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范文(15篇)

时间:2023-11-04 12:53:39 作者:QJ墨客

在生活中,每一个细微的经历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心得体会的来源。以下是一些读者留言中分享的心得体会,他们的经历和思考或许能对我们有所启发。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心得体会

我校认真落实卫生应急演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灵寿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我们不断加强了对卫生应急演练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各项预案和制度,使我校应急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应急演练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应对法,遏制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促进我校卫生工作稳步的发展。我校成立了由付青山校长任组长,李春英、杨书芹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十五人的医疗专业处置队伍。

通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大大提高了我校卫生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意识、政策理论和管理水平,提高卫生应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广泛普及了社会公众卫生应急知识。系统掌握了卫生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及相关政策,熟悉了卫生应急工作领域的最新进展,建立健全了能满足我校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的卫生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全面提升了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为了确保“演练”真正取得实效,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了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督查和指导班主任培训与演练,把卫生应急演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纳入目标管理,强化协调管理,分级负责。坚持“从认识到位、人员到位、防范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应急突发事件措施到位。”切实绷紧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这根弦不动摇,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活动开展落到实处,及时解决演练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培训、演练工作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回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发现有些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个别同志对突发事件工作理解不够,再加上基础设施跟不上,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还需要加大工作资金投入,不断增添设施和办法。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扬长避短,从抓薄弱环节入手,切实做到时刻想着群众,真心关心群众,热情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坎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把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真正做到有备无乱。

企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妥善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人事争议引发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劳动人事争议引发的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出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第三条处理突发事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有关劳动政策、法规,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出的实际问题和合理要求,应当公正处理,妥善解决。

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尽快恢复生产和工作,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提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组成由主要行政领导负责,劳动监察、工资、保险、劳动安全卫生、信访、仲裁等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

第五条劳动行政部门获悉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在四小时内将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人数、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社会反映等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第六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劳动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以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主,包括信访、公安、工会等部门配合的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

各地劳动行政部门要及时召集协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并指定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组人员。

第七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组人员应及时赶赴突发事件发生地开展工作。动员职工推举3至4名代表参加突发事件处理活动,说服其他职工返回工作岗位或居住地,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八条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人员应当督促企业与职工代表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使突发事件得以平息和解决。

第九条协商不成的,协调领导小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或经当地政府同意作出处理决定。处理意见书或处理决定书应及时送达双方代表,并督促双方当事人认真履行。

第十条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突发事件,应责令用人单位迅速纠正错误,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劳动条件达不到要求而引发的突发事件,应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应要求用人单位做好善后工作,并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对职工提出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应向职工讲清道理,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由于职工一方的不合理要求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应依据责任大小由责任人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充分运用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纠正突发事件当事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突发事件当事人自愿申请仲裁,且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受理范围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特别仲裁庭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突发事件矛盾有可能激化时,协调领导小组应及时提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和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个别无理取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对社会影响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劳动行政部门应协助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及时补充要害工作和生产岗位的空缺,保证工作和生产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协调领导小组应及时写出突发事件处理结案报告,报送当地政府或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行政部门有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尽快落实处理突发事件时商定的有关事项。对善后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防止突发事件出现反复。

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心得体会

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势在必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已经成为严重危及人类社会安全的重要因素自然灾害、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同时也给经济运行带来了新的不确定因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构建政府统一指挥社会共同参与部门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当前各级政府提升行政能力的重要课题。本人于今年6月26日至7月5日参加了国家行政学院xxxx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学习对于我来说这是一次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受益匪浅、感受颇深的学习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完全理解和接触的知识不但在理论上使自己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同时在思想上也有了更新的飞跃在认识上有了更大的提高。通过学习和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认真反思当前提高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危机事件势在必行。

人的意识支配着人的行为。领导干部对于突发事件有什么样的认知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也就决定了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的高低。

领导干部一要强化教育树立民本思想意识。要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认识到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才能做到位人民群众的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要加强预防树立危机意识。“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要做到“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存而不忘亡”要清醒地认识到应急处置从理论上说是一种被动应急而应急准备是一种主动应急。因此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克服“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这种认为本来没有事自己瞎着急或自找麻烦的懈怠思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作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三要责权一致树立责任意识。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应急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大宣传和落实“三个必须”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四要资源整合树立依法规范意识。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抓不懈的保障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和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应急管理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在新时期的具体体现。应对突发事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首先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无论政府还是公众都需要学习、探索提高应对的能力唯独能力提升了才能事半功倍做到有效防范和处置。领导干部自身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应急管理的成效大小。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自身综合素质的建设与提高。这就要求领导干部:

一要锻造立场坚定的政治素质;

二要培养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要培养娴熟的业务素质;

四要培养广泛丰富的知识素质。

因此领导干部应挤出时间除参加集中培训学习外多学一些有关应急管理的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是xxxx年1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解决部分领导干部政策法规意识不强应对突发事件存在凭经验处置的现象从而有效提升领导干部对处置突发事件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只有通过学习新知识、培养新观念、开拓新视野才能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我们不能完全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地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要提高领导干部的应急处置能力应从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培养敏锐的现场洞察力。敏锐性的培养首先靠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判断及时做到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胸中有数;其次靠深入工作实际及时捕捉和占有相关的信息做到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事件苗头和动态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事态发展的方向提高现场洞察力。

二是提高现场的决断力。面对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敢于决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提高决断力领导干部首先要维持平静的心态和冷静的头脑。其次要排除各种干扰抓住问题的关键。再次要把握角色认清自己在突发事件中所处的位置和承担的责任。最后要善于收集真实信息迅速作出决定。

三是提高控制处置能力。处置突发事件关键在于控制事态发展使其不扩大、不升级而领导干部控制处置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事态的控制效果。比如我州富宁县板仑乡板仑中学1名女生被殴打并侮辱事件就是事态控制不力的典型案例。据调查核实该事件发生后该校校长在得知情况后虽然对事件进行了了解但没有深入的掌握事态情况和信息认为是一般学生之间打闹事件就没有与当地公安部门积极调查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导致受害学生的不雅照被嫌疑人上传qq空间事态出现了扩大、升级给社会及受害学生家庭带来了极大影响。

四是提高科学的沟通协调能力。面对突发事件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尤其是对突发事件信息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媒体用清晰的语言将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主动地、尽可能准确地公布给公众及时消除谣言与误解积极引导媒体和舆论获得民意的支持设法使受到危机影响的公众站到政府相关部门这一边确保社会公众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任为突发事件的应对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提高科学的善后处理能力。善后处理能力是指突发事件处置终结之后领导者对原因的调查、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和问题的改进以及消除影响、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能力。领导干部在事后的评估、查漏补缺工作中应认真及时总结危机处置过程中的不足与漏洞并找出原因建立危机档案库。

应急管理是一项创新型的工作而创新又是一个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领导干部作为应急管理的组织者、推动者只有不断提高实践推动能力才能实现对应急管理的创新发展。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一要强化实践。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真正的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要到工作一线进行锻炼积累应对突发事件的领导经验提高组织、指挥、协调能力、现场处理问题能力要经常性地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训练和演练。应急演练从现象上看检验的是演练是不是有序进行机制是否灵活有效信息渠道畅不畅通应急预案具不具备操作性、实效性、实用性;实际上折射出的是领导干部素质的高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强弱。比如职教园区xxxx开放学院成立大会事先制定了应急预案注重情景构建并提前启动应急准备安排参加人员以百人为方块形成队列设了安全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使得1万多领导干部及师生参与的成立大会在空间有限的园区升旗广场内得以井然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得到了高度肯定。

二要调研推动。领导干部要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要虚心向群众求策问计从群众那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召集相关部门通过专题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创新性探讨。要认真研判形势探索规律途径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推动应急管理的创新发展。

三要过程推动。突发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是不可避免的为防止突发事件转化为危机、灾难性事件在应急管理中必须把创新理念贯穿于每一个工作流程。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包括对群众的善意疏导、正确激励到应急处理的有序组织等。要不断尝试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新方案善于洞察事物态势提高自己的预见能力面对突发事件的苗头争取做到驾驭大局把突发事件熄灭在萌芽状态。

一方面需要建立配套的评估机制。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不能完全依靠培训来提高必须用客观的体制来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和做法。首先要将领导干部的危机管理培训学习情况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纳入到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中。其次明确领导干部培训的经费保障、职责分工、培训基地和网络建设、培训约束机制等内容并将其作为任用和晋升的重要参考标准。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考核机制。这也是提高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制度上为领导干部的行为选择提供相应的正向激励因此要尽快修正目前的考核体系防止出现虚假管理。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改革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设立应急管理的绩效指标要突出五项特征:

一是明确性——对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进行明确的目标设定和任务设计;

二是可衡量性——界定衡量能力的客观标准;

三是操作性——在领导干部能力的范围内能够实现;

四是相关性——能够满足各种相关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的要求;

五是时限性——把时间的限制作为重要的应急管理能力衡量标准。在建设应急管理绩效指标的同时要以绩效管理为推进平台包括绩效的衡量、绩效的监控、以及持续不断的绩效改进等确保将绩效管理作为危机管理的基础。

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导干部的心理素质、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等多个层面并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体制和面临突发事件的范围和频度等因素有关因而需要逐步推进、循序渐进。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必须与应急管理体制建设相结合根据现行体制框架和背景既要吸收借鉴国外和内地城市先进的经验又要结合各地实际才能不断地提高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从而在根本上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心得体会

在州委的安排部署下州委组织部于xxxx年6月27日至7月4日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xxxx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我有幸参加了培训班通过8天的`学习我有了更多的感悟、认识、提高和想法。

(一)组织到位目标明确。一是覆盖面广这个培训班学员来自全州各级各部门有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30人,科级干部29人;不但有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还有应急管理的重点部门和处在应急一线的乡镇干部涵盖了应急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二是组织到位培训班出发前州委组织部就明确了班委并召开动员会对班委和培训班提出了具体要求。州委组织部还派出部领导和相关科室同志作为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跟班培训服务。无论是往返路途中还是在培训过程中都安排得井井有条组织有序服务到位使我感到温暖备至、信心十足。三是目标明确这个班是应急管理培训班xxxx州的应急管理水平在全国全省来讲相对是比较滞后的特别是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全力奔小康的过程中我们处在加快发展的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如何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二)学校准备充分。这是一次高规格的培训培训学校是国家行政学院国家行政学院是培训公务员特别是高中级公务员的新型学府是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发挥着公务员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思想库作用。特别是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承担了此次培训的主要任务使培训工作针对性更强。学校还专门成立班子负责培训班的培训工作在课程设置、师资力量配备、住宿餐饮等方面都作了精心安排为我们学习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整个培训过程充分体现了组织的关心和厚爱组织期盼着通过培训能提高xxxx干部的综合素质以此来推动xxxx州应急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所以心理充满感激之余就是想方设法把学习抓紧抓牢抓出成效只有把学到的知识用于推动xxxx州的发展稳定之中去这样才无愧于组织无愧于良知无愧于责任。

此次培训主题是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在短短8天培训时间里如何通过培训提高学员应急管理能力关键是课程设置。我认为这次培训班课程设置是非常合理的:既有理论深度讲授和切合实际的案例教学又有身临其境的模拟和现场体验参观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

从6月27日到7月4日我们共学习了13个专题: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领导者的法治思维充分发挥信访和法律调控手段解决当前存在的事件从“邻避”走向“迎臂”如何与媒体大交道社会转型发展与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应对危机和风险的能力食品药品安全桌面推演重大突发事件情景构建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结构化研讨系统哲学与领导战略思维国外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同时还安排参观了国家博物馆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此次应急培训班不但以应急培训为核心还从提高政治素养、传承传统文化到如何应对媒体、提高实战能力进行综合培训专题涵盖了应急管理的方方面面。

通过这次系统化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了我对应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应急管理的理解和分析能力特别是积累了知识掌握了方法。

(一)是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此次学习中老师所讲授的内容都紧贴国内和云南省当前最新的突发事件应对形势和研究内容。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王华老师讲授的以昆明pxx风波为例从“邻避”走向“迎臂”让我认识到行政过程中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应急处置中亲临现场、及时沟通的重要性;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王彩平老师讲授的危机情景下政府官员媒体应对使我掌握了新闻发布会的基本技巧和提高了应对媒体的能力;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闪淳昌讲授的提高应对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回顾了我国近年来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和启示分析了应急管理的发展态势提出了做好好应急管理的一些思考让我认识到了应急管理所面临的复杂形势同时也把握了应急处置的一些关键节点和技巧。其他老师讲解的专题进一步加深了我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认识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所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清楚了自身肩负的使命及责任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本次学习发现了许多自己和本单位本地区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以前没有认识到的问题和不足从而为自己以后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二)增长了见识拓宽了思路。本次培训授课的老师都是专家学者他们的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教授的各个专题观点鲜明内容生动论述清晰启发性强。一位位老师精彩的讲述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一番番激烈的讨论循序渐进的启发了我的思维使我不断地思考、提高全面加深了对xxxx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当前突发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了解对今后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实施科学管理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也使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技巧进一步丰富观察问题的视野进一步开阔。

(三)掌握了知识提高了能力。由于我工作过程中面对的突发事件不是很多应急处置的一些事件都较为简单所以突发事件应对知识还不够丰富经验较为缺乏本次培训班为我提供了一次系统的学习机会让我全面地掌握到应急管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对突发事件应对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领会。通过培训知识结构得到了丰富理论修养得到了增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提高。

(四)促进了交流加深了认识。这次培训班学员来自xxxx全州各级各部门不但有厅级干部和处级干部还有科级干部;不但有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还有应急管理的重点部门和处在应急一线的乡镇干部涵盖了全州应急管理的各个环节大家相聚在一起同学习、同生活让我们加深了解增进友谊。同时也为我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让大家互相交流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了解各个部门各市县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取长补短共同促进。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和“一案三制”的要求我州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了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完善了应急措施进行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积极组织了应急演练。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我州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国家和省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州各县市政府都成立了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安排了专职或兼职人员但也有少数县市和州直部门仍然对应急管理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日常值班工作不规范应急处突工作全局性、协调性、一致性较差。表现在:

一是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性质、定位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县市和州直部门仍旧用老眼光看待新情况认为应急工作就是值班和上报信息没有真正把应急管理工作放在新时期的大背景下思考。仍存在着“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问题没有把应急管理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

二是对应急工作的组织管理不到位。一些县市和单位仍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应急管理机构随意指定某个部门和人员兼任此项工作且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熟悉;有的挂了牌子但只有牌子空守大门而连办公室都没有更不用说有专人负责;有的为了应付上级形式上下文成立了应急办但长期处于缺员状态。由于认识不到位工作任务和职责不明确、不具体工作程序不规范应急管理工作较为被动难以有效的开展工作。

(二)应急处置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是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大多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但缺乏常规性和有针对性的演练验证对预案没有适时修订缺乏可行性和实战性。

二是有的县市和州级部门对突发事件研判不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不及时、不规范很大程度影响了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和应急信息的及时收集报送。三是州、县市应急办机构定位不够明确、人手少且流动性大等原因往往应付于信息接报、上传下达与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不够影响了综合协调能力的发挥。

(三)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较为滞后。州、县市协调统一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指挥中心尚未建立难以实现州、县市应急数据库建设、应急信息及时传递、应急指挥协调一致和应急资源共享。

(四)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滞后。我州应急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起点不高对应急管理工作认识不足、经验少、专业水平低应急管理知识培训不到位应急演练开展不多相关人员对应急知识的掌握不够到位州、县市、乡镇街道等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队伍的常规培训机制尚待形成。同时应急和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缺乏计划性、针对性宣传教育面不广广大群众缺乏必备的应急知识和实践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较弱。

(五)应急管理经费的不足。由于州、县市财政困难应急管理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造成应急管理工作经费不足应急宣教培训工作和应急演练工作难以实施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先期处置能力较低后续处置应对迟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不断提高我州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此次培训启示和借鉴昆明市、楚雄州等地在应急管理工作及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中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及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x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进一步调整充实州、县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规范设立日常工作机构明确职责核定机构编制充实人员力量保证日常工作运转。

二是适时修订完善州、县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州、县市、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和执行维护稳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值班管理的党政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对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措施不当不力未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迟报、漏报、隐瞒不报信息等工作失职行为的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年度会商制度科学预测预判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是有计划、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系和可行性锻炼应急指挥能力和队伍实战能力。

三是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充分实现资源共享。

四是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日常应急值班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任务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做到下情上报和上情下达。

五是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媒体和舆情应对能力。

六是积极通过委托办班、外出交流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形成应急管理队伍常规学习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队伍的业务知识水平。

(三)筹备建设州县市乡协调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为加快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进程促进日常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协调统一、流程规范、及时高效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求有必要建设州、县市、乡镇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目前全省16个州市中昆明市已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楚雄州已建成一期工程视频会议及相关配套系统其他州市正在筹备建设。建设全州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有利于有效整合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应急资源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实现应急指挥科学化和信息化。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可借鉴昆明市和楚雄州的做法对州人民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分两期实施建设方案另行制定首先建设一期工程通过网络联通调用州级相关单位应急指挥系统指挥中心的信息资源实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针对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即将启动的实际为避免今后与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不兼容、无法对接应急指挥综合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列为第二期工程。各县市应急指挥平台由各县市自行建设。州、县市均可借鉴楚雄州“政府主导、企业投资、购买服务、以租代建”的模式。

(四)加大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加大应急管理干部的应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干部综合素质。

二是同时加大应急知识宣传通过编发应急知识手册、画册制作应急卡通宣传片、电视专题访谈节目设立宣传专栏等进一步提升我州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切实提高应急管理经费保障能力。重点应保障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管理重要专项建设、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经费。

(六)加强调研摸清底子。州政府应成立调研组对全州应急工作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我州在应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可操作情况物质储备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等等为州委州政府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出谋献策为实现平安xxxx和小康xxxx奠定坚实基础。

应急突发事件培训心得体会

通过对应急管理课程的认真学习,使我清醒的认识到,应急事件也可称为突发事件或危机事件,就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一般来说,突发事件具有以下特点:1.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突发事件以什么方式、在什么时候出现,往往是人们所不能预料的,这就决定了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实际规模、具体态势和影响深刻是难以完全预测的,一切似乎都是在瞬息万变,并且极可能产生涟漪效应。2.聚众性。社会性突发事件,多是由少数个人操纵,通过宣传鼓动而把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卷到事件中来。自然性的突发事件,也往往危及多数群众的生命财产,关系到一个区域工作的成败,使事件具有聚众性。3.社会危害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一般都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小到影响广大群众的正常的生产、生活运转,大到影响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甚至危害国家的政治安定和民族团结。4.决策的非程序化性。领导者必须在有限的信息、资源和时间条件下寻求所谓“满意”的处理方案。危机事件的决策环境相对于政府的常规性决策环境往往是一种非常态的社会情境,是各种不利情况、严重威胁、不确定性的高度积聚。我们只有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意识,逐步把握规律,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和市场化、城市化、全球化进程的深化,我国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发生,各种社会矛盾及问题不断积聚,社会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这对我国政府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应急管理能力及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养或培训应急管理人才日益成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使命,而学习应急管理知识就成为我们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一门必修课。

应对突发事件,就必须把预防和管理体制放在优先位置,真正做到有制可依。把应急管理方案实际化、条理化、细致化,最后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我们也是对周区环境、地理位置、覆盖区域、社会实情进行了全方位考察,综合所有的制约因素,认真制定了站点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于一体的预警机制,并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尽可能的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我对应急管理的决策、预防和应急准备、检测与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恢复与重建有了一定的了解。应对突发事件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大家共同的事情。应急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会继续深入了解和研究应急管理这门学科。

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影响也变得越来越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时常无法预料,但是我们可以通过采取应急措施来尽量减少损失。在近期的一个突发事件中,我亲身经历了应急措施的实施过程,对于这一主题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和认识。

首先,我认识到及时获取信息的重要性。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了解事态的发展和影响范围对于采取应急措施至关重要。在这次事件中,我通过媒体和亲友的消息了解到事件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周围的人员通报。信息的传递不仅可以帮助其他人做好安全防范,还可以避免谣言的传播,提高社会的应急响应能力。

其次,我深刻体会到大家团结合作的重要性。在应急事件中,大家的团结合作是最大的力量。我亲眼见证了在这次事件中,邻居之间携手合作,相互帮助的场景。有人负责组织疏散,有人负责提供临时住所,有人负责安排饮食等等。大家团结合作,共同应对,使得事态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控制和纠正。团结合作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根本所在,只有众志成城,才能化险为夷。

再次,我注意到加强个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突发事件中,我们首先要做的是确保自己的安全。这次事件中我被迫撤离家园,在背井离乡的情况下,我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我带上了急救包,准备了应急食品和水源,并确保了通讯工具的畅通。这些措施不仅保护了我自身的安全,也为我在紧急情况下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援助。

此外,我认识到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在突发事件中,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应急预案可以帮助我们在事态发生时迅速行动,减少人员伤亡。这次事件中,我所居住的社区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紧急联系人和物资准备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帮助了我们有条不紊地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损失。

最后,我认识到加强应急教育的必要性。不断加强应急教育对于提高社会的应急响应能力至关重要。通过应急教育,我们可以了解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及其应对措施,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自救技能。我在这次事件中亲身体验到了应急教育的效果,它让我在危急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行动,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

总的来说,在这次突发事件中,我对应急措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体会。及时获取信息,团结合作,加强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教育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面对突发事件,我们要保持冷静、勇敢、机智,通过科学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有通过不断的总结和学习,我们才能提高社会的应急响应能力,为应对未来的突发事件做好充分准备。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卫生突发事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立即停止用药,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教育和食药监局等部门;

(2)了解事件原因、发生人数、引起事件发生的药物、病人症状等情况;

(3)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药品、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应急处置流程。

1、事件发现。

班主任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电话通知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并将学生送往医务室或保健室。校医或保健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对学生发病人数、病情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2、事件报告。

(1)经调查了解,校医或保健教师初步怀疑为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产生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学校分管领导应立即电话报告区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电话:67810586)、区食药监局(电话:67181550)和区卫生局(电话:67810878),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学校医务室(保健室)立即停止用药,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的药品。

(2)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教委报告,并立即与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赶赴学校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医疗救治。

(1)病情轻微学生就近治疗;病情较重的学生,转送至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工作。

(2)学校将有关情况通知患病学生的家长,并通知家长到相关医院看望照顾学生。

4、现场调查。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患病学生的症状和体征进行个案调查,并对学校其他使用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同种药的学生进行调查。

5、样本检测。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剩余药品进行采样。

6、环境整治。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开展药品卫生状况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卫生安全意识。

7、舆情引导。

学校要尊重和满足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按照有关程序,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地通报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相关信息,正面宣传有关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处置措施,避免不实舆情扰乱视听,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科学和规范化管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定的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编制、审查、批准、印发、备案、公布、修订、宣教培训、演练、监督和检查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我市应急预案体系由市应急预案、区(新区)应急预案、基层应急行动方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五大类组成。

(一)市应急预案。市应急预案包括市总体应急预案、市专项应急预案和市部门应急预案。其中,市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市专项应急预案是市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市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自身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

(二)区(新区)应急预案。参照市有关做法,区(新区)应急预案包括区(新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三)基层应急行动方案。基层应急行动方案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落实区(新区)应急预案和其他类型应急预案而制定的应急行动方案。

(四)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应急预案。

(五)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议和文化、体育、商业、贸易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第六条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充分依托和利用全市统一的应急平台,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数据库,提高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以下总体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国家、省和市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三)保持与上级和同级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保持与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

(四)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应急能力;

(五)应对措施具体,操作性强;

(六)内容完整,简洁规范;

(七)通俗易懂,好记管用。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培训、责任与奖惩;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和预案解释等;

(九)附件,包括工作流程图、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第九条市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制定,具体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编制。市专项应急预案由市政府组织制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由市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市部门应急预案由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制定。

区(新区)应急预案由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参照市一级的做法制定。

基层应急行动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分别制定。

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活动主办单位制定。

第十条各级政府(管委会)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指导相关类别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框架指南由市应急办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区(新区)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应急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由各区(新区)应急办制订,征求市应急办意见后,报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其中,基层应急行动方案应结合基层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侧重于监测预警、先期处置、社会动员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内容。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或重大活动性质组织制定。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开展应急预案起草工作;组织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对起草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涉及限制公众自由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以适当方式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评审、报批、备案和公布等事项。

第十四条市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

区(新区)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区(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定后发布实施。

第十五条专项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组织专家评审后,送同级应急办初审,报同级政府(管委会)审定。

第十六条专项应急预案报送同级应急办初审时,应提交下列编制说明材料:

(一)编制背景;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等;

(四)征求意见和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五)对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六)专家评审意见;

(七)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审定后发布。

第十八条审定通过的总体应急预案应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审定通过的专项应急预案应报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审定通过的部门应急预案应报同级应急办和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应急行动方案应报区(新区)应急办和区(新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应急行动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备案。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向社会公布应急预案及其简本。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或应急行动明白卡。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按照保密要求公布应急预案简本和简明操作手册。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制定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修订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层应急行动方案原则上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应急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应急预案适用情况。

鼓励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工作。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

(三)相关单位名称或职能发生变化;

(四)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消除应急预案之间相互抵触、不衔接的情况。

下级专项应急预案与上一级专项应急预案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上一级政府负责协调。

同级专项应急预案与部门应急预案之间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同级应急办负责协调;必要时,报请同级政府(管委会)研究解决。

同级部门应急预案之间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同级应急办负责协调。

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应急行动方案与区(新区)应急预案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区(新区)应急办负责协调。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应列入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内容,其中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应作为重点。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制作有关应急预案宣传普及材料,并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培训大纲,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应急预案相关培训。

各级政府(管委会)应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考核内容,增强公务员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九条市、区两级应急办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指南,提出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与实施的方法,指导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第三十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演练规划并报同级应急办。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活动的桌面演练、专项演练和综合性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由编制预案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并报同级应急办备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在活动举办之前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

基层应急行动方案原则上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第三十一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开展演练评估工作,总结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中央驻深单位组织的综合性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报市政府。

第三十二条市政府负责贯彻实施市总体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市专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区(新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相关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由市应急办牵头组织、具体负责。

第三十三条编制市专项应急预案的市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负责监督、检查与本专项应急预案相关的市部门应急预案、区(新区)专项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贯彻实施本区(新区)总体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区(新区)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基层应急行动方案的管理工作。相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由区(新区)应急办具体负责。

第三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六条对未按照规定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的,或未按应急预案规定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下发的文件精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后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障全园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在突发事件出现后,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实施目标。

1、建立预警机制,对我园的现有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进行及时整改,达到安全标准,防患于未然。

2、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控制机制,做到遇事不慌,指挥体系顺畅,应急人员落实到位。

3、组织指挥机构健全,应急人员落实到位,职责明确,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底,确保师生人员的财产生命安全,减少社会的负面影响。

三、应急事件的原则。

1、统一指挥的原则。学校健全应急事件统一指挥系统。由校长全面指挥,其它领导成员分工合作,各职能部门按其职现范围做好应急的本职工作。

2、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园对应急事件要统一指挥,统一布控,分级管理,从上到下,各行其是,各负其责、从上层领导到中层干部,从年组长到班主任教师,从后勤到各办公室。人人都有防范意识,层层都有管理网络。

3、资源整合的原则。我园对应急事件的发生要充分做好事前的准备应急工作。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疏散撤离的通道路线、场所。做到:领导指挥到位,组织人员到位,各种设施到位,安全防范到位,通讯信息到位。

4、及时报警的原则。及时向救护部门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5、责任追究的原则。我园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预防。凡是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必须层层追究责任。

四、应急组织机构。

总指挥:__。

副总指挥:__。

成员:教研组长、各班级教师、后勤人员。

1、幼儿园一旦发生火灾,立即起动指挥系统。由通信组向消防中心拔打119,及时发出火警信事号,使消防人员和车辆及时赶到火灾现场,通信组要把火灾的发生和抢求过程情况及时记录和拍摄下来,并及时报道火灾情况,记录火灾的全过程。

2、保卫组要将现场保护起来,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配合消防和公安人员,调查火灾的起因,保护好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做好警卫工作。

3、抢救组要在火情发生后及时切断电源,立即起用现有的消防器材,组织人员立即抢救学校的贵重物品(如:多媒体设备、财务室的帐目、档案、乐器设备、体育设备等)如有被困师生抢救人员要首先抢救被困人员,但要保证人身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抢救组人员要作好自身的防护准备工作。

4、运输组要在火情发生后,要将抢救出来的设备物品及时运到安全地带,并配合救护人员将伤员运送到医院进行救护,配合疏散将师生护送到安全地带。

5、疏散组要在火情发生后,马上组织人员打通疏散通道,并组织师生及时疏散到安全地带,保证不发生遗留人员。要配合班主任教师清点班级人数如发生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妥善处理好应急事件,要熟知撤离的范围,路线和场所。

6、学校的指挥系统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到人员到位,组织到位,设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善后处理到位,消防配合到位,确保学校的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

1、幼儿食物中毒事件,一线教师一经发现要立即向领导报告,领导和保健医生要及时赶到现场,根据中毒情况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幼儿送往医院。

2、幼儿园幼儿的保卫人员要保护好现场,要及时调查中毒原因,并形成书面资料,保存好食品证物,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检验,事情重大要及时向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待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幼儿园行政部门要组织全(园)师生(幼儿)对食品卫生进行宣传教育,特别是夏季天气炎热,注意饮食卫生,教育幼儿不吃零食,不吃发霉食物,不喝生水,把住病从口入关。

4、幼儿园通信报道组,要及时将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及时记录和拍录,形成资料,归档备案,为调查处理供依据。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审批,必要时经本级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备案。

(二)地方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二十九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针对风险分析结果,以快速响应为中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两类:

(一)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者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专项工作方案,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相关单位牵头组织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不同层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各有侧重。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重点规范市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第十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内容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第十一条专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单位,应当根据专项预案并结合本单位职责编制本单位相应配套的应急联动方案,报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包括指挥机构组成与主要职责、不同情况下响应处置的程序与相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第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的分级层次、分级标准、相应措施和响应结束条件等内容;分级响应的有关内容应当满足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保持与上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易发多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需要编制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申报立项,经批准后编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以向有关单位下达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任务。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订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驻地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上级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报属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与上位应急预案、本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和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四)突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对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五)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实用性强。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有关专家、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

第十八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组织风险评估时,应当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组织应急资源调查时,应当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相关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建议,无修改意见时也应当书面反馈。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各方面意见是否协调解决;。

(四)主体内容是否完备;。

(五)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六)应急响应设置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第二十二条专项应急预案经编制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送审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三)编制应急预案依据的相关文件资料;。

(四)风险评估报告;。

(五)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初审过程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论证会;根据需要,在召开评审论证会前可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初审通过后,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向编制单位出具初审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在应急预案通过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文处理相关规定将应急预案送审稿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审批。送审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五)评审意见书;。

(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意见书。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二十四条专项应急预案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

第二十五条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并经本单位有关会议审议通过,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转发。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印发单位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备案:

(一)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行20日前报送当地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文本一式10份;。

(三)风险评估报告;。

第二十九条对于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制订演练计划,根据预案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三十二条地震、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演练课目背景设置情况,演练组织指挥情况,参演人员应急处置和应急联动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和应急保障情况,应急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对完善应急预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或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进行。

第三十六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一般3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及时组织修订: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在突发事件应对或者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较大调整的;。

(五)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要求修订的;。

(六)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印发满3年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评估后认为情况变化较小、可以延续使用的,向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可暂缓修订。延期使用时间不超过2年。

应急预案中指挥机构人员组成或者人员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情况报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将更新后的通讯录印发各成员单位。

第三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对所提建议进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订应急预案的决定,及时反馈结果。

第三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印发后1个月内,应急预案中明确的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学习熟悉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研究协调联动事项。

第三十九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四十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应急管理考核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纠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和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晋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是指承担应急预案编制任务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是指审查批准应急预案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单位和基层组织,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1月20日印发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政办发〔〕179号)同时废止。

突发事件应急心得体会

在两天的.“添翼工程”紧急救护培训中,我们懂得了生命的脆弱和宝贵,明白了掌握一定的紧急救护知识在关键时刻尤为重要。济南红十字会给予了我们这个机会,使我们了解基本的救护知识和技能,在关键时刻能够自救以及给他人提供帮助,奉献爱心。

随着现代化社会的高速运转、高科技的日新月异,人类危重急症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在各种自然灾害面前,人类显得渺小无力。车水马龙快节奏的城市里,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随时袭击着人们脆弱的生命。这都意味着向广大民众普及现代救护知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法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一天主要是理论学习,通过老师的讲解和课件的内容,我才明白原来最基本的紧急电话的拨打也是大有讲究的:临危不乱,口齿清晰,采取“你问我答”的交流方式等等。之后又讲到生活中常见意外伤害的处理,各种简单实用的处理方法着实吸引着我们的眼球。一节课过后我感觉收获了很多,像烧烫伤、酒精中毒、食物阻噎气道的简单处理,都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若处理不慎,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作为班里的生活委员,掌握一定的急救技能,常备一些急救用的物品,相信这样一定能为同学们的生活上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努力关心集体中每一位成员的生活。

第二天便开始实习演练,检验我们前一天理论学习的效果,让我们把书本上的理论落实在实际生活上。平日里不常接触的高大上的心肺复苏术也得到了练习。和人体模型做cpr,便是我们的考试内容之一。指导老师在一旁仔细的看着同学们的操作,规范每一步的`细节动作。像反转体位、打开气道、心脏按压等重要步骤,必须一个动作都到位,按压的力度与深度,手指叠放的方式,动作达到标准才有最佳的效果。

纱布、三角巾、绷带……这些极简的装备却是多功能套装,包扎必备,课程结束的时候便留给我们作纪念了。结课最后的开卷笔试,为添翼工程的培训画下完美的一笔。

仅仅两天不到了课程培训时间虽短,但学到的内容能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巨大的帮助,生命是人类最宝贵也是最脆弱的一笔财富,我们要学会守护它。培训结束后,我对中国红十字会充满了向往,希望以后有机会成为其中的一员,在关键时刻通过自己的努力,给他人提供帮助,奉献爱心!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

1.1规范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保养作业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范围。

2.1此预案适合于全公司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督导操正确操作及维护保养设备。

3.2各事业部负责本文件之维护及监督其执行督导机修人员的维修工作并督导操严格按本文件进行作业。

3.3维修人员。

3.3.1负责设备的定期保养协助设备工程师督查操日常保养工作。

3.3.2负责设备的维修工作及修后跟进工作。

3.3.3遇故障时协助操调整和处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3.4及时上报设备的异常情况。

3.4事业部负责人及设备部负责人做好设备维修质量的确认。

4内容。

4.1安全规程。

4.1.1安全要求。

4.1.1.1操上岗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文件。

4.1.1.2在未取得操作资格之前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4.1.1.3设备在开动前必须仔细察看设备的各部分是否正常。

4.1.1.4机器必须保证所有的安全设施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才能操作不得随意拆除任何安全装置。

4.1.1.5操在清洁设备、拿取设备内的物品、维修设备以及离开设备时都必须关机或手动。

4.1.1.6发现设备有不正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先自行检查若为小故障容易即时修复的.可自行修理否则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4.1.2安全注意事项。

4.1.2.1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工不得随意拆修。

4.1.2.2电缆破损时要及时报告班长?由班长通知设备部迅速维修更换。

4.1.2.3当有人触电时不可赤手去拉触电者应迅速切断电源当伤者处于昏迷状态时需要进行初步急救并迅速送医院抢救。

5操作。

5.1设备的操作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6保养。

6.1日常保养。

6.1.1每天做好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由操完成。

6.1.2每天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由维修人员完成。

6.2定期保养。

6.2.1定期对设备的机械传动部件及易磨损部件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6.2.2定期对设备的电器固定螺丝进行检查是否有无松动各行程开关和传感器件灵敏度是否正常。

6.2.3定期对设备进行一、二级保养和中修。

6.2.4定期保养及设备故障维修时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由维修人员完成。

治安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及生活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置在校园内发生的突发重大治安事件,实施应急措施,减少事件损失,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x师范大学校园内发生的一次多人伤亡,在学校和社会影响的重大治安类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__x。

副组长:__x、__x、

成员:__x、__x、__x、__x、__x、

__x、__x、__x、__x、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__x、

副主任:__x、__x、

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领导小组内部事宜、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

(三)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党委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根据事态的实时发展,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或向地方政府的通报工作。

__x校区组长:__x、电话:__x、

日照校区组长:__x、电话:__x、

2、现场处置工作组。由保卫处治安科负责,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和110报警电话,并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__x校区组长:__x、电话:__x、

日照校区组长:__x、电话:__x、

3、医疗救护工作组。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或协调地方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组长:__x、电话:__x、

4、后勤保障工作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负责必备的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__x、电话:__x、

5、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负责,负责对校内外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组长:__x、电话:__x、

6、紧急资金保障组。由财务处负责,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资金保障工作。

组长:__x、电话:__x、

7、善后工作组。由学校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牵头,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人事处、工会及有关学院等部门参加,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组长: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成员: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三、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设立值班电话:__x、(__x)__x、(日照)。

(二)事件报告。

1、事件发生后,校园“110”值班室和事件发生地(涉及人员)有关单位接到事件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以及伤员、财产的抢救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事件发生后,保卫处应联合有关单位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事件处置。

(一)保卫处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__x师范大学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实施指挥、处置。

(二)保卫处应当加强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

(三)校医院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救援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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