厂“人员出入管理规定”要求,打卡后,方可驾车出厂。

3、私家车出厂时,门卫人员有权对其车辆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扰门卫人员的检查。

三、处罚规定:

1、反上述规定的不听从管理者,给予50——200元罚款。

2、员工违反上述规定情节恶劣的,给予下岗一至三个月处罚。

四、以上规定由党群工作部保卫室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执行。

五、以上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党群工作部。

园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为规范园区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园区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应按警示标志减速缓行,进出大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非公司车辆必须经同意后并履行签字、换证手续方可进出。

2、凡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持有“车辆通行证”方可在园区内通行。

3、园区内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

4、机动车辆载物出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物品出厂凭证管理的暂行办法》,凭证出厂。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大门,门卫要主动疏导,确保通行,并注明事由后登记进入。

1、车辆进入园区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

2、严禁在园区内无证驾车、练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3、基建、大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办证后方可进出园区,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1、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园区停车场内,严禁在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

2、园区内停车位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停放。

3、外单位车辆、出租车不得在园区内停放过夜。

1、对公司的公务车与生产用车及私家车通行证将实施机动车通行证a证形式管理。此a类证上将标明车牌号、部门内安全使用 。由各部门统一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后下达项目建设后勤部负责办理其审核、登记、备案、领证手续。凡各部门公务车、生产用车进入园区后必须按指定区域停放。

2、对上述1内容外的外来车机动车通行证将按b证形式管理,对外来车辆进入园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值班室实施登记、换证手续后方可进入园区。

学校车辆出入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教职工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外交通事故,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限行规定:周一至周五早晨8:00到下午4:30机动车严禁驶入校园。任何时段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

2、人车分流规定:非限行时段,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校园的,必须经保安人员同意后减速慢行。严禁教学区、活动区等非规定路段穿越。

3、限速规定: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限速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超车、鸣喇叭、逆向行驶、酒后驾车等。

4、四小车辆规定: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三轮等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下车推行至指定的停放区域。

5、住宿教师车辆规定:住宿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按指定位置停放,禁行时段严禁动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驶出校园的必须向校长室申请,批准后在保安员的引导下以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驶出。

1、住宿教师车辆一律停放到空置的宿舍南侧。其他教师车辆必须停靠在规划的停车位内,严禁车辆停放在其他区域。

2、校内所有人行道、教学区、学生活动区道路均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禁止在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方停车。

3、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和摩托车应有序停放在停车区,严禁将车辆随便停放在各公共场所的过道、走廊、楼梯口等区域内。

4、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

1、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来访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其他时段来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校园的,经校方批准后方可在安保人员引导下以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停放到指定地点。

2、送货车辆,须学校主管部门同意,经保安审查驾驶证、行驶证后,按规定行驶,并停放在指定的区域。

3、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用车进出学校,施工单位须事先与学校联系,取得临时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行驶,并将车停于指定区域。否则,一律不放行。

4、凡装载物资的车辆进出校园须接受保安员的查验,运出物资的车辆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物资出门证,否则保安员禁止放行。

5、学生活动、教师活动租用的车辆,按学校规定行车、停车。

学校车辆出入的管理制度

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有效加强对进入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本办法所指机动车包括学校机动车辆、经许可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以及经学校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1、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车辆及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他校车辆,由校办室提前通知门卫,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遇学生课间活动,由学校负责在学生活动主要路口由护导教师进行安全执勤,制止学生在行车路线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家长车辆严禁进入校园。外单位或个人车辆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特殊情况经允许的.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1、门卫是车辆管理的重要人员,允许进入的车辆要及时记录车辆牌号、车内司机、乘员、货物情况。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学校门卫无权擅自放入未经批准的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2、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文明驾驶,遵规停车,在校园内所有车辆均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

3、进出校园的任何车辆,都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除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总务处是车辆管理直接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门卫是车辆管理直接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门卫工作细则严把车辆出入关,坚持登记制度,违反管理规定者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车辆出入的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车辆进出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家分享。

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和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门进出。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

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4.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办,安全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被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

8.原则上不是校园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车辆停放。

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

(1)本校教职工车辆上下班时间严禁进入校园停放。

(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南操场。

2.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3.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场。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

4.所有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

1.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有关规定或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外,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

(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

(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

(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

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1.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如与相关规章制度相,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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