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专业19篇)

时间:2023-12-17 05:31:34 作者:ZS文王

学校是一个传承和发扬优秀文化传统的地方,传递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初中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

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

二、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

三、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由老师提供方便。

四、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六、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七、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初中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山头中心学校初中部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级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手机入校园申请表》,学校同意后才能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级部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期,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级部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七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家长将该生带回家教育,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九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级部领取手机。

第十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初中学校学生在校手机管理制度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以下相关手续,并遵守学校手机的管理规定。学生临时使用手机时到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许带离班主任办公室。

1)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家长亲自到校交年级。

3)年级开会研究,确有需要的方可带入校园,并报德育处备案。

4)手机带入校园后应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师、宿舍管理员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年级部,填写扣留单。年级部按规定对学生和手机进行处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且在班主任办公室临时使用除外)。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一个月,一个月以后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年级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五个月后由家长领回手机(毕业生离校不足五个月的,毕业离校时领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违规行为和处分结果如实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并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在教学楼东西两侧茶水房、学生公寓一楼茶水房安装插卡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年级主任室、任课教师办公室及学生公寓值班室都可为学生免费提供通话服务。

2、德育处、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年级、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1.本规定由德育处制定,年级部实施,团委组织学生生检查,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

3.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初中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7、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

初中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学生的工作就是好好学习,有序生活,心要静,神要定。中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判断力、抗诱惑能力较差,携带、使用手机给学生带来诸多消极影响,沉迷于网络和游戏,消耗时间、分散注意力、睡眠不足、视力下降等等。学校坚持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基本态度,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手机管理作如下规定:

四、欢迎全体学生监督此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学校实行举报制度。举报电话:孙老师:xxxxxxxxxx,徐老师:xxxxxx,王老师:xxxxxxx.

五、违规携带使用手机处理办法:

3: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力检查、发现、没收违规携带手机,政教处、安监办负责主要责任,具体责任人包括班主任、科任教师、年级部管理人员、门卫、校内保安、宿舍管理人员、体育教师等;手机一经发现,交给年级部政教主任做好记录、封存,同时通知班主任并约谈家长,政教处做相应的处分,做好过程性材料留档。

初中学校教研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所(简称教科所)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科所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学校教科所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科所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学科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科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教科所、区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科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教科所聘请校内外具有科研专长的老师作为教科所的“科研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科所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区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区、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加强与市、区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全上海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学校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高质量办好校刊《教育创新研究》。

第八条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区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文来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科所。

第九条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的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区级课题的申报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至8月份,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区级课题。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区级课题中产生,国家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教科所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区、市、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学校教科所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所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所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科所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销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十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分类登记的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区、市、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4)学校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

(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第十三条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第十四条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十五条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科所统一管理使用。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科研所提出申请,教科所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课题研究开始预拨批复金额30%—50%,课题完成并经评估合格补足剩余部分。外出学习调研,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教科所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十六条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依据教育发展需要不断修订《文来中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规定》,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年度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申报国家、市、区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十八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参见“文来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二十二条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第二十三条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行政领导、教科所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科所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二十五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科研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所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校长。

初中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学初,高春芝校长在开学式上向全校师生发出“远离手机污染,回归阳光校园”的倡议,并且通过班会课,面向学生征集符合我学部实际的手机管理规定建议,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协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坚决禁止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包含老人机)、平板、mp3、mp4等电子产品。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情况及时报告政教处。一经证实扣除班级相应分数,取消该学生本年度的评优资格,记录违纪档案。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2、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予以纪律处分,记录违纪档案。通知家长到校填写手机扣留单,并保留手机至学期末,再由家长领回。

3、教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政教处,按照第1条规定对学生进行处分,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4、住校班学生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手机入校园,需提前与班主任及夜班老师报备,到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老师处保管,回家时再领取。

5、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电话,不得以此理由私带手机。

6、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态度恶劣的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学生回家要借助手机网络进行学习,需向家长说明情况,在家长监督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禁止浏览与学习无关的信息。

8、每位学生要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和休息活动安排,严格按照计划表执行,远离手机及网络诱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也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减少“手机依赖症”,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门,走出虚拟世界,更多的亲近自然,充盈内心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初中生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随着手机的普及以及手机功能的不断拓展,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日益突出。为避免学生不当使用手机,创造良好的.教与学氛围,向学生提供安全的、有保障的学习环境,借鉴区内外中小学手机管理的经验,制定本办法。

加强学生手机管理主要是为了规避以下可能引发的问题:

1.引发攀比心理;

2.导致偷盗、抢夺和潜在的欺负行为;

3.影响学习,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扰课堂、考试作弊等;

4.垃圾短信、不良图片、照片或视频及上网不安全因素等对学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影响家庭教育,比如家长通过手机与孩子谈话而忽略面对面的交流和关心;

6.从微波辐射安全角度来看,学生经常使用手机可能有害身体健康。

2.如果学生确需带手机进入学校,学生及家长必须填写承诺书,家长务必陈述学生带手机入校的理由。并获得学校批准。

经学校批准同意带手机进校的学生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不携带高档手机到校;

(2)在课堂上必须关机;

(4)同学之间不得相互借用手机;

(5)不得在教室、宿舍或教师办公室充电;

(6)出于安全和礼貌,不允许使用耳机;

(7)必须确保手机中没有暴力或低级的图片;

(8)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带手机入考场,考试期间可交由老师暂为保管。

经学校批准同意带手机进校的学生使用手机应承担的责任:

(1)在上学或放学路上手机丢失或被盗,学校不承担责任;

(3)若因充电或其他行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手机所有人承担;

(4)建议学生为手机设置密码,学生要对手机涉及的隐私负责,学校对手机中的信息资料的损坏或丢失不负责任。

3.家长如需联系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老师或门卫等途径传递信息;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学生可以使用学校设置的专用电话联系父母。

1.如果学生带手机,而没有提交承诺书或没有被学校批准,手机须交由学校暂收代管,并通知家长一星期后取回。

2.学生违规携带手机到校或获学校批准带手机到校而在校内外违规使用手机,初犯予以全校通报批评,重犯予以校级处分,屡教不改者直至开出学籍勒令退学处理。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其它可以随身携带的移动通信工具,包括各种式样的电子音视、游戏机等便携式无线娱乐设备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中学校园手机的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气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初中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区教委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习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永乐店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进行备案,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校园内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手机。走读生每天离校时可取走手机,住宿生每周离校时可取走手机。

二、对于暂时保存的手机,由年级、班级安排保管。需保存一周以上的手机,由年级协调房间和存储柜集中保存。年级领导或年级组长负责监管年级手机存放情况。若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确需学生带手机的,则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统一管理。

三、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私自携带手机入校或在校期间使用手机,均视为违纪。此项纳入学生个人评优评先和班级量化管理。第一次发现,告知家长,家长在一周内取走手机,并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第二次发现,告知家长,学校(或年级或班级)代为保存,原则上学期末由家长亲自取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再发现,处分升级。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凡是被收缴的数据线、充电器、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领走,在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学校为学生、家长相互沟通提供便利条件。各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机电话可供学生与家长日常沟通使用。每栋教学楼附近设置一部公用电话供学生与家长沟通使用。紧急情况下,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可为学生提供电话使用。

五、若家长找学生,在不紧急的情况下,可给班主任发微信或短信留言。若特别着急的,可直接给班主任或年级领导打电话沟通。若学生在校有情况,班主任会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联系,不联系可视为平安,也请家长安心。

初中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1、布置考场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监考老师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监场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干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看书、聊天等),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扣职业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按要求写上自己的姓名、考号,无考号无名的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4、严格考试纪律,发现作弊,学生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5、英语听力统一使用广播,广播不好的班级班主任准备录音机并上报教导处。

6、每场考试请副考按时领卷,每次考试第一场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如迟到每人次扣2分,考试结束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后送回,如试卷不整理乱七八糟或遗漏试卷,扣个人考试2分。

7、监考老师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考试期间要指导学生在规定位置写清姓名和考号,帮助学生借用必须的'学习用品,指导帮助其他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事项。

初中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水电管理,减少浪费,树立节电、节水意识。按照[计量准确、按表收费、强化管理、减少浪费、改善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公司职工住宅用水电费:由办公室专人按季度抄表,由财务部每季度从工资中扣缴。

2、公司内承包单位、经济实体及外单位,如水泥厂、百欧奇公司等,所使用的水电费,由办公室专人按月抄表,在本月日前把水电计量送达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在当月日把水电费交到我公司办公室。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立方收取。

3、公用楼梯间及过道的路灯,只允许使用40w或40w以下的灯泡。

4、对拖欠水电费的用户或单位,办公室提前书面通知到用户或单位,送达五日后仍不补交清的,由办公室停水停电。

5、办公室按季抄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6、办公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用水的监督和管理,对私搭乱接、偷用水电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杂物房用电要注意安全,按规定除照明以外,不能使用其他大功率电器,不能开长明灯。如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由违规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8、办公室要进一步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工作,努力做到[计量准确、收费合理、服务到位"。

初中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1、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场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

2、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

3、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6、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试室出现混乱的要追究监考员责任。

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一、督促、带领本组成员尽到岗位职责,遵守和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负责组织本组成员,按时讨论制订本组学期计划,写出学期总结。

三、带领本组成员认真参加教导处组织的教研、竞赛活动,完成本组任务,并对本组成员进行考绩。

四、带领本组成员认真组织自己的班级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统一本组科任老师与班主任的步调,同心协力,使本组各班建立良好的班风。

五、每周按时组织本组成员集体备课,研究教材教法解决疑问,统一教时和教学内容以及主要作业练习项目等。

六、每月组织本组成员座谈讨论本组在教学中的优点和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七、如实向学校或教导处汇报本组教育教学情况,参加各项活动,完成有关任务情况,执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八、负责保管学校配发本组办公室的财产公物,如有损害丢失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必要时负责赔偿或接受罚款。下班时必须熄灯、关锁门窗。

九、负责写好本组工作、活动及考试记录。建立本人工作日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初中生手机的管理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于手机对待。

2.在校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请值班人员、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年级部的办公室电话、班主任(科任老师)的电话、校内电话亭电话、校门卫室电话、值班人员电话等方式联系。

3.学生确有特殊情况的,只能携带非智能机(老人机)或电话手表,且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与保证,由学校审批。申请程序: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申请——班主任审批——年级部审批——政教处审批。申请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和政教处各执一份。手机或电话手表使用申请表向政教处领取。

4.获批准携带非智能机的,入校后第一时间须将手机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严禁带入课堂。

5.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带手机入校,学校将立即收缴,由班主任统一保管至学期结束,并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

6.对违规携带手机入校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一旦给予处分,取消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等。

7.在教师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给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8.学校艺术节、社团、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人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9.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等电子产品,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等问题,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它未列出的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情况,参照本规定由学校酌情处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及该班班主任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1、在校长及主管副校长的带领下,负责全处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工作安排及行政管理工作,领导处内全面工作,主管教务处、打字油印室、实验室、电教微机室的工作。

2、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学法规、教学计划,努力熟悉各科教学大纲,制定全校教学计划、教学常规要求,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并定期检查督促,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常规的实施。

3、初步拟定各学科教研员名单,报主管副校长、校长审批,组织领导教研组制定工作计划。

4、全面了解教师思想、特长和教学水平,任人唯贤、知人善任,每学期、学年初结合年级五人小组提出教师聘任意见,经办公会及教师评聘小组会讨论、校长审批后公布。

5、深入课堂坚持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月考、期考前后抽查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每学期组织一次评教与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6、做好教师的考勤、考核工作,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期末做出工作报告。

7、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定期组织教学汇报课、教研课、观摩课、优质课,拟定以老带新方案并组织拜师活动,培养青年教师,加强集体备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摸索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8、与教研员一起研究排课,不断提高排课的科学性,编制校历、全校总课表、班级课表、第二课堂活动安排表、作息时间表。

9、督促年级主任开展工作,具体组织管理各年级期末考试,指导命题选题、督促阅卷,及时进行质量分析,做好学生成绩档案管理,组织好高考、成考、自考等考试工作,严格考风考纪。

10、编制购置教学仪器、图书计划、搞好仪器、图书的使用管理工作,订购学生、教师的教学用书,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

11、开辟第二课堂,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丰富学生知识。

12、指导高三毕业班工作,提出奋斗目标和指导复习计划,制定奖励办法,报校长审批,了解复习进展情况。

13、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和举办学科知识竞赛及考试活动,做好教师业务考核工作,建立业务档案。

14、定期召开部分教师座谈会,反馈信息,改进工作。

15、对教学文件、材料分类归档,负责教学工作中各种信息的统计及呈报工作。

16、执行有关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办公会决议。

17、负责起草与教学有关的各类文件,上报和下发。

18、教务处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按分工履行主任职责相应部分,主任不在时履行主任职责。

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教务科是学校教学指挥管理中心,常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是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的保证,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基础。抓好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能有效的凝聚整体合力,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扎扎实实,持之以恒的促进学校的发展。严格教学常规管理,既优化了学校的育人环境,又包含教师良好素质的培养和形成,这是一项基础工作,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素质教育才能全面实施。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发挥自己的职能,制定细则,执行制度,执行计划,明确责任,统一进度,研究教材,评教评学,开展活动,掌握信息,组织考核,使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1)教务科要及时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督促年级组、教研组制定工作计划。对年级组、教研组工作计划要检查落实。

(2)各学科备课组要有详实教学进度表,教务科随机检查教学进度。

(3)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

(1)教师教案前要有教学进度表。

(2)教师备课教案要有一周的余量。新学期开学提前备好两周的课。

(3)教务科、教研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4)每次检查评选优秀教案25%左右。

(1)教师集体备课组活动有详细记录。

(2)教师备课电子稿期末交教务科存档。

(1)教师听课笔记中必须要有听课评语。并及时在管理平台填写听课评价。

(2)教务科组织教研组长对每位教师的听课笔记定期检查,并认真作好记录。

(1)认真作好学校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记录。

(2)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的教学会议及活动记录。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要有(周)计划。

(3)实验后要有实验记录。

(4)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

(5)计算机室、电教室、语音室使用记录。

(1)建立全校学生学籍册及学生素质教育手册。

(2)学籍管理员每年及时做好毕业学生升学统计表。(毕业学生总数、毕业升学率、升入一本、二本、三本人数、其它升学情况)。

(3)学籍管理员每期要清理好学生转入、转出情况记录及转学证明存根。

初中学校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干事。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则。

第一条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学生会设学习部、纪律部、生活部、环保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班班委委员为相应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别协调一个年级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两个部的工作。

4、每个部3名部长各协调一个年级的相应部的工作。

5、学生会隶属团委管理。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干部会议、全校班长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协调一个年级的学生会工作。按校学生会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本年级各部门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专题会研究。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三、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6、配合教务处,对各班的“教学日志”进行填写、收发管理。

7、协助阅览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纪律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出勤进行检查。

4、督察值周班级到岗履职。

5、维持集会、大型活动等集体活动的现场秩序。

6、维护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向主席反映学生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监督学生在指定地点就餐。(杜绝在教室、寝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六、环保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环保委员会议。

3、协助环保指导教师,对教室、寝室、公区的清洁、内务等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环保绿化维护与监督。

5、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七、文艺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有关艺术团体,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八、体育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3、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4、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5、配合体育组组织有关球类与棋类比赛。

6、在体育组指导下组建学生专项体育队伍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团委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一条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政教处领导,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部门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主席每学期期末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一条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一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政教处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政教处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团委、政教处决议和解释为准。

初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部分: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三部分: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第四部分: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严禁私自外出游泳。

9、住校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第五部分: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第六部分: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首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第七部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第八部分:就餐生管理制度

1、值周老师必须要全程管理。

2、就餐前组织学生在指定的地方排好队,有秩序地进入餐厅。

3、进入餐厅后,学生必须要保持安静,不喧哗打闹。

4、分餐时要排队,严禁插队,做到有秩序,相互礼让。

5、 就餐时须在指定位置进餐,个人用餐的位置要注意保持清洁。

6、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能挑吃,要以吃饱为原则,绝不能喜欢吃就吃饱,不喜欢吃的就倒。

7、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到指定的馊水桶里,禁止倒在其他任何地方(如厕所、洗漱槽、花槽、垃圾桶、走廊、草地等)。

8、餐后要及时把餐具放到指定的漱洗槽内以便洗漱。

9、就餐结束后,由值周老师集中组织管理,不能马上做剧烈运动可以坐下来看看书等。10、其他学生进校时间就餐生有秩序的回各自班级教室。

为确保学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二、护送学生制度:

1、每天中午、下午放学时,值日教师必须护送学生过马路。

2、班主任和护送教师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消毒. 

六、课间管理制度:

1、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2、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

七、集会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活动方案,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校长室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十、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

1、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学校作出值班保卫安排,教职工有义务做好此项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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