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书范文(13篇)

时间:2023-12-18 09:08:50 作者:QJ墨客

在经营中,我们需要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以吸引更多的客户。下面是一些成功企业家的经营经验分享,希望能给您带来一些启发。

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

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章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九章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章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其他。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

劳动合同。

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

担保书。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甲方:____公司乙方:____公司。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____(签字)法定代表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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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

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章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九章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章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其他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企业经营合作合同

中外企业经营合作合同要如何写,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推荐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中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3、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2、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6、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7、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8、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9、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12、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负责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中外合作者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1、采用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按照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资:

(3)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方式。

3、外方依照前款规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应当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5、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6、合作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证。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单方自行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所需费用由委托查帐方负担。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国家鼓励合作企业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也可以委托国外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者经销其产品。

4、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5、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6、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

7、合作企业销售产品,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销售。

8、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一)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 按照合作企业条程的规定, 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1、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

2、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

3、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或者委员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4、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

5、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董事或者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参加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视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在表决中弃权。

6、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或者委员。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用通讯的方式作出决议。

(二)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条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3、合作企业的解散;

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1、董事长或者主任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对外代表合作企业。合作企业设总经理1人,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

2、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解聘。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

4、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董事或者委员可以兼任合作企业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5、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胜任工作任务的,或者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决议,可以解聘;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6、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并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7、合作企业应当将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连同被委托人的资信证明等文件,一并报送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2、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1、合作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2、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1、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合同、条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5)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2、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3、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合作企业的合作一方向第三方或者合作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或合作条件,须经以下程序:

(1)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

(2)法人合作企业须经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作过决议;

(3)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一)中方:

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外方:

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作企业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2、若调解于_________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企业条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业对双方送达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业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_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字。

中方(盖章):_________ 外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外企业经营合作协议

第一条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国家:____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以在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吨,成鳗____吨,以及其他水产晶。

第五章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____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_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港。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担负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港或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办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_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______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他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他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他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处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各项筹建工作。筹建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人生产成本。

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出口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本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中国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家市场或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___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其他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账户。

第十三章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____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然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单。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后,各项账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分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商标。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牌商标,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论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______,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论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其他。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诉讼,对构成的经营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合资企业经营合作合同书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国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合同双方如下:

1.1.“中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__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___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第三章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总投资。

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人民币。

第十条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其中:

甲方_____元,占_____%;。

乙方_____元,占_____%。(如乙方以外币出资,按照缴款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第十一条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11.1.甲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厂房_____元。

工地使用费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

共_____元。

11.2.乙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

共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

第十三条贷款。

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同双方另外征集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

第十四条资本转让。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

第十五条抵押和担保。

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

第六章合资双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6.1甲方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写,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合资公司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资公司申请所有可能享受的关税和税务减免以及其它利益或优惠待遇;。

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16.2乙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七条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

合资公司和__公司的“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应与本合同同时草签。

第八章商标的使用及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和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所有同商标有关的事宜均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办理。

或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

第十九条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4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资公司的章程;。

2.终止或解散合资公司;。

3.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5.采纳、更改或终止集体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制度和集体福利计划等;。

6.分红;。

7.批准年度财务报表,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需全体董事的多数表决方能通过,但第二十四条_____款所列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过。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长不能行使其职责,应书面授权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归合资公司存档。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如果董事既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应视作弃权。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年。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材料的采购。

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生产中所需要的有关设备、仪器等物资,其采购权归合资公司。

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运输工具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职工的招聘、处罚、辞退、合同期限、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外籍职工有关的劳动事务详细规定见附件。

第十三章工会。

第三十五条工会的任务为:(略)。

保护法律规定的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

协助合资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

参加调解职工与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等。

第三十六条工会代表有权就职工的奖励、处罚、解聘、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问题同经营管理机构协商。

第三十七条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合资公司应每月依法拨交按公司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_____%作为工会经费。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和审计。

第三十八条合资公司应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支付各类税款。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职工应按中国的税法支付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相同,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或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帐册应每年一次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合同各方有权各自承担费用自行指定审计师审计合资公司的帐目。

第四十三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五章保险。

第四十四条合资公司在经营期内为保护公司不因各类灾害而受损失,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的险别,投保的价值和期限等应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发生的保险费由合资公司承担。

第十六章合资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终止。

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四十六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应按可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清算。

第十七章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八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四十九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

第十八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时缴纳第十二条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则每拖欠一个月该方即应支付相当于出资额_____%的违约赔偿金。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支付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二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在某一具体问题上如果没有业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可适用,则可参考国际惯例办理。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四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或,应提交__国__地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或,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合同文字。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文件,包括: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条双方发送通知,如用电报、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双方的法定地址为收件地址。

第六十条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署。

中国__公司代表__国__公司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资企业经营合作合同书

中国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合同双方如下:

1.1“中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1.2“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_______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________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第三章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总投资。

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第十条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人民币,其中:

甲方_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如乙方以外币出资,按照缴款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第十一条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11.1甲方:现金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__元。

工地使用费_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11.2乙方:现金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

第十三条贷款。

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

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同双方另外征集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

第十四条资本转让。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

第十五条抵押和担保。

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

第六章合资双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6.1甲方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写,主要有:)。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合资公司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资公司申请所有可能享受的关税和税务减免以及其它利益或优惠待遇;。

——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16.2乙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七条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

合资公司和____公司的“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应与本合同同时草签。

第八章商标的使用及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和____公司就使用____公司的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所有同商标有关的事宜均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办理。

或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__%。由合资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_%。由合资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4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资公司的章程;。

2.终止或解散合资公司;。

3.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5.采纳、更改或终止集体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制度和集体福利计划等;。

6.分红;。

7.批准年度财务报表,……(略)。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需全体董事的多数表决方能通过,但第二十四条__________款所列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过。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长不能行使其职责,应书面授权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归合资公司存档。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如果董事既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应视作弃权。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_年。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材料的采购。

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生产中所需要的有关设备、仪器等物资,其采购权归合资公司。

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运输工具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职工的招聘、处罚、辞退、合同期限、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外籍职工有关的劳动事务详细规定见附件。

第十三章工会。

第三十五条工会的任务为:(略)。

——保护法律规定的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

——协助合资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

——参加调解职工与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等。

第三十六条工会代表有权就职工的奖励、处罚、解聘、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问题同经营管理机构协商。

第三十七条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合资公司应每月依法拨交按公司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________%作为工会经费。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和审计。

第三十八条合资公司应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支付各类税款。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职工应按中国的税法支付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相同,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或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帐册应每年一次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合同各方有权各自承担费用自行指定审计师审计合资公司的帐目。

第四十三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五章保险。

第四十四条合资公司在经营期内为保护公司不因各类灾害而受损失,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的险别,投保的价值和期限等应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发生的保险费由合资公司承担。

第十六章合资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终止。

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四十六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应按可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清算。

第十七章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八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四十九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

第十八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时缴纳第十二条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则每拖欠一个月该方即应支付相当于出资额________%的违约赔偿金。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二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在某一具体问题上如果没有业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可适用,则可参考国际惯例办理。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四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或,应提交____国____地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或,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合同文字。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文件,包括: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条双方发送通知,如用电报、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双方的法定地址为收件地址。

第六十条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署。

中国___________公司代表。

__国___________公司代表。

合资企业经营合作合同书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

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

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

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公司不发行股票。

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

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

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资金。

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

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

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

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

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

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

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

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

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

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

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

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

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

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

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

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

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

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

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

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

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

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

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

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

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

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

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

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

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

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

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

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

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

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

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

15.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

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

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

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

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

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

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

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

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中外书籍出版合作合同书

____(以下称甲方)和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底版译成____文版《____》,并出版该____的问题,于__年__月__日至__日在____进行了会谈,双方签字“确认事项”,又于__年__月__日至__日在____继续进行了会谈,双方通过友好会谈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细则如下:

一、双方确认由___、___、___在____签订的《____》,是签订本合同的根据。

二、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____》中的____图底版共___幅和其他____的底版___幅,供乙方译成____文,并以精装本的形式出版,____文版____在____国内和世界各国均按通常交易式出售。

三、双方商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底版的制作费和租赁使用费的结算方法是:

其他各次在每年年终,乙方按实际销售数(本)进行结算支付。

四、为了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甲方借给乙方的《____》中的____幅地形图底版免收租赁使用费,但以发行___文版____为限;超过此数时,乙方应按双方议定的其他地图底版支付标准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其他地图底版____幅,双方议定乙方应按以下标准付给甲方:

(1)在销售____文版____册以内,按每册零售价的___%支付,但应减去免费借给部分和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及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体公式计算: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

(2)从销售____文版____册以上,按每册零售价的____支付,但需减去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和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体公式结算: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

五、乙方必须在每年年终按本著作____文版的实际销售数,列出清单,于次年____月底前送至甲方结算。

六、乙方同意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在____个月以内出版本____的____文版,并在出版以前书面通知甲方已经确定的出版日期、初版印数和每册的零售定价。

七、在本____文版初版出版时,乙方向甲方赠送样本____册。此后增印或再版时,均应书面征询甲方同意,出版后每次赠送样本____册。

八、有关制作____文版的制版、印刷、装订及其材料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正确翻译该___,译文应忠于原文;如需改变图名或增删内容,均应以书面取得甲方同意。

九、甲方提供的本地图底版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除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外,乙方不得将本地图底版,以任何方式转让他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为期____年。但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便自动废除。在发生此种情况时,则乙方同意将____底版退回甲方。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一,在甲方书面通知后___个月内,乙方仍不予纠正;。

(4)从____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两年内,乙方如按照成本销售或赔本销售。

十一、除甲方通知外,乙方应将以上应付款项、清单和通知,同时送至甲方委托在____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上述清单和通知。对此,乙方应作为完全、有效的义务加以执行。

十二、本____文版,如发生滞销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优先向甲方提供折价购买的。对乙方按照成本或赔本销售的本____文版,甲方同意乙方免付这一部分租赁使用费。(但乙方不能从____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___年以内按照成本或赔本销售),如有这种情况,权利归还甲方,不另通知)。

十三、对本合同内容需加修改或增加新的内容,需甲乙双方另行协议;本合同___年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延长,需由一方在___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并征得对方的同意。

十四、本合同分中、___文本二种,二种文本同样有效。

十五、本合同受____法律约束。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_。

中外书籍出版合作合同书

____(以下称甲方)和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底版译成____文版《____》,并出版该____的问题,于19__年__月__日至__日在____进行了会谈,双方签字“确认事项”,又于19__年__月__日至__日在____继续进行了会谈,双方通过友好会谈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细则如下:

一、双方确认由___、___、___在____签订的《____》,是签订本合同的根据。

二、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____》中的____图底版共___幅和其他____的底版___幅,供乙方译成____文,并以精装本的形式出版,____文版____在____国内和世界各国均按通常交易式出售。

三、双方商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底版的制作费和租赁使用费的结算方法是:

其他各次在每年年终,乙方按实际销售数(本)进行结算支付。

四、为了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甲方借给乙方的《____》中的____幅地形图底版免收租赁使用费,但以发行___文版____为限;超过此数时,乙方应按双方议定的其他地图底版支付标准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其他地图底版____幅,双方议定乙方应按以下标准付给甲方: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_____%。

(2)从销售____文版____册以上,按每册零售价的____支付,但需减去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和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体公式结算: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_____%。

五、乙方必须在每年年终按本著作____文版的实际销售数,列出清单,于次年____月底前送至甲方结算。

六、乙方同意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在____个月以内出版本____的____文版,并在出版以前书面通知甲方已经确定的出版日期、初版印数和每册的零售定价。

七、在本____文版初版出版时,乙方向甲方赠送样本____册。此后增印或再版时,均应书面征询甲方同意,出版后每次赠送样本____册。

八、有关制作____文版的制版、印刷、装订及其材料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正确翻译该___,译文应忠于原文;如需改变图名或增删内容,均应以书面取得甲方同意。

九、甲方提供的本地图底版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除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外,乙方不得将本地图底版,以任何方式转让他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为期____年。但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便自动废除。在发生此种情况时,则乙方同意将____底版退回甲方。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一,在甲方书面通知后___个月内,乙方仍不予纠正;

(4)从____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两年内,乙方如按照成本销售或赔本销售。

十二、本____文版,如发生滞销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优先向甲方提供折价购买的。对乙方按照成本或赔本销售的本____文版,甲方同意乙方免付这一部分租赁使用费。(但乙方不能从____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___年以内按照成本或赔本销售),如有这种情况,权利归还甲方,不另通知)。

十三、对本合同内容需加修改或增加新的内容,需甲乙双方另行协议;本合同___年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延长,需由一方在___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并征得对方的同意。

十四、本合同分中、___文本二种,二种文本同样有效。

十五、本合同受____法律约束。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合资企业经营合作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国.北京.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xx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xx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产品;(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222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厂房元.土地使用费。

元.工业产权元.其它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其它元.共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

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61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乙方责任:

按第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付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111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2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详见附件).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见证人(签字)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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