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度读后感(热门13篇)

时间:2023-11-30 18:54:31 作者:紫衣梦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所读内容进行思考、感悟的一种表达方式。以下是大家共享的一些读后感,可以一起来看看其他读者对这本书的感受和理解。

合伙人制度

阿里巴巴合伙人每年都会选出新合伙人,由现有合伙人通过提名程序向合伙人委员会推选候选人。合伙人委员会审查进行并决定是否将被提名候选人提交全体合伙人进行选举。新合伙人的加入需要得到不低于75%的合伙人同意。

候选人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入选举程序:

品格优秀、诚信正直;。

在阿里巴巴集团、阿里巴巴旗下企业或重要关联公司(如蚂蚁金服)连续工作超过五年;。

曾对阿里巴巴集团的发展有积极贡献;。

是高度认可我们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并愿意为之努力的“企业文化传承者”。

我们相信,阿里巴巴合伙人选举标准与程序不仅可以让合伙人对彼此负责,也可以提升合伙人对客户、员工和股东的责任感。同时,为使合伙人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我们要求每位合伙人在其担任合伙人期间都需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股权。一般而言,由于候选合伙人的条件之一是需要在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工作超过五年,此类候选人在成为合伙人之时通常已经从公司的股权激励中取得了一定数量的股权。

合伙人的主要责任是发扬与践行我们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我们期待合伙人将我们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在公司内部付诸实践的同时,也将其散播于客户、合作伙伴和其他相关方。

合伙人委员会由至少五名合伙人组成,目前委员会成员为马云、蔡崇信、彭蕾、张勇、井贤栋。合伙人委员会负责合伙人的选举工作。合伙人委员会成员每期任职三年,可连选连任。合伙人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每三年进行一次,由合伙人委员会进行候选人提名,该提名人数应当与委会员成员人数相等,并额外提名三名候选人。每位合伙人投票选出与合伙人委员会人数相同的候选人,除了获得投票数最少的三名候选人之外,其他候选人均当选为合伙人委员会成员。

董事提名和任命的权利。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阿里巴巴合伙人享有提名董事的排他性权利,也有权在特定情形下任命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

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需在年度股东大会中获得过半数股东投票方可当选。如果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董事未获选或者获选之后退出董事会,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指定一名临时董事,该临时董事有权行使董事职权直到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在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中,被指定的临时董事或董事候选人的代替人(非初始候选人)将代表初始候选人在本届任期剩余期限中进行选举。

如阿里巴巴合伙人所提名和任命的董事人数低于半数以上,例如阿里巴巴合伙人所提名的董事停止任职,或阿里巴巴合伙人未行使提名权和任命权等情形发生,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另行任命其他董事(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以保证由其提名或任命的董事人数达到过半数。

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董事,由合伙人委员会推选候选人,经全体合伙人投票选举,获得过半数投票的候选人当选。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可以是阿里巴巴合伙人的成员,也可以是其他的符合资格的非阿里巴巴合伙成员人选。

阿里巴巴合伙人需遵循《合伙人协议》的相关规定行使对过半数董事的提名权和任命权,该《合伙人协议》于20__年9月阿里巴巴上市时生效且允许修订。任何对《合伙人协议》中有关合伙人宗旨或阿里巴巴行使董事提名权和任命权相关条款的修订,都应得到多数非候选人或被任命人的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的任职应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条的规定。我们的公司章程中也规定了阿里巴巴合伙人的提名权及提名程序,依据公司章程,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权以及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的变更,需要得到股东大会95%的股东投票支持方可实施,股东本人或通过代理人投票均可。

目前我们的董事会共有成员11名,其中5人为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候选人。根据规定,如由阿里巴巴合伙人所提名和任命的董事人数少于过半数,例如阿里巴巴合伙人所提名的董事停止任职,或阿里巴巴合伙人未行使提名权或任命权等情形发生,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自行任命其他董事(无需股东同意),以保证由其提名或指定的董事人数达到过半数。所以,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另行提名或任命两名董事,将董事人数增至13人。我们与软银、雅虎之间的《投票协议》约定,只要软银持有的阿里巴巴股权不低于我们发行股票总额的15%,就会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支持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候选人。因此,只要软银和雅虎持有阿里巴巴的大量股票,则可预期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在所有选举董事的会议中都能过半数当选。

下表为现有32名阿里巴巴合伙人的姓名和相关信息,排名以加入时间为序。

合伙人可以随时退出。除了永久合伙人之外的合伙人应于年满60岁时或雇佣合同终止时退休。永久合伙人可以一直拥有合伙人资格直至本人自愿退出、死亡、失去行为能力或被免职。永久合伙人的人数为两到三名,马云和蔡崇信为初始永久合伙人。永久合伙人的人选由将要退出的合伙人或在任的合伙人指定。永久合伙人在内的所有合伙人,均可因违反《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合伙人标准而被正式召集的合伙人会议过半数合伙人投票免职,该免职原因包括未能积极践行我们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欺诈;严重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永久合伙人亦应按照下述规定持有公司股权:合伙人因满足年龄和服务要求而退休的,可以被合伙人委员会指定为荣誉合伙人。荣誉合伙人不得行使合伙人权利,但有权获得年度奖金池的延期分配份额作为退休补偿金。永久合伙人如果不再担任公司职务,即便其仍为合伙人,也无权获得年度奖金池的奖金分配。但如果其为荣誉合伙人,则可以获得年度奖金池的延期分配份额。

限制性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如果出现重大变更,如控股变化、合并或出售等情形,合伙人和其他普通股股东将取得相同对价。此外,公司章程规定了阿里巴巴合伙人对董事的提名权不得转让,亦不得委托代理人或其他第三方行使,但阿里巴巴合伙人可以选择不行使全部权利。如前文所述,任何对《合伙人协议》中有关合伙人宗旨或阿里巴巴行使董事提名权和任命权的修订,都应得到多数非候选人或被任命人的独立董事的同意,该独立董事的任职应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条的规定。

阿里巴巴合伙人协议的修订。

根据《合伙人协议》的规定,除普通合伙人对特定管理性规定的修订,《合伙人协议》的修订,需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参会并获得参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可通过。此外,对阿里巴巴合伙人宗旨或董事提名权的修订需获得半数以上的非候选人或被任命人的独立董事同意。

阿里巴巴合伙人可以以个人或其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公司与全体合伙人都签订了股权保留协议。股权保留协议约定合伙人自成为合伙人起三年内持股数量不得低于其成为合伙人时所持股权的60%(包括未成熟股权、潜在成熟股权和未授予的奖励),其中27名合伙人自20__年1月1日起算,3名合伙人自20__年8月26日起算,4名合伙人自20__年12月8日起算。三年期限结束后,合伙人在任职合伙人期间的持股数量不得低于其前三年作为合伙人所持有股权的40%(包括未授予股权、潜在授予股权和未授予的奖励)。股权保留协议如果约定持股例外情形,需得到多数独立董事的同意。

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度是指由两个或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有观点认为,合伙人制度最早在欧洲中世纪地中海沿岸城市产生,由于海上贸易而流行。资本家不愿意冒险出海或者不具备航海技术,故投资航海者运输、销售货物,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如遇亏损,出资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而航海者承担无限责任,这便是合伙人制度的雏形。普遍认为,合伙人制度更适用于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知识密集型行业,就国际上而言,例如投资银行、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建筑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等,都采用了长达百年的合伙人制度。今天,合伙人制度已经被运用到各行各业,也产生了很多不同的做法。在中国,阿里巴巴、万科等这些著名企业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度,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不过,就目前中国的法律而言,无论是《公司法》还是《合伙企业法》,描述的更多是企业控制权和“资合”的做法,对于“智合”的合伙人制度如何操作,则需要进一步探讨。

类型一为合伙人分级模式。即在企业内部,根据业务领域或者根据市场区域或者根据分管部门规模,可以将合伙人分为不同的等级,例如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等。合伙人主要分管业务领域或者部门,对其分管业绩负责;高级合伙人则对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合伙人分级模式更适用于传统知识密集型行业。

类型二为合伙人分类模式。合伙人分类模式更适用于对资本和人力资本都依赖的行业,或者对风险承担有更高要求的行业,例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这样的行业里,合伙人往往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人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有更大的经营管理决策权;有限合伙人对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其决策权也相对较小,对公司经营管理不产生大的影响。

类型三为合伙人高管模式。合伙人高管模式更多见于互联网公司这样的行业。互联网企业组织扁平化程度高,产品多元化程度高,这一点和传统知识密集型企业有相似程度,需要通过合伙人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不过互联网企业又有较高的资本属性,大都为公众上市公司。因此,很多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巴巴等通过a、b股的双重股权结构设计,分离了股份的收益权和决策权,保证公司合伙人对公司的运营有足够的控制权。

类型四为事业合伙人模式。事业合伙模式的特点是将共同经营目标从公司层面下移到事业层面,不涉及法人主体和工商注册信息的变更,也不以固定的组织作为收益分配的单位。事业可以是一个新业务也可以是一个新开发的市场区域甚至是一个投资项目,将其作为独立核算单元,进行虚拟股份或项目跟投,这样的模式多见于房地产行业,较为典型的是万科的合伙人制度,其内容包括了持股计划和项目跟投。

综上所述,国内勘察设计行业需要考虑更多的是合伙人分级模式。当然,对于有些勘察设计企业,也可以采用混合类型,例如可以将事业合伙人模式作为合伙人制度的补充。

合伙人制度的内涵是建立“共创、共担、共享”的管理机制。所谓“共创”,即需要通过合伙人制度激发优秀人才的工作热情,将几个企业高管的奋斗转变为合伙人团队的奋斗。所谓“共担”,即合伙人团队需要共同承担企业经营的挑战,不能只谈收益,不谈风险责任,例如在企业经营形势出现问题时,合伙人收益的兑现应该在员工工资、奖金兑现之后。所谓“共享”,即企业成长的收益应该在合伙人团队之间进行分享。在共享时还应该采取增量分配原则,即通过合伙人制度的实施获得了企业的业绩增长,而不是运用存量分配,这样才是真正有激励作用的“共享”机制。

合伙人制度的设计需要重点考虑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合伙人分级和决策机制设计。如上所述,勘察设计行业更适合于合伙人分级模式,即根据企业的人才激励和发展需要,对于优秀人才采取不同级别的合伙人管理模式,需要考虑是否将合伙人划分为不同层级,不同级别合伙人的责权利如何考虑?合伙人决策机制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决策机制如何平衡?在合伙人的数量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传统知识密集型企业可以在1:10到1:30之间考虑。

举例而言,对于规模较大的勘察设计企业,合伙人级别可以划分为准合伙人、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等级别。不同级别的合伙人定位和激励方式应该有所区别。准合伙人为优秀骨干员工,是企业未来的接班人,主要以业绩奖金激励为主,并有公司超额利润的分享权。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包括公司业务领域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核心专业技术骨干,可以采用“分红权”(虚拟股权)激励,分享公司利润。管理合伙人为公司领导层和技术专家,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获得股权授予,并享有股东的收益。合伙人分级如下图所示。

不同级别合伙人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责权利也应有所区别。在责任方面,主要基于企业组织管理需要,以履行各类岗位职责为主。在权利方面,主要包括合伙人的提名、投票、考核评价等权利以及公司的经营管理知情权、参与权和资源共享权等。在收益方面,主要包括头衔荣誉以及公司收益的分享等。合伙人责权利如下图所示。

在合伙人决策机制方面,不同于典型的公司治理结构决策机制,在合伙人的产生、评价以及公司重大的经营管理决策方面,合伙人制度更倾向于采取相对民主的一人一票制进行决策,而不是基于股份份额的决策。不过,为了公司经营管理的高效运行,合伙人制度可以规定将涉及大部分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授权给管理合伙人进行。

在合伙人进入时,结合合伙人分级机制,需要从六个方面考虑确定新的合伙人:定人(谁能成为新合伙人?基本要求是什么?)、定工具(采用何种激励工具激励新合伙人?分红权还是股权?)、定额度(激励额度是多少?授予节奏如何安排?)、定价格(以何等价格授予股权,以何等价格退出?)、定目标(是否设置股权或分红权锁定及业绩要求?)、定来源(新增股权如何而来?)。

在合伙人的准入条件方面,需要建立起相关标准。相关标准可以包括软指标(例如价值观、工作能力、团队认可、客户影响力等)、硬指标(财务业绩、重大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以及基本门槛(例如司龄、执业资格、岗位职级等)。值得重点提醒的是,合伙人要以“志同道合”为前提,价值观一定需要有共识,只有能力和业绩的合伙人团队不能充分发挥“1+12”的效果,这样的合伙人团队很难持久。

在合伙人的进入程序方面,可以建立合伙人提名委员会负责合伙人的提名和组织评选,相关程序如下图所示。

相应的,也需要建立合伙人晋升评估标准、程序和合伙人退出标准及相关程序。

三是合伙人的激励和考核机制设计。合伙人制度不一定是终身制,可以通过建立任期考核机制,促进合伙人团队保持“共创、共担、共享”的工作激情。

在任期考核方面,根据不同的合伙人级别,可以有不同的任期考核方式。例如,对于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可以由合伙人提名委员会在每个任期结束时组织对现有高级合伙人、合伙人进行评价。如认为某合伙人不符合合伙人要求,有权要求其退出,或从高级合伙人降级为合伙人。公司合伙人被退出的,往后年度不再享有分红权。对于管理合伙人,可以由公司管理委员会每个任期结束时对现有管理合伙人进行评价。如认为某管理合伙人不符合公司相应资格,有权要求其退出,或从管理合伙人降级为高级合伙人或合伙人。管理合伙人退出合伙或降级时,则其退出时或降级时全部股份由公司安排回购,往后年度股份分红不再享受。

在激励方面,合伙人的激励机制设计应该包括工资、业绩奖金和分红。但是,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以及不同级别的合伙人三者的比例结构应该有所不同。例如,对于成长期的中小规模企业而言,业绩奖金比重有必要加大以激励合伙人快速做大规模;而对于处于成熟期的规模较大的企业而言,分红的比重需要适度上升以加强整体向心力。对于较低级别的合伙人,业绩奖金比重应该较高,引导合伙人做大做强所负责的业务;而对于处于公司领导层的管理合伙人,分红的比重应该较高,以引导管理合伙人关注企业整体业绩。

当前,很多管理学家都提出“企业雇佣时代正在瓦解,合伙人时代已经到来”。面临着人力资本时代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改革的要求,对于知识密集型的勘察设计企业而言,合伙人制度或许是个选择。

《合伙人制度》读后感

这本书是在去泰国旅游时在机场买的,正值公司薪酬制度改革时机,合伙人制度也是我一直想要去实践的一个方向,看这本书也是想要解答心中的很多疑率虑。不过看完后有点失望,拼凑的一本书,不过很多举例也让我看到背后的规则:通过恰当的合伙经营,可以谋求创造价值的最大化。合则两利,斗则两害,向利而生,合伙经营。合伙人在共同利益上是一致的,在经营公司的使命、价值观上是一致的,在能力和信念上是靠得住的,股东之间是彻底信任的,这样的合伙才会保持长期健康发展,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所有股东的利益。

书中举得第一个例证:雷士照明吴长江始于信任、毁于信任。在吴多次股东合作、资方引入的经历中,从未与股东之间建立稳定可控的信任关系。一些凭借义气和利益关系来帮助他回归雷士照明的朋友和投资人,也在看透反复的斗争后,选择不再支持他,离他而去。最后吴长江结局悲催,毁在信任,毁在性格。与吴长江反面例证就是京东刘强东,一本细账取得投资人信任:投资人在做尽职调查时,发现京东没有专职会计,但给出的流水账,各项记录各项数据都一一对,丝毫不差。就这样,投资人长期跟投京东,还不如说是看好刘强东。

以上两个正反例证说明:信任无价、信任有限、不要无限消磨信赖。

书中有一个值得一读的.一个例证:共享单车行业的资本操控【摩拜与ofo小黄车】下各类合伙人的不同选择。摩拜单车胡玮炜选择套利出局是因为创办初期并不是她个人的投入,创意、融资、研发、运营、推广等关键布局,跟她没有直接联系,她唯一需要操心的是组建班底推动事业。他的存在只是强势投资人的代言人,是团队的黏合剂,是摩拜的形象大使。为团队倾注的心血还不足以对抗资本的暴力和诱惑。最后市场与资本双重压力下选择卖身美团投降出局。

同是共享单车的ofo则要强势的多,创业初期全身投入的戴威恃强好斗,战斗力十足,面对滴滴等投资人不仅想要投资还有控制ofo的目的,不惜与股东闹翻,也要把滴滴插手核心事务、空降过来的三个高管赶走。最后只选择与纯投资的资本合作,牢牢控制公司决策权,最后将ofo发展为行业内融资金额第一、投放量和用户第一的第一大共享单车品牌。

创立原因不同、性格不同、追求不同、领导风格不同、使得守弱的胡玮炜选择了投降,恃强的戴威选择了战斗。

合伙人制度是公司发展的必走之路,理清公司架构和发展方向将是这项制度的基础。继续学习才能更好实施。

合伙人制度

我发现国际著名的设计公司与我们的区别有三个:

第一:公司里孩子少老头多,是个优秀设计师的黄金年龄是35到45岁,因为这时候他们已经拥有了很好的收入,他们懂得生活,懂得奢侈。这不是我说的是五角的合伙人说的,他说:能够消费得起设计的人才佩当设计师。(蓝注:对)。

第二:著名设计师都成长于著名公司,他们在那里可以工作十几年或几十年。(蓝注:这可不是都吧。)。

第三:著名的设计公司都非常优雅,都像是美丽的博物馆。(蓝注:让自己在美好轻松的环境下舒适的工作,是每个人的向往。昨日读书,讲到宋徽宗,艺术家为政者的三大毛病,一、爱听奉承话、二、爱追求侈奢美丽、三忘了,赵佶用蔡京这权臣,蔡京本身是一个大书法家,书画同源,赵佶与他惺惺相惜,可以理解。所以当政者明智的话,找的人一定要互补,不能与自己相同)。

我决定我要以国际著名设计公司为榜样,但是首先我要留住我的合作伙伴,让他们相信我,相信我能让大家过上好日子,30岁以后我们不改行,我们做一辈子设计师,当时尚的老头,当能够消费得起设计的人。

这就是我要改革的前因,当时早晨设计百分之百属于我一个人,今天早晨设计百分之百不属于我一个人。

我能够选择今天的生活方式是我的运气,首先因为我幸运地认识了很多人,这些人都是精英,他们大部分是我的客户以及客户的朋友,我有一个优点倒是真的,就是我总是能和我的客户交上朋友,(蓝注:能成为真正友谊层面的朋友,不是利益层面的朋友,是我的向往,但是真是好难得,很难超脱,而且有些事情是难以分的清楚的,魏来这么说,也不一定真能做到,能成为朋友,也是要有时间、恰当的地点、恰当的角色,当思想共鸣、有共同语言时,开心共享,才会发生,和精英交朋友,只有自已也半斤八两,或者脸皮极厚,才可以)不是酒肉朋友,也不是桑拿朋友,更不是夜总会朋友,是真正友谊层面的朋友。

我们发展成这样的模式,与我的一些客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一个人是何杰,他是著名的做企业并购的律师,我们都为远洋地产服务,他负责地产上市的工作,我负责上市形象的准备,于是我们认识了。他很喜欢我,请我为他们公司设计一些东西。我就有机会向他请教,因为他是企业架构的专家,我把我的情况跟他一说,他就说合伙制,只有这个行得通,因为你们是脑力劳动,公司资产负债表几乎等于零,你们的工作和律师一模一样,律师事务所可以做到一千人,你们也能,但上不了市,你们就合伙制吧。(蓝注:要紧的是爱学习,认识人)。

那时候我根本不懂什么是合伙制,何律师说见过美国的议会吧,我说见过,他说就是那样。我说那公司听谁的,他说大家呀?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创始人会有一些特权,比如创始人一票顶三票。我说:那管什么呀?那公司不就不是我的了?他说:这种公司本来就不是你的,企业核心价值就是人才,人家一走什么都带走了,你什么也没有。

这就是我对合伙制最初的理解,可以说我是拒绝的,非常的抵触。股份制不行吗?假装大方地给点所谓的干股,不就等于空头支票吗?对于老板来说,不疼不痒的。于是我开始学习和研究这个行业,于是我发现,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有着本质的不同。传统产业的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资本,你当老板的理由非常简单:我有本钱。厂房是我租的,机器是我买的,所以我是老板,在这里干活的员工想自己当老板可不容易,即使你学会了技术、学会了管理、学会了市场也没有用,因为你没有本钱。所以公司法最核心的东西就是保障本钱(资本)的安全。

别听那些老板骗你说给你股份的鬼话,要是真给你就让他把你的名字和所持股份比例写在营业执照上,于是谎言不攻自破。因为只要你拥有了一个企业的股份,你就享有了分红的权利,你就可以不用来上班了,年底带着会计找他分红来就行了,这是法律规定的。创意产业最害怕的就是这种“死人吃活人”,股东一多企业就承受不了了,肯定会倒闭。经过学习我找到何律师说看来只有一条路,同桌吃饭各自掏钱,aa制?这就是合伙制。他说:“你很聪明。”(蓝注:同桌吃饭,各自掏钱,就是合伙制,这比喻有意思。)。

在这个期间,我又跟王中磊请教,那时候我为华谊兄弟做设计,他经常来我们公司。我发牢骚说设计师太有个性,真难管理呀。他笑着说:导演难管理还是演员难管理?还是设计师难管理?我当然知道前两个更加复杂,于是跪拜请教。

他说:关键在于你们这些开设计公司的人,都是自私和狭隘的人,你们剥夺了设计师的署名权,名誉权,设计师给这你们工作得不到荣誉,得不到成就感,当然不开心,人不是完全为了钱。你看看你们设计行业,著名的设计师都是老板?可是当了老板之后的设计师哪里还有创造力?你们的创造力不都是那些普通的设计师吗?你们干嘛剥夺他们成为著名设计师的权利,你们应该帮助他们成为著名设计师呀!(蓝注:王中磊说的真好,我得多看点他的访谈和视频,还有,得让蓝蓝设计的设计师有署名权,帮助他们成为著名设计师。当了老板之后的设计师往往没有时间去做设计,创造力开始下降,人的精力有限,看来这道理人家早就懂了,这一定也有解决的办法,看人家乔布斯)。

“可是他们出了名,离开我怎么办?”

“那是天经地义的,谁又不是谁的奴隶!不这么做人家会更快地离开你。”(蓝注:对啊,没有任何人能阻碍别人的发展,只有成就人,不可以阻碍同事的发展,只有建立了好的平台和机制,才能大家发展。自私和陕隘是企业发展的敌人。)。

所以,平心而论,早晨设计的体制改革并不难,但是改了三年都是我内心的挣扎,把我的企业真正的分给我的伙伴,它的目的就是依赖人才,保护人才,留住人才。(蓝注:明白道理容易,实施难,难道魏来的合作人感受不到他的挣扎吗?不可能,所以,现在他的第一批合作人走了一半,比起马云的16将一二十年还留着,复星也是如此,还是要有大胸怀)它的做法就是让一个有志于设计行业的青年,用5到10年的时间成为中国著名设计师,让设计成为他可以终身依赖的职业,让我们的合伙人成为上流社会的成员。

我想让早晨设计成为中国的华谊兄弟,十年以后,你上网寻找中国著名设计师,假如有50个人,25个来自早晨设计,那25个是其他公司的老板。哈哈,如果真是那样,我就成功了!这就像王中磊不是一个演员,也不是一个导演,但不耽误他在那个行业的作为。(蓝注:看王利芬访谈王中磊,最多的时候,王有一万多群众演员,管得人最多,王笑说:当多少人的老板,就得给多少人发工资。王是个运营管理的生意人)。

简单来说,合伙制是商业行为里最原始的合作形式,但是至今还是很多行业必行的方式,比如律师事务所、基金管理公司、建筑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等……它的生存和维系不靠合同,而依赖公平的分配制度、民主的决策模式以及合伙人之间的友谊。(蓝注:这些都可以专门了解一下。)。

合伙制就是议会制,它的股份是不可以带走的,当你离开了这个团队你只能带走大家的祝福。也就是说15年之后,当我退休的时候,早晨设计除了发给我一个终身荣誉员工的奖状之外,它就再也不属于我了,原来属于我的股份会被重新平分。(蓝注:其实这种形式未必被人接受,还是按工作时间分钱的模式,没有一劳永逸分红模式。伟大是熬出来的,必须有人牺牲。连巴菲特、盖羡、扎克伯格、牛根生,都是在得到巨额利益、股份几年后才决定捐出,正常人在年纪轻轻时愿意放弃应有的,很难。或者在任时已赚够了名声和钱,这种还是会造成急功近利的行动吧)。

这就是上个星期我们合伙人会议还说的事,我们一定要尽快完善我们的各种决策制度的民主化,等到我们这些创始人退休的时候,交给继任的年轻人一个漂亮的早晨。如果真是那样,我们这六个人就为中国设计行业创造了一间伟大的公司。

我之所以能走到今天,是因为我创业的时候就已经厌倦了那种低档设计师的生活。我今天郑重的告诉大家,我早就不是一个设计师了,我20__年以后就很少设计过什么,那些作品都是我的合伙人和早晨设计的设计师的杰作,你们可以不喜欢我,诋毁我,但你们不要诋毁他们,他们是中国当代最杰出的设计师。你问我是谁?我是中国当代最杰出的设计企业家。(蓝注:包益民,也是如此。设计到一定程度,会发现设计是很小的,企业运营中不重要的一部分,决定企业生死的另有其它,往往会向企业家转。白马韩子定,亦如此。)。

合伙人制度范文

第一条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实现本士咨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3)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1)遁序渐进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4)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实施意在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四条xx集团以为推进中国连锁企业发展已任,力图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连锁经营研究、培训、咨询顾问集团,为各参见《xx集团发展战略及五年规划》。

第五条深圳xx咨询公司是xx集团总部核心业务单元,独立核算,自负营亏;围绕集团三年规划目标,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快速发展,内部合伙人计划是与xx咨询事业计划匹配的'长期激励方式,为达成目标将过渡跨行业、跨专业矩阵式组织形式并形成长期合伙人制度,参见《xx咨询公司发展规划和未来组织结构过渡方案》。

2.2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第六条咨询业是一个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优秀员工是实现xx规划的保障,公司对鼓励员工向与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发展,并辅以技术指导和知识管理支持,员工可从业务、咨询、研究员等途径向合伙人生涯发展,如下表,详规参见《xx员工培养及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针对咨询业难做大、人才培养成本大、流动率高状况,公司将不懈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通过集合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xx“飞速发展、畅享成长,共创未来”。

2.3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

第八条为确保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能力组合,未来三年xx顾问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如下表:

1)按协议出资;。

2)参与运作,除特殊原因三年内不得离职和退股;。

3)按本制度第八条出让预留股份;。

4)公司亏损或业务需要时优先同比注资,补足运营所需资金;。

第十条内部合伙人指认同xx文化,具备公司所需能力、获得股权的员工,内部合伙人对公司负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之责任,公司不接受纯投资者为合伙人。

第3章。

3.1内部合伙人的资格条件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第十一条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职级t3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4)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合伙人品质要求:合伙人需要xx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

合伙人制度

一、经营企业就是经营人,经营人就是经营人性,企业员工通常也就那么几个需求:

1、学习的机会。

有能力有本事的人都是一点点学习成长过来的,但凡是有点想法的人在你公司学不到本事都会离开。

2、现金的回报。

3、晋升空间。

在一家企业干了几年还是一个基层员工,是你?你愿意干?晋升通道没有设计好,员工都不知道未来可以去到哪里,那他就只有自己寻找出路了!

4、未来愿景。

企业文化没做好,员工不知道未来发展方向在哪里,你企业的愿景、使命、价值观!

二、影响员工去留的企业因素:

1、没打造好企业文化;。

2、老板钱给少了;。

3、员工工作没希望,没动力;。

为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在很多企业中,譬如连锁类企业的的店长,传统企业的高管等,很难用可量化的绩效考核办法,导致员工无法在体制中真正的发挥潜能,工作积极性比较差。面对这种情况们如何用股权激励打造出一套老板与员工“事业与命运绑定”的机制,才能让员工真正为公司干活像为自己干活一样。

三、不同企业对同一件事情有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一般团队没激情常见的一些问题:

1、小企业:

(1)把每个岗位干好工作的标准不明确;。

(2)把每个岗位的工作干好与没干好的分钱标准不明确;。

2、中企业:

(1)把每个岗位干好工作的标准比较明确;。

(2)把每个岗位的工作干好与没干好的分钱标准不明确;。

3、大企业:

(1)把每个岗位的工作干好的标准非常明确;。

(2)把每个岗位的工作干好与没干好的分钱标准非常明确;。

四、改进方式。

真正高明的老板是能够让企业自动运转,轻松经营。这样,老板才能腾出更多时间去规划企业的发展。

1、把每个岗位工作标准明确;。

2、把每个岗位的工作干好与没干好的分钱标准明确;。

合伙人制度

我们经常受大公司委托寻找有经验的候选人作为公司的合伙人。最近我们在帮uber寻找中国区的ceo。uber的创始人特拉维斯·卡兰尼克(traviskalanick)对我说,他想要找的不仅仅是一位职业经理人,更是一位合伙人,来负责中国区的事业。他期待着这个未来的合伙人能够在庞大且充满竞争的中国市场开创出蓬勃发展的新业务。

我的答案是,尽管未来不同地区的人才相互融合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但如果不能组建起一支强大的本土化团队,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在海外市场获得成功。

有几个因素决定这个问题。首先,本地人才在处理商务、劳资关系、财政这些问题时更加高效。而外派人员不仅昂贵,并且长期来看忠诚度也并不高。其次,如果本地人才认为外派人员的角色是晋升的天花板,那么你将最终无法雇佣到那些最好的人才,因为他们会认为,在这种结构下,本地人才永远无法走进公司高层。

找到了合适的本地人才去海外拓展新的项目,那你究竟是雇佣职业经理人还是寻找合伙人来管理这个项目,同样是很多企业家在管理上面临的新问题。

相对于在公司管理和所有权上并不重度参与的职业经理人而言,我认为,合伙人通常具有两大优势。首先,合伙人与公司共担风险,他们对于欠佳的结果、价值破灭、机会丧失会感到无比的沮丧、痛苦,但同时也能分享到价值创造的成果。

其次,合伙人的长期表现更加趋于坚定和忠诚。因为将你的参股卖掉会比辞掉一份工作要难得多。这无形之中促进了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可预测、可持续,使得合伙人对公司做出更多的奉献和投资。

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吸引年轻一代。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已经不再为“胡萝卜加棍棒”的模式所驱使而工作。如果没有得到公司足够的激励,(那些优秀的员工)会离开,开始自己创业。而合伙人制就像是你做出了一种承诺,你不会轻易离开,无论是在顺境还是困境。

回到之前的那个问题上来,一旦公司有了新项目,应该让项目负责人感觉到他是整个公司的合伙人,而不仅仅是单一项目的负责人。因为这个人需要保持客观,如果他最终发现自己执行的这个新项目并没有发展前景,他就应该立刻亲手结束这个项目。

我曾经为一家食品公司寻找合伙人,这家公司当时正准备从本地区扩张到其他国家。这名合伙人将是这个国家的第一位员工,他需要在那里建工厂、雇佣团队、推出符合市场战略需求的产品。我们判断,他第一步应该是首先去确认这次扩张行动是否真的合理,他要以本地人的眼光去判断这个项目是否真的有前景。但是,如果公司对他的激励是和新项目捆绑在一起的,他将很难亲自对这个项目作出终止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做了两件事:首先,从母公司找到合适的人,确保这个人也很愿意被派到世界各地开拓市场,发展新事业。第二,根据情况建立不同的激励措施和条件,包括一个特殊的“降落伞”条款,保证负责人在项目不成功的条件下安全“降落”。如果项目在第一年被取消,他将会得到很重要的补偿。这个补偿将足够的丰厚可以弥补他的沮丧和时间花费,但同时没有高到能够刺激他在项目进展顺利的情况下主动让项目流产。

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应该在公司层面设定,而非针对某一项目而言。

我们自己的公司—亿康先达也是很好的例子。我们在全球总共有大概400名员工,有一半都是合伙人,公司掌握在遍布世界各地的合伙人手中。这样的制度给了我们很大的优势,因为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做公司的主人。我们的合伙人就公司的整体利润进行分配,而不是就所负责的项目单独分配。这既能激励合伙人,同时有助于最有能力的人在最适合的岗位上工作。

一些创始人认为,把他们手中的“派”(期权)分成了很多份,每一部分变得少了。但正确的合伙人精神应该是考虑如何把“派”做得更大。最重要的首先是抓住市场,寻找成长的空间。你可以任命多名合伙人,因为你的“派”的总价值会不断增长,每个人虽然得到更小的份额,但得到更大价值的“派”。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你获得的`全部价值仍然是在不断增加的。

麦肯锡这家公司非常出色地诠释了合伙人精神。他们是世界领先的管理咨询公司,不仅在创造价值上,更在人才培养上。在麦肯锡,平均每5—6个咨询人员中就会产生一名董事,整个公司掌握在数百名全球董事手中。从麦肯锡离开的员工,很多后来成为大企业的ceo。我认为,这其中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的这种。

架构的核心在于自我激励、彼此协作的合伙人精神,这并不完全与制度相关,关键在于如何让你公司的管理架构变得更公平,更加有活力、自主化。

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佐斯(jeffbezos)并没有合伙人,但他对于杰出人才的选拔有着非常高的热情,而这才是管理的核心。亚马逊招聘的标准非常高,他们有几百名招聘专员,对于人才的考评和晋升都非常严格。合伙人精神的核心,是让那些真正优秀的杰出人才,能够围绕在你身边。

但如果贝佐斯找到了合适的合伙人,或许他会更加成功。对比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3g资本,这家诞生在巴西的公司从一开始就有3位合伙人。他们最开始是巴西的一家投行,后来开始做啤酒生意,现在他们经营着世界上最大的啤酒公司百威英博。他们同时还收购了汉堡王、美国最大的食品公司亨氏、卡夫食品集团……现在,他们是沃伦·巴菲特(warrenbuffett)的合伙人。他们获得了比亚马逊更重要的成功,而他们从最开始就采用的。因此,如果贝佐斯也找到了恰当的合伙人,或许他也有可能更加成功。

在中国市场上人才争夺的恶战中,也即将成为一种吸引和挽留最杰出人才的有效途径。阿里巴巴和奇虎360这样的科技和互联网公司早已非常积极地引入,以此来吸引优秀人才。我相信卓越的中国企业家将会使在本地获得非常大的成功。

合伙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四川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四川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蓝色共享”员工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充分地激励公司房地产项目运营团队的积极性,激发公司管理层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将项目经营结果和跟投合伙员工的个人收益直接挂钩,不设本金保障及收益保证机制,践行公司“一起创造,勇于担当,共同分享”的核心发展理念。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负责本办法的批准和变更。

第五条公司“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并报董事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共享”领导小组下设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解决本办法实施落地的难点技术问题及日常执行中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跟投合伙项目为xx年2月27日后首次开盘销售的项目。

第八条如出现因政策、环境、合作或其他事项导致在本办法规定的跟投合伙项目公司范围内的个别项目不适合跟投的情况,经公司“共享”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可不实施本办法。

第九条跟投合伙员工分为强制合伙人和自愿合伙人。

第十条强制合伙人范围(一)总部一级职能部门中心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二)区域公司及城市公司经营班子人员、其他关键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营销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成本负责人、财务资金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三)其他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确认的需要强制合伙的员工。

第十一条自愿合伙人范围(一)总部正式员工可自愿参与项目跟投合伙;(二)区域公司、城市公司及与项目经营直接相关的正式员工,可自愿参与项目跟投合伙。

第十二条区域合伙平台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限额内,首先满足强制合伙人的投资;满足强制合伙人的跟投后如有剩余股权比例的,方可由自愿合伙人进行跟投。

第十三条“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方案(包括强制合伙人及自愿合伙人、跟投合伙额度等)。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长不参与项目跟投合伙。

第十五条跟投合伙资金由项目合伙人自行筹集。公司不向其提供任何借款或担保。

第十六条跟投合伙员工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公司全部的跟投合伙项目;其他总部员工通过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公司全部的跟投合伙项目;区域公司跟投合伙员工通过区域设立的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其区域范围内的全部跟投合伙项目。

第十七条计算合伙平台在跟投项目公司的股权占比时,以项目现金流(含融资)归正周期内,股东自有资金平均投资额作为项目公司的总股本金额核算股权占比。

第十八条总部合伙平台和区域合伙平台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合计不超过15%;每个跟投合伙项目中的单个跟投合伙员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如需超过的须经过“共享”领导小组会议特别批准。

第十九条总部合伙平台和区域合伙平台按照本办法投入资金后,不再承担追加投资的责任。合伙平台以其实际投入资金的额度为限,承担项目公司经营风险和亏损风险。

第二十条总部及区域合伙平台按照股权比例投资合伙项目。项目公司的股本金以及合伙平台对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等具体事项,在“共享”领导小组会议制定的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总部及区域的合伙平台资金闲置时,可将闲置资金借给xx地产集团,借款利息不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

第二十二条总部及区域的`合伙平台公司不能是项目公司的大股东,不参与项目公司管理、不向项目公司派驻董事及管理人员、不影响项目公司的对外合作、放弃项目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强制合伙人和自愿合伙人资金的到位时间原则上在项目确权后3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部分特殊项目(如在本办法通过之前已获取的项目或由于土地出让的特殊安排等不适应本章的项目)的合伙平台投资资金到位时间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项目公司因开发经营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可由各股东提供股东借款,也可对外融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的,各股东按工商注册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第二十六条项目公司若有闲置资金,在保证项目后续开发中现金流持续为正,并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及项目合作方(若有)同意后,并经xx地产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批准,各股东可根据股权比例调用部分闲置资金。

第二十七条项目公司在累计净现金流量为正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后(外部合作项目需要经合作方同意),经“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项目公司向各股东(含合伙平台)归还债权资金。

第二十八条项目分期开发的,已结算完毕的批次可进行利润分配。项目公司累计净现金流量为正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后,如项目公司产生利润并符合项目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经项目公司股东会通过,项目公司可向各股东(含合伙平台)分配利润。项目清算时,合伙平台按照第十七条规定的股权占比享受分红或承担亏损。

第二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启动时点:跟投合伙项目公司全部地上可售面积的销售率(已售地上面积/全部可售地上面积)达到90%时,或按照《四川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决定将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为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启动时点。

第三十条退出启动时点发生后,总部合伙投资平台或区域合伙投资平台可将其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退出跟投的项目公司。

第三十一条合伙平台退出跟投合伙项目时,未售部分可选择独立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未售物业价值,具体评估方法在执行细则中明确,最终报“共享”领导小组确定。

第三十二条“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有权决定推迟退出启动时点,原则上推迟时间最多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退出时间的,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第三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持有项目公司股权的收购事项、收购价格等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确定。

第三十四条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必须退出其参与的合伙投资平台投资,退出时按照其投入资金占项目股东总投入的比例享受利润和承担亏损,退出股权的收购事项、收购价格等在执行细则中确定,最终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确定。

第三十五条调动人员参与到岗后所在合伙平台投资的,可以选择保留或退出其在调动前合伙投资平台的份额。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合伙人制度

提起万科,很多人并不陌生。在住宅领域,万科历来被视作行业标杆,它是全国首个住宅销售超过千亿的企业,并在20xx年成为全球最大的住宅开发商。然而,就是这样一家正值而立之年的模范企业,在股市的腥风血雨中,也难逃“野蛮人”的闻风而来。近日,宝能系和万科管理层的“大战”愈演愈烈,这也是时隔“君万之争”20年后,万科在众多的房地产蓝筹公司中“脱颖而出”,再一次被推向风口浪尖,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因此,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万科的管理机制究竟有何独特之处,值得我们探究。

(一)“事业合伙人”的含义。

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作为合伙人制度的一种,是公司高管人员通过拜访国内外优秀的互联企业,发现了其中不一样的“合伙人”概念,又结合万科过去、现在和未来发展的实际,经过思考、探索,最终形成的“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升级版。

简单来说,万科的“事业合伙人”等于“职业经理人”加上“共担”,即职业经理人是共创、共享,而事业合伙人是共创、共享,还有共担,把之前管理层和股东之间员工与老板的关系发展为合伙人关系,建立背靠背的信任。“共担”意味着责任,员工与企业命运相连,共担风险,如果毁损企业的价值,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来说,一方面集团高层通过“公司持股”获得权力,另一方面一线公司管理层和基层员工通过“项目跟投”来合伙,在具体实施上双管齐下,独具一格,更加全面。

(二)“事业合伙人”的实施方案。

万科新时期的“事业合伙人”包括三个层面的实施内容,即上面的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中间的项目跟投计划和下面的事件合伙计划。

(1)上面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计划”是万科让符合条件的各级雇员“自愿”成为合伙人,并将其在经济利润奖金账户的全部权益,统一委托给有限合伙制的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盈安合伙)这一操作平台进行资金管理,再加上利用融资杠杆融得的资金,一起购买万科股票。其中,符合条件的各级雇员大致分为三类人,一是集团董事会成员、监事以及高管和地方公司高管;二是集团公司总部一定级别以上的雇员;三是地方公司一定级别以上的雇员。同时,万科为了确保高层和企业发展利益的一致性,对高管层设定出资额的下限,而对非公司或地方公司高管的.员工设定购买的上限。

在实际操作中,万科于20xx年按照“不同级别、不同比例”的原则,对万科各级雇员的年终奖金进行了扣除留存以用于未来盈安合伙对万科a股股权的收购。根据万科公告,截至20xx年1月27日,集合计划共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494277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500名骨干员工持有了万科百分之四多的股票,持股人数不断增加。

(2)中间项目跟投计划。除了上述部分骨干员工参与持股计划,剩余员工又将何去何从,他们的利益又将如何保障?为此,万科采用了和pe相似的做法,即项目层面的跟投制度,就是对于企业今后所有新项目,除旧城改造及部分特殊项目外,原则上要求项目所在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随公司一起投资,限制董事、监事参与跟投,除此两类的其他员工可自愿参与跟投。同时要求员工初始跟投份额不超过项目峰值的5%。

随后,万科又在上述基础上升级了该制度,即该制度的2.0版本,并开始在某些地区的项目上率先尝试,比如南京浦口g78和九龙湖g83项目。升级版调整了项目跟投制度,实现了进一步的区域放权,使得项目跟投人拥有决策权,让一线人员自建操盘团队,操盘团队由项目跟投人通过投票表决的竞聘方式产生。这样新项目的操盘者不一定是工程科班出身的项目经理负责,而是以能力论英雄,谁有能力谁上,分别负责项目的拿地、开发、运营等环节。

(3)底下事件合伙计划。众所周知,大公司部门之间的责权利难以划分清晰的界限,进而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万科亦如此。所以,万科打破此界限,成立了执行层面的事件合伙人,其致力于以解决一个事件或完成一项任务为核心,比如为客户节省成本等,跨越部门边界,临时组织事件合伙人参与到工作任务里面去,事情解决就解散,回到各自部门,有始有终,效率得到极大提高。同时,选取对该项实践最有研究、最有发言权的人来担任组长,而不是职位最高的人。

(三)“事业合伙人”的实施意义。

首先,实行事业合伙人制度,有望填补万科股权意义上的实际控制人缺位,在某种意义上稳固管理层的控制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被收购的风险。

其次,实行该制度,可能是一种更好的利益共享机制,绑定了员工和股东的利益,对于解决多年以来员工和股东利益不一致的矛盾,稳定员工,起到长期激励有重要意义。

再次,实行该制度,有利于顺应万科轻资产运作的转型趋势,使组织架构实现从金字塔科层结构向去中心化的扁平化合伙人结构转变。

最后,实行该制度,有利于企业搭建更大的舞台,在组织内部建立背靠背的信任,向生态化、健康化的良性组织靠拢,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目前,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独创的管理体制,尚未经受市场足够的检验,难免出现漏洞。首先,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有一些细枝末节的制度在制定时考虑不周全,存在争议,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其次,该制度的覆盖范围暂时仅限于企业内部员工,尚未涉及企业扩大范围意义上的利益相关者,产业上下游合作伙伴、资金方、土地方、总包、设计、营销、离职员工等等。从项目跟投的角度考虑,把产业上下游合作伙伴、资金方、土地方、设计、营销、离职员工等发展为合伙人,是事业合伙人机制未来可以尝试的新领域。

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度大家了解吗,什么叫合伙人制度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

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采用的有限合伙制度,即派出私募股权资本经理充当一般合伙人,而机构投资者为有限合伙人。一般合伙人负责管理基金的投资活动并且承担一小部分的资金投入,通常在一个百分点左右。有限合伙人则提供投资的资金。每一个合伙制都有一个。

合同。

规定的有效期,一般为十年左右。

在合同期规定的期限完结之前可以续签和约,但是延期不得超过四年。在最初的三到五年的时间里,基金开始投资于目标企业,并逐渐开始实现对其的管理以及资金流动性考虑上的退出或者套现。当资金实现退出后,以现金或者证券形式付给一般合伙人利润或收益。基金经理一般在现有基金投资结束并且收回收益后开始建立或者募集新的私募股权资本。所以通常来说,每三到五年,私募股权资本经理会募集新的私募股权资本,并且有可能在同一时间管理掌握几只投资基金,每只投资基金出于投资的不同时期。

私募股权资本合伙制公司因投资金额数量大小的不同和有限合伙人的不同而不同。有一些早期风险基金和一些区域性非风险基金只有一千万美元的基金额。而一些从事杠杆收购的基金可能有十亿美金甚至更多。一只私募股权资本一般投资于十到五十个目标公司。有限合伙人的数量不是固定的:一般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有限合伙人有十到三十个,有一些只有一两个,而另外一些有十五个以上。

合伙制公司(或称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活动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行股票或者将其出售给另外一家公司。因为合伙制受有限生命期限的限制,并且有限合伙人通常需要现金或者股票来作为一段时间的投资收益,私募股权资本的退出策略是整个投资过程中不可能缺少,并且十分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投资的收益和回报。

通过投资于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而不是直接于需要募集私募股权资本的目标公司,投资者将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最终实现私募股权资本等一系列职能委托给了一般合伙人。但是,有限合伙人却必须对一般合伙人如何实现有效率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负责,以驱使一般合伙人合理的为有限合伙人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利用有效激烈和监督方式杜绝有限合伙人以牺牲一般合伙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的补偿和回报。例如不用心监督和管理目标公司,或者不积极为目标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管理决策,收取过高的管理费用,承担与投资收益不相称的投资风险或者为了自身利益或者同伴利益而拒绝非常客观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机会。

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在于合伙制度本身以及合伙制公司契约的构建和签署。首先,合伙制公司有着有限的生命期限,出于持续经营的目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经理层必须定期的募集新的基金,对于一些名声卓越的公司或者私募股权资本经理来说,他们通常可以很容易的募集到下一次的投资基金;第二,一般合伙人的补偿金和收益直接与其经营的私募股权资本的收益和表现相挂钩,一般来说,一般合伙人也并不是对有限合伙人毫无要求和偏好,他们一般比较偏好愿意长期投资和致力于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投资人,因为从募集基金到选择投资都是很困难,很专业,也很耗时的一个过程,因此那些短期即将退出市场和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和投资者在一般合伙人中并不受欢迎。

在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衡量一般合伙人的经营业绩。通常有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的方法。一个最经常使用的指标是内部收益率,即irr(internal:eturn;ate)。这一比率可以在投资的任何阶段进行计算和考核,但是对于处于投资“早期”的一些基金,其irr的计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资产变现能力的预期。在风险投资方面,业内已经有了一个比较认同的指标和标准。但是对于非风险资金,这一标准尚未达成一致。采用irr的不足之处除了上述对“早期”投资基金未来变现能力难以衡量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回报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家业绩暂时良好的目标企业可能会让整只私募股权资本看起来收益良好,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另一个方式就是对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技能和管理技巧进行一个定性的考核。一些投资人在个别私募股权资本公司建立的初期以“共同投资人”的身份以较少份额投资于该公司,目的是观察和了解一般合伙人的管理能力和投资技巧。一些有限合伙人也会向其他投资人介绍或者双方共享一些管理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管理技能考虑和评价的信息,以达到综合评定某一个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目标和宗旨。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收益分配的问题。一般合伙人通常通过收取管理费和向有限合伙人提取固定比例的目标公司投资收益这两种方法来实现其自身盈利。

前一种方式中,分配收益率通常在整个合伙制存在期间是固定的,在合伙制公司建立初期即以合同的形式规定明确。通常在一到三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则可能因为规模经济而收取相对比较低的管理费。近年来的一个趋势是管理费在合伙制不同时期进行不同的调整。因为投资者争论说,一般在最初的二到五年里面,一般合伙人会积极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并进行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随着目标公司投资价值的逐渐实现和投资的退出,他们投入其中的热情和努力在明显减少。因此投资维系的最后几年会相对降低管理费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一般合伙人尽量快速的为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并且开始积极募集新资金。而一般合伙人收益的另一个来源:目标公司所实现投资收益(carriedinterest)的一定比例—通常在20%左右的水平。对于计算净现值(netvahie)的方法也在不断修订当中。以往,净现值取决于某一单向投资的收益水平。但是现在却变成取决于全部投资的目标公司的投资组合(portfolin)的收益水平,这可以有效促进一般合伙人将投资协调化(harmonized)。

行股票或者将其出售给另外一家公司。因为合伙制受有限生命期限的限制,并且有限合伙人通常需要现金或者股票来作为一段时间的投资收益,私募股权资本的退出策略是整个投资过程中不可能缺少,并且十分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投资的收益和回报。

通过投资于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而不是直接于需要募集私募股权资本的目标公司,投资者将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最终实现私募股权资本等一系列职能委托给了一般合伙人。但是,有限合伙人却必须对一般合伙人如何实现有效率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负责,以驱使一般合伙人合理的为有限合伙人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利用有效激烈和监督方式杜绝有限合伙人以牺牲一般合伙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的补偿和回报。例如不用心监督和管理目标公司,或者不积极为目标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管理决策,收取过高的管理费用,承担与投资收益不相称的投资风险或者为了自身利益或者同伴利益而拒绝非常客观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机会。

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在于合伙制度本身以及合伙制公司契约的构建和签署。首先,合伙制公司有着有限的生命期限,出于持续经营的目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经理层必须定期的募集新的基金,对于一些名声卓越的公司或者私募股权资本经理来说,他们通常可以很容易的募集到下一次的投资基金;第二,一般合伙人的补偿金和收益直接与其经营的私募股权资本的收益和表现相挂钩,一般来说,一般合伙人也并不是对有限合伙人毫无要求和偏好,他们一般比较偏好愿意长期投资和致力于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投资人,因为从募集基金到选择投资都是很困难,很专业,也很耗时的一个过程,因此那些短期即将退出市场和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和投资者在一般合伙人中并不受欢迎。

在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衡量一般合伙人的经营业绩。通常有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的方法。一个最经常使用的指标是内部收益率,即irr(internal:eturn;ate)。这一比率可以在投资的任何阶段进行计算和考核,但是对于处于投资“早期”的一些基金,其irr的计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资产变现能力的预期。在风险投资方面,业内已经有了一个比较认同的指标和标准。但是对于非风险资金,这一标准尚未达成一致。采用irr的不足之处除了上述对“早期”投资基金未来变现能力难以衡量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回报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家业绩暂时良好的目标企业可能会让整只私募股权资本看起来收益良好,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目的是观察和了解一般合伙人的管理能力和投资技巧。一些有限合伙人也会向其他投资人介绍或者双方共享一些管理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管理技能考虑和评价的信息,以达到综合评定某一个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目标和宗旨。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收益分配的问题。一般合伙人通常通过收取管理费和向有限合伙人提取固定比例的目标公司投资收益这两种方法来实现其自身盈利。

前一种方式中,分配收益率通常在整个合伙制存在期间是固定的,在合伙制公司建立初期即以合同的形式规定明确。通常在一到三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则可能因为规模经济而收取相对比较低的管理费。近年来的一个趋势是管理费在合伙制不同时期进行不同的调整。因为投资者争论说,一般在最初的二到五年里面,一般合伙人会积极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并进行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随着目标公司投资价值的逐渐实现和投资的退出,他们投入其中的热情和努力在明显减少。因此投资维系的最后几年会相对降低管理费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一般合伙人尽量快速的为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并且开始积极募集新资金。而一般合伙人收益的另一个来源:目标公司所实现投资收益(carriedinterest)的一定比例—通常在20%左右的水平。对于计算净现值(netvahie)的方法也在不断修订当中。以往,净现值取决于某一单向投资的收益水平。但是现在却变成取决于全部投资的目标公司的投资组合(portfolin)的收益水平,这可以有效促进一般合伙人将投资协调化(harmonized)。

合伙人制度

律师合伙人是律师事务所的一种合作模式,几个律师一起开办律师事务所,他们就是律师合伙人,泛指以下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与人合作经营、或参与同一律师事务所,一起工作的人。

2.与别人共同从事于律师事务所的人。以赢利为目的共同经营律师事务所而合伙的两人或多人中的一个。

3.由律师事务所合伙组织结合在一起的律师。

4.一个与另一位合作或协助他执行律师事务的人。

为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于5月15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三章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对律师合伙人有明确规定。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

律师合伙人是律师事务所的一种合作模式,几个律师一起开办律师事务所,他们就是律师合伙人,泛指以下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与人合作经营、或参与同一律师事务所,一起工作的人。

2.与别人共同从事于律师事务所的人。以赢利为目的共同经营律师事务所而合伙的两人或多人中的一个。

3.由律师事务所合伙组织结合在一起的律师。

4.一个与另一位合作或协助他执行律师事务的人。

合伙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蓝色共享”员工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充分地激励公司房地产项目运营团队的积极性,激发公司管理层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将项目经营结果和跟投合伙员工的个人收益直接挂钩,不设本金保障及收益保证机制,践行公司“一起创造,勇于担当,共同分享”的核心发展理念。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负责本办法的批准和变更。

第五条公司“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并报董事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共享”领导小组下设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解决本办法实施落地的难点技术问题及日常执行中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跟投合伙项目。

第七条跟投合伙项目为20__年2月27日后首次开盘销售的项目。

第八条如出现因政策、环境、合作或其他事项导致在本办法规定的跟投合伙项目公司范围内的个别项目不适合跟投的情况,经公司“共享”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可不实施本办法。

第四章跟投合伙人。

第九条跟投合伙员工分为强制合伙人和自愿合伙人。

第十条强制合伙人范围。

(一)总部一级职能部门中心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三)其他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确认的需要强制合伙的员工。

第十一条自愿合伙人范围。

(一)总部正式员工可自愿参与项目跟投合伙;。

(二)区域公司、城市公司及与项目经营直接相关的正式员工,可自愿参与项目跟投合伙。

第十二条区域合伙平台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限额内,首先满足强制合伙人的投资;满足强制合伙人的跟投后如有剩余股权比例的,方可由自愿合伙人进行跟投。

第十三条“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方案(包括强制合伙人及自愿合伙人、跟投合伙额度等)。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长不参与项目跟投合伙。

第十五条跟投合伙资金由项目合伙人自行筹集。公司不向其提供任何借款或担保。

第五章投资架构与额度。

第十六条跟投合伙员工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公司全部的跟投合伙项目;其他总部员工通过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公司全部的跟投合伙项目;区域公司跟投合伙员工通过区域设立的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其区域范围内的全部跟投合伙项目。

第十七条计算合伙平台在跟投项目公司的股权占比时,以项目现金流(含融资)归正周期内,股东自有资金平均投资额作为项目公司的总股本金额核算股权占比。

第十八条总部合伙平台和区域合伙平台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合计不超过15%;每个跟投合伙项目中的单个跟投合伙员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如需超过的须经过“共享”领导小组会议特别批准。

第十九条总部合伙平台和区域合伙平台按照本办法投入资金后,不再承担追加投资的责任。合伙平台以其实际投入资金的额度为限,承担项目公司经营风险和亏损风险。

第二十条总部及区域合伙平台按照股权比例投资合伙项目。项目公司的股本金以及合伙平台对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等具体事项,在“共享”领导小组会议制定的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总部及区域的合伙平台资金闲置时,可将闲置资金借给蓝光地产集团,借款利息不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

第二十二条总部及区域的合伙平台公司不能是项目公司的大股东,不参与项目公司管理、不向项目公司派驻董事及管理人员、不影响项目公司的对外合作、放弃项目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出资管理及资金安排。

第二十三条强制合伙人和自愿合伙人资金的到位时间原则上在项目确权后3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部分特殊项目(如在本办法通过之前已获取的项目或由于土地出让的特殊安排等不适应本章的项目)的合伙平台投资资金到位时间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项目公司因开发经营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可由各股东提供股东借款,也可对外融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的,各股东按工商注册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第二十六条项目公司若有闲置资金,在保证项目后续开发中现金流持续为正,并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及项目合作方(若有)同意后,并经蓝光地产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批准,各股东可根据股权比例调用部分闲置资金。

第七章分配管理。

第二十七条项目公司在累计净现金流量为正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后(外部合作项目需要经合作方同意),经“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项目公司向各股东(含合伙平台)归还债权资金。

第二十八条项目分期开发的,已结算完毕的批次可进行利润分配。项目公司累计净现金流量为正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后,如项目公司产生利润并符合项目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经项目公司股东会通过,项目公司可向各股东(含合伙平台)分配利润。项目清算时,合伙平台按照第十七条规定的股权占比享受分红或承担亏损。

第八章退出管理。

第二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启动时点:跟投合伙项目公司全部地上可售面积的销售率(已售地上面积/全部可售地上面积)达到90%时,或按照《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决定将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为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启动时点。

第三十条退出启动时点发生后,总部合伙投资平台或区域合伙投资平台可将其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退出跟投的项目公司。

第三十一条合伙平台退出跟投合伙项目时,未售部分可选择独立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未售物业价值,具体评估方法在执行细则中明确,最终报“共享”领导小组确定。

第三十二条“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有权决定推迟退出启动时点,原则上推迟时间最多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退出时间的,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第三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持有项目公司股权的收购事项、收购价格等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确定。

第九章离职及调动。

第三十四条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必须退出其参与的合伙投资平台投资,退出时按照其投入资金占项目股东总投入的比例享受利润和承担亏损,退出股权的收购事项、收购价格等在执行细则中确定,最终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确定。

第三十五条调动人员参与到岗后所在合伙平台投资的,可以选择保留或退出其在调动前合伙投资平台的份额。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合伙人制度

x公司,成立于20xx年x月,由五个创始股东构成,股份占比分别是63%、20%、7%、5%和5%。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有xxx名员工。为了留住品牌总监、技术总监等核心员工,制订了合伙人计划方案,方案大致思路如下。

本方案的“合伙人”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直接或者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和信托基金的基金投资者身份间接认购本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合伙企业的股票、股权或份额,参与经营、按股份或份额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合作形式。

1.在本公司服务满3年。

2.专业性强、核心员工、不可替代性强。

3.高度认同公司文化,愿意为公司使命、愿景与价值观而竭尽全力。

4.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合伙人计划的实施,成为本公司合伙人资格须董事会成员超过80%同意。

1.公司拿出10%股份,即100万股成立合伙企业f,股份来源为大股东a稀释5%、二股东b稀释3%、三股东c稀释1%;剩余股东d和e各稀释0.5%,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现在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表所示。

x公司股权架构略。

2.以1元/股的价格计算合伙金总额为100万,公司把其分成200份,5000元/份。合伙人最低申购份数为10份,以5的倍数为基数。

3.合伙人的资格类同于“身股”,合伙人在职期间享有,不得转让与继承。

x公司合伙人出资及考核方案略。

按净利润的40%分红,合伙人分红总额=净利润×40%×10%。假如20xx年公司的净利润低于700万元和20xx低于800万时,公司董事会将有权终止合伙人计划方案的实施。

20xx年公司净利润为845万,20xx年预计1200万,增幅为29.58%。

因此,品牌总监分钱=1200万×40%×10%×(30÷200)=7.2万,年投资回报率(roi)为48%,也就是说品牌总监2年就收回合伙金了。

如果20xx—20xx年合伙人roi低于48%,公司补齐差额部分,这就是兜底条款。假如20xx年品牌总监合伙人投资回报率为32%,那么公司补足16%,即公司补差=7.2×16%÷48%=2.4(万元)。

1.分红及分息权:有权依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获得公司净利润的分红权;获得利息的权利,即合伙金按银行年定期存款利息的`2倍核算。

2.查阅公司财务账簿权:定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股东恶意压低或隐藏利润。

3.合伙金回购的请求权:合伙人计划实施满2年后,合伙人可享受此权利。

4.申诉权: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合伙人有权向公司董事会或控股股东申诉。

5.出资的义务:合伙人有按期缴纳合伙金的义务。

6.遵章守纪义务: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7.保密的义务:合伙人不得将本计划书及相关协议泄露给任何人;

8.竞业限制的义务:合伙人不得在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单位工作、兼职或直接(间接)持有其股份。

9.纳税的义务:承担因分红所产生的纳税义务。

1.自愿退出:因合伙人个人原因退出,合伙金全额退还,10个工作日内办妥。

2.离职退出:合伙人工作交接完毕后,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50%合伙金,6个月后退还剩余50%。

3.违纪退出:合伙人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包括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合伙金按60%退还;如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保留要求合伙人赔偿损失,且用合伙金扣抵损失的权利。

4.考核退出:连续两年得分在80分以下。

合伙人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同时满足下列的条件,合伙人原投资的合伙金自动转成公司注册股份,合伙人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1.自公司实施合伙人计划后满2年后,即合伙人的分红(钱)大于或等于当初投入的合伙金本金时。

2.公司董事会成员超过80%同意。

3.合伙人个人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4.本人自愿,并填写《合伙人转股东协议书》。

1.公司董事会可以修改本方案或对未尽事项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方案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附件1《合伙人出资协议书》、附件2《自愿参加合伙人计划的申请书》、附件3《合伙人计划终止的协议书》和附件4《关于终止xx有限公司合伙人计划的申请书》四份文件,是本方案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方案一式两份,合伙人和公司董事会各执一份。

4.本方案经合伙人签字、公司盖章后生效。

5.本方案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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