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7篇)

时间:2023-12-02 08:00:06 作者:影墨

通过工作汇报,我们可以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找到提升的方向,并且向同事和上级请教和学习。工作汇报是在工作过程中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梳理的一种书面表达形式,在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工作汇报时,首先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回顾和总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汇报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布置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春节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禁燃限放要求,以身作则。并代县政府起草了《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做好宣传前期工作。

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依托昭平新闻、县电视台、移动公司等渠道,以新闻、广播、短信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禁燃限放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据统计,我局环境监察局人员入户入店发放禁燃宣传手册通告共54000余份,在小巷、主流接到张贴《通告》11000份。三是在局大门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3条,通过移动公司发布禁燃信息。四是结合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深入企业,向企业宣传禁燃的意义,发放宣传单等。

在宣传《通告》的同时,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根据《环保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依据,做到用好法律武器、法律手段,用足法律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禁燃宣传力度,通过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等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把禁燃限放宣传成功经验转化为推进昭平建设强大动力,为打造“生态昭平”奠定扎实基础。

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市地区、行署及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县积极、认真地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桑杰为组长,安委会办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安全检查工作中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的成立明确了分工,健全了制度,落实了责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现将近期检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疏散条件、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护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混等级存放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值班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等级制度,是否存在采购非法产品和含氯酸钾产品等问题。

4、零售店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无专柜销售现象、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销售非法产品。

落实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并落实定期排查和例会制度,及时组织“打非”活动,将全镇非法制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我县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标语、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了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发送传单450余份,在各村交通要道及商店等处张贴了宣传资料。通过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的检查情况来看,我镇各经营烟花爆竹的销售点较为规范,未发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秩序,坚决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20xx年无锡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锡山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全区的实际情况,在年初制定各专项整治的计划中把烟花爆竹也作为一项专项整治内容,现将有关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年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制定各专项整治计划时,将烟花爆竹也作为一项专项整治内容,并成立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小组,明确责任小组各人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全面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的力度,有效的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的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按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格条件,规范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打牢入口关,对原有全区xxx家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的安全条件审核,落实整改xxx条,对不具备整改条件、安全经营得不到保障的xxx家经营单位坚决取缔经营资格,一律不予许可;对于已发证的经营单位,分两次开展对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人次达xxx人。对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江苏省烟花爆竹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进行全面复查,督促销售单位有效的整改隐患,同时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并对已核准的xxxx家经营单位进行建档管理,将各经营单位安全经营条件录入区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中,实施跟踪监管。

针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大都集中在农村的特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区、镇、村三级的安全监督体系与责任,对重点地区存在突出问题的经营点,区、镇、村三级联手强化监管手段;对重点户、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管。今年,针对由于历史原因xxx形成的自然烟花爆竹一条街的情况,区、镇、村三级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组织xxx烟花爆竹经营户召开座谈会,深入贯彻国家《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在xxx村委的有力配合下,确保了整治方案的有效实施,使得xxx村烟花爆竹经营状况得到了明显的好转,基本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条件。

20xx年的烟花爆竹整治工作,xxx区重点着力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工作,通过整治确保今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在烟花爆竹旺季销售来临之前依法持证,规范有序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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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整章建制,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得实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它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全镇范围内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有效地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通过舆论监督、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

同时各地开展了有奖举报制,把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凡举报一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经查实给举报一定奖励。

针对我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业分散在各村委会,并且较隐蔽,镇整治领导小组把打击工作的重点放在村小组,责任落实在村小组。建立联系站所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小组的包保责任制,对曾经非法经营的店铺明确专人负责监控,对我镇…集市、…集市组织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今年我镇组织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进行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遏制了受利益驱动的非法经营,通过积极的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经营一家,经过九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我镇烟花爆竹市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净化我镇的烟花爆竹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受利益驱使,个别非法经营点的隐蔽性高,发现难度大。

2、法制意识淡溥,不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

1、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2、严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烟花爆竹春节经营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消防条件、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销售必须管安全”以及“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永安镇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化杰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社区)、相关科室、永安镇派出所、x区第二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相关部门、村(社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违规违法经营”工作。

永安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永安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永安镇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并在“永安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等会议上重点强调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查堵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广泛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储存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行为,特别是大年三十、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禁燃区的禁放监管工作。

春节前后,镇党委书记邓永清同志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化杰同志先后x次带队检查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点,分管领导张xx带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x次,安办及其他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x余次,共计发现安全隐患x处,现场整改x处,岁末年初开展检查期间暂未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我镇充分运用横幅、短信、微信、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弃燃烟花爆竹,倡议群众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禁燃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共计发送宣传短信xxx余条、微信xxx余条、横幅x条,进一步提高群众“弃燃”意识,过低碳环保生态年,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维护管理区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市、管理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为抓好开展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组织网络。我局成立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

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值守与应急工作。二是部署责任单位在禁放区及周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识、设置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的宣传与检查。三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审核,重点对烟花爆竹配送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积极参与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进京车辆进行24小时盘查,严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辖区。五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安全监管和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6、配合管理区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总之,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管理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管理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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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情况汇报模板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__号)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_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_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_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断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我镇烟花爆竹的管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烟花爆竹的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有专职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成立了常年巡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长年对辖区内非法生产、贮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控、和打击,做到有文字记载。

2、在由镇长任指挥长,副职领导任组长,镇全体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打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设四个小组,不定期对等重点村进行2—3次地毯式集中大排查,做到不漏户,不漏房,不漏窑,实行包片,定人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光盘到村巡回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

1、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地对重点村、户进行排查,做到决不让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死灰复燃。

2、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让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

总之,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镇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差距,今后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制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上级领导莅临xx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将xx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个简单汇报,请各位领导给予指导和帮助。

xx镇位于溆浦县东北部,是怀化、益阳、娄底三市接壤的商贸重镇,湘黔铁路和省道s308、s225线穿境而过。镇域面积1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6794亩。全镇辖25个村,4个居委会,296个居民小组,总人口49780人,其中,城镇人口23826人。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自元月份以来,全镇共取缔关闭非法烟花鞭炮生产作坊、生产点17个,取缔关闭非法临时加工户38户,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370万响,没收生产械具15套,抓获违法人员6人。回顾前段的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刘生贵负总责,镇长李平国任组长,人大主席舒孝望任副组长,全体干部及舒建新、刘兴利、石丽平、张克义、向勇、朱远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安监站内),由舒孝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兴利、石丽平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各单位须交纳400元风险保证金,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合法厂家的安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四是落实工作经费。镇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4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

针对我镇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 。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一年来,全镇共层层召开会议14次,悬挂横幅9幅,书写固定性标语36幅,张贴红纸标语3400张,举办电视讲座3期,出动宣传车6次,组织文艺队下乡宣传2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组织了6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生产厂家、个体作坊,对合法生产厂家的安全隐患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正在从事非法生产点40余家,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老屋园、严家坡、力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杨和坪、阳兴、后村湾、镇东居委会等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 全面整治

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严重反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全镇共进行集中整治2次(1月8日-1月15日 、9月1日-9月22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政府全体干部职工、七站八所工作人员、公安和工商工作人员每天凌晨5时开始深入到老屋园、严家坡、栗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和杨和坪等村整治打击。通过整治,全镇共取缔关闭非法烟花鞭炮生产作坊、生产点17个,取缔关闭非法临时加工户38户,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370万响,没收生产械具15套,抓获违法人员6人,并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的小作坊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举办了法制培训班3期,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生产厂家已经全部停产,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强对合法生产厂家、合法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20xx元月份,我们排查发现力子坪村烟花爆竹生产厂家负责人武思江,虽然办理了有关合法手续,但是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生产,半成品硝酸钾堆放在其住房内,成品也堆放在住房内,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我们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汇报,并请求支持,又责令其立即将半成品和成品存放到加工厂规定地点。通过限期整改,消除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烟花鞭炮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居)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周一大报。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巡逻人员与其它工作脱钩,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星期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生产和销售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一是常规宣传。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册等方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县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二是精细宣传。对辖区内村街采取“入户走访、发放材料、张贴通告、短信微信”等方式,持续宣传。

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覆盖”原则,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分工。

一是乡安监站制作《各村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摸底表》,下发到各村街安全生产小组,在农村广泛开展自查摸底,再由乡安监站收表汇总,以全面掌握47各村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情况。二是与各村街签订了烟花爆竹责任书,与村民签订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规范xx乡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乡党委、政府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对辖区内集市、各村街门店等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乡域内无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让百姓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烟花爆竹交叉检查情况汇报

为做好烟花爆竹春节期间经营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安委办于2月10日接贵单位《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根据文件精神立即开展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由镇长陶广元为组长,分管领导董兰为副组长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全镇工作开展情况;各村书记为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各村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镇安监办协同市场所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镇安监办协同市场所、派出所于2月10日下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拥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烟花爆竹储存区域是否合理、销售储存场所是否有消防器材、是否有违规销售行为等方面。

镇安监办于当日查处无证烟花爆竹经营商店一处,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一处,并针对每一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镇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烟花爆竹专项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了20xx年第一季度工作任务。根据会议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现将我镇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我镇实际情况,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镇长李益传达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分析总结了我镇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出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特殊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宗旨,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牢。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镇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森林防火,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控,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并与各村委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严厉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对安全的管理力度等。针对各种机制,我镇实施了“一对一”的责任体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会议贯彻落实力度使全镇安全生产自上而下,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

我镇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农村道路交通、食品安全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查到的隐患做到隐患治理“五落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分管领导带领下联合派出所,国土,村建,文化,交通,食药等相关部门于20xx年1月23至24日进行了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1、对辖区内非煤矿山(砖厂)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抓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强制推行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越层越界开采等行为。要全面落实好防水、防火、防坍塌、防冒顶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2、危险化学品行业,以贯彻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重点,主要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未年检情况,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安装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及运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对烟花爆竹经营网店进行规范化指导,严格按照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烟花爆竹经销户必须设立专卖店,并且远离火源,明确责任,确保安全,对无经营资格的店主没收其货物并上报相关部门,坚决取缔。

4、制定完善抢险预案,对我镇新增的地质灾害易发点实行专人监管,如遇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加大对相关人员紧急避险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其在危险情况下能及时撤离,确保人员安全,确保最低损失。

5、与食药所对全镇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学校食堂及小卖部进行重点检查,如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坚决没收,及时消毁,并对相关责任人严厉处罚,确保学校师生健康。

6、成立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蓬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考核,有效遏制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治理消除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不断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按照省应急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xx〕8号)要求,现就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目前,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家、零售经营点370家;春节期间,未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市区和三县禁放区基本实现“零燃放”工作目标,违规燃放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一是转发《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蚌安办[20xx]91号)并提出具体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一月一主题”活动制定《蚌埠市20xx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蚌安办[20xx]97号),要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及主要措施,针对烟花爆竹旺季特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二是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和各县、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在总结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禁放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20xx年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要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突出重点环节,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非治违,依法依规处罚,形成威慑效应,严防事故发生;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尤其是涉及零售点“两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二)落实禁放,合理布点。

各县、区政府按照禁限放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建成区内不再布设零售网点,安监部门按照“布局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适时逐步调整、缩减零售网点布设。截止目前,全市零售网点数量370家,春节期间临时摊点均注消退出。

(三)严格准入,层层把关。

各县、区安监局推行零售布点所在村、乡镇提前介入零售许可的安全条件事前审查,层层把关。初筛通过的零售点,由辖区安监部门根据布点规划合理确定最终数量,并对零售点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集中培训考核,最后再次确认预核准零售点的安全条件是否真正符合要求,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市场规范安全。同时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正逐步推行政务服务网审批。

(四)集中整治,督查督办。

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市安监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开展抽查督查,此次共抽查批发企业5家、零售点96家,涉及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淮上区、龙子湖区、高新区、经开区,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00余条,没收零售店违规销售的超标烟花3件,对违规供应超标烟花的1家批发企业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各县、区共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8起、处罚4.56万元,行政拘留1人。目前,烟花爆竹零售无证经营现象在各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形成的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下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市场环境不断净化,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一)批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安全管理不规范。除五河县巨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外,其他4家批发企业均未使用流向标签,零售市场无法辨别产品来源;怀远县供销社烟花爆竹专营中心、固镇县双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感报警器失效或未开启,以及烟花爆竹堆垛不规范;五河县巨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部分仓库温湿度计缺失。二是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五河县巨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人员(车辆)进出入登记本》记录不全或不规范,值守人员不会使用视频监控报警设备且监控室电线凌乱未穿管保护;蚌埠市珠虹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流于形式。

(二)零售经营安全监管现状不容乐观。通过本次督查发现,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形势较为严峻,烟花爆竹市场整体秩序不够规范。一是暗访各县、区乡镇街道,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春节临近之时,抽查怀远县燕集、龙亢等地时发现市面上大多为无证经营,反映出怀远县无证经营现象较为普遍、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地方乡镇政府监管严重不力。二是个别地区存在违规供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b类超标产品的违法行为。高新区秦集镇仁和集街百兴超市非法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b类烟花爆竹。

(一)认真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要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批发企业、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主要是抓住根源管理,严禁批发企业向无证经营点供货,下一步一经发现,必须重罚,情节严重者,必须停产整顿,举一反三,集中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批发零售经营秩序。各县、区安监局要切实增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许可安全条件。要强化“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涉及处罚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尤其是涉及零售点“两关闭”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乡镇政府的力量,以发文、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督促其做好平时的监管和查处工作,只有这样,联合执法才能真正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现将我区烟花爆竹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为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我区于1月30日召开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加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巡查力度,整治禁燃区内燃爆行为,全面打响我区禁燃禁放攻坚战。

2、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一是在春节前夕,区应急管理局以新年祝福的形式,发送城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短信13000条,呼吁市民遵守《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二是深刻吸取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应急管理局以文件的形式下达通知到各镇街、部门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求加强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3、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按照《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议要求,从2月4日起,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分批次对各镇街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了执法检查,收缴烟爆数万响,制止燃爆现象十数起。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后,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下达专门通知到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求强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网点内不得储存超量烟花爆竹制品,网点内及门口附近严禁烟火,同时核查配备的消防器材完整好用,严防事故的发生。为深刻吸取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安委办2月8日再次下达通知,要求各镇街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镇街值班干部均加大了辖区内巡查力度,检查督促了重点小区值班值守情况,巡查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小街小巷易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各镇街在巡查中发现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均及时通知派出所进行收缴。

4、防范未然,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春节期间,消防大队不定期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住宅小区等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2月5日,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到区消防大队查看战备执勤装备,检查消防器械是否完备,并慰问在岗执勤的消防指战员。年三十至今吉州区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4起,发生火灾2起,救援2起,无人员伤亡,春节期间辖区内消防安全稳定。

现重点管养公路的隐患已全面整改:增设波形防护栏508米、减速带、标志标牌、标线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督促镇、街道交通管理站对辖区内管养公路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2、各重点项目s223、s442、s222以及县乡道路路面排查出近5000余平米破损面板影响通行,春节前已组织人员、机械,利用混凝土及沥青料相结合进行了全面道路抢修,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

3、制定了20xx年春运期间值班值守,落实了安全管理人,明确具体安全责任人,严格按照值班制度落实并上报。

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道路交通安全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区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平稳,一切正常。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xxx镇对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安全的'春节。

近日,xxx镇安办、镇派出所、工商所对镇28家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二是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具有省烟花爆竹协会专用标签、防伪标签;

五是检查零售单位是否销售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经检查,全镇28家烟花爆竹销售店共发现烟花爆竹安全隐患8处,立即整改7处,1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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