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矿山安全协议书(模板15篇)

时间:2023-10-29 13:50:37 作者:书香墨 实用矿山安全协议书(模板15篇)

合同协议可以为商业合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防止双方出现纠纷和争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合同协议的撰写方法,小编准备了一些范文供大家查阅。

矿山合作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一、采矿证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____________。

矿区名称: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矿区范围拐点坐标:____________。

以上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拐点坐标拐点确定的范围,标高从________米至________米,为双方合作开采的区域。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再开采或许可第三人开采。

二、矿山的开采方式。

由乙方根据相关资料,在矿区坐标拐点及标高范围内自行安排,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要确保安全生产。

三、双方合作期限。

本协议双方合作时间为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暂定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_年。

四、合作利润分配方式:____________。

(一)甲、方双方各安排一名财务会计人员,共两人,负责该开矿项目的账务合计、盈余计算。

(二)在财务会计结算前,该开矿项目的所有收入由乙方暂管;结算作出后,双方协商确定交款日期后由乙方在约定的限期内将款项交付给甲方。

(三)该开矿项目所开采的成果由乙方负责销售,甲方应全力配合。销售金额在扣除成本费用后的利润百分之____________归甲方,百分之____________归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办理矿山开采所需要的一切证件、手续,并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性。

(二)甲方确保对合作的矿区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权利障碍或纠纷。在签署本协议时,符合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司股东会成员的同意,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本协议。甲方确保不存在第三方对本协议的履行提出权利妨碍,在甲、乙双方合作前没有任何的未解决债权债务关系。

(三)与政府相关部门、当地村民之间的关系协调由甲方指派专门人员完成,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手续及政府政策性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由甲方协调与政府关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甲方应确保矿区道路、坑口、矿场及其他生产占地、占林的合法有效手续及使用权;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

(五)甲方在合作期间内原则上不将矿山转与他人。

(六)甲方应确保完成以下工作:矿区具备开矿条件;2、为矿山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开矿场地。

(七)甲方应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乙方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派人进驻矿山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矿山内外的协调工作,遵纪守法,照章纳税。

(三)开矿所需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由乙方派遣和提供,且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有权自由调配、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间如果将矿山卖出或有其他导致该开矿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则赔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在该开矿项目已投入的全部工程款及机械占用费、人员雇佣费、预期利益损失等一切相关费用,并另外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在甲方出让该矿山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购买意向。

2、若甲方无法确保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则必须将乙方的工作人员及乙方所有的或具有使用权等其他支配权利的.财物安全保送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此时,乙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因维护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开矿项目无法顺利进行,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2.若乙方未依法开采,导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完善的地方,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应在合同签订的当天提供。

(一)应由甲方提供的证件材料:____________附件一,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二,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采矿证复印件;附件五(列明你们认为重要的证件)。

(二)应由乙方提供的证件材料:____________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二,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本协议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过程中与巴基斯坦法律产生冲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矿山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 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安全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安全生产协议书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特别是国庆节期间,全省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以实际行动确保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截至9月30日,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73起,死亡22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7起,减少47人,事故起数和分别下降21.36%和17.54%,但是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6起,多死亡24人。四季度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尤其是我省大多数煤矿为了确保国庆安全,在9月中下旬就全面停产,煤矿复产工作压力增大。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及四季度的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国庆节后的煤矿复产验收,严防节后煤矿事故反弹。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年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2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20年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三、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四、各地应切实抓好高全高效矿井的建设工作。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事故,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燃气安全工作计划(三)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燃气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居供气、用气安全。二、目标任务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整治重点(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四)规范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管道瓶装气混用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四、职责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各村居,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质监、行政执法中队做好对运输途中的气瓶检查工作。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安监中队: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重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消防中队: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各办、服务区:将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本服务区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员;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配合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对治理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办、服务区、镇属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矿山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方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采矿权,是对xx锌铋矿的采矿权的合法持有人。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应具备如下含义:

1.1采矿权:指甲方对xx锌铋矿的合法采矿权;

1.2甲方对采矿权的陈述:

(1)许可证号:xxx。

(2)面积:xx平方公里;

2.1甲方:以其拥有采矿权和选厂为合作;

2.2乙方:全额投资经营;

2.3合作:

(2)甲方在乙方支付(1)相关款项后,保证采选厂合法正常运行;

(3)甲方保证采选厂证照手续齐全;

(6)股份:甲乙双方以成本外进行核算;甲方占40%的股份,乙方占60%;

(7)乙方按原矿每吨20元支付给甲方;甲方设备折旧另行协商;

(8)合作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1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3.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甲方保证矿山和选厂证照齐全;当地村乡社的协调,保证乙方接手经营之时的正常运转。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不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停产。

6.2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就支付对方违约金按总投资的30%。

7.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各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

7.2除本合同规定当事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外,本合同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生效。

8.1甲方如果转让本合同中的矿山,乙方不得阻止,其合作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量;

8.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矿山安全生产协议书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特别是国庆节期间,全省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以实际行动确保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截至9月30日,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73起,死亡22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7起,死亡人数减少4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36%和17.54%,但是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6起,多死亡24人。四季度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尤其是我省大多数煤矿为了确保国庆安全,在9月中下旬就全面停产,煤矿复产工作压力增大。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及四季度的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国庆节后的煤矿复产验收,严防节后煤矿事故反弹。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xx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号)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15]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xx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三、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四、各地应切实抓好高全高效矿井的建设工作。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5]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事故,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矿山安全生产协议书

鹤壁市石材矿山公司,根据矿山荒料开采及发料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发料。

一、矿山开采出荒料后,调料人员根据调料规定对所有荒料进行统一编码登记造册,一式两份,一份由调料人员保管,一份由矿长保管。

二、调料员接到调料单或发货单后,按单要求发料,并开具调料结算单,将荒料发至倒料点(在矿山的荒料由调料员保管,倒料点的荒料由吊车司机保管)。

三、倒料点工作人员,在接到矿山荒料后,进行认真登记,按单发料、装车,并在单据上填注日期、车号。

四、矿长在接到公司调料单后,及时将调料单复印并传真至矿山调料员及倒料点,监督管理发料工作。

五、矿长定期检查调料员荒料登记册及倒料点荒料登记册,并制定调料员与倒料点的对帐制度。

六、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杜绝荒料丢失及倒卖荒料情况发生,如出现荒料丢失或有倒卖料行为,对矿山相关责任人罚款xx元/次,对知情不报者罚款xx元/次,对情节特别严重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矿山安全生产协议书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和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措施,继续提升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通过开展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辖区各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对辖区所有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集中教训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示精神,以及专家会诊查出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规程是否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治理、领导带班制度、教育培训等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人员时限、预案是否到位。

3、矿山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是否严格控制采场作业人数,小型露天矿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严禁无关人员通过,页岩矿山是否实行无爆破作业方式的机械挖掘、铲装作业,排土场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

5、作业规程不完善,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6、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非煤矿山行业企业要立即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及要求逐条进行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在企业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乡安办组织力量对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重点抽查阶段。乡安委会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督查、抽查和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此次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部门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各企业迅速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业力量全面自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乡安委会对检查走过场、要求不严格、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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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矿山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具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枯竭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2、双方同意:甲方占该矿山%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股份;前期投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为更好勘查、开采该矿山,双方同意设立新公司,公司股权甲方占%、乙方占%。同时,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取得的探矿权转至新设立公司名下;之后,双方以新设立公司名义取得采矿权及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条经营管理。

1、双方为取得探矿权而投入资金暂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费、财务支出共同沟通达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误会。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财务情况随时了解和督查。

3、双方联合制定矿山及新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按所占股份比例执行,双方前期费用在矿山开采利润中优先归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矿山转让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公司______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转让矿山座落于______,四至以甲方交付给乙方的采矿证为准。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于协议签订时起,乙方付给甲方预付款______万元,余款______万元于变压器上完通电后付清。如乙方不按约定将款付清,甲方有权收回矿山,并不退还预付款。

三、转让后甲方应协助乙方调解与当地村民和村委会的.关系,涉及上级主管部门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

四、转让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全部归乙方所有。如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

五、如遇国家征用,地上附这物及土地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

六、花草树木及土地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矿山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xx矿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愿共同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xx矿的xx%股权计人民币xx元,乙方同意接受。

2、在本协议签署前甲方的原股东已于xx年xx月xx日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本次全部股权转让。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全部股权转让金额xx万元,乙方按以下方式付款:在本协议签订后支付xx万元给甲方为定金,余款xx万元在甲方交付乙方《采矿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转让款包括甲方办理合法有效证照转让手续至乙方的所有费用。乙方支付甲方款项到以下账户:开户行:xx户名:xx账号:xx。

4、本协议生效乙方即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定金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股证、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及矿井所有资产的交接(详见交接清单),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乙方办理的证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股权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原股东依法承担。

7、股权转让后,甲方不享有xx矿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

8、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办妥《复产通知书》给乙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

9、违约责任: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办齐相关证照及移交资产,甲方因证照、《复产通知书》或资产交接等原因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应当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余款,逾期15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双方的其他违约事项按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10、争议解决约定: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协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1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章的文书资料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xx月xx日。

矿山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广西方)。

乙方:____________(江西方)。

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金秀县长垌乡三角村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

金秀县长垌乡三角村的矿山折合约70亩。

第二条、合作开发方式。

1、甲方负责协调与村民商定租地事宜,并协调与当地政府部门关系,费用共同承担,乙方负责矿山的开采技术,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第三条、资金投入、股份及利润分配。

1、甲乙双方各出资人民币125万元(壹佰贰拾伍万),共250万元(贰佰伍拾万)用于矿山开发,协议签订后3天内,甲乙双方必须各自把人民币100万元存入指定账户,一个月内把各自投资余款25万元存入指定账户,资金共同管理支出。

2、股份分配:____________甲方占60%,乙方占40%。

3、利润分配:____________矿山出矿后,扣除开采成本后甲,乙双方收回各自投资款,剩余利润按各自股份进行分配。

第四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

1、甲方负责与村民进行协商租用村民山地事宜,租地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租地款计入投资款内。

2、乙方负责矿山的.开采技术及工程安排。

3、计划开支需打预算后双方商定同意后实施,所以开支单据及货物入库单必须由双方审核签字后有效。

4、甲乙方须积极协调、配合。

5、甲乙双方各指派一人进行矿山负责,沟通矿山开采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各自协调自己方股东关系,任何一方因自己方股东矛盾为矿山开采造成损失的,需负全部责任。

6、矿山人员工资,机械设备租用费用,电费、油费等开支由矿山共同支出。

7、如投资250万元所得干矿达不到15吨的,所有干矿属乙方所有,乙方自己负责自己损失。

8、由于矿山开采需要处理村民、政府部门关系所有开支,由甲乙双方负责。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矿山居间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以项目融资需要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______人民币(大写);融资贷款期限为______,但最少不得低于______;融资利率在年利率______%-年利率______%之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出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4、居间委托期限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并为项目融资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与出资方的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5、甲方在约定的条件下,合同履行期间及融资范围内不得拒绝与乙方寻找的出资方签订融资借款协议,否则甲方应按照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全额的居间服务费用。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

7、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居间服务。应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

2、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融资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费用及支付方式。

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为融资总额的%。乙方领取的居间服务费用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居间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金额的%作为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出资方在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先行扣除居间服务费。

3、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多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是指公正、评估报告等费用。

4、除本条规定的居间服务费和居间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______%计算。

3、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居间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或居间费用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矿山转让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依据《矿产资源法》、《采矿权探矿权转让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将的采矿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总计人民币____元,同时转给乙方的房屋及设备,巷道斜井等工程。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期限: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地点:____方式:按照审批管理权限,经____审批依法办理采矿权转让及资源整合手续,审批结束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方可依法采矿。

四、受让人继续履行采矿权人的`义务和承诺。

1、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开采;。

2、高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3、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4、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5、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五、受让人对继续审批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生产的承诺:

2、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规定测绘采矿工程平面图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六、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转让金,甲方有权不提供转让手续及合同证件。

七、必要的说明。

1、转让合同方签订后,甲乙双方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办理采矿权转让审批手续,转让手续依法审批后,的一切所有权、采矿权、经营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2、采矿权转让后,该矿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再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股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采矿权,是对________锌铋矿的采矿权的合法持有人。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应具备如下含义:

1.1采矿权:指甲方对________锌铋矿的合法采矿权;

1.2甲方对采矿权的陈述:

(1)许可证号:____________。

(2)面积:________平方公里;

2.1甲方:以其拥有采矿权和选厂为合作;

2.2乙方:全额投资经营;

2.3合作:

(2)甲方在乙方支付(1)相关款项后,保证采选厂合法正常运行;

(3)甲方保证采选厂证照手续齐全;

(6)股份:甲乙双方以成本外进行核算;甲方占40%的股份,乙方占60%;

(7)乙方按原矿每吨20元支付给甲方;甲方设备折旧另行协商;

(8)合作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1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3.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甲方保证矿山和选厂证照齐全;当地村乡社的协调,保证乙方接手经营之时的正常运转。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不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停产。

6.2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就支付对方违约金按总投资的30%。

7.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各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

7.2除本合同规定当事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外,本合同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生效。

8.1甲方如果转让本合同中的矿山,乙方不得阻止,其合作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量;

8.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矿山股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出资建设永德县大岩房锡矿山项目(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合同条款如下:

1、甲、乙双方出资355万元人民币共同建设__________________矿山项目。

2、甲方以矿山155万元资产投入,乙方以200万人民币现金投入(分期),一期投入60万人民币。

3、双方约定的投资完成后甲、乙双方各占50%的股份,如果乙方一期投入60万以后项目产生效益,优先偿还甲方95万元,双方以各自以实际股本各占50%进行分红。

4、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各自投入完成后超出慨算投资,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投入,项目产生效益后按照各占50%进行分红。

5、甲、乙双方在项目投产后,所有产品经过双方同意统一销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如有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资合同,所占股份归对方所有。

6、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大的经营活动。

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双方同意签字后方能实施。

7、双方签订合伙合同后,矿山共同受益,共同承担安全事故风险。

8、甲、乙双方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甲方提供前期投入款项票据和与公司签订的原使合同附在本次签订合同后面。

9、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共同理行本合同的责任关系,如有一方违约付给一方违约金300万元人民币。

10、甲方保证提供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真实性、有效性,正常矿山生产。如果关于甲方提供的合同与公司签订原因导致矿山停工停产。矿石不可正常外卖,算为甲方违约,按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甲方负责矿山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和存储管理,协调好上级各部门和当地农户的关系,负责矿山的生产安全和生产经营安全,派出会计、仓管员、安全保卫等人员参与项目的生产经营。

乙方负责矿山矿产品的开采和专业生产技术,特别是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派出出纳、矿山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监督等人员参与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负责下步矿选厂的选址、工艺设计等方面工作。

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先期投入60万元合同开始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作补充协议。

如有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解决不了,经过云南省官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诉。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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