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通用15篇)

时间:2023-11-17 22:29:35 作者:灵魂曲

在撰写调研报告时,我们要注意客观、准确、清晰、逻辑严谨,同时注重数据的支持和案例的引用。接下来为大家推荐一些优秀的调研报告样本,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大多数人的“山还是那座山”,但其权属、功效却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新的林权证所具有的申请林木采伐、林权流转、抵贷款、融资担保、领取有关政策性补偿和补助资金等作用,不仅是农民加快自身发展的一次机遇,更是推进农村发展的重大机遇。

xx镇xx村村民领取林权证。

两年多奋战终有果,xx县8万农民喜领林权证xx年4月,xx县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同年10月全面启动。两年多来,该县广大干部群众踏遍千山万水,吃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今年5月31日将81115本林权证发放到农民手中,成为我州率先完成林权证发放的县市。这也标志着该县林改主体改革工作已结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该县共有林地面积280.5万亩,其中个人经营管理的林地265.94万亩,占94.8%。林改涉及全县279个村75580户农户,全县应发放林权证81325本,实际发放林权证81115本,证本发证率99.74%。

为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依据“二清”面积配套林改经费,按每亩1元的标准将270万元林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xx县林改工作中共受案2534起,现场调处2484起,专班调处21起,结案率达98.9%。数据是枯燥的,但为了这组数据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非参与其中不能体会。该县林业局局长宋春禄说:“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林改主体工程,得益于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更得益于广大干部的努力付出,也得益于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配套改革呼之欲出,林农受益指日可待。

林改主体工程的完成,预示着林改工作将全面进入配套改革阶段。林权抵贷款、林地林木流转、森林保险、公益林管理等都需要通过配套改革来完成。

去年12月,xx县林业要素市场建成投用,是目前全州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办公设备一流的林业要素市场。自该市场开业以来,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5宗,评估价值194.2万元;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贷款3宗,贷款金额95万元;规范村集体林场流转2宗,流转面积3296亩,成交金额66.2万元。去年12月23日在林业要素市场公开拍卖椒园镇龙潭溪村林场,也是我州在林改过后,首次按照正规化林权交易程序完成的交易,该宗林地最终以高出底价近20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赢利20万元。

该县还在全县279个林改村成立了林业“三防协会”组织。协会会员由农户自愿加入,协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组织机构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完善,为深化林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加强了林改档案管理,县、乡镇均落实了林改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了林权档案管理制度;在要素市场建立了林权档案室,配备了林权档案密集架;乡镇建立了林权档案室,配备了档案专柜;对村级林改档案实行村档站管。在林改工作中,从一开始就注重林改原始材料的收集,确保原始资料收集齐全。对林改档案实行分级、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电子和文本档案双备份,确保林改档案完整、规范、安全、可靠。

林农认识尚有差距,林改整体效益发挥尚需时日。

“这样的证我们以前也领过,山还是那座山,新的林权证与以前的林权证到底有什么不一样?”晓关侗族乡堰塘坪村年过七旬的农民张子明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那么,新的林权证发到老百姓手中后,真的是“山也还是那座山吗”?该县林改办负责人说:“新的林权证,包含的内容远比原有的林权证丰富得多,只是由于配套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在短时期内,可能还难以发挥出应有的功效。这也充分说明配套改革加紧实施的重要性。”

就xx而言,林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首先,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初步建立,林政管理步入规范。全县已经完成确权发证、完善林地流转及森林资产评估制度、建立林业要素市场等基础性工作,集体林地的经营、利用、流转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初步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督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通过成立村级林业“三防协会”组织,毁林、盗伐、森林防火等老大难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极大地缓解了政府管理资金投入不足,管理机制不顺的问题。目前,全县盗伐、滥伐林木现象明显减少,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明显提高。

其次,农村经济结构得以优化,林业产业综合效益初步显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山到户,还山于民后,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的,使广大林农对自己经营的林地充分享有承包经营权和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消除了林农的后顾之忧,群众看到了致富希望,爱林、护林、造林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高涨。自林改以来,全县完成木瓜、厚朴、白柚等经济林造林3.8万亩,涌现出沙道沟镇二坪村的李文清、xx镇个体户徐勋培等造林大户,调动了社会和群众投资林业的积极性,实现了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的目标,获得了优一方生态、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促一方和谐的巨大综合效益。

再次,林业矛盾纠纷大量化解,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林改工作启动以来,乡镇、村、组三级林权纠纷调解组针对林权纠纷个案,认真调查取证,反复讲解政策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开导、说服工作,解决了一批遗留问题,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集体林权制度调研报告

8月,崇义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紧扣“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一)明晰产权,分山到户。

一是山林所有权依据林业“三定”时颁发的山林所有权证(执照)不变,属村归村、属组归组。并按照执照核定的山场位置和四至界址,重新核发林权证书。二是集体山林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通过分户经营、利益共享等多种形式,让每个村民平等享有集体山林的权益。三是在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放活林地、林木的经营权,不搞“一刀切”,主要采取自留山稳定不变、保持责任山承包关系稳定等七种经营模式对产权进行明晰。四是村级林改方案的制定、山林的流转和利益的分配等都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票决通过,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公平竞争、公正操作。

(二)政策扶持,产业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笋竹、南方用材林、油茶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从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制定了《崇义县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竹产业发展规划》、《崇义县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林农发展产业的政策,设立了林业产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的资金,其中竹产业发展基金300万元,油茶产业发展基金100万元,奖励扶持毛竹、油茶资源的开发培育。据统计,,县财政兑现林农毛竹、油茶资源开发培育的奖励扶持资金达491.55万元。同时,各乡镇还配套了相应的资金扶持措施,扶持资金达46.8万元。崇义县对林农造林植树种竹的无偿提供苗木,用于造林的苗木扶持资金达117万元。二是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产业发展。按照“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发展,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同时放活毛竹采伐、流通环节。近几年来,崇义县的华森、贵竹、盛竹毛竹加工龙头企业,推行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包销产品的形式联合竹农发展毛竹加工,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保护林农利益,现已带动4500余户竹农直接、间接加入毛竹加工,促进了企业和林农利益互惠。据统计,全县已有竹加工企业96家,已形成了竹胶建筑模板、竹制地板、竹制工艺品为主导产品的竹加工产业,为林农增收5000多万元。

(三)配套跟进,确保实效。

一是林农负担监督制度。对涉及林农负担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向社会公布了现行涉及到林农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并建立健全了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发展激励机制。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等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列入了政府任期目标管理;三是稳定林业管理队伍和乡村组织建设制度。从元月1日起将全县林业系统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上级给乡、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给乡村;四是林区社会稳定制度。制定了《崇义县维护林区稳定工作预案》、《关于林改期间切实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意见》、《崇义县党员干部影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了山林产权未明晰之前暂停一切林地林木流转。五是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拓宽林农投融资渠道。交易中心内设森林产权市场管理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山林权属抵押担保所。具体负责林业产权市场管理,承办森林资产评估、交易登记、审核、立契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咨询以及交易双方代理等各种服务,并为需要山林抵押贷款的林场和林农承办担保业务。同时,制定出台了《崇义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办法》和《崇义县森林产权交易规则》,所有森林产权交易活动一律在交易市场内进行公开、公平交易。到目前为止,经过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林地林木面积5110亩,交易额达1328多万元。同时为方便客货见面,交易中心另在赣州市白塔货场设立了崇义县国有林场赣州货场,为国有林场、乡镇集体的木材销售直接服务。每月逢6日、21日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销价高者中标成交。六是全面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启动了以信用社为主的山林抵押贷款业务,林农凭林权证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出具的山林评估作价证明以及申请山林抵押贷款书到信用社办理山林抵押贷款,信用社按山林评估作价额的60%给予抵押贷款。目前,为林农承办山林抵押贷款的信贷金额3100多万元。交易中心的成立有力的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加强森林培育,促进可持续经营。

一是规范采伐。强化依法治林,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木竹生产计划管理,严厉打击危害森林安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林农经营山林吃下“定心丸”,解决后顾之忧。二是明确投资主体。林改后,造林、抚育等投资由林业部门投入改为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为确保采伐迹地及时更新造林,崇义县规定林木采伐前必须明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享有林木的经营权、处置权。同时,实行造林保证金制度。三是科学经营。以乡镇为单位,制定了十年林业发展规划,五年森林经营方案,造林、抚育、竹林改造、采伐计划等指标,分年量化到农户,公示于民。编制了国有林场中长期经营方案,保持国有林场的经营模式和协议林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同时组建民营林场,鼓励、引导和扶持林农自愿组建家庭联户林场和股份合作林场,目前,崇义县已经组建了11个民营林场,经营山林面积7.5万多亩。四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以村、组、片为单位组建区域性林业协会,林农自愿申请、自发的成立了林业协会,制定了协会章程、会员公约。协会统一组织开展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区公路维修等工作,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活动,为林农组织木竹产品销售等。目前,全县共组建林业协会121个,涉及山林面积140多万亩,3.1万户农户参加,举办了面向林农的林业实用科技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113期,受训林农达3万多人次。

(一)彻底还权,改革集体统一经营体制,实现林业经营模式的历史性转变。

林改前,崇义县70%以上的山林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由于产权不明,山林经营好坏与林农关系不大,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不高。通过林改,依据林业“三定”政策和省委19号文件,按照“属村归村,属组归组”的原则,改革以村办场、集体统一经营体制,将70%的山林返还给林农自主经营,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标。截止目前全县已发放林权证35830本,其中林地所有权面积225.8万亩,发放林地使用权证面积220.4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1.8%。

(二)彻底让利,实现了林业经营利益格局的大调整。

林改前,崇义县征收林业税费占木竹销价的53.24%,居高不下的林业税费严重制约着林业的发展。按照江西省委19号文件确定“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的要求,崇义县取消了农特税、增值税等10多项税费项目,全县共减免原竹原木税费3071万元,农民人均年增收199.4元。林改前已经流转的20多万亩山林,也通过购买方与山林所有者补签政策性让利协议,补交政策性让利款的办法,将林改减免税费的好处让给了林农。据统计,全县应补交的政策性让利款7400万元,农民人均可增收480元。对国有林场经营的44万亩协议林,也调整了利益分配,将林改前国有林场与林权者的山价按6:4比例分成,改为山价全部归林权所有者。以杉木为例,林改前每立方米杉木返山价21元,林改后提高到52.5元,是林改前的2.5倍。全县国有林场按年产商品材4万立方米计算,年提高山价126万元,农民人均增收7.8元。林改后,林农人均增加林业收入687.20元。

林改后,林农自主经营山林、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农成了山林的主人,山林成了山区林农兴林致富的舞台,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作田来耕,把林当作菜来种,纷纷在村归还的自留山、责任山上的竹子、树木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多方筹措资金发展林业,大力造林营林。

(三)彻底“松绑,”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林农想要的要回了,想得的得到了,山林权属明了,木竹税费减了,林业活了。林地、林木价值明显提升。以杉木、毛竹为例,杉木流转价格由林改前每亩平均600元上升到2600元。毛竹林年租金由林改前15元上升到86元,每亩年增加71元。

(四)彻底转换职能,走出怪圈,实现社会林业社会办。

一是从元月1日起,全县林业系统380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按照职能和事权划分的原则,将每年500万元的营造林投资由林业部门投入改为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村级护林员全部改由林权单位和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基层林业站22部工作小车全部公开拍卖,整个行政成本在的基础上压缩4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千千万万林农的切身利益,是关系农村生产资料再分配和利益再调整的一场深刻变革,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年省、市林改工作会议后,区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制定了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20xx年11月底已确权4.6万亩,确权宗数895宗,确权率97%,完成发证面积4.4万亩,发证宗数860宗,发证率96%。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形成了大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为了确保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区档案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介入和有效跟进,尽心竭力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现作如下总结。

自从20xx年省、市、区林改工作会议后,我局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引起了高度重视,不仅认真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还向各乡镇转发了省林业局、省档案局联合印发的《湖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鄂档[20xx]59号)文件,林业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林政股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改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林改档案的监督、检查、指导、验收等工作,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档安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同时,把林改档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业务目标考核。定期召开林改档案工作会议,研究林改档案管理方案,布置工作,建立健全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是及时向区档案局通报情况,请档案局专家到林业局指导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集中对林政股的工作人员进行授课。

二是局内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主要学习了《湖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林改和档案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业务指导人员明确林权改革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的划分方法,以及分级负责的主要内容。

三是各乡镇林业站长及兼职档案人员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认真解读《湖北省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林业站长及兼职档案人员明确档案管理职责,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保管、规范运作的原则,要求区、乡、村各自负责收集、整理前期文件、资源调查文件、林权登记文件以及综合文件。

一是组织业务指导小组,分赴全区乡镇,实地查看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发现普通存在问题是,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明确,却无规范性案卷目录,归档目录,未编页号等。对此现状,我局工作人员实地指导、示范,帮助兼职档案人员完善林权改革档案归档工作。二是以试点乡镇为突破口,做好林改档案工作指导。采取定期指导,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出要求,做好示范,不合符要求的,限期整改,促进乡镇村级林改档案工作规范化进行。我区以朱湖农场为林改档案试点乡镇,该场、村两级集体林权改革档案已全部收集,整理归档;我们在该试点乡召开了档案管理工作现场会,其他乡镇派员参加学习,互相交流经验。四、参与项目验收,严格林改档案工作目标考核。按照林权改革实施方案,我区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20xx年底全部结束,对区、乡(镇)、村级三级林业部门林权改革工作实行考核验收。根据实施方案,档案工作也一同纳入考核和验收。我局专门组成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考核验收小组,赴各乡镇对乡镇、村级林权改革档案开展全面考核验收,综合评估;档案收集整理不合格的单位,不能通过验收,并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其林改档案达到规范化。

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的调研报告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思想认识到位。层层夯实了责任。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工作扎实,能将林改工作的重要性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各基层组织能自觉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改政策。政策落实到位。林改工作队员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执行“两个三分之二”四签两不准”制度。四是坚持阳光操作,群众积极参与,比较满意。

五大成效。

一是明晰了产权。达到分山到户。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确立了农民承包经营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分林到户”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二是及时化解了大量历史遗留纠纷。通过林改解决了以往有证无山、有山无证、一山多证、四界不清林权纠纷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是增加了群众对林业投入的积极性。激发了群众的造林、管护的自觉性,毁林、火灾、病虫害现象大大减少。

四是促进了林业产业大发展,林业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更加突出。

五是林改档案建设相对规范。

三点不足。

一是部分村组对林改政策宣传不到位。建档不规范。

二是部分村组林改档案不齐。

三是产业发展不协调。群众对政策领会程度不一。

针对视察中存在问题、视察组提出了整改要求。

一是要求各乡镇加快林改进度。让百姓切身感受改革将带来的.实惠。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二是要求各乡镇村组继续加大林改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参与林改工作。

三是要求妥善处理好林权纠纷问题。确保林改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五是要求加快产业进程,积极引导群众投入,按照一村一品,规模化发展。六是要求县林业局、县林改办加快研讨制定林改配套政策,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

四是要求乡镇村组规范健全建立村组林改档案工作,务必于年6月底完成全县16个乡镇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

林业局将以视察活动为契机,准确总结了县林改工作的成效。对林业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起到极大的监督指导作用。迅速召开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分析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林改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为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实现突破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本调研组一行七人,在常委会副主任金绍发、周静同志的带领下,于5月5日至19日,先后深入到双安乡、洄水镇及城关镇的四个社区居委会、城建局、城管执法大队,采取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县城乡建设局局长##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同志自20xx年元月担任县城乡建设局局长以来,按照“当好领导、带好队伍、干好工作、树好形象”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团结带领城建一班人一手抓城市建设,一手抓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建设管理体制,创新城市建设机制,确立了“不求人人都满意,但求件件都办好”的服务宗旨和工作目标,围绕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30件实事,抓好城乡规划及其修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抓班子队伍建设,干部作风有了新转变。##同志上任后首先狠抓了班子队伍建设和机关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实施了“强基工程”,从而使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有所增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工作中能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对群众比较关注的重要工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单位座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并开展了“城建干部进社区”活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使群众关注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抓城乡规划建设,城建工作取得新成绩。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20xx年11月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的'新一轮修编,并已上报市政府审批。乡镇集镇规划与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过半。在##广场拆建、体育场升级改造、紫府路、红广路改造、闵庄供水管网改造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中,##同志能够以身作则,带领城建一班人深入工地现场监督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使这些重大的建设项目工程得以如期竣工验收,并先后交付使用。城市照明、垃圾投放、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房地产开发速度较快,市场看好;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三是抓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城建一班人能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上岗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程序,今年又开通了“##城建网”,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提高了城建工作的透明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行城市规划的力度不够、控制不严。例如环城路中段原定的一个固定垃圾投放点被国土局批作居民宅基地,现已修至第六层,城建局既没有及时制止,更没有作任何处罚。这类违反城市规划的现象在河堤路规划区内也同样存在。二是对部分市政建设和改造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不够。如背街巷道铺设的板石路有些板石已经脱落或已松动。公厕的冲水管件质量较差,多处已经损坏。三是在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队伍建设方面作得不够。四是城建干部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例如任河嘴小区与城焕路交界处污水长期排放在公路上,周围居民及社区干部曾多次向城建局反映此事,至今未能得到解决,致使县人大代表作为代表建议案反映到县人代会上;又如铁路家属院与##中学之间的一条大排污沟未封盖,经常被堵,若遇汛期,直接威胁到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背街巷道的固定垃圾投放点不仅少而且修建过于简陋,不符合健康环保要求。六是部分背街巷道的路灯安装不到位。七是县城详细规划和农村村庄规划工作相对滞后。县城详规只完成了民俗小区和任河嘴小区两处,农村村庄规划只作了104个村,其中全面完成的只有23个村,还有103个村未动。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由于体制的原因,城建规划与国土审批有相脱节的现象。二是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对培养、引进和挖掘人才队伍的力度不够。四是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够。

四、建议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二要进一步加大对每项市政工程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三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干部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四要确定专人负责解决好群众关注的有关城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此次人大视察调研为契机,尽快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排污管道疏通和维修、部分巷道路灯安装及各固定垃圾投放点和公厕改造等问题(建议将公厕的冲水设施由原来的阀门式改为直冲式)。切实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意识贯彻落实到城建工作的实际中去,并将“城建干部进社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五要进一步加快县城详细规划和农村村庄规划工作的步伐。

集体林权制度调研报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耕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我县作为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为了扎实推进林改工作,必须认真分析当前林业实情,借鉴全国其他省区林改的成功经验,抄捷径全力把林改工作赶上去,为全区林改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经验。

xx县地处毛乌素沙漠西南缘,属鄂尔多斯台地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境内气候干燥,降水稀少,蒸发强烈,风大沙多。全县总面积8661.3平方公里,辖4乡4镇,总人口16.5万人。是一个以牧业为主,农、林、牧相结合的半农半牧地区。现有林地面积434万亩,其中国有林地64万亩,集体林面积236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54%)。以柠条为主的沙生灌木林227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6%;乔木林8.5万亩,占4%。经过多年的治理,初步实现了“人进沙退”的历史性逆转,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但是,全县林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大资源、高消耗、低效益、穷林农”的状况,林业产业化水平低,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科技兴林难、林农增收难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占林地总面积54%的集体林权属不清、权责不明,林农利益得不到完全体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目前有待调整承包发证的集体公益林地(部分被划为草原承包面积)236万亩。今年,我们把花马池镇柳杨堡行政村确定为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该村现有林地总面积约11万亩,其中需要进行林权改革“分山到户”的集体林地10.1万亩。由于这次农村集体林权改革触及到林地制度的深层体制问题,因而它具有类似当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大历史意义,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草原承包后农村的“第三次革命”。

一是生态公益林享受补偿面积小。全县现有需要参加集体林改的林地有236万亩。目前已列入公益林补偿范围的面积共有17.8万亩,尚有218.2万亩没有列入到公益林补偿范围内,机制还不完善,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利于公益林的建设。

二是全县236万亩集体公益林,其中以柠条为主的沙生灌木林227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6%。近年来,以灌木为主的集体公益林基本没有产出,加之干旱少雨,牲畜缺草短料,管护难度增大,农民对林改积极性不高。

三是林改配套改革经费不足,机制不健全。

四是由于林地与草原承包之间没有实行严格的划分,林地权属不清,权能无法保障,拥有林权的人无法从中获得林业经济价值。

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十分重大,且已经远远超出了林业自身的范畴,发展成为一场关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综合改革,对于林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做好常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前提下,借鉴外县区在林权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当前林权制度改革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林地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

(二)加大力度,依法调解和处理林地纠纷。

(三)因地制宜,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有利于林业生产发展的利益分配机制,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要从有利于林业生产发展出发,坚持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原则,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村集体与村民、不同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到既要使林农增收,激发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又要努力使经济有所增长,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林农生活水平、资金筹措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对林地资源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林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二是要鼓励多种形式的林业生产经营方式,如“分股不分林,收益按股分配”的林业股份合作经营形式,这样既体现了人人有林地,又实现了规模经营。三是要规范各类合同,要严格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依法规范林地承包行为。

(四)完善措施,不断促进林权改革健康发展。

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活动,不断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五)学习借鉴,有力推动林权制度的改革。

林权制度改革是集体林区提高林业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的强大动力入点。为推动面上改革,建议在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区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吸取20世纪80年代初期林业“三定”时工作简单粗糙的教训,切实做到林地权属关系明确、权证规范统一。使广大群众了解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到取得林权证的重要性;让广大林农懂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并自觉自愿地申请和领取林权证。

(六)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管理和保护。

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新情况,建立健全林地资源管理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力度,严防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行为;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提高自我管理水平;要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防止新的荒山废地现象产生;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保险,鼓励群众积极投入到林业生产中。

(七)强化管理,妥善解决林权制度改革与草原承包的关系。

把林权改革和草原承包既要有机统一,又要严格区分。要认真审查这次改革之前农户所签订的草原使用权合同,要认真核对农户草原承包合同内容,准确掌握草原承包面积和四至,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调整草原承包与林地承包的比例。对已经实行承包的—草原(包含林地),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对没有实行承包的林地,要与草原严格区分,实行林权改革。相关部门要做好对接协调工作,要使林权制度改革与草原承包不矛盾、不重复,确保林权改革顺利进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指挥下,经过全镇干部和农户的积极努力,于今年的6月20日拉开序幕,根据县林改办的业务指导,正有序的进行。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郑挺同志为组长的**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小组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各负其责地开展工作。

镇政府召开了镇村社三级干部参加的宣传动员业务培训会,各村在此基础上,在镇林改办的指导下,对各村参加林改工作的业务人员,再次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统一了全镇干部和群众的思想,使全镇人民都充分认识了林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林改是党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举措,使全镇农民都积极自觉地投入到本次林改工作中。

各村根据镇林改办的要求,成立了各社社长及每社抽一至二名文化程度较高,责任心强、坚持正义的社员参加的林改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社的现场勘验、丈量和各种表格的填写工作,在开展勘验、丈量前,各村社都召开了相应的社员代表会或社员大会,制定出了各村集体林改方案,镇林改办根据各村林改方案,制定出了**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并报县林改办批准。使我镇林改外业勘验丈量工作由原计划三个月完成提前到半个月完成。全镇参加林改农户1。01万户,拟发林权证1.04万本,面积4722亩。

为了全面完成我镇集体林权制度,镇党委、镇政府在镇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积极组织了近十万元资金,用于林改工作,保障了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镇林改工作公示阶段已结束,进行微机录入和打印林权证阶段,力争在年底前进入发证阶段。

**镇林改办。

20xx年十一月十二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县政府:

xx镇集体林权制度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通过全镇广大村民的积极参与,按期完成了全镇林改试点工作,达到了产权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利划分明确的改革效果,调动了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和林区和谐稳定。为全县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了经验,现将本镇的林权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xx镇辖7个村80个农民小组,2377户。总面积131414.5亩,林地面积114580.5亩。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坚持集体林权改革的五项基本原则(即依法改革、分类经营、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开展工作,落实了经营主体,顺利完成全镇林地外业勘界,勘验林地4600宗,114580.5亩,签订承包、流转合同2677份,流转林地1210亩,累计调处林地纠纷45起,解决历史遗留矛盾纠纷8起。

在工作中,各工作队严格按梁家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总结经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了工作顺利完成。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五个工作小组,即宣传、外业勘界、纠纷调处、内业资料整理、督导协调,使各小组任务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协调统一的工作程序,使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为搞好宣传,宣传组通过办村组林改板报专栏,刷写林改标语宣传林改政策,讲林权改革的目的及工作方法步骤,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

3、严格程序,尊重民愿。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改工作。始终把群众意愿和政策结合在一起,实行一组一案,确保方案可操作性,同时,把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保证群众在林改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处置权,把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交给群众,让群众人作主,工作队做好服务。

4、规范内业,减少矛盾。在内业整理过程中,把握住规范填写准确、四界叙述清楚、合同签订规范,申请表必须是林权人对宗地编号、面积及四至进行确认后填写。对收集的材料按户整理,建立分户档案,做到有据发证。

5、加大纠纷调处力度,维护林区稳定。林权矛盾纠纷问题是影响林区稳定的重要因素。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是开展林改工作的关键,也是维护林区稳步的重要保障。各工作队在调处每一起纠纷时,都要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实地调查,耐心找当事人谈心,更进一步了解矛盾原因,找出解决办法。同时,做到了依法、依规、依据、公平公正、尊重历史,使群众心服,解决历史遗留纠纷8起,达到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

1、领导重视支持是关键。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决策,从相关部门抽调7名科级任村林改工作组长,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林改,安排7名副科级领导任村工作队副队长,高起点推动林改工作,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2、尊重民意公开透明是核心。在村组林改方案的制定上,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方案讨论通过率必须达到村组总户数2/3以上,外业勘界必须坚持“三个到场”(即:绘图技术员到场、接界人到场、林改理事会成员到场)接界当事人对四界确认后签字。每一个阶段工作转段时,坚持张榜公布,体现工作公正和透明,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积极参与,真正体现群众在林改中的主体作用。

3、加大矛盾调处力度是保障。各工作队始终将保持林区稳定放在第一位,对出现的各种山林纠纷,认真疏理调处,积极解决,做到户与户之间矛盾不出组,组与组之际间矛盾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矛盾不出镇,调处率达100%。

4、务实工作是基础。林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村改工作人员,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通过认真学习林改文件资料,政策执行到位,技术熟炼,措施得力。工作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坚持白天上山勘界,晚上加班整理,正是这样工作作风确保试点工作质量和任务的完成。

为搞不搞林改无所谓;二是召集全村民民大会难度大,对村集体森林资源资产流转不易规范。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调处工作量大。这些因素的存在影响着林改进度和工作质量。我们要通过这次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总结,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县开展,提出好的方法和经验。

县集体林权制度履职尽责改革的调研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了州级验收。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抓好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根据《**县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福学组[20xx]3号)文件要求,我于20xx年4月15日至18日,深入各乡镇开展林改整改工作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

1、进行早安排、早部署。针对州林改办对我县林改工作检查验收提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县林改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的通知》(福林改办发[20xx]1号),进行早安排、早部署。同时,县林改办组成工作小组分赴各乡镇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导。截止目前各乡镇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县林改工作已全面转入输机打印。

2、为了保障整改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各乡镇相继成立工作组,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和工作队员,专门负责整改工作。

3、严格按照州林改办反馈意见要求和省、州、县验收办法的规定,对林改工作各阶段各项工作进行查缺补漏(村、组方案的修改完善。会议记录、会议通知回执、签到、村组方案表决票、签名、按手印、村组方案及踏山认界的公示等)。

4、业务技术人员,针对外业勘测宗地移位的问题,认真进行复测整改。对外业勘测表等其他相关表格全面进行复查,规范填写表格。

5、输机打印工作。各乡镇在整改工作的同时,对整改结束的村进行了输机,目前全县已完成3村的输机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乡镇省级公益林调整工作还未进行检查;

2、由于工作任务量较大,致使输机打印工作进展缓慢;

3、工作经费缺乏。整改工作和输机打印需大量人力、物力,县林改办和各乡镇无力解决所需资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下一步工作措施。

1、认真做好表格的填写工作。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表格重新进行认真填写,杜绝错填和涂改。

2、加快输机打印和发证工作。

3、积极筹备林改配套改革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发[]19号)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下河组现有12户,共计45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11户43人(五保户一户2人不参与本次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

全组集体林地总面积11407.5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7537.5亩(含自留山7宗138亩),确权后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3870亩。

二、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组的7宗138亩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组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7394.5亩(除去自留山及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具体分配方式为:**集体林分为两片,大红椿木沟为1片,从梁边以1号按顺序排列到10号,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确界到户。回水湾为一片,从干田坪水沟以下开始按1号顺序排列到10号,至财神庙对面青树子梁上。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到户。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3870亩,组上预留174亩,其余3696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五)对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报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六)界线及宗地界线以本次实地勘界勾绘为准。

(七)其它。

三、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权利(承包方):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上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村林改小组报乡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林改工作评议小组。

我组评议小组由王方军、李正华、王荣光、王尚文、王永全五人组成。评议小组负责本组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民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村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环森林资源的行为和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勘界确权时,提前3天通知相关农户,并邀请本村(组)负责的、知情的长者参加本次勘界确权工作,对于无故不到现场指认界限的,按评议小组指认地界为准。

(五)组织有关人员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为确保发证工作创造条件。

(六)制定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方案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大古坪村下河组。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街上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国土面积10265公顷,林地面积9467公顷,其中集体林地面积3150公顷,我区试点单位朱湖农场林地面积807公顷,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00公顷。

二、进展情况。

为确保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我区成立了区长杨军安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区长谢东安任副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林业局局长魏金洲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根据省市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安排和会议精神,我区根据自身实情,制度并下发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正对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一是通过电视、报纸、宣传车、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广泛宣传,讲明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以及步骤办法。二是确定了朱湖农场为我区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力求通过抓好试点,积累总结经验,以便在全区全面推广。三是对各乡镇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让每个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规范程序,确保林权改革工作起到实效而不走过场。四是各乡镇场对照方案,正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村的宜林荒岗、荒地及有林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下步我们将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下重点做好确权发证工作。

二00七年八月二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汇报》来源于范文搜网,欢迎阅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我乡林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万府发[]17号)文件精神,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在市林改办的统一安排布署和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协助下,深入扎实稳妥地开展,圆满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总幅员面积128682公顷,涉及7个行政村,22个村民小组,共1543户,5318人。本次林改总面积107173.9亩,其中农户自留山面积72152.08亩,责任山面积375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山林面积34146.28亩,其它承包形式500亩。公益林93638.5亩,商品林17652亩。林改确权宗地2289块,发证1161户,共1174本。确权到户率为98.8%,发证面积107173.9亩,占应发证面积100%。签定林地承包合同1161份,签定率为100%。

(一)加强林改工作领导,组建机构,落实责任。

我乡林改工作启动后,立即成立了以政府乡长王官宇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林业、国土、财政、综治等部门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林改工作小组,各村民小组以会议形式推出了林改理事会、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配合乡(村)两级林改人员及林业专业技术员现场堪界、确权及勾绘宗地图,以行政区域属地划分,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层层鉴定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增强了各级林改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了林改工作质量和进度,有力地推进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林改中,全乡共调处林权争议纠纷7件,调处率90%。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林改舆论氛围。

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召开乡、村、组林改人员培训会6次,多次邀请市林改办及市林业局领导和技术人员指导工作,大大提高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林改期间共印发林改宣传资料1500余份,制作条幅5幅,张贴标语125份,办林改专栏15期,提高了林农对林改政策的知晓率,激发了农户参与林改的积极性。

(三)严格林改操作程序,规范林改工作方法。

我乡林改工作人员依据林业“三定”时期的林权基本情况。首先摸清家底和现状,依据摸底表入户公示本组自留山、责任山、未落实权属的集体山林面积、分布状况,拟定村、组林改方案,村、组多次召开林改会议,按照“四签”和“两个2/3”的要求表决通过,然后报乡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我乡林改堪界确权调查,坚持“五到场”(即乡、村、组林改人员、林业技术员、林权申请人、相邻人),对申请表、堪界表、林改宗地面积勾绘现场认定、签字,并在此基础上制作二榜公示表,并再次以会议形式进行公示。

林改外业工作经林改办验收后,转入电子录入。

各村(组)与农户签定林地承包合同,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和填写林权证。

依据1:10000的外业工作图分村将每块宗地号转绘gis地理信息系统,按照规定模式出图,粘贴上证。

我乡严格按照《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验收管理办法》对照检查,完善档案。按乡(村)两级分类归档,全乡共装卷归档150盒,只待有关部门验收。

1、经过林改工作,进一步巩固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激发了林农爱林、护林、养林的热情。

2、通过确权发证,解决林权争议,明确林地、林木产权,增强了群众保护森林的自觉性、积极性。乱占林地、乱砍滥伐现象明显减少。

3、生态区位优势和生态效益得到体现,公益林补偿得已兑现。

由于外出打工人员多年未归,当事人一方无法到场,我乡个别历史遗留林权纠纷,无法终结调解。造成宗地无法确权,暂缓发证。

对个别存在的林权纠纷和争议,依照林改政策原则,积极稳妥做好调处工作,尽快确权颁证。

林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汇报材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改革中带有根本性的基础工作,是林业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我村按照峡城乡林改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乡林改办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将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林村基本概况

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5个社,涉及林改农业户数167户,农业人口711人,培训林改工作人员20人,培训农民群众420人,群众满意率98%。刷写宣传标语25条,通过广播宣传林改政策15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群众林改政策知晓率达到100%。涉及总林改面积2076.06亩,其中家庭承包面积2075.06亩,集体统一经营面积1.00亩,家庭承包率96%。共计146个宗地数,签订合同126份。勘界确权率达到100%,颁发林权证126本,颁发率100%。

二、林改操作流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宣传动员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开始阶段,本阶段我村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在各社成立了林改理事会,积极召开群众会,广泛宣传林改工作。

(二)林地林木、人口现状的调查摸底,同时进行了一榜公示。

(三)村上制定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林权承包方案,并上报乡林改办审查,在批复后对承包方案进行了公示。

(四)确权勘界阶段:确权勘界是在形成了承包方案后,以各户的'人口为基础,分了林地面积,划定了四至界限,并进行了公示。

(五)林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在确定了林地所有权后,村委会与农户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确定了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六)林权证颁发阶段:首先对林权登记表进行了张榜公示,通过张榜公示,使每家每户都知道自家的林地的基本情况,其次,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让群众对林改工作彻底满意,最后,在公示结束后,在群众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各社召开了群众会,并发放了林权证。

2011年8月13日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文件要求,将林权制度改革列入今年及当前全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于2017年12月10日启动,历时12个月,分五个阶段进行。现已完成动员部署、宣传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制定三个阶段七个环节。共对16个村,167个村民小组,8096户,37851人,4488亩林地完成确权定界工作。共有集体林707亩,涉及xx、xx、xx、xx、xx-x5个村,14个村小组,其它村组没有集体林。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林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站所负责人及各村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明确了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各村相应成立了以任组长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林改理事会。全面实现了镇村“两级”书记抓林改的格局,为林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培训,规范操作

一是2017年12月20日,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有全镇干部、各村、护林员等100余人参加的林改工作培训大会,开展了深入细致的业务培训。二是林改工作组进村后,结合各村实际,召开村民小组长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让全体林改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方法、步骤,规范了操作程序后才进入村民小组开展工作。通过以会代训、单独培训、现场示范等方式提高了林改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统一了方法、步骤,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林改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宣传单、简报、信息、召开各种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林改氛围。全镇共书写板报6期,简报10期,发放宣传资料2520份,召开各种会议15场次,形成了层层做好宣传发动,层层安排部署,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镇林改办安排专人专管,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林改相关资料及办公用品、设备及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根据镇情实际编制印发了全镇工作方案,使方案符合镇情,具有可操作性,有力指导全镇林改工作的开展,有集体林的 村也在充分调查摸底的情况下,召开了调查现状通报会,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本上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集体林地分散、不规则,加之极为小块,给我镇的林业勘界工作带来了难度。

二是个别村组干部对集体林权改革的认识不高,影响了林改工作的整体质量。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为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作准备。二是认真做好勘界确权,调处纠纷阶段工作。三是按上级要求做好配套改革工作。

xx-x林改办

2017年6月8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发[]19号)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街上组现有25户,共计105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25户105人。

(二)资源状况。

全组集体林地总面积10807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1777亩(含自留山27宗229亩),确权后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9030亩。

二、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组的27宗229亩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组林业三定后的1548亩集体山(除去自留山),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具体分配方式为:**五家湾分为三片,联户按人分配,从白马沟老路以下至五家湾中华咀梁以上为第一片;从五家湾中华咀正梁以下至五家湾水沟以上为第二片;从五家湾水沟以下至五家湾哑口梁以上为第三片,按住户由上至下顺序及各户人口,实际测算后进行分配。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9030亩,组上预留406亩,其余8624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报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五)界线及宗地界线以本次实地勘界勾绘为准。

(六)其它。

三、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权利(承包方):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上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村林改小组报乡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林改工作评议小组。

我组评议小组由左林军、方小强、宋建军、宋日东、宋怀林、信关伟、宋建财七人组成。评议小组负责本组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民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村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环森林资源的行为和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勘界确权时,提前3天通知相关农户,并邀请本村(组)负责的、知情的长者参加本次勘界确权工作,对于无故不到现场指认界限的,按评议小组指认地界为准。

(五)组织有关人员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为确保发证工作创造条件。

(六)制定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林改方案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大古坪村街上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自1月开始,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开展了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经过全镇上下的艰苦努力和广大群众的密切配合,我镇林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林改工作机构。

首先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集体林权改革领导组,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林改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其次成立了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查小组,由镇党委委员任各组组长,联系各村,同时还成立镇集体林权改革维稳组,协调处理林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二、注重宣传发动,积极利用媒体广泛宣传。

为确保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完成全镇林改任务,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由各村、相关部门参与的'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林改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并邀请区林业部门专业人员对参会同志进行林改工作专门培训,会上还向各村发放《**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同时,根据会议部署,会后各村联系点分管领导赴各村,组织召开村林改动员会,向广大林农仔细讲解林改政策、法规,宣传林改工作的重要性。

三、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林改任务顺利完成。

(5)努力做好后勤保障,充分协调好村组关系,尽量做到不缺工。要求林改干部利用早晚时间召开村民组会议,进行统筹协调。对于山场在一起的村民组,尽量安排在一起进行外业区划及勘界工作,节省工作时间。

四、依法调处纠纷,积极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维护林区秩序稳定是上级党政组织的根本要求,是整个林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将维护林区稳定工作贯穿始终,无论是村、组林改实施方案的制定,还是明晰产权、确权发证,无论是宣传发动,还是林改现状调查摸底,每项工作都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上,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同时,着力排查调解林改中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调处”的原则,努力做到户与户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的纠纷不出镇,出现一起解决一起,截止目前,我镇未出现一起因林权改革发生的信访事件,为林改工作营造了和谐氛围。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由于去年冬天的长时间冰冻雨雾天气,影响了外业的区划与勘界工作;

三是业务上的磨合期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约。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个方面工作。第一,争取在5月12日至18日,对所有的村都进行外业区划与勘界,全面铺开全镇林改工作;第二,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镇25万亩林区外业区划及勘界工作;第三,多措并举,确保9月份完成所有内业的整理与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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