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读书心得第一章(精选14篇)

时间:2023-11-30 15:03:29 作者:曼珠

读书心得是一种反馈和交流的方式,我们可以通过写读书心得来与他人分享自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感悟。我们从各个领域中选取了一些精彩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写作灵感。

根鸟第一章读书心得

“根鸟”,我听到这个词原本以为是一只鸟的名字。看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是写一个男孩靠着自己的手飞翔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里的故事。

自从我读了《根鸟》的第一章“菊坡”,我就对主人公有了许多看法,被曹先生美妙的文笔所吸引。菊坡的美丽,菊坡人的善良,根鸟的世界。

老是写景物与根鸟,是否太枯燥了,想必曹先生也想到了这一点,又开始飞舞着他的那支妙笔,又开出了几朵带有神秘色彩的花儿----一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一只白色的鹰,一根布条,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儿。

大峡谷吸引着他,鹰呼唤着他,布条指引着他。

根鸟带着神秘的梦想上路了。此后,根鸟的人生路坎坷而不平坦。

在青塔,根鸟他遇到了第一个老师---板金,他们都是寻梦的人,是他教给了根鸟不要放弃。黄毛又告诉他不能随便和别人喝酒,长脚告诉他,人心隔肚皮,不要看外表,秋蔓又告诉他世上还有好人,金枝又告诉他不要沉迷于一种东西。

这只“根鸟”终于追上鹰,这也许是文章的意思吧。

生命原是梦想的一架梯子,可以一直延伸到梦想成真的那一刻,只要你永不放弃。

干法第一章读书心得体会

第一段:

读书是一种让人成长的过程。在人们的成长过程中,读书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干法第一章读书心得体会则是指通过读书练就勤奋刻苦的学习态度,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这是一本针对学生群体的读书心得体会,对于提高学生读书质量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围绕干法第一章的核心要点展开探讨,以期对读书方法和学习态度有更深入的认识和体会。

第二段:

干法第一章的核心思想是要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作者认为学生应该具备“三经主义”的学习方法,即学习、记、思。学习要有规划、目标,记忆要讲究方法和技巧,思考要发散思维、提高创造力。这一观点深刻地指出了学习的关键因素。一个学生只有在全方位、有目标、有方法地学习、记忆和思考,才能提升学习质量。对于我们这些学生来说,合理地制定学习计划,掌握高效的记忆方法,发散思维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学习理解知识,提高学习效率。

第三段:

读书心得体会中提到了大量的学习技巧和方法。其中,作者着重强调了记忆方法的重要性。针对不同的学科和知识,我们应该采用不同的记忆技巧。对于易记的内容,可以采用联想记忆法,通过建立联想和关联的方式来提高记忆效果。对于复杂的概念和原理,可以采用分类整理的方法,将相关的知识点归类,形成知识架构。此外,对于经典著作和重要论文,可以通过摘录要点、做读书笔记等方式进行记忆巩固。通过运用这些记忆方法,我们能够事半功倍地掌握知识。

第四段:

读书心得体会中还提到了学习态度的重要性。作者认为,勤奋刻苦、坚韧不拔的学习态度是学生成功的关键。面对学习中的困难,我们不能气馁放弃,而是要有信心和毅力去克服困难。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进行。同时,我们还应该具备主动学习的习惯,主动寻找学习资源和获得知识的机会。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我们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五段:

干法第一章读书心得体会是一本对于学生非常有价值的读物。通过阅读和理解这本书,我们可以学会如何制定学习计划,掌握高效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在读书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细节,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读书是一种人生的修养,通过读书,我们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素质。希望这篇读书心得体会能够对广大读者有所启发,帮助大家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和学习能力。

雷雨第一章读书心得

读书是幸福的事情,通过读书享受心灵的宁静阅读不仅能够增长我们的知识,同时还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学到很多通过课本学习不到的知识。我们在平时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我们一起来写写关于读书的心得吧。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雷雨第一章读书心得50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感的女人,痛悔着罪孽却又不知地犯下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都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周萍、周冲、四凤死了,鲁大海与生父周朴园反目,两位母亲亦走向了崩溃。

矛盾环环相应,扣人心弦的同时,却做得那般自然,似乎从一开始我们读到雷雨时,面前就有这样一幅画面: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异的电煽动着淅趋紧张的空气,忽然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考时,当头响起了一个炸雷电闪雷呜,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这像是寓示剧中人物之间的危险关系。

蘩漪在《雷雨》中有些扎眼,但她浇不灭的热情和颗强悍的心让我喜欢她,尽管她的漂亮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不是所谓的“可爱”女性,她是辛竦的,尖锐的,有魅惑力的,甚至她就是所谓的魔。可能正因如此,我喜欢她,她为爱不惜一切,她的执着我从内心敬佩,他们都没错,他们只是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可谁又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呢?我渐渐开始发现或许是封建社会所谓的门当户对害了他们,或许当时朴大少爷娶了鲁侍萍,那么今天也就不会发生这一幕的哀嚎。

今天的社会布满着阳光,驱散了过去的阴霾,现在的天天对恋人都是幸福快乐的,因为彼此是自己的选择,我希望在今天的社会中不再会奏响雷雨天特有的隆隆乐奏,因为今天是个阳光灿烂的世界。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

若是有缘,何需誓言?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处心积虑,三十年的爱恨纠葛,终于在一场雷雨中轰然落幕。

三十年,无论身处何处,他都随身携带当初的家具,始终保持着夏天关窗户的习惯。即使家有万贯,他依然保存那件缝补过的旧衬衣。三十年的坚守,始终请与曾经的最爱,还是偿还良心的负债?要有多无奈,才能念念不忘?三十年的天光漫长,三十年的天各一方,三十年的悲哀的情感寄托!时的,侍萍只是周朴园空虚无处的寄托。倘若不是的话,三十年的用情之深,怎么会因为是平的沧桑落魄而荡然无存?倘若不是的话,三十年的朝思暮想,怎会因为侍萍的突然出现而惶恐不安?倘若不是的话,三十年的愧疚不安,怎会因为名利的羁绊而颜色大变?是的,他爱的只是三十年前温顺听话的侍萍,而不是这个年长色衰,会对他的利益构成威胁的侍萍。悲哀的三十年的记忆!

周朴园所希望的“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实质上是最丑陋最破败的家庭。要让他抛妻弃子而换来的因缘,一段与富家小姐繁漪同床异梦的售后。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妻子繁漪处处与他针锋相对,他视她为疯子。她也驶入疯子一样疯狂地沉浸在与儿子周萍的有悖常理的恋情中。打儿子周平痛苦于这段乱伦的爱情,在挣扎中又爱上了同父异母的四凤,周重的善良,却不愿接近他这位严厉的父亲。身为一家之主徒有让人畏而厌的尊严。他享受不到夫妻之间的并蒂情深,也体会了父子之间的骨肉亲爱情!三十年,独自面对内心的悲哀,所以曾经的有关侍萍的回忆自然而然的便成了他的一种习惯,一种安慰。

三十年的念念不忘在苦心经营的名利面前是那样的苍白无力,不堪一击。当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惊慌失措,他“汗涔涔的”,她在害怕什么呢?他怕自己的名誉地位受到威胁,他怕自己陷于一种尴尬境地,他怕自己的虚伪暴露无遗,便开门见山的质问侍萍的目的,便痛快果断的提出以钱来做了断,一个资本家的阴险狡诈就这样被他演绎的淋漓尽致!

假如当初他有情有义,没有抛弃侍萍母子,那么繁漪和四凤就不会出现,周萍的两段痛苦感情也就不会出现,想必结果也不会如此地惨烈吧!可毕竟这只是个假设,资本家的惟利是图,阴险狡诈让他亲手一步步地酿造成这个悲剧:死凤死了,周冲死了,周萍也死了,繁漪疯了,侍萍生不如死,只留下了一个完好无缺的他,可事实上他已经失去了一切!可怜的贪婪的悲哀!

一场雷雨,花谢知多少?

花非花,似花,非花无花,梦中泪花,

一场雷雨,梦碎一场空;。

梦非梦,似梦非梦,无梦,梦碎一场空!

三十年,走完一场悲哀……。

这周我们学习了《雷雨》。还观看了雷雨的戏剧电影。我就来说说雷雨的电影吧。

剧中的周傅园长的不大好,但演技还不错。我印象较深的片段是周傅园逼迫繁漪喝药的那段。他先和周冲说:“去!说'请妈喝药'!”周冲反抗无效,只得听从周傅园的话。然后周傅园又和周萍说:“去!跪下来,请你妈喝药!”周萍回:“爸!”他说:“去!”周萍只能跪下。但这边周评还未跪到地板,蘩漪立刻站起,夺过周萍手中的药碗,咕噜噜喝了下去,一脸痛心疾首,之后不堪忍受地跑了出去。周傅园的目的却只是为了让萍和冲学会“服从”。似乎蘩漪的病也有些奇怪。蘩漪自己说自己没有病,周傅园却说她有病,这也许是因为思想的差异导致的“病变”吧!也许在蘩漪眼中,“有病”的是周傅园。

再后来,就到了课文节选的内容。电影中的台词较之课文明显有删减与提炼。周傅园与侍萍相遇述旧怨,相认生新恨,通过这一大段的谈话,也向读者揭示了周傅园与侍萍的关系。侍萍已然从善良软弱、听天由命变得清醒、自尊、坚强。其中,对周傅园的神态转变也刻画得异常细致,表现出了周傅园的冷情、冷心、冷血与冷酷。

周傅园此时已然知晓鲁大海是他的儿子,但随后的对峙中却未见任何父子情深,只有阶级对立,异常刺目。

总的来说,这部电影非常有观赏价值,值得一看。

拿到“雷雨”立刻放下手头的事,一口气读完。

在封建权威的笼罩下,人们如同跌在沼泽里的马,愈挣扎,愈深沉地陷落在死亡的沼泽里。掌权者也失掉了可贵的本真。周朴园生活在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断层中。年轻时,他曾经试过跳出封建的束缚,追逐自由,真心地对待所爱的侍萍,然而他的懦弱使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背叛了侍萍,饱受摧残的侍萍便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她没有权力去爱她所爱,恨她所恨,而是将一切罪责都担在了自己身上,这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又是一位对封建权威的臣服者。

气氛沉重得有些透不过气来,人似乎在受着情感的捉弄,这是怎样可怜的动物,带着踌躇的心情,本应主宰自己,却发现自己时常被环境所主宰着。在这样的环境中,周府的豪宅,侍萍的陋室,极端的痛苦与爱情在一天中强烈的碰撞。随着阵阵雷雨滚滚而来,抑郁,绝望,充斥在空气中,一幕幕就如暴风雨中的波涛,恶狠狠的撞向人们,人们无处可逃。

在这样一群随波逐流的人中,蘩漪是一只独自绽放的花,她更让人们所接受,因为人常常身不由己,回归到原始的路,流着血,不是恨就是爱,一切走向极端,要轰轰的烧一场,中间不容易有一条折中的路。当她嫁给了被封建思想腐蚀了多年的朴园时,她奋力地要跳出紧缩的牢笼。在茫茫寻找中,她阴错阳差地爱上了丈夫前妻所生的长子,周萍。她的生命如火一般的白热。也是一般短促。情感,境遇,激成一朵朵火花,在周萍身上交织成了_残酷的爱和_不忍的恨。然而她很勇敢,站在滚烫的砂岩上,她用火热的情和那颗强悍的心做了一回困兽之斗。当时有许多女人也都有美丽的心灵,是环境的窒息使她们乖戾,抑郁终身。蘩漪虽然_终回到了火坑,但这更值得人们去尊敬和怜悯。

如果说迷走在爱恨中的是蘩漪,那么沉浸在自己的伊甸园中的就是周冲了。也许是从小的高高在上让他一直被埋藏在理想的堡垒之中,对社会,家庭,以及对四凤的爱情都天真得像是在心中编织的一个个美丽的童话。然而现实的残酷让他不得不感到理想幻灭的悲哀。从父亲逼迫母亲喝药的那一刹那,他已经感受到了现实的丑陋。直到慈祥的母亲变成了站在眼前神志不清的女人时,他的梦惊醒了,心中的激荡早已不再。终于,这个悲情故事在雷雨的轰鸣声中达到了高潮,一根电线,结束了四凤和周冲的生命,扼杀了蘩漪和侍萍的意志,击溃了一个罪恶的家庭。周萍在知道自己的身世后,崩溃了。但他平静得如一潭死水,也许是知道了自己的命运,终于可以不再被命运完弄,以死来结束自己内心的折磨是_好的解脱,这是大厦轰然倒塌后的死寂。

是时代和命运在扭曲的人性中塑造的这一出悲剧。

雷雨第一章读书心得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曹禺用细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他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真是恰到好处。读完《雷雨》,此时正是夜阑人静的时候。

关上台灯、闭眼,眼前似乎还是出现一幕幕叫人不知感慨还是感动的情景。

四凤,侍萍,周萍,周冲,他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本来应该是一段很美好的爱情,却在最后被套上了乱伦的枷锁,本来应该是一段很亲密的母女情,却为了两段不该来的爱情而处在了痛苦的深渊。一切的美好啊,为什么终归支离破碎?不该死的死了,不该疯的疯了,旧社会,令人心酸的下层人的命运,何故如此?旧社会的黑暗,上层人士的腐朽终究导致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我依然在想,不仅仅是旧社会,即便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在发生。也许现在会比旧社会光明的多,可是仍有那么多的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处事横行霸道,任意妄为?犯法了,他们的钱可以买通律师,买通法官,然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拍拍屁股走人,还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委屈相,扔下真正的受害者捶足捣胸,哭尽人间的不公。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难道就不会滴血吗?而这样的人也终究会遭到报应的吧!呵,命运,如何的作弄了这世间的人,一切的人与事仿佛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又想到了鲁大海,这个个性鲜明,决不向黑暗的上层势力低头的青年人。他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对于一切的不平,他敢于挑战,坚定的意志和一直坚守的原则,也让他对上层人士嗤之以鼻。他不甘于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下层人民的一贯作风,更不屑于鲁贵那种奉承拍马,狐假虎威的神奇,他愿意为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矿工的公平挑战周朴园,他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赢得他们应有的回报,他憎恶黑暗,也敢于挑战黑暗,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旧社会所有懂得反抗的人的真实写照。他们顽强,他们坚持,在所有人都在无际的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朝更加黑暗的深渊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找寻光明的所在。

……。

一阵雷鸣,惊醒了多少懵懂的旧社会人民;一夜雷雨,淹没了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痕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根鸟第一章读书心得

《根鸟》是曹文轩所著,很生动的描绘了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成长史,也是每个少年的心灵史。

少年根鸟出生在一个美丽祥和的村庄――菊坡。本来他就应在那平平安安的生活下去,可是,一只白鹰改变了他的一生――有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被困在了一个开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于是,根鸟出发了。他一路经过了鬼谷、青塔、米溪、莺店。他遇到了骗子,遇到了长脚――一个令人厌恶的矿场头头,遇到了秋蔓,遇到了金枝,遇到了板金先生。他碰上了好人,也碰上了坏人。他曾被人嘲笑过,曾乞讨过,曾沉迷于物质享受过。但他都坚持的走了下去,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完成了心愿。

读完这本书,我被根鸟的那份执着深深的感动了。他仅仅为这一个不知谁写的布条,就傲然的踏上旅途。而我,从小想干的事情很多,然而又有多少坚持下去了呢?记得小时候,最想要一本画帖,妈妈知道了,要我自己挣。可我就坚持几天就坚持不下去了。实际上,扳着指头数数,真正坚持下来的,也只有古筝了。连那些学习计划之类的,也就是象征性的喊个口号,再看上几本工具书,也就放下了。所以,我要向根鸟学习,做一个执着于梦想的孩子。

最后,我要说:谢谢。谢谢这本书,教给了我道理,值得让人铭记一生的道理。

文档为doc格式。

三国演义第一章读后心得

三国演义第一回读后感《三国演义》主要讲的是魏国、蜀国、吴国之间的战争。

刘备字玄德,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刘备_格温和,不爱说话,高兴和愤怒都看不出来;一向胸怀大志,喜欢结交天下很杰出的人;刘备是蜀国人。刘备小时候失去了父亲,就一直孝敬母亲;家里很贫穷,以织席子为生。家住涿县楼桑村。十五岁时,刘备的母亲让刘备外出学习。刘备曾与郑玄、卢植、公孙瓒等为友。刘焉发榜招兵时,刘备已经二_岁。

张飞字翼德,家住涿群,家里有很多庄田,以卖酒屠猪为生,喜欢结交天下很杰出的人。张飞也是蜀国人。

关羽字云长,家住河东解良,也是蜀国人。

我特别喜欢看第一回《宴桃园三英结义》,讲的是:

幽州太守刘焉深感人力不足,便马上四处派人去招募义兵。

榜文行到涿县,招到了刘备。刘备当日看完了榜文,忍不住叹气,忽然听到身后有一人厉声喝问:“大丈夫不为国家出力,为何在这叹气?”刘备一转头,看见了张飞,两人做了自我介绍后,来到了一家乡村小店,两人开怀大喝。

正喝得高兴时,关羽走进了乡村小店,三人做了自我介绍后,来到了张飞的庄内,三人约好第二日在张飞的庄后的桃园里结为兄弟。

第二天,张飞在庄后的桃园里放上青牛白马等祭品,三人一起郑重地说:“我刘备、张飞、关羽,从今开始我们三个结为异姓兄弟,我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张飞请来了所有的乡中勇士们,一共三百多人,大家一起在桃园里痛饮一醉。

我爱看三国演义,它让我学到了很多。

哈利波特第一章读书心得

读书是精神上的粮食,读书,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同时也让我们知道谁与我同行,又有谁看到了怎样的风景,我们又该如何进行自我的追求与调整。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哈利波特第一章读书心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前几个月,爸爸给我买了一套名叫《哈利波特》的书,这可是一本名著。我爱不释手地翻阅起来,立马就被它里面神奇的故事给吸引住了。

“吃饭了,吃饭了!”妈妈叫了好几遍,我都没有听到。怎么就吃饭了?我肚子还没饿呢。吃完饭,几个好朋友叫我去踢球,因为牵挂哈利波特的命运,所以我忍痛割爱,谢绝了他们,其实我是最喜欢踢球的。“已经十点多了,该关灯睡觉了!”“待会待会,等我看完这一章,就剩几面了。”唉,如果天不会黑的话该多好呀,我就可以一次看个够了。

《哈利波特》这套书主要讲:哈利波特与杀父仇人——黑魔法师伏地魔为魔法世界的和平,为了正义,展开了一场生死决斗,最终哈利波特靠机智勇敢、永不放弃的精神,赢得了这场战斗的故事。

我爱《哈利波特》,我想成为神奇魔法师,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有勇气就会有奇迹!读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我如实是想。

本书主人公哈利·波特一岁时失去父母后,在姨父姨妈家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直到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他收到一封神秘的邀请信,邀请他去一个叫做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读书。

在那儿哈利找到了朋友,过得十分愉快。但一块魔法石出现了,它可使杀死哈利父母的黑魔头——伏地魔重新获得法力,就在为伏地魔效力的奇洛教授即将拿到魔法石时,哈利·波特在朋友的帮助下成功制止了伏地魔。

是什么使哈利·波特打败了法力高强的奇洛教授,而没让伏地魔得逞?是勇气!哈利·波特躲过三头狗路威,穿过魔鬼网……若不是勇气,他根本做不到。正如德国作家歌德说过:你若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儿;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掉了许多;你若失去了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去了。是啊!没有金钱,有荣誉自然会有;没有荣誉,有勇气去拼搏就行;要是没有了勇气,那么一切都是徒劳的了。

最近,‘奥运向前冲’节目比较火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大约三十来岁的阿姨通过两关,到了第三关,她却进退两难,在观众的加油声中,那位阿姨鼓起勇气冲了过去,最后竟到达终点,敲响了铜锣。

现在,让我们鼓起勇气冲破一切困难!记得,有勇气就会有奇迹!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故事虽然是发生在一个虚幻世界,但是,故事里所蕴含的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如果没有母亲伟大无私的母爱,哈利怎能活到今天?如果没有海格的保护,哈利怎能摆脱德思礼一家的阻挡,顺利地进入霍格沃茨?如果没有斯内普在魁地奇比赛时念一个反咒想保住哈利的生命,他岂不是早就被奇洛摔得粉身碎骨?如果没有赫敏的机智与罗恩的敢于牺牲,哈利怎能通过一道又一道难关,打败伏地魔,拿到魔法石?……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教育我们:生活中我们离不开他人的帮助,他人对我们的关怀与爱护才使我们成功。哈利波特要是只身一人,没有朋友,没有支持,他能独自打败伏地魔吗?答案是否定的。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勇敢的去面对它,征服它。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在魔法世界中对所有人来说,都觉得他是一个特别的人,大家都觉得哈利波特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但是,真的是这样的吗,他真的是大家所想的那样的不平凡吗?我从来都没有那样觉得,我反而觉得他是一个勇敢、坚强、有气量、对待任何人都平等和温柔的人,像我们小时候一样调皮,不听老师和大人的话。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他没有改变世界的想法,他只是在尽力的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能够和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但是,从某些角度来说,哈利波特确实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的不平凡表现在:在自己出世不久,失去了自己的父母(每个孩子最初的精神寄托),可能还没有熟悉他们的音容,可能还没有感受到温暖的母爱,还没有来得及叫他们一声爸爸、妈妈,更不知道自己如今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中,没有任何罪孽感的孩子为什么要面对这种命运(当然,婴儿期的他不会知道这些的)!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伏地魔一个令所有魔法界的人都恐惧的神秘人,除了霍格沃茨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伏地魔杀害了很多厉害的魔法师,然而魔法师们都手足无措,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场发生在魔法世界的灾难一次又一次的重现。然而,当波特夫妇正沉浸在一个新生小生命降临到这个世界的欢乐之中,残忍的上帝让这个杀人魔来破坏他们的幸福。虽然波特夫妇的魔法在魔法界算是厉害的了,但是他们怎么能够抵挡得了黑魔法的攻击呢?波特夫妇临死前微笑的看着他们的爱的结晶。不用我说,伏地魔杀了波特夫妇后,你认为他会走吗?答案是否定的,杀人成性的他会放过哈利波特这个刚出生不就得小婴儿吗?不会。miraclehappened,一个魔法高深莫测到魔法界无人能敌的伏地魔,却杀不了一个没有任何魔法,手无缚鸡之力的baby,why?当听到这个消息是,震惊了所有魔法界,人们都感到好奇,why?但是又有几个人知道,turelove是无敌的(言外之意就是,就算伏地魔有在高强的魔法,无论多少次他都是一个失败者,后续章节中也有体现)!波特夫妇用自己对儿子真挚的爱的力量化成了保护儿子的盾牌,这种爱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自己的儿子——哈利波特,这种爱代替者他们保护着哈利,在他们缺席的位置中。

故事就这样揭开了帷幕,于是哈利开始了自己的成长和冒险旅行在麻瓜的世界和魔法的世界中。

对婴儿来说,魔法世界太危险了,所以邓布利多决定吧小哈利留在哈利的佩妮姨妈家。随着时间的流逝,转眼之间,已经过了十年了!哈利以及在弗农姨夫的家里已经度过了十年了!儿童时期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快乐和最幸福的时光,但是对哈利来说,他的童年是他的整个人生中最难熬和不幸的时光。为什么呢?因为他这这个家里是一个透明的人,是一个被人忽略的人。弗农姨夫他们一家人都讨厌哈利,因为他们觉得会魔法的波特夫妇生出的孩子是一个怪胎。对佩妮姨妈和弗农姨夫来说,哈利只不过是他们养的一条没有父母、可怜的小狗,对达利来说,哈利永远是他的玩具(但是达利却常常被哈利捉弄)!在这样的家庭里,哈利能感觉到家庭的温暖吗?在这样的家庭里,哈利从来没有吃饱过,从来没有睡过舒服的床而是每天睡在黑洞洞的碗柜里。在这十年里,他从来没有收到一份生日礼物,他从来没有像同时期其他孩子一样给他们的父母撒娇要自己想要的东西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他还是个婴儿时,他的父母死于车祸。他记得,从那时起到现在,他已经在弗农姨父家生活了近十年了,那是十年苦难的生活。他已经不记得父母身亡时,他自己也在车上。有时躺在碗柜里长时间拼命回忆,会出现一种奇妙的幻象:一道耀眼的闪电般的绿光,前额上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他猜想,这就是那场车祸,但他不知道那道绿光是从哪里来的。他一点也不记得他的父母了。

他没有其他伟大的梦想,他只是希望梦见某一位亲戚突然来把他接走,可是他的梦从来没有实现。德思礼一家是他惟一的亲戚。可有时候他觉得(也许是盼望)街上的陌生人似乎认识他。

在学校里,哈利没有一个朋友。大家都知道,达力一伙最恨的就是穿松松垮垮的旧衣服、戴一副破碎眼镜的怪人哈利波特。谁也不愿意去跟达力一伙作对。哈利十年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单调和一成不变。althought,他却想不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波涛汹涌的未来和不可思议的世界!

七月的一天,他收到了第一封写给他的信,来自霍格沃茨,他有点兴奋。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知道它是一个学校。这时,他的心开始怂恿他快点逃离弗农姨夫的家,快点开始自己的人生和冒险。哈利在海格的帮助下顺利的进入了霍格沃茨学校——一个魔法学校。

一个真正的开始自己的旅行和冒险。

在霍格沃茨,哈利结实了自己一生的挚友和生死与共的好兄弟。他们是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三个人一起开始踏上了征途,在征途中他们互相帮助和安慰,从重重困难中走出来。三个人一起了魔法校园的生活,三个人一起赢得比赛,三个人一起捉弄和报复了马尔福,德拉科马尔福,一起保护了校园,一起为海格洗清了罪名,一起识破和打退了伏地魔。这一切都体现了三个人的勇敢、智慧、勤奋和真挚的友谊。

三国演义第一章读书笔记

看了《昆虫记》,我知道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昆虫,比如:石蚕、蜣螂、舍腰蜂、被管虫等等。这本书是一名法国昆虫家j·h·法布尔写的,我十分喜欢这本书。

里面说了许多昆虫,最搞笑的是矿蜂。矿蜂是一种细长体形的蜜蜂,它们大的比黄蜂还要大,小的比苍蝇还要小。矿蜂的腹底下有1条明显的沟,沟里藏着一根刺。如果遇到敌人,这根刺能够沿着沟来回地移动,保护自我。我这讲的矿蜂是一种有红色斑的蜂,它的身材和黄蜂差不多,雌蜂有十分美丽的斑纹。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愉悦,增长了见识,同时也让我了解了原来昆虫跟咱们人类一样也有它的世界,真是神奇。

鲁滨逊第一章读书心得

《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狩猎获取动物、并养殖起来、丰衣足食。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急用物品,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无论困难多么强大,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这才是这本书的真谛。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

任性、倔强、娇气、依赖是现代青年最大的缺点就像是社会上俗称的“啃老族”他们不想靠自己的劳动取得成果,如果他们的父母不在了他们能不能自己劳动呢?要是这类人遇到鲁滨逊的处境说不定早就被困难打败了。就是因为这些依赖别人的性格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

人生中没有阳关道,也没有艳阳天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么人生就会变的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根鸟第一章读书心得

读了一本书,它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那本书是曹文轩写的《根鸟》。

本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

个困难面前,跟鸟绝不后退,充分显示了他的坚忍不拔!

根鸟的事迹深深地感触了我,使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人在追求自己梦想的道路上,会。

人类的意志,坚忍不拔的意志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它能使我们将来的道路更加平坦。

均不被赏识,第16次投稿才被接受。这就是凡纳尔的财富,难道他将来的道路不平坦吗?

总而言之:“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凡事皆需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

西游记第一章读书心得

唐僧一心向佛、顽固执着,有时候不相信悟空说的话;孙悟空本领高强,任何妖怪都怕他;猪八戒虽然贪财好色,但是非常善良;沙僧心地善良,任劳任怨。这四个人物各有各的长处,各有各的性格,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四个人物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孙悟空,神通广大,本领高强,聪明绝顶,一路上降妖除魔,护送唐僧成功的取得了真经,在孙悟空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他敢于有强大的邪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敢精神令我十分欣赏。书中写了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他们的执着、勇敢、不怕困难和不畏艰险的精神。这种精神确实值得我们学习。

孙悟空的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他向往自由,闯龙宫、闹冥界,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孙悟空达到了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就是突出了他向往自由的特点,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书中令我最深刻的是,去找菩提老祖学艺,菩提老祖给孙悟空的暗号令我印象深刻,也佩服孙悟空的聪明伶俐,竟然值得菩提老祖给他的暗号!

孙悟空学会了七十二变等高强的本领。只要我们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们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们用尽全力去做了,这对我们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西游记,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真的非常好看。每一个章节都有许多不同的惊险冒险,让人不由自主的一页一页看下去。以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西游记》。

鲁滨逊第一章读书心得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

红楼梦第一章读书心得

那个年代,永远都留下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我轻轻打开书本,无尽的思绪又滚滚而来。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说是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啊,使地狱的烈火不断在每个人的身边燃烧,苦不堪言,思想的微小火花在无情冷漠中熄灭,熄灭。黛玉的思想正在进步时,一场荒唐可笑的婚约把她推进了死亡的深渊;宝玉的一句‘男人是泥作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我看了女人便觉得清爽,看见男人便觉得浑臭逼人’令人看到了希望的光明,可这光明的力量实在太小了,活生生被这黑暗的力量吞没了。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我也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见不得悲剧,我也曾为黛玉的结局恼过,恨过,哭过。但是,细细想来,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也许爱情在短暂的瞬间是美丽的,是浪漫的,但一切就如烟花一样,只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何必执着。有时候,短暂也是美丽的。

轻轻合上书本,不知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昆虫记第一章读书心得2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杰出作品。这本书分为上下两部,上部描写的是昆虫的生活,下部描写的是昆虫的习性。

《昆虫记》中介绍了许多昆虫。有勤劳能干的圣甲虫,它们不仅可以把牛羊的粪便消化掉,还能净化空气呢。号称地球上的“环卫清洁工”的粪金龟也很厉害,它们能吃死去的虫子,甚至是死去的动物对它们来说都不在话下。还有朗格多克蝎、带着“小宝剑”的隧蜂。好多新奇有趣的昆虫。

许多昆虫有特别的生活习性,比如美丽的小阔条纹蝶。你可能会问:“什么是小阔条纹蝶呀?我怎么从来都没见到过呀?”嘻嘻,那是因为它们都藏在自己的“家”里,它们的家要么在石头下的小洞里,要么就在草垛里,很是隐蔽。还有一种南方昆虫,人们对它的兴趣不亚于蝉,但名声却不如后者,有人把它称作“祷上帝”,还有个拉丁名,叫“修女袍”。别看平时温和,捕食时可凶恶极了。它的一对鞘翅展开,双翼也都张开,像平行的帆船,接着它就猛扑过去,无论是什么虫子都会变成它的美餐。

读了《昆虫记》后,我真是大开眼界。原来大自然这么奇妙,昆虫的世界这么精彩!昆虫界还有好多不可思议的事我们还不知道,让我们好好学习,长大后一起去探究昆虫的奥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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